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關燈
小
中
大
救應,各犯走回。
臣達洪阿調撥大兵,親往剿捕。
巨姚瑩亦自彰化馳往商辦。
又各處聯莊。
該匪糾人不應,遂各逃入内山潛匿。
臣達洪阿督同将弁暨該縣,先将胡布等十二名拿獲正法,複調派弁兵入山,搗其巢穴,殲斃衆匪七十餘名,生捦鄭七等犯,搜獲山東大王遊木印,同旗械等件,究出山東大王系遊掽生僞号。
又遣派弁兵入山,将遊掽生拿獲。
此胡布、遊掽生先後謀逆實時撲滅之原委也。
臣等查胡布、遊掽生既敢妄稱元帥大王僞号,糾衆謀逆,夥黨斷不止此數十百人。
且胡布等先獲,并未供及遊掽生之名,情節詭秘,更難保無不實、不盡。
當向各犯隔别嚴究。
據遊掽生堅供,從前張丙滋事,一經豎旗,則各處遊民紛紛而來,故敢為逆,不料此次遊民均被收養,營餘把守日嚴,到處糾人,竟無應附。
原議:攻餘殺兵後,回山布置一切,再行出頭,不料被大兵深入搜山,将房屋樹木燒伐盡淨,以緻被拿。
伊平日以恩義邀結人心,曾經同衆對天盟誓,是以衆人不肯供其姓名等語。
質之鄭七等,供亦相同。
并據鄭七供:伊實姓鄭,同兄遊掽生随母改嫁遊起,故又姓遊。
前供由遊嗣鄭,系屬錯誤。
衆供佥同,案無遁飾,自應按律拟結此案。
胡布起意謀反,僞稱元帥總大哥,遊掽生僞稱王号,楊丕僞稱軍師,陳參僞稱元帥,陳铨僞稱先鋒,洪降僞稱将軍,葉泮、王雲、羅蛇、洪保、陳水盛、胡斷、胡賜、蕭紅,均為股首,動手戕兵傷弁,同惡相濟,均屬罪大惡極。
所有胡布、遊掽生等十四犯,應均照「謀反不分首從皆淩遲處死」律,淩遲處死。
鄭七、吳葉、李明、胡蔭、洪戆、黃戆成、胡得、胡容、林叢、張守、羅甕、詹戆、張媽四、蘇芋、江武、陳合成、蘇生、李草旺、許文、林漏、陳番婆、塗顯貢、洪斤、王五、使廖哮、蘇馬、陳江、胡贊、郭長、施職、吳奇、方烏、黃港、周送、黃和尚、鄭烏九、方開花、胡朝、胡對、蔡錐、李湛河、李扁、蘇對、曾水、吳作四十五名,或為旗腳,或本系逆案漏匪,甘心從逆,拒敵官兵,應均比照「謀叛斬」律,斬立決。
内除胡布、陳參、葉泮、洪保、蕭紅、李明、洪戆、黃戆成、胡得、胡容、林叢、張守十二名,先已軍前正法外,臣等查遊掽生,深居内山,暗結匪類,其智足以脅服衆心,鹹受約束,其威又能箝制衆口,匿其姓名,奸險兇惡,實為巨魁之尤。
今得捦除,地方得以安靖,海疆重地,未便稽誅。
臣等于審明後,即恭請王命,将遊掽生,同楊丕等八犯,及鄭七等三十八犯,各就軍前郡城,綁赴市曹,分别淩遲斬決。
于犯事地方,枭首示衆,以彰國法,而快人心。
胡啟明、陳智、楊艮生、洪高山、湯添送、張老番、溫成、魏媽力、楊和山、張養、陳秦、陳澤、洪文、黃荖、方全、黃三、陳通、方鬥、陳閃、黃日、歐品、蘇洗套、陳佃、李二、蔡員、王彩、鄭番、陳逾、張虎、陳普三十名,均系被逼勉從,當時逃回被獲,訊無随同槍餘情事,應均比照「謀叛案内被脅入夥聞拿投首」例,改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蘇洸套尚有夥劫事主吳秦家在外把風一案,應仍照本例,發遣新疆,給官兵為奴。
莊添來、陳茂桂、蕭石、詹厘、詹阿得五名,被脅勉從,當時逃回,聞拿投首,充作網民,幫獲惡犯,例無治罪明文,應比照「謀叛案内被脅入夥拿投首拟軍」例,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遊起系漩掽生繼父,自幼撫養從姓,後雖因遊掽生遊蕩逐出另住,而遊掽生兩次滋事,不行首告,若僅照「知而不首」律滿流,未免輕縱。
