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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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者矣。
本館近見各省因兵燹之後,又繼以水旱災荒;幾如孟子所雲「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
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故欲各省墾荒田、興水利、開礦務,不惜連篇累牍;欲民不憂饑寒而後再治禮義,能聽從者果有何人!故至于今,荒田仍任其終荒、水利仍任其不利;惟礦務一端尚有官辦者、亦有由民辦者。
若能從此上下各守其分,各行其事,不徒官能富、民能富,而且國亦由此而日富也。
乃不圖近日,竟有出人意料之所不及者。
前閱廈門來信雲:台灣雞籠等處之各煤礦,向來系屬民間集赀開采;近日奉官示谕,概令封閉停工,不準再行采取。
一切煤礦,日後均歸官辦;第未知民間果能遵照否也。
此信特不知是否屬實?若真有此事,是豈徒官奪民食而已乎!諒不至若此之甚也。
台灣孤懸海外,與生番為鄰;所賴以久隸版圖者,民也。
民能安靜無患者,幸有王法約束之耳。
若此之為,是官先壞法矣;吾恐熟番将變生番,安望生番能作熟番乎!以理揆之,諒必無其事。
然以刻下厘卡之事推之,恐又未必盡屬子虛矣。
第吾所不解者:道光以前,從政諸君雖營私财,尚顧公務,不敢居然攘奪刻剝。
及軍興以後,國家之帑項盡虛、闾裡之蓋藏全罄,其能坐擁厚赀者,昔則軍營中人、今則厘卡中人而已。
豈台灣諸人亦有所歆羨,故有此舉乎!惟是各礦雖系民開,而國仍可征稅,即官亦可分肥;是上、下、中均可沾利矣,何必為此壟斷而施一網打盡之計也乎! 吾因觀戲,又聞此事,不禁為之慨然矣!若使諸清客僅各顯其技,不令各腳色同歸于好;所謂牡丹雖好,若無綠葉扶持,仍不能全美也。
今能使全班各精其藝,閱者既多,不獨全班名利雙收,彼衆清客更名利雙收矣。
天下事,大抵如此。
古人有言:「官場如戲場」;故世之從政者,亦能深明此義,必能緻令國富、民富,而已亦與之俱富矣。
不然,雖富其身,斂怨于己;又安能長享其富哉! 九月十九日(公曆十月二十五日——即禮拜四) 台灣新置電線 從台灣府至打狗之電線,業已造成;每日有消息往來,甚為利便。
聞系天津水雷局之肄業生經理此傳信之事也,再聞撥福州電信局中之學生共為佐理雲。
九月二十日(公曆十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五) 論鐵路火車事 火車停行已數日矣。
日昨與友數人,同在茶樓品茗。
隔坐亦有數人;忽有一人至,隔坐人邀與同坐,詢曰:『君往吳淞,何以又能偷閑來此』?答曰:『候潮退耳。
若如數日前有火車時,餘固可以去而複返矣』!語罷,歎息久之。
複有一人至,隔坐人詢問如前;答曰:『風太大,船戶不肯開行;須候風息,始能開往耳』。
又詢曰:『君有急事,何以不棄舟而車乎』?答曰:『如此大風,塵眯人眼,車夫不能張目;安能推車!若尚有火車,何至行路如此艱難』!于是阖坐同聲歎息停止火車,有損無益;并雲:『從前未見火車,亦均不知火車好處。
今已行有數月,往來吳淞者,均稱其便;一旦停歇,殊令人皆往來不便。
安得上憲回心轉意,準其複行;則有事吳淞者,定當感頌功德于無既矣』!餘聞此言,因私詢友人曰:『火車便民,餘既得聞矣;第不知其價值,與小車、航船何如』?有曰:『火車下坐,往返吳淞僅須錢三百六十文。
天明頭次開行,乘之以往;日晚末次開回,乘之以歸。
一日之久,僅須一時乘車;其餘五個時候可在吳淞辦事,故皆稱便。
若雇小車,往返價須加倍;而途間行走之時刻尚不止加倍,僅能在吳淞耽延兩時之久。
至于趁航,以往價雖少廉,然各種不便尚不止如隔坐諸人所言。
是以人皆思火車複行矣』。
餘亦為之歎息而回。
今辰,又有友談及火車事者。
餘曰:『究竟當道主意如何』?友曰:『聞将拆往台灣』。
餘曰:『子以為何如』?友曰:『餘昨由台灣回,驟聞此該,大為詑異!南洋大臣沈公,固創該造鐵路者也;是應深知鐵路之有益也。
豈鐵路能有益于台灣,又反緻無益于吳淞乎?且沈公當亦深知此項鐵路之不能合用于台灣也。
若欲用之于雞籠等地以運煤,則嫌其太長,又嫌其重出;若竟用之于内地以運各物至船,則商民無不大得便宜。
惟嫌其太短,雖再加百倍亦合用也。
故餘謂火車之停,斷非南洋大臣之意也。
夫台灣一境,餘前歲至彼閱曆一周,時将一載;見各山之美材與各處之土産以及各礦之煤鐵,無不盡善盡美。
特所難者,在轉運出山以至海耳。
今若能将此鐵路移之至彼,再往西國加造百倍置之于各處,俾得将各處所有之貨物盡運至海、載往各省,則台灣之富可立待,而稅項之充亦可立待。
以吾目中所見台灣土産之輕小者,尚能以人力運出。
若重大之貨物——如美材等者,人力不能逮,俾盡作柴薪,未免可惜;而各省制作各局,反用重資向外洋購用,未免失算。
中國向日本所買之木料,台灣皆有;日本能取之以緻富、台灣則棄之為薪,可見材木亦有幸、不幸耳。
若能大興鐵路,則廢棄之材皆為有用之材矣。
生番見此情形,亦富興求富之念,必樂轉運各物與衆人貿易;相習既久,歸附亦更易矣』。
友言如此;故詳記之,以為有心台灣者釆擇焉。
中堂寶(鋆)奏為奏明請旨折(九月初九日京報) 大學士管理吏都事務臣寶鋆等謹奏:為奏明請旨事。
内閣抄出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稱:『福建新設台北府一缺,經臣葆桢前在海防大臣任内奏請添設在案。
查台北戶口繁滋、商賈輻辏,該府所轄自彰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蘇澳等處,政務既極殷繁,山後複多險阻;其原該移駐通判、改設縣屬各節,尤必待人而理。
必得資望素着之實缺人員悉力經營,才能逐漸就緒。
福建本省知府班内,或現居要缺、或人地未宜。
茲創建之初,請調人員亟應格外慎重。
臣等再四思維,查有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器識宏遠、潔己愛民,于極難措置之事,尤能毅然獨往,力求其是。
臣葆桢、臣日昌上年往複函商,惟該員允堪是選。
臣璟今過金陵,與臣葆桢商及人才,亦以為非該員不能勝任愉快;意見不謀而合。
惟以外省直隸州知州請補海疆新設知府,從前無成案可循;顧當此急缺待才,何敢稍事拘泥!合無仰懇逾格恩施,俯念台地新設員缺緊要,準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福建台北府知府一缺,實于海疆吏治、民生大有裨益。
如蒙特旨俞允,并懇天恩俟台北各務辦有成緒,再行給咨送部引見,恭候欽定』等因。
光緒三年五月十六日,奉上谕:『沈葆桢、何璟、丁日昌奏「新設海疆要缺知府揀員請調」一折,福建新設台北府知府員缺,着準其以江蘇海州直隸州林達泉試署。
餘着照所該辦理。
該部知道。
欽此』。
欽遵抄出到部。
查定例:台灣府知府缺出,由吏部請旨簡用等語。
又同治九年二月十三日,奉上谕:『嗣後遇有台灣府缺出,即着該督、撫奏明,請旨于閩、浙兩省知府内揀員調補。
