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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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赴台
前日「敦信」輪船自漢來滬,謂于吳淞外見有中國火船名「永清」者載有兵士往台,而船已閣于□灘之上。
嗣又見「利運」火船,亦載兵以出海雲。
西人傳言 日昨有旅居上海之西人,相傳京師内中、東秘商之大局;據其所述固娓娓可聽,然究恐涉于無稽。
其大旨:似東人已遂其所欲,特中人于國體上為難于從允耳。
閩督李(鶴年)奏參員解清應繳銀兩懇恩開複原官折(八月二十五日京報) 頭品頂戴閩浙總督臣李鶴年、福建巡撫臣王凱泰跪奏:為參員解完應繳承辦鹽務浮銷銀兩,請旨開複原官;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查前代理台灣府祝永清,于同治八年三月初六日接辦台灣鹽務,至九年正月□據送銷冊,比較六、九兩年數目盈歉懸殊。
按款駁追,未據完解;由司道詳經前兼署督臣文煜會同王凱泰奏參革職,一面委員赴台調到冊案,饬委福州府知府林慶贻、局員候補通判程起鹗逐款查覆。
茲據署鹽法道陸心源會同署藩司葆亨等查明:該參員承辦台鹽期内,銷路未暢,用項又煩;因之比較六、九兩年,遂形虧短。
現據委員林慶贻等對冊勾稽,逐加核駁,責令賠完浮銷各款共銀□萬□百兩。
雖較新增課厘尚未能加額,惟念該參員承辦台鹽系在加增課厘□章未定以前,且被參後将着賠銀兩照數解完清款,尚知愧奮:請奏咨開複前來。
臣等核查無異。
相應請旨将前代理台灣府事補用知府、本任鹿港同知祝永清準予開複原參革職處分,以原官仍留福建補用。
除将解完銀兩饬道分别撥補造報,并同□參追□已故□署台灣府葉宗元剔出另案饬繳暨咨吏、戶二部查照外,謹合詞恭折具陳,伏乞聖鑒訓詞!謹奏。
奉朱批:『祝永清,着準其開複。
餘依議。
該部知道。
欽此』。
九月十三日(公曆十月二十二日——即禮拜四) 書局外人「勸中東息兵論」後 日昨本館所列局外人「勸中東息兵論」一篇,有友人來館下問曰:『貴館前論日本侵犯台灣之事,多是中國而非日本;是中國正當用兵以懲創日本矣。
何以今又列此局外人之論,豈不與貴館前日所論大相刺謬乎?貴館之言是,則局外人之言非也;局外人之言是,則貴館之言非也:二者必居一于此矣』。
餘應之曰:『皆是也。
請為子詳畢其說』。
『夫人生斯世,行事與論事相同。
人之行事,固不可固執己見以終始也;豈人之論事,乃反可固執己見以始終乎!故聖賢之處事也,有經常,亦有權變;不固泥于經常,亦每貴于權變,但求其适于中道而已。
不觀乎孔子之教人曰:「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适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仲虺之诰湯曰:「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孔子之稱舜為大知者,亦不過「好問用中」數語。
孟子之論周公曰:「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又從為之辭」。
可見聖賢處事,斷未有固執一見而全無變通時也。
本館于日本犯台一舉,初見其無端構釁,深責其妄開兵端;然仍力勸日本自行悔過,撤兵歸國,當仍和好為是。
亦未嘗慫恿中國即行用兵剿伐日本,仍勸中國大度包容,予日本以自新之路,複與結約為是。
蓋以兵,兇事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且「好戰必亡」,古人所戒;故苟可以息兵仍歸盟好,豈非兩國之厚幸哉!今日本雖未撤兵回國,然屢遣使臣馳赴中國總理衙門商議,其詳雖未得悉,而遲之又久尚未定局,其必不願再構兵難也,已可略見一斑;是日本已有悔禍之心,亦可概見而中國尚未決策者,必因兩國尚有各執一是之見存于中也。
昨見局外人送來一論,論兩國情形,頗覺允洽;而勸兩國讓息,亦極和平。
其措詞雖與本館前言似屬兩歧,其命意實與本館先見尚同一緻。
故特為刊列,以供衆覽;不敢因其小有不符之處,遂湮沒之而不登錄也。
夫人之行事,豈盡能有是無非哉!在彼既知其非而願改而從是,在此何妨少許其是而盡恕其非哉!古人之于藩服也,先有獲罪之事,及其悔罪歸誠,亦未有不許其請者;況與國乎!又況論事之人,均未親涉其境;但據旁人所言,遂固執己見而不通權達變,可乎?今中、東之事,所得見諸兩國實在者,不過照會、照覆數篇而已;其它,均系傳聞也。
行事之人,固有各是其是者;論事之人,亦有各是其是者。
豈傳聞之言,反無各是其是乎?所以采錄新聞之人,亦僅能取其理尚可取、事尚可從之處以采錄之,何忍固執己見;與己少異者,即不采錄也?又況兩國構兵之事大哉!餘不敏,管見如此,未識吾子以為如何』? 友人笑而不言。
餘遂走筆以書其原委,以質之世之閱「申報」者;然乎?否乎? 譯述「大雅」船失事情形 本館前錄安平被風之中國船——名「大雅」,除船主外,司理、水手各人皆已随波逐浪。
現知救起者,已有六十一人;尚有十六人無從撈救,當已從屈大夫遊矣。
現有去安平之洋人于前月二十一日由安平寄信與通聞館,将此事詳細續錄。
緣前月十九日早晨,天氣清和;下午時,西南密雲布滿,風勢漸大,波浪遂湧。
此時有中國火船四隻灣泊安平,大都待駐台府欽使之命者。
三點鐘時,有三火船乘風破浪開往别處;惟「大雅」船因船主上岸在城,故未開駛。
至晚,船主回到海濱,想欲上船;而海邊一竹排船名「喀他馬蘭」,俱不敢冒風擺渡。
于是海浪益大,天色漸黑,見密雲裡有黃光。
「大雅」之錨尚暫停不動,人俱以為此時尚可擋風。
自十點鐘至夜午,風陣接連,猛厲之至。
十一點鐘時,飓飙更厲。
夜午後,風少息,大雨如注。
台灣凡遇暴雨,平原之地即變溪河,山坳地方變為潴澤。
其雨聲令人駭懼,不能成睡。
次日,東方少白,衆人多望「大雅」所泊地方;無奈「大雅」于夜間已不見矣。
不多時,天已明;有人來報「大雅」船已被風吹到灘邊撞碎,船頭已沈下水,司理、船員及水手多攀船上繩索以待救援。
此時風力又大,浪勢洶湧,多滾過船身;即有人報知欽使。
俄而欽使命法人二員同來的,更有中外人多到壞船地方。
船離海濱有六百步光景,他們意思,欲将巨索令小舟帶赴壞船通繞,各受患人從繩上拖拽上岸。
無如浪又湧進,本地舟子多不敢冒風;法人許以重賞,舟子仍多不肯。
後有一舟子,許以八十元,才肯從竹排船上立二人放海;未離海濱數十步,被一滾浪激回,事亦不濟。
雖不成功,亦當場從豐給賞。
此日多無法可施,天又昏暗;被患之人,險在呼吸。
往救之人,十分焦灼;遂在海灣設帳棚數座,添上燈火,令被患人壯膽,知有人将施法救援也。
中外人輪流巡岸,要看有人飄到岸否,即可撈救。
次日黎明時,又懇求漁人乘竹排去救。
初則不肯,後說救一人要謝洋十元;然亦不過說說耳。
早五點鐘時,風浪少息。
有三個竹排船并不先說要銀,多放海到船上去;連數次往來,共救五十八人。
然被患人已挨餓忍寒至三十六點鐘工夫,并且沖冒風雨、激蕩波浪,所以形象十分不堪。
有一人,腿骨折斷;又有數重傷。
先是,昨日大副同四人共攀船桅離壞船,飄到岸上;五人内,溺死二人,三人到岸:所以共救六十一人也。
餘外十六個官員、水手,無确信;想被浪激去矣。
竹排船救此五十八人之時,有多人在海岸看接。
又有西人與被難人酒,令之飲,以解風浪之困雲。
現船離海濱六百步,潮退時船高出于水面十尺;人以為天晴,則此船可救。
此船系第十五号,是福州船政局新造者也。
安平西人來信 客居安平之西人來信雲:風傳京師内東欽使與總理衙門業已商和;顧此間地方,近來轉形熱鬧。
中國兵現俱駐于百陶口,系壯健精悍之士;惟内有多人尚未操練純熟,即紀律亦未見嚴肅耳。
至所持之軍器,俱系後開門槍,頗覺靈捷;計共有炮隊三起。
又傳聞駐劄琅■〈王喬〉之東兵,現已扼守一要隘,十分鞏固。
查此地本系番人出沒之所,近為日人所竊據也。
第東兵在營時,患熱症死亡者業已多人;是故日後得能出海,想東人定當喜形于色矣。
九月十四日(公曆十月二十三日——即禮拜五) 譯福州新報 福州新報謂:近日由上海運來各洋炮,今在制局後山頂安置,以為防禦之計雲。
又曰:官憲于軍旅各事,極為協力同心,以籌布置;扼守及整備器械,務期妥協:亦真可謂敵忾從王者矣。
日本載病兵回國 長崎昨來新報謂曰:近有日本火船名「馬大士」載有台灣病兵六百人回國。
據稱此兵系初發台灣之兵也;于上岸時,其人皆憔悴不堪,骨如柴立。
或畀之以行,或以小車載運;蓋皆不能舉步也。
東爵臣俱有和意 昨又接橫濱郵來新報曰:日本國内各爵員,近已兩次大會。
其初次,則皆竭力籌商軍務;至二次之會,則又皆伸意以為不如與中國講和也。
顧其如何與中國議和之法?則因未傳于外,故不得稔悉耳。
九月十五日(公曆十月二十四日——即禮拜六) 中東大局之勢 本館茲經登錄天津所來一書于後,則灣泊該處之東洋兵船似已準備哦古坡回津返國。
李伯相見事不諧,又竭力親為巡察各防禦之務。
兩國交戰,似将在即而不可免矣。
雖然,本報昨錄東洋要聞一端,謂曰:東國各爵員經第二次大會議定,不如以和為美。
此會系在華八月二十八日在朝邀聚者,曾将戰、和兩事熟商,而議定不如和焉。
旋據津書所述,于九月初四日,有東洋赍書火船名「士魯大」自東而徑赴津、沽。
該船既至,即有東員将文書直赍至京都矣。
揆此情形,則文書内毋乃即該爵員朝議欲講和之文耶?吾所又望者,前此商局議論雖已斷絕,或俟此書至京而東使哦古坡得能據理相讓,是誠所願也。
設使「士魯大」輪船所帶之文書尚非爵員之和書,則繼此而至者,不将亦有他書以伸爵員之命意乎! 譯述天津近聞 「字林新報」印有初七日天津西友來書雲:初四日早九點鐘,有日本兵船名「古魯大」者進口,徑灣泊于租界;蓋此船系為傳遞公文者。
未幾,有日人數員登岸,取道入都以赍投郵來文件雲。
是日晚間,餘聞得有日官由都來津者,因詣問以哦欽使将于何日到津與否?東官答曰:『大約再待一禮拜;俟至十一日,當必到津矣』。
