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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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謂大事可就;乃迎統锜入潛山。
二月初四日,奉為石城王,居飛旗砦,以鎮中樞;規定法制,以永曆正朔(「國史」「貳臣李猶龍傳」稱諸砦俱受唐王劄付,與此不合;或因周損為唐王兵部尚書,故誤。
「安徽通志」「兵事」,以此為五年八月事),鑄造符印。
各砦來谒,以次拜官,自部院、總鎮、撫按、科道、監司、郡縣皆備。
于是,皖中英、霍之程元(亦作陳元)、蕭時泰、侯應龍等,潛、太之陳漢山、呂孟、陳盡、湯時行等二十四砦皆歸命,不附者以兵降之;太湖知縣李世洽、霍山知縣門毓英各嬰城固守。
七月,授故安慶知府傅夢弼(一作夢鼎)部院職(夢弼,貴州拔貢,初授泗州教谕;獻賊來攻,禦之辄有功,升鳳陽同知,遷安慶知府。
左夢庚破安慶,出走潛山;七月,踞皖澗砦,因予今秩)。
故潛山典史傅謙之、故鄱陽從淮王起義諸生桂蟾、故公安貢生号義堂和尚者各受職,居皖澗砦,為飛旗外護;各名砦皆屬焉。
于是,統锜内撫有二十四砦,外聯絡蕲、黃四十八砦俱來歸(詳「鄂砦篇」);更分兵置各砦,糾聲桓黨衆以廣聲援。
時胡經文在從龍砦,遣遊擊胡勝進據西關砦,為飛旗聲援;惟潛山昆侖砦長陳文露,招之不赴,攻之不克。
夏四月,操江巡撫李日芃(按日芃,或謂是曰若之曰;今依國史,作日月之日)遣安廬兵備道見駐兵太湖之石鎮國及副将梁大用,馬國柱檄總兵蔔從善,江南安慶巡撫李猶龍檄各路兵剿撫,合力進攻;破梅家砦,殺其監軍葛懋修、遊擊夏勝重等二十餘人;白雲砦降。
進攻英窠砦,圍之;自四月初十日至六月十六日曆六旬有奇,以和誘之。
砦破,獲其總兵孔文煥(「安徽通志」引「馬國柱傳」作文燦)、副将方學達、遊擊王長等。
公亮奔城牆砦;後遣生員徐樂韶招降之。
方官軍合衆之來攻也,統锜自統五千人由金紫砦赴援,倚山列陳;我滿、漢之兵奮力沖擊,斬獲無算。
八月二十一日(「國史」「名臣傳」作十月。
案方略史館所纂各書之年月日,多據奏到之月書之,其例向來如此;故往往有參差也),梁大用進克皖澗砦,傅夢弼同衆從後關遁入馬園。
冬十一月,日芃遣諸将由水吼嶺進兵,以武生餘必壽等為向導;旬日,招降大和山、小和山一十八砦。
惟飛旗以統锜在内,不降;大兵進洿池衙前攻圍之,凡七日,斷其水道。
山兵四出沖突,乃合兵為四路合擊之。
初十日,縱火箭仰射,砦中大亂;大用攀蘿負戟先登,諸将繼之,擒其監軍道王坤基、總兵儲柏仁、石際可、旗鼓汪托,統锜亦從後關遁馬園。
次日,進兵至霍山界寶纛河,執桂蟾、夢弼、義堂、唐明勝等十餘人,招降總兵王俊、副将霍維倫;西關砦猶守不下。
二十五日,石鎮國用生員金承闇、徐樂韶計降之,而統锜猶遁匿英山。
日芃初得胡經文、胡玉良,欲用之,故下之獄。
八年春正月,授以密計;初十日,經文于英山羊角河誘統锜來馬園執之,諸砦悉平。
日芃命夷其險阻,行善後之政。
國柱上諸将功,以大猷第一——而諸砦中經文最反側焉。
