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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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誤行抄封、的有憑據可查者,準由地方官妥傳的戶,親自領回,不許書差、紳董從中舞弊。

    若有新墾匿報以及欺隐侵占,清出分别歸補。

    倘能适符原數,固宜照額造銷;其餘歸補以外,或有盈餘,并應據實具報,不準稍有欺混。

    所有未經清厘以前,盡征盡報,造冊奏銷,俾免延誤。

    當饬台灣道夏獻綸、台灣府張夢元分饬各縣妥速查辦,并具詳前情聲明奏請前來。

     臣為核實起見,是否有當?理合會同督臣何璟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閩撫丁(日昌)奏為請台屬各項雜饷分别豁除折 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台灣府屬各項雜饷征收苦累情形,籲懇天恩分别豁除,以纾民困;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惟我朝深仁厚澤,薄賦輕徭;前代所有弊政,無不概予豁除。

    凡可以纾民力之艱難、培國家之元氣者,雖在田賦正供,不惜減之又減;仰見我皇太後、皇上惠澤淪浃,損上益下,民說無疆,實足超轶敻古。

    台灣雖屬重洋遠隔,海外一隅;然百姓生計之盈虛,無一不廑宸衷之念慮。

    茲因該處所征雜饷,尚有相緣鄭氏舊轍,未經厘定者;謹即據實胪陳,仰乞聖明釆擇! 查台郡當鄭克塽歸誠時,僅有台灣、鳳山、嘉義三縣地界;其彰化縣、淡水、噶瑪蘭兩廳,皆系後辟幅員。

    東至内山、西至海。

    地皆淺狹;惟南北袤長。

    計台灣、鳳山、嘉義三縣合長二百九十裡,共額征供榖十三萬餘石;而後辟之彰化、淡水、噶瑪蘭三廳縣合長五百八十裡,僅額征供榖五萬六千餘石。

    核計彰、淡、蘭之地比台灣、鳳、嘉幾多一半,而所征之榖比台、鳳、嘉反不及一半;何哉?蓋由台灣、鳳、嘉三縣開辟較先,所征稅則皆沿鄭成功之舊;而彰、淡、蘭新辟之地,則由朝廷新定科則,故賦稅較輕,民皆樂業。

    該者或慮畸輕畸重;然有田而後有糧,百姓勉事耕耘,尚不緻缺虧正額。

    其尤為民累者,則莫如雜饷。

    查雜饷名目煩多,内如歸化生番不植稻麥,無區畝可計、無田糧可科;僅知捕鹿、種麥,按數納饷——即以鹿皮、小米為名。

    至所謂塭饷者,則征于蓄魚之所;所謂蔗車、糖蔀者,同業異名,系各就田園設廠雇工營作,按作則征饷。

    如此之類,雖為苛細,然因其稍有赢利,酌取一二以益正供,不過如四川之有碾榨稅、直隸之有榛栗稅,于民尚無大損。

    他如海水交流曰港、窪深積水曰潭,凡可養魚之所,即與塭饷一律征收;日久地勢變易,或填成田畝,稅項仍不能減。

    若有水道可通之處,無論竹筏、小船運載貨物,即按照抽資;又如草厝、瓦厝——即市廛建屋之基、牛磨——即磨面之場,旁及瓦窖、菜園、槟榔、番檨,莫不征饷。

    其征諸漁戶者,則曰罟、曰罾、曰■〈罒上令下〉、曰縺、曰滾、曰箔、曰網、曰滬、曰烏魚旗;更有采捕小船,亦征稅饷,析及秋毫。

    吏役藉此勒索橫征,窮民苦累實甚。

    且所征雜饷傭戶、魚民,均皆去來無定,官役不能盡悉底蘊,則必需熟悉情形之土豪出為包攬;先須于地方官預納承充之費,然後壟斷浮收。

    舐糠及米,輸于官者十、取于民者百。

    臣到台後,查悉各弊,即拟稍為厘剔;而各項名目大為瑣碎,影射牽連,非盡斷葛藤,終難絕其弊窦。

    除番社所輸鹿皮、小米猶有任土作貢遺意暨民間塭饷、蔗車、糖蔀其弊尚易厘剔應仍其舊外,所有港、潭等項雜饷統計各屬共有五千二百二十三兩九錢六分五厘,均應豁免,以除民累。