倘一時不得其人,并準于應升人員内揀其人地相宜者奏明題補,以重要缺。
該部知道。
欽此』。
又臣部會該辦理台灣等處海防事務大臣沈葆桢等奏「台北拟建府、廳、縣治章程」内開:『台北地方,土壤開辟日廣、民人生聚日多,今昔情形不同。
自應準如所請,于台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台北府;自彰化以北直達後山,胥歸控制,仍隸于台灣兵備道。
其應作為何項之缺?應由該大臣等具奏到日,再行核辦』等因;于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奉上谕:『着照所該,準其于福建台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台北府;仍隸台灣兵備道。
餘依該。
該部知道』等因,欽此。
又臣部奏定章程内開:『各省請升、請調、請補所保之員,例無明文,不在例準聲明之列。
無論内地及煙瘴并各邊疆要缺,雖于折内、本内聲明,如奉旨允準或交部該,均應查明該駁』等因各在案。
今台北府知府一缺,據該督等奏請以現任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欽奉谕旨允準。
臣等查各省應題、應調、應選之缺,例應于本省合例各員内揀選升調、題補,并無各省揀選之條。
惟台灣府知府一缺,原系請旨之缺,曾經欽奉谕旨準該督、撫奏明于閩、浙兩省人員内揀選調補、升補,曆經遵辦在案。
然亦隻準于總督兼轄之閩、浙兩省揀調,向無準調他省現任人員試署明文。
今台北府知府一缺甫經添設,其應作為何項之缺?前經會該令該大臣等奏明辦理。
現在尚未覆奏作為何項缺分?不得遽行請補。
茲該督等奏請調現任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台北府知府,例無明文,不在例準聲明之列。
雖經欽奉谕旨允準,按照章程,仍應奏明請旨更正。
惟據該督等折内聲稱『台北戶口繁滋、商賈輻辏,該府所轄自彰化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蘇澳等處,政務既繁,山後複多險阻;其原議移駐通判、改設縣屬各節,尤必待人而理。
必得資望素着之實缺人員悉力經營,方能逐漸就緒。
福建本省知府班内,或現居要缺、或人地未宜;茲創建之初,請調人員亟應格外慎重』等語。
臣部謹查:照定例、定章聲明請旨,應否變通以林達泉升署?抑仍饬下閩浙總督、福建巡撫:俟台北府知府一缺奏明作為何項缺分後,再行照例辦理?恭候命下,臣部遵奉施行。
如奉旨準以林達泉升署,系屬欽奉特旨準署;嗣後無論該省、别省何處何缺,不得援照此案辦理。
如有率行援引奉旨允準之件,臣部仍應查明請旨更正。
至兩江總督沈葆桢籍隸福建,會同保升本籍地方官員,與定制不符;嗣後如有會銜保升本藉地方官員者,應請旨交部該處。
又海州直隸州知州系江蘇巡撫所轄,此次該督等會銜保奏折内,江蘇巡撫并未列銜;合并聲明。
謹将臣等查明緣由,繕折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遵行!謹奏。
奉旨已錄。
閩督何(璟)奏對調海疆總兵折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海疆總兵人地未宜,請旨互相對調;恭折奏陳,仰祈聖鑒事。
竊查台、澎額設水陸一十七營,俱歸台灣總兵統轄,為海外第一重鎮,責任綦重;近年辦理海防,一切營伍,尤須鎮将得人,方足以資整頓。
茲查台灣鎮總兵張其光宅心寬厚、辦事安詳,因駐紮内山日久,感患風濕,水土漸覺不宜,精力似有未逮。
值此操防緊要,未便以刻下尚無贻誤,緻涉遷就。
查有本任福甯鎮總兵吳光亮,于同治十三年經海防大臣沈葆桢奏調赴台辦理中路開山撫番事宜;光緒二年,蒙恩簡放斯缺,奏留未饬赴任。
本年複因開辟後山事艱任巨,統率乏人;将該鎮所部移紮,所有後山中、南、北三路鹹歸其調度。
該鎮在事四年,于口處地勢、番情了如指掌;任事實心,不避艱險;布置悉合機宜,民番亦俱畏服:洵為提、鎮中不可多得之員。
如以之調補台灣鎮總兵,可期勝任。
所遺福甯鎮總兵,事務較簡;若以張其光對調,人地亦屬相宜。
合無仰懇天恩,俯念海疆總兵員缺緊要,準以吳光亮、張其光互相調補;庶于邊防大有裨益,臣等亦得資臂助。
是否有當?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奉旨已錄。
十月初一日(公曆十一月初五日——即禮拜一) 閩撫丁(日昌)奏為交卸撫篆回籍就醫折(九月十八日京報) 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恭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以病勢複劇,籲懇恩施俯準赴粵就醫;光緒三年七月二十日差弁赍回原折,奉旨:『另有旨。
欽此』。
同日,恭閱邸抄:『光緒三年七月初五日奉上谕:『丁日昌奏「病□屬劇請假調理」一折,丁日昌,着賞假三個月,準其回籍就醫。
福建巡撫,着葆亨署理。
欽此』。
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感聖德之汪洋,憫微臣之憊困。
疆符有寄,俾一意于除痾;故裡暫回,仍究心于報國。
凡此生成之逾格,已同枯瘠之逢春。
臣何人斯,渥邀眷諒!捧谕之下,感激涕零! 伏念閩省最号瘠區,重以連遭水患;台海雖稱無事,何能稍懈邊防!臣奉命經營,乍逾匝歲,竊願因端竟委,藉手以報恩知;何圖食少事繁,曳足自傷頹廢!上賴聖慈轸恤,寬予假期;俾更代之有人,遍從容而奏效。
現臣已将經手應辦事宜力疾稍為清理,于八月初四日檄委署福州府知府翁學本、署臣标中軍參将莊鎮藩恭赍福「建巡撫關防」一顆并「台灣學政關防」、王命、旗牌、卷宗送交撫署,撫臣葆亨祗領。
臣即于是日卸事,克日遵旨回籍,趕速醫治。
即使驟難痊愈,但得稍有轉機,必當勉竭驽骀,銷假任事;不敢稍耽安逸,自外裁成。
除将交卸撫篆日期循例題□外,所有微臣欽奉恩旨賞假就醫緣由,專折叩謝天恩,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月初四日(公曆十一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署閩撫葆(亨)奏為恭報接署撫篆日期折(九月二十二日京報) 署福建巡撫兼台灣學政布政使奴才葆亨跪奏:為恭報接署撫篆日期,叩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奴才接奉督臣何璟、撫臣丁日昌會行,準吏部文開:光緒三年七月初五日,奉上谕:『丁日昌,着賞假三個月,準其回籍就醫,福建巡撫,着葆亨署理』等因,欽此。
跪耹之下,惶悚莫名!茲于八月初四日,奉撫臣檄委署福州府知府翁學本、署撫标中軍參将莊鎮藩将「福建巡撫關防」、「台灣學政關防」各一顆同王命、旗牌、文卷等件赍送前來;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祗領任事。
伏念奴才,滿洲世仆,樗栎材庸。