張福寰獨守十餘年,糧盡,官兵招之,僞降;将有所圖,事露被殺(「國史」「張大猷、巴山、馬國柱傳」稱陳斬福寰;與此不合。
此據朱書「皖砦紀事」書之。
又「李猶龍傳」,以諸砦之平,為順治二年事;則與他書皆不合,今不援以為據)。
至順治十六年(為明永曆十三年)七月庚申朔,明帝由榔之兵部左侍郎張煌言督師随鄭成功北上,收複南都,并徇江南北府州縣下二十九城;八月初七日乙未,與王師自楚來者戰不利。
慈溪諸生魏耕請赴英、霍山砦,乃焚舟登陸,走英山無所遇;仍潛行入海,遣使告敗于緬甸行在。
永曆帝專敕慰問,晉本部尚書。
又霍山總兵黃鼎妻梅氏者,故麻城甘肅巡撫之煥女——鼎字玉耳,霍山諸生;始,崇祯十六年五月,鳳陽總督馬士英遣鼎潛行入麻城諸砦說周文江反正,即委鼎署麻城知縣。
聞之煥女英勇而有志節,饒父風;娶之。
會得闖賊果毅将軍印,士英為奏功,并言奪自賊中狀;思宗聞之,擢鼎副将,并厚賞士英。
因是,麻城人民頗有議鼎欺蒙者,緻有「假印不去,真官不來」之謠。
順治初,鼎既納款于洪承疇,授以總兵,使居南直;梅氏獨抗節不降,擁衆數萬,踞英、霍及廬、鳳山中,與總督馬國柱所部兵抗,所部屢敗。
國柱謂鼎:獨不能招汝妻使降乎?鼎曰:不能也;然有吾子在此,使往或有濟乎?國柱遂使其子招之。
梅氏時在廬州,謂其子曰:大廈将傾,非一木所能支。
然志士不屈其志,吾必得總督來廬一面,約吾解衆,谕令薙發。
然吾仍居山中,以遂吾志;不能若吾夫調居他處也。
其子複命。
國柱自至廬州,梅氏率衆出見,貫甲鐵兜鍪,凜凜如偉丈夫,如總兵見制軍禮;遂解兵居山中,不出(案此事見劉繼莊「廣陽雜記」,近日如「夕陽紅淚錄」等書均載之。
迹梅夫人壯烈之行,其夫應為愧死;故易書鼎妻為梅氏以予之。
蓋秦忠貞侯良玉、沈阿翠遊擊将軍雲英後之一人也。
諸書載此,均惜夫人不知誰氏。
爰據「弘光實錄鈔」中黃澍劾馬士英十可斬疏所稱鼎娶麻城鄉官梅之煥女之語,證夫人為長公女;長公為明李邊帥偉人,尤吾鄉铮铮奇男子,宜夫人英壯有父風。
其始終不屈,惓惓不忘宗國,志節皭然;與其夫始附權奸終狡逞,求作降虜仍不能免,誠所謂熏莸不同器者矣。
惟霍山黃氏,今猶儒舊家風;夫人遺事,必猶有傳者。
當再訪摭之)。
黃鼎居江南久,後屢與鄭氏通;郎廷佐為總督時,事敗,服毒死。
按皖砦前明人物,多不可考。
今據方志,得八人。
一、桐城一人,吳昭普,字克明,諸生。
崇祯丁醜,流賊逼掠,率鄉民團集,格鬥十餘日,被害。
妻孫氏,痛哭死。
其子光璘、光■〈王翟〉殉之;婦李氏、許氏,義不受辱,皆死。
人謂一門五義雲。
一、潛山三人:汪之璞,字石生。
流寇為亂,衆聚保昆侖砦,推璞為長。
獻賊環攻,以計多所斬獲,砦賴以全。
嘗上剿撫八策于撫軍黃配元,召緻麾下。
會省親歸砦,遇寇被執;大罵不屈,賊支解之。
邱全,遇土寇攻昆侖砦,脅全招降,全至砦門,大呼固守勿降;賊刳其腹而去。
鄭之僑,諸生。
流寇入潛,率鄉衆保聚飛旗堡;見堡衆漸為賊所搖惑,欲單騎出奔,為雠家先以情告賊,遂被殺。
一、宿松二人:何大同,字于野,廪生。
崇祯壬午,流寇猝至,被執。
擁至寨下,曰:為我呼開砦門!大同不應。
