偏安排日事迹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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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足而作富貴之階梯,舉朝人心如狂如醉。
數日以來,匹夫匹婦呼天憤抑,釀成災祲。
伏乞早降綸音:凡内外文武諸臣洗滌肺腸、從公起見,毋違道以幹譽、毋拂民以從欲;凡刻薄偏私以及恩怨報複種種故習,盡期湔除,一意以辦賊複仇為念。
即此公忠上徹玄昊,自召天和。
仍敕在京諸臣,遵古制齋禱』。
從之。
進公魏國徐弘基、侯靈璧湯國祚、安遠柳祚昌、伯誠意劉孔昭、南和方一元、東甯焦夢熊、成安郭祚永宮銜,蔭子有差。
予司禮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各弟侄一人錦衣衛指揮佥事,〔赉〕銀、币有差。
魏國公徐弘基疏薦原任南兵部尚書熊明遇等。
報聞。
勳臣薦文臣,始此。
吏部尚書張慎言乞休。
不允。
時勳臣劉孔昭、趙之龍等皆怒慎言薦舊輔吳甡,朝罷,群臣诟于庭,至目為朋黨奸欺,所用皆私人;聲徹殿陛。
閣臣弘圖等解之,乃退。
孔昭又言:『先帝無聲色遊幸之好、無神仙土木之費,饬法明刑,銳心雪恥。
緣諸大吏營私黨惡,票拟之中,暗伏機關;聲氣之中,黨同非類。
事權功令,盡濟其貪殘之用。
廉恥喪而人心散,大勢土崩,重不可返。
迨賊騎臨城,主亡國破,殉節僅數人;其餘從逆,盡為美官。
今潛逃南中者,大率皆受僞命,為賊作内應;否則,南走胡、北走越耳。
铨臣不驅除擊攘,且汲汲議用。
乃以誤國罪臣,巧為推毂;勢不盡傾江南不止』。
又言:『慎言原有二心;當告廟決策定立主上之際,阻難奸辨』。
疏奏,慎言疏辨,且乞休。
閣臣弘圖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各疏乞休。
俱不允。
禦史王孫蕃言:『慎言治事,南铨底冊靡憑。
或用人偶不合,勳臣宜平心入告,以候上裁;未有呼大小九卿、科道于庭,而大罵冢臣如今日之異者。
「安國在尊君」,勳臣尚未聞乎』?督輔可法言:『吳甡持斧建牙,聲譽特簡;止因奉命讨賊遲遲其行,遂蒙先帝罷歸,複催促至京拟戍金齒:此甡之過也。
然甡奉命之日,正敵入犯之時;原候唐通兵為剿賊助,敵不去則兵不前,故屢請行未允:此甡過之可原也。
年來仕路不清,病在黨同伐異。
或以不肖之最,百足不僵;或以可用之才,一眚永锢。
臣生平拙守,不解異同;如監國诏内「起廢」一款有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段,臣為去之。
誠以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彙征宜廣;未可仍執往例耳。
後來不知何故,複入此等字面。
此示人以隘,不欲以天下之才盡供天下用也。
今宜捐去成見,一屏虛行。
如甡之過,則還以過;如甡之才,則用其才。
王路蕩平,何容偏欹!況北都之變,文臣固多誤國,武臣豈盡矢忠!若各執成心,日尋水火,文武不和,臣切不願諸臣存此見也』。
已府丞郭維經言:『可法去「逆案」一語,為失言之過』。
報聞。
時謂南逃諸臣不宜輕議,用孔昭言亦是;然喧争非體,故孔、蕃等及之。
诏議優恤北都殉難諸臣。
從禦史陳良弼請也。
癸醜,複蔭劉澤清子錦衣衛千戶。
以先帝時曾拟封伯故也。