溯自道光二十七年筮仕湖南,計令三十載,由牧守而洊擢藩司,曆湘、黔而量移閩峤;荷隆恩之疊被,彌非分以滋慚。
乃叨特達之知,榮邀恩命;忝攝封圻之任,權绾節符。
寵錫自天,感深無地!查福建為負山濱海之區,連歲頻遭水患;巡撫有察吏安民之責,岩疆尤重台防。
現值内地綏輯災黎,赈務甫有端緒,急需疏浚港道、興辦河工。
且庫儲未充、稅厘日绌,京、協各饷,數巨款煩;兼顧并籌,諸多不易。
台灣則撫番、辟境、關礦、練軍,事事須協機宜、在在均關緊要。
奴才志慮短淺,深懼弗勝!幸督、撫臣擘畫經營,規畫周備;惟有率循成法,随時秉承,盡竭愚誠,勉圖報稱。
萬不敢因暫時署篆,稍涉懈弛:以冀仰副高厚鴻慈于萬一。
除另行恭疏題報外,所有奴才接署撫篆、感激下忱,謹繕折叩謝天恩,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月初五日(公曆十一月初九日——即禮拜五) 閩事雜錄(一則) 前報官憲禁止台灣開掘煤礦,蓋非禁官礦,禁民礦也。
然官民互開之阓狽礦一山,或攻其前、或鑿其後,将必有相遇于礦中者矣。
至民所開掘者,現已有十二穴雲。
十月十二日(公曆十一月十六日——即禮拜五) 粵督劉(坤一)奏總兵因病出缺折(九月二十九日京報) 頭品頂戴兩廣總督臣劉坤一跪奏:為總兵因病出缺,恭折由驿馳報,請旨迅賜簡放,以重職守事。
竊臣于光緒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準兵部咨:四月初七日,奉上谕:『廣西右江鎮總兵員缺,着麥龍韬補授。
欽此』。
當因麥龍韬先經請假赴閩措資,尚未回粵銷假;饬行即赴新任去後。
随于光緒三年八月初八日,接據辦理台灣撫番開山事務福建福甯鎮總兵官吳光亮呈稱:『總兵麥龍韬來台措資未就,在營投效。
時值招撫生番及籌辦開辟埔裡等社,事務殷繁;麥龍韬不辭勞瘁,均能實力辦理。
并督運糧米赴璞石閣行營交收,感受瘴疠;病勢日增,醫治罔效,于光緒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在營次積勞病故。
已呈請閩浙總督、福建巡撫奏請該恤』等情具報前來。
臣查該總兵麥龍韬系廣東南海縣人,前在兩粵、閩、浙、陝、甘、江西等省剿匪出力,疊着戰功;由武監生,曆保記名總兵。
旋經陝甘督臣左宗棠給咨回廣東差遣,因資斧不繼,請假赴閩措資,在台灣軍營投效;欽奉上谕補授廣西右江鎮總兵,尚未赴任。
據報該總兵在台感受瘴疠病故,殊堪憫恻!應如何奏請該恤?由閩省督、撫臣核明辦理。
合将總兵麥龍韬因病出缺、所遺右江鎮總兵員缺緊要,相應請旨迅賜簡放,以重職守。
臣謹恭折由驿馳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日錄。
十一初月二日(公曆十二月初六日——即禮拜四) 閩督何(璟)奏調署通判知縣片(十月十七日京報) 何璟等片: 再,署澎湖通判劉家骢撤任,所遺篆務,查有本任噶瑪蘭通判洪熙俦老成練達,堪以調署。
又,署南平縣知縣曾紀石撤任,遺缺查有本任沙縣知縣吳邦泰明幹勤能,堪以調署。
又,署嘉義縣知縣雷其達撒任,遺缺查有壽甯縣知縣吳鳳笙幹練有為,堪以調署。
各該員任内,并無承緝盜案将屆四參限滿以及經征錢糧有關降調處分。
由臣葆亨在藩司任内會同臬司李明墀具詳——本任撫臣丁日昌未及核奏移交前來。
除分檄饬遵外,臣謹合詞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一月十六日(公曆十二月二十日——即禮拜四) 廈門茶市 台灣烏龍茶市,尚無漲落;上等茶所存底貨甚多,價亦驟落,每擔約賤洋一元左右。
其餘各茶,約存三萬四千箱。
浮梁買茶者仍堅持初該,不肯稍貶。
計所銷烏龍,統核不過五百餘箱;而紅茶則盡停制。
想須俟明春新茶出市,始行試辦也。
按以上所言,皆系十月杪廈門通商總局來信。
其近市如何,俟探明再記。
十二月初一日(公曆正月初三日——即禮拜四) 淡水近事 距台灣淡水廳之十裡許,有地曰奔架;亦通商處也。
向本見有福音堂,近為英國牧師麥忌主講。
茲聞士人與教中人意見不合,于上月十一日糾合二千餘人擁至教堂,登時拆毀;并逼令牧師出境,毋得稍留,行将有不利焉。
麥忌知不可以理谕,姑靜以待之。
嗣經英領事有聞,趕即知照淡水廳,請調兵彈壓。
無如淡水防兵止有百餘名,若盡調往,非特于事無濟,轉恐激變;因即将此情照覆領事,并請轉饬該牧師暫離奔架以避其鋒,俟查辦後再往傳教;而麥忌則未之允也。
此由「海龍」火船從淡水而赴香港傳其大略如是;其詳,容再探登報。
十二月初二日(公曆正月初四日——即禮拜五) 恭錄上谕(一道) 十一月十三日,奉上谕:『都察院奏福建職婦林戴氏遣抱以「伊子林文明被林應時挾嫌捏控,委員淩定國索詐未遂,計誘擅殺,埋冤八載任控不提」等詞赴該衙門呈訴』等語。
此案于同治十年九月間林戴氏遣抱京控,奉旨交該省督、撫查辦。
光緒二年二月,該職婦複遣抱來京控訴;當經降旨令李鶴年等嚴訊。
本年九月,據何璟等奏「此案尚未完結」;事經多年,豈容日久延宕!究竟林文明是否被殺冤抑?亟應澈底根究;着閩浙總督、福建巡撫親提人證、卷宗,秉公嚴訊;務期水落石出,以成信谳。
抱告民人馬生,該部照例解往備質。
欽此』。
十二月十三日(公曆正月十五日——即禮拜二) 閩督何(璟)奏為循案酌保辦理兩屆票鹽出力之委員折(十一月十八日京報)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署理福建巡撫調補山西布政使臣葆亨跪奏:為循案酌保辦理兩屆票鹽出力之委員,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閩省鹽務自同冶四年改行票運,以初次試辦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萬五千餘兩,聲請着為定額;全完該叙,未完該處。
續因汀州鹽厘歲無定額,歸入額外盈餘造報;又邵武等二十三幫商力難支,酌減鹽厘二成:共應剔除銀二萬五千六百餘兩,實尚應征課、耗、厘三項銀三十七萬九千六百餘兩。
又,加增台灣府新增額外課、厘銀一萬八千五百兩,共額征銀三十九萬八千一百五十九兩零。
曆屆征有盈餘,均将在事出力人員分别奏請獎叙在案。
茲自同治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光緒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止十屆期滿,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三萬四千七百八十兩零;除額定征數并莆田局征收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零遵照部咨剔歸另款造報外,計盈餘銀三萬三千三百七十四兩零。
又,自光緒元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止十一屆期滿,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三萬七千五百九兩零;除額定征數并莆田局征收銀三千三百一十三兩零外,計盈餘銀三萬六千三十七兩零。
