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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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言,其無乃難于為信耶!又曰:相傳哦古坡欽使與總理衙門經兩邊各以台灣事伸列其意,作為奏折;皆以呈于皇上,俟與内閣核奪焉。
東人有鐵甲船到 通聞館報曰:傳聞有鐵甲船一艘,曾已駛過新開意士麥河;且又聞不久将又有一艘以繼之。
蓋謂曰:此二船系東人向英國所新買之船雲。
該館又曰:東人現今之緩于商定大局者,莫非欲俟此二船駛到之後,換挂東洋旗号以助聲威,然後始令欽使出北京以申欲戰之意欤! 招商局船将往鎮江載兵 聞招商局尚有二船,今拟複往鎮江,仍供續調兵士往台灣之用雲 東國陰謀 昨一西友新自台灣回滬,曾相與談及中、東軍務。
據友所述在台時與東國官員數人清酒深杯,與之語曰:『華兵已雲集霧沛,日見征調而來;現在大師壓境,志在必逐東兵出島而後已。
子何優遊自得,而昧衆寡之理乎?若待兵刃既接,将貴國之兵其何以禦之』!東官乃啞然失笑而對曰:『子獨未聞「甕中捉鼈」之言乎?中兵麇集台、澎,是正我國之所願也。
蓋戰誓一聞,我兵便悉數登舟以船自衛,而斷其饷道;彼華兵饑餓之不暇,而又何能肆其技乎!勢必全軍覆沒,而無複生還之望也』。
東官之言如是,似已實露其陰謀。
故錄之,以質共覽。
津沽來函 西友自天津緻書于「字林」曰:東使哦古坡與總理衙門酌商之事,外人竟毫無聞知。
近有一西人從京師抵津,亦雲:駐京各西官悉不知消息,大抵中、東兩國尚無成議耳。
八月二十八日(公曆十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輪船續赴鎮江載兵 招商局「利運」、「永清」兩火船,現又拟開赴京口載兵去台。
計前後鎮江所調之兵統有萬人,茲已陸續運齊。
昨又見「字林報」曰:廣東、福州、泉州三處,亦欲每處各撥兵萬人赴台駐劄。
然則合之鎮江所載去者,共四萬人矣。
每營内,又有備司爨、肩行李者數千人。
若東國之在台者不過數千之衆,兩相較絜,其衆寡之數不啻十倍之矣。
顧「字林報」又曰:東人于閑談時,亦曾說及軍務;謂『任憑華兵雲集,終無濟于大局;蓋日後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
按是說也,殆東人以水師稱雄,将欲困我軍于陸地乎?然則我之所以克敵者,亦當早為籌及矣。
東南六省海口一帶亟宜團防說(客閩蓮塘生氏稿) 夫國之宜強、不宜弱也,自古然矣。
中國素尚文教,不侈武功。
近代曾、李、左三爵相審度時勢,奏請變通,權宜仿習泰西兵法,造輪船、制铳炮、出洋學藝等事;骎骎乎似有轉弱為強之機焉。
乃日本侵陵台地,數月于茲,迄無定見。
彼深受國恩者,若肯激發天良,斷不至有失國體;倘願甘心容忍,将來又複多事,可不悲乎! 竊思日本區區數千孤兵,我朝将帥屯軍數萬于澎、台;一經開仗,日兵難以久踞。
然日兵一敗,勢必各處撺擾;或則添兵擾動海口,如直隸之天津,山東之登萊,江蘇之松、鎮,浙江之台、甯,福建之漳、泉,廣東之潮、瓊、澳門等處,均屬可虞。
故願六省疆吏,急宜籌劃防堵,以杜邊釁。
宜未雨而綢缪,當履霜而戒謹:賢才宜舉也、防禦宜先也、軍饷宜儲也;慎勿因循自誤,負朝廷而羞當世也!刻下天津誠稱鞏固,長江要隘又複籌防,閩之漳、泉将見預備;其餘海口,未聞舉動,可不慮哉! 查日軍精勇不及一萬,鐵甲船一艘、輪艦廿餘隻;審其伎倆,可戰、不可守。
又值其國窮内亂,其恃努力一戰,博孤注一擲之計耳。
然渠雖不能久據我土地、竊我海口,必至擾動各處,百姓驚惶;為上者,可不早為之慮乎!似宜重兵駐守,多築營壘;瀕海要隘急為防範,以資抵敵。
防堵既周,必須又酌辦鄉丁團練,俾能内堅外固,以免乘虛而入。
或謂團練之策,不可勞民傷财。
槍炮、火藥,宜歸官派;章程條例,有司紳董當為妥議,免生弊窦。
似此布置周密,日人不能擅進;即有垂涎中土者,亦無隙可乘也。
回憶道光、鹹豐間,兩次天津、粵東之役,皆因海疆毫無防備,以緻議和費數千萬帑金。
興言及此,能不寒心,豈不為前車之鑒耶!于茲台役數月不能戰者,亦因兵械不齊;堂堂大國,兵革豈可一日而不備乎!嘗聞歐洲之強盛,全藉武備認真整頓;一遇有警,電報傳來,戰艦立刻啟行。
其平時團練民兵,常常操演;即令全軍調去,民兵亦尚可賴:宜其強也。
中國軍制不如泰西,議論又多,并無先事預防者;臨難之時,勢必束手無策:此向來之積習也。
但望東南大吏,仿李、左、彭三宮保訓練之法,加以籌防海口要隘,庶幾可無後患。
不然,行見事事可憂矣! 仆不避杞人之诮,略抒管見;固有望于名垂簡冊之賢當道,采納刍言! 八月二十九日(公曆十月初九日——即禮拜五) 論台灣調集重兵來書(剸犀子稿) 昨閱貴館「申報」錄有東國陰謀一節,以為華兵麇集台、澎,正中日人之計。
蓋戰誓一開,日兵便悉數登舟以船自衛,而斷我兵饷道,我兵必當自潰。
斯言也,仆雖疑為日人之誇詞,然亦可信為日人之真話;不可漫無覺察,竟至堕其彀中也!乃今日又閱貴報,則稱粵東、閩泉各調兵萬人赴台駐劄,又有鎮江陸續調去者萬人,總共則四萬人矣。
又譯錄「字林報」述日人之言曰:任憑華兵雲集,終無濟于大局。
蓋日後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雲雲。
仆閱至此處,不覺大聲疾呼曰:日人之計謀,一語破的矣。
而貴報顧加按語,以為将困我軍于陸地;仆竊不以為然。
因陳管見于後,冀諸君子采納焉。
日本,海島之國也。
其稱雄也,以水師;其制勝也,以戰艦。
近又得西國之炮械,用西國之艨艟,則其速攻近取,一駛千裡;豈必以困我陸地為能哉!今之駐劄台灣者,非不知曠日持久,足以老師而糜饷也;蓋以此為誘敵之計雲爾。
俟其各處征調大兵雲集之後,在我方以為扼成巨鎮、制以重兵,進可以收攻擊之效、退可以為控守之謀矣;而彼日兵則盡行撤營登舟,以一、二船牽綴我之四萬兵,使之防戍屯守而不敢離台、澎一步,然後日兵乃揚帆四出,恣其飄忽之性、用其詭詐之謀,朝而閩洋、夕而浙洋,吾恐沿海各直省将舉不能高枕矣!沿海地面甚廣,防之不勝防也;島嶼甚多,扼之不勝扼也。
防于此,則失于彼;扼于東,則擾于西:明世之來寇也,非日人之故智乎哉?乃華人為其所誤,盡調重兵齊集台灣,以坐困于一隅之地;而沿海各直省則營以抽調而力分,而各海疆之防兵反形單弱,則又用召募以足之。
召募之兵,不習形勢、不熟風濤,以之派守堡台,則燃炮瞭望之事,有膽怯而張惶者矣;以之派練水師,則占風踏浪之事,有目眩而退葸者矣。
至各直省皆無以自固其海防,而日人于是時乃志得意滿,乘駛鐵甲戰船遍為騷擾,遍地震驚;而調赴台灣之四萬兵士則固一無用處,徒為河上之逍遙耳。
即使察知其詐登即調回,而彼已乘間抵隙,複聚兵于台灣,則又将若之何!總之,日人之所恃者,水師也、戰艦也。
出沒于大洋窮海之中,而一無阻礙者也;牽掣夫東、直、江、浙、閩、粵之境,而惟所沖擊者也。
接仗必不在台境之故,蓋出于此。
若明世之從海口闌入内地,則漢奸之為之,而今固無慮是。
然則制之将若何?曰:彼以水師稱雄,我即當練水師以敵之;彼以戰艦制勝,我即當制戰艦以禦之:此一定之理也。
乃前聞中國曾向丹國購買鐵甲兵船,其後即又有退買之說,而并未向他國購買。
此種戰船,日人則又向英國購到鐵甲船兩艘矣。
夫海洋中之交戰也,勇力不足恃、技藝不足憑,惟恃戰船之堅固高大、炮械之精利兇猛耳;而船為尤要。
船堅,則可以沖突;船高,則以上擊下,方可得力。
否則,炮械雖精利兇猛,亦無所用之矣。
然則戰船之制,顧可不加之意哉!今中國所造之輪船,其果足以敵鐵甲船否?吾不得而知也。
然則專事征調以聚集于台灣,究何益哉!即使日兵不分竄、不旁擾而在台地開仗,亦必思所以破鐵甲船之策,而不得以陸營從事明矣。
前李忠毅公之于蔡牽也,日鏖戰于洪濤巨浪中,其所制造之丹鳳各戰船,較之賊船必高一半,方可制勝;而況日人之用鐵甲船哉!膺丈人長子之責者,何勿預為之謀哉! 或曰:如子之說,則台灣不必用重兵乎?非也。
台灣固宜扼守,不必用如此之重兵;海疆尤宜屯戍,必當固各處之邊疆。
而其至要者,則尤在練水師、制戰艦兩端;以防日人之狡詐、以禦日人之竄擾,方為萬全之策。
水師既精熟、戰艦複堅利,然後可以截擊、可以追奔,不患其去來海洋之剽疾矣;此所謂「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者也。
愚瞽之見,質之貴館,其将有以廣我乎!餘不一一。
京都消息 昨由津門到一火船名「大沽」,據京都西官郵來消息雲:東使哦古坡已經數次與總理衙門往來,各行私觌之禮,并伸述己意焉。
東使之志,在請問賠項。
然慎于開口,每有将言嗫嚅者;故至今尚未顯露其實意。
至總理衙門中則已揣測其意,而亦不與之提及雲。
觀于此,則兩邊之躊蹰大局而又慎于發言者,殆欲我朝先測彼之意而後餂之以言,彼乃得肆其要挾耶?抑或有意于延緩,以俟機會耶?則均未可臆度者也。
由津門又得一書曰:有西國領事官甫得京信,謂東人已商請賠項五十萬元雲。
又曰:津門所灣泊之東洋兵船名「麻申幹」者,頃由河邊改泊中流;似預備一得軍令,即可駛行出口,不緻于待潮離岸,多所延擱時候雲。
噶瑪蘭開辟考略 國之東南,孤懸一海島,屏蔽全閩,上而江、浙、登萊、天津、盛京,南而潮、惠、廣州一航可達者,台灣也。
一僻區固塞台後,外而奇萊、崇爻、竹仔宣、泗波瀾,内而内山額刺「王」字各生番三面逼處者,噶瑪蘭也。
自嘉慶十五年開蘭、十七年設官,地利得而耕作安,草昧辟而文明啟矣。
「閩書」溯始漢初閩隸,已載「周禮」。
「台灣郡志」創始康熙年間:『前明中葉,太監王三保出使西洋,遭風收泊;知有台灣』。
其後,則開始辟。
初,台灣、鳳山、諸羅三縣,繼開彰化;迨諸羅改嘉義,全台一府五廳、四縣。
蘭屬人士應試,附入淡水廳。