命十七年練饷已征者盡數起解,無得幹沒;明年全豁免。
舊饷、遼饷,速催。
甲寅,命督師輔臣史可法祭泗、鳳陵,左良玉祭顯陵。
告即位也。
輔臣為士英陳恢複大計。
命議行。
士英言:『吳三桂,宜速行接濟,在海有粟可挽,有金聲桓可使,而又可因三桂臣款□。
原任知縣馬紹愉,陳新甲曾使款□;昔下策,今上策也。
當咨送督輔,以備驅使』。
诏可法便宜行。
乙卯,封關門總兵西平伯吳三桂為薊國公,給诰券、祿米;發銀五萬兩、漕米十萬石,差官赍送。
先因三桂承命移三城入抵關;方抵關而京城失,三桂遂舉義發喪,乞師北庭,始敗叛将唐通,覆其師。
已複三敗闖逆;逆西遁,遂引北兵入京師。
事聞,诏以三桂破賊複仇,功在社稷;乃進封。
戶部侍郎賀世壽言:『先帝神武,魁柄獨持。
隻以求治不效,日夜焦迫,未免爵一人過其量、罪一人溢其罰。
今日更化善治,莫若肅紀綱而慎刑賞。
如吳三桂奮身血戰,彷佛李、郭;此乃可言功拜爵,方無愧。
若乃口頭報國,豈遂幹城!河上擁兵,曷不敵忾!恩數已盈,功名宜立。
不則,天下且謂人主不愛嚬笑而輕名器矣。
臣願皇上申明國紀,為制治計』。
國子監典籍李模言:『當日擁立之事,皇上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名!甚至侯、伯之封輕加鎮将,于義未安。
況皇上正位豐鎬,乃先帝所憑依;将以大複仇而光前烈也。
即在諸鎮将,事先帝未效桑榆之收、事皇上未彰汗馬之績,案其實亦在戴罪〔之〕科;而予之定策,其何敢安!諸鎮果負血性,必大慰先帝殉國之靈,庶堪膺皇上延世之賞。
若以今日無功,洊膺勳爵;尚宜再四辭免,必明臣誼。
臣實不願光複未臻,而大體先亵。
至于絲綸為重,勿因大僚而過煩;拜下宜嚴,勿因泰交而稍越;繁纓可惜,勿因近侍而稍寬。
明王必防其漸,然後綱維不堕矣』。
命興平伯高傑安頓揚州城外;仍迅統前征,以應東師。
起升禮部右侍郎陳子壯為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少詹管紹甯為正詹事,谕德徐汧、吳偉業為少詹事。
子壯,崇祯時以議宗藩不宜更制,削籍。
汧,時裡居;感憤時事,贻同事書曰:『今日賢邪之辨,不可不嚴;而異同之見,不可不化。
以君民為心,則和平立至;不必合黨連群,而自無不同。
以職掌為務,則猷念各分;不必破黨渙群,而自無不異。
用人者執此為衡,其忠君愛民、精白乃心者為君子,否則小人;修職就業、竭節在公者為君子,否則小人。
流品區明,澄叙無舛。
故人謂異同立,而賢邪之界限以明;不知異同化,而賢邪之流品始出。
夫以先帝十七載幹惕,卒使鼎湖泣于寇孽、椒殿傾于賊烽,其故何與?良由頻〔年〕以來,是非混淆,士大夫精神智慮未嘗為君民勤恤、為職掌究圖。
極其末流,乃至漠視主上,如胡、越之瘠肥;委身寇仇,若秦、楚之朝暮:豈不痛哉!今者吾皇中興,百爾在位;自當洗心滌慮,事我一人。
有能匡弼吾君者,則登之;不然,如鹯逐雀,勿疑也。
有能奠麗斯民者,則庸之;不然,為苗去莠,勿後也。
有能殚心職業者,則陟之;不然,校官秕政、便文自營,勿貸也。
毋以體骨不媚,遠耿介特立之人;毋以悃愊無華,失專心向公之士!毋喜聞聲之浮慕、援助之實繁,濫收趨勢遊利之宵類;毋因一事之快心、片言之順意,誤用呈身換面之憸流。
除兇雪恥,端有賴矣』。
汧有上當事七款:一曰辨人才、二曰課職業、三曰敦寅恭、四曰勵廉恥、五曰核名實、六曰納忠谠、七曰破情面;語多可采。
命江、淮赈濟北歸難民,嚴禁掠奪。
丙辰,命議河督黃希憲、齊撫邱祖德、晉撫郭景昌等罪。
禦史朱國昌言:『北都之變,三督、撫一時并逃,骈集吳會;未雨乏綢缪之防,禦寇無死綏之勇。