又擁至一砦,曰:前堡爾家所在,今可速賺之!大同罵曰:孰非戚裡,我豈以一命陷彼數百命哉!遂遇害。
陸王猷,以武舉授把總,力能扛鼎。
崇祯十年,守酆家店,殺賊甚多;賊憾甚,合圍擒之,脔分其肉而死。
一、太湖一人,徐際相,署龍山營守備。
闖賊餘黨焚掠蕲、黃,将抵太湖;時新破後,城無居人,際相率兵保邑令于許家砦。
賊至,堵禦,殺數十人;以無援,力戰而死。
一、望江一人,王之慶,字修佑。
以明經,知尤溪縣;乞養歸。
親喪,哀毀骨立。
流寇逼境,之慶聯鄉裡為人和社以捍禦之。
甲申京城陷,恸哭不欲生。
左兵東下,良玉死,其子夢庚降,陰請屠望江城;之慶以計排之,得纾其難。
鎮臣徐勇欲用為黃州守;之慶行至九江,投琵琶亭後小池死(案「望溪文集」書左忠毅公遺事雲:崇祯末,流賊張獻忠出沒蕲、黃、潛、桐間,史公可法以鳳廬道奉檄守禦,每有警,辄數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
漏鼓移,則番代。
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聲。
或勸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按史公之師,即左忠毅公光鬥也。
此為安徽秩官故事,附志之)。
山砦用兵年表 右表略舉以見大概,俾觀者易于詳用兵起訖也。
篇中參預兵事者,不止此數;此舉較著者,其它篇中已詳,可省覽而得,無須複也。
明代北都未亡時,兵事不悉入表;以是時尚無統系,砦績未甚着也。
東山一役,不列入;以為時甚暫,無須表也。
亡女禮娴受餘意,草創之,呈餘校訂,排列如右。
烏乎!甫能助我,徂化何之?編校寒窗,為之凄然欲絕也!
二月初四日,奉為石城王,居飛旗砦,以鎮中樞;規定法制,以永曆正朔(「國史」「貳臣李猶龍傳」稱諸砦俱受唐王劄付,與此不合;或因周損為唐王兵部尚書,故誤。
「安徽通志」「兵事」,以此為五年八月事),鑄造符印。
各砦來谒,以次拜官,自部院、總鎮、撫按、科道、監司、郡縣皆備。
于是,皖中英、霍之程元(亦作陳元)、蕭時泰、侯應龍等,潛、太之陳漢山、呂孟、陳盡、湯時行等二十四砦皆歸命,不附者以兵降之;太湖知縣李世洽、霍山知縣門毓英各嬰城固守。
七月,授故安慶知府傅夢弼(一作夢鼎)部院職(夢弼,貴州拔貢,初授泗州教谕;獻賊來攻,禦之辄有功,升鳳陽同知,遷安慶知府。
左夢庚破安慶,出走潛山;七月,踞皖澗砦,因予今秩)。
故潛山典史傅謙之、故鄱陽從淮王起義諸生桂蟾、故公安貢生号義堂和尚者各受職,居皖澗砦,為飛旗外護;各名砦皆屬焉。
于是,統锜内撫有二十四砦,外聯絡蕲、黃四十八砦俱來歸(詳「鄂砦篇」);更分兵置各砦,糾聲桓黨衆以廣聲援。
時胡經文在從龍砦,遣遊擊胡勝進據西關砦,為飛旗聲援;惟潛山昆侖砦長陳文露,招之不赴,攻之不克。
夏四月,操江巡撫李日芃(按日芃,或謂是曰若之曰;今依國史,作日月之日)遣安廬兵備道見駐兵太湖之石鎮國及副将梁大用,馬國柱檄總兵蔔從善,江南安慶巡撫李猶龍檄各路兵剿撫,合力進攻;破梅家砦,殺其監軍葛懋修、遊擊夏勝重等二十餘人;白雲砦降。