兩屆,共溢征銀六萬九千四百一十一兩零。
當此商疲銷滞之時,在事各員實心實力、任勞任怨,認真整頓,成效昭然,不無微勞足錄。
據署福建布政使李明墀、鹽法道盧士傑查明出力各員,循照曆屆請獎成案會詳請奏前來,臣等複核無異。
謹繕清單,恭呈禦覽。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量予獎叙,以示鼓勵。
謹合詞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該部該奏。
單并發。
欽此』。
閩督何(璟)奏為請更正保獎筆誤片 何璟片: 再,兩江督臣沈葆桢前在福建台灣辦理海防任内會折「奏保剿服番社并開山出力各員開單請獎」一折,清單内開「花翎留閩盡先補用遊擊李得勝、遊擊銜留閩盡先都司周士得,可否均以參将留閩盡先補用」等因;光緒元年十月十六日,内閣奉上谕:『李得勝等,均着以參将留于福建盡先補用。
欽此』。
轉行欽遵去後。
茲據臣标中軍副将劉春田禀:準參将李得升咨稱貴州玉屏縣人,由行伍,頻年巴師廣西、湖南、湖北、江南、浙、閩等省剿匪着績,遞保至花翎留閩盡先補用遊擊。
同治十三年,奉劄調赴台灣防範北路後山,進紮新城;于「開山撫番」案内,蒙奏保以參将留閩盡先補用。
茲奉頒獎劄内開:「得升名字誤寫「得勝」,似系字音相近,當時筆誤所緻」。
惟原保大臣沈葆桢現已升任兩江總督,遠在江甯,長途往返不易;應檢同獎劄就近由閩奏咨更正等情。
由該副将轉禀前來,臣複核無異。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敕部查案将原保該參将李得勝之名更正李得升注冊,以昭核實。
除咨部臣查照外,謹附片陳情,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兵部知道。
欽此』。
十二月十六日(公曆正月十八日——即禮拜五) 恭錄上谕(一道) 十一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何璟、葆亨奏「總兵積勞病故懇請優恤」一折,已故廣西右江鎮總兵麥龍韬,自鹹豐年間投效軍營,從征廣東、廣西、福建、浙江、江西、陝西、甘肅等省,身經數十戰;光緒二年,複至台灣助理撫番事務,力窮險要,備曆艱辛。
旋因感受瘴氣,在營病故;殊堪轸惜!麥龍韬,着交部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從優該恤,以彰忠荩。
欽此』。
十二月二十八日(公曆正月三十日——即禮拜三) 都察院全(慶)奏為奏聞請旨折(十二月初二日京報) 都察院左都禦史臣全慶等跪奏:為奏聞請旨事。
據福建職婦林戴氏遣抱以「匿奸掯案,任控不提,冤埋八載」等詞赴臣衙門呈訴。
臣等公同訊問,據抱告馬生供:家主母林戴氏遣遞呈詞,求閱便悉。
查原呈内稱:『氏年八十七歲,福建彰化縣人。
次子副将林文明,于同治二年随同長子前福建陸路提督文察剿辦林、戴、洪三姓台匪。
台地肅清,文察奉調内渡,殉難漳城,蒙恩贈銜、予谥。
同治六年間,逆族林應時挾前剿捕之嫌,捏控罰捐為霸産;文明申訴府、縣,案懸未結。
奸員淩定國藉委索詐洋銀八千圓,拂詐銜恨;謀聳鎮、道,于九年二月間,攜正月十六日本道印示一紙,内有「文明伏誅,脅從罔治」等語,複來吓詐。
據雲「酬以重金,不難了事」。
文明将示扣留,定國知詐敗露,詭許結案,于三月十七日會縣王文棨傳訊,擅殺文明于縣堂;複禀鎮、道,捏稱叛逆,并遍貼「文明謀反有實據」印示,誣陷成谳,冤慘滔天。
氏于同治十年七月,遣抱林秋赴京呈控,蒙院以「擅殺職官」等情奏奉谕旨:「着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确查詳查,奏明辦理」等因,欽此;遵委台灣府周懋琦查覆。
府主欺死救生,徇情袒覆;前督憲李洞冤,逐條駁斥,饬淩定國實禀,并飛調王文棨來轅,不準稍有欺飾,一面饬提林應時質訊。
定國僅以詭計聳覆,并不歸案。
林應時誣控一節,前後供詞不符,已由首府林慶贻詳請善後局查覆。
旋據覆稱:「當時捐需原案,銀數委系六千圓。
定國知應時案敗,禍必及身;嗾同王文棨央求台灣道夏獻綸代為開脫,授意前署彰化縣孫繼祖串捏黃連蒲二十年前無着之命案,蒙詳抵制。
氏逐層揩駁,粘結呈明。
嗣後行提見證,本無其人,如何能解。
案延三載,氏迫于光緒二年正月間遣抱李祥到京續控,又蒙奏奉谕旨「交李鶴年、丁日昌督同臬司親提研究,定拟具奏」。
氏疊次呈催,經谳員锺鴻逵提訊二次,不準言及兩示與定國陷殺等情,祗勸氏看破了結。
氏親向前府主呼冤,府主為案情重大,非谳員所能結詳,請撫憲親提;撫憲批司、司又批府,互相推诿,延宕埋冤——各批抄呈。
泣思定國之噬詐陷殺,一有正月十六日先期殺示、一有「謀反有實據」道印告示;是兩示,為此案鐵據。
定國為此案渠魁,非澈究兩示、提審定國,何以判虛實而成信谳!氏子果有逆謀,全家情甘同坐;否則,定國誣殺之罪,亦法律所難容!豈有八載呼冤、兩奉谕旨,而首犯尚是案外逍遙!氏以殘年遠冒重洋,身羁千裡,求與當堂對質而不能。
氏長子臨難捐軀,傷悼未泯,次子複遭冤殺;污蔑忠門,生難甘心、死不暝目!萬不得已,遣抱三次奔京瀝訴』等語。
臣等查該職婦林戴氏遣抱馬生呈稱伊次子副将林文明被逆族林應時挾嫌捏控,委員淩定國索詐未遂,誣以「叛逆」,謀聳鎮、道并會同該縣計誘擅殺,有印示兩紙足據;氏含冤遣抱兩次京控,先後奏奉谕旨交該督、撫訊辦。
乃谳員以情節重大,救生欺死,呈催數十次,該淩定國并未赴案各情。
且據呈該署府翁學本面谕「此案冤情,各憲盡知;無難秉公伸雪」。
何以兩次奏交重案,延宕八年,不提不訊!控關妄殺誣逆、延案庇奸,亟應澈底根究。
謹抄錄原呈,恭呈禦覽;伏乞聖鑒訓示! 再,據該抱告結稱林戴氏在何衙門控告,伊不知悉;合并聲明。
謹奏。
奉旨已錄。
台番向化 昨輪舟到申港,有估客傳來雲:台灣之地,民、番素好伺殺;蓋習俗所贻,群推殺人為雄長。
年間殺斃左近過路民、番不下數百人;人之畏番,有甚于畏豺狼者。
前次官軍亦有督率大隊進剿兼行招撫之術,奈愚番兇悍,習與性成;剿撫雖加,頑梗莫化。
百數十年來,大抵如斯。
而且該番舊俗聚族嶺林而居,裸以為飾;廉恥斲喪,禮義蔑如:是誠頑不易化者矣。
不圖去年以來,丁大中丞奉命東渡,親曆台疆;檄饬官軍部署、巡視台灣各路防營,整肅戎行、嚴修吏治,彰善瘅惡,易俗移風。
所檄大員,亦無不認真紀律、勤勞實效。
其馭民、番也,則治安有道、剿撫有方;當惡番複叛,擇尤懲辦。
其進剿之際,則用以威,而威無不凜;自剿以後,則孚以德,而德無不周。
于是畏威者慕義、感德者銘仁,起視民、番,莫不翕然歸化、煥然一新。
且也,台南民、番聞丁大中丞請假歸裡,感格難忘;于小春朔日時,竟有制就「德政」萬人衣、傘、牌、匾十數副,會集各莊紳耆及前後山番目,紛紛數十人踴躍歡忻,附「長勝」輪船内渡,直至揭邑敬頌,以表輸誠。
但該生番久處深山,梼杌性成,頑不易化;今竟知禮識義,不遠千裡内渡而頌大中丞之德,此台地以來所未睹。
又見生番到汕登岸時,異言異服;而内地之男婦老幼聞者,莫不争觀。
向非丁公之德恩所及淪肌浃髓,安能使黎民感懷、生番向化如是其一道同風乎!睹茲台、淡各路鹹臻實化,墾、礦諸務次第舉行,得有成效,防務随可節需,不為全台之鴻福也哉!