遊起應比照「謀叛案内」律,應緣坐流犯,改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除陳秦、方鬥、陳閃、鄭香、林賽,于取供後,各在縣監斃外,其餘遣軍徒各犯,分别照例刺字發配,折責安置。
洪降、羅蛇、黃和尚、蘇對、廖哮、李港河、方烏,尚有搶劫事主林蘇等家,罪名較輕,應歸此案從重完結。
遊掽生之妻曾氏及一女,訊系陳和尚妻女,同鄭七之妻張氏,均被擄入内山強占,照例饬縣查明,給本夫親屬領回。
遊掽生長子遊莫年六歲,次子遊鶪年三歲,饬縣照例監禁辦理。
被搶外委钤記、鳥槍等件,尚未報獲,饬查補給。
陳秦等監斃,均系帶病進監,管獄官例無處分,刑禁人等亦無淩虐情事,應毋庸議。
統計此案淩遲十四犯,斬枭四十五犯,拟軍三十四犯,拟徒五犯,殲斃七十餘人,逸犯陳姜、黃達二犯,據遊掽生供即系伊被獲時放槍情急跳崖之人,是否屬實,饬縣查緝另辦,并将各犯謀逆伏誅情由,曉示通台,俾匪徒鹹知儆戒。
店仔口營汛外委黃忠順,倉猝禦賊,同餘兵林大成、黃朝恩均受重傷,并戕斃之兵丁陳成龍、鄭和福、鄭國用三名,又解犯淹斃之兵丁翁得林、廖英鋒、王捷升、蕭仲富、方夢登、魏意得、田全、锺元高、趙維城、鄭得英、鄭永春、嚴朝封、張和生、蔡飛鳳、黃龍生十五名,可否照例賞恤,出自天恩。
伏查自去年九月初間風謠四起,南路張貢等聚衆謀逆,北路賴三等造謠結會,中路胡布等謀反未遂,複投遊椪生等勾通奸民内應,攻餘戕兵。
當時勢雖洶湧,臣等失事多方設備,臨時鎮之以靜,應之以速,仰賴皇上德威遠被,地方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效力用命,不煩内地兵力,得以迅速藏事,幸不至蔓延,闾閻免遭蹂躏,全台安堵。
惟台灣本極浮動之區,巡防不容稍怠。
臣等仍督饬各屬,練兵整伍,撫綏民番,緝捕盜賊,保安良善,務期有案必破,有犯必獲,以靖岩疆。
所有此次在事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容臣等擇其尤為出力者,核實查明,詳報督撫臣奏請恩施鼓勵。
除備錄供招咨部外,合将剿捕中路匪徒全案辦竣、審明定拟、同南北兩路均已安谧緣由,恭折具奏,并繕犯各事由清單,敬呈禦覽,伏乞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謹奏。
道光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奏。
道光十九年十月十七日,奏到朱批,另有旨,欽此。
同日,奏到上谕,達洪阿等奏剿捕滋事匪徒完竣一折,台灣店仔口營餘外委黃忠順,倉猝禦賊,同餘兵林大成等均受重傷,并戕斃之兵丁陳成龍等三名,又解犯淹斃之兵丁翁得林等十五名,均着咨部照例賞恤。
此次匪徒胡布等聚衆滋事,剿辦尚屬迅速,所有在事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着擇其尤為出力者,核實詳報督撫具奏,候朕施恩。
餘着刑部議奏。
該部知道。
欽此。