初五日,「古魯大」船即揚帆而去;其将到煙台鐵甲船泊處乎?抑将回長崎作驿遞乎?均未可知也。
又先于初二日,東船名「磨神」者已支好橫桅,預備放洋;大約是等候哦古坡者。
又于今日之下午,有兩東人乘車赴大沽;豈将探視鐵船之來否耶?又看昨日京都傳來之消息,則深恐有難免交綏之事,且恐戰事在即矣雲雲。
又傳曰:昨、今兩日見有華官文武各員皆聚集于海關碼頭,蓋迎候李伯相之由北壇、大沽巡閱回轅也。
今十點鐘,見有一乘馬之弁員來,與各員匆匆數語;各員俱趕即由河灘至離租界半裡遠與炮台相近之官渡處,均紛紛下船渡往東岸,前赴炮局矣。
據聞李伯相之「靖海」輪船泊于炮局河幹,伯相登岸後,即乘輿至炮局閱視工程、器械;約兩點鐘時,出局回城内行轅。
因憲駕由東門浮橋入城,故遠離租界也。
現在中、東大局相持不決,且自哦古坡入都之後言詞秘密,并無确聞;則欲知大局之和、戰,惟有看官場之舉動,以揣摩其商議之情節、以揆度夫日後之事機耳。
故不辭煩瑣而備列之雲雲。
西報述東國情形 華八月二十三日,橫濱西字報首論之曰:觀于内地所來之各消息,知東國民人無不各懷義憤,俱稱華人于台事實不當理;所以忠愛之心,各民人大為激發,願效死于王事而不敢損國體也。
近得抽丁捐饷之令下,靡不踴躍從事,罔敢怨咨。
東人之兵,現為法人之深于韬略者日夕訓練,故大有進境;可見日人之留心于國事,而不敢怠忽以将之也。
是故内外各人同聲贊歎,啧啧稱道之弗置。
即其招募之新兵,在從前已大半名隸軍籍;蓋日本向有叛民揭竿起事,彼皆從官軍身曆戎幕,故狼烽堠火視若等閑。
至水師内之各員弁以及水手等,亦皆樂于轉戰,以程其能。
現在水師幫及新購之載兵各船逐日操演,業已齊備。
如日後和議不成,必至鞠旅陳師前赴中國,似已足敷所用矣。
至于八月十五日各員大會之時,多願括取私家之赀,以供國用。
凡各地方官員以及薩莫來人,亦皆上禀朝廷,各欲毀家以纾難;其願入行伍者,方源源而來。
再,今年日本田禾秋收豐盛,國家正供經已征齊,頗足以供度支之用。
其因台事而所費之糧糈雖已浩大,然國内關稅從未加增;惟将先前所議開車路、設電線等舉暫行停止,以此各項經費先供今日之戰事耳。
譯錄西報後附識 今日譯印有東國官民皆有激發忠愛朝廷之實心,均欲舍己奉公,情願以所有家财盡供國用,并甘以身從役各事,因是本館亦願中國各官員軍民留心詳閱此篇,而亦效法東人以激動其公而忘私之意,則我大國既克如是,又何患弱小之東洋乎! 日本廷臣宣谕 橫濱西字報又述及東洋本地新聞名「日申」者謂曰:據前日公論,有中、東業已講和之說,而内似有失察者。
其最足奇異者,該報所持議各事,大半為東國家張大聲勢而已;是豈為民下者分所宜然欤!抑或有使之不得不然欤!是誠不可知也。
該報于華八月二十二日又刊印一東國大員宣谕各款之事;其所宣谕者,首将東人赴台之緣起及業已懲服生番——尤當預為籌防生番肆殘之遠計,詳細布告。
又雲:中國人既來抗拒,經柳公使與中國家往來商議文牍,計已多次;嗣又簡派哦欽使前赴燕京,複與酌奪:則可見本朝于諸行為未始不欲秉公議和,以期無損兩國之敦睦也。
第恐不能如願,所以整頓武備,以防不測。
至哦欽使起先覆奏之消息,在本朝自當有後命也雲雲。
按此簽名之官,為三查山以阿些,爵秩未詳;大部系東國相臣也。
譯日本各近聞(三則) ……又論:台灣島中景象清靜,凡華人之寄居者與土人固屬和平互相交往;即生番之至日人營盤售賣食物者,亦屬兩相敦睦,并無間言。
惟日兵之在島者,則皆閑居無事,鼓腹而嬉;武員或遊曆山内,以為消磨長晝之計雲。
又有「東洋新報」論及在台兵士,據國家雲:病殁者并不多,不至有「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深閨夢裡人」之歎!又據水師官由□中回東者傳雲:遘病者雖多,而物故者殊少雲。
又有該處西字報述美國朝廷有電線信來,論及李山打及另有美人為日人畫策主兵等事,美朝不能幹預;且照美朝并諸文物之國之意,則本國民人預謀他國戰陣之役,并不為違背萬國律法雲。
該報論曰:倘或此說不錯,則宜宣揚于外,使人鹹知;則各局外國之民人幹預他邦戰事,均不能阻止焉。
然此說不知何所據而雲然也! 九月十七日(公曆十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一) 書「申報」「論中東各事」後 前讀貴報所列中、東定局之事宜一則,中采東洋西字日報及「或論」二說,持論均極和平;可見公道自在人心也。
夫兵兇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戰為孔子之所慎;其诏子路行軍之道,則曰:『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而于衛靈公問陳,則曰:『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于以見聖人實不欲人輕為兵戰之事也。
諺曰:「兵連禍結」;蓋兵一連,而禍未有不結者!故古者兩國有小不忍之事,輕開兵端;廿兵端一開,而禍有蔓延于數十年而不止者。
曷若彼此互相小忍,不必用兵,而免兵連禍結之為得計哉!按日人侵犯台灣生番之舉,據外間傳聞,日人固屬妄動,中國亦未免輕言。
去歲日本使臣瑣意西馬之來定和約也,曾與總理衙門言及生番之事;當時京師西報,均已刊列。
今追原其所互失者,在于彼此含糊問答而已。
使彼時日使明言生番殘慘,必欲問罪,或中國自行懲辦、或日本代為剿伐;言不足憑,并立字據。
若中國按兵不動,日本然後興師;則日本此舉,豈不名正言順哉!彼時中國若因瑣意西馬之言□其『何以問及生番是否屬中國管轄?貴使意欲何為』?詢明其故,然後明白剀切以告之。
倘日本猶擅動兵,則中國驅逐出境,永絕盟好,亦名正言順矣。
惜乎!當時均未計及于此而含糊問答;在日使則出之以有意,而中國乃應之以無心,遂至開此兵端也。
夫台灣一郡,皆中國之版圖也。
各社生番,向雖未歸王化;台灣全境,向皆盡屬中華。
且日本雖言欲征生番,而兵舶所至又在琅■〈王喬〉;琅■〈王喬〉非生番之地;日本豈不知之!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中國官吏。
迨閩督李公以照會詢問,又複遲遲作答。
宜乎,中國怒其無禮,故集兵于台,欲有以逐之也。
然日本自懲剿數社之後,亦複按兵不動;雖日兵尚在台灣,先遣柳原、次遣哦古坡同赴中國。
其與總理衙門相議之言,外間雖不得聞,然察言觀色、揆情度理,必非志在必戰者,是在各平其氣以同歸于好也。
左氏有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今日本似已悔過矣,中國似亦宜少諒焉。
與其兩國相持,使民皆罹于兵戎;曷若兩國相讓,使民均登于仁壽乎!若中國固執己見,緻日本變羞成怒、悍然不顧,則朝廷必有宵旰之憂、闾閻必遭鋒镝之患;其禍必非一國所獨受,亦非數年所能了者。
是在秉國鈞者,善于調停以駕馭之也。
複讀貴館所刊局外人一論,可謂平允之至!夫以賠補兵費之實而托為犒賞東使之名,在中國既不失大體,而日本亦得有托詞;豈非一舉而數得之計哉!否則,兵端一開,而其費不可勝數,其害亦難明言;必至兵連禍結數十年而不止。
顧或者曰:日本調兵三千,中國即須犒賞;中國調兵數倍于日本,又何從索費乎?曰:局外人已言:日本代懲生番,令其均歸王化矣,故可為犒師之舉也;又況日本所調之兵亦尚不止三千哉!而局外人所勸犒賞,又尚不及三千哉!果能如此了結,豈非至美之計哉!且大國之于小國也,湯豈不知葛伯之無道哉,先饋牛羊、後遣亳衆,迨至不得已而始征之;至于文王之于昆夷,詩、書雖未明傳其事,然亦必□如湯之于葛者。
今中國之于日本,其小大懸殊,尚不止湯之于葛、文王之于昆夷也;我皇上具君人之度、抱樂天之懷,而秉國鈞者亦當輔助皇上為湯與文王也,寬其既往、觀其将來可也。
連日屢閱貴報,知日本君臣均欲罷兵;然西人傳來都、津各處之信,似有中國主戰之意,而亦尚無确耗。
惟日使現未出都,似或尚可免于戰事者。
此舉關系實重,萬望彼此均勿負氣也!夫天下事,旁觀較清,固知兵兇戰危之是;當局縱迷,亦知兵連禍結之非。
故凡中國瀕海之人、日本有識之士,皆惴惴于戰事而殷殷望和好也。
兩國操權主政之人,曷不采訪民情輿論而決定此事,以慰國人雲霓之望也! 中東現與西國所商之事 相傳中、東與泰西諸國相商一事雲:日後倘卒以櫜鍵鞭弭相見于疆場,則中、東兩國之通商各碼頭概欲均視為局外之地,不得加以攻擾雲。
此議如能實見允行,則凡通商各埠皆可不見幹戈、無驚匕鬯;是與住居通商各埠一切商民,均屬大受庇護之惠矣。
日官請保衛東商 聞東洋駐滬之領事,近已向陳司馬商議,為寄居華地之日商願中憲先允許以保安之約;如有日後交兵之患,則中官不得與東商為難雲。
陳公以此事系為中外交涉攸關,伊不能擅專其允否;故經詳禀道憲沈觀察,大約須轉詳通商大臣定奪矣。
查日人在東洋各埠,經已出示謂:凡客居東瀛諸華商,均各安居樂業,許以不加擾害在案。
是固懷柔遠人,不願波及無辜之美意也。
我國家仿照而行之,亦大度仁心所宜出也。
上海鐵價頓昂 聞上海生鐵之價,于數日内頓為昂貴,每墩漲至七兩——計現在價四十五兩也。
蓋緣來購者甚急,買去者甚多;皆欲資以供制造之事、備軍械之用者。
據此,則日後之勢,當必出于交鋒,殆亦可見一斑矣。
西人閑評 上海西人論及中、東相商大局一事,謂曰:駐京各西使均毫無聞知兩國如何執論者,實足令人詫異。
蓋萬國交涉之常規,遇有兩國勢将失于和者,則兩國之所議,未有不以其大意轉告于局外之國也。
蓋兩國構戰,于鄰國不免有關系耳。
今中、東之戰否與我國通商之務,固大相維系;而中、東何獨自置于萬國規制之外,竟不以所議略示樞機乎?噫!異矣。
台灣近聞 日将之在台者,前曾有回朝續請濟師之舉;因病兵撤退甚多,在台營之兵力未免太單也。
頃接客閩友人蓮塘生來信,知日營已續到有生力軍七百餘名,抵琅■〈王喬〉日營駐劄矣。
又聞:禅臣洋行有船一艘為日軍裝載軍裝、器械來台,不日可到雲。
生番歌(客閩蓮塘生述) 風藤纏挂傀儡山,山前山後陰且寒;怪石叢菁巨龜卧,橫眼老幹修蛇蟠。
呦鹿結群覓仙草,捷猿率旅尋甘泉。