蓋噶瑪蘭在省布政使?五百四十裡,在台灣府東北七百裡。
廳治東至過嶺仔,以海為界,十五裡;西至枕頭山後大坡山,與内山生番界,十裡;南至零工圍山,與生番界,二十五裡;北至三貂遠望坑,與淡水廳交界,六十五裡;東南至蘇澳過山大南澳界,八十裡;西南至叭哩沙喃,與額刺「王」字生番界,三十裡;東北至泖鼻山,與淡水洋面界,水程九十五裡;西北至宰牛牛寮内山,與淡水界,八十裡。
設通判一員、縣丞一、都司一、守備一、千總一、把總一、外委一、額外委二,共九員;額兵七百有零,由内地撥抽。
按噶瑪蘭,前明喚為北港;本朝康熙年間收入版圖,以番語譯蛤仔難。
「番俗六考」及「郡縣志」、「東征集」、「平台紀略」諸書,俱作蛤仔難;蕭竹友詩,記作甲子蘭;賽将軍奏,作蛤仔蘭;鄭六亭集,一作蛤仔欄。
方制軍奏開蘭時,乃譯為噶瑪蘭也。
蓮塘生述。
九月初一日(公曆十月初十日——即禮拜六) 答剸犀子書 昨讀賜書論及中國與日本各事,謂調集重兵屯台、澎為非計,宜分兵防堵各海口為要策,精練水師、多備戰艦為急務;真可謂切中時弊。
禦侮之道,莫善于此矣。
日本之犯中國也,其兵端雖肇于台灣而戰事必不在于台灣,夫固人人而知之矣;豈有日本之狡詐,而反不籌劃及此乎!蓋攻人者,必乘虛而搗隙,故聲東而擊西,惟利是視;此用兵家之長技也。
日人豈有不知此理者乎!今中國乃以多兵屯積台灣,是以台灣為重地,而故為保固之多方;反以各省海口為非緊要,而故為延緩之防守。
如此舉動,是使戰場不在台灣而移他處者,皆由中國有以緻之也。
雖然,台灣之在中國雖為重地,不過海外孤懸之一郡耳;其地雖富庶,要非中國精華之地也。
至各省海口,近皆繁華富厚,大有可圖;故稍有識見者,皆決日本志在沿海陸地、不在區區台灣也。
今以四萬重兵調屯于台,吾請試論其利害焉。
中國水師戰艦,能保其與日本相敵否?果能與之相埒,則大兵不如分屯于各省海濱要地——如天津、燕台、吳淞、甯波、乍浦、溫、台、廈門、漳、泉、廣州、潮、瓊等處。
蓋日本決不以台灣為戰場,則我兵分屯于各口,亦易于彼此征調,更能便于往來策應;較之多屯台灣為更妙也。
總之,我國兵船能敵日本,不但能扼守要隘,且可以供策應征調;若兵船不能操必勝之權,是屯多兵于台灣,何異于置精兵于無用之地也,故識者皆謂非計之善者也。
尊意主在精練水師、多備戰艦,以為分守各海口之用;是誠當今最急之先務也。
所謂多備者,愚揣度尊意而試言之。
蓋每省有海口之處,每處至少須備鐵甲戰船二隻、火輪戰船十餘艘;鐵船以為防守海口之用,火船以備出洋禦敵及載運軍需、調撥兵勇之用。
緣海中行事,非火船不為功;海口守禦,非鐵船不為力也。
或者曰:沿海既設炮台,已足防堵;何必又須鐵船乎?不知炮台僅可以守,鐵船且兼能戰;故必須相輔而行、相助為理。
二者缺一,尚非防海之良法也。
近見西人紛紛議論曰:中國當此應防海疆之時,乃日本小國尚添置鐵甲船矣,而中國僅買鐵船一隻、又複退去;豈果預料日本斷不犯其各省海口乎?不然,何以疏于防範如此!此誠吾等所不解也。
英國,海島之國也;其于籌防保護之策,以兵船為重,而陸兵次之。
故敵國無善美兵船,而不能肆逞于其國。
今日本來犯中國,皆由海洋而至;是中國各省海口,亦與海島之國相同。
故吾等為中國謀,亦當如英國先以兵船為重;庶幾日本有所忌憚,亦不能逞肆于中國也。
不然,何以禦日本,更何以禦将來之效尤日本者!西人之論如此,愚意亦以為然。
與其後事有失而費多金于無益之地,曷若先事預防而用多金于有益之處乎!是在操持大局者,宜将先後得失而通盤以籌算也。
天下之事,往往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吾等皆旁觀者也,故敢進此苦口逆耳之言焉。
足下,有心世事者也;用敢縷竭愚忱,上塵尊聽。
未識有當高明之萬一否?祈裁酌示複,以開茅塞是幸! 再,忠而獲謗、信而見疑;天下事大都如此。
使彙報局得見此書,又必将曰:是為西人銷售鐵甲戰船之地步也。
昔宋高宗論張浚曰:『朕甯亡國,不用此人』!吾亦為「彙報」代論曰:『甯使海疆糜爛,斷不用此鐵甲戰船』!語雖近戲,然充類至義之盡,必至于此。
附之,以博一笑! 西友天津來信 「字林西報」刊有天津友人來函曰:中、東之事,經東使與總理衙門會議數次,各欲議及賠項之一端;而無如彼此皆不欲先為啟齒,所以延緩至今而尚未道破。
又曰:觀東使哦古坡之舉動,似先已奉東朝之命;若以為不可遽啟釁端,務須妥為籌議,俾既可大獲其利而又可免于戰禍者。
得面面周全,該使始言旋言歸,而方足稱不辱君命耳。
沈道憲奉委總辦營務處 上海道憲沈觀察前因偶抱微恙,本館曾經列入前報。
今以玉體全愈,可以照常視事矣。
觀察現因善備海防,奉檄總理東路水陸諸軍營務處;軍書旁午,益見繁劇。
幸已占不藥,為可喜耳。
九月初三日(公曆十月十二日——即禮拜一) 勸辦鐵甲戰船說 昨有友人來館,述及粵有紳某者,曾官别駕;現已緻事歸田,來滬遨遊。
詢滬上諸人曰:『餘在粵時,傳聞兩江督憲、江蘇撫憲已向外國購買鐵甲戰船一艘停泊吳淞海口,輔助炮台以為防堵之計。
昨由吳淞經過,并未見有鐵甲戰船;即所謂吳淞炮台,亦未之見,何其與古人所言大相刺謬,竟耳聞是實、眼見是虛若是之相反與!吾粵諸人前見日本侵犯台灣,恐其追蹤有明倭寇;凡紳富之具卓識、有遠慮者,業已會商聚資,禀知各憲:「欲向外國購買鐵甲戰船以為報效朝廷、保衛闾閻之具;不須官為籌款,情願民自捐赀」』等語。
嗚呼!粵都人士,真可謂既能報國、又善保家者矣!察其何以均知先事預防之故?蓋緣粵人貿易于外洋者衆,親曆海島諸國之地,深知鐵甲戰船之利;若非有鐵甲戰船,則海島諸國萬難使海疆無患、國家均安,長享承平之福也。
出而親見于海外,歸而詳言于裡中;是因見之多,始能言之切;所以聞之熟、信之深,故均知先事預防也。
夫鐵甲戰船之有益于海防也,瀕海之國皆知之,且皆用之。
故英、法兩國各有六十二隻,美則有四十八隻,意則有二十二隻,荷則有二十隻;其餘則有十數隻不等。
丹之為國,幅員最小,亦有七隻。
俄雖疆域極廣,而瀕海之地不多于中國,亦有二十五隻。
餘皆視其疆界之瀕海者多少,故其鐵船之數亦各有衆寡也。
中國之所謂海防者,惟有明一代常苦倭患,故極力講求;至本朝,則戡定台灣之後,無聞焉。
嘉慶年間,因蔡牽滋事,始有防海之舉。
彼時歐洲各國尚未全來,雖高麗、琉球、暹羅由海口出入,然皆藩服之國,亦無事于防也。
蔡牽雖擾各省海疆,然亦中國海盜;其船艦、炮械,亦不能堅固精利于官軍所用也。
即泰西各國所用之戰船,亦尚無火輪、鐵甲之迅捷堅固也;其所用之槍炮,亦尚無後開門及用彈至數十磅、數百磅者也。
今則不然:泰西之戰船、槍炮日新一日,亦日勝一日;即東洋諸國,雖不能自造,亦可向泰西各國購而用之。
故日本今犯台灣,所謂火輪、鐵甲諸戰船以及泰西至精至利之槍炮,皆已備齊。
中國今日即行購齊備用,亦僅能與之相敵,尚不能過之;又況乎尚未購備也!設使各省海疆一旦有事,真有令人不堪設想者矣!說者曰:中國謹遵聖賢遺訓,但知文教,不尚武功;亦當如大禹征苗,班師振旅,舞幹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誠。
如是言道德果可以化寇亂,則弓矢幹戈兵革之屬,前聖皆可以不制矣。
何以神聖如黃帝,尚有蚩尤之征哉!可知文教之不能治者,必能賴武功以補之也。
故為中國今日計,亟宜多購鐵甲戰船、多造火輪戰船、多購造至精至利之槍炮置諸各省海口,以為自守之計。
自守既足,夫然後遵聖人「不為戎首」、老子「不為禍先」之言;俟日本苟侵犯我國各處海疆之後,亦遣各省戰艦水師以臨其境,再調高麗等國與之有仇者之兵船以助剿,中國但聲其罪以示天讨、以彰天威,令高麗諸國誅其君以分其地,則諸國豈有不願從我者乎!中國疆域已廣,不必再據海外之地,多事籌劃也。
夫如是,則得地之國無不感激;即不得地之國,亦無不悅服。
五洲之國,當無不景仰中國矣。
不然,事事無備,倘一旦有失,又必須賠補兵費矣。
與其俟事有失而後籌款以賠兵費,曷若先将賠費以置辦各物,而使有備無患乎!此舉固中國最要之關鍵,此日乃中國吃緊之時候;少疏計算,徒悔無及!安得沿海各省皆如粵省紳富捐赀購買鐵甲戰船,均存報國保家之心,先行報國保家之事,以為報國保家之計;則區區日本,何足忌憚哉!籲!人特未之思耳。
紳富者,人人所垂涎也;不幸有警,則紳富必先受其害矣。
與其毀家于有事之秋而報國不及,何如毀家于無事之日而報國皆知乎!況此時量力輸将,尚不至于毀家乎!為紳富者,亦當知所擇處矣。
「左傳」言:『令尹子文自毀其家,以纾楚國之難』。
彼子文者,亦不過能知楚難不纾,其家亦必毀也;何如先自毀以纾之哉!此夫子所以深許其忠也。
今之家于海疆者,曷不以子文為法哉! 京都消息 「字林報」印有前月二十一日京都之郵信,謂東使哦古坡現在尚與總理衙門商議大局,至今旁觀之人雖鹹無确聞,而亦有外面之風傳也曰:目今所議者,僅止一條而已;蓋争論台灣之番地是否果在中國版圖之内耶?東人所執議者,其地實不在中國統轄之下也;中國則謂曰:合該處海島,皆為中國所應屬之地也。
想此議尚未定奪雲。
此一說也,既可以定東洋之興師徒果屬有名與否,即可以見東洋之索賠項果屬在理與否也。
兩者大相維系,大關進出;故東人必堅執其一邊之說也,想亦未必有意欲歸屬其地也,且又可想其未必有意欲相待于戰也。
至各人見哦古坡緩于商議,則皆稱為大出意料之外,且以見其實有意于免後戰之患雲。
又曰:東使現在由漸以說及賠項一事,而中官亦經已料及其意;然東使所索之數,則似将酌情揆勢以請之,而尚未聞其索價若幹。
蓋将窺探中朝有餒卻之心,則索價必大;倘中朝有輕忽之意,則索價必不能大也。
衡量中東目下之景況 本館前所述中、東和音一篇,系得諸中國官場所傳;其後陸續所得之信,乃自西人處郵來者也。
以西人所傳者而揆之,似乎該和音之言,為述之過甚。
然據西人所自認,則京都之議甚秘。
以理論之,則華官之預知大局先得準信,不當更詳于西人乎!本館今衡量各處所得各聞,則和議已有八、九分可成雲。
先是,哦古坡之赴京也,旁觀之人鹹料其來勢洶湧,必将以數言而決一和戰之局也。
