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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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大購精械,且請西士教習兵勇;而營哨武員不緻力于西法兵學,則後效尚未可必也。

    是何不盡翻譯其戰陣、火器各書,使各武員攻習之?且以此學為考試校核其精進者而升用之,則以視「孫子」十三篇諸書,其能克敵緻果也為何如哉!謂予不信,請嘗試之! 神戶新聞 東洋神戶土官,今留心于稽察進出各兵械,且有函請西商相告以現在存器幾何? 華人寄居此處者,以台灣一役甚為憂慮。

    其内有知者,已曾将所儲貨物移托西人,以免後事也。

     東人買鐵甲船 前報曾經傳曰:東人已向泰西辦買鐵甲船二艘。

    茲又傳得此二船,乃在英國之革來河造就;現在一船已下水,東洋今方遣一西國船主名白蘭以駕之來東。

    且曰:及白蘭之到英,而此船當備于放海矣。

    又有一西報,駁此言曰:白蘭之往英國,非以駕回鐵甲船也,不過欲駕回早定買之雙暗輪一千噸大之火船耳。

    吾揆此事,想東洋之有鐵甲船,亦為可疑。

    蓋鐵甲船須一、二年之工,方可造成;設此兩船原為東人所定造,則東洋必在一、二年前所定也。

    抑或本為他國定造,後轉賣于日本,則未可知。

    然則此事,宜中國請于英國,不可交與東洋為要。

    如英國以為東洋已侵犯中地,則照萬國之例,不可供船于東人也。

    若于我國辦船,則大異是。

    蓋東人犯我,我未嘗應而與接戰也。

     東國郵來消息 東洋郵來信息,大有備兵之意。

    除另述辦買鐵甲船外,知東人已遣「牛約」船載兵士一千六百人出海往台灣雲。

    又風傳朝廷已下令增兵至十萬人之多者,而又勞于備軍械、辦衣服及磺硝等軍内所需各物;則謂東人似猶懼與中國交戰者,以此一端,不可見乎?先是,拟定于英九月十日——即華七月三十日召齊各封疆臣于議院,既而又拟緩期。

    于是日申日報曰:蓋國家特用示意于報館,所以遷延聚議之期耳。

    實以内務大臣哦古坡現方出使北京以商定台灣一事,其事或出于戰、或出于和,當通國所大為慮也;設使失和而戰,則各郡民人必大為震動,保無來不測之虞耶!朝廷既慮及此事,故特頒命各疆臣務須各在其所、不得離任,以便杜意外之變。

    俟和音一到,然後始可應召聚議雲雲。

    按此言若果出自朝廷,則與今之時局實為大要也。

    然東人既必竭其力以與我國相抗,而又懼民變;何尚樂乎戰争欤! 兵部帶領引見奉旨(七月初八日京報) 兵部帶領引見,奉旨:『……題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參将許榮升,奏補福建羅源營守備;……着照準。

    ……,欽此』。

     七月二十七日(公曆九月初七日——即禮拜一) 美欽使詳咨東使舊話 西報登印去年美國駐劄北京欽差将東使瑣意西馬之事詳咨美國外務大臣名弗師者,書中所寫日期為公曆六月十三日;今西人印之,蓋欲藉以燭知該東使昔日所議何如也。

    書略曰:本欽使曾面晤瑣意西馬,伊陳曰:『有兩事,欲問于中朝者。

    一、中國是否管轄生番,抑竟毫無幹涉乎?若實為所轄,則将問其賠補琉球難民慘死及嚴行懲辦也。

    若說不與相幹,則東洋乃将自行加兵以征伐生番也。

    且因生番所居之地,海濱皆無泊船之處;故又将假道于中國,請自通商口岸以進兵也。

    一、欲問中國之與高麗,實何如也?若果視為屬國,乃與該國之行為固有關礙矣;抑或他國受屈于高麗,徑可自行征辦乎?該公使又說及琉球國曰:此國已歸入東洋統屬之内也;使中國或他國欲與東洋問及舊為琉球國之事,則東洋概不依也』雲雲。

    美國欽差當日所述之書如是;然其詞亦皆得之瑣意西馬口傳而已。

     東人赴長江各埠 昨漢口有本月二十一日寄來之信報曰:前「北京」輪船開往漢口等埠,帶有東洋多人;有在鎮江上岸者、有在九江上岸者,其在漢口上岸者則共六人。

    據船主稱曰:此人行徑并非商賈之類,蓋皆有官場氣概;或皆受命于朝者欤?此信節已得之有可憑。

    然該東人果有何意見、有何作為,不憚跋踄而分往揚子江各埠乎?觀者當可以意猜度之。

     東洋杞憂生述征番事辯謬(言佃敬委夫稿) 「申報」所刊杞憂生述事一則,詞甚荒謬。

    若無人辯,未免東人之志愈張;乃此稿寄交彙報館月餘,未見刊列報中,不解其意。

    茲再錄寄貴館,如亦東瞻氣餒,置之可也。

    倘能譯以西字,傳之各國;俾知東人之謬,且知中國尚有人在,尤所望焉! 近見「申報」中錄刊東洋杞憂生述征番一則,中雲:台灣生番之罪,華官知而不問,度外置之;故去年日使在京與總理衙門議允,一任東朝處分。

    問罪之師,理為至當;豈失中華之和交、犯萬國之公法!顧流言以動人心,欲破兩國交和之道難矣!所言謬甚,烏可不辯! 生番之為中國人、番社之為中國土,總理衙門并無允準東人往征明文;「申報」所錄閩浙總督兩次照會中,已鑿鑿言之,毋待贅陳。