蕉葉為廬竹為壁,松皮作瓦棕作椽;中有毛人聚赤族,群作鳥語攀雲巅。
黔面文身喜跳舞,唐人頭顱漢人奸。
或言飄風到荒島,荒島已荒荒人煙;難民男女自配合,三萬甲子相回環。
不識不知覺太古,以似以續為葛天。
何不招之隸戶籍,女則學織男耕田?人生大欲先飲食,此輩喜見盛衣冠。
熙朝版輿轶千古,梯山航海暨極邊。
此亦窮黎無告者,聖人仁懷與安全! 熟番歌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争;唐人争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
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
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
堂上怒,呼刑具;杖畢垂頭聽官谕:『嗟爾番,又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胡弗遵』!籲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民父母者慮其後! 九月十八日(公曆十月二十七日——即禮拜二) 西國軍械來華 英國「太晤士日報」雲:近來載兵器而至華者甚多。
按華六月十九日所開之公司船,載有勒名敦槍一千三百杆到上海。
二十五日,公司船又帶莫奈但炮六尊。
又一火船自法國開行,内一西人商将勒名敦槍六千杆,藥彈包五百萬枚在法國城名「阿夫兒」裝好,初駛到倫敦,又裝别樣軍械,然後徑赴中國。
前法國公司船有人要裝藥彈包四百萬枚,該公司船以藥彈包恐易于失火,所以未曾裝載;外有莫奈但槍及炮架等,俱拟由閩來申也。
九月十九日(公曆十月二十八日——即禮拜三) 中東尚無确信 前日天津二火船到津之後,或有相傳中、東戰事已定;乃向二船上之友人探問實情,則皆謂并無所聞。
局勢如此秘密,故無從得新消息也。
九月二十日(公曆十月二十九日——即禮拜四) 東國購買火船 昨日未見有天津來船,故中、東之事仍無變局可報也。
惟觀于東人新買火船一事,以知東人殆覺難以商和,故先防不測而不願有遺策耶!據所〔□〕新購之船,其名為「新南升」,系向怡和洋行所購者。
該行另有火船名「南浔」,于前日開往東洋,謂亦已訂賣于東人者。
現在,中外諸人俱以戰、和為問;但兩邊所商秘密,不使漏洩片言于外,故實難于揣度也。
雖然,東人若能顧念國體,則其不願戰者已确有明據;我國想亦欲免戰也。
故揆其實,不将猶有以和了局之法欤! 九月二十一日(公曆十月三十日——即禮拜五) 譯錄廈門設電線情形 福州至廈門創設電線之役,前曾聞系官憲主持,以期軍報之捷速、呼應之靈便也。
乃今閱西字報,則稱此工現已暫停;蓋因官憲有阻撓之意也。
惟此樣電線已經通過海島,島中居民并無驚為創見、不樂觀成之心,并能竭力贊助雲。
推官憲之意,大約因電線為西人經理,則将來軍報要信,勢必先為西人得知,或緻有漏洩之弊欤!未可知也。
中東大局 昨有「保定」火船自津來滬,顧中、東大局之事,依舊無信息也。
然其無消息,亦即所以為消息也。
蓋哦欽使既無出京信息,則前所謂「怒絕商議」者,似當已挽回而複為相商之行也 廈門電線遺累 據昨晚通聞報所述,則福州、廈門一路所新拟懸立電線一舉,經已生出大患。
據曰:俄國前經與總理衙門商議,欲自俄界之通商口名「概亞刻城」設立電線以直達于北京;當時總理衙門以婉言辭之,且許曰:『若日後中國内地有設立電線之舉,則貴國之請,本國自當惟命是聽』。
茲俄國欽差近聞華憲已準丹國電線公司在廈門福建一路創行電線,于是當即自慶曰:『先圖何成矣』!然亦不遽于問也;俟該路之電線一經開工——似不能半途而廢,然後專具一書照會總理衙門。
其書之大旨曰:『既準丹國公司在中國内地設立電線,則敝國之前所請者,想無複有延緩矣』雲雲。
夫此事出總理衙門意料之外,因即照覆曰:『該路電線若果有其事,則為福建總督擅專,本衙門固未嘗準行也』。
以故總理衙門即咨閩督,于此舉斷不可行,且重責以專行之咎。
現在閩督已發某道憲——系先日創行此事者即往京都解說此事,并将電線工程停止矣。
茲又傳曰:俄國已私行文于丹國之人,勸以此事既為中國準行于先,不可聽其停止于後;且又告曰:若有為難之處,俄國情願扶助也。
九月二十二日(公曆十月三十一日——即禮拜六) 論電線(西人來稿) 電線之設也,國家用之以報軍務虛實之信,商賈賴之以傳貨值低昂之音,餘人藉之以通諸事緊要之耗;其便而且捷,實莫與京。
通問之法,至亦可謂良矣。
吾泰西諸國以地有此者,即知其興旺;無此者,即知其衰頹:故各國無不願有電線之設也。
惟中國則無之。
然自通商以來,有西人駐劄之地,往往設此;惟京師則無之。
茲據通商新報所言,俄人前亦欲請設之;總理衙門因中國向無此事,力卻其請。
刻因日本犯台,閩浙督憲軍報遲延,故延丹國在閩之電線公司設立電線于省會,以便速悉軍情,可謂知用兵之先務矣。
乃又因俄人複理前說,總理閩門遂令閩省停止此事。
惜哉!中國之與日本從此休兵息民則已;倘必至于用兵,則電線之設、鐵船之購,豈可緩乎?聞閩督前向西國購買鐵甲戰船一艘,又延丹國之電線公司設立電報,均系辦理軍務最先緊要之事;閩督皆知舉行,亦可謂能不忝厥職矣。
乃購船一事,因無經費退還;設報一事,因俄人攪擾而停:徒令旁觀人為之扼腕也。
夫日本之犯台灣,乃大清一國之土地,非閩督一人之私事也;其購船、設報,為國、為己也。
凡鄰于閩省之督、撫,均當志切同仇,不分畛域,同心協力;集資解閩,共襄各舉:其實為大清盡職,非為閩督出力也。
乃計不及此,不徒未經奉旨解閩之銀,不肯佽助分文;即已經奉旨撥閩之饷,尚複遲遲不解。
不意中國為聲明文物之邦,而督、撫存彼疆此界之見,竟至如是!此又吾西國之所未聞也。
且不止此也;各省之銀既不能相通有無,即各處之事亦未見互相商酌。
如總理衙門與有通商口之各省督、撫,豈不宜呼吸相通、痛癢相關乎?乃總理衙門去歲與瑣意西馬所言,并未聞告知閩督;現閩督設立電報,亦未嘗告知總理衙門。
何以音問隔絕如此也?此無他,地方窵遠,文報較難故也。
若有電報,則千裡如同面談,彼此應通、應商之事,如在同堂晤對;則内外彼此猶有隔絕之虞,吾決不信也。
夫電報之有利無弊也,泰西諸人皆知之,即中國之人亦有知之者;而猶不準設,何哉!殆畏其通報之迅耶?即如俄人之請〔□〕電報于中國京師也,吾揣其意,不過欲較直捷耳,不必轉由泰西各國繞海而來,須迂曲數萬裡;别無他意也。
乃總理衙門定欲阻止之,何也?若謂恐其洩漏京師之事,然各國欽使均在京師,欲洩其事,不過少遲數日;京師若有電報,不過略速耳。
其事之洩漏與否,并不關乎電報之有無也。
若謂于兩國用兵之事不利,有電報者勝、無電報者敗;不知果至構兵,則可以絕斷其線,如普、法之戰是也。
且有用以詐傳敵國軍情,而敵人誤中其計以緻大敗者;如南北花旗之戰是也。
此豈非前鑒哉?何為尚畏電報也!至于商賈民間之事,猶其小事者也。
總之,中國才智之士實等于泰西也,何以尚不知電報之利也!若畏他國設之而有利,中國亦可自設也。
初雖須假手于西人,一、二年後尚何須假手于西人哉!制造之事,豈非明證乎?故吾謂不但可以不必拒俄人之設,并可以不必停閩省之設。
更願自今以往,處處皆設;夫然後知其有利無弊,并非吾西人之阿私所好也。
揣察局勢 本館于今日所譯刊别處各信息,則中、東議和似尚有可望。
顧視東人又廣行新購火船一端,亦未免自疑曰:東人非猶有過情之請,則何必備戰如是乎?現在漸交冬令,迤北各海口将行冰凍,東使難于久羁;此事自必速有實信也。
長崎雜聞(選錄華九月十四日西字報) 東洋兵船灣泊長崎者,現共四艘。
其鐵甲船名「亞蘇麻幹」者,據西人所稱即「土拖利亞也」;船上庋炮三尊,水手一百三十五人。
炮船名「花舍幹」者,庋炮四尊,水手六十人。
戰船名「加薩加幹」者,庋炮六尊,水手一百三十人。
又炮船名「烏紐幹」者,庋炮六尊,水手六十五人。
現在東國家強募新兵已得二萬人,其人俱自十九歲以至三十歲止。
其「亞蘇麻幹」鐵甲船,于前數日出口駛行于鄰近海島之間;甫于日昨回長崎島。
相傳此鐵甲船與外之兩炮船,議定現且暫泊長崎。
其有火船名「大加薩各馬爾」,于六日之前已從台灣返崎,帶有病兵八百人;以途中風浪交作,未免病更加重,所以在路而斃者有二十二人。
及至登岸後,又斃許多;計第一夜死者已有七十九人。
顧此七十有九人之說,恐未必确聞也。
稍緩數日後,其「大加薩各馬爾」船仍拟裝兵赴台,以補調回之病兵;不欲使台地之兵力過單也。
東人又欲購鐵甲船 東洋西字報相傳:東國家現欲與駐中、東租界之法國水師提督商買「孟克母」之鐵甲船,提督要價銀二百萬兩;并稱于定賣交銀之前,須先禀知法國朝廷也。
中東消息 燕京西友于本月十二日緻書字林報館曰:中、東之局于初九日揆之,勢甚岌岌,正恐變出戰事。
現已知哦古坡公使初九、初十及十二接連三日三次與總理衙門面議大局,轉剛用柔,似有可以挽回光景;或者當終免戰禍欤! 天津信息 天津十四日來信雲:前次寄信,述悉哦欽使與柳公使及随員人等大約于十一日可以到津回國;現于十一日得京都信,知哦公使因有商議各事未臻全妥,尚須緩緩出京,大約于本月二十一、二日可到。
前次赍遞公文之船名「古魯大」者,已于初六日出大沽,初十日仍回至大沽停泊;聞伊巳從燕台回來。
其所以到燕台者,因欲将公使暫緩信通知在燕台灣泊之東水師提督。
現在聞「古魯大」在沽專候哦欽使等回國雲。
又聞新到東船一艘,所以東洋船一艘在天津、二艘在大沽。
新派美欽使亞和利,于初九日到京。
次日,往拜李伯相;再次日,伯相答拜。
該欽使傳聞于今日上北京。
又有人傳說:在津東船水師與中人不甚和睦,有中人要去看視伊船内機軸艙槅,日人不令之看;固不十分辭卻,亦不十分款洽雲。
九月二十四日(公曆十一月初二日——即禮拜一) 中東大局喜聞 禮拜六,「海甯」輪船由津來滬;據其所報,則中、東大局業已商結矣。
傳雲:東洋欽使哦古坡定拟于中曆本月二十日束裝來津,取駕戰艦揚帆回東矣。
且曰:灣泊津門之東船,業經發人前往大沽口岸延請帶水人,以備出口之用焉。
至其如何了局之處,則尚未曾聞悉雲雲。
此信實為深可慶幸之舉;容後日既探其細情,再為詳述。
