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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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也。

    台北茶葉、樟腦、船貨等項厘金,均已有台人承辦;聞拟每年繳銀十二萬一千圓。

    其為說合者,則某委員也。

     劉道憲于五月初三日由省回台,聞患腳痛,不能穿靴;接見屬員,亦祗着鞋雲。

    想邀天佑,當即喜占勿藥也。

     以上說見「循環報」。

     五月二十五日(公曆七月初十日——即禮拜一) 閩事瑣聞 台、澎等處連年籌赈,而采辦赈米者往往名利兼收,複得優差優缺。

    若認真報效,能将米石指出斤數短少及米質朽壞者,轉遭不白之冤;故告病者有人,撤差者亦有人。

    現經新藩沈方伯查出,拟澈底持平辦理,不使從公者抱向隅之憾。

    即此一端,足見沈方伯整饬吏治、體恤屬員矣。

     台灣道劉蘭洲觀察于四月十二日由「永保」船内渡,因與大憲商辦台北煤務及台防事宜。

    二十七日,複乘「琛航」輪船渡台。

    聞台北煤務自去年歸福州船局承辦後,至今毫無起色,委員鄭玉山司馬尚須籌墊各款;而許小亭承辦之碾煤粉機器系外洋廢件,雖能轉動而不能轉制煤磚,隻可作玩器而已。

    查此煤磚機器價約三千金,現在劉觀察已禀知各大憲矣。

     六月初九日(公曆七月二十三日——即禮拜日) 東報雜錄 日本報言:高麗或有人信從日本,或有人信從中國。

    而近來則信從日本之員頗為得勢,以為日本前攻台灣,中國償以兵費,日本富強較前益盛,故琉球亦為所滅;與其從中國,不若從日本為得計雲雲。

    此等該論,乃日人誇大之詞,不足與之較論也。

     福州近事 福州西字報雲:福州第十三号兵船由台旋省途中,忽有數人至該船索取錢物;經該船擒獲三名解至馬尾,經官訊明,即以軍法從事,三人悉予骈誅雲。

     六月十二日(公曆七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三) 閩省官報 福建鹽道翁觀察,聞于五月二十九日醜刻仙逝。

    而岑宮保于二十六日已接奉部文,即于本月初一日交卸撫篆;拟日内乘「揚武」或「琛航」輪船赴粵,以趕抵雲貴新任。

    是以臬篆現委候補道潘觀察接署。

    謹将牌示,附抄于下:『五月二十九日,督、撫兩院憲牌示:為檄委暫行代理事。

    茲據福州府、縣禀,知署臬司翁道于本年五月二十八夜間病故。

    查臬司為刑名總彙,張臬司雖不日回省,應先委員暫行代理。

    茲查二品銜候補道潘道駿章,堪以給委。

    除具奏外,為此仰該道即便遵照,暫行代理臬司篆務,以專責成。

    特示』。

     六月十六日(公曆七月三十日——即禮拜日) 琉球近聞 日本夷琉球為沖繩縣,今已五年矣。

    日人在該處設官置戍,數年來經費不赀;近聞該處官吏禀請日廷,欲撥給經費銀一萬五千元,以備設立施醫院及育嬰院用度也。

    又聞該處地方近來頗不安靜,因中山士族論立國王之事,各有意見;遂緻互相争論,分為白、黑兩黨。

    白黨欲向日京迎回國王尚泰,仍尊其為主;并欲為自主之國,不願附于中國、亦不願屬于日本。

    黑黨以尚泰無能,不喜其複國,欲立尚泰之叔伊江王子為主;并遣人往中國密訴,此事如果中國準行,日後願永為屬國,不受日本轄治。

    故刻下兩黨以此不合,各糾約黨羽,視同仇雠。

    聞白黨緻信尚泰,告知此事;尚泰即傳谕黑黨,責其不忠,日後若得複國,定誅滅其黨。

    伊江王子聞知此信,當日即下船向中國逃遁。

    白黨探知,率黨往追;無如海天茫茫,蹤迹已杳,因而中止。

    然此皆琉人傳說,其确否究未得而知也。

     又,五月中,有英國兵船一艘駛入那霸港停泊。

    該港人及首裡士族疑是中國發兵船來代其複國,莫不色喜;一時歡聲載道,皆稱從此可以遂其宿願,齊集岸沿觀眺。

    嗣見上岸之人乃是英國人,遂大失所望;将思慕之心變作恐怖,紛紛避散。

    日人觀之,莫不掩口胡盧雲。

     六月二十四日(公曆八月初七日——即禮拜一) 本館電音 六月二十一日,奉上谕:『前因福建職婦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殺冤抑,屢次京控;并該氏之侄林文鸾以伊父林奠國等均被羅織等詞,赴都察院呈訴。