    惟「環報」所刊前次日将照會閩督文内,尚系隐約其詞;言與總理衙門論及生番不服王化,并未有一任東朝處分之語。

    杞憂生何人!在滬既久,何從而悉兩國大臣觌面言談,公然妄造!其謬一。

     即使兩國大臣論及生番或有不知王化,忍于殺人之語;亦惜其愚蠢無知耳,并非王化所不及與不遵、不服之謂。

    日使誤會,亦未可知。

    第至今未聞傳有此說,斷無中國遽允東朝處分之理!若有之,即未立約為據,亦有照會為憑;何得以無憑、無據虛捏之詞,指為定議!其謬二。

     東國欲興問罪之師,義當先行照會;若中國不為懲辦,然後約期往征,方為正理。

    乃兵船已到廈門,始有照會通知;随即率兵前去。

    一似匪徒向劫,甫喚開門,即已破扉直入;以出人意外為得計,尚複自稱至當:其謬三。

     先是,同治六年,美國「羅妹」商船遭風到彼,沖礁沉沒;凫水得生者,被番所害。

    美領事李讓禮申呈前閩浙總督,言中國不辦,當駕兵船往剿;即經檄委府、廳大員督帶兵勇親莅究懲。

    李領事停止兵船,另坐輪船往觀;生番畏罪悔過,送還洋婦屍骨及洋鏡、影像等物;李領事旋與番目祝其笃講好立約,照會撤兵,并議定龜鼻山頂建設營房防護商舟,事乃完結。

    若非中國疆土,何以美國照請中國懲辦?是生番未嘗不服王化、華官未嘗度外置之,案牍俱存,豈容誣滅!其謬四。

     前年東國八重島民舟破沈溺,經番衆救起二人,以禮送回,東君殷勤稱謝;昭昭在人耳目。

    番雖殘忍,何曾傷及東人!日将照會中所稱琉球難民被戕多命,其間溺斃不少,未必盡系番殺。

    既未申請究辦,華官焉得而知!乃謂為知而不問,交詞飾說,借口興戎:其謬五。

     本年三月二十三日,日将照會到閩,若即選派大員統領練兵兼坐輪船先至琅■〈王喬〉屯駐,指拏分兇各番,縛候會辦;其良番遷至他處,而移防護商舟官兵于其社,克期十日内日軍未到之先辦竣,非難事也。

    日将到時,官兵先在、罪人已得,即可商辦善後,毋庸舍舟登岸;日将不能謂未辦,必須再加懲創。

    縱欲親履其地,已無番衆出而與敵;東人雖狡,技将何施!閩督之不如此辦者,非不思及也;恐兩國兵勇悍魯,設有故違節制,如馬谡其人偶因細故相讧,稍傷和誼,有失中國寬宏仁厚、犯而不校之盛德。

    故先以婉辭勸阻,用昭和好。

    不意日将置之不答,遽爾弄兵,藐視逞強一至于此,猶以「豈失和交」為詞:其謬六。

     日将照會内言生番兇惡性成,是以稍加懲儆,使知畏戒。

    今牡丹等社業已攻毀,是應懲者已懲儆矣,而猶擁兵不退;故中國大臣駛赴琅峤,親趣日将退師。

    日将理窮意沮,忽言退師之權,伊能自主;奈已費銀一百二十萬圓無人賠補,事有為難。

    是東軍之逗遛觀望者,果為此百二十萬圓此細事耳。

    雖生番力本窮乏,已受屠毒,勢不能賠;在中國未犯東人,體制攸關,亦不能補。

    然現有應賠補之人,其人本有應賠補之理;祗煩中國一舉手、一啟口之勞,何所吝惜!顧慮而不之允。

    所以不允賠補者,因兩國締約方新,宜相眷顧;倘東人得銀而退,歐洲諸國必笑為行動無賴,此番舉動專為訛銀。

    此後,東人何以自立于大國間!此正中國大臣愛重東朝之美意。

    日将不知省悟,既滅行兇番衆、兼毀附近數社,心之殘暴,不異兇番;且已擅犯我界,複屯兵于久為華民、熟番聚處之區。

    似此掩耳盜鈴、鵲巢鸠占,自以為未犯萬國公法,其誰欺欺天乎!其謬七。

    且止謗,莫如自修。

    東人之欲甘心者,兇番也;番已畏服,全師而退,則始事雖不合理,終事尚能知非。

    悠悠之談,胡足重輕!今東人之心,路人知之:無非垂涎台地,希圖侵踞。

    而又自知難以明言,一味支吾,待中國忍之不能再忍、怒而往逐,便可藉詞理直在東、釁起中國以文其過;此非以意測度,有實證焉。

    傳聞東朝秉國之臣,吟送日将振旅詩章,末有「為吊鄭延平」句。

    鄭延平者,前據台灣之鄭成功也;非欲複其故土,何故思之吊之!殊不知康熙間江日升「台灣外志」言:成功之父芝龍,誘奸東女翁氏,始生成功;與其魁顔思齊于前明天啟四年陰結黨羽,謀踞東土。

    為東人所覺,遂星夜潛遁入台。

    是成功雖忠于明,其父乃東國奸徒叛黨;東人讀書無多,尚欲追吊成功,認為彼所自出,豈不贻人笑柄!轉以華人局外談論斥為流言,以動人心,冀掩覆其隐衷詭計:其缪八。

     總之,東師之興,先則秘而不告;逮趣其退,又思賠補銀圓。

    久踞中國邊隅,築城自固。

    中國猶不忍與絕、即加責逐者,正如天地之大,人物禽獸無所不容,不值以兵力相角耳,非有所顧忌畏怯也。

    東人轉揚揚自得,恃其強詞謂可奪理,尚在遷延不去;意謂不能得志于台,尚可突侵他口,乘人不備以逞其私。

    是欲破兩國交和之道者,東人也;顧欲卸咎于局外之人:其缪九。

     至杞憂生措詞,尤為失檢。

    殺人者,牡丹社兇番;與他番無幹,與台民更不相涉。

    乃一則曰征台、再則曰征台,是其心中、意中,早已在台而不在番;遂不覺情現乎詞。

    抑知東朝棄其數千年詩書禮樂之風,一旦事事改從西法,自誇強盛,妄圖非分;吾恐誘以效法者,将乘其敝而一蹴斃之!古人雲:「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又雲:「螳螂方捕蟬,黃雀已伺其後」。