謝平胡布逆案議叙奏 奏為恭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于道光十九年八月十九日,奉到批回奏折,并欽奉五月初八日上谕,達洪阿等奏搜捕逆匪酌撤弁兵一折。
前據锺祥等奏:台灣匪徒胡布聚衆滋事,搶餘戕兵,經達洪阿等帶兵捕獲首從各犯,審明正法,當有旨令該督即責成該鎮督兵搜捕内山餘匪,以淨根株。
茲據該鎮等奏稱:督率弁兵,分路進剿,續獲匪犯多名。
内山巢穴,業己掃清。
辦理尚屬迅速。
達洪阿、姚瑩均着加恩交部從優議叙。
其随同剿捕各員弁,着锺祥擇其尤為出力者,酌量保奏,候朕施恩,毋稍冐濫。
欽此。
臣等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并恭錄谕旨,報明督撫臣欽遵外,伏念臣等渥荷鴻慈,畀以海疆重任,深愧涓埃未報,省職多愆。
上年台嘉交界地方匪徒滋事,仰賴天威遠被,迅速殲除,不緻釀成巨案。
臣等方以未能先事消弭,正切悚惶,乃蒙皇上逾格隆恩,特加優叙,聞命之下,感愧交并。
臣達洪阿,原練精兵六百名,每日早晚兩次親自督操,無時少懈。
因恐戍滿換班,現複挑選數百名,随同訓練,以備更換。
臣姚瑩,督察府縣,清理詞訟,查辦聯莊,饬令總董将去年收養遊民,時加約束團練,随同地方文武各官,實力巡防,逐捕盜賊。
惟台灣浮動之區,臣等總當勉益加勉,随事和衷,認真整饬,以期海疆永靖,仰報高厚深仁于萬一。
除在事出力文武各員弁,切實查明,禀送督臣,酌量保舉外,所有臣等感激下忱,理合恭折具奏,叩謝天恩,伏乞皇上聖鑒,謹奏。
道光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奏。
道光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奉到朱批:知道了。
欽此。
臣達洪阿調撥大兵,親往剿捕。
巨姚瑩亦自彰化馳往商辦。
又各處聯莊。
該匪糾人不應,遂各逃入内山潛匿。
臣達洪阿督同将弁暨該縣,先将胡布等十二名拿獲正法,複調派弁兵入山,搗其巢穴,殲斃衆匪七十餘名,生捦鄭七等犯,搜獲山東大王遊木印,同旗械等件,究出山東大王系遊掽生僞号。
又遣派弁兵入山,将遊掽生拿獲。
此胡布、遊掽生先後謀逆實時撲滅之原委也。
臣等查胡布、遊掽生既敢妄稱元帥大王僞号,糾衆謀逆,夥黨斷不止此數十百人。
且胡布等先獲,并未供及遊掽生之名,情節詭秘,更難保無不實、不盡。
當向各犯隔别嚴究。
據遊掽生堅供,從前張丙滋事,一經豎旗,則各處遊民紛紛而來,故敢為逆,不料此次遊民均被收養,營餘把守日嚴,到處糾人,竟無應附。
原議:攻餘殺兵後,回山布置一切,再行出頭,不料被大兵深入搜山,将房屋樹木燒伐盡淨,以緻被拿。
伊平日以恩義邀結人心,曾經同衆對天盟誓,是以衆人不肯供其姓名等語。
質之鄭七等,供亦相同。
并據鄭七供:伊實姓鄭,同兄遊掽生随母改嫁遊起,故又姓遊。
前供由遊嗣鄭,系屬錯誤。
衆供佥同,案無遁飾,自應按律拟結此案。
胡布起意謀反,僞稱元帥總大哥,遊掽生僞稱王号,楊丕僞稱軍師,陳參僞稱元帥,陳铨僞稱先鋒,洪降僞稱将軍,葉泮、王雲、羅蛇、洪保、陳水盛、胡斷、胡賜、蕭紅,均為股首,動手戕兵傷弁,同惡相濟,均屬罪大惡極。
所有胡布、遊掽生等十四犯,應均照「謀反不分首從皆淩遲處死」律,淩遲處死。