    其港、潭有浮變成田者,另行勘明升科。

    饬據台灣道夏獻綸轉據台灣府知府張夢元查覆開單,具詳請奏前來。

     伏查台灣府所屬台、鳳、嘉三縣正項供榖征收既重,而雜饷名目尤煩。

    小民終歲勤動,所得幾何;而一經胥吏墜突叫嚣,遂有枷棒在戶、雞犬無聲之歎:民困何由而蘇,元氣何由而複乎!此項征收名目,本屬鄭成功開端,向為内地所無之舉。

    若逢聖主至仁如天,與民休息;雖江、浙數百萬漕糧,猶蒙裁減。

    況台地此起雜饷,每年所征合計不過數千餘兩;且各項皆系就地征納支發,歸入奏銷。

    台灣近年出産茶葉、樟腦等項厘金關稅,均屬新征,較之此起雜饷,多至數倍;而台北現該籌開礦務,則地利更可橫興。

    前項雜饷為數無多,謹即查列清單,恭呈禦覽。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将單開征收雜饷各款自光緒三年起,永遠一律蠲除。

    如蒙特旨允準,即當敬謹謄黃,宣示恩德;務令僻壤周知,以杜吏役藉詞需索規費,庶期實惠及民。

    至各廳、縣有應支之款,當饬該道、府另籌撥補,亦不至有所窒礙。

     所有請豁台灣雜饷緣由,謹會同閩浙督臣何璟恭折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遵行!謹奏。

     奉旨已錄。

     五月初十日(公曆六月二十日——即禮拜三) 閩撫丁(日昌)奏參遊擊千總片(四月二十一日京報) 丁日昌片: 再,臣上年巡查台北經過艋舺地方,據該營兵丁數十名攔輿喊控:自光緒元年十二月起,饷銀均未給發;當即傳訊艋舺營參将李榮升,據稱『僅欠元年十二月分饷銀,因前署守備李仰山及現任守備鄭鴻卿交代轇轕不清,營款緻有挪動;現奉饬查,已由該守備等趕緊籌措,補給清楚』等情。

    臣查元年十二月分饷,何以遲至一年之久不行散放?既有交代不清,又何以不早禀明,分别參追?該兵丁僅欠一月之饷,辄捏詞聳聽、博衆呼号,亦屬毫無紀律!所有弁兵,均難辭咎。

    相應請旨将前署艋舺營守備留閩盡先補用遊擊李仰山、專防千總毛錦新,即行革職;現署艋舺營守備盡先補用守備鄭鴻卿,摘去頂戴。

    其滋事各兵,行提來郡,饬令鎮、道訊明,酌量懲辦,以肅軍律。

    臣謹會同閩浙督臣何璟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着照所請。

    該部知道。

    欽此』。

     閩撫丁(日昌)奏台灣府屬歲試事竣折 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台灣府屬歲試事竣,恭折陳明,仰祈聖鑒事。