    正此日東人之謂也;曷不返自思耶!其謬十。

     有此十謬,不辯不明。

    現在東人仍在琅峤,且占至枋寮汛地;徘徊瞻顧,其意何居?試诘之杞憂生,其将何詞以對(編者按:後段原續刊于二十九日報)! 七月二十八日(公曆九月初八日——即禮拜二) 「字林」述東使抵津 「字林」友人于七月二十一日由津寄書曰:今早九點鐘時,駛到一東洋炮船,内有東洋大欽差哦古坡及贊相官、扈從官多人并水師提督名「意多」者。

    蓋東使駕鐵甲船抵沽後,經昨日報聞,城内各官得耗,盡皆紛擾。

    查東洋一事,此處各人大以為談柄;而前數日尤甚。

    是以一見炮船大桅高挂揚東君旗号,故聚集迎觀者衆多。

    使臣既登岸,即送入美國領事官署内;蓋被領事相請,适館授餐焉。

    其扈從各員繁多異常,聞尚難于安頓。

    未知欽使在京駐駕幾日,但風聞須逗遛三、四日雲。

    現李爵相尚未通問,或明、後日始将面晤;吾知胥差、皁隸皆往反奔命矣。

    又一日,當又見東使命各從員排成大隊,前後簇擁,徑往督憲行台也。

    于是乎,行拜揖俯首叩頭之禮。

    禮既畢,各述閑話數句,或獻茶、或奉酒,肴果各類陳設幾筵。

    而言詞将漸流及台事也。

     東洋兵輪由台到滬 禮拜六晚,自琅峤到一東洋載兵之船名「太概撒可馬魯」者;蓋由台灣赍文赴投于駐滬之東洋領事也。

    又傳琅峤并無别樣消息雲。

     東使哦古坡到大沽 東洋欽使哦古坡所駕鐵甲船名「莫神幹」及扈從炮艇于七月二十日駛抵太挺,出沽北河口;鎮守炮台各員弁見兩船各插東洋白地上畫紅日之旗,無不皇遽,不測其駛來何意。

    傳聞下令将各炮□以彈藥,授與兵士;傳令務須急速準備,以應飛擊截堵之用。

    孰知東洋兵船毫不露出兇意,寂然駛近;然則各軍士如是踴躍,不亦見其保衛捍蔽之熱心耶!今聞該鐵甲船已回至燕台,東使惟留炮船一艘,以供馳赴津門并乘駕回南雲;大抵因大沽口灣船不穩當雲。

     頒令各口設防 傳得中國國家經已頒令各防官憲,務(?)須現在多辦兵械及籌款為他防之舉。

    若畢(?)屬實,以知本國與東人議局有将諧之望矣。

     七月二十九日(公曆九月初九日——即禮拜三) 東船開駛近聞 前日見東洋新來載兵船「大概撒可馬魯」者甫解煉出口,即有中國炮船名「永保」者亦燃火動輪,潛尾其後,不知何故;殆欲窺其動靜及其去向耶!傳聞東洋此船航海最捷,為載兵各輪舶之冠;故派令駛往天津,俟哦古坡東使反旆,即令駕回長崎也。

     又相傳:前者「海甯」輪船自天津開回、未至大沽之半途,有人招止。

    蓋因有東洋員弁欲附乘該舶駕往大沽口外彼時所直灣之鐵甲船名「莫神幹」,以迎候哦古坡雲。

     訛字改正 日昨報錄「頒令各口設防」,内有「無須現在多辦兵械」句,其「無」字誤作「務」字;「若果屬實」句,其「果」字誤作「畢」字。

    因一時失檢,茲故改正。

     七月三十日(公曆九月初十日——即禮拜四) 譯「士林報」述天津友人來函 華七月二十四日,有天津友人郵書于「字林」曰: 『東洋欽使哦古坡與扈從各員尚頓辔于天津,聞已發介往京都;俟有複命,然後再行準酌駕輪以前往也。