方之賣國降敵,止争「先去」;律以失陷封疆,尚多「一逃」。
乞敕廷臣申明大法』!遂下部看議。
數日以來,匹夫匹婦呼天憤抑,釀成災祲。
伏乞早降綸音:凡内外文武諸臣洗滌肺腸、從公起見,毋違道以幹譽、毋拂民以從欲;凡刻薄偏私以及恩怨報複種種故習,盡期湔除,一意以辦賊複仇為念。
即此公忠上徹玄昊,自召天和。
仍敕在京諸臣,遵古制齋禱』。
從之。
進公魏國徐弘基、侯靈璧湯國祚、安遠柳祚昌、伯誠意劉孔昭、南和方一元、東甯焦夢熊、成安郭祚永宮銜,蔭子有差。
予司禮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各弟侄一人錦衣衛指揮佥事,〔赉〕銀、币有差。
魏國公徐弘基疏薦原任南兵部尚書熊明遇等。
報聞。
勳臣薦文臣,始此。
吏部尚書張慎言乞休。
不允。
時勳臣劉孔昭、趙之龍等皆怒慎言薦舊輔吳甡,朝罷,群臣诟于庭,至目為朋黨奸欺,所用皆私人;聲徹殿陛。
閣臣弘圖等解之,乃退。
孔昭又言:『先帝無聲色遊幸之好、無神仙土木之費,饬法明刑,銳心雪恥。
緣諸大吏營私黨惡,票拟之中,暗伏機關;聲氣之中,黨同非類。
事權功令,盡濟其貪殘之用。
廉恥喪而人心散,大勢土崩,重不可返。
迨賊騎臨城,主亡國破,殉節僅數人;其餘從逆,盡為美官。
今潛逃南中者,大率皆受僞命,為賊作内應;否則,南走胡、北走越耳。
铨臣不驅除擊攘,且汲汲議用。
乃以誤國罪臣,巧為推毂;勢不盡傾江南不止』。
又言:『慎言原有二心;當告廟決策定立主上之際,阻難奸辨』。
疏奏,慎言疏辨,且乞休。
閣臣弘圖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各疏乞休。
俱不允。
禦史王孫蕃言:『慎言治事,南铨底冊靡憑。
或用人偶不合,勳臣宜平心入告,以候上裁;未有呼大小九卿、科道于庭,而大罵冢臣如今日之異者。
「安國在尊君」,勳臣尚未聞乎』?督輔可法言:『吳甡持斧建牙,聲譽特簡;止因奉命讨賊遲遲其行,遂蒙先帝罷歸,複催促至京拟戍金齒:此甡之過也。
然甡奉命之日,正敵入犯之時;原候唐通兵為剿賊助,敵不去則兵不前,故屢請行未允:此甡過之可原也。
年來仕路不清,病在黨同伐異。
或以不肖之最,百足不僵;或以可用之才,一眚永锢。
臣生平拙守,不解異同;如監國诏内「起廢」一款有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段,臣為去之。
誠以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彙征宜廣;未可仍執往例耳。
後來不知何故,複入此等字面。
此示人以隘,不欲以天下之才盡供天下用也。
今宜捐去成見,一屏虛行。
如甡之過,則還以過;如甡之才,則用其才。
王路蕩平,何容偏欹!況北都之變,文臣固多誤國,武臣豈盡矢忠!若各執成心,日尋水火,文武不和,臣切不願諸臣存此見也』。
已府丞郭維經言:『可法去「逆案」一語,為失言之過』。
報聞。
時謂南逃諸臣不宜輕議,用孔昭言亦是;然喧争非體,故孔、蕃等及之。
诏議優恤北都殉難諸臣。
從禦史陳良弼請也。
癸醜,複蔭劉澤清子錦衣衛千戶。
以先帝時曾拟封伯故也。
命十七年練饷已征者盡數起解,無得幹沒;明年全豁免。
舊饷、遼饷,速催。
甲寅,命督師輔臣史可法祭泗、鳳陵,左良玉祭顯陵。
告即位也。
輔臣為士英陳恢複大計。
命議行。
士英言:『吳三桂,宜速行接濟,在海有粟可挽,有金聲桓可使,而又可因三桂臣款□。