今見該欽使之嗫嚅于開言、延緩于進議,則揣其國君臨軒策遣之時,當必有諄諄告語,令其以結和為要着;但又囑其須善于持議,以求得遂其好利之欲而已。
既觀該東使之舉動,益可見其謹慎;不欲以匆遽而言,而徒緻于不能挽回戰議,兼欲以老成持重示尊國體之地步耳。
蓋哦古坡之赴京,固早挾一「和」字而來者也。
想我國外務各大臣,當早已洞悉其意;故遂傳有停購軍械等說。
特是盟議之各條既未曾妥為商定,是以和事尚不可謂之成局也。
又因和未就緒,而準備防守之舉亦不可一日不興。
蓋于持論之間,彼讓此侵,其機難測;則唯準備防守之舉乃大關緊要之事,未可付之大意也。
顧哦古坡之難也,雖以和議居心,亦殊難以辱命而返國。
若果一無成說,則哦古坡實不能見江東父老;與其如是而自取終生之戾,則甯使其國有決戰之禍也。
此其實難之隐情也,不知有何法以濟之乎!或曰:哦古坡之舉動,莫非故意延緩,以出其後計欤?曰:此事已稔思之,想亦必不然也。
若但欲為緩兵之計,何必将國内最尊、最貴操握全權之臣而□奉行人之選乎;但使兩國之間書問往來、互相駁诘,不亦為緩兵之上計也乎! 杭城近聞雜錄(一則) 茲日人在台未退,各處調兵陸續前赴。
至各海口及江口,皆整理防堵。
愚民不知細底,屢有謠言,人心惶恐;不知官憲何以不出一告示以定民心,殊屬不解! 九月初四日(公曆十月十三日——即禮拜二) 東洋西字報 橫濱有西字新報,先登錄天津信息雲:和局已成,疆場危事一定可免矣。
蓋中國肯輸銀,日人肯退兵雲。
至次日,報中則又雲:和議并未全安。
現在日人又竭力準備戰陣事宜,又購辦戰舶數艘以助聲勢。
又雲:前日從台回東有一提督阿喀麥□,傳述日兵在台十分納悶,鹹有「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之意,惟望櫜弓挾矢、戮力戎行雲。
又登有東京來信雲:京都各屬,皆各準備戰事;凡号衣、倭刀之屬,無不制辦。
夫西國戰法所以不用短刀相接者,以刀法為日人專長也。
故此時國中皆願另備雪铍、星劍,固以為利器獨操矣。
長崎有西字報雲:日人多究心于操練兵士之舉,每日早晚必須按部就班演習擊刺等事雲。
神戶西字新報雲:現在日官皆用力勉強募人從軍,甚至有出于逼迫者。
自二十二歲起、至二十五歲止諸人,皆招赴官署閱驗,擇其身材長大、精力富強者,則令以前驅執殳之役。
凡為所選入行間者,無不怨恨朝廷,大有「車粼馬蕭」之歎雲。
又聞其凡屬家男,皆不在此列焉。
但一經入選,則将号頭、名姓編入冊籍,以備征調雲。
又有橫濱新聞雲:倘兩國必出于交綏,則華兵無足畏懼也。
蓋日兵之在台也,規矩整齊、号令嚴肅,凡向市人買物,皆無勒索等弊;實能按照萬國戰例雲。
然則由此觀之,則華商之在東國者,必能按照公法加以保衛,而無虐待洩憤各情矣。
然而事未可知;倘或東人失律而還,則其别有他禍也,亦誠有未敢預必者耳。
天津信息 「字林報」登有天津來信曰:文中堂前雖患病,而仍在總理衙門視事。
至前月二十一日東洋水師提督意多從北京回船,而文中堂亦即續請病假三月。
相傳前東使瑣意西馬同參贊官柳原抵京,經曾以東洋将懲責生番等事訴知于文中堂;是故現雖政體違和,亦惟有力疾奉公,相與籌議一切。
因是外面傳論,以為東提督纔經言旋,而中堂即便請假,中、東大局或已商議妥貼,略有端緒欤! 中國炮船被失 華八月十九日,福建船政局第十五号炮船名「大雅」者方載兵士登岸而泊于安平地方,猝遇大風,緻遂傾覆。
計在船所溺斃者,共七十人;惟船主以晉見欽差業亦在岸,故得不與于此厄。
按此消息,由日前有中國兵船名「吉安」者從閩來申而帶到者。
先是,「吉安」自鎮江載兵赴打狗,各兵既上岸,該船亦因東北風較大,有如台飓光景,遂避至澎湖灣泊;正當寄椗時,見第十一号炮船亦到,其橫桅已為風所吹去。
兩船既近,因将「大雅」船被失情形告于「吉安」。
據稱:當沈溺時,曾外有三艘相與同泊;祗因浪如山嶽,俱從船面滾過,所以不能往救。
其第十一号船,爰即起錨駛赴澎湖。
尚有第四号名「安瀾」者,望南而行;曾不知作何究竟也。
該炮船被失之信一到福州,上憲即令法人氣革帶同能入水工匠及各機器,便拟将「大雅」船設法援拯也。
按近來沿海各地方俱有風災,船隻毀壞者不少。
台地洋面寬闊,若遇狂風,猝難躲避;故最易于失事。
今「大雅」船稍不自慎,竟罹此大害,誠為可惜!猶幸兵已登陸,不遭此險;否則,同葬于魚腹,豈不更可慘哉!此所謂不幸中之幸也。
台灣風景 台灣□四□至八□皆有湧。
所謂「湧」者,數千裡南洋之水,助以南風,水勢赴東台灣,忽于海中突起阻之,而鹿耳門外更有長沙數百裡接引之;故水勢激起,直湧入岸,其勢始退;退而複進,故無風而浪湧:此「湧」所由名也。
中秋後,地氣則秋收冬藏,而又有北風以逆制之,其湧始息。
然倭寇數月不敢窺鹿耳門者,恃湧之天險也。
輪船到于台灣,泊于海口外五、六裡無湧之處;土人放竹牌到,客登竹牌,牌上有桶,請客坐桶中,大有「請君入甕」風景。
竹牌前後,雙槳一帆;坐其上,随波上下,穆然想見宣聖「乘桴浮海」之風味。
倘值風大湧高,行李衣衫皆須濺濕。
聞五月初旬,有輪船四隻初到此,不知湧之為害,照例各放杉闆四;沈其三,淹斃六人:真可畏也。
台灣地土膏腴,田水由大山出,雖旱不涸;故一歲三熟,一年耕可有三年之食,為内地十八省所無:宜倭寇之垂涎也。
按此書略述風景,未言時事。
然其言之詳細,似于問津者有裨。
因特付刊,以供衆覽(粵東李少珊自台灣營務處來稿)。
九月初五日(公曆十月十四日——即禮拜三) 閩督移節廈門 相傳閩督李制軍于前月二十五日從省垣遄赴廈門,據稱所以抵廈者,并非為台疆之事,特以漳州府屬民或有變故,前去彈壓也。
又曰:刻下閩省有揚州調來勁旅,為西國将軍名「麥媽恩」所統帶。
制軍于起程之前數日,親莅教場大閱,覺貔貅之士于操演時頗為精熟;爰特選撥五十名,備為親軍雲。
又八月十九日,福建沿海一帶亦陡發狂飙,有本地一客船在鼓山下傾覆;在船者共三十人,一時盡葬于魚腹,殊可慘已! 九月初六日(公曆十月十五日——即禮拜四) 京都近無确耗 近日京都來信提及中、東大局者,鹹謂均無确聞。
蓋緣東使之與總理衙門商議也,其言極為秘密,外人竟有無從揣度之歎;亦可見日人機械之深且狡矣。
九月初七日(公曆十月十六日——即禮拜五) 譯錄西人由打狗來信 有西人之遊打狗者,于前月二十、二十一日連有來書,雲及前有東官多員赴台灣,與中官修拜谒之禮;中官自道憲以下,接晤者亦有多員。
兩邊談論,均不用舌人之選,而以毛穎生從事;蓋筆談也。
東官所寫之書中,有幾條道憲曾宣與衆聽;尚有幾條,未經宣播。
據雲:須送與欽使台閱也。
又雲:前禮拜鎮江調來之淮軍,又到有三千人。
其中馬騰士飽,固不必言;而隊伍之整齊、号令之嚴肅,真有秋毫無犯光景。
土人鹹皆欽悅,既頌主将,而益與兵士相安焉。
十七日,有丹國船名「亞細亞」者,載到粵兵二千人;于十七、十八兩日,均各登岸紮營。
方粵兵之未到也,土人竊竊私議,謂風傳該兵士皆兇狠可畏;及既登岸紮營,始知其實守營規,并無兇狠行徑——此兵蓋稱為飛虎隊者。
二十一日,将南北列營之兵按隊分調,北營調赴内地、南營調赴台灣雲。
兩國交涉之事,或戰、或和,并無确信。
蓋以該處兵事,中國家既簡派欽使主持,則一切均可就地酌定;自日人又派哦古坡入都,則大局又須俟朝命定奪——沈欽使之持節督理者,則惟海疆之守備及軍士之調遣而已矣。
又言:日兵之在台者,亦無動靜雲。
「安瀾」炮船失事 日前「吉安」火船來申,曾述台郡亦發旋風,中國「大雅」炮船被失;并據第十一号炮舶傳說,當發大風時,有「安瀾」炮船亦同時起椗望南而行,曾未知究竟雲雲。
本館已列之前報。
茲閱香港西字報登印打狗友人來信謂:「安瀾」船曾于二十四日早四點鐘,在距打狗三十裡地方為風吹至海壖;該船方欲轉頭盡機器之力以冒風而行,不謂風力猛悍,竟将該船之尾撞擊于岸,當即受損。
現在船身已撞斷,橫擱于石上;恐未易修葺也。
船上有大炮數尊,本欲供中國陸隊所用,更有銀饷等;雖為數不多,願皆盡付諸水晶宮矣。
據該船主裡坡阿口稱:半生來涉曆重洋,從未見有如此之狂風者!幸船客已登岸,未至有害。
顧合之「大雅」炮舶,則同日而失去兩船,不亦大可惜哉!天心難測,安得搔首而問之! 中東事尚無消息 日昨「保定」火船從天津來申,帶到本月初一日西報;中、東之事,仍無确信,惟該火船臨行時,見有東官十員從打狗駛至;其内有一員,職似稍大者。
是時在京師之東官數人,亦來津與之相值;立談之下,正未知其所言何事。
至此次東官由打狗而來,其或仍由燕台換坐鐵甲船、抑徑别乘火船駛抵津沽,以其時解纜匆匆,尚未詳究雲。
九月初八日(公曆十月十七日——即星期六) 天津友人來函 「字林西報」刊有天津友人信雲:台疆之事,中、東臣工究如何商議,近竟一無實信。
如此秘密,大約兩國所議俱不甚惬意,故不欲宣揚于外耳。
否則,遷延既久,何猶寂寂無聞耶!迩惟見有武弁多名,俱道出津、沽,前赴都下。
内有雲南提督馬軍門,已駕「和衆」火船抵津,年約三十餘;雖系回教中人,而聞其在滇省剿撫逆回卓著偉績。
相傳督隊臨陣時,軍門則頭裹紮巾、身穿短褐,指揮士卒轉戰而前。
茲則華服翩翩,居然有輕裘緩帶之風;殊令望之者,幾疑前後如出兩人矣。
九月初十日(公曆十月十九日——即禮拜一) 中東定局之事宜 有東洋西字報論及中、東兩國之事,謂曰:兩國朝廷向來毫無猜嫌,彼此商民亦并無憎恨;徒以一旦之不慎,緻兩國共罹于兵禍,不深可惜哉!又曰:查台灣一事,則兩國均不能全辭其不逮。
蓋中國初不明萬國之規,若某地自稱為己轄,則不可以該地人之行為與為己國無幹;且于瑣意西馬赴京之時,又實有商議不明之處。
至于東洋,則其錯在誤認番地不在中國版圖之内,而欲規取以為己有。
兩國既涉于錯誤則兩國各可稍為相讓,而并非取辱之謂也。
豈有素稱和好敦睦之國,均不能小認己之不逮,些須相讓,以免戰禍之理雲雲。
按此報詞,居心實在仁和,而其論亦尚非全無道理。
或又有論此役曰:東洋民人既被番人所戮,中國于日人進告之後,未尚動手懲辦。