本館近見各省因兵燹之後,又繼以水旱災荒;幾如孟子所雲「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
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故欲各省墾荒田、興水利、開礦務,不惜連篇累牍;欲民不憂饑寒而後再治禮義,能聽從者果有何人!故至于今,荒田仍任其終荒、水利仍任其不利;惟礦務一端尚有官辦者、亦有由民辦者。
若能從此上下各守其分,各行其事,不徒官能富、民能富,而且國亦由此而日富也。
乃不圖近日,竟有出人意料之所不及者。
前閱廈門來信雲:台灣雞籠等處之各煤礦,向來系屬民間集赀開采;近日奉官示谕,概令封閉停工,不準再行采取。
一切煤礦,日後均歸官辦;第未知民間果能遵照否也。
此信特不知是否屬實?若真有此事,是豈徒官奪民食而已乎!諒不至若此之甚也。
台灣孤懸海外,與生番為鄰;所賴以久隸版圖者,民也。
民能安靜無患者,幸有王法約束之耳。
若此之為,是官先壞法矣;吾恐熟番将變生番,安望生番能作熟番乎!以理揆之,諒必無其事。
然以刻下厘卡之事推之,恐又未必盡屬子虛矣。
第吾所不解者:道光以前,從政諸君雖營私财,尚顧公務,不敢居然攘奪刻剝。
及軍興以後,國家之帑項盡虛、闾裡之蓋藏全罄,其能坐擁厚赀者,昔則軍營中人、今則厘卡中人而已。
豈台灣諸人亦有所歆羨,故有此舉乎!惟是各礦雖系民開,而國仍可征稅,即官亦可分肥;是上、下、中均可沾利矣,何必為此壟斷而施一網打盡之計也乎! 吾因觀戲,又聞此事,不禁為之慨然矣!若使諸清客僅各顯其技,不令各腳色同歸于好;所謂牡丹雖好,若無綠葉扶持,仍不能全美也。
今能使全班各精其藝,閱者既多,不獨全班名利雙收,彼衆清客更名利雙收矣。
天下事,大抵如此。
古人有言:「官場如戲場」;故世之從政者,亦能深明此義,必能緻令國富、民富,而已亦與之俱富矣。
不然,雖富其身,斂怨于己;又安能長享其富哉! 九月十九日(公曆十月二十五日——即禮拜四) 台灣新置電線 從台灣府至打狗之電線,業已造成;每日有消息往來,甚為利便。
聞系天津水雷局之肄業生經理此傳信之事也,再聞撥福州電信局中之學生共為佐理雲。
九月二十日(公曆十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五) 論鐵路火車事 火車停行已數日矣。
日昨與友數人,同在茶樓品茗。
隔坐亦有數人;忽有一人至,隔坐人邀與同坐,詢曰:『君往吳淞,何以又能偷閑來此』?答曰:『候潮退耳。
若如數日前有火車時,餘固可以去而複返矣』!語罷,歎息久之。
複有一人至,隔坐人詢問如前;答曰:『風太大,船戶不肯開行;須候風息,始能開往耳』。
又詢曰:『君有急事,何以不棄舟而車乎』?答曰:『如此大風,塵眯人眼,車夫不能張目;安能推車!若尚有火車,何至行路如此艱難』!于是阖坐同聲歎息停止火車,有損無益;并雲:『從前未見火車,亦均不知火車好處。
今已行有數月,往來吳淞者,均稱其便;一旦停歇,殊令人皆往來不便。
安得上憲回心轉意,準其複行;則有事吳淞者,定當感頌功德于無既矣』!餘聞此言,因私詢友人曰:『火車便民,餘既得聞矣;第不知其價值,與小車、航船何如』?有曰:『火車下坐,往返吳淞僅須錢三百六十文。
天明頭次開行,乘之以往;日晚末次開回,乘之以歸。
一日之久,僅須一時乘車;其餘五個時候可在吳淞辦事,故皆稱便。
若雇小車,往返價須加倍;而途間行走之時刻尚不止加倍,僅能在吳淞耽延兩時之久。
至于趁航,以往價雖少廉,然各種不便尚不止如隔坐諸人所言。
是以人皆思火車複行矣』。
餘亦為之歎息而回。
今辰,又有友談及火車事者。
餘曰:『究竟當道主意如何』?友曰:『聞将拆往台灣』。
餘曰:『子以為何如』?友曰:『餘昨由台灣回,驟聞此該,大為詑異!南洋大臣沈公,固創該造鐵路者也;是應深知鐵路之有益也。
豈鐵路能有益于台灣,又反緻無益于吳淞乎?且沈公當亦深知此項鐵路之不能合用于台灣也。
若欲用之于雞籠等地以運煤,則嫌其太長,又嫌其重出;若竟用之于内地以運各物至船,則商民無不大得便宜。
惟嫌其太短,雖再加百倍亦合用也。
故餘謂火車之停,斷非南洋大臣之意也。
夫台灣一境,餘前歲至彼閱曆一周,時将一載;見各山之美材與各處之土産以及各礦之煤鐵,無不盡善盡美。
特所難者,在轉運出山以至海耳。
今若能将此鐵路移之至彼,再往西國加造百倍置之于各處,俾得将各處所有之貨物盡運至海、載往各省,則台灣之富可立待,而稅項之充亦可立待。
以吾目中所見台灣土産之輕小者,尚能以人力運出。
若重大之貨物——如美材等者,人力不能逮,俾盡作柴薪,未免可惜;而各省制作各局,反用重資向外洋購用,未免失算。
中國向日本所買之木料,台灣皆有;日本能取之以緻富、台灣則棄之為薪,可見材木亦有幸、不幸耳。
若能大興鐵路,則廢棄之材皆為有用之材矣。
生番見此情形,亦富興求富之念,必樂轉運各物與衆人貿易;相習既久,歸附亦更易矣』。
友言如此;故詳記之,以為有心台灣者釆擇焉。
中堂寶(鋆)奏為奏明請旨折(九月初九日京報) 大學士管理吏都事務臣寶鋆等謹奏:為奏明請旨事。
内閣抄出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稱:『福建新設台北府一缺,經臣葆桢前在海防大臣任内奏請添設在案。
查台北戶口繁滋、商賈輻辏,該府所轄自彰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蘇澳等處,政務既極殷繁,山後複多險阻;其原該移駐通判、改設縣屬各節,尤必待人而理。
必得資望素着之實缺人員悉力經營,才能逐漸就緒。
福建本省知府班内,或現居要缺、或人地未宜。
茲創建之初,請調人員亟應格外慎重。
臣等再四思維,查有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器識宏遠、潔己愛民,于極難措置之事,尤能毅然獨往,力求其是。
臣葆桢、臣日昌上年往複函商,惟該員允堪是選。
臣璟今過金陵,與臣葆桢商及人才,亦以為非該員不能勝任愉快;意見不謀而合。
惟以外省直隸州知州請補海疆新設知府,從前無成案可循;顧當此急缺待才,何敢稍事拘泥!合無仰懇逾格恩施,俯念台地新設員缺緊要,準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福建台北府知府一缺,實于海疆吏治、民生大有裨益。
如蒙特旨俞允,并懇天恩俟台北各務辦有成緒,再行給咨送部引見,恭候欽定』等因。
光緒三年五月十六日,奉上谕:『沈葆桢、何璟、丁日昌奏「新設海疆要缺知府揀員請調」一折,福建新設台北府知府員缺,着準其以江蘇海州直隸州林達泉試署。
餘着照所該辦理。
該部知道。
欽此』。
欽遵抄出到部。
查定例:台灣府知府缺出,由吏部請旨簡用等語。
又同治九年二月十三日,奉上谕:『嗣後遇有台灣府缺出,即着該督、撫奏明,請旨于閩、浙兩省知府内揀員調補。
倘一時不得其人,并準于應升人員内揀其人地相宜者奏明題補,以重要缺。
該部知道。
欽此』。
又臣部會該辦理台灣等處海防事務大臣沈葆桢等奏「台北拟建府、廳、縣治章程」内開:『台北地方,土壤開辟日廣、民人生聚日多,今昔情形不同。