九月二十五日(公曆十一月初三日——即禮拜二) 中東大局 「字林」于昨報謂曰:東使定期返國,不但欽使哦古坡拟即日出都遄發,即柳原公使亦有偕往之意焉。
至所謂大局諧和,則雖有此善音,而亦仍無其确據雲雲。
按柳原前光者,系屬東洋簡派駐劄北京之公使也;乃今聞其拟與哦古坡一同回國,則殊為詫異!因蓄疑于中而論之曰:所雲和音如已真屬實事,則哦古坡一人出京以大局議定之說告于國中,上以報君王之命、下以慰臣庶之心,亦已足矣;何必令柳原偕歸乎!且和議挽回以來,所定者不過大綱而已;柳原公使理宜留後,以收拾未了之事及續商細碎之端。
蓋駐京之使,正不可以無人也。
而今乃聯袂同舟,翩然俱返;若不慮善後之宜圖而惟以複命之為急者,則未免太不可解矣!本館昨向駐滬東領事處質詢;蒙其相告曰:『「海甯」船之來,并未得書;所謂諧和之事,亦惟見諸新報而已』。
複向西國領事處詢問;則又皆答以「未得和音」雲。
雖然,若兩國固有失議,則緻師誓戰之緊急文件,當必絡繹于途;羽書旁午,似乎人人皆應得悉矣;而何以又寂不聞也?故總觀各情事,而心終懸懸于和、戰兩疑之間;而不能釋然,遽以為可安枕卧也! 上海議購「鐵公」鐵甲船事 上海近日相傳:沈道憲現在籌議,欲向英國家購買駐華之鐵甲船名「鐵公」者,以為保護淞海之用。
惟為數甚巨,措資為難。
繼以在申之富商大賈類有急公好義之心,拟勸以報國保家之法,協力同心以圖捍衛;蓋欲其湊捐巨銀,以共成此美舉也。
且聞:将差委幹員向各業董事籌商其事雲。
按此傳聞之信,不過從街市得來者,其事概未見諸西報也。
或曰:此鐵甲船為國家遣派駐防之兵艦,英憲何由肯賣乎?則答之曰:據近接西國郵來新報,則英國已另派鐵甲船一隻來華,下令使「鐵公」船回國;以撤遣之船而為出賣之舉,或亦未始不可乎!然價銀殊大,據傳者曰:須二百七十萬兩,始可成此舉也。
或曰:如是巨款,豈在一埠中而可籌得者乎?吾亦不得而知也。
然「鐵公」鐵甲船果能購得,則中國已得東方最雄、最大之船;四海之面,将惟其鲸呿鳌擲、逐浪追風而可以雄視乎!水師不至疆限于鄰海矣。
我上海以一區區海隅之地,能立此大功,豈不榮哉!豈不美哉!然則上海若果能捐足此款購得此船,為中國十八省驅敵防海之大用,使危難之境界仍歸于承平之景象;想大憲必嘉其踴躍從公、輸将助國,則此後獨輸籌防一款,或可因此奏請永蒙停止;實願各商戶之努力摒擋也。
九月二十六日(公曆十一月初四日——即禮拜三) 論中東傳聞異辭 本館于今日報後将京都消息備列,東洋欽使與其各從員經與本月十七日早起出京,将圖回國;顧于中朝如何酌定,在上海中西各官皆茫然未之知也。
尤所奇者,駐京各西國欽使亦皆有書至滬,而亦鹹昧然無一确聞。
據英、俄、普各欽使署内所傳,則謂曰:想和議可定矣。
而上海諸人論及東國兩公使同出都城,未免有所異議。
或有謂曰:柳原公使與總理衙門官員平素心不相下,故日本現雖議和,亦不得不調回柳原以示敦睦之誼。
顧此言雖似當理,而東洋公使署轅要未必阒無其人,閉門而可羅雀也;似可留一介行人,以俟迎迓後調者。
而以各情揆之,則除天津必戰之傳外,複欲在津、沽大為整頓堡台及各防務并東人灣泊津門之船炮經已預備即日出口等事,則又不能無疑矣。
蓋東使若果已說和,未有不稍為逗遛津門,以與李伯相互相行慶幸之禮。
茲于此數端而未見道及,則和音似難信也。
然若果有誓戰之意,又難解總理衙門何為不以此情形照會各國欽使耶?據本地官憲所得之信,則謂曰:京都兩面之議,果曾隔斷三日□後而複為互商也。
東人本意,所請者原欲五百萬銀,以補償軍費;中國則僅許五十萬兩,以聊示賠補東洋、琉球人被戮之一端雲。
然其後如何了局,則仍皆未得悉也。
又曰:英國水師提督曾接駐京威欽使照會,請其暫留上海,不可以「鐵公」鐵甲船回國;緣果有交戰之事,不如從中以防不測。
俟至華九月二十左右,而始有确聞矣。
乃于昨日「山東」船自天津來時,而該提督又概無戰聞。
然則此事,或東洋欽差自不願依中國之議,故欲言旋本國,将中朝之意奏于其君而面請裁奪欤! 鐵甲船宜即行購辦 昨錄上海道憲意圖向英水師提督購買鐵甲船名「鐵公」者,按辦買鐵甲船一端,實比調衆數萬甲兵更為緊要;蓋自有此船,而陸兵不必拔隊移營,紛紛遣調也。
顧吾所以長太息者,中、東之事,迄今已逾四、五月矣,戰事岌岌皆懸于鐵甲船之有無;而操權者何仍猶豫其見,未聞有認真而謀及耶!夫按萬國規例:「當兩國既經誓戰,其凡鄰國戰船,無論先前定買與否,總不可交過」。
即如近年中普、法興兵,業經早向英人出銀訂造鐵甲船一隻,至船經造就、船價付齊;而兩國既已構兵,則船仍不能交與普人也。
今我國若與東洋接仗,欲辦鐵甲戰船,亦仍須俟軍務告竣,始可将船交付。
所以由此觀之,英國若果肯售其船,在上海華商無論捐齊銀兩與否,總宜即行定奪;使該船之水手等立即遷出,而以交與中國承管為要。
或一時未能措足現銀,亦可具保而随後歸結也。
中國若能得此雄船,并能延請西人多名以教習沖撞之法、襄助駕駛之方,此誠可高枕無憂,無複遺慮矣。
如鐵甲船未辦,則中國于此日縱無戰禍,一時或有喜聞之者;而吾則仍未能無長太息也! 譯錄「字林」天津十八日友人來信 今晚聞悉一信,實為有憑可據。
緣東洋欽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暨各随員皆于昨(十七)日早晨鹹束裝出京,摒擋回國。
又聞經由大沽,已來一西國帶水人以導東船「莫神幹」出口。
該船于欽使等到此後停一時之久,遂可燃火出海也。
夫兩國籌商之事,既經數月以來而仍各有備戰之舉,當今複又斷議,不能輯和;以故兩國之動兵,似乎在即矣。
想兩公使于今夜或明早當抵津門,「英神幹」船大約亦将于明早開赴大沽會齊所灣泊之東洋戰艦二艘焉。
又雲:今早,直隸總督李伯相往拜停泊此埠俄國炮船之水師官。
伯相至船後一點鐘時,該水師遂将船之左右沈伏水雷燃機施轟,以示其法;見重水直騰空起至四丈之高,而河灘路上各人鹹覺其搖山撼嶽,有如地震焉。
伯相在船盤桓談燕,至傍晚時始去。
先是,伯相登舟時,俄船施放聲炮十五門,相距之中國炮船名「鎮海」者亦繼答以聲炮十五門也。
通聞館前報述中東事宜 通聞館前日報中論中、東之事謂曰:今日探悉已有确據,雲東洋欽差在京都經下其旗,而公使與随員亦經出京,台灣一事未能定議解和。
現中國惟有一議,必欲日人即行撤退踞台之兵,概不肯稍予補償;若日兵不撤,則必以兵力逐焉。
是則戰事似已定矣。
譯「字林報」論中東大局 「字林西報」論中、東和戰之局曰:昨日風傳之消息,紛紛不一。
有執其一見者陳曰:駐京西使之來,緻書者不一其人。
據雲:東洋兩公使之出京,蓋因互商大局出于終難輯和,兩國蓋已誓戰故也。
本館經四探此傳之由來,而概未能征實;則意者殆亦讕語耶!蓋本埠之領事官、水師官等奉命駐劄防衛而來,未始不與戰音大有幹涉;故苟有變動,則駐京各西使未有不照事而相告者。
乃向各西員等訊問,而皆杳無戰聞也。
據本館所接之郵音,則其初兩邊雖有怒意,似将決裂;乃不逾時,而議論繼諧矣。
緣中朝執意在不戰一層,故允輸日人以五百萬銀圓,作為賠補琉球難民被戮一事并日人興師動衆以懲辦生番之費雲。
此言系昨日京都郵到者,雖非确鑿不移;然似與别傳信息,亦同屬可據者,未敢遽執信前說也。
乃本館天津友人以失和之傳,當為實信。
且據駐津别友于本月十九日即「山東」輪船開來之日所告,則謂日:兩國未能諧議;又曰:中國經堅執不允償費之請,前議因之中斷。
中朝卒示日人曰:若不即将台兵撤去,當即用兵驅逐矣。
現在北河堡台,鹹紛紛整頓軍務雲。
本館總觀各信,實難以決其為戰、為和也。
惟所稱償銀數目,似乎濫大;若較輕于此,則愚意此事必經其彌縫補苴矣。
雖然,五百萬銀其數雖大,而尚不在中國前日之料外者,本館已有憑;雖不足全信,亦或可為半據耶!「字林」之論如此。
九月二十七日(公曆十一月初五日——即禮拜四) 中東和局新聞 本館昨聞上海觀察署内傳述之信,謂于昨日已得有文檄雲:台灣之事,已經議定諧和矣。
緣日人初索賠項五百萬金,繼而遞減至二百萬;其後卒能兩面議定,僅賠銀五十萬兩以賞恤琉球難民被戮之費,而日人即行撤兵回國焉。
且雲:東洋公使并無盡率其随員同返之事。
其柳原前光之所以回國者,一則因與總理衙門諸大臣不甚相得,不便于再為駐留;二則因欲回國複命也。
惟現在仍留一參贊官于京内,以迎侯後調之公使也。
又雲:此了局之事,系多賴英欽差威公從中調解雲雲。
按此聞之來雖信實有憑,宜可為據;然與前日所實探「西官均謂駐京各西使皆無确實信息」之說,猶為不符。
今姑照所述錄之,容日後得有實征,再示慶幸可也。
九月二十八日(公曆十一月初六日——即禮拜五) 中東即有确耗 昨日上海諸人,皆盼望大沽輪船自津來滬;而該船顧未見到,以故中、東之議無複有續聞也。
按本館昨日所錄由本處道憲已得文書,知大局經已商定,中國僅賞恤五十萬銀等語;此言系得之西國領事也,蓋轉述中官所經告而已。
閱諸昨日「字林」日報,其所陳述亦與相同。
乃昨日本館又向官署訊問,則謂道憲并無得此書也;業經接回信雲:官場雖有十七日在京議以日本果即撤兵,準給撫恤銀五十萬兩之說;然皆彼此傳述之言,并無明文實據也。
且又向駐滬之東洋領事訊問,而彼亦謂無定局之聞雲。
本館姑即所聞而錄陳衆核,大約今日「大沽」輪船既來,當得東使抵津之耗;想實情自當顯露也。
上海拟購鐵甲船籌議情形 聞上海道憲以購英國鐵甲船「鐵公」之事,經兩次向上海之洋商紳董商議;其第二次聚議,即在三日以前也。
道憲之意,欲先向各錢莊揭借巨款,俾得船、銀即行兩交,以供防禦之策。
至所借之銀,則俟将來向各紳商籌捐後再行給還。
此誠變通辦理之美法也。
無如二百七十萬兩為數殊巨,各董事雖心善此舉之大有裨益,祗有以力難摒擋,雖有急公好義之心,仍不克為踴躍輸将之事;遂以此言上覆憲聽。
以故此舉之成,若惟有向紳商一時勸募之策,似乎終難于見效矣。
溯自往年有楊州辦鹽之舉,該處鹽商一旦向上海告貸至一、二百萬現銀之數,而本埠市面為之傾覆;利息陡漲,甚至每日每十銀拆有一兩五錢者。
至歲底,而各市仍未複元焉。
然此猶系華商向銀行告貸其數之大半也,可知上海現銀實為有限雲。
夫當此時一、二百萬現銀不久而仍可漸回,尚且市面情形見其枯窘;況今時欲得二百七十萬之數,且将永遠不得湊回乎!故論此埠市面之實,則統估上海一處華商之現銀,大抵所流通者不過在二百萬金之譜。