    公使于華七月二十二日登岸時,東洋水手俱照泰西水師例,高踞橫桅,成行而聲慶。

    此日,各領事官鹹往拜公使。

    公使于五點鐘時,亦發贊相官往拜道憲;告以公使已抵津門,将以公事轉赴京師也。

    翌日,道憲親自答拜;然未聞是否獲見。

    查前東洋公使柳原過境谒拜李爵相,僅委招商輪船局内微員兩人回谒;故想哦古坡将必以此為戒,而或不敢煩拜也。

    現在天津諸人紛紛以台灣事相論,俱以為東洋于此役其欺我中國焉太甚!果能力懲,當無不互相慶幸。

    然通處雖有準備逐去東人之信,尚系傳聞;到底兩國景況,曾無異劍魚攻刺大鲸魚也。

    蓋就目下而論,則東人實有可恃之勢。

    華人以稍能效習泰西兵法,遂曾經自慶謂足克敵外邦;至現在,而始覺此意之誤也。

    惟既自誤其非,乃知上海及福建所造成木船多隻,皆廢然不足當東洋兩鐵甲船矣。

    顧以前聽華官之語,自以為能敵一強國如法蘭西者;至今而始知難敵一東洋小國也。

    故吾謂中國,一鲸魚也;東洋,一劍魚也。

    鲸魚雖大如高山,而劍魚或可輾轉随意以劍刺之也。

    苟非得京内大臣籌定,使國内水陸諸君各員弁皆熟習泰西兵法,則兩國之勢恒當如是;自非将水陸軍内号令一新,則永遠而不能敵外國之小者矣。

     『昨日北塘至京都一路,拿拘東員兩人;以不藏執照而擅入内地故也。

    在平日,或不至嚴查如是;惟時屆此際,則不得為怪也。

    所怪者,獨東人不自照例制以行耳。

    且東人于己國,凡于外人入内地各制,不許少有違誤;則于自入他國,不亦當恪遵常制乎! 『昨日,有東洋水手在租界灘路與華兵争毆;相戰久之,而華兵敗績雲。

     『津、沽于今日謀亂一事,因李爵相燭照于幾先,幸得威服各懷貳之徒;惟聞各官憲仍如不知有此事者。

    然有确聞:大沽以上炮台一座内之營兵徑以兵器逃竄者,已有七百名之多;則洵非細事也。

    或謂曰:彼僅欲逃散以免罪耳。

    然有七百人之多,且又以别情揆之,則「逃散」二字豈可以稱乎?或又謂曰:兵内實無懷貳心之人也。

    噫!何以掩覆之如是耶。

    目下尚多有懷疑貳者,現雖不在行伍中,顧當防其與之串通也。

    設使此後有意外之變,則必自營外之輩所緻焉明矣』。

     總理衙門于英五月十一日緻書東洋外務衙門譯稿 「字林新報」印錄有總理衙門初次緻書于東洋并東洋回書、又總理衙門二次緻書稿底三紙。

    本館今日譯錄總理衙門初次之書;容明日再錄其餘一書也。

    為照會事。

     自與貴國尋盟以來,兩國和好備臻,禮文浃洽,深為可慶。

    去年貴國大臣瑣意西馬銜命來使,辱臨敝都,與本衙門交接商議之下,諸事亦皆屬妥協殷厚,意同心協,實永敦親睦之道也。

    于去年五月初五日,貴公使令贊相官柳原偕翻譯官名得來敝署,欲商及事務三條。

    其第三條,則台灣番人戮殺疏球島人一事;柳君稱曰:欲發使人向生番相問;于是言語繁多。

    蓋敝國欲細诘以何故有此三問也?翻譯官得謂曰:所問澳門一條,本國将與澳門通商,故欲先明問以澳門一地,系屬何國管轄?以為後日通埠計。

    高麗一端,因東洋近與該國構難,望貴國或可有惠解之道。

    至于台灣生番,祇願派使告戒而已;庶日後東民漂流于彼者,生番可加惠待雲。

    又據柳君所稱:以上三條,概無相構之意。

    證以此言,又揆之兩國敦睦和好之常,其先即有嫌疑、其後皆已平解矣。

    繼而瑣意西馬告辭之際,敝執事乃進言曰:『和約内載明兩國不可有越境之行,吾願兩國其共遵此約也』!瑣意西馬以四字對曰:『其如是也』。

    本執事又追憶瑣意西馬駐留敝國日久,會晤燕談非止一次,而伊從未親言及三事。

    除和約内所載各條外,則敝國總未與貴國結有他約也;除和約各條之外,則并未與貴使臣商及他事也。

    雖然,近來駐劄北京欽差皆危辭來告曰:東洋将出師征台灣番人矣。

    閱各處新報并沿海各員來報,則與各欽使言又相符矣。

    據該員所禀:本年二月内,廈門駛到東洋兵船一艘,船官請地登岸,以為操演計。

    又據該船官所言,則該船由台灣所屬之澎湖島而取道駛進者也。

    查海内彈丸黑子之台灣島,其内有番人系衆人之所□。

    「禮記」有曰:「禮從宜、使從俗」。

    其食息生聚于此,亦自成為民俗,不可撓改矣。

    是以中國未嘗加以刑政,使其歸屬中例轄下;以故番人皆渾渾噩噩,自安其常。

    然其地,則仍在中國屬下。

    如中國直省疆域之邊隅,亦有番人等類,亦一例使之從俗,而不加擾害钤束焉。

    今遽聞貴國加兵台灣番人之耗,本國實難于取信。

    然設貴國誠有此謀,敢問何不先與敝署從長商議乎?又敢問該灣泊廈門之兵船,究為何意乎?照會到日,望即查明情節,述悉覆聞,以釋衆人之疑、以堅兩國之好,不勝幸甚(恭親王及總理衙門各大臣佥名)! 鐵甲船商尚待華官駕回 頃聞中國于丹國購辦之鐵甲船,已有所棘手。

    蓋船值雖已清給,而未命委員以納船也。

    誠以鐵甲船非如他物可比,恐或偶入不肖之手,則于所售之國容有窒礙。

    且中國豈必于東洋構難,或後有事于該國,故難于送至也。

     甯郡調兵赴防金雞山 甯友來函雲:前次調到湘勇,曾經分劄各寺觀中。

    現聞有二十六日調赴金雞山之說;軍裝、火器儲備精良,軍容頗有如火、如荼之盛。

    海疆要隘,捍衛攸資;可為浙東生民慶矣。

    又聞于金雞、舟山各處添築炮台,防堵謹嚴;尤足見運籌之周密,幾有「疊鎖重關」之可恃雲。

     選錄多聞子寄華字□報館書 近得台灣消息,有日本人四名赴其地東邊後山歧萊港地方,欲于來歲之春築創埠頭,招徕貿易;首雇墨西哥國人卑魯剝船前往。

    其欲以蠶食我國疆土之實迹,昭然足據。

    尚幸天心厭亂,其船甫至歧萊,竟為礁石觸沈;幸人皆無恙,日人因另雇小船回來。

    台灣道夏公知其耗,慮生别釁,當邀滬上海關稅務司好公同赴歧萊,将破船一案查辦清楚。

    聞現将後山路徑開辟,生番情願薙發歸化;從此榛莽悉變坦途,蠻荒鹹沐王化。

    此一役也,中國可謂思患預防者矣。

    然歧萊地雖膏腴,久在荒徼;現議開禁,番民得見天日,謂非運會使然,彼蒼者天固有以啟之哉! 八月初一日(公曆九月十一日——即禮拜五) 東洋外務大臣得拉西馬于英五月□□日照複中國總理衙門 為照覆事。