     竊照臣到台後,于上年十二月十三日欽遵光緒元年谕旨,兼理台灣學政關防;當即檄行台灣府舉辦歲試。

     嗣據該府張夢元及各該學錄送文武生童各冊前來,随于三月十三日移進考棚,嚴密關防,按次舉行歲試。

    查台屬向多鎗替頂冒之弊,臣于試時終日危坐堂皇,親自巡查坐号;并遴選妥慎之員梭巡文場内外,使窦弊無從而生。

    諸生童均恪遵功令,無敢偭越。

    惟澎湖認保增生陳翔雲,有混填年歲情弊;當即由學斥革。

    向來鎗替頂冒各弊端,實已屏除淨盡。

    仍于當堂發落時,勉諸生以敦品勵學,化導鄉裡。

    查核文風,以台、淡兩學為優,彰化、嘉義次之,鳳山最下。

    現在文武歲試,業已一律告竣;士理民情,均極安貼。

    在台灣番童,向有應試者,不過取充佾生而止。

    該番童登進無路,難期鼓舞奮興。

     此次臣仰體皇仁,無分畛域;将淡水廳番童陳實華一名取進府學、鳳山縣番童沈紹陳一名取充佾生,均勉以讀書向上為諸番倡。

    該番民等無不動色相告,鹹喜功名有路;從此迎機引導,益當懷我好音。

     所有微臣歲試事竣并酌進番童歸入府學緣由,理合恭折陳明,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五月十二日(公曆六月二十二日——即禮拜五) 閩浙督何(璟)奏營員被控短派汛兵守備自盡訊拟完結折(四月二十三日京報)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跪奏:為營員被控短派汛兵、守備自盡,訊拟完結;恭折具奏,仰祈聖鑒事。

     竊台灣北路協标右營遊擊練鋒,前因被控短派汛兵,緻守備謝榮彰畏罪輕生;經前督臣李鶴年會同前撫臣王凱泰奏參革職,歸案審辦在案。

    練鋒提省後,供不承認,在保病故。

    茲據署福建按察使定保、布政使葆亨、補用道林慶贻詳稱:提證研鞫,謝榮彰因不谙公事,愁急自盡;練鋒短派汛兵、私收差費,經台灣鎮、道查系屬實,訊明拟結前來。

     臣詳加查核,緣守備謝榮彰,舊有痰症;同治十一年,委署大甲汛防。

    到任未久,值署台灣鎮總兵林宜華赴北路巡閱,謝榮彰随帶兵丁黃際會、翟怡孫中途接見,林宜華斥退。

    謝榮彰恐幹撤參,愁急痰症驟發;黃際會、翟怡孫見其言語支離,扶入該處剃頭店歇息,雇轎擡回。

    不知謝榮彰如何攜取剃刀,在轎自割咽喉;轎夫因轎身欹斜,喊同黃際會、翟怡孫看視,驚見謝榮彰自刎,業已氣絕。

    遂回署告知謝啟明,報經淡水同知向焘詣驗通詳。

    屍妻謝李氏在家聞信,疑被林宜華逼索所緻,即以林宜華等勒索供應等詞呈控。

    鄭永钊聽有練鋒短派汛兵之言,亦出頭禀控。

    練鋒撤任後,由台灣鎮、道查明鄭永钊所控,确有證據。

    至謝李氏現供林宜華等實無勒索情事,質之兵丁黃際會等供亦相符,均屬可信;應行拟結。

    查守備謝榮彰因總兵詢問道裡、兵額不能回答,以緻愁急自盡,死由自取;應毋庸該。

    屍妻謝李氏控出懷疑,究非有心誣告;其夫已死非命,從寬免其置該,以示矜恤。

    遊擊練鋒,有經理兵饷之責;乃竟短兵、收費,實屬貪冒妄為!本應嚴究示懲;惟業經革職、在任病故,應與所控得實之鄭永钊,均毋庸該,無幹省釋。

    是否允協?除咨部查核外,謹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 再,福建撫臣丁日昌帶印渡台,未經會銜;合并陳明。

    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該部知道。

    欽此』。

     五月十五日(公曆六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一) 台灣設電線告示節略 昨得台灣來信,悉台灣道經出示曉谕居民。

    以府城至打狗一帶,拟設電氣線;特示仰軍民人等,不得阻礙工程雲雲。

    觀于此,則台灣之将有電線,系實信也。

     五月十六日(公曆六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二) 發抄旨二道(四月二十七日京報) 丁日昌奏「補用通判锺鴻逵代理彰化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又,「冀圖撞騙之已革台灣北路協副将林珠發往軍台效力」,奉旨:『林珠,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該部知道。

    欽此』。

     五月十九日(公曆六月二十九日——即禮拜五) 恭錄丁醜科新貢士授職谕旨 五月十一日,奉上谕:『……黃裳華,着分部學習;……黃登瀛,着交吏部簽掣分發各省,以知縣即用。