夫萬國規例「既有承認己轄各地名行為」之條,兼且日人曾請以「自行懲辦」雲雲,則在中國今猶可計算日人原來須費銀若幹,以自行懲辦而補償之,以照萬國律例而□昭我國責成。
如是算法,東人既僅須動用數百兵士,則其賠費不大。
至于動大師以規取番地者,是日人自舉之事,而日人亦自認在理雲。
本館于此事,原不願出議;然又未嘗欲亂言「逐日人盡殺東賊」等語,以冀瞞媚衆意而昧罹本國于戰禍。
夫日人之先往台灣,其實未料及将來至與中國相戰。
此意閱諸東洋報而已有明據,故以知日人實有誤認之處。
今若果有議法可兼全國體而又免戰禍,想中國衆民無不欣然願聞也;而緊按萬國規例以行此,既非稍有取辱,反示人以諸事惟理為主也。
夫萬國規例既載有「我民若犯彼國之民,總須設法懲辦」,欲用銀與己民動兵,理亦然也。
故日人原來所用銀若幹以自辦番人,我國支之亦可也。
天津中東大局信息 昨日有輪船名「海甯」者自津來滬,據聞京都商議中、東大局,複有變動雲。
在西人謂曰:天津相傳東使哦古坡與總理衙門籌商之局,大有不相對;已兩邊發怒,斷絕所商各事也。
且傳:東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不日将出京回津。
該處近又到有東船一隻,現在共有兩隻灣泊雲。
按此聞實令人駭異;然以理勢度之,其和局或猶可挽回欤!蓋或兩面一時之争執,各持硬論,以冀試強局面而争利欤!見彼實不肯依,始于是決議終讓之欤!然則,戰事亦可謂之危矣。
東國籌捐 昨得長崎郵來之西字報,内載有東人計及戰費一事;以見東人雖有戰禍之慮,亦非無大志以籌及焉。
故國内所有爵位各員,近皆互相邀集為會,欲将大局事宜妥為籌劃。
又一封疆大員名瓦木納秘者,具書呈于爵員大會;其略曰:現在東洋外務有進退兩難之勢,戰禍雖未驟至,而兩國商議之間,要亦非旦夕所能定奪。
國事在岌岌之秋,在秉鈞諸臣固當早為籌備,庶幾可操必勝之權耳。
然國内各人,亦應竭力盡心,以昭忠愛國家、踴躍輸将之意。
夫戰事之興,在豐其府庫為要;否則,國内即有勇敢之士而饷糈告竭,仍無濟于事也。
今計國帑所存各項,似亦不為支绌;然欲供于師徒之巨費,恐尚不敷。
是以經朝廷宣告于下,将王室所支之費先行省減。
然則朝廷既能如是,而況國内之各臣民乎!由是進言者,遂有二說:一則相傳今議又開火輪車一路,以達地名「亞哦磨裡」者。
按此舉為益國之善謀,誠不可停止。
然刻下似宜稍緩;俟中事議結而後興工,當亦非晚。
今所願者,将此舉之銀撥提以濟軍事是也。
一則貴爵各大員所每年收進之俸祿,統核不下四百五十萬圓。
若得此項一半供濟公用,亦未始非一大助;而于貴爵員仍為計之得也。
蓋使戰而不捷,則各貴員本無全俸之望;如竟克以奏功,則所捐之銀,自能由所索中國賠項内而即行償還。
如國需又不能濟,乃向富戶告貸;抑又何難!蓋下民見其在上者皆舍己以供國用,豈有不樂于輸助之理;今貴爵員方聚會以商大局,故敢以上情進言雲雲。
爵員大會接此,乃訂于八月二十五日召齊各員以專商此事矣。
九月十一日(公曆十月二十日——即禮拜二) 福州載兵船已回申 日前中官雇定太古洋行「忌連佳」輪船由鎮江載兵赴福建省,此船已經回空。
據雲:所載之兵共二千四百名、馬三十三匹;并有槍炮彈藥等物,不計其數。
兵到福州,均各平安登岸之後,随即調往廈門矣。
譯天津西友信 「字林報」中印有本月初四日天津西友來書雲:日人于前天,有載兵火船到大沽口外。
初一日,有日人數員由沽至津。
初二日,乞請中官給發路照;道憲以日人無上海領事文憑,不能确知其為日人與否,拒而不與。
今九點鐘時,伊之兵船自行進口,到租界停泊。
因船官來說的系日人,所以中官不能再行阻止,隻得給與路照一張。
日人既得路照後,即策騎入都。
聞日人聯辔而往,共有五人;現以路照僅止一張,其四人均為中官止住,僅為首者一人進去也。
蓋因日人無領事在津,所以進出為難耳。
況此船并非由申駛來,又無文憑;稽察非常,正為此等。
四日以來,傳聞哦古坡與總理衙門議事不合,各懷盛怒;此說大約可信。
并聞哦公使及柳公使并随從一幹人等将到津門,即須乘坐所到之載兵船回日雲。
又曰:西人之租界見日人所灣泊之炮艇日日操練,都稱其訓練有方、水手亦皆熟習雲。
又聞:直督李伯相于初一日十點鐘出轅到北境炮台閱視,按路到立台。
其出署時,威嚴儀仗均不同大概雲。
前月二十六日,中國炮船名「靖海」者動輪離津,相傳帶有藥彈等物;駛赴北塘炮台,以為安頓布置雲。
初三日,閱上海新報印有電報,所傳日人有二鐵甲船将到,已過埃及新開河矣雲雲。
此種新聞,系與中國大有關系者。
現已将此報紙趕緊送上京都,惟中皇帝在南苑行圍,回時當可蒙覽也。
九月十二日(公曆十月二十一日——即禮拜三) 勸中東息兵論(局外人稿) 天下之事,凡彼此兩國有失和之患,每多由彼以為己已受屈,由此以為己之理直;故戰禍常由是而興也。
然天下豈二其理!既無二理,則彼此豈能反在理外乎!然則彼此兩國于執論之間,各自以為是;故其所以伸二理者,必由于偏見于己兼偏見于彼也。
今中、東兩國素稱和好,彼此且皆切知動兵之禍勞民傷财,各深願不戰也;而戰事猶若岌岌乎卒陷于旦夕者,豈不深可長歎乎!然則兩國既懼戰而勢如不能免戰者,究何故乎?蓋因東洋以為己非無理;既非無理,則受制見吓退出中國,不但遺怨于己民,又取辱于他國也。
在中國以為既受侵欺于東洋,今複與之相讓以議和,亦不免見怨于本民、取辱于外邦也。
茲聞東洋志實不尚賠銀;其所以求銀者,惟因欲冀彌縫于内民、免笑于外邦也。
想中國既稔動兵之糜耗,實不吝出銀項以免戰患;惟是賠銀,不免有受懾于東人之意。
然則勢又如是,而兩國猶惟有戰事以各全其國體乎?兩國猶必固執一己之見,而不能稍體彼此所各伸之理乎?夫議論諸事,倘理绌而肯讓,是豈為取辱于人乎!彼此各有不逮,而彼此各自相讓,是豈為遺笑于四方乎!而要在各将彼此之所執論而互為較量也。
今區區為局外之人,故敢将兩國所執論而平心胪列焉。
東洋之言曰:台灣番地,曆來中國皆未鎮撫之地;既未曾以番人為國民,又常視為敵而加之以兵。
今番人将我民多人戮殺,欲中國代為查辦,而皆以「番事不與相幹」為對。
按萬國規例:若國家不肯承認某地之事,則該地亦究不能算為己有。
至于我國向中國相告:『若中國不肯查辦,則我國自行問之』。
中國經允其事,已有明據。
然□國亦有讓與他國代使查辦己民之理。
中國既一面聲說「不與番事相幹」,又不拒我國自行查辦;是則明為番地也。
照萬國律例,實不歸于中國之明證。
又兼我國亦不為在先與番人構難,因英、美兩國業經各行用兵往辦,而中國于此時亦未曾抗拒、有閑言;則又為番地不為中土之實憑。
蓋查辦之事,與取歸之事究不無區别也。
或曰:我國本應與中國立盟。
曰:非也;地非某國之地,則何須與某國立盟乎?且我國因恐或有誤認為非中地,故專命公使瑣意西馬于立通商盟約時乘間以訊問也。
如若番地于彼實欲算在中國版圖之内,則何不明說,而何猶欲圖免己屬地之責成乎?今中國既實欲認有番地,敝國亦願退兵;然調兵已涉大費,故必請中國補賠也。
是東人一面之論。
在中國之言曰:台灣一島,向來連綴于中國版圖之内。
生番所以未遵教化與他民畫一者,蓋因中國居心仁義,欲順其生性故也。
然吾聞不獨中國國内有番人未曾能服以法例也,美國亦有番人名「紅印度人」出沒山谷之内,每以殺劫為事。
然似英國或普國之人被其所害,而英、普安能即令美人大起兵士以窮剿之!若美不興兵,而英、普遂以該地方為不在美國版圖之内乎?英有亞地裡亞州國及中西蘭各為曠野之地,番人不被教化者亦各見于其間;然設有法船被壞而罹其慘,英雖可自發船勘查,而亦未必遽興師窮入深谷以剿辦也。
東洋瑣意西馬于相談之間問及台灣,本國以不便遽與番人構兵故,當漫對以「不相幹」耳。
而日本問我是否可自使人懲辦?于已知東人早明番地實歸中國;否則,又何為有是問乎!且此事系東洋明知,乃于閩督照會向問台灣之事,東洋則以文書對曰:『此役不過欲稍為懲責番人,非有他意』。
而東人若實以番地不為中轄,則何以于該時而不敢明說其實謀。
東人若僅欲蹈踐「懲責」之原意而後退兵,吾國尚無話說。
乃先請我準其懲責,而後必欲占踞其土地;此晉獻假道于虞以伐虢,其實欲得虞、虢而并有之之意也。
兩國之執言如是;若推究兩邊之言,則各均非無理,而各亦均有不逮者。
中國之咎,在原欲推辭管地之本責,遂以含糊不明之言而對東使瑣意西馬。
東洋之咎,在于不深察明,遽以番地不連入中國版圖而興侵據之意;且于興師之際,既遮掩其實意,而又假言以杜問焉。
兩國既各有不逮,故兩國各宜相讓。
查台灣生番之肆虐敢于害人,非僅一次,亦非僅于東洋一國之人。
既屢行如是肆慘,則非東人向中國相問,勢必日後有西國向問也。
日後之勢有二:一則中國必須自行興大師以鎮服,一則必有泰西之國前來藉辭以據其地者。
今東人于番人已立大功,各番社皆已懾服;乃在中國固可藉「日本代征生番令歸王化」之辭,稍給兵費以為犒賞東師之意,令其退兵。
而于日兵鎮守各番之處,換派華兵以鎮守。
若算犒賞之銀,究亦不失大體,且亦不必過大。
東人雖初調兵三千,無須如此之多;今以一半折算,犒賞其一千五百兵可也。
如此辦理,實為公道。
若欲令東人自用大費為中國鎮服生番,使其空手返國;此亦未免太刻。
若日人必欲大賠兵費以滿其欲,則非予局外人所敢知也。
然東人或又有言曰:吾國調兵尚不止三千,蓋猶有屢次續調之兵也。
曰:東國屢次續調之兵,蓋因防備中國而調用者,實與查辦生番之事無涉;若必如此核計,則中國屢次亦經大調兵勇,其費又将安出?故惟有各認各國自行調兵之費,方為執中之道也。
夫古今所謂能人者,蓋能化大事為小事、化小事為無事也。
今兩國既已構釁于前,必當思補救于後。
倘竟怙過不悛,終歸戰事,其勞師糜饷猶其小焉者也;必緻朝廷有宵旰之憂、闾閻無安康之樂,即各海舶之往來于各海口者,亦常有殃及池魚之慮。
然以愚意度之,與其兵端一開,則将來糜費恐不止倍蓰十百于賠費者;曷若彼此相讓,仍歸和好。
中國不以賠費為名,而以犒師為号;東人想亦不至求滿其欲而後退兵!于何見之?于日本在台之師按兵不動,而複屢遣使臣至中國京師相商者,蓋亦不欲久構兵難,惟必欲得體可以振旅回國,不至招怨于國民、贻笑于他國而已。