     接得貴衙門英五月十一日來文,内稱貴國既風聞本國将加兵台灣番人,心實懷疑,不解其意;且辱命敝臣以細情照覆等因。

    茲特胪述書内,望貴衙門詳察焉。

    案緣本國公使瑣意西馬去年在北京時,特使其介以要事三條向貴衙門诘問,其言誠與所述者相符。

    據其請問時,則有毛尚書昶熙及董尚書恂兩大臣在座,共見共聞。

    至于命将出師,往征台灣,亦實為不得已之舉也;況已延緩至今。

    其事仍與去年面商之詞,不相背謬。

    蓋本國立意,固與彼時所陳同一未改焉。

    且于來書未到之先,業已派遣使臣柳原徑赴貴部,莅事達情。

    今想該使臣定已抵京,必将其中情節備細奉聞矣。

    故本衙門可無庸縷縷雲。

     此複。

     總理衙門于英六月初二日再複照會東洋外務大臣 為照會事。

     本大臣于英五月十一日經奉書一通,内陳本國海疆官吏及駐劄敝京各欽使皆緻辭謂曰:東洋将用兵台灣情事可疑等語。

    又将去歲面诘各情,詳列奉聞;兼請貴國查照覆書雲雲。

    諒此書已登記室,不日當可拜誦回書矣。

    茲本朝于英五月二十九日奉聖谕,以台灣遼遠及其所屬各地均為海疆要隘,特命沈大臣葆桢馳赴台灣辦理通商各事;欽此。

    查台灣交涉之事,因浙閩總督駐節省城,相距較遐,商辦未便;今所簡用之沈大臣葆桢,熟悉通商情形,内外各務了如指掌,故所有各事皆可斟酌辦理,以臻妥協。

    且派使與和約相符,想從此中外和好,自當益加敦睦矣。

     合應布告,待此照會。

     招募勇丁 傳得上海所募之兵随募随發,陸續而赴台灣也。

    然新募之兵究何裨于台事,此誠所不解已;豈中國别處竟無精練之兵可遣欤?又傳:複往甯波招募雲。

     丹國扣留定銀 昨日西人傳曰:中國所定買丹國之鐵甲船事,已半途而廢。

    且曰:中國所先交定銀七千磅——即二萬兩之譜,經丹國已照賣約扣罰,本國曾即緻書欲退其船。

    此傳果系正确,則中國之弛防也,不亦太驟欤! 譯勘東洋複書 今日續錄中、東之照會兩紙,其内所最要者,總理衙門初次之書也。

    計内所陳述東使瑣意西馬僅委贊相官一人與總理衙門說及台灣生番一事,贊相官當時不過說欲發使示戒而已,并無構兵之謀也。

    而東洋之覆書,已認定前議大抵如是。

    然東人既明認為如是,則尚何藉辭之有!而查東人之行事所以又大不合者,以接總理衙門英五月十一日之書既延宕時日;及至答書,又诿諸新遣之柳原公使陳說各情,而柳原複多日逗留上海,是人人所共知也。

     八月初二日(公曆九月十二日——即禮拜六) 天津來信論日本事 據天津前日郵來信雲:哦古坡欽使尚議逗遛數日于彼,是以兩國到底如何籌定,似仍須七、八日以知焉。

    據京都官場所傳,則議條經已酌定;其大概,閱東洋西東各報,而東人似亦願請和。

    揆之上海所傳,我國家曾經下檄,不可複支銀以辦買兵器,籌防各口。

    于是旁觀之人而論其事可諧者,似必矣。

    愚意,亦以為有八、九分可了局。

    然哦古坡未抵京,而此事斷斷不可視為預定矣。

    何也?概由一面而觀之,理雖有排解之法;然自一面而觀之,則又有可疑而不可解者。

    我國居心不欲戰,東人肯撤兵,其它則皆願置不問,此意人人所皆知;況東人格外設法偵探我中國各情乎?雖然,東人既達此情,乃于京都寄到事有可解之信後,何為又發兵士一千六百人至台灣乎?又何為頒檄國内加兵額至十萬之數乎?再何以近日發員分往鎮江、九江、漢口以偵探虛實乎?餘初即信有八、九分可諧之勢,然三事鹹在;和音傳聞之後,故不可視事為全妥,其大概已可知矣。