    ……欽此』。

     閩撫丁(日昌)奏請将革員發往軍台贖罪片(五月初三日京報) 丁日昌片: 再,前任台灣北路協副将林珠,因與已革前署台灣鎮總兵楊在元濫委營缺案内,經前督臣李鶴年奏參革訊在案。

    乃該革員林珠不候結案,潛行逃脫;上年十一月間私到台灣一帶,揚言奉文募勇,冀圖撞騙,以緻無賴四集,民心動搖。

    臣當經饬據署北路協副将樂文祥、鹿港同知鄧厚成、彰化縣知縣彭鏊将其獲解;行至嘉義縣地方,複行脫逃。

    經署嘉義縣知縣雷其達會同購拿,押解到郡,饬發台灣道夏獻綸督同台灣府知府張夢元提訊。

    據供:伊于上年十一月間渡台,欲赴飛虎營投效。

    遇見舊部勇目,以伊向來帶勇,諒有差事;伊答以如果得有差事,定當照應。

    嗣因飛虎營人多,不能安置等語。

    诘其如何撞騙得贓?堅不承認;禀請核辦前來。

     臣查該革員林珠系奉旨革訊之人,辄敢不候結案,潛行渡台,冀以奉劄募勇煽惑人心;雖訊供狡展,得贓尚無實據,而其行蹤詭秘,屢次潛逃,情虛可見。

    且該革員與臣同籍潮州;上年十一月,正臣在台駐紮之時,該革員不先不後、赴台簧鼓。

    台灣民情浮動,閩、粵又向分氣類,積不相能;以前屢次釀成大案。

    該革員與臣同鄉,藉端撞騙,其事尚小;若造言生事,緻土、客各啟猜嫌,所關甚大。

    倘不先事懲辦,恐無以示儆将來!查林珠于濫委營缺一案,續經兼署督臣文煜審明奏結,請予革職在案;相應請旨将已革台灣北路協副将林珠從重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以示懲儆。

    是否有當?臣謹會同閩浙總督臣何璟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林珠,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該部知道。

    欽此』。

     閩撫丁(日昌)奏委署要缺知縣片 丁日昌片: 再,署彰化縣彭鏊,自去年以來,屢次乞病;現在業已準假。

    所遺彰化縣缺,界連内山,民情浮動,為台灣第一難治之區;近年以來,搶案、命案,幾于無日無之。

    詞訟雖經清理,未結者尚有八十餘起。

    察看在台各員,均于斯缺未宜。

    惟查有内地調往之補用通判锺鴻逵,辦事認真、有膽有識;前在漳浦縣署任,案無留牍;拿辦鬥搶各匪,地方危而複安:堪以委令代理,并饬認真整頓。

    至該員籍隸潮州,向例惠、潮、嘉人不準選調台屬知縣;蓋閩籍與粵籍向分氣類,恐釀事端:定例原有深意。

    惟現系為缺擇人起見,且僅暫委代理,究與調補不同;一俟該縣盜風稍息,即當仍選合例之員前往接手。

    據台灣道夏獻綸具禀前來;除批饬遵照外,臣謹會同閩浙總督臣何璟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五月二十九日(公曆七月初九日——即禮拜一) 恭錄上谕 五月十六日,上谕:『沈葆桢、何璟、丁日昌奏「新設海疆要缺知府揀員請調」一折,福建新設台北府知府員缺,着準其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

    餘着照所該辦理。

    該部知道。

    欽此』。

     六月十五日(公曆七月二十五日——即禮拜三) 兵船擱淺 台灣消息雲:近有福州船政局内之一兵船在洋面擱淺,大約為飓風所緻;舵與舵柱俱損壞,恐難拯下也。

    又聞英之小火船名「哈來羅」者,于前月底從香港開往廈門、台灣等處;迄今尚未駛到,難免無誤事也。

     六月十六日(公曆七月二十六日——即禮拜四) 江督沈(葆桢)奏為合詞揀調新設海疆要缺知府折(五月三十日京報) 兩江總督臣沈葆桢、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新設海疆要缺知府治理需才,謹合詞揀調賢員,恭折具陳,仰祈俞允事。