若中國少肯相諒,即如其請以酬之;是亦「化大為小、化小為無」之一道也。
果能如此,豈非四海之同慶哉!予雖局外之人,亦樂得而優遊其間以享承平之福矣。
各兵續
東人有鐵甲船到 通聞館報曰:傳聞有鐵甲船一艘,曾已駛過新開意士麥河;且又聞不久将又有一艘以繼之。
蓋謂曰:此二船系東人向英國所新買之船雲。
該館又曰:東人現今之緩于商定大局者,莫非欲俟此二船駛到之後,換挂東洋旗号以助聲威,然後始令欽使出北京以申欲戰之意欤! 招商局船将往鎮江載兵 聞招商局尚有二船,今拟複往鎮江,仍供續調兵士往台灣之用雲 東國陰謀 昨一西友新自台灣回滬,曾相與談及中、東軍務。
據友所述在台時與東國官員數人清酒深杯,與之語曰:『華兵已雲集霧沛,日見征調而來;現在大師壓境,志在必逐東兵出島而後已。
子何優遊自得,而昧衆寡之理乎?若待兵刃既接,将貴國之兵其何以禦之』!東官乃啞然失笑而對曰:『子獨未聞「甕中捉鼈」之言乎?中兵麇集台、澎,是正我國之所願也。
蓋戰誓一聞,我兵便悉數登舟以船自衛,而斷其饷道;彼華兵饑餓之不暇,而又何能肆其技乎!勢必全軍覆沒,而無複生還之望也』。
東官之言如是,似已實露其陰謀。
故錄之,以質共覽。
津沽來函 西友自天津緻書于「字林」曰:東使哦古坡與總理衙門酌商之事,外人竟毫無聞知。
近有一西人從京師抵津,亦雲:駐京各西官悉不知消息,大抵中、東兩國尚無成議耳。
八月二十八日(公曆十月初八日——即禮拜四) 輪船續赴鎮江載兵 招商局「利運」、「永清」兩火船,現又拟開赴京口載兵去台。
計前後鎮江所調之兵統有萬人,茲已陸續運齊。
昨又見「字林報」曰:廣東、福州、泉州三處,亦欲每處各撥兵萬人赴台駐劄。
然則合之鎮江所載去者,共四萬人矣。
每營内,又有備司爨、肩行李者數千人。
若東國之在台者不過數千之衆,兩相較絜,其衆寡之數不啻十倍之矣。
顧「字林報」又曰:東人于閑談時,亦曾說及軍務;謂『任憑華兵雲集,終無濟于大局;蓋日後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
按是說也,殆東人以水師稱雄,将欲困我軍于陸地乎?然則我之所以克敵者,亦當早為籌及矣。
東南六省海口一帶亟宜團防說(客閩蓮塘生氏稿) 夫國之宜強、不宜弱也,自古然矣。
中國素尚文教,不侈武功。
近代曾、李、左三爵相審度時勢,奏請變通,權宜仿習泰西兵法,造輪船、制铳炮、出洋學藝等事;骎骎乎似有轉弱為強之機焉。
乃日本侵陵台地,數月于茲,迄無定見。
彼深受國恩者,若肯激發天良,斷不至有失國體;倘願甘心容忍,将來又複多事,可不悲乎! 竊思日本區區數千孤兵,我朝将帥屯軍數萬于澎、台;一經開仗,日兵難以久踞。
然日兵一敗,勢必各處撺擾;或則添兵擾動海口,如直隸之天津,山東之登萊,江蘇之松、鎮,浙江之台、甯,福建之漳、泉,廣東之潮、瓊、澳門等處,均屬可虞。
故願六省疆吏,急宜籌劃防堵,以杜邊釁。
宜未雨而綢缪,當履霜而戒謹:賢才宜舉也、防禦宜先也、軍饷宜儲也;慎勿因循自誤,負朝廷而羞當世也!刻下天津誠稱鞏固,長江要隘又複籌防,閩之漳、泉将見預備;其餘海口,未聞舉動,可不慮哉! 查日軍精勇不及一萬,鐵甲船一艘、輪艦廿餘隻;審其伎倆,可戰、不可守。
又值其國窮内亂,其恃努力一戰,博孤注一擲之計耳。
然渠雖不能久據我土地、竊我海口,必至擾動各處,百姓驚惶;為上者,可不早為之慮乎!似宜重兵駐守,多築營壘;瀕海要隘急為防範,以資抵敵。
防堵既周,必須又酌辦鄉丁團練,俾能内堅外固,以免乘虛而入。
或謂團練之策,不可勞民傷财。
槍炮、火藥,宜歸官派;章程條例,有司紳董當為妥議,免生弊窦。
似此布置周密,日人不能擅進;即有垂涎中土者,亦無隙可乘也。
回憶道光、鹹豐間,兩次天津、粵東之役,皆因海疆毫無防備,以緻議和費數千萬帑金。
興言及此,能不寒心,豈不為前車之鑒耶!于茲台役數月不能戰者,亦因兵械不齊;堂堂大國,兵革豈可一日而不備乎!嘗聞歐洲之強盛,全藉武備認真整頓;一遇有警,電報傳來,戰艦立刻啟行。
其平時團練民兵,常常操演;即令全軍調去,民兵亦尚可賴:宜其強也。
中國軍制不如泰西,議論又多,并無先事預防者;臨難之時,勢必束手無策:此向來之積習也。
但望東南大吏,仿李、左、彭三宮保訓練之法,加以籌防海口要隘,庶幾可無後患。
不然,行見事事可憂矣! 仆不避杞人之诮,略抒管見;固有望于名垂簡冊之賢當道,采納刍言! 八月二十九日(公曆十月初九日——即禮拜五) 論台灣調集重兵來書(剸犀子稿) 昨閱貴館「申報」錄有東國陰謀一節,以為華兵麇集台、澎,正中日人之計。
蓋戰誓一開,日兵便悉數登舟以船自衛,而斷我兵饷道,我兵必當自潰。
斯言也,仆雖疑為日人之誇詞,然亦可信為日人之真話;不可漫無覺察,竟至堕其彀中也!乃今日又閱貴報,則稱粵東、閩泉各調兵萬人赴台駐劄,又有鎮江陸續調去者萬人,總共則四萬人矣。
又譯錄「字林報」述日人之言曰:任憑華兵雲集,終無濟于大局。
蓋日後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雲雲。
仆閱至此處,不覺大聲疾呼曰:日人之計謀,一語破的矣。
而貴報顧加按語,以為将困我軍于陸地;仆竊不以為然。
因陳管見于後,冀諸君子采納焉。
日本,海島之國也。
其稱雄也,以水師;其制勝也,以戰艦。
近又得西國之炮械,用西國之艨艟,則其速攻近取,一駛千裡;豈必以困我陸地為能哉!今之駐劄台灣者,非不知曠日持久,足以老師而糜饷也;蓋以此為誘敵之計雲爾。
俟其各處征調大兵雲集之後,在我方以為扼成巨鎮、制以重兵,進可以收攻擊之效、退可以為控守之謀矣;而彼日兵則盡行撤營登舟,以一、二船牽綴我之四萬兵,使之防戍屯守而不敢離台、澎一步,然後日兵乃揚帆四出,恣其飄忽之性、用其詭詐之謀,朝而閩洋、夕而浙洋,吾恐沿海各直省将舉不能高枕矣!沿海地面甚廣,防之不勝防也;島嶼甚多,扼之不勝扼也。
防于此,則失于彼;扼于東,則擾于西:明世之來寇也,非日人之故智乎哉?乃華人為其所誤,盡調重兵齊集台灣,以坐困于一隅之地;而沿海各直省則營以抽調而力分,而各海疆之防兵反形單弱,則又用召募以足之。
召募之兵,不習形勢、不熟風濤,以之派守堡台,則燃炮瞭望之事,有膽怯而張惶者矣;以之派練水師,則占風踏浪之事,有目眩而退葸者矣。
至各直省皆無以自固其海防,而日人于是時乃志得意滿,乘駛鐵甲戰船遍為騷擾,遍地震驚;而調赴台灣之四萬兵士則固一無用處,徒為河上之逍遙耳。
即使察知其詐登即調回,而彼已乘間抵隙,複聚兵于台灣,則又将若之何!總之,日人之所恃者,水師也、戰艦也。
出沒于大洋窮海之中,而一無阻礙者也;牽掣夫東、直、江、浙、閩、粵之境,而惟所沖擊者也。
接仗必不在台境之故,蓋出于此。
若明世之從海口闌入内地,則漢奸之為之,而今固無慮是。
然則制之将若何?曰:彼以水師稱雄,我即當練水師以敵之;彼以戰艦制勝,我即當制戰艦以禦之:此一定之理也。
乃前聞中國曾向丹國購買鐵甲兵船,其後即又有退買之說,而并未向他國購買。
此種戰船,日人則又向英國購到鐵甲船兩艘矣。
夫海洋中之交戰也,勇力不足恃、技藝不足憑,惟恃戰船之堅固高大、炮械之精利兇猛耳;而船為尤要。
船堅,則可以沖突;船高,則以上擊下,方可得力。
否則,炮械雖精利兇猛,亦無所用之矣。
然則戰船之制,顧可不加之意哉!今中國所造之輪船,其果足以敵鐵甲船否?吾不得而知也。
然則專事征調以聚集于台灣,究何益哉!即使日兵不分竄、不旁擾而在台地開仗,亦必思所以破鐵甲船之策,而不得以陸營從事明矣。
前李忠毅公之于蔡牽也,日鏖戰于洪濤巨浪中,其所制造之丹鳳各戰船,較之賊船必高一半,方可制勝;而況日人之用鐵甲船哉!膺丈人長子之責者,何勿預為之謀哉! 或曰:如子之說,則台灣不必用重兵乎?非也。
台灣固宜扼守,不必用如此之重兵;海疆尤宜屯戍,必當固各處之邊疆。
而其至要者,則尤在練水師、制戰艦兩端;以防日人之狡詐、以禦日人之竄擾,方為萬全之策。
水師既精熟、戰艦複堅利,然後可以截擊、可以追奔,不患其去來海洋之剽疾矣;此所謂「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者也。
愚瞽之見,質之貴館,其将有以廣我乎!餘不一一。
京都消息 昨由津門到一火船名「大沽」,據京都西官郵來消息雲:東使哦古坡已經數次與總理衙門往來,各行私觌之禮,并伸述己意焉。
東使之志,在請問賠項。
然慎于開口,每有将言嗫嚅者;故至今尚未顯露其實意。
至總理衙門中則已揣測其意,而亦不與之提及雲。
觀于此,則兩邊之躊蹰大局而又慎于發言者,殆欲我朝先測彼之意而後餂之以言,彼乃得肆其要挾耶?抑或有意于延緩,以俟機會耶?則均未可臆度者也。
由津門又得一書曰:有西國領事官甫得京信,謂東人已商請賠項五十萬元雲。
又曰:津門所灣泊之東洋兵船名「麻申幹」者,頃由河邊改泊中流;似預備一得軍令,即可駛行出口,不緻于待潮離岸,多所延擱時候雲。
噶瑪蘭開辟考略 國之東南,孤懸一海島,屏蔽全閩,上而江、浙、登萊、天津、盛京,南而潮、惠、廣州一航可達者,台灣也。
一僻區固塞台後,外而奇萊、崇爻、竹仔宣、泗波瀾,内而内山額刺「王」字各生番三面逼處者,噶瑪蘭也。
自嘉慶十五年開蘭、十七年設官,地利得而耕作安,草昧辟而文明啟矣。
「閩書」溯始漢初閩隸,已載「周禮」。
「台灣郡志」創始康熙年間:『前明中葉,太監王三保出使西洋,遭風收泊;知有台灣』。
其後,則開始辟。
初,台灣、鳳山、諸羅三縣,繼開彰化;迨諸羅改嘉義,全台一府五廳、四縣。
蘭屬人士應試,附入淡水廳。
蓋噶瑪蘭在省布政使?五百四十裡,在台灣府東北七百裡。
廳治東至過嶺仔,以海為界,十五裡;西至枕頭山後大坡山,與内山生番界,十裡;南至零工圍山,與生番界,二十五裡;北至三貂遠望坑,與淡水廳交界,六十五裡;東南至蘇澳過山大南澳界,八十裡;西南至叭哩沙喃,與額刺「王」字生番界,三十裡;東北至泖鼻山,與淡水洋面界,水程九十五裡;西北至宰牛牛寮内山,與淡水界,八十裡。