     八月初四日(公曆九月十四日——即禮拜一) 東洋事未諧和 頃承西友相告曰:京都适來一書,謂中國與東洋議事不諧,未能宴然罷兵;恐将來必至于交戰矣。

    聞此信息,實令人驚異。

    然與本館前日所論者觀之,亦非意外之事也。

    俟明日備得詳細,再行錄呈。

     哦古坡欽差上京 頃得天津消息,知哦古坡欽差偕美人李珍大及東洋水師提督意多暨各随員,鹹于華七月二十六日離津如京。

    且曰:欽差未嘗與李伯相通往來之禮、申答問之情雲。

    夫李伯相為總理外務大臣,向來各國欽差入京,未有不便道詣拜,先備禮文者;而東洋欽使居然過門不入,若不知有李伯相之在津者,亦足見該欽使驕傲之一斑也。

    抑又聞之:其初,柳原公使過津人谒,則李伯相僅委微員答拜以示輕焉;今故特不詣拜乎!然此,亦柳原之以傲言自取也。

    東洋如果誠心結和,其将以哦古坡之行事為合禮否乎? 中國載兵船複往台灣 前自台灣所回中國載兵船,且複駛赴鎮江左右;經于昨(初二)日駛經吳淞口出海。

    傳者曰:複帶有兵士二千五百人雲。

     通聞館論中東兩國之今勢 近日中國經大準備兵事,除今日發往台灣二千五百兵,又據漢口頃到滬友人所傳焦山群集本地炮船多隻皆置有良械,為能得其最精者。

    鎮江之一百六十裡已廣築營壘及堡栅等事,皆峙立江邊。

    在吳淞口,又見工人鸠集頗衆,壘埂漸起焉。

    總之,揚子江及附近海濱南北皆已見其準防矣。

    然則東洋侵犯之危,亦似可有備無患矣。

    又新傳曰:中國經許東洋不願與聞台灣之事,其欲創懲生番,亦實與中國無損于和局意,反有相助鋤滅兇暴之行。

    蓋東洋既為中國出力,故中國亦可賠其兵費;是則東洋兩公使柳原及哦古坡已志得意滿,而可以不辱君命矣。

    夫兩國相示以和意,東洋将撤歸其兵,中國又具保番人無複犯事雲雲。

    以中國近頒檄不複置買兵器,則為此傳聞之實征。

    且又傳曰:法人氣克與前自福建來上海辦買兵器之官蔣太守等,于禮拜日早各搭附「海龍」火船欲回福建;而其所以回閩者,傳聞非欲準備防務,而欲遵辦中朝與東洋所議各端也。

     此通聞館于禮拜六述事如此,其内亦有令人動疑者。

    然究竟本館所得京都議事不諧、恐将決戰之消息,系在通聞館出報之後而得者也。

     八月初五日(公曆九月十五日——即禮拜二) 譯「字林」天津友人來函 東使哦古坡,于七月二十六日偕提督意多及美國人李珍大暨扈從諸員乘小船十六隻出津如京矣。

    其船上高插東洋旗幟,成列以行;臨經灣泊諸船處穿過浮橋之際,而來觀聚談各人頗衆,幾無隙地可容。

    查該欽使在津停駐計共六日,憶自于一千八百六十年間英、法兩國軍師踞留天津以來,阖省官員俱無有如此六日内之皇遽者也。

    或曾論曰:欽使曆日不動駕,必因欲與李伯相先議大局;是故人盡盼望,以冀兩邊通啟問、互來往,俾得探悉議局之大概。

    無如衆望雖殷,而竟未聞有一次之訊問;是誠非意計之所料矣。

    按此事也,為外國欽使初次經津而不與李伯相接禮者,如僅為一、二日小住,則尚不為異;乃茲閱六日之久,且與李伯相衙門相距甚近,而顧一次不往拜、一書不赍投,即于平日交接禮儀,毋乃有所大缺欤!至于欽使至京,其如何商局?或出于戰、或終于和,以此事尚秘密,無所得以預知也。

     詳述中東情勢 昨「字林報」論及中、東兩國之事曰:頃得京都消息,雲中國與東洋相議有變,其戰慮或大于前日也。

    按此聞也,與先所傳之信息不符。

    然今日傳告者,猶信而告人曰:「字林」此傳,于本報昨日所登一也。

    顧中、東如何失議,概尚未得其詳;大抵即有一時之小失,俟哦古坡至京,當可排解。

    夫東人之欲結和,觀于東洋各報則固信有其事;至我國之不願戰,亦人所共知。

    惟因東人志在奪利,且居心甚傲;彼傲而有失議緻戰者,其危即在此矣。

     中國整饬邊防 近日相傳我國家巳頒檄令:凡任海疆防守各員,不必複支巨款辦器械、興炮台諸舉雲雲。

    或有謂其太遽者,或有疑其不實者。

    然此傳聞,已有數端可證。

    蓋既議買兵器、商辦他舉,訂約幾妥;而一旦遽爾辭絕,卒不果行:亦足見所傳之非妄矣。

    然此事與近得之新聞,殊不符合。

    蓋揚子江一帶及甯波、上海各海口,皆有加意奮興整頓軍制、修饬防務之信。

    昨譯通聞館傳述漢口來友之言,知鎮江一帶至吳淞口皆行準備。

    又聞南京之東二十裡,亦經築壘置炮、屯劄營寨。

    又聞華初一、初二兩日自甯波續發兵士一千人,分防鎮海、舟山等處;且在甯波,拟定共新募兵勇五千人。

    鎮海除現在修理舊堡台,又在河口對岸新築一座,以為犄角。

    其餘乍浦以及南翔一帶,又皆有撥兵防海之信。

    觀于此,則我國并無弛防之意。

    其檄令不必複辦兵器者,抑或以已買之精械已足敷于派撥欤!抑或僅為福建總督檄令先委來滬采辦之蔣觀察芗生不必複辦乎?則皆未可知也。

    總之,和、戰未決之時,斷無自弛邊防之理也。

     湘軍續赴鎮海 舊在甯郡駐防之湘軍,已于七月三十日全隊移營,拔赴鎮海矣。

    此隊貔貅之士,夙稱精銳;旗幟、軍械,皆亦整齊。

    聞南鄉之近海■〈氵義〉各隘,亦均駐有精兵,防堵極嚴。

    當事諸憲勤政衛民,蒼生幸甚! 甯郡民情 甯波來書謂:該處民情,皆以台灣大局未定,各海口鹹調兵設防、紛紛布置,正不知将來變何局面?以緻訛言蜂起,一日數驚。

    甚有挈家口、遷辎重,避入山谷中者。

    夫市上有虎之談,曾參殺人之說,不必實有是事也。

    一人叫呼,衆人嘩噪于後,遂以為市中真有虎矣;一人首倡,衆人喧傳于外,遂以為曾參真殺人矣。

    又況鄉民不知時勢、不識兵機,凡擁資立業及奔走衣食者,但知安危之局為身家性命之所系耳,安得不視為杞憂者!半月以來,但見調兵募勇,如是其絡繹而旁午也;築炮台、運火器,又如是其周備而瑣碎也。

    耳未聞台地之消息、目未見朝中之論議,因而猜詳百出、拟度萬端,村老鄉農、婦人孺子胸無成竹者,辄複互相恐吓;鹦鹉能言,即确有見識者亦為其所搖惑矣。

    餘每谕之曰:台事有廟算主持、大憲掌握,各海口之防堵,當事之責也。

    蓋以台灣交兵,則我兵有必勝之道:特恐東人之乘間分竄各口,故不得不加意設防。

    運籌者理宜如是;君等何輕信謠傳之甚也!則人皆不顧而去。

    第思此種謠傳,必當禁止;莫妙于上憲刊發簡明告示,将何以必須設防之故,大書特書,使皆家喻戶曉,庶民情可以安堵而免驚惶矣。

    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豈不可使知者耶!顧聽其為民之訛言,而莫知為計耶! 甯波西友來書 一西友自甯波緻書于西報曰:該埠西人聽有各處風聞,則心内未免懷慮;宜西官即行派發兵船一隻,以為保護計。