     竊照福建新設台北府一缺,經臣葆桢前在海防大臣任内奏請添設,奉旨允行;臣葆桢旋蒙恩擢任兩江,臣日昌莅任後,去冬始獲東渡,親勘台北一帶情形。

    旋經奏明,以署台灣府知府候補同知向焘調署斯缺,暫駐雞籠;并聲明新設該府所屬三縣,應俟選擇得人,再行更調在案。

     查台北戶口繁滋,商賈輻辏;該府所轄自彰化大甲溪以上直達後山蘇澳等處,政務既極殷繁,山後複多險阻。

    其原該移駐通判、改設屬縣各節,尤多待人而理;必得資望素着之實缺人員悉力經營,方能逐漸就緒。

    福建本省知府班内,或現居要劇,或人地未宜。

    當茲創建之初,請調人員,亟應格外慎重。

    臣等再四思維,查有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廣東舉人;器識闳達、潔己愛民,于極難措置之事,尤能毅然獨往,力求其是。

    臣葆桢、臣日昌上年往複函商,惟該員允堪是選。

    臣璟前過金陵,與臣葆桢商及人才,亦以為非該員不能勝任愉快;意見不謀而合。

    惟以外省直隸州知州請調海疆新設知府,從前無成案可循;顧當此急缺待才,何敢稍事拘泥。

    合無籲懇逾格恩施,俯念台地新設員缺緊要,準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福建台北府知府一缺,實于海疆吏治、民生大有裨益。

    如蒙特有俞允,容由臣等饬取履曆,先行咨部查照;并仰懇天恩,俟台北各務辦有成緒,再行給咨送郡引見,恭候欽定。

     所有揀員請補新設海疆要缺知府緣由,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施行! 再,此折系臣日昌主稿,合并陳明。

    謹奏。

     奉旨已錄。

     六月十八日(公曆七月二十八日——即禮拜六) 兵船觸沈 前報福州船政局内一兵船遇淺,茲聞此船已沈,不能施救矣。

     閩浙督何(璟)奏辦理災民由官發價采購平粜米石情形折(六月初三日京報) 何璟等片: 再,福建上年疊遭水、火、風災,民情困憊;經臣璟到任後,将前兼署督臣文煜并臣日昌籌辦赈恤情形及本年青黃不接之時誠恐糧少價增預饬藩司籌款采辦米石暨招商運米以資周轉緣由,附片奏陳聖鑒在案。

     竊福州省城人姻稠密、食指浩煩,就地米榖本屬不敷,平時全賴本省之台灣、江蘇之上海、浙江之溫台各處轉輸接濟。

    近來台灣則以歲歉人增,不遑兼顧;浙江,則山東、江北需米尤殷。

    兼之閩省上遊一帶上年被水較重、秋收歉薄,比戶複少蓋藏;而鄰省江西不但無米運閩,且由閩轉盤粜賣,以緻交春以後省城米價漸昂,上遊延、建等屬益甚。

    茶市旺而工商雲集、米糧缺而債值日增,衆口嗷嗷,形勢已為可慮;而貧民小戶艱于謀食,更覺困苦可矜!經臣等谕令司、道設法籌款,函緻上海辦理西征糧台轉運江西補用道胡光镛并粵籍紳士何朝瑞、吳榮魁、蔡信恒、梁顯彰等分赴産米各處廣購運濟去後。