    疊經降旨,令該省督、撫研訊确情,迅速奏結。

    茲據何璟等查訊取結,分别該拟具奏。

    此案林文明以在籍副将,恃勢橫行;其勒霸田産、強占婦女各節,均已查有确據。

    此外,被控殺死人命之案,不一而足。

    被拿時,并敢率黨拒捕,傷斃勇丁:種種兇惡,罪不容誅!業經正法,實屬毫無冤抑。

    據奏:現據林朝棟呈遞親供,聲稱林戴氏情願遵斷息訟;其林文鸾京控一案,系因痛親情切所緻,現已訊明林文鸾亦願息訟等語。

    即着照該督等所拟完結。

    餘依該。

    該部知道。

    欽此』。

     六月二十八日(公曆八月十一日——即禮拜五) 創立學堂 台灣地方自分設台北府以來,西法亦漸通行。

    近有美國牧師麥格先生在台北創立學堂,以教該處華童。

    其經費,皆系美國捐辦。

    鸠工庀材,度地建屋,頃已落成,于本月十二日開學;華童之赴堂讀書者,頗不乏人。

    是晚自道憲以下各官員及領事官暨西商等,濟濟鹹集,共賀開學。

    禮成之後,道憲深謝麥君嘉惠華童之意;然後各散。

    聞該學堂所教,不僅為教中事;凡西文、西語及各西法無不畢具,彷佛與林樂知先生在上海開設之大學堂相似。

    從此為中國培養有用之材,所當為該處華童稱慶也。

     台事雜錄 台灣傳來信息,言台地近來久無雨澤,三農頓切甘霖之望也。

    又雲:雞籠山之煤礦,現在已将前此所用西人給發辛資、一律謝去,改用華人。

    其所用礦師,乃福州船政局出身,前曾在法國學習礦務,年力正在富強雲。

     又于昨日辰、午兩時,疊接該處電報,雲是日忽有飓風甚厲,其風勢漸由廈門而南雲。

     七月初二日(公曆八月十五日——即禮拜二) 帆船遭風 有帆船名「林持」者行近台灣海面,突遇飓風;及将近上海,又遇風暴。

    接連兩次,幾瀕于危。

    船中之舵已壞,故用兩小火輪拖至吳淞雲。

    行海之險,有如此者! 七月初四日(公曆八月十七日——即禮拜四) 風災續述 前報載台灣風災一節,茲悉此次暴風頗極狂猛,該處甘蔗全行摧壞;恐今歲糖業,必然減色矣。

    淡水地方,亦遭風吹坍房屋不少,人民之死傷綦多。

    惟雞籠地方,則風勢少殺,惟大雨如注而已。

     七月初七日(公曆八月二十日——即禮拜日) 福州近聞 福州西字報稱:上月二十六日,福州風伯為災,但尚未大受其害;大約此風即由台灣而來。

    當十九日台灣台飓大作之際,适有第六号兵船行至将近台灣地方遇風,不敢遄行;急抛兩錨寄椗中流。

    讵風急浪高,錨不能鎮,一時兩鐵鍊齊齊迸斷。

    所幸未遭傾覆,不過小有損傷;亦如天之福也。

    至福州之風,則有一載鐵之船遭覆。

    該船向裝鐵件由省至船局,是日風緊而橹忽中斷,遂緻傾覆;水手六人,僅有兩人獲救,餘四人則俱葬魚腹矣。

     七月十四日(公曆八月二十七日——即禮拜日) 赴粵修船 福州船局之「揚武」輪船,去年屢次碰壞;已列前報。

    茲聞已請修理,而局内之鐵船槽将近□□,□能将船上槽;故「揚武」赴粵,拟入黃埔船澳修理;于六月十二日展輪先往台北載兵,順便往粵。

    适因連日飓風大□,□□停輪至月底始行抵粵也。

     七月十八日(公曆八月三十一日——即禮拜四) 閩省瑣聞 新閩撫張又山中丞自京至閩,約計行期七月;望後,可抵瓜洲。

    是以閩省大憲,請船局派「伏波」輪船于初十日展輪趕往瓜洲迎接。

    至接差之委員陳子鹗别駕,已于前月二十六日由「康濟」先赴上海搭輪前往恭迓矣。

     八月初二日(公曆九月十三日——即禮拜三) 閩撫過淮 上月十九日,福建巡撫張中丞由京抵浦;二十四日,即登舟南行。