鄭七、吳葉、李明、胡蔭、洪戆、黃戆成、胡得、胡容、林叢、張守、羅甕、詹戆、張媽四、蘇芋、江武、陳合成、蘇生、李草旺、許文、林漏、陳番婆、塗顯貢、洪斤、王五、使廖哮、蘇馬、陳江、胡贊、郭長、施職、吳奇、方烏、黃港、周送、黃和尚、鄭烏九、方開花、胡朝、胡對、蔡錐、李湛河、李扁、蘇對、曾水、吳作四十五名,或為旗腳,或本系逆案漏匪,甘心從逆,拒敵官兵,應均比照「謀叛斬」律,斬立決。
内除胡布、陳參、葉泮、洪保、蕭紅、李明、洪戆、黃戆成、胡得、胡容、林叢、張守十二名,先已軍前正法外,臣等查遊掽生,深居内山,暗結匪類,其智足以脅服衆心,鹹受約束,其威又能箝制衆口,匿其姓名,奸險兇惡,實為巨魁之尤。
今得捦除,地方得以安靖,海疆重地,未便稽誅。
臣等于審明後,即恭請王命,将遊掽生,同楊丕等八犯,及鄭七等三十八犯,各就軍前郡城,綁赴市曹,分别淩遲斬決。
于犯事地方,枭首示衆,以彰國法,而快人心。
胡啟明、陳智、楊艮生、洪高山、湯添送、張老番、溫成、魏媽力、楊和山、張養、陳秦、陳澤、洪文、黃荖、方全、黃三、陳通、方鬥、陳閃、黃日、歐品、蘇洗套、陳佃、李二、蔡員、王彩、鄭番、陳逾、張虎、陳普三十名,均系被逼勉從,當時逃回被獲,訊無随同槍餘情事,應均比照「謀叛案内被脅入夥聞拿投首」例,改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蘇洸套尚有夥劫事主吳秦家在外把風一案,應仍照本例,發遣新疆,給官兵為奴。
莊添來、陳茂桂、蕭石、詹厘、詹阿得五名,被脅勉從,當時逃回,聞拿投首,充作網民,幫獲惡犯,例無治罪明文,應比照「謀叛案内被脅入夥拿投首拟軍」例,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遊起系漩掽生繼父,自幼撫養從姓,後雖因遊掽生遊蕩逐出另住,而遊掽生兩次滋事,不行首告,若僅照「知而不首」律滿流,未免輕縱。
遊起應比照「謀叛案内」律,應緣坐流犯,改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除陳秦、方鬥、陳閃、鄭香、林賽,于取供後,各在縣監斃外,其餘遣軍徒各犯,分别照例刺字發配,折責安置。
洪降、羅蛇、黃和尚、蘇對、廖哮、李港河、方烏,尚有搶劫事主林蘇等家,罪名較輕,應歸此案從重完結。
遊掽生之妻曾氏及一女,訊系陳和尚妻女,同鄭七之妻張氏,均被擄入内山強占,照例饬縣查明,給本夫親屬領回。
遊掽生長子遊莫年六歲,次子遊鶪年三歲,饬縣照例監禁辦理。
被搶外委钤記、鳥槍等件,尚未報獲,饬查補給。
陳秦等監斃,均系帶病進監,管獄官例無處分,刑禁人等亦無淩虐情事,應毋庸議。
統計此案淩遲十四犯,斬枭四十五犯,拟軍三十四犯,拟徒五犯,殲斃七十餘人,逸犯陳姜、黃達二犯,據遊掽生供即系伊被獲時放槍情急跳崖之人,是否屬實,饬縣查緝另辦,并将各犯謀逆伏誅情由,曉示通台,俾匪徒鹹知儆戒。
店仔口營汛外委黃忠順,倉猝禦賊,同餘兵林大成、黃朝恩均受重傷,并戕斃之兵丁陳成龍、鄭和福、鄭國用三名,又解犯淹斃之兵丁翁得林、廖英鋒、王捷升、蕭仲富、方夢登、魏意得、田全、锺元高、趙維城、鄭得英、鄭永春、嚴朝封、張和生、蔡飛鳳、黃龍生十五名,可否照例賞恤,出自天恩。
伏查自去年九月初間風謠四起,南路張貢等聚衆謀逆,北路賴三等造謠結會,中路胡布等謀反未遂,複投遊椪生等勾通奸民内應,攻餘戕兵。
當時勢雖洶湧,臣等失事多方設備,臨時鎮之以靜,應之以速,仰賴皇上德威遠被,地方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效力用命,不煩内地兵力,得以迅速藏事,幸不至蔓延,闾閻免遭蹂躏,全台安堵。