今一旦欲令湊出二百七十萬,不問而知其不能;況近來生意被苛捐繁費所大蹙,以各業無不減色,則集赀自益見其難也。
夫辦買鐵甲船,誠為當今之急務;
嗣又見「利運」火船,亦載兵以出海雲。
西人傳言 日昨有旅居上海之西人,相傳京師内中、東秘商之大局;據其所述固娓娓可聽,然究恐涉于無稽。
其大旨:似東人已遂其所欲,特中人于國體上為難于從允耳。
閩督李(鶴年)奏參員解清應繳銀兩懇恩開複原官折(八月二十五日京報) 頭品頂戴閩浙總督臣李鶴年、福建巡撫臣王凱泰跪奏:為參員解完應繳承辦鹽務浮銷銀兩,請旨開複原官;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查前代理台灣府祝永清,于同治八年三月初六日接辦台灣鹽務,至九年正月□據送銷冊,比較六、九兩年數目盈歉懸殊。
按款駁追,未據完解;由司道詳經前兼署督臣文煜會同王凱泰奏參革職,一面委員赴台調到冊案,饬委福州府知府林慶贻、局員候補通判程起鹗逐款查覆。
茲據署鹽法道陸心源會同署藩司葆亨等查明:該參員承辦台鹽期内,銷路未暢,用項又煩;因之比較六、九兩年,遂形虧短。
現據委員林慶贻等對冊勾稽,逐加核駁,責令賠完浮銷各款共銀□萬□百兩。
雖較新增課厘尚未能加額,惟念該參員承辦台鹽系在加增課厘□章未定以前,且被參後将着賠銀兩照數解完清款,尚知愧奮:請奏咨開複前來。
臣等核查無異。
相應請旨将前代理台灣府事補用知府、本任鹿港同知祝永清準予開複原參革職處分,以原官仍留福建補用。
除将解完銀兩饬道分别撥補造報,并同□參追□已故□署台灣府葉宗元剔出另案饬繳暨咨吏、戶二部查照外,謹合詞恭折具陳,伏乞聖鑒訓詞!謹奏。
奉朱批:『祝永清,着準其開複。
餘依議。
該部知道。
欽此』。
九月十三日(公曆十月二十二日——即禮拜四) 書局外人「勸中東息兵論」後 日昨本館所列局外人「勸中東息兵論」一篇,有友人來館下問曰:『貴館前論日本侵犯台灣之事,多是中國而非日本;是中國正當用兵以懲創日本矣。
何以今又列此局外人之論,豈不與貴館前日所論大相刺謬乎?貴館之言是,則局外人之言非也;局外人之言是,則貴館之言非也:二者必居一于此矣』。
餘應之曰:『皆是也。
請為子詳畢其說』。
『夫人生斯世,行事與論事相同。
人之行事,固不可固執己見以終始也;豈人之論事,乃反可固執己見以始終乎!故聖賢之處事也,有經常,亦有權變;不固泥于經常,亦每貴于權變,但求其适于中道而已。
不觀乎孔子之教人曰:「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适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仲虺之诰湯曰:「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孔子之稱舜為大知者,亦不過「好問用中」數語。
孟子之論周公曰:「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又從為之辭」。
可見聖賢處事,斷未有固執一見而全無變通時也。
本館于日本犯台一舉,初見其無端構釁,深責其妄開兵端;然仍力勸日本自行悔過,撤兵歸國,當仍和好為是。
亦未嘗慫恿中國即行用兵剿伐日本,仍勸中國大度包容,予日本以自新之路,複與結約為是。
蓋以兵,兇事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且「好戰必亡」,古人所戒;故苟可以息兵仍歸盟好,豈非兩國之厚幸哉!今日本雖未撤兵回國,然屢遣使臣馳赴中國總理衙門商議,其詳雖未得悉,而遲之又久尚未定局,其必不願再構兵難也,已可略見一斑;是日本已有悔禍之心,亦可概見而中國尚未決策者,必因兩國尚有各執一是之見存于中也。
昨見局外人送來一論,論兩國情形,頗覺允洽;而勸兩國讓息,亦極和平。
其措詞雖與本館前言似屬兩歧,其命意實與本館先見尚同一緻。
故特為刊列,以供衆覽;不敢因其小有不符之處,遂湮沒之而不登錄也。
夫人之行事,豈盡能有是無非哉!在彼既知其非而願改而從是,在此何妨少許其是而盡恕其非哉!古人之于藩服也,先有獲罪之事,及其悔罪歸誠,亦未有不許其請者;況與國乎!又況論事之人,均未親涉其境;但據旁人所言,遂固執己見而不通權達變,可乎?今中、東之事,所得見諸兩國實在者,不過照會、照覆數篇而已;其它,均系傳聞也。
行事之人,固有各是其是者;論事之人,亦有各是其是者。
豈傳聞之言,反無各是其是乎?所以采錄新聞之人,亦僅能取其理尚可取、事尚可從之處以采錄之,何忍固執己見;與己少異者,即不采錄也?又況兩國構兵之事大哉!餘不敏,管見如此,未識吾子以為如何』? 友人笑而不言。
餘遂走筆以書其原委,以質之世之閱「申報」者;然乎?否乎? 譯述「大雅」船失事情形 本館前錄安平被風之中國船——名「大雅」,除船主外,司理、水手各人皆已随波逐浪。
現知救起者,已有六十一人;尚有十六人無從撈救,當已從屈大夫遊矣。
現有去安平之洋人于前月二十一日由安平寄信與通聞館,将此事詳細續錄。
緣前月十九日早晨,天氣清和;下午時,西南密雲布滿,風勢漸大,波浪遂湧。
此時有中國火船四隻灣泊安平,大都待駐台府欽使之命者。
三點鐘時,有三火船乘風破浪開往别處;惟「大雅」船因船主上岸在城,故未開駛。
至晚,船主回到海濱,想欲上船;而海邊一竹排船名「喀他馬蘭」,俱不敢冒風擺渡。
于是海浪益大,天色漸黑,見密雲裡有黃光。
「大雅」之錨尚暫停不動,人俱以為此時尚可擋風。
自十點鐘至夜午,風陣接連,猛厲之至。
十一點鐘時,飓飙更厲。
夜午後,風少息,大雨如注。
台灣凡遇暴雨,平原之地即變溪河,山坳地方變為潴澤。
其雨聲令人駭懼,不能成睡。
次日,東方少白,衆人多望「大雅」所泊地方;無奈「大雅」于夜間已不見矣。
不多時,天已明;有人來報「大雅」船已被風吹到灘邊撞碎,船頭已沈下水,司理、船員及水手多攀船上繩索以待救援。
此時風力又大,浪勢洶湧,多滾過船身;即有人報知欽使。
俄而欽使命法人二員同來的,更有中外人多到壞船地方。
船離海濱有六百步光景,他們意思,欲将巨索令小舟帶赴壞船通繞,各受患人從繩上拖拽上岸。
無如浪又湧進,本地舟子多不敢冒風;法人許以重賞,舟子仍多不肯。
後有一舟子,許以八十元,才肯從竹排船上立二人放海;未離海濱數十步,被一滾浪激回,事亦不濟。
雖不成功,亦當場從豐給賞。
此日多無法可施,天又昏暗;被患之人,險在呼吸。
往救之人,十分焦灼;遂在海灣設帳棚數座,添上燈火,令被患人壯膽,知有人将施法救援也。
中外人輪流巡岸,要看有人飄到岸否,即可撈救。
次日黎明時,又懇求漁人乘竹排去救。
初則不肯,後說救一人要謝洋十元;然亦不過說說耳。
早五點鐘時,風浪少息。
有三個竹排船并不先說要銀,多放海到船上去;連數次往來,共救五十八人。
然被患人已挨餓忍寒至三十六點鐘工夫,并且沖冒風雨、激蕩波浪,所以形象十分不堪。
有一人,腿骨折斷;又有數重傷。
先是,昨日大副同四人共攀船桅離壞船,飄到岸上;五人内,溺死二人,三人到岸:所以共救六十一人也。
餘外十六個官員、水手,無确信;想被浪激去矣。
竹排船救此五十八人之時,有多人在海岸看接。
又有西人與被難人酒,令之飲,以解風浪之困雲。
現船離海濱六百步,潮退時船高出于水面十尺;人以為天晴,則此船可救。
此船系第十五号,是福州船政局新造者也。
安平西人來信 客居安平之西人來信雲:風傳京師内東欽使與總理衙門業已商和;顧此間地方,近來轉形熱鬧。
中國兵現俱駐于百陶口,系壯健精悍之士;惟内有多人尚未操練純熟,即紀律亦未見嚴肅耳。
至所持之軍器,俱系後開門槍,頗覺靈捷;計共有炮隊三起。
又傳聞駐劄琅■〈王喬〉之東兵,現已扼守一要隘,十分鞏固。
查此地本系番人出沒之所,近為日人所竊據也。
第東兵在營時,患熱症死亡者業已多人;是故日後得能出海,想東人定當喜形于色矣。
九月十四日(公曆十月二十三日——即禮拜五) 譯福州新報 福州新報謂:近日由上海運來各洋炮,今在制局後山頂安置,以為防禦之計雲。
又曰:官憲于軍旅各事,極為協力同心,以籌布置;扼守及整備器械,務期妥協:亦真可謂敵忾從王者矣。
日本載病兵回國 長崎昨來新報謂曰:近有日本火船名「馬大士」載有台灣病兵六百人回國。
據稱此兵系初發台灣之兵也;于上岸時,其人皆憔悴不堪,骨如柴立。
或畀之以行,或以小車載運;蓋皆不能舉步也。
東爵臣俱有和意 昨又接橫濱郵來新報曰:日本國内各爵員,近已兩次大會。
其初次,則皆竭力籌商軍務;至二次之會,則又皆伸意以為不如與中國講和也。
顧其如何與中國議和之法?則因未傳于外,故不得稔悉耳。
九月十五日(公曆十月二十四日——即禮拜六) 中東大局之勢 本館茲經登錄天津所來一書于後,則灣泊該處之東洋兵船似已準備哦古坡回津返國。
李伯相見事不諧,又竭力親為巡察各防禦之務。
兩國交戰,似将在即而不可免矣。
雖然,本報昨錄東洋要聞一端,謂曰:東國各爵員經第二次大會議定,不如以和為美。
此會系在華八月二十八日在朝邀聚者,曾将戰、和兩事熟商,而議定不如和焉。
旋據津書所述,于九月初四日,有東洋赍書火船名「士魯大」自東而徑赴津、沽。
該船既至,即有東員将文書直赍至京都矣。
揆此情形,則文書内毋乃即該爵員朝議欲講和之文耶?吾所又望者,前此商局議論雖已斷絕,或俟此書至京而東使哦古坡得能據理相讓,是誠所願也。
設使「士魯大」輪船所帶之文書尚非爵員之和書,則繼此而至者,不将亦有他書以伸爵員之命意乎! 譯述天津近聞 「字林新報」印有初七日天津西友來書雲:初四日早九點鐘,有日本兵船名「古魯大」者進口,徑灣泊于租界;蓋此船系為傳遞公文者。
未幾,有日人數員登岸,取道入都以赍投郵來文件雲。
是日晚間,餘聞得有日官由都來津者,因詣問以哦欽使将于何日到津與否?東官答曰:『大約再待一禮拜;俟至十一日,當必到津矣』。
初五日,「古魯大」船即揚帆而去;其将到煙台鐵甲船泊處乎?抑将回長崎作驿遞乎?均未可知也。
又先于初二日,東船名「磨神」者已支好橫桅,預備放洋;大約是等候哦古坡者。
又于今日之下午,有兩東人乘車赴大沽;豈将探視鐵船之來否耶?又看昨日京都傳來之消息,則深恐有難免交綏之事,且恐戰事在即矣雲雲。