自應準如所請,于台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台北府;自彰化以北直達後山,胥歸控制,仍隸于台灣兵備道。
其應作為何項之缺?應由該大臣等具奏到日,再行核辦』等因;于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奉上谕:『着照所該,準其于福建台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台北府;仍隸台灣兵備道。
餘依該。
該部知道』等因,欽此。
又臣部奏定章程内開:『各省請升、請調、請補所保之員,例無明文,不在例準聲明之列。
無論内地及煙瘴并各邊疆要缺,雖于折内、本内聲明,如奉旨允準或交部該,均應查明該駁』等因各在案。
今台北府知府一缺,據該督等奏請以現任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欽奉谕旨允準。
臣等查各省應題、應調、應選之缺,例應于本省合例各員内揀選升調、題補,并無各省揀選之條。
惟台灣府知府一缺,原系請旨之缺,曾經欽奉谕旨準該督、撫奏明于閩、浙兩省人員内揀選調補、升補,曆經遵辦在案。
然亦隻準于總督兼轄之閩、浙兩省揀調,向無準調他省現任人員試署明文。
今台北府知府一缺甫經添設,其應作為何項之缺?前經會該令該大臣等奏明辦理。
現在尚未覆奏作為何項缺分?不得遽行請補。
茲該督等奏請調現任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台北府知府,例無明文,不在例準聲明之列。
雖經欽奉谕旨允準,按照章程,仍應奏明請旨更正。
惟據該督等折内聲稱『台北戶口繁滋、商賈輻辏,該府所轄自彰化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蘇澳等處,政務既繁,山後複多險阻;其原議移駐通判、改設縣屬各節,尤必待人而理。
必得資望素着之實缺人員悉力經營,方能逐漸就緒。
福建本省知府班内,或現居要缺、或人地未宜;茲創建之初,請調人員亟應格外慎重』等語。
臣部謹查:照定例、定章聲明請旨,應否變通以林達泉升署?抑仍饬下閩浙總督、福建巡撫:俟台北府知府一缺奏明作為何項缺分後,再行照例辦理?恭候命下,臣部遵奉施行。
如奉旨準以林達泉升署,系屬欽奉特旨準署;嗣後無論該省、别省何處何缺,不得援照此案辦理。
如有率行援引奉旨允準之件,臣部仍應查明請旨更正。
至兩江總督沈葆桢籍隸福建,會同保升本籍地方官員,與定制不符;嗣後如有會銜保升本藉地方官員者,應請旨交部該處。
又海州直隸州知州系江蘇巡撫所轄,此次該督等會銜保奏折内,江蘇巡撫并未列銜;合并聲明。
謹将臣等查明緣由,繕折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遵行!謹奏。
奉旨已錄。
閩督何(璟)奏對調海疆總兵折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海疆總兵人地未宜,請旨互相對調;恭折奏陳,仰祈聖鑒事。
竊查台、澎額設水陸一十七營,俱歸台灣總兵統轄,為海外第一重鎮,責任綦重;近年辦理海防,一切營伍,尤須鎮将得人,方足以資整頓。
茲查台灣鎮總兵張其光宅心寬厚、辦事安詳,因駐紮内山日久,感患風濕,水土漸覺不宜,精力似有未逮。
值此操防緊要,未便以刻下尚無贻誤,緻涉遷就。
查有本任福甯鎮總兵吳光亮,于同治十三年經海防大臣沈葆桢奏調赴台辦理中路開山撫番事宜;光緒二年,蒙恩簡放斯缺,奏留未饬赴任。
本年複因開辟後山事艱任巨,統率乏人;将該鎮所部移紮,所有後山中、南、北三路鹹歸其調度。
該鎮在事四年,于口處地勢、番情了如指掌;任事實心,不避艱險;布置悉合機宜,民番亦俱畏服:洵為提、鎮中不可多得之員。
如以之調補台灣鎮總兵,可期勝任。
所遺福甯鎮總兵,事務較簡;若以張其光對調,人地亦屬相宜。
合無仰懇天恩,俯念海疆總兵員缺緊要,準以吳光亮、張其光互相調補;庶于邊防大有裨益,臣等亦得資臂助。
是否有當?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奉旨已錄。
十月初一日(公曆十一月初五日——即禮拜一) 閩撫丁(日昌)奏為交卸撫篆回籍就醫折(九月十八日京報) 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恭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以病勢複劇,籲懇恩施俯準赴粵就醫;光緒三年七月二十日差弁赍回原折,奉旨:『另有旨。
欽此』。
同日,恭閱邸抄:『光緒三年七月初五日奉上谕:『丁日昌奏「病□屬劇請假調理」一折,丁日昌,着賞假三個月,準其回籍就醫。
福建巡撫,着葆亨署理。
欽此』。
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感聖德之汪洋,憫微臣之憊困。
疆符有寄,俾一意于除痾;故裡暫回,仍究心于報國。
凡此生成之逾格,已同枯瘠之逢春。
臣何人斯,渥邀眷諒!捧谕之下,感激涕零! 伏念閩省最号瘠區,重以連遭水患;台海雖稱無事,何能稍懈邊防!臣奉命經營,乍逾匝歲,竊願因端竟委,藉手以報恩知;何圖食少事繁,曳足自傷頹廢!上賴聖慈轸恤,寬予假期;俾更代之有人,遍從容而奏效。
現臣已将經手應辦事宜力疾稍為清理,于八月初四日檄委署福州府知府翁學本、署臣标中軍參将莊鎮藩恭赍福「建巡撫關防」一顆并「台灣學政關防」、王命、旗牌、卷宗送交撫署,撫臣葆亨祗領。
臣即于是日卸事,克日遵旨回籍,趕速醫治。
即使驟難痊愈,但得稍有轉機,必當勉竭驽骀,銷假任事;不敢稍耽安逸,自外裁成。
除将交卸撫篆日期循例題□外,所有微臣欽奉恩旨賞假就醫緣由,專折叩謝天恩,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月初四日(公曆十一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署閩撫葆(亨)奏為恭報接署撫篆日期折(九月二十二日京報) 署福建巡撫兼台灣學政布政使奴才葆亨跪奏:為恭報接署撫篆日期,叩謝天恩;仰祈聖鑒事。
竊奴才接奉督臣何璟、撫臣丁日昌會行,準吏部文開:光緒三年七月初五日,奉上谕:『丁日昌,着賞假三個月,準其回籍就醫,福建巡撫,着葆亨署理』等因,欽此。
跪耹之下,惶悚莫名!茲于八月初四日,奉撫臣檄委署福州府知府翁學本、署撫标中軍參将莊鎮藩将「福建巡撫關防」、「台灣學政關防」各一顆同王命、旗牌、文卷等件赍送前來;當即恭設香案,望阙叩頭謝恩,祗領任事。
伏念奴才,滿洲世仆,樗栎材庸。
溯自道光二十七年筮仕湖南,計令三十載,由牧守而洊擢藩司,曆湘、黔而量移閩峤;荷隆恩之疊被,彌非分以滋慚。
乃叨特達之知,榮邀恩命;忝攝封圻之任,權绾節符。
寵錫自天,感深無地!查福建為負山濱海之區,連歲頻遭水患;巡撫有察吏安民之責,岩疆尤重台防。