    然據彼西人之信,則官憲除甯波聚集兵士不下七、八千人外,城外較遠之處又有一萬至一萬五千人分屯焉。

    又曰:舟山居民皆懼東人來擾,故定海郊外之人多移居城内雲。

     八月初六日(公曆九月十六日——即禮拜三) 東人窺探京師路程 前哦古坡欽使至津,其扈從各員頗多據述幾無館舍以居焉;旋經随從之員,已多附西船由上海而回東洋矣。

    茲有西人告曰:聞該各員自天津乘船出口時,頗留意于考究各堡台及一切形勢等事,并皆詳注、細繪于冊内。

    及至來滬後,亦曾親遇有五人在洋貨店及洋行内購買西人所著之大沽濱海處及大沽河、北塘河以凡自海口往京都各處之地圖也。

    此事既有所聞,應合即呈上鑒。

    查東欽使所帶之各從員,多于既察勘情形後,使發回東國;顧不發之于自所停泊燕台之鐵甲船,而必發之自滬回東,其事本屬可疑。

    又揆之華官近在津門、京都之間已拘到不執路照之兩東人,則更有東人偵探之疑矣。

    雖然,大沽為畿輔藩籬,殊有金湯之固,所謂天設之險也;況師武臣力上下一心,而又何慮乎! 詳究中東失議之由 本館于昨日詢究中國與東洋失議傳聞之由,據稱系天津西商與官憲有來往者所緻于通聞報館者也。

    據雲:駐京柳原公使詞多傲慢,恭親王以故與之負氣而絕議。

    且雲長崎西商與東官有來往者,亦傳寄電音曰:中、東兩國之構戰,恐難免矣。

    至于上海「正鳳日報」所雲「恭親王與東欽使哦古坡業已妥商局面」者,此事大抵由于不察,而惟得之風聞已耳。

    蓋哦古坡于前寄信時,尚未抵京;近得津、沽最新之信息,則哦古坡不過甫自津門動身,由水道抵通州以入京都也。

    則設使總理衙門與東洋籌議,猶必與柳原相商焉明矣。

    夫中國所深願者,不欲兵連禍結;而又所望者,不欲堂堂大國,一旦見欺于弱小之東洋。

    苟兩事得以兼全,始可通國之人起而交慶矣。

     調兵赴吳淞防堵 昨早九點鐘,有鳳凰山洋槍隊五百名經過滬北,惟見軍容肅穆、士氣奮興,兼之器械精良,幾有如虎如貔之概。

    其領隊官為曹君,爵秩、裡居則尚未悉聞——皆調赴吳淞一帶防堵。

    足見捍禦有資于防務,已次第而舉行矣。

     東人貧困 香港西報論及東洋曰:現在該國已土瘠民貧,窮迫之至,帑藏皆已支绌;除從前所告貸于泰西外,近又拟與乞貸以資每日之兵饷,計向麗如銀行已借用洋銀六十萬圓,故銀行現不肯複借給矣。

    東人既告貸無門,而度支又形日竭,實無以資供屯駐台灣之師;卒之向怡和洋行借用二十萬銀,而以朝廷之貢米為質也。

    顧此報所述之事,或亦不盡可憑。

    使東人果如是其窮迫也,何猶敢虛張聲勢于京都乎!夫三軍所恃,首在饷糈;此事理之必然也。

    豈東人而獨未計及欤? 八月初七日(公曆九月十七日——即禮拜四) 錄述東國近日情形 昨有華友得東洋華商來函雲:據述東國朝廷,近已分饬各官遍谕華人之客于日本者;以為中、東兩國現雖有台灣交涉事,然與商客之往來實無幹涉,各華商毋得擅自驚恐,仍宜照常居積貿易。

    是故華商聞有是谕,雖各有戒心,而懋遷有無尚如平日,不至歇手。

    又雲:東國近來時勢實外強中幹,故帑藏、饷糈時形竭蹶;惟圖專向西國告貸銀兩,以資需用。

    至于上下臣民,其心中亦非竟願與中國交戰,第欲中國賠其兵饷;所謂「惟利是視」者是也。

    華友之所述如是。

    按東國家準華商仍照常交易,是誠依萬國…… 八月初八日(公曆九月十八日——即禮拜五) 津沽消息 天津友人緻書于「字林日報」曰:今年幸無水患,夏收已稱豐足;逾十日當登,黍亦可望收成也。

    加之各處盡稱平安,甚為可幸。

    然天津諸人,仍以台灣事為論;或有目見哦古坡所帶之扈從,謂以東洋之人較之,中國則取勝何難乎!或又有指東洋鐵甲船兩隻,而因覺為棘手也。

     八月初九日(公曆九月十九日——即禮拜六) 賃船裝兵赴台 有友自閩省來,為言日人之在台灣勢雖張甚,然察其兵勇之實數,要亦不過四、五千人耳。

    且窺其意向之間,亦非必欲與中國戰者。

    惟近聞長崎等處又續增兵萬人,拟将前赴台境。

    是故蔣芗生太守與吳君少尉現已奉憲谕來滬,拟雇招商局輪船駛赴揚州裝載李軍門所帶之豫軍二千五百名前往廈門駐劄;并聞李軍門亦将同到廈門察看屯營形勢,如是處無險可守,或改駐泉州亦未可知。

    惟招商局船雖經蔣太守面與商酌,而尚未雇定雲。

     洋槍隊續赴吳淞 昨早七點鐘時,滬城西門外蔡軍門所率之洋槍隊,已拔營前赴吳淞防堵;計所抽之隊伍,約八成雲。

    其餘二成,或日後盡赴吳淞、抑仍在滬西老營駐守,則尚未定。

    憶日前從鳳凰山調去者約五百名,由南翔調去者亦有五、六百人;今複得此一隊,則吳淞防兵已有數千人矣。

    夫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而況茲所調遣者,皆我國之勁旅乎! 法兵船抵甯 昨早有法蘭西大兵船一艘駛入甯波海口,蓋為保護西商以安民心也。