又傳曰:昨、今兩日見有華官文武各員皆聚集于海關碼頭,蓋迎候李伯相之由北壇、大沽巡閱回轅也。
今十點鐘,見有一乘馬之弁員來,與各員匆匆數語;各員俱趕即由河灘至離租界半裡遠與炮台相近之官渡處,均紛紛下船渡往東岸,前赴炮局矣。
據聞李伯相之「靖海」輪船泊于炮局河幹,伯相登岸後,即乘輿至炮局閱視工程、器械;約兩點鐘時,出局回城内行轅。
因憲駕由東門浮橋入城,故遠離租界也。
現在中、東大局相持不決,且自哦古坡入都之後言詞秘密,并無确聞;則欲知大局之和、戰,惟有看官場之舉動,以揣摩其商議之情節、以揆度夫日後之事機耳。
故不辭煩瑣而備列之雲雲。
西報述東國情形 華八月二十三日,橫濱西字報首論之曰:觀于内地所來之各消息,知東國民人無不各懷義憤,俱稱華人于台事實不當理;所以忠愛之心,各民人大為激發,願效死于王事而不敢損國體也。
近得抽丁捐饷之令下,靡不踴躍從事,罔敢怨咨。
東人之兵,現為法人之深于韬略者日夕訓練,故大有進境;可見日人之留心于國事,而不敢怠忽以将之也。
是故内外各人同聲贊歎,啧啧稱道之弗置。
即其招募之新兵,在從前已大半名隸軍籍;蓋日本向有叛民揭竿起事,彼皆從官軍身曆戎幕,故狼烽堠火視若等閑。
至水師内之各員弁以及水手等,亦皆樂于轉戰,以程其能。
現在水師幫及新購之載兵各船逐日操演,業已齊備。
如日後和議不成,必至鞠旅陳師前赴中國,似已足敷所用矣。
至于八月十五日各員大會之時,多願括取私家之赀,以供國用。
凡各地方官員以及薩莫來人,亦皆上禀朝廷,各欲毀家以纾難;其願入行伍者,方源源而來。
再,今年日本田禾秋收豐盛,國家正供經已征齊,頗足以供度支之用。
其因台事而所費之糧糈雖已浩大,然國内關稅從未加增;惟将先前所議開車路、設電線等舉暫行停止,以此各項經費先供今日之戰事耳。
譯錄西報後附識 今日譯印有東國官民皆有激發忠愛朝廷之實心,均欲舍己奉公,情願以所有家财盡供國用,并甘以身從役各事,因是本館亦願中國各官員軍民留心詳閱此篇,而亦效法東人以激動其公而忘私之意,則我大國既克如是,又何患弱小之東洋乎! 日本廷臣宣谕 橫濱西字報又述及東洋本地新聞名「日申」者謂曰:據前日公論,有中、東業已講和之說,而内似有失察者。
其最足奇異者,該報所持議各事,大半為東國家張大聲勢而已;是豈為民下者分所宜然欤!抑或有使之不得不然欤!是誠不可知也。
該報于華八月二十二日又刊印一東國大員宣谕各款之事;其所宣谕者,首将東人赴台之緣起及業已懲服生番——尤當預為籌防生番肆殘之遠計,詳細布告。
又雲:中國人既來抗拒,經柳公使與中國家往來商議文牍,計已多次;嗣又簡派哦欽使前赴燕京,複與酌奪:則可見本朝于諸行為未始不欲秉公議和,以期無損兩國之敦睦也。
第恐不能如願,所以整頓武備,以防不測。
至哦欽使起先覆奏之消息,在本朝自當有後命也雲雲。
按此簽名之官,為三查山以阿些,爵秩未詳;大部系東國相臣也。
譯日本各近聞(三則) ……又論:台灣島中景象清靜,凡華人之寄居者與土人固屬和平互相交往;即生番之至日人營盤售賣食物者,亦屬兩相敦睦,并無間言。
惟日兵之在島者,則皆閑居無事,鼓腹而嬉;武員或遊曆山内,以為消磨長晝之計雲。
又有「東洋新報」論及在台兵士,據國家雲:病殁者并不多,不至有「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深閨夢裡人」之歎!又據水師官由□中回東者傳雲:遘病者雖多,而物故者殊少雲。
又有該處西字報述美國朝廷有電線信來,論及李山打及另有美人為日人畫策主兵等事,美朝不能幹預;且照美朝并諸文物之國之意,則本國民人預謀他國戰陣之役,并不為違背萬國律法雲。
該報論曰:倘或此說不錯,則宜宣揚于外,使人鹹知;則各局外國之民人幹預他邦戰事,均不能阻止焉。
然此說不知何所據而雲然也! 九月十七日(公曆十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一) 書「申報」「論中東各事」後 前讀貴報所列中、東定局之事宜一則,中采東洋西字日報及「或論」二說,持論均極和平;可見公道自在人心也。
夫兵兇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戰為孔子之所慎;其诏子路行軍之道,則曰:『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而于衛靈公問陳,則曰:『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于以見聖人實不欲人輕為兵戰之事也。
諺曰:「兵連禍結」;蓋兵一連,而禍未有不結者!故古者兩國有小不忍之事,輕開兵端;廿兵端一開,而禍有蔓延于數十年而不止者。
曷若彼此互相小忍,不必用兵,而免兵連禍結之為得計哉!按日人侵犯台灣生番之舉,據外間傳聞,日人固屬妄動,中國亦未免輕言。
去歲日本使臣瑣意西馬之來定和約也,曾與總理衙門言及生番之事;當時京師西報,均已刊列。
今追原其所互失者,在于彼此含糊問答而已。
使彼時日使明言生番殘慘,必欲問罪,或中國自行懲辦、或日本代為剿伐;言不足憑,并立字據。
若中國按兵不動,日本然後興師;則日本此舉,豈不名正言順哉!彼時中國若因瑣意西馬之言□其『何以問及生番是否屬中國管轄?貴使意欲何為』?詢明其故,然後明白剀切以告之。
倘日本猶擅動兵,則中國驅逐出境,永絕盟好,亦名正言順矣。
惜乎!當時均未計及于此而含糊問答;在日使則出之以有意,而中國乃應之以無心,遂至開此兵端也。
夫台灣一郡,皆中國之版圖也。
各社生番,向雖未歸王化;台灣全境,向皆盡屬中華。
且日本雖言欲征生番,而兵舶所至又在琅■〈王喬〉;琅■〈王喬〉非生番之地;日本豈不知之!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中國官吏。
迨閩督李公以照會詢問,又複遲遲作答。
宜乎,中國怒其無禮,故集兵于台,欲有以逐之也。
然日本自懲剿數社之後,亦複按兵不動;雖日兵尚在台灣,先遣柳原、次遣哦古坡同赴中國。
其與總理衙門相議之言,外間雖不得聞,然察言觀色、揆情度理,必非志在必戰者,是在各平其氣以同歸于好也。
左氏有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今日本似已悔過矣,中國似亦宜少諒焉。
與其兩國相持,使民皆罹于兵戎;曷若兩國相讓,使民均登于仁壽乎!若中國固執己見,緻日本變羞成怒、悍然不顧,則朝廷必有宵旰之憂、闾閻必遭鋒镝之患;其禍必非一國所獨受,亦非數年所能了者。
是在秉國鈞者,善于調停以駕馭之也。
複讀貴館所刊局外人一論,可謂平允之至!夫以賠補兵費之實而托為犒賞東使之名,在中國既不失大體,而日本亦得有托詞;豈非一舉而數得之計哉!否則,兵端一開,而其費不可勝數,其害亦難明言;必至兵連禍結數十年而不止。
顧或者曰:日本調兵三千,中國即須犒賞;中國調兵數倍于日本,又何從索費乎?曰:局外人已言:日本代懲生番,令其均歸王化矣,故可為犒師之舉也;又況日本所調之兵亦尚不止三千哉!而局外人所勸犒賞,又尚不及三千哉!果能如此了結,豈非至美之計哉!且大國之于小國也,湯豈不知葛伯之無道哉,先饋牛羊、後遣亳衆,迨至不得已而始征之;至于文王之于昆夷,詩、書雖未明傳其事,然亦必□如湯之于葛者。
今中國之于日本,其小大懸殊,尚不止湯之于葛、文王之于昆夷也;我皇上具君人之度、抱樂天之懷,而秉國鈞者亦當輔助皇上為湯與文王也,寬其既往、觀其将來可也。
連日屢閱貴報,知日本君臣均欲罷兵;然西人傳來都、津各處之信,似有中國主戰之意,而亦尚無确耗。
惟日使現未出都,似或尚可免于戰事者。
此舉關系實重,萬望彼此均勿負氣也!夫天下事,旁觀較清,固知兵兇戰危之是;當局縱迷,亦知兵連禍結之非。
故凡中國瀕海之人、日本有識之士,皆惴惴于戰事而殷殷望和好也。
兩國操權主政之人,曷不采訪民情輿論而決定此事,以慰國人雲霓之望也! 中東現與西國所商之事 相傳中、東與泰西諸國相商一事雲:日後倘卒以櫜鍵鞭弭相見于疆場,則中、東兩國之通商各碼頭概欲均視為局外之地,不得加以攻擾雲。
此議如能實見允行,則凡通商各埠皆可不見幹戈、無驚匕鬯;是與住居通商各埠一切商民,均屬大受庇護之惠矣。
日官請保衛東商 聞東洋駐滬之領事,近已向陳司馬商議,為寄居華地之日商願中憲先允許以保安之約;如有日後交兵之患,則中官不得與東商為難雲。
陳公以此事系為中外交涉攸關,伊不能擅專其允否;故經詳禀道憲沈觀察,大約須轉詳通商大臣定奪矣。
查日人在東洋各埠,經已出示謂:凡客居東瀛諸華商,均各安居樂業,許以不加擾害在案。
是固懷柔遠人,不願波及無辜之美意也。
我國家仿照而行之,亦大度仁心所宜出也。
上海鐵價頓昂 聞上海生鐵之價,于數日内頓為昂貴,每墩漲至七兩——計現在價四十五兩也。
蓋緣來購者甚急,買去者甚多;皆欲資以供制造之事、備軍械之用者。
據此,則日後之勢,當必出于交鋒,殆亦可見一斑矣。
西人閑評 上海西人論及中、東相商大局一事,謂曰:駐京各西使均毫無聞知兩國如何執論者,實足令人詫異。
蓋萬國交涉之常規,遇有兩國勢将失于和者,則兩國之所議,未有不以其大意轉告于局外之國也。
蓋兩國構戰,于鄰國不免有關系耳。
今中、東之戰否與我國通商之務,固大相維系;而中、東何獨自置于萬國規制之外,竟不以所議略示樞機乎?噫!異矣。
台灣近聞 日将之在台者,前曾有回朝續請濟師之舉;因病兵撤退甚多,在台營之兵力未免太單也。
頃接客閩友人蓮塘生來信,知日營已續到有生力軍七百餘名,抵琅■〈王喬〉日營駐劄矣。
又聞:禅臣洋行有船一艘為日軍裝載軍裝、器械來台,不日可到雲。
生番歌(客閩蓮塘生述) 風藤纏挂傀儡山,山前山後陰且寒;怪石叢菁巨龜卧,橫眼老幹修蛇蟠。
呦鹿結群覓仙草,捷猿率旅尋甘泉。
蕉葉為廬竹為壁,松皮作瓦棕作椽;中有毛人聚赤族,群作鳥語攀雲巅。
黔面文身喜跳舞,唐人頭顱漢人奸。
或言飄風到荒島,荒島已荒荒人煙;難民男女自配合,三萬甲子相回環。
不識不知覺太古,以似以續為葛天。
何不招之隸戶籍,女則學織男耕田?人生大欲先飲食,此輩喜見盛衣冠。