惟台灣本極浮動之區,巡防不容稍怠。
臣等仍督饬各屬,練兵整伍,撫綏民番,緝捕盜賊,保安良善,務期有案必破,有犯必獲,以靖岩疆。
所有此次在事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容臣等擇其尤為出力者,核實查明,詳報督撫臣奏請恩施鼓勵。
除備錄供招咨部外,合将剿捕中路匪徒全案辦竣、審明定拟、同南北兩路均已安谧緣由,恭折具奏,并繕犯各事由清單,敬呈禦覽,伏乞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謹奏。
道光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奏。
道光十九年十月十七日,奏到朱批,另有旨,欽此。
同日,奏到上谕,達洪阿等奏剿捕滋事匪徒完竣一折,台灣店仔口營餘外委黃忠順,倉猝禦賊,同餘兵林大成等均受重傷,并戕斃之兵丁陳成龍等三名,又解犯淹斃之兵丁翁得林等十五名,均着咨部照例賞恤。
此次匪徒胡布等聚衆滋事,剿辦尚屬迅速,所有在事文武員弁及義首人等,着擇其尤為出力者,核實詳報督撫具奏,候朕施恩。
餘着刑部議奏。
該部知道。
欽此。
謝平胡布逆案議叙奏 奏為恭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臣等于道光十九年八月十九日,奉到批回奏折,并欽奉五月初八日上谕,達洪阿等奏搜捕逆匪酌撤弁兵一折。
前據锺祥等奏:台灣匪徒胡布聚衆滋事,搶餘戕兵,經達洪阿等帶兵捕獲首從各犯,審明正法,當有旨令該督即責成該鎮督兵搜捕内山餘匪,以淨根株。
茲據該鎮等奏稱:督率弁兵,分路進剿,續獲匪犯多名。
内山巢穴,業己掃清。
辦理尚屬迅速。
達洪阿、姚瑩均着加恩交部從優議叙。
其随同剿捕各員弁,着锺祥擇其尤為出力者,酌量保奏,候朕施恩,毋稍冐濫。
欽此。
臣等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并恭錄谕旨,報明督撫臣欽遵外,伏念臣等渥荷鴻慈,畀以海疆重任,深愧涓埃未報,省職多愆。
上年台嘉交界地方匪徒滋事,仰賴天威遠被,迅速殲除,不緻釀成巨案。
臣等方以未能先事消弭,正切悚惶,乃蒙皇上逾格隆恩,特加優叙,聞命之下,感愧交并。
臣達洪阿,原練精兵六百名,每日早晚兩次親自督操,無時少懈。
因恐戍滿換班,現複挑選數百名,随同訓練,以備更換。
臣姚瑩,督察府縣,清理詞訟,查辦聯莊,饬令總董将去年收養遊民,時加約束團練,随同地方文武各官,實力巡防,逐捕盜賊。
惟台灣浮動之區,臣等總當勉益加勉,随事和衷,認真整饬,以期海疆永靖,仰報高厚深仁于萬一。
除在事出力文武各員弁,切實查明,禀送督臣,酌量保舉外,所有臣等感激下忱,理合恭折具奏,叩謝天恩,伏乞皇上聖鑒,謹奏。
道光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奏。
道光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奉到朱批:知道了。
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