設通判一員、縣丞一、都司一、守備一、千總一、把總一、外委一、額外委二,共九員;額兵七百有零,由内地撥抽。
按噶瑪蘭,前明喚為北港;本朝康熙年間收入版圖,以番語譯蛤仔難。
「番俗六考」及「郡縣志」、「東征集」、「平台紀略」諸書,俱作蛤仔難;蕭竹友詩,記作甲子蘭;賽将軍奏,作蛤仔蘭;鄭六亭集,一作蛤仔欄。
方制軍奏開蘭時,乃譯為噶瑪蘭也。
蓮塘生述。
九月初一日(公曆十月初十日——即禮拜六) 答剸犀子書 昨讀賜書論及中國與日本各事,謂調集重兵屯台、澎為非計,宜分兵防堵各海口為要策,精練水師、多備戰艦為急務;真可謂切中時弊。
禦侮之道,莫善于此矣。
日本之犯中國也,其兵端雖肇于台灣而戰事必不在于台灣,夫固人人而知之矣;豈有日本之狡詐,而反不籌劃及此乎!蓋攻人者,必乘虛而搗隙,故聲東而擊西,惟利是視;此用兵家之長技也。
日人豈有不知此理者乎!今中國乃以多兵屯積台灣,是以台灣為重地,而故為保固之多方;反以各省海口為非緊要,而故為延緩之防守。
如此舉動,是使戰場不在台灣而移他處者,皆由中國有以緻之也。
雖然,台灣之在中國雖為重地,不過海外孤懸之一郡耳;其地雖富庶,要非中國精華之地也。
至各省海口,近皆繁華富厚,大有可圖;故稍有識見者,皆決日本志在沿海陸地、不在區區台灣也。
今以四萬重兵調屯于台,吾請試論其利害焉。
中國水師戰艦,能保其與日本相敵否?果能與之相埒,則大兵不如分屯于各省海濱要地——如天津、燕台、吳淞、甯波、乍浦、溫、台、廈門、漳、泉、廣州、潮、瓊等處。
蓋日本決不以台灣為戰場,則我兵分屯于各口,亦易于彼此征調,更能便于往來策應;較之多屯台灣為更妙也。
總之,我國兵船能敵日本,不但能扼守要隘,且可以供策應征調;若兵船不能操必勝之權,是屯多兵于台灣,何異于置精兵于無用之地也,故識者皆謂非計之善者也。
尊意主在精練水師、多備戰艦,以為分守各海口之用;是誠當今最急之先務也。
所謂多備者,愚揣度尊意而試言之。
蓋每省有海口之處,每處至少須備鐵甲戰船二隻、火輪戰船十餘艘;鐵船以為防守海口之用,火船以備出洋禦敵及載運軍需、調撥兵勇之用。
緣海中行事,非火船不為功;海口守禦,非鐵船不為力也。
或者曰:沿海既設炮台,已足防堵;何必又須鐵船乎?不知炮台僅可以守,鐵船且兼能戰;故必須相輔而行、相助為理。
二者缺一,尚非防海之良法也。
近見西人紛紛議論曰:中國當此應防海疆之時,乃日本小國尚添置鐵甲船矣,而中國僅買鐵船一隻、又複退去;豈果預料日本斷不犯其各省海口乎?不然,何以疏于防範如此!此誠吾等所不解也。
英國,海島之國也;其于籌防保護之策,以兵船為重,而陸兵次之。
故敵國無善美兵船,而不能肆逞于其國。
今日本來犯中國,皆由海洋而至;是中國各省海口,亦與海島之國相同。
故吾等為中國謀,亦當如英國先以兵船為重;庶幾日本有所忌憚,亦不能逞肆于中國也。
不然,何以禦日本,更何以禦将來之效尤日本者!西人之論如此,愚意亦以為然。
與其後事有失而費多金于無益之地,曷若先事預防而用多金于有益之處乎!是在操持大局者,宜将先後得失而通盤以籌算也。
天下之事,往往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吾等皆旁觀者也,故敢進此苦口逆耳之言焉。
足下,有心世事者也;用敢縷竭愚忱,上塵尊聽。
未識有當高明之萬一否?祈裁酌示複,以開茅塞是幸! 再,忠而獲謗、信而見疑;天下事大都如此。
使彙報局得見此書,又必将曰:是為西人銷售鐵甲戰船之地步也。
昔宋高宗論張浚曰:『朕甯亡國,不用此人』!吾亦為「彙報」代論曰:『甯使海疆糜爛,斷不用此鐵甲戰船』!語雖近戲,然充類至義之盡,必至于此。
附之,以博一笑! 西友天津來信 「字林西報」刊有天津友人來函曰:中、東之事,經東使與總理衙門會議數次,各欲議及賠項之一端;而無如彼此皆不欲先為啟齒,所以延緩至今而尚未道破。
又曰:觀東使哦古坡之舉動,似先已奉東朝之命;若以為不可遽啟釁端,務須妥為籌議,俾既可大獲其利而又可免于戰禍者。
得面面周全,該使始言旋言歸,而方足稱不辱君命耳。
沈道憲奉委總辦營務處 上海道憲沈觀察前因偶抱微恙,本館曾經列入前報。
今以玉體全愈,可以照常視事矣。
觀察現因善備海防,奉檄總理東路水陸諸軍營務處;軍書旁午,益見繁劇。
幸已占不藥,為可喜耳。
九月初三日(公曆十月十二日——即禮拜一) 勸辦鐵甲戰船說 昨有友人來館,述及粵有紳某者,曾官别駕;現已緻事歸田,來滬遨遊。
詢滬上諸人曰:『餘在粵時,傳聞兩江督憲、江蘇撫憲已向外國購買鐵甲戰船一艘停泊吳淞海口,輔助炮台以為防堵之計。
昨由吳淞經過,并未見有鐵甲戰船;即所謂吳淞炮台,亦未之見,何其與古人所言大相刺謬,竟耳聞是實、眼見是虛若是之相反與!吾粵諸人前見日本侵犯台灣,恐其追蹤有明倭寇;凡紳富之具卓識、有遠慮者,業已會商聚資,禀知各憲:「欲向外國購買鐵甲戰船以為報效朝廷、保衛闾閻之具;不須官為籌款,情願民自捐赀」』等語。
嗚呼!粵都人士,真可謂既能報國、又善保家者矣!察其何以均知先事預防之故?蓋緣粵人貿易于外洋者衆,親曆海島諸國之地,深知鐵甲戰船之利;若非有鐵甲戰船,則海島諸國萬難使海疆無患、國家均安,長享承平之福也。
出而親見于海外,歸而詳言于裡中;是因見之多,始能言之切;所以聞之熟、信之深,故均知先事預防也。
夫鐵甲戰船之有益于海防也,瀕海之國皆知之,且皆用之。
故英、法兩國各有六十二隻,美則有四十八隻,意則有二十二隻,荷則有二十隻;其餘則有十數隻不等。
丹之為國,幅員最小,亦有七隻。
俄雖疆域極廣,而瀕海之地不多于中國,亦有二十五隻。
餘皆視其疆界之瀕海者多少,故其鐵船之數亦各有衆寡也。
中國之所謂海防者,惟有明一代常苦倭患,故極力講求;至本朝,則戡定台灣之後,無聞焉。
嘉慶年間,因蔡牽滋事,始有防海之舉。
彼時歐洲各國尚未全來,雖高麗、琉球、暹羅由海口出入,然皆藩服之國,亦無事于防也。
蔡牽雖擾各省海疆,然亦中國海盜;其船艦、炮械,亦不能堅固精利于官軍所用也。
即泰西各國所用之戰船,亦尚無火輪、鐵甲之迅捷堅固也;其所用之槍炮,亦尚無後開門及用彈至數十磅、數百磅者也。
今則不然:泰西之戰船、槍炮日新一日,亦日勝一日;即東洋諸國,雖不能自造,亦可向泰西各國購而用之。
故日本今犯台灣,所謂火輪、鐵甲諸戰船以及泰西至精至利之槍炮,皆已備齊。
中國今日即行購齊備用,亦僅能與之相敵,尚不能過之;又況乎尚未購備也!設使各省海疆一旦有事,真有令人不堪設想者矣!說者曰:中國謹遵聖賢遺訓,但知文教,不尚武功;亦當如大禹征苗,班師振旅,舞幹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誠。
如是言道德果可以化寇亂,則弓矢幹戈兵革之屬,前聖皆可以不制矣。
何以神聖如黃帝,尚有蚩尤之征哉!可知文教之不能治者,必能賴武功以補之也。
故為中國今日計,亟宜多購鐵甲戰船、多造火輪戰船、多購造至精至利之槍炮置諸各省海口,以為自守之計。
自守既足,夫然後遵聖人「不為戎首」、老子「不為禍先」之言;俟日本苟侵犯我國各處海疆之後,亦遣各省戰艦水師以臨其境,再調高麗等國與之有仇者之兵船以助剿,中國但聲其罪以示天讨、以彰天威,令高麗諸國誅其君以分其地,則諸國豈有不願從我者乎!中國疆域已廣,不必再據海外之地,多事籌劃也。
夫如是,則得地之國無不感激;即不得地之國,亦無不悅服。
五洲之國,當無不景仰中國矣。
不然,事事無備,倘一旦有失,又必須賠補兵費矣。
與其俟事有失而後籌款以賠兵費,曷若先将賠費以置辦各物,而使有備無患乎!此舉固中國最要之關鍵,此日乃中國吃緊之時候;少疏計算,徒悔無及!安得沿海各省皆如粵省紳富捐赀購買鐵甲戰船,均存報國保家之心,先行報國保家之事,以為報國保家之計;則區區日本,何足忌憚哉!籲!人特未之思耳。
紳富者,人人所垂涎也;不幸有警,則紳富必先受其害矣。
與其毀家于有事之秋而報國不及,何如毀家于無事之日而報國皆知乎!況此時量力輸将,尚不至于毀家乎!為紳富者,亦當知所擇處矣。
「左傳」言:『令尹子文自毀其家,以纾楚國之難』。
彼子文者,亦不過能知楚難不纾,其家亦必毀也;何如先自毀以纾之哉!此夫子所以深許其忠也。
今之家于海疆者,曷不以子文為法哉! 京都消息 「字林報」印有前月二十一日京都之郵信,謂東使哦古坡現在尚與總理衙門商議大局,至今旁觀之人雖鹹無确聞,而亦有外面之風傳也曰:目今所議者,僅止一條而已;蓋争論台灣之番地是否果在中國版圖之内耶?東人所執議者,其地實不在中國統轄之下也;中國則謂曰:合該處海島,皆為中國所應屬之地也。
想此議尚未定奪雲。
此一說也,既可以定東洋之興師徒果屬有名與否,即可以見東洋之索賠項果屬在理與否也。
兩者大相維系,大關進出;故東人必堅執其一邊之說也,想亦未必有意欲歸屬其地也,且又可想其未必有意欲相待于戰也。
至各人見哦古坡緩于商議,則皆稱為大出意料之外,且以見其實有意于免後戰之患雲。
又曰:東使現在由漸以說及賠項一事,而中官亦經已料及其意;然東使所索之數,則似将酌情揆勢以請之,而尚未聞其索價若幹。
蓋将窺探中朝有餒卻之心,則索價必大;倘中朝有輕忽之意,則索價必不能大也。
衡量中東目下之景況 本館前所述中、東和音一篇,系得諸中國官場所傳;其後陸續所得之信,乃自西人處郵來者也。
以西人所傳者而揆之,似乎該和音之言,為述之過甚。
然據西人所自認,則京都之議甚秘。
以理論之,則華官之預知大局先得準信,不當更詳于西人乎!本館今衡量各處所得各聞,則和議已有八、九分可成雲。
先是,哦古坡之赴京也,旁觀之人鹹料其來勢洶湧,必将以數言而決一和戰之局也。
今見該欽使之嗫嚅于開言、延緩于進議,則揣其國君臨軒策遣之時,當必有諄諄告語,令其以結和為要着;但又囑其須善于持議,以求得遂其好利之欲而已。
既觀該東使之舉動,益可見其謹慎;不欲以匆遽而言,而徒緻于不能挽回戰議,兼欲以老成持重示尊國體之地步耳。
蓋哦古坡之赴京,固早挾一「和」字而來者也。