進攻英窠砦,圍之;自四月初十日至六月十六日曆六旬有奇,以和誘之。
砦破,獲其總兵孔文煥(「安徽通志」引「馬國柱傳」作文燦)、副将方學達、遊擊王長等。
公亮奔城牆砦;後遣生員徐樂韶招降之。
方官軍合衆之來攻也,統锜自統五千人由金紫砦赴援,倚山列陳;我滿、漢之兵奮力沖擊,斬獲無算。
八月二十一日(「國史」「名臣傳」作十月。
案方略史館所纂各書之年月日,多據奏到之月書之,其例向來如此;故往往有參差也),梁大用進克皖澗砦,傅夢弼同衆從後關遁入馬園。
冬十一月,日芃遣諸将由水吼嶺進兵,以武生餘必壽等為向導;旬日,招降大和山、小和山一十八砦。
惟飛旗以統锜在内,不降;大兵進洿池衙前攻圍之,凡七日,斷其水道。
山兵四出沖突,乃合兵為四路合擊之。
初十日,縱火箭仰射,砦中大亂;大用攀蘿負戟先登,諸将繼之,擒其監軍道王坤基、總兵儲柏仁、石際可、旗鼓汪托,統锜亦從後關遁馬園。
次日,進兵至霍山界寶纛河,執桂蟾、夢弼、義堂、唐明勝等十餘人,招降總兵王俊、副将霍維倫;西關砦猶守不下。
二十五日,石鎮國用生員金承闇、徐樂韶計降之,而統锜猶遁匿英山。
日芃初得胡經文、胡玉良,欲用之,故下之獄。
八年春正月,授以密計;初十日,經文于英山羊角河誘統锜來馬園執之,諸砦悉平。
日芃命夷其險阻,行善後之政。
國柱上諸将功,以大猷第一——而諸砦中經文最反側焉。
張福寰獨守十餘年,糧盡,官兵招之,僞降;将有所圖,事露被殺(「國史」「張大猷、巴山、馬國柱傳」稱陳斬福寰;與此不合。
此據朱書「皖砦紀事」書之。
又「李猶龍傳」,以諸砦之平,為順治二年事;則與他書皆不合,今不援以為據)。
至順治十六年(為明永曆十三年)七月庚申朔,明帝由榔之兵部左侍郎張煌言督師随鄭成功北上,收複南都,并徇江南北府州縣下二十九城;八月初七日乙未,與王師自楚來者戰不利。
慈溪諸生魏耕請赴英、霍山砦,乃焚舟登陸,走英山無所遇;仍潛行入海,遣使告敗于緬甸行在。
永曆帝專敕慰問,晉本部尚書。
又霍山總兵黃鼎妻梅氏者,故麻城甘肅巡撫之煥女——鼎字玉耳,霍山諸生;始,崇祯十六年五月,鳳陽總督馬士英遣鼎潛行入麻城諸砦說周文江反正,即委鼎署麻城知縣。
聞之煥女英勇而有志節,饒父風;娶之。
會得闖賊果毅将軍印,士英為奏功,并言奪自賊中狀;思宗聞之,擢鼎副将,并厚賞士英。
因是,麻城人民頗有議鼎欺蒙者,緻有「假印不去,真官不來」之謠。
順治初,鼎既納款于洪承疇,授以總兵,使居南直;梅氏獨抗節不降,擁衆數萬,踞英、霍及廬、鳳山中,與總督馬國柱所部兵抗,所部屢敗。
國柱謂鼎:獨不能招汝妻使降乎?鼎曰:不能也;然有吾子在此,使往或有濟乎?國柱遂使其子招之。
梅氏時在廬州,謂其子曰:大廈将傾,非一木所能支。
然志士不屈其志,吾必得總督來廬一面,約吾解衆,谕令薙發。
然吾仍居山中,以遂吾志;不能若吾夫調居他處也。
其子複命。
國柱自至廬州,梅氏率衆出見,貫甲鐵兜鍪,凜凜如偉丈夫,如總兵見制軍禮;遂解兵居山中,不出(案此事見劉繼莊「廣陽雜記」,近日如「夕陽紅淚錄」等書均載之。
迹梅夫人壯烈之行,其夫應為愧死;故易書鼎妻為梅氏以予之。
蓋秦忠貞侯良玉、沈阿翠遊擊将軍雲英後之一人也。
諸書載此,均惜夫人不知誰氏。