原任知縣馬紹愉,陳新甲曾使款□;昔下策,今上策也。
當咨送督輔,以備驅使』。
诏可法便宜行。
乙卯,封關門總兵西平伯吳三桂為薊國公,給诰券、祿米;發銀五萬兩、漕米十萬石,差官赍送。
先因三桂承命移三城入抵關;方抵關而京城失,三桂遂舉義發喪,乞師北庭,始敗叛将唐通,覆其師。
已複三敗闖逆;逆西遁,遂引北兵入京師。
事聞,诏以三桂破賊複仇,功在社稷;乃進封。
戶部侍郎賀世壽言:『先帝神武,魁柄獨持。
隻以求治不效,日夜焦迫,未免爵一人過其量、罪一人溢其罰。
今日更化善治,莫若肅紀綱而慎刑賞。
如吳三桂奮身血戰,彷佛李、郭;此乃可言功拜爵,方無愧。
若乃口頭報國,豈遂幹城!河上擁兵,曷不敵忾!恩數已盈,功名宜立。
不則,天下且謂人主不愛嚬笑而輕名器矣。
臣願皇上申明國紀,為制治計』。
國子監典籍李模言:『當日擁立之事,皇上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名!甚至侯、伯之封輕加鎮将,于義未安。
況皇上正位豐鎬,乃先帝所憑依;将以大複仇而光前烈也。
即在諸鎮将,事先帝未效桑榆之收、事皇上未彰汗馬之績,案其實亦在戴罪〔之〕科;而予之定策,其何敢安!諸鎮果負血性,必大慰先帝殉國之靈,庶堪膺皇上延世之賞。
若以今日無功,洊膺勳爵;尚宜再四辭免,必明臣誼。
臣實不願光複未臻,而大體先亵。
至于絲綸為重,勿因大僚而過煩;拜下宜嚴,勿因泰交而稍越;繁纓可惜,勿因近侍而稍寬。
明王必防其漸,然後綱維不堕矣』。
命興平伯高傑安頓揚州城外;仍迅統前征,以應東師。
起升禮部右侍郎陳子壯為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少詹管紹甯為正詹事,谕德徐汧、吳偉業為少詹事。
子壯,崇祯時以議宗藩不宜更制,削籍。
汧,時裡居;感憤時事,贻同事書曰:『今日賢邪之辨,不可不嚴;而異同之見,不可不化。
以君民為心,則和平立至;不必合黨連群,而自無不同。
以職掌為務,則猷念各分;不必破黨渙群,而自無不異。
用人者執此為衡,其忠君愛民、精白乃心者為君子,否則小人;修職就業、竭節在公者為君子,否則小人。
流品區明,澄叙無舛。
故人謂異同立,而賢邪之界限以明;不知異同化,而賢邪之流品始出。
夫以先帝十七載幹惕,卒使鼎湖泣于寇孽、椒殿傾于賊烽,其故何與?良由頻〔年〕以來,是非混淆,士大夫精神智慮未嘗為君民勤恤、為職掌究圖。
極其末流,乃至漠視主上,如胡、越之瘠肥;委身寇仇,若秦、楚之朝暮:豈不痛哉!今者吾皇中興,百爾在位;自當洗心滌慮,事我一人。
有能匡弼吾君者,則登之;不然,如鹯逐雀,勿疑也。
有能奠麗斯民者,則庸之;不然,為苗去莠,勿後也。
有能殚心職業者,則陟之;不然,校官秕政、便文自營,勿貸也。
毋以體骨不媚,遠耿介特立之人;毋以悃愊無華,失專心向公之士!毋喜聞聲之浮慕、援助之實繁,濫收趨勢遊利之宵類;毋因一事之快心、片言之順意,誤用呈身換面之憸流。
除兇雪恥,端有賴矣』。
汧有上當事七款:一曰辨人才、二曰課職業、三曰敦寅恭、四曰勵廉恥、五曰核名實、六曰納忠谠、七曰破情面;語多可采。
命江、淮赈濟北歸難民,嚴禁掠奪。
丙辰,命議河督黃希憲、齊撫邱祖德、晉撫郭景昌等罪。
禦史朱國昌言:『北都之變,三督、撫一時并逃,骈集吳會;未雨乏綢缪之防,禦寇無死綏之勇。
方之賣國降敵,止争「先去」;律以失陷封疆,尚多「一逃」。
乞敕廷臣申明大法』!遂下部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