熙朝版輿轶千古,梯山航海暨極邊。
此亦窮黎無告者,聖人仁懷與安全! 熟番歌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争;唐人争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
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
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
堂上怒,呼刑具;杖畢垂頭聽官谕:『嗟爾番,又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胡弗遵』!籲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民父母者慮其後! 九月十八日(公曆十月二十七日——即禮拜二) 西國軍械來華 英國「太晤士日報」雲:近來載兵器而至華者甚多。
按華六月十九日所開之公司船,載有勒名敦槍一千三百杆到上海。
二十五日,公司船又帶莫奈但炮六尊。
又一火船自法國開行,内一西人商将勒名敦槍六千杆,藥彈包五百萬枚在法國城名「阿夫兒」裝好,初駛到倫敦,又裝别樣軍械,然後徑赴中國。
前法國公司船有人要裝藥彈包四百萬枚,該公司船以藥彈包恐易于失火,所以未曾裝載;外有莫奈但槍及炮架等,俱拟由閩來申也。
九月十九日(公曆十月二十八日——即禮拜三) 中東尚無确信 前日天津二火船到津之後,或有相傳中、東戰事已定;乃向二船上之友人探問實情,則皆謂并無所聞。
局勢如此秘密,故無從得新消息也。
九月二十日(公曆十月二十九日——即禮拜四) 東國購買火船 昨日未見有天津來船,故中、東之事仍無變局可報也。
惟觀于東人新買火船一事,以知東人殆覺難以商和,故先防不測而不願有遺策耶!據所〔□〕新購之船,其名為「新南升」,系向怡和洋行所購者。
該行另有火船名「南浔」,于前日開往東洋,謂亦已訂賣于東人者。
現在,中外諸人俱以戰、和為問;但兩邊所商秘密,不使漏洩片言于外,故實難于揣度也。
雖然,東人若能顧念國體,則其不願戰者已确有明據;我國想亦欲免戰也。
故揆其實,不将猶有以和了局之法欤! 九月二十一日(公曆十月三十日——即禮拜五) 譯錄廈門設電線情形 福州至廈門創設電線之役,前曾聞系官憲主持,以期軍報之捷速、呼應之靈便也。
乃今閱西字報,則稱此工現已暫停;蓋因官憲有阻撓之意也。
惟此樣電線已經通過海島,島中居民并無驚為創見、不樂觀成之心,并能竭力贊助雲。
推官憲之意,大約因電線為西人經理,則将來軍報要信,勢必先為西人得知,或緻有漏洩之弊欤!未可知也。
中東大局 昨有「保定」火船自津來滬,顧中、東大局之事,依舊無信息也。
然其無消息,亦即所以為消息也。
蓋哦欽使既無出京信息,則前所謂「怒絕商議」者,似當已挽回而複為相商之行也 廈門電線遺累 據昨晚通聞報所述,則福州、廈門一路所新拟懸立電線一舉,經已生出大患。
據曰:俄國前經與總理衙門商議,欲自俄界之通商口名「概亞刻城」設立電線以直達于北京;當時總理衙門以婉言辭之,且許曰:『若日後中國内地有設立電線之舉,則貴國之請,本國自當惟命是聽』。
茲俄國欽差近聞華憲已準丹國電線公司在廈門福建一路創行電線,于是當即自慶曰:『先圖何成矣』!然亦不遽于問也;俟該路之電線一經開工——似不能半途而廢,然後專具一書照會總理衙門。
其書之大旨曰:『既準丹國公司在中國内地設立電線,則敝國之前所請者,想無複有延緩矣』雲雲。
夫此事出總理衙門意料之外,因即照覆曰:『該路電線若果有其事,則為福建總督擅專,本衙門固未嘗準行也』。
以故總理衙門即咨閩督,于此舉斷不可行,且重責以專行之咎。
現在閩督已發某道憲——系先日創行此事者即往京都解說此事,并将電線工程停止矣。
茲又傳曰:俄國已私行文于丹國之人,勸以此事既為中國準行于先,不可聽其停止于後;且又告曰:若有為難之處,俄國情願扶助也。
九月二十二日(公曆十月三十一日——即禮拜六) 論電線(西人來稿) 電線之設也,國家用之以報軍務虛實之信,商賈賴之以傳貨值低昂之音,餘人藉之以通諸事緊要之耗;其便而且捷,實莫與京。
通問之法,至亦可謂良矣。
吾泰西諸國以地有此者,即知其興旺;無此者,即知其衰頹:故各國無不願有電線之設也。
惟中國則無之。
然自通商以來,有西人駐劄之地,往往設此;惟京師則無之。
茲據通商新報所言,俄人前亦欲請設之;總理衙門因中國向無此事,力卻其請。
刻因日本犯台,閩浙督憲軍報遲延,故延丹國在閩之電線公司設立電線于省會,以便速悉軍情,可謂知用兵之先務矣。
乃又因俄人複理前說,總理閩門遂令閩省停止此事。
惜哉!中國之與日本從此休兵息民則已;倘必至于用兵,則電線之設、鐵船之購,豈可緩乎?聞閩督前向西國購買鐵甲戰船一艘,又延丹國之電線公司設立電報,均系辦理軍務最先緊要之事;閩督皆知舉行,亦可謂能不忝厥職矣。
乃購船一事,因無經費退還;設報一事,因俄人攪擾而停:徒令旁觀人為之扼腕也。
夫日本之犯台灣,乃大清一國之土地,非閩督一人之私事也;其購船、設報,為國、為己也。
凡鄰于閩省之督、撫,均當志切同仇,不分畛域,同心協力;集資解閩,共襄各舉:其實為大清盡職,非為閩督出力也。
乃計不及此,不徒未經奉旨解閩之銀,不肯佽助分文;即已經奉旨撥閩之饷,尚複遲遲不解。
不意中國為聲明文物之邦,而督、撫存彼疆此界之見,竟至如是!此又吾西國之所未聞也。
且不止此也;各省之銀既不能相通有無,即各處之事亦未見互相商酌。
如總理衙門與有通商口之各省督、撫,豈不宜呼吸相通、痛癢相關乎?乃總理衙門去歲與瑣意西馬所言,并未聞告知閩督;現閩督設立電報,亦未嘗告知總理衙門。
何以音問隔絕如此也?此無他,地方窵遠,文報較難故也。
若有電報,則千裡如同面談,彼此應通、應商之事,如在同堂晤對;則内外彼此猶有隔絕之虞,吾決不信也。
夫電報之有利無弊也,泰西諸人皆知之,即中國之人亦有知之者;而猶不準設,何哉!殆畏其通報之迅耶?即如俄人之請〔□〕電報于中國京師也,吾揣其意,不過欲較直捷耳,不必轉由泰西各國繞海而來,須迂曲數萬裡;别無他意也。
乃總理衙門定欲阻止之,何也?若謂恐其洩漏京師之事,然各國欽使均在京師,欲洩其事,不過少遲數日;京師若有電報,不過略速耳。
其事之洩漏與否,并不關乎電報之有無也。
若謂于兩國用兵之事不利,有電報者勝、無電報者敗;不知果至構兵,則可以絕斷其線,如普、法之戰是也。
且有用以詐傳敵國軍情,而敵人誤中其計以緻大敗者;如南北花旗之戰是也。
此豈非前鑒哉?何為尚畏電報也!至于商賈民間之事,猶其小事者也。
總之,中國才智之士實等于泰西也,何以尚不知電報之利也!若畏他國設之而有利,中國亦可自設也。
初雖須假手于西人,一、二年後尚何須假手于西人哉!制造之事,豈非明證乎?故吾謂不但可以不必拒俄人之設,并可以不必停閩省之設。
更願自今以往,處處皆設;夫然後知其有利無弊,并非吾西人之阿私所好也。
揣察局勢 本館于今日所譯刊别處各信息,則中、東議和似尚有可望。
顧視東人又廣行新購火船一端,亦未免自疑曰:東人非猶有過情之請,則何必備戰如是乎?現在漸交冬令,迤北各海口将行冰凍,東使難于久羁;此事自必速有實信也。
長崎雜聞(選錄華九月十四日西字報) 東洋兵船灣泊長崎者,現共四艘。
其鐵甲船名「亞蘇麻幹」者,據西人所稱即「土拖利亞也」;船上庋炮三尊,水手一百三十五人。
炮船名「花舍幹」者,庋炮四尊,水手六十人。
戰船名「加薩加幹」者,庋炮六尊,水手一百三十人。
又炮船名「烏紐幹」者,庋炮六尊,水手六十五人。
現在東國家強募新兵已得二萬人,其人俱自十九歲以至三十歲止。
其「亞蘇麻幹」鐵甲船,于前數日出口駛行于鄰近海島之間;甫于日昨回長崎島。
相傳此鐵甲船與外之兩炮船,議定現且暫泊長崎。
其有火船名「大加薩各馬爾」,于六日之前已從台灣返崎,帶有病兵八百人;以途中風浪交作,未免病更加重,所以在路而斃者有二十二人。
及至登岸後,又斃許多;計第一夜死者已有七十九人。
顧此七十有九人之說,恐未必确聞也。
稍緩數日後,其「大加薩各馬爾」船仍拟裝兵赴台,以補調回之病兵;不欲使台地之兵力過單也。
東人又欲購鐵甲船 東洋西字報相傳:東國家現欲與駐中、東租界之法國水師提督商買「孟克母」之鐵甲船,提督要價銀二百萬兩;并稱于定賣交銀之前,須先禀知法國朝廷也。
中東消息 燕京西友于本月十二日緻書字林報館曰:中、東之局于初九日揆之,勢甚岌岌,正恐變出戰事。
現已知哦古坡公使初九、初十及十二接連三日三次與總理衙門面議大局,轉剛用柔,似有可以挽回光景;或者當終免戰禍欤! 天津信息 天津十四日來信雲:前次寄信,述悉哦欽使與柳公使及随員人等大約于十一日可以到津回國;現于十一日得京都信,知哦公使因有商議各事未臻全妥,尚須緩緩出京,大約于本月二十一、二日可到。
前次赍遞公文之船名「古魯大」者,已于初六日出大沽,初十日仍回至大沽停泊;聞伊巳從燕台回來。
其所以到燕台者,因欲将公使暫緩信通知在燕台灣泊之東水師提督。
現在聞「古魯大」在沽專候哦欽使等回國雲。
又聞新到東船一艘,所以東洋船一艘在天津、二艘在大沽。
新派美欽使亞和利,于初九日到京。
次日,往拜李伯相;再次日,伯相答拜。
該欽使傳聞于今日上北京。
又有人傳說:在津東船水師與中人不甚和睦,有中人要去看視伊船内機軸艙槅,日人不令之看;固不十分辭卻,亦不十分款洽雲。
九月二十四日(公曆十一月初二日——即禮拜一) 中東大局喜聞 禮拜六,「海甯」輪船由津來滬;據其所報,則中、東大局業已商結矣。
傳雲:東洋欽使哦古坡定拟于中曆本月二十日束裝來津,取駕戰艦揚帆回東矣。
且曰:灣泊津門之東船,業經發人前往大沽口岸延請帶水人,以備出口之用焉。
至其如何了局之處,則尚未曾聞悉雲雲。
此信實為深可慶幸之舉;容後日既探其細情,再為詳述。
九月二十五日(公曆十一月初三日——即禮拜二) 中東大局 「字林」于昨報謂曰:東使定期返國,不但欽使哦古坡拟即日出都遄發,即柳原公使亦有偕往之意焉。
至所謂大局諧和,則雖有此善音,而亦仍無其确據雲雲。