    船名「禮盛而來奇」,上有大炮一尊,長約二丈餘,聞可裝藥四百餘磅——法兵士約有三百餘名;據稱将在定海等處巡防也。

    夫甯郡民心,近以台灣事,深為惶恐。

    故西人特調此兵舶前來,以衛租界;可見西官之客于中國者,固無時無刻而不以保民為念也。

    然則,我國于防務,顧轉可緩圖乎! 閩督李(鶴年)奏知府等各員暫緩引見片(七月二十三日京報) 再,福州府知府林慶贻、前同安縣知縣續升泉州府廈防同知李锺霖、前福清縣知縣續升台灣府鹿港同知石鳴韶,于同治十年分大計卓異;準吏部咨,均應引見。

    當即饬遵去後。

    茲查閩省福、廈二口防務吃緊,鹿港遠駐台北籌防,并關緊要;議員林慶贻等在任辦理裕如,一時未便更易。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福州府知府林慶贻、升任泉州府廈防同知李锺霖、台灣府鹿港同知石鳴韶暫緩北上,俾資熟手。

    據署藩司葆亨具詳前來。

    除咨部查照外,臣謹附片馳陳,伏乞聖鑒訓示。

    再,閩浙總督系臣本任,毋庸會銜;合并陳明。

    謹奏。

     奉朱批:『着照所請。

    吏部知道。

    欽此』。

     八月十一日(公曆九月二十一日——即禮拜一) 譯橫濱西報論(附識數語) 橫濱一西字新報,于華八月初一日作中、東現在局勢之論;本館姑全譯之,以資衆覽。

     其論曰:自半月前本館出報時,中、東戰和之說俱紛紛然,迄無準信。

    近來數日,始稍有憑借,以備察究焉。

    蓋自日兵抵台以後,凡以中、東兩國之益為懷者,無不以失和将戰之說,力辨其不可聽;乃現始知欲行和議,實在為難也。

    知東洋前所發之柳原公使,經與中朝商議不諧;繼又簡派哦古坡至中國,複未能細與通議。

    中國李伯相及諸大臣既以薄禮接待,而中朝廷又不引見;故日後之戰,将何以免乎!兩國現均大備戰事;以近勢揆之,似惟一道可以止戰。

    其道維何?則東人不議而撤兵是也。

    顧東人若以此法了局,則通國之内将必有怨咨而滋事者;故東朝以決戰、撤兵兩道衡之,則甯戰而不肯無故議撤也。

    愚意東洋樂戰之徒甚衆,兼國家既授以精器、教以良法,果再能廣招募、籌饷糈,則東人決戰之志究足以難中國也。

    若以人敵人,想東人亦無慮此。

    夫中人後日之長,似在不忌于取用西人;且東洋于戰後,其軍帑未免有告匮之慮也。

    至于現在之難,系由操政權大臣意瓦古拉與其同志所緻,民甚不樂其行政,故國内無一人仰望于意瓦古拉者也。

     西報之論大局如是;按其持議,則知有數端失實也。

    所謂柳原公使商事不諧者,或尚有其事;至謂哦古坡一節,皆子虛之談耳。

    蓋該新報抒論之時,哦古坡之至津抵京,皆在東洋所未聞及者;其何以預發此論乎?或曰:哦古坡早得中朝之函谕也。

    顧既得谕知不能接見與議,豈猶有入京之理乎!故曰:其持論有失實也。

     東兵議往北京 橫濱有西字日報曰:今有一确實信息,東洋近日之計議,以為若哦古坡不能議和,将即傳電報于東洋,東人并不待誓戰,便由長崎發精兵三萬,欲直抵北京也。

    東洋各官且論之曰:此計甚妙,如十年前英、法兩國之兵,可出于中國意料之外。

    勖哉夫,子其徑往京師焉無恐!觀于此刻本館前所探錄東人有意于京都,斯言亦未必盡為河漢欤!東人其且試之可也。

    迨親遇李伯相所統之精兵,則無恐之說,得毋徒成為虛語乎! 東洋募勇 現在東洋國家行令增廣兵額之說,實有确據矣。

    其增兵之法,則不以勸募,而以強招;業經頒令通國:凡各壯丁自十八歲以下至二十五歲以上,皆招令投官報充;以身長五尺左右而膂力精壯者,不拘其願與否,盡行派入水陸兩軍,令習戰事。

    各官憲奮志承令,即此一端可見。

    蓋□西商所用之出店服侍人等,亦皆照律勉招。

    或有西人駁曰:照和約,不可招去。

    西人所用東人,而西人既知為戰事緊急時,亦不願太拘約文,以礙國家之事。

    西報論之曰:西人若有戀愛之傭人,或始可進言;否則,何難于另用雲雲。

    觀于此,則我以五尺半之大漢抗禦彼五尺之東人,有此五寸餘力,而勝券不将自我操乎! 東人帑藏空乏 東洋國帑雖覺困乏,而國家猶不惜巨款以辦買兵器。

    蓋新近又向西商定買「克白兒」炮多枚,且在東洋寄居西人存留兵器亦屬不少;而中、東兩國各争先鬥異,互相采辦買焉。

    傳曰:有「阿麥士堂」炮多尊,在東洋已曆二年半,而今定欲運往中國也。

    所有洋槍,亦幾乎被兩國買盡。

    西報論東洋國帑,謂帑内所有饷銀,即屬自泰西昔日告貸之遺餘者;今日以見少甚,至現在不過存銀一百五十萬。

    因東洋若果與富足之中國構兵結釁,外強中幹,則軍中有索饷争糧之禍也,必矣。

     日本強詞 據東洋西報所傳,則東人既見踞台之師事多不便,亦深有意于旋師;已經通問中國,除賠銀四百萬元外,須具保「以後番人不複縱其慘殺」雲。

     杭城募勇 又聞浙撫楊中丞在杭城楚湘忠義祠中,樹旗立簿,招募勇丁;不拘資格,但取精壯。

    凡翹關負乘之雄、技擊拳勇之士,踴躍而前者,已有二千人;現尚須招募三千人。

    據聞此股勇丁,俟操練純熟,即當遣戍海疆,以資捍衛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