現值内地綏輯災黎,赈務甫有端緒,急需疏浚港道、興辦河工。
且庫儲未充、稅厘日绌,京、協各饷,數巨款煩;兼顧并籌,諸多不易。
台灣則撫番、辟境、關礦、練軍,事事須協機宜、在在均關緊要。
奴才志慮短淺,深懼弗勝!幸督、撫臣擘畫經營,規畫周備;惟有率循成法,随時秉承,盡竭愚誠,勉圖報稱。
萬不敢因暫時署篆,稍涉懈弛:以冀仰副高厚鴻慈于萬一。
除另行恭疏題報外,所有奴才接署撫篆、感激下忱,謹繕折叩謝天恩,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月初五日(公曆十一月初九日——即禮拜五) 閩事雜錄(一則) 前報官憲禁止台灣開掘煤礦,蓋非禁官礦,禁民礦也。
然官民互開之阓狽礦一山,或攻其前、或鑿其後,将必有相遇于礦中者矣。
至民所開掘者,現已有十二穴雲。
十月十二日(公曆十一月十六日——即禮拜五) 粵督劉(坤一)奏總兵因病出缺折(九月二十九日京報) 頭品頂戴兩廣總督臣劉坤一跪奏:為總兵因病出缺,恭折由驿馳報,請旨迅賜簡放,以重職守事。
竊臣于光緒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準兵部咨:四月初七日,奉上谕:『廣西右江鎮總兵員缺,着麥龍韬補授。
欽此』。
當因麥龍韬先經請假赴閩措資,尚未回粵銷假;饬行即赴新任去後。
随于光緒三年八月初八日,接據辦理台灣撫番開山事務福建福甯鎮總兵官吳光亮呈稱:『總兵麥龍韬來台措資未就,在營投效。
時值招撫生番及籌辦開辟埔裡等社,事務殷繁;麥龍韬不辭勞瘁,均能實力辦理。
并督運糧米赴璞石閣行營交收,感受瘴疠;病勢日增,醫治罔效,于光緒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在營次積勞病故。
已呈請閩浙總督、福建巡撫奏請該恤』等情具報前來。
臣查該總兵麥龍韬系廣東南海縣人,前在兩粵、閩、浙、陝、甘、江西等省剿匪出力,疊着戰功;由武監生,曆保記名總兵。
旋經陝甘督臣左宗棠給咨回廣東差遣,因資斧不繼,請假赴閩措資,在台灣軍營投效;欽奉上谕補授廣西右江鎮總兵,尚未赴任。
據報該總兵在台感受瘴疠病故,殊堪憫恻!應如何奏請該恤?由閩省督、撫臣核明辦理。
合将總兵麥龍韬因病出缺、所遺右江鎮總兵員缺緊要,相應請旨迅賜簡放,以重職守。
臣謹恭折由驿馳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日錄。
十一初月二日(公曆十二月初六日——即禮拜四) 閩督何(璟)奏調署通判知縣片(十月十七日京報) 何璟等片: 再,署澎湖通判劉家骢撤任,所遺篆務,查有本任噶瑪蘭通判洪熙俦老成練達,堪以調署。
又,署南平縣知縣曾紀石撤任,遺缺查有本任沙縣知縣吳邦泰明幹勤能,堪以調署。
又,署嘉義縣知縣雷其達撒任,遺缺查有壽甯縣知縣吳鳳笙幹練有為,堪以調署。
各該員任内,并無承緝盜案将屆四參限滿以及經征錢糧有關降調處分。
由臣葆亨在藩司任内會同臬司李明墀具詳——本任撫臣丁日昌未及核奏移交前來。
除分檄饬遵外,臣謹合詞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十一月十六日(公曆十二月二十日——即禮拜四) 廈門茶市 台灣烏龍茶市,尚無漲落;上等茶所存底貨甚多,價亦驟落,每擔約賤洋一元左右。
其餘各茶,約存三萬四千箱。
浮梁買茶者仍堅持初該,不肯稍貶。
計所銷烏龍,統核不過五百餘箱;而紅茶則盡停制。
想須俟明春新茶出市,始行試辦也。
按以上所言,皆系十月杪廈門通商總局來信。
其近市如何,俟探明再記。
十二月初一日(公曆正月初三日——即禮拜四) 淡水近事 距台灣淡水廳之十裡許,有地曰奔架;亦通商處也。
向本見有福音堂,近為英國牧師麥忌主講。
茲聞士人與教中人意見不合,于上月十一日糾合二千餘人擁至教堂,登時拆毀;并逼令牧師出境,毋得稍留,行将有不利焉。
麥忌知不可以理谕,姑靜以待之。
嗣經英領事有聞,趕即知照淡水廳,請調兵彈壓。
無如淡水防兵止有百餘名,若盡調往,非特于事無濟,轉恐激變;因即将此情照覆領事,并請轉饬該牧師暫離奔架以避其鋒,俟查辦後再往傳教;而麥忌則未之允也。
此由「海龍」火船從淡水而赴香港傳其大略如是;其詳,容再探登報。
十二月初二日(公曆正月初四日——即禮拜五) 恭錄上谕(一道) 十一月十三日,奉上谕:『都察院奏福建職婦林戴氏遣抱以「伊子林文明被林應時挾嫌捏控,委員淩定國索詐未遂,計誘擅殺,埋冤八載任控不提」等詞赴該衙門呈訴』等語。
此案于同治十年九月間林戴氏遣抱京控,奉旨交該省督、撫查辦。
光緒二年二月,該職婦複遣抱來京控訴;當經降旨令李鶴年等嚴訊。
本年九月,據何璟等奏「此案尚未完結」;事經多年,豈容日久延宕!究竟林文明是否被殺冤抑?亟應澈底根究;着閩浙總督、福建巡撫親提人證、卷宗,秉公嚴訊;務期水落石出,以成信谳。
抱告民人馬生,該部照例解往備質。
欽此』。
十二月十三日(公曆正月十五日——即禮拜二) 閩督何(璟)奏為循案酌保辦理兩屆票鹽出力之委員折(十一月十八日京報)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署理福建巡撫調補山西布政使臣葆亨跪奏:為循案酌保辦理兩屆票鹽出力之委員,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閩省鹽務自同冶四年改行票運,以初次試辦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萬五千餘兩,聲請着為定額;全完該叙,未完該處。
續因汀州鹽厘歲無定額,歸入額外盈餘造報;又邵武等二十三幫商力難支,酌減鹽厘二成:共應剔除銀二萬五千六百餘兩,實尚應征課、耗、厘三項銀三十七萬九千六百餘兩。
又,加增台灣府新增額外課、厘銀一萬八千五百兩,共額征銀三十九萬八千一百五十九兩零。
曆屆征有盈餘,均将在事出力人員分别奏請獎叙在案。
茲自同治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光緒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止十屆期滿,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三萬四千七百八十兩零;除額定征數并莆田局征收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零遵照部咨剔歸另款造報外,計盈餘銀三萬三千三百七十四兩零。
又,自光緒元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止十一屆期滿,征收課、耗、厘三項共銀四十三萬七千五百九兩零;除額定征數并莆田局征收銀三千三百一十三兩零外,計盈餘銀三萬六千三十七兩零。
兩屆,共溢征銀六萬九千四百一十一兩零。
當此商疲銷滞之時,在事各員實心實力、任勞任怨,認真整頓,成效昭然,不無微勞足錄。
據署福建布政使李明墀、鹽法道盧士傑查明出力各員,循照曆屆請獎成案會詳請奏前來,臣等複核無異。