    茲據紳士何朝瑞等由廣東、香港等處運到安南各處米二萬五千石、胡光镛由滬運到東洋米五萬一千石,又另招商采買運到米六千石,共計米八萬二千石。

    一面再籌購運,拟以十萬石為率。

    現到各起米石,已分别委員次第盤收。

    并于運到米内撥出一萬三千石,委員分解延、建、邵、福甯等府,即交各該府察看所屬各縣情形,分别轉發,減價粜濟;并饬随時查訪,如或尚須籌濟,即再禀請解運。

    一面在省城内及南台各處分設廠所,遴派正佐各員會同府、縣先期厘查貧戶,造具清冊,分日平粜,以免小民食貴之虞。

    惟采購前項米石,僅敷分撥省城及上遊各屬平粜;而地廣人稠,市廛仍難遍給,又出示招商販運。

    據浙江會館首事候補府經曆沈振、補用州同烏顯志等具禀,願在南台設局招運;複經由司報明刊給護照,勸谕各船商駛赴省省溫、台各府及産米最多地方相度機宜,采購運閩。

    現已據報船戶新源發等運到米二萬九千餘石,饬令公平散售城廂内外米鋪,并饬上遊各屬傳谕殷實紳商自行挈資轉運;仍饬沈振等谕令該船商等源源接濟。

    似此分别辦理,米榖既有來源,而糧價亦可漸期平減。

    惟由官發價采購平粜米石專為粜濟貧民起見,與船商販運自售者不同。

    其中減粜價值并盤運折耗及運腳經費,容俟事竣,據實造報。

    據福建藩臬二司、糧鹽二道會詳請奏前來。

    臣等謹合詞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六月二十二日(公曆八月初一日——即禮拜三) 閩浙督何(璟)奏閩省拿獲情重匪犯請仍從嚴就地懲辦折(六月初八日京報) 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将軍臣何璟、福建巡撫臣丁日昌跪奏:為閩省拿獲情重匪犯,請仍從嚴就地懲辦,以昭炯戒;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照刑部咨,該覆禦史鄧慶麟奏「軍務肅清省分拿獲盜匪請照舊例辦理」一折,應否規複舊制?行令各省體察情形妥該具奏等因;抄折咨會到閩,遵即饬司妥該辦理。