爰據「弘光實錄鈔」中黃澍劾馬士英十可斬疏所稱鼎娶麻城鄉官梅之煥女之語,證夫人為長公女;長公為明李邊帥偉人,尤吾鄉铮铮奇男子,宜夫人英壯有父風。
其始終不屈,惓惓不忘宗國,志節皭然;與其夫始附權奸終狡逞,求作降虜仍不能免,誠所謂熏莸不同器者矣。
惟霍山黃氏,今猶儒舊家風;夫人遺事,必猶有傳者。
當再訪摭之)。
黃鼎居江南久,後屢與鄭氏通;郎廷佐為總督時,事敗,服毒死。
按皖砦前明人物,多不可考。
今據方志,得八人。
一、桐城一人,吳昭普,字克明,諸生。
崇祯丁醜,流賊逼掠,率鄉民團集,格鬥十餘日,被害。
妻孫氏,痛哭死。
其子光璘、光■〈王翟〉殉之;婦李氏、許氏,義不受辱,皆死。
人謂一門五義雲。
一、潛山三人:汪之璞,字石生。
流寇為亂,衆聚保昆侖砦,推璞為長。
獻賊環攻,以計多所斬獲,砦賴以全。
嘗上剿撫八策于撫軍黃配元,召緻麾下。
會省親歸砦,遇寇被執;大罵不屈,賊支解之。
邱全,遇土寇攻昆侖砦,脅全招降,全至砦門,大呼固守勿降;賊刳其腹而去。
鄭之僑,諸生。
流寇入潛,率鄉衆保聚飛旗堡;見堡衆漸為賊所搖惑,欲單騎出奔,為雠家先以情告賊,遂被殺。
一、宿松二人:何大同,字于野,廪生。
崇祯壬午,流寇猝至,被執。
擁至寨下,曰:為我呼開砦門!大同不應。
又擁至一砦,曰:前堡爾家所在,今可速賺之!大同罵曰:孰非戚裡,我豈以一命陷彼數百命哉!遂遇害。
陸王猷,以武舉授把總,力能扛鼎。
崇祯十年,守酆家店,殺賊甚多;賊憾甚,合圍擒之,脔分其肉而死。
一、太湖一人,徐際相,署龍山營守備。
闖賊餘黨焚掠蕲、黃,将抵太湖;時新破後,城無居人,際相率兵保邑令于許家砦。
賊至,堵禦,殺數十人;以無援,力戰而死。
一、望江一人,王之慶,字修佑。
以明經,知尤溪縣;乞養歸。
親喪,哀毀骨立。
流寇逼境,之慶聯鄉裡為人和社以捍禦之。
甲申京城陷,恸哭不欲生。
左兵東下,良玉死,其子夢庚降,陰請屠望江城;之慶以計排之,得纾其難。
鎮臣徐勇欲用為黃州守;之慶行至九江,投琵琶亭後小池死(案「望溪文集」書左忠毅公遺事雲:崇祯末,流賊張獻忠出沒蕲、黃、潛、桐間,史公可法以鳳廬道奉檄守禦,每有警,辄數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
漏鼓移,則番代。
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聲。
或勸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按史公之師,即左忠毅公光鬥也。
此為安徽秩官故事,附志之)。
山砦用兵年表 右表略舉以見大概,俾觀者易于詳用兵起訖也。
篇中參預兵事者,不止此數;此舉較著者,其它篇中已詳,可省覽而得,無須複也。
明代北都未亡時,兵事不悉入表;以是時尚無統系,砦績未甚着也。
東山一役,不列入;以為時甚暫,無須表也。
亡女禮娴受餘意,草創之,呈餘校訂,排列如右。
烏乎!甫能助我,徂化何之?編校寒窗,為之凄然欲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