    中丞曾任漕河總督,故浦上舊屬僚多遠接道周,以申契闊也。

     八月十二日(公曆九月二十三日——即禮拜六) 譯錄東報 東洋新聞紙載有琉球近事一則雲:日人自改琉球為沖繩縣之後,諸事整頓,琉人大為欣喜;而該國有職官一人頗不以為然,欲與二三同志者仍返其舊日規模,乃帶從者二十五人潛行遁赴中國,人多未知。

    直至頒發俸祿之時,因無人領受,其事方洩。

    故近來日人之于琉球,格外防範;恐再有遁避之事也。

    然中國并未聞琉球官員到來之信,或傳聞之未确欤! 九月初七日(公曆十月十八日——即禮拜三) 釋問 客有問于野史氏者曰:『我中國朝鮮之役,睿算禀自聖君、碩畫出于賢相,吏盡能謀、将無不勇;伐暴誅亂,而禍難悉平。

    曾不旋踵,可謂功昭名顯,威無不加矣。

    第以是役之仁明英武,不能無疑于前,且更有望于後;事所未解,殆有三焉。

    敢以質之吾子!國家撫有台、澎且二百年,設官置戍,久隸版圖。

    而山外生番,尚淪化外;王者不勤荒服,治之以不治而已。

    曩者生番戕殺琉球難民,何預日人事!乃假口于琉球群島附近日本,小弱不足以自存,土地、人民應隸日本。

    信如是言,則中國之地,東南皆盡于海;日本近我而小,固應屬諸中國矣。

    又謂台番屠戮琉球商民,毀其舟楫、掠其财貨,興兵報複,非蕞爾琉球所能堪也;敢為請于大國,如得遂所請,聚而殲旃,誠大快矣!或殄厥渠魁罪人,斯得亦足稍洩冤憤而謝蒼生。

    倘區區之情,不蒙詳察;敝國雖褊小,不克佑我生民,深以為恥。

    訓兵講武,頗思一試。

    而列國既已郡縣之矣,□□有年,四境無事,極其精銳無所用之,願得獵于番社回間以戰為戲,庶幾其許我乎!然衆不可犯、怒不可回,将士皆以戰為榮□□□以止也。

    所言如是,告以問諸事為和、為戰,兩無所居。

    迨日人命中将為督師,衆号五千,次于台、澎者僅千五百人,□□□□中國水陸征兵,集十餘萬之衆、備數百萬之饟,可以一戰矣。

    乃礦日持久,竟出于和;複以白金五十萬為犒撫□□□□。

    若複相持二、三日,東兵必走;以客軍多病死,不複能久留也。

    東兵既去,始縱兵入山;雖小有斬獲,割雞之勞,安用牛刀!此仆之未解者,一也。

    日人歸,以所獲分犒将士;複以其餘購輪舟二艘,贈中山王。

    以為估舟常厄于風濤者,以舟仍舊制,未易帆;而輪莫能與抗耳。

    前之死于台番者甚慘,然因是而獲償款,因償款而獲輪舟,後之航海者将受福于無窮,洵所謂此物此志也。

    中山王辭不受,日人怒其外于己,迫之使絕我中國;更遣使來告,侮傲其詞,責償歲貢。

    論辯往複,該猶未決。

    已執其王,夷其國為沖繩縣矣。

    此仆之未解者,二也。

    越南,古越裳國;自漢迄明,屢為郡縣。

    曩以西貢之役,質三省之地、輸十年之租抵償法人四百萬之軍費。

    □期既滿,軍費畢償,頓寒息壤之盟;實貪商于之利,得隴望蜀。

    東京之筦,更為越人掌之。

    近以李揚才餘孽竄□越南,号為「黑旗黨」;法人複以代剿為名,緻有今日之患。

    孰階之厲?責有攸歸。

    時事孔殷,何以處此!此仆之未解者,三也。

    吾子從事于學有年矣,上下古今、縱橫中外,博而能約,得所折衷;必有以教我』! 野史氏曰:『噫!何辭之費也。

    越南自兼真臘、并占城,阮氏代興,我中國曾張撻伐,屢勤我師而後臣服。

    其俗強□□馴,法人□□□□□一時亦難猝定。

    秉鈞者沈幾觀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