     查閱省山海交錯,最易藏奸。

    興、泉、漳三府,民情蠻悍;搶擄、械鬥,動釀巨案。

    延、建、邵等府,每逢茶市,驟添數萬人入山采茶,于市罷後三、五成群,伺隙搶掠,大為闾閻之害;而遊勇、回匪,複時有竊發。

    鹹豐三年及同治八年間,經前督、撫臣先後奏奉谕旨,令拿獲訊明後就地正法;節經遵行在案。

    近年因籌辦台防,各路散勇、遊民冀圖投效,紛至沓來;窮無所歸,難保不嘯聚為匪。

    各屬搶劫之案,亦複層見疊出:捕治非嚴肅不可。

    除尋常命、盜案件照例解勘外,其拿獲情重匪犯,請仍從嚴就地懲辦,俾兇頑知警而良善獲安。

    據署按察使定保核該具詳;聲明因辦理海防,緻稽該覆等情前來。

     臣等悉心體察,比年來各州、縣報獲搶劫等犯,或委員會審、或交該管道府覆審;果系贓證明确,始行禀候批饬正法,于年終彙案奏報:實巳慎之又慎,人命不至誣枉。

    閩省為海疆重地,肅清已久而伏莽尚多,時虞勾結;盜劫之風,未能止息。

    若遽該改歸舊制,誠恐各州、縣輾轉因循,緻蹈姑息舊轍。

    而盜案久稽顯戮,既無以示懲儆;長途遞解,尤複疏失堪虞。

    自應仍遵前奉谕旨:拿獲情重匪犯,于訊明後就地正法,以昭炯戒而靖地方;仍俟盜風稍息,再行奏明辦理。

    是否有當?謹合詞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刑部知道。

    欽此』。

     閩浙督何(璟)奏請津貼閩撫辦公渡台經費片 臣何璟跪奏: 再,福建巡撫一缺,在各省中最為清苦;曆任巡撫雖淡泊自奉,猶不免逋負多金。

    近以東渡台灣,□□繁費;凡行程所需以至犒賞等項,勢難盡取之在官。

    而内地各項人等視涉海為畏途,非優給廪饩、薪工,無由得其心力;以故費用益增,賠累益重。

    臣去冬出都晤直隸督臣李鴻章、兩江總督臣沈葆桢,該及閩撫過台若不另籌經費,日遠月長,恐難為繼;李鴻章等深以為然。

    及抵閩後,與撫臣丁日昌函商公事,從不及他。

    此次撫臣回省,訪知辦公費用均由賠墊,虧累甚重;委系實情。

    且撫臣所莅地方,向不令官司稍有供億;渡台而後,尤形竭蹶。

    在撫臣受恩深重,何敢計及其私;而臣目見耳聞,亦何敢壅于上達!查閩省瘠苦異常,自司、道以至各府、縣皆有津貼一款,台灣道、府更有加增;而撫臣辦公獨未籌及經費,誠恐将來公事棘手。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于省城厘金項下每月開支經費銀千餘兩為巡撫辦公渡台經費,出自高厚鴻慈。

    是否可行?理合附片陳請,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嗣後該撫渡台時,準其每月開支經費銀一千五百兩。

    戶都知道。

    欽此』。

     六月二十五日(公曆八月初四日——即禮拜六) 奉上谕一道(六月十三日京報) 奉上谕:『何璟、丁日昌奏:特參廢弛營伍之守備等語。

    台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緻該營犯事及老弱充數至八十餘名之多,實屬荒怠不職!嘉朝泰,着即革職,永不叙用,以為玩視營務者戒。

    餘着照所該辦理。

    該部知道。

    欽此』。

     六月二十七日(公曆八月初六日——即禮拜一) 發抄旨一道(六月十四日京報) 何璟等奏「請以孫繼祖補台灣同知」,奉旨:『吏部該奏。

    欽此』。

     七月初五日(公曆八月十三日——即禮拜一) 閩督何(璟)奏為特參都司請旨革職片(六月二十三日京報) 何璟等片: 再,臣日昌駐台時,訪聞鳳山縣轄東港汛弁胡鴻璋有勒索賭規、擅受民詞、濫押詐贓情事,密饬署鳳山縣陳作查覆拿究。

    因該汛弁胡鴻璋已先為下淡水營都司陳捷升撤防,由縣查明情形,禀請解訊;複經批饬将該汛弁解府訊辦,并饬将陳捷升一并撤參。

     茲據台灣府張夢元詳:解到汛弁胡鴻璋一名,訊據供稱系汀州府長汀縣人,充當中營戰兵;同治十三年調台,在南路下淡水營當差。

    光緒二年十一月,該管都司陳捷升委令代理東港汛防。

    是時東港街有賭場四、五處,該汛弁陸續抽收規費,統計得錢五千文;被營、縣訪聞禁止。

    十二月間,同裕号布店潘玉華以郭戆兄弟欠其銀項,扭交押追;郭□患病釋回,其郭戆許給該汛弁洋銀二十元,由許力經手先付八元,當将郭戆交領,餘銀并未入手。

    本年正月間,有漁人孫良,以妻子被小琉球莊人陳缾拐帶,将陳缾送汛押追;适枋寮巡檢彭齡路過東港,陳缾之父陳判攔輿喊冤,該汛弁即将陳缾釋放,尚無詐銀入手。

    都司陳捷升查知,将該汛弁撤防回營。

    照例分别該拟,由台灣道夏獻綸核詳請參前來。

     臣等查該汛弁胡鴻璋本系調台兵丁,乃因委代東港汛防,辄敢抽收賭規并先後擅受濫押、需索得贓,實屬骫法營私!應如該道、府所拟:除得受枉法贓十兩罪止拟杖不該外,其在汛收受賭規,與窩賭抽頭無異,應革去名糧,即依窩賭抽頭枷号三個月、杖一百例,解赴犯事地方枷滿,拆責發落。