想我國外務各大臣,當早已洞悉其意;故遂傳有停購軍械等說。
特是盟議之各條既未曾妥為商定,是以和事尚不可謂之成局也。
又因和未就緒,而準備防守之舉亦不可一日不興。
蓋于持論之間,彼讓此侵,其機難測;則唯準備防守之舉乃大關緊要之事,未可付之大意也。
顧哦古坡之難也,雖以和議居心,亦殊難以辱命而返國。
若果一無成說,則哦古坡實不能見江東父老;與其如是而自取終生之戾,則甯使其國有決戰之禍也。
此其實難之隐情也,不知有何法以濟之乎!或曰:哦古坡之舉動,莫非故意延緩,以出其後計欤?曰:此事已稔思之,想亦必不然也。
若但欲為緩兵之計,何必将國内最尊、最貴操握全權之臣而□奉行人之選乎;但使兩國之間書問往來、互相駁诘,不亦為緩兵之上計也乎! 杭城近聞雜錄(一則) 茲日人在台未退,各處調兵陸續前赴。
至各海口及江口,皆整理防堵。
愚民不知細底,屢有謠言,人心惶恐;不知官憲何以不出一告示以定民心,殊屬不解! 九月初四日(公曆十月十三日——即禮拜二) 東洋西字報 橫濱有西字新報,先登錄天津信息雲:和局已成,疆場危事一定可免矣。
蓋中國肯輸銀,日人肯退兵雲。
至次日,報中則又雲:和議并未全安。
現在日人又竭力準備戰陣事宜,又購辦戰舶數艘以助聲勢。
又雲:前日從台回東有一提督阿喀麥□,傳述日兵在台十分納悶,鹹有「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之意,惟望櫜弓挾矢、戮力戎行雲。
又登有東京來信雲:京都各屬,皆各準備戰事;凡号衣、倭刀之屬,無不制辦。
夫西國戰法所以不用短刀相接者,以刀法為日人專長也。
故此時國中皆願另備雪铍、星劍,固以為利器獨操矣。
長崎有西字報雲:日人多究心于操練兵士之舉,每日早晚必須按部就班演習擊刺等事雲。
神戶西字新報雲:現在日官皆用力勉強募人從軍,甚至有出于逼迫者。
自二十二歲起、至二十五歲止諸人,皆招赴官署閱驗,擇其身材長大、精力富強者,則令以前驅執殳之役。
凡為所選入行間者,無不怨恨朝廷,大有「車粼馬蕭」之歎雲。
又聞其凡屬家男,皆不在此列焉。
但一經入選,則将号頭、名姓編入冊籍,以備征調雲。
又有橫濱新聞雲:倘兩國必出于交綏,則華兵無足畏懼也。
蓋日兵之在台也,規矩整齊、号令嚴肅,凡向市人買物,皆無勒索等弊;實能按照萬國戰例雲。
然則由此觀之,則華商之在東國者,必能按照公法加以保衛,而無虐待洩憤各情矣。
然而事未可知;倘或東人失律而還,則其别有他禍也,亦誠有未敢預必者耳。
天津信息 「字林報」登有天津來信曰:文中堂前雖患病,而仍在總理衙門視事。
至前月二十一日東洋水師提督意多從北京回船,而文中堂亦即續請病假三月。
相傳前東使瑣意西馬同參贊官柳原抵京,經曾以東洋将懲責生番等事訴知于文中堂;是故現雖政體違和,亦惟有力疾奉公,相與籌議一切。
因是外面傳論,以為東提督纔經言旋,而中堂即便請假,中、東大局或已商議妥貼,略有端緒欤! 中國炮船被失 華八月十九日,福建船政局第十五号炮船名「大雅」者方載兵士登岸而泊于安平地方,猝遇大風,緻遂傾覆。
計在船所溺斃者,共七十人;惟船主以晉見欽差業亦在岸,故得不與于此厄。
按此消息,由日前有中國兵船名「吉安」者從閩來申而帶到者。
先是,「吉安」自鎮江載兵赴打狗,各兵既上岸,該船亦因東北風較大,有如台飓光景,遂避至澎湖灣泊;正當寄椗時,見第十一号炮船亦到,其橫桅已為風所吹去。
兩船既近,因将「大雅」船被失情形告于「吉安」。
據稱:當沈溺時,曾外有三艘相與同泊;祗因浪如山嶽,俱從船面滾過,所以不能往救。
其第十一号船,爰即起錨駛赴澎湖。
尚有第四号名「安瀾」者,望南而行;曾不知作何究竟也。
該炮船被失之信一到福州,上憲即令法人氣革帶同能入水工匠及各機器,便拟将「大雅」船設法援拯也。
按近來沿海各地方俱有風災,船隻毀壞者不少。
台地洋面寬闊,若遇狂風,猝難躲避;故最易于失事。
今「大雅」船稍不自慎,竟罹此大害,誠為可惜!猶幸兵已登陸,不遭此險;否則,同葬于魚腹,豈不更可慘哉!此所謂不幸中之幸也。
台灣風景 台灣□四□至八□皆有湧。
所謂「湧」者,數千裡南洋之水,助以南風,水勢赴東台灣,忽于海中突起阻之,而鹿耳門外更有長沙數百裡接引之;故水勢激起,直湧入岸,其勢始退;退而複進,故無風而浪湧:此「湧」所由名也。
中秋後,地氣則秋收冬藏,而又有北風以逆制之,其湧始息。
然倭寇數月不敢窺鹿耳門者,恃湧之天險也。
輪船到于台灣,泊于海口外五、六裡無湧之處;土人放竹牌到,客登竹牌,牌上有桶,請客坐桶中,大有「請君入甕」風景。
竹牌前後,雙槳一帆;坐其上,随波上下,穆然想見宣聖「乘桴浮海」之風味。
倘值風大湧高,行李衣衫皆須濺濕。
聞五月初旬,有輪船四隻初到此,不知湧之為害,照例各放杉闆四;沈其三,淹斃六人:真可畏也。
台灣地土膏腴,田水由大山出,雖旱不涸;故一歲三熟,一年耕可有三年之食,為内地十八省所無:宜倭寇之垂涎也。
按此書略述風景,未言時事。
然其言之詳細,似于問津者有裨。
因特付刊,以供衆覽(粵東李少珊自台灣營務處來稿)。
九月初五日(公曆十月十四日——即禮拜三) 閩督移節廈門 相傳閩督李制軍于前月二十五日從省垣遄赴廈門,據稱所以抵廈者,并非為台疆之事,特以漳州府屬民或有變故,前去彈壓也。
又曰:刻下閩省有揚州調來勁旅,為西國将軍名「麥媽恩」所統帶。
制軍于起程之前數日,親莅教場大閱,覺貔貅之士于操演時頗為精熟;爰特選撥五十名,備為親軍雲。
又八月十九日,福建沿海一帶亦陡發狂飙,有本地一客船在鼓山下傾覆;在船者共三十人,一時盡葬于魚腹,殊可慘已! 九月初六日(公曆十月十五日——即禮拜四) 京都近無确耗 近日京都來信提及中、東大局者,鹹謂均無确聞。
蓋緣東使之與總理衙門商議也,其言極為秘密,外人竟有無從揣度之歎;亦可見日人機械之深且狡矣。
九月初七日(公曆十月十六日——即禮拜五) 譯錄西人由打狗來信 有西人之遊打狗者,于前月二十、二十一日連有來書,雲及前有東官多員赴台灣,與中官修拜谒之禮;中官自道憲以下,接晤者亦有多員。
兩邊談論,均不用舌人之選,而以毛穎生從事;蓋筆談也。
東官所寫之書中,有幾條道憲曾宣與衆聽;尚有幾條,未經宣播。
據雲:須送與欽使台閱也。
又雲:前禮拜鎮江調來之淮軍,又到有三千人。
其中馬騰士飽,固不必言;而隊伍之整齊、号令之嚴肅,真有秋毫無犯光景。
土人鹹皆欽悅,既頌主将,而益與兵士相安焉。
十七日,有丹國船名「亞細亞」者,載到粵兵二千人;于十七、十八兩日,均各登岸紮營。
方粵兵之未到也,土人竊竊私議,謂風傳該兵士皆兇狠可畏;及既登岸紮營,始知其實守營規,并無兇狠行徑——此兵蓋稱為飛虎隊者。
二十一日,将南北列營之兵按隊分調,北營調赴内地、南營調赴台灣雲。
兩國交涉之事,或戰、或和,并無确信。
蓋以該處兵事,中國家既簡派欽使主持,則一切均可就地酌定;自日人又派哦古坡入都,則大局又須俟朝命定奪——沈欽使之持節督理者,則惟海疆之守備及軍士之調遣而已矣。
又言:日兵之在台者,亦無動靜雲。
「安瀾」炮船失事 日前「吉安」火船來申,曾述台郡亦發旋風,中國「大雅」炮船被失;并據第十一号炮舶傳說,當發大風時,有「安瀾」炮船亦同時起椗望南而行,曾未知究竟雲雲。
本館已列之前報。
茲閱香港西字報登印打狗友人來信謂:「安瀾」船曾于二十四日早四點鐘,在距打狗三十裡地方為風吹至海壖;該船方欲轉頭盡機器之力以冒風而行,不謂風力猛悍,竟将該船之尾撞擊于岸,當即受損。
現在船身已撞斷,橫擱于石上;恐未易修葺也。
船上有大炮數尊,本欲供中國陸隊所用,更有銀饷等;雖為數不多,願皆盡付諸水晶宮矣。
據該船主裡坡阿口稱:半生來涉曆重洋,從未見有如此之狂風者!幸船客已登岸,未至有害。
顧合之「大雅」炮舶,則同日而失去兩船,不亦大可惜哉!天心難測,安得搔首而問之! 中東事尚無消息 日昨「保定」火船從天津來申,帶到本月初一日西報;中、東之事,仍無确信,惟該火船臨行時,見有東官十員從打狗駛至;其内有一員,職似稍大者。
是時在京師之東官數人,亦來津與之相值;立談之下,正未知其所言何事。
至此次東官由打狗而來,其或仍由燕台換坐鐵甲船、抑徑别乘火船駛抵津沽,以其時解纜匆匆,尚未詳究雲。
九月初八日(公曆十月十七日——即星期六) 天津友人來函 「字林西報」刊有天津友人信雲:台疆之事,中、東臣工究如何商議,近竟一無實信。
如此秘密,大約兩國所議俱不甚惬意,故不欲宣揚于外耳。
否則,遷延既久,何猶寂寂無聞耶!迩惟見有武弁多名,俱道出津、沽,前赴都下。
内有雲南提督馬軍門,已駕「和衆」火船抵津,年約三十餘;雖系回教中人,而聞其在滇省剿撫逆回卓著偉績。
相傳督隊臨陣時,軍門則頭裹紮巾、身穿短褐,指揮士卒轉戰而前。
茲則華服翩翩,居然有輕裘緩帶之風;殊令望之者,幾疑前後如出兩人矣。
九月初十日(公曆十月十九日——即禮拜一) 中東定局之事宜 有東洋西字報論及中、東兩國之事,謂曰:兩國朝廷向來毫無猜嫌,彼此商民亦并無憎恨;徒以一旦之不慎,緻兩國共罹于兵禍,不深可惜哉!又曰:查台灣一事,則兩國均不能全辭其不逮。
蓋中國初不明萬國之規,若某地自稱為己轄,則不可以該地人之行為與為己國無幹;且于瑣意西馬赴京之時,又實有商議不明之處。
至于東洋,則其錯在誤認番地不在中國版圖之内,而欲規取以為己有。
兩國既涉于錯誤則兩國各可稍為相讓,而并非取辱之謂也。
豈有素稱和好敦睦之國,均不能小認己之不逮,些須相讓,以免戰禍之理雲雲。
按此報詞,居心實在仁和,而其論亦尚非全無道理。
或又有論此役曰:東洋民人既被番人所戮,中國于日人進告之後,未尚動手懲辦。
夫萬國規例「既有承認己轄各地名行為」之條,兼且日人曾請以「自行懲辦」雲雲,則在中國今猶可計算日人原來須費銀若幹,以自行懲辦而補償之,以照萬國律例而□昭我國責成。
如是算法,東人既僅須動用數百兵士,則其賠費不大。
至于動大師以規取番地者,是日人自舉之事,而日人亦自認在理雲。
本館于此事,原不願出議;然又未嘗欲亂言「逐日人盡殺東賊」等語,以冀瞞媚衆意而昧罹本國于戰禍。