按柳原前光者,系屬東洋簡派駐劄北京之公使也;乃今聞其拟與哦古坡一同回國,則殊為詫異!因蓄疑于中而論之曰:所雲和音如已真屬實事,則哦古坡一人出京以大局議定之說告于國中,上以報君王之命、下以慰臣庶之心,亦已足矣;何必令柳原偕歸乎!且和議挽回以來,所定者不過大綱而已;柳原公使理宜留後,以收拾未了之事及續商細碎之端。
蓋駐京之使,正不可以無人也。
而今乃聯袂同舟,翩然俱返;若不慮善後之宜圖而惟以複命之為急者,則未免太不可解矣!本館昨向駐滬東領事處質詢;蒙其相告曰:『「海甯」船之來,并未得書;所謂諧和之事,亦惟見諸新報而已』。
複向西國領事處詢問;則又皆答以「未得和音」雲。
雖然,若兩國固有失議,則緻師誓戰之緊急文件,當必絡繹于途;羽書旁午,似乎人人皆應得悉矣;而何以又寂不聞也?故總觀各情事,而心終懸懸于和、戰兩疑之間;而不能釋然,遽以為可安枕卧也! 上海議購「鐵公」鐵甲船事 上海近日相傳:沈道憲現在籌議,欲向英國家購買駐華之鐵甲船名「鐵公」者,以為保護淞海之用。
惟為數甚巨,措資為難。
繼以在申之富商大賈類有急公好義之心,拟勸以報國保家之法,協力同心以圖捍衛;蓋欲其湊捐巨銀,以共成此美舉也。
且聞:将差委幹員向各業董事籌商其事雲。
按此傳聞之信,不過從街市得來者,其事概未見諸西報也。
或曰:此鐵甲船為國家遣派駐防之兵艦,英憲何由肯賣乎?則答之曰:據近接西國郵來新報,則英國已另派鐵甲船一隻來華,下令使「鐵公」船回國;以撤遣之船而為出賣之舉,或亦未始不可乎!然價銀殊大,據傳者曰:須二百七十萬兩,始可成此舉也。
或曰:如是巨款,豈在一埠中而可籌得者乎?吾亦不得而知也。
然「鐵公」鐵甲船果能購得,則中國已得東方最雄、最大之船;四海之面,将惟其鲸呿鳌擲、逐浪追風而可以雄視乎!水師不至疆限于鄰海矣。
我上海以一區區海隅之地,能立此大功,豈不榮哉!豈不美哉!然則上海若果能捐足此款購得此船,為中國十八省驅敵防海之大用,使危難之境界仍歸于承平之景象;想大憲必嘉其踴躍從公、輸将助國,則此後獨輸籌防一款,或可因此奏請永蒙停止;實願各商戶之努力摒擋也。
九月二十六日(公曆十一月初四日——即禮拜三) 論中東傳聞異辭 本館于今日報後将京都消息備列,東洋欽使與其各從員經與本月十七日早起出京,将圖回國;顧于中朝如何酌定,在上海中西各官皆茫然未之知也。
尤所奇者,駐京各西國欽使亦皆有書至滬,而亦鹹昧然無一确聞。
據英、俄、普各欽使署内所傳,則謂曰:想和議可定矣。
而上海諸人論及東國兩公使同出都城,未免有所異議。
或有謂曰:柳原公使與總理衙門官員平素心不相下,故日本現雖議和,亦不得不調回柳原以示敦睦之誼。
顧此言雖似當理,而東洋公使署轅要未必阒無其人,閉門而可羅雀也;似可留一介行人,以俟迎迓後調者。
而以各情揆之,則除天津必戰之傳外,複欲在津、沽大為整頓堡台及各防務并東人灣泊津門之船炮經已預備即日出口等事,則又不能無疑矣。
蓋東使若果已說和,未有不稍為逗遛津門,以與李伯相互相行慶幸之禮。
茲于此數端而未見道及,則和音似難信也。
然若果有誓戰之意,又難解總理衙門何為不以此情形照會各國欽使耶?據本地官憲所得之信,則謂曰:京都兩面之議,果曾隔斷三日□後而複為互商也。
東人本意,所請者原欲五百萬銀,以補償軍費;中國則僅許五十萬兩,以聊示賠補東洋、琉球人被戮之一端雲。
然其後如何了局,則仍皆未得悉也。
又曰:英國水師提督曾接駐京威欽使照會,請其暫留上海,不可以「鐵公」鐵甲船回國;緣果有交戰之事,不如從中以防不測。
俟至華九月二十左右,而始有确聞矣。
乃于昨日「山東」船自天津來時,而該提督又概無戰聞。
然則此事,或東洋欽差自不願依中國之議,故欲言旋本國,将中朝之意奏于其君而面請裁奪欤! 鐵甲船宜即行購辦 昨錄上海道憲意圖向英水師提督購買鐵甲船名「鐵公」者,按辦買鐵甲船一端,實比調衆數萬甲兵更為緊要;蓋自有此船,而陸兵不必拔隊移營,紛紛遣調也。
顧吾所以長太息者,中、東之事,迄今已逾四、五月矣,戰事岌岌皆懸于鐵甲船之有無;而操權者何仍猶豫其見,未聞有認真而謀及耶!夫按萬國規例:「當兩國既經誓戰,其凡鄰國戰船,無論先前定買與否,總不可交過」。
即如近年中普、法興兵,業經早向英人出銀訂造鐵甲船一隻,至船經造就、船價付齊;而兩國既已構兵,則船仍不能交與普人也。
今我國若與東洋接仗,欲辦鐵甲戰船,亦仍須俟軍務告竣,始可将船交付。
所以由此觀之,英國若果肯售其船,在上海華商無論捐齊銀兩與否,總宜即行定奪;使該船之水手等立即遷出,而以交與中國承管為要。
或一時未能措足現銀,亦可具保而随後歸結也。
中國若能得此雄船,并能延請西人多名以教習沖撞之法、襄助駕駛之方,此誠可高枕無憂,無複遺慮矣。
如鐵甲船未辦,則中國于此日縱無戰禍,一時或有喜聞之者;而吾則仍未能無長太息也! 譯錄「字林」天津十八日友人來信 今晚聞悉一信,實為有憑可據。
緣東洋欽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暨各随員皆于昨(十七)日早晨鹹束裝出京,摒擋回國。
又聞經由大沽,已來一西國帶水人以導東船「莫神幹」出口。
該船于欽使等到此後停一時之久,遂可燃火出海也。
夫兩國籌商之事,既經數月以來而仍各有備戰之舉,當今複又斷議,不能輯和;以故兩國之動兵,似乎在即矣。
想兩公使于今夜或明早當抵津門,「英神幹」船大約亦将于明早開赴大沽會齊所灣泊之東洋戰艦二艘焉。
又雲:今早,直隸總督李伯相往拜停泊此埠俄國炮船之水師官。
伯相至船後一點鐘時,該水師遂将船之左右沈伏水雷燃機施轟,以示其法;見重水直騰空起至四丈之高,而河灘路上各人鹹覺其搖山撼嶽,有如地震焉。
伯相在船盤桓談燕,至傍晚時始去。
先是,伯相登舟時,俄船施放聲炮十五門,相距之中國炮船名「鎮海」者亦繼答以聲炮十五門也。
通聞館前報述中東事宜 通聞館前日報中論中、東之事謂曰:今日探悉已有确據,雲東洋欽差在京都經下其旗,而公使與随員亦經出京,台灣一事未能定議解和。
現中國惟有一議,必欲日人即行撤退踞台之兵,概不肯稍予補償;若日兵不撤,則必以兵力逐焉。
是則戰事似已定矣。
譯「字林報」論中東大局 「字林西報」論中、東和戰之局曰:昨日風傳之消息,紛紛不一。
有執其一見者陳曰:駐京西使之來,緻書者不一其人。
據雲:東洋兩公使之出京,蓋因互商大局出于終難輯和,兩國蓋已誓戰故也。
本館經四探此傳之由來,而概未能征實;則意者殆亦讕語耶!蓋本埠之領事官、水師官等奉命駐劄防衛而來,未始不與戰音大有幹涉;故苟有變動,則駐京各西使未有不照事而相告者。
乃向各西員等訊問,而皆杳無戰聞也。
據本館所接之郵音,則其初兩邊雖有怒意,似将決裂;乃不逾時,而議論繼諧矣。
緣中朝執意在不戰一層,故允輸日人以五百萬銀圓,作為賠補琉球難民被戮一事并日人興師動衆以懲辦生番之費雲。
此言系昨日京都郵到者,雖非确鑿不移;然似與别傳信息,亦同屬可據者,未敢遽執信前說也。
乃本館天津友人以失和之傳,當為實信。
且據駐津别友于本月十九日即「山東」輪船開來之日所告,則謂日:兩國未能諧議;又曰:中國經堅執不允償費之請,前議因之中斷。
中朝卒示日人曰:若不即将台兵撤去,當即用兵驅逐矣。
現在北河堡台,鹹紛紛整頓軍務雲。
本館總觀各信,實難以決其為戰、為和也。
惟所稱償銀數目,似乎濫大;若較輕于此,則愚意此事必經其彌縫補苴矣。
雖然,五百萬銀其數雖大,而尚不在中國前日之料外者,本館已有憑;雖不足全信,亦或可為半據耶!「字林」之論如此。
九月二十七日(公曆十一月初五日——即禮拜四) 中東和局新聞 本館昨聞上海觀察署内傳述之信,謂于昨日已得有文檄雲:台灣之事,已經議定諧和矣。
緣日人初索賠項五百萬金,繼而遞減至二百萬;其後卒能兩面議定,僅賠銀五十萬兩以賞恤琉球難民被戮之費,而日人即行撤兵回國焉。
且雲:東洋公使并無盡率其随員同返之事。
其柳原前光之所以回國者,一則因與總理衙門諸大臣不甚相得,不便于再為駐留;二則因欲回國複命也。
惟現在仍留一參贊官于京内,以迎侯後調之公使也。
又雲:此了局之事,系多賴英欽差威公從中調解雲雲。
按此聞之來雖信實有憑,宜可為據;然與前日所實探「西官均謂駐京各西使皆無确實信息」之說,猶為不符。
今姑照所述錄之,容日後得有實征,再示慶幸可也。
九月二十八日(公曆十一月初六日——即禮拜五) 中東即有确耗 昨日上海諸人,皆盼望大沽輪船自津來滬;而該船顧未見到,以故中、東之議無複有續聞也。
按本館昨日所錄由本處道憲已得文書,知大局經已商定,中國僅賞恤五十萬銀等語;此言系得之西國領事也,蓋轉述中官所經告而已。
閱諸昨日「字林」日報,其所陳述亦與相同。
乃昨日本館又向官署訊問,則謂道憲并無得此書也;業經接回信雲:官場雖有十七日在京議以日本果即撤兵,準給撫恤銀五十萬兩之說;然皆彼此傳述之言,并無明文實據也。
且又向駐滬之東洋領事訊問,而彼亦謂無定局之聞雲。
本館姑即所聞而錄陳衆核,大約今日「大沽」輪船既來,當得東使抵津之耗;想實情自當顯露也。
上海拟購鐵甲船籌議情形 聞上海道憲以購英國鐵甲船「鐵公」之事,經兩次向上海之洋商紳董商議;其第二次聚議,即在三日以前也。
道憲之意,欲先向各錢莊揭借巨款,俾得船、銀即行兩交,以供防禦之策。
至所借之銀,則俟将來向各紳商籌捐後再行給還。
此誠變通辦理之美法也。
無如二百七十萬兩為數殊巨,各董事雖心善此舉之大有裨益,祗有以力難摒擋,雖有急公好義之心,仍不克為踴躍輸将之事;遂以此言上覆憲聽。
以故此舉之成,若惟有向紳商一時勸募之策,似乎終難于見效矣。
溯自往年有楊州辦鹽之舉,該處鹽商一旦向上海告貸至一、二百萬現銀之數,而本埠市面為之傾覆;利息陡漲,甚至每日每十銀拆有一兩五錢者。
至歲底,而各市仍未複元焉。
然此猶系華商向銀行告貸其數之大半也,可知上海現銀實為有限雲。
夫當此時一、二百萬現銀不久而仍可漸回,尚且市面情形見其枯窘;況今時欲得二百七十萬之數,且将永遠不得湊回乎!故論此埠市面之實,則統估上海一處華商之現銀,大抵所流通者不過在二百萬金之譜。
今一旦欲令湊出二百七十萬,不問而知其不能;況近來生意被苛捐繁費所大蹙,以各業無不減色,則集赀自益見其難也。
夫辦買鐵甲船,誠為當今之急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