    署下淡水營都司陳捷升将兵丁濫委汛防,已屬愦愦;迨該汛弁抽收賭規、擅受押詐,僅止将其撤防,并不據實禀揭,尤屬有心徇護!非從嚴參辦,不足以儆其餘。

    相應請旨将前署台灣南路下淡水營都司事、留閩補用都司陳捷升即行革職,以示懲儆。

    是否有當?除咨部外,臣等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陳捷升,着即革職。

    該部知道。

    欽此』。

     閩督何(璟)奏為特參守備請旨革職片 何璟等片: 再,台灣營伍廢弛甲于全閩,而尤以北路各營為甚;前經奏明饬令挑選,務期一兵得一兵之用。

    緣滬尾營水師距郡較遠,且有應行查辦之人;當将該營弁兵二百餘名全數調赴郡城,由台灣鎮張其光、台灣道夏獻綸悉心校閱。

    除兵丁謝正忠等八名因案扣留查辦外,計挑出兵丁楊維升等七十四名,皆系疲弱充數;又字識陳占魁,臨點不到:均應裁汰。

    一面清理糧饷,勒令克日内渡,毋許逗遛滋事。

    該守備衙門于字識之外,複有營書十一名,殊屬浮濫!并饬挑留熟悉公事者三、四名;其餘一概裁撤,以節糜費。

     查該營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緻犯事及老弱者數至八十二名之多;實屬怠玩不職!當此整饬戎行之際,未便稍事姑容。

    又,把總林文漢年力就衰,難期振作。

    據台灣鎮、道揭參前來,除将該把總林文漢咨部斥革外,相應請旨将台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即行革職,永不叙用,以為玩視營務者戒。

    所遺滬尾營守備系應題補之缺,另行揀員請補。

    此外,各營弁兵仍饬次策挑選,再行分别辦理。

    臣等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已錄。

     七月初六日(公曆八月十四日——即禮拜二) 閩督何(璟)奏請米船過關準予一概免稅以速運務而拯饑民片(六月二十四日京報) 何璟等片: 再,閩省負山面海,産米無多,向賴上遊溪米、台灣海米及江、浙一帶商販米石濟應。

    此次洪水為災,上遊方且取給于省、台米又因歉收罕至,情形十分岌岌。

    臣等已咨江、浙等省招商運米,為數十萬哀鴻延此殘喘;惟米船例有應征之稅,若不援案停免,仍恐招之不來。

    查上年閩省運米赈濟,奏蒙聖恩免稅有案。

    相應請旨敕下兩江督臣、江蘇浙江撫臣:遇有閩省米船過關,準予一概免稅,以速運務,而拯饑民。

    除分咨外,臣等謹合詞附片馳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旨已錄。

     閩撫丁(日昌)奏查辦台灣現辦情形片 丁日昌片: 再,據新派台灣後山統領總兵吳光亮文稱:于四月十五日自郡動身,由恒春今年新辟之路繞至後山卑南秀孤巒,駐紮該處練兵屯田,以為久計。

    臣并饬台灣道夏獻綸多備糧食,趁風色平穩由輪船載往,以免轉運艱難。

     吳贊誠到台後,聞定于五月初七日由水路前赴後山卑南秀孤巒等處巡查,并與吳光亮商辦一切。

    查秀孤巒自開辟以來,為人迹所不到之地;吳贊誠甫經到台,即毅然前往。

    臣與吳贊誠自澎湖同舟回省,适海中風浪大作,臣方伏枕嘔吐無停聲,而吳贊誠上下舵樓周圍察眺,顔色陽陽如平時:才力心力,均勝臣十倍。

    将來該處一切詳細情形,想吳贊誠必續有奏報。

     其台灣府城前後各營勇丁,據夏獻綸禀:所有操練打靶,均尚認真;惟自四月後,病疫頗多。

     至臣前囑台灣鎮總兵張其光前往南、北路将綠營兵丁嚴加裁汰,茲據文稱:于四月二十六日馳至鳳山,裁去南、淡兩營老弱兵丁二百四十八名;具報前來查臣前巡閱南路時,所見沿途營兵疲弱者約十之八、九;今僅裁去二百餘名,仍屬敷衍了事。

    除嚴饬該鎮續往北路時如再不破除情面将綠營認真整頓,定即據實嚴參外,合将現辦情形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閩撫丁(日昌)奏閩省驟遭大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