謹繕清單,恭呈禦覽。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量予獎叙,以示鼓勵。
謹合詞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該部該奏。
單并發。
欽此』。
閩督何(璟)奏為請更正保獎筆誤片 何璟片: 再,兩江督臣沈葆桢前在福建台灣辦理海防任内會折「奏保剿服番社并開山出力各員開單請獎」一折,清單内開「花翎留閩盡先補用遊擊李得勝、遊擊銜留閩盡先都司周士得,可否均以參将留閩盡先補用」等因;光緒元年十月十六日,内閣奉上谕:『李得勝等,均着以參将留于福建盡先補用。
欽此』。
轉行欽遵去後。
茲據臣标中軍副将劉春田禀:準參将李得升咨稱貴州玉屏縣人,由行伍,頻年巴師廣西、湖南、湖北、江南、浙、閩等省剿匪着績,遞保至花翎留閩盡先補用遊擊。
同治十三年,奉劄調赴台灣防範北路後山,進紮新城;于「開山撫番」案内,蒙奏保以參将留閩盡先補用。
茲奉頒獎劄内開:「得升名字誤寫「得勝」,似系字音相近,當時筆誤所緻」。
惟原保大臣沈葆桢現已升任兩江總督,遠在江甯,長途往返不易;應檢同獎劄就近由閩奏咨更正等情。
由該副将轉禀前來,臣複核無異。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敕部查案将原保該參将李得勝之名更正李得升注冊,以昭核實。
除咨部臣查照外,謹附片陳情,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兵部知道。
欽此』。
十二月十六日(公曆正月十八日——即禮拜五) 恭錄上谕(一道) 十一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何璟、葆亨奏「總兵積勞病故懇請優恤」一折,已故廣西右江鎮總兵麥龍韬,自鹹豐年間投效軍營,從征廣東、廣西、福建、浙江、江西、陝西、甘肅等省,身經數十戰;光緒二年,複至台灣助理撫番事務,力窮險要,備曆艱辛。
旋因感受瘴氣,在營病故;殊堪轸惜!麥龍韬,着交部照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從優該恤,以彰忠荩。
欽此』。
十二月二十八日(公曆正月三十日——即禮拜三) 都察院全(慶)奏為奏聞請旨折(十二月初二日京報) 都察院左都禦史臣全慶等跪奏:為奏聞請旨事。
據福建職婦林戴氏遣抱以「匿奸掯案,任控不提,冤埋八載」等詞赴臣衙門呈訴。
臣等公同訊問,據抱告馬生供:家主母林戴氏遣遞呈詞,求閱便悉。
查原呈内稱:『氏年八十七歲,福建彰化縣人。
次子副将林文明,于同治二年随同長子前福建陸路提督文察剿辦林、戴、洪三姓台匪。
台地肅清,文察奉調内渡,殉難漳城,蒙恩贈銜、予谥。
同治六年間,逆族林應時挾前剿捕之嫌,捏控罰捐為霸産;文明申訴府、縣,案懸未結。
奸員淩定國藉委索詐洋銀八千圓,拂詐銜恨;謀聳鎮、道,于九年二月間,攜正月十六日本道印示一紙,内有「文明伏誅,脅從罔治」等語,複來吓詐。
據雲「酬以重金,不難了事」。
文明将示扣留,定國知詐敗露,詭許結案,于三月十七日會縣王文棨傳訊,擅殺文明于縣堂;複禀鎮、道,捏稱叛逆,并遍貼「文明謀反有實據」印示,誣陷成谳,冤慘滔天。
氏于同治十年七月,遣抱林秋赴京呈控,蒙院以「擅殺職官」等情奏奉谕旨:「着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确查詳查,奏明辦理」等因,欽此;遵委台灣府周懋琦查覆。
府主欺死救生,徇情袒覆;前督憲李洞冤,逐條駁斥,饬淩定國實禀,并飛調王文棨來轅,不準稍有欺飾,一面饬提林應時質訊。
定國僅以詭計聳覆,并不歸案。
林應時誣控一節,前後供詞不符,已由首府林慶贻詳請善後局查覆。
旋據覆稱:「當時捐需原案,銀數委系六千圓。
定國知應時案敗,禍必及身;嗾同王文棨央求台灣道夏獻綸代為開脫,授意前署彰化縣孫繼祖串捏黃連蒲二十年前無着之命案,蒙詳抵制。
氏逐層揩駁,粘結呈明。
嗣後行提見證,本無其人,如何能解。
案延三載,氏迫于光緒二年正月間遣抱李祥到京續控,又蒙奏奉谕旨「交李鶴年、丁日昌督同臬司親提研究,定拟具奏」。
氏疊次呈催,經谳員锺鴻逵提訊二次,不準言及兩示與定國陷殺等情,祗勸氏看破了結。
氏親向前府主呼冤,府主為案情重大,非谳員所能結詳,請撫憲親提;撫憲批司、司又批府,互相推诿,延宕埋冤——各批抄呈。
泣思定國之噬詐陷殺,一有正月十六日先期殺示、一有「謀反有實據」道印告示;是兩示,為此案鐵據。
定國為此案渠魁,非澈究兩示、提審定國,何以判虛實而成信谳!氏子果有逆謀,全家情甘同坐;否則,定國誣殺之罪,亦法律所難容!豈有八載呼冤、兩奉谕旨,而首犯尚是案外逍遙!氏以殘年遠冒重洋,身羁千裡,求與當堂對質而不能。
氏長子臨難捐軀,傷悼未泯,次子複遭冤殺;污蔑忠門,生難甘心、死不暝目!萬不得已,遣抱三次奔京瀝訴』等語。
臣等查該職婦林戴氏遣抱馬生呈稱伊次子副将林文明被逆族林應時挾嫌捏控,委員淩定國索詐未遂,誣以「叛逆」,謀聳鎮、道并會同該縣計誘擅殺,有印示兩紙足據;氏含冤遣抱兩次京控,先後奏奉谕旨交該督、撫訊辦。
乃谳員以情節重大,救生欺死,呈催數十次,該淩定國并未赴案各情。
且據呈該署府翁學本面谕「此案冤情,各憲盡知;無難秉公伸雪」。
何以兩次奏交重案,延宕八年,不提不訊!控關妄殺誣逆、延案庇奸,亟應澈底根究。
謹抄錄原呈,恭呈禦覽;伏乞聖鑒訓示! 再,據該抱告結稱林戴氏在何衙門控告,伊不知悉;合并聲明。
謹奏。
奉旨已錄。
台番向化 昨輪舟到申港,有估客傳來雲:台灣之地,民、番素好伺殺;蓋習俗所贻,群推殺人為雄長。
年間殺斃左近過路民、番不下數百人;人之畏番,有甚于畏豺狼者。
前次官軍亦有督率大隊進剿兼行招撫之術,奈愚番兇悍,習與性成;剿撫雖加,頑梗莫化。
百數十年來,大抵如斯。
而且該番舊俗聚族嶺林而居,裸以為飾;廉恥斲喪,禮義蔑如:是誠頑不易化者矣。
不圖去年以來,丁大中丞奉命東渡,親曆台疆;檄饬官軍部署、巡視台灣各路防營,整肅戎行、嚴修吏治,彰善瘅惡,易俗移風。
所檄大員,亦無不認真紀律、勤勞實效。
其馭民、番也,則治安有道、剿撫有方;當惡番複叛,擇尤懲辦。
其進剿之際,則用以威,而威無不凜;自剿以後,則孚以德,而德無不周。
于是畏威者慕義、感德者銘仁,起視民、番,莫不翕然歸化、煥然一新。
且也,台南民、番聞丁大中丞請假歸裡,感格難忘;于小春朔日時,竟有制就「德政」萬人衣、傘、牌、匾十數副,會集各莊紳耆及前後山番目,紛紛數十人踴躍歡忻,附「長勝」輪船内渡,直至揭邑敬頌,以表輸誠。
但該生番久處深山,梼杌性成,頑不易化;今竟知禮識義,不遠千裡内渡而頌大中丞之德,此台地以來所未睹。
又見生番到汕登岸時,異言異服;而内地之男婦老幼聞者,莫不争觀。
向非丁公之德恩所及淪肌浃髓,安能使黎民感懷、生番向化如是其一道同風乎!睹茲台、淡各路鹹臻實化,墾、礦諸務次第舉行,得有成效,防務随可節需,不為全台之鴻福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