夫日人之先往台灣,其實未料及将來至與中國相戰。
此意閱諸東洋報而已有明據,故以知日人實有誤認之處。
今若果有議法可兼全國體而又免戰禍,想中國衆民無不欣然願聞也;而緊按萬國規例以行此,既非稍有取辱,反示人以諸事惟理為主也。
夫萬國規例既載有「我民若犯彼國之民,總須設法懲辦」,欲用銀與己民動兵,理亦然也。
故日人原來所用銀若幹以自辦番人,我國支之亦可也。
天津中東大局信息 昨日有輪船名「海甯」者自津來滬,據聞京都商議中、東大局,複有變動雲。
在西人謂曰:天津相傳東使哦古坡與總理衙門籌商之局,大有不相對;已兩邊發怒,斷絕所商各事也。
且傳:東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不日将出京回津。
該處近又到有東船一隻,現在共有兩隻灣泊雲。
按此聞實令人駭異;然以理勢度之,其和局或猶可挽回欤!蓋或兩面一時之争執,各持硬論,以冀試強局面而争利欤!見彼實不肯依,始于是決議終讓之欤!然則,戰事亦可謂之危矣。
東國籌捐 昨得長崎郵來之西字報,内載有東人計及戰費一事;以見東人雖有戰禍之慮,亦非無大志以籌及焉。
故國内所有爵位各員,近皆互相邀集為會,欲将大局事宜妥為籌劃。
又一封疆大員名瓦木納秘者,具書呈于爵員大會;其略曰:現在東洋外務有進退兩難之勢,戰禍雖未驟至,而兩國商議之間,要亦非旦夕所能定奪。
國事在岌岌之秋,在秉鈞諸臣固當早為籌備,庶幾可操必勝之權耳。
然國内各人,亦應竭力盡心,以昭忠愛國家、踴躍輸将之意。
夫戰事之興,在豐其府庫為要;否則,國内即有勇敢之士而饷糈告竭,仍無濟于事也。
今計國帑所存各項,似亦不為支绌;然欲供于師徒之巨費,恐尚不敷。
是以經朝廷宣告于下,将王室所支之費先行省減。
然則朝廷既能如是,而況國内之各臣民乎!由是進言者,遂有二說:一則相傳今議又開火輪車一路,以達地名「亞哦磨裡」者。
按此舉為益國之善謀,誠不可停止。
然刻下似宜稍緩;俟中事議結而後興工,當亦非晚。
今所願者,将此舉之銀撥提以濟軍事是也。
一則貴爵各大員所每年收進之俸祿,統核不下四百五十萬圓。
若得此項一半供濟公用,亦未始非一大助;而于貴爵員仍為計之得也。
蓋使戰而不捷,則各貴員本無全俸之望;如竟克以奏功,則所捐之銀,自能由所索中國賠項内而即行償還。
如國需又不能濟,乃向富戶告貸;抑又何難!蓋下民見其在上者皆舍己以供國用,豈有不樂于輸助之理;今貴爵員方聚會以商大局,故敢以上情進言雲雲。
爵員大會接此,乃訂于八月二十五日召齊各員以專商此事矣。
九月十一日(公曆十月二十日——即禮拜二) 福州載兵船已回申 日前中官雇定太古洋行「忌連佳」輪船由鎮江載兵赴福建省,此船已經回空。
據雲:所載之兵共二千四百名、馬三十三匹;并有槍炮彈藥等物,不計其數。
兵到福州,均各平安登岸之後,随即調往廈門矣。
譯天津西友信 「字林報」中印有本月初四日天津西友來書雲:日人于前天,有載兵火船到大沽口外。
初一日,有日人數員由沽至津。
初二日,乞請中官給發路照;道憲以日人無上海領事文憑,不能确知其為日人與否,拒而不與。
今九點鐘時,伊之兵船自行進口,到租界停泊。
因船官來說的系日人,所以中官不能再行阻止,隻得給與路照一張。
日人既得路照後,即策騎入都。
聞日人聯辔而往,共有五人;現以路照僅止一張,其四人均為中官止住,僅為首者一人進去也。
蓋因日人無領事在津,所以進出為難耳。
況此船并非由申駛來,又無文憑;稽察非常,正為此等。
四日以來,傳聞哦古坡與總理衙門議事不合,各懷盛怒;此說大約可信。
并聞哦公使及柳公使并随從一幹人等将到津門,即須乘坐所到之載兵船回日雲。
又曰:西人之租界見日人所灣泊之炮艇日日操練,都稱其訓練有方、水手亦皆熟習雲。
又聞:直督李伯相于初一日十點鐘出轅到北境炮台閱視,按路到立台。
其出署時,威嚴儀仗均不同大概雲。
前月二十六日,中國炮船名「靖海」者動輪離津,相傳帶有藥彈等物;駛赴北塘炮台,以為安頓布置雲。
初三日,閱上海新報印有電報,所傳日人有二鐵甲船将到,已過埃及新開河矣雲雲。
此種新聞,系與中國大有關系者。
現已将此報紙趕緊送上京都,惟中皇帝在南苑行圍,回時當可蒙覽也。
九月十二日(公曆十月二十一日——即禮拜三) 勸中東息兵論(局外人稿) 天下之事,凡彼此兩國有失和之患,每多由彼以為己已受屈,由此以為己之理直;故戰禍常由是而興也。
然天下豈二其理!既無二理,則彼此豈能反在理外乎!然則彼此兩國于執論之間,各自以為是;故其所以伸二理者,必由于偏見于己兼偏見于彼也。
今中、東兩國素稱和好,彼此且皆切知動兵之禍勞民傷财,各深願不戰也;而戰事猶若岌岌乎卒陷于旦夕者,豈不深可長歎乎!然則兩國既懼戰而勢如不能免戰者,究何故乎?蓋因東洋以為己非無理;既非無理,則受制見吓退出中國,不但遺怨于己民,又取辱于他國也。
在中國以為既受侵欺于東洋,今複與之相讓以議和,亦不免見怨于本民、取辱于外邦也。
茲聞東洋志實不尚賠銀;其所以求銀者,惟因欲冀彌縫于内民、免笑于外邦也。
想中國既稔動兵之糜耗,實不吝出銀項以免戰患;惟是賠銀,不免有受懾于東人之意。
然則勢又如是,而兩國猶惟有戰事以各全其國體乎?兩國猶必固執一己之見,而不能稍體彼此所各伸之理乎?夫議論諸事,倘理绌而肯讓,是豈為取辱于人乎!彼此各有不逮,而彼此各自相讓,是豈為遺笑于四方乎!而要在各将彼此之所執論而互為較量也。
今區區為局外之人,故敢将兩國所執論而平心胪列焉。
東洋之言曰:台灣番地,曆來中國皆未鎮撫之地;既未曾以番人為國民,又常視為敵而加之以兵。
今番人将我民多人戮殺,欲中國代為查辦,而皆以「番事不與相幹」為對。
按萬國規例:若國家不肯承認某地之事,則該地亦究不能算為己有。
至于我國向中國相告:『若中國不肯查辦,則我國自行問之』。
中國經允其事,已有明據。
然□國亦有讓與他國代使查辦己民之理。
中國既一面聲說「不與番事相幹」,又不拒我國自行查辦;是則明為番地也。
照萬國律例,實不歸于中國之明證。
又兼我國亦不為在先與番人構難,因英、美兩國業經各行用兵往辦,而中國于此時亦未曾抗拒、有閑言;則又為番地不為中土之實憑。
蓋查辦之事,與取歸之事究不無區别也。
或曰:我國本應與中國立盟。
曰:非也;地非某國之地,則何須與某國立盟乎?且我國因恐或有誤認為非中地,故專命公使瑣意西馬于立通商盟約時乘間以訊問也。
如若番地于彼實欲算在中國版圖之内,則何不明說,而何猶欲圖免己屬地之責成乎?今中國既實欲認有番地,敝國亦願退兵;然調兵已涉大費,故必請中國補賠也。
是東人一面之論。
在中國之言曰:台灣一島,向來連綴于中國版圖之内。
生番所以未遵教化與他民畫一者,蓋因中國居心仁義,欲順其生性故也。
然吾聞不獨中國國内有番人未曾能服以法例也,美國亦有番人名「紅印度人」出沒山谷之内,每以殺劫為事。
然似英國或普國之人被其所害,而英、普安能即令美人大起兵士以窮剿之!若美不興兵,而英、普遂以該地方為不在美國版圖之内乎?英有亞地裡亞州國及中西蘭各為曠野之地,番人不被教化者亦各見于其間;然設有法船被壞而罹其慘,英雖可自發船勘查,而亦未必遽興師窮入深谷以剿辦也。
東洋瑣意西馬于相談之間問及台灣,本國以不便遽與番人構兵故,當漫對以「不相幹」耳。
而日本問我是否可自使人懲辦?于已知東人早明番地實歸中國;否則,又何為有是問乎!且此事系東洋明知,乃于閩督照會向問台灣之事,東洋則以文書對曰:『此役不過欲稍為懲責番人,非有他意』。
而東人若實以番地不為中轄,則何以于該時而不敢明說其實謀。
東人若僅欲蹈踐「懲責」之原意而後退兵,吾國尚無話說。
乃先請我準其懲責,而後必欲占踞其土地;此晉獻假道于虞以伐虢,其實欲得虞、虢而并有之之意也。
兩國之執言如是;若推究兩邊之言,則各均非無理,而各亦均有不逮者。
中國之咎,在原欲推辭管地之本責,遂以含糊不明之言而對東使瑣意西馬。
東洋之咎,在于不深察明,遽以番地不連入中國版圖而興侵據之意;且于興師之際,既遮掩其實意,而又假言以杜問焉。
兩國既各有不逮,故兩國各宜相讓。
查台灣生番之肆虐敢于害人,非僅一次,亦非僅于東洋一國之人。
既屢行如是肆慘,則非東人向中國相問,勢必日後有西國向問也。
日後之勢有二:一則中國必須自行興大師以鎮服,一則必有泰西之國前來藉辭以據其地者。
今東人于番人已立大功,各番社皆已懾服;乃在中國固可藉「日本代征生番令歸王化」之辭,稍給兵費以為犒賞東師之意,令其退兵。
而于日兵鎮守各番之處,換派華兵以鎮守。
若算犒賞之銀,究亦不失大體,且亦不必過大。
東人雖初調兵三千,無須如此之多;今以一半折算,犒賞其一千五百兵可也。
如此辦理,實為公道。
若欲令東人自用大費為中國鎮服生番,使其空手返國;此亦未免太刻。
若日人必欲大賠兵費以滿其欲,則非予局外人所敢知也。
然東人或又有言曰:吾國調兵尚不止三千,蓋猶有屢次續調之兵也。
曰:東國屢次續調之兵,蓋因防備中國而調用者,實與查辦生番之事無涉;若必如此核計,則中國屢次亦經大調兵勇,其費又将安出?故惟有各認各國自行調兵之費,方為執中之道也。
夫古今所謂能人者,蓋能化大事為小事、化小事為無事也。
今兩國既已構釁于前,必當思補救于後。
倘竟怙過不悛,終歸戰事,其勞師糜饷猶其小焉者也;必緻朝廷有宵旰之憂、闾閻無安康之樂,即各海舶之往來于各海口者,亦常有殃及池魚之慮。
然以愚意度之,與其兵端一開,則将來糜費恐不止倍蓰十百于賠費者;曷若彼此相讓,仍歸和好。
中國不以賠費為名,而以犒師為号;東人想亦不至求滿其欲而後退兵!于何見之?于日本在台之師按兵不動,而複屢遣使臣至中國京師相商者,蓋亦不欲久構兵難,惟必欲得體可以振旅回國,不至招怨于國民、贻笑于他國而已。
若中國少肯相諒,即如其請以酬之;是亦「化大為小、化小為無」之一道也。
果能如此,豈非四海之同慶哉!予雖局外之人,亦樂得而優遊其間以享承平之福矣。
各兵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