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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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涉及「劫掠」一言。
貴國所賞陳安生,即埤南社生番頭目也;所賞之人即所誅之人,貴國未必有此政體!或謂貴國方耀武功,天理不足畏、人言不足恤。
然以積年訓練之良将勁兵,逞志于蠢蠢無知之生番,似亦未足以示武。
即操全勝之勢,亦必互有殺傷;生番即不見憐,貴國之民人亦不足惜耶!或謂貴國既波及無辜各社,可知意不在複仇。
無論中國版圖,尺寸不敢妄以與人;即通商諸邦,豈甘心貴國獨享其利! 日來南風司令,琅■〈王喬〉口岸,資糧轉運益難。
中國與貴國和誼,載在盟府,永矢弗谖。
本大臣心有可危,何敢不開誠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
惟高明裁察見覆,幸甚! 此稿系本館駐台友人日前寄來,理直氣壯,言言中肯;本欲即行刊印。
因未見日本覆文,恐為局外拟作,緻蹈誣罔之咎。
現有友人赴甯,托其代向官場探實;茲據回信,言實有其事。
然則日本之不覆,想亦難于作覆也。
今刊印之,以供衆玩;中國之直、日本之曲,一覽而愈昭然矣。
此作與李制軍兩次照覆數說日本之謬,令人娓娓可聽。
于此,見武事之尤賴文各也。
然非公忠體國之人,不能言之;亦非有心世道之人,不能錄傳至滬,令本館代印也。
本館附識。
六月二十九日(公曆八月十一日——即禮拜二) 西報論台灣事 西報于台灣事,或有謂之曰:東人既聞中國已大備戰事、調遣多兵至台,顧皆漠然如未之知者,蓋其意或以為添募兵勇前赴台灣,不如收拾本國師徒,俟中國各處精兵及兵艦盡遣台灣,然後乘間抵隙,掩襲中國别埠之為得也。
此雖不過揣測之說,然中國之操政柄者,亦不可不慮及而預為防也。
試觀東洋于近來不複增兵于台郡,且另辦買西國火船;以此二端,則更不可不在念矣。
今中國官憲方議整頓鎮海及虎門各炮台者,或亦知其已謀及是事欤?要在多備火船,捷于行駛;庶使一遇有事,藉以郵遞文書、轉運士卒耳。
念及此事,又見國内各處設立電線之為美矣。
顧吾竊有所陳者,現宜使明敏之人在東洋詳為偵探,此實第一要着也。
即今日而論,凡東洋所準備各情,既不見于西報内,無從知悉。
夫能明敵之行為舉動,于戰事已思過半矣。
東人抗拒西人,不喜其入内地。
觀于此事,豈非恐與軍務相系乎?蓋近日西報少有說及東洋内事也。
醫士充任東職 東洋曾有日耳曼醫士為東人授職,延請從軍于台灣。
日可曼欽使聞之,不許;而日耳曼諸人紛紛聚論曰:『欽使于此事,未免有越俎之行。
日耳曼朝廷聞之,必将加責焉』。
據日耳曼人所說,以為東人尚未與中國構戰,何先勒住其人不使膺任于東營耶!如法當如是,則西人從事于中國水師者,亦不宜矣。
夫日耳曼人于此論,特未斟酌其實勢耳。
蓋即不接戰,然既領兵越界,此與示戰于一國無異。
彼國示戰于我,而我國顧未應戰者;此則又有區别也。
彼欽使已洞知其實勢,故美國亦已遵照而行。
至于英、法等國雖尚未聞出示禁止屬人供役于東洋,然亦當共喻也。
按萬國公法不許局外國民與于他國之戰事,于中國實大有關系。
蓋相報請西人不少;且今日定購鐵甲戰船,猶不可不用西人指教。
查本館前報曰:夫助戰于旁國,即在例禁,亦不過有罪之名而已矣;此誠言之不悉。
蓋自英民幹犯局外不偏袒之例,緻有亞拉巴馬之賠項。
由是,西國更加嚴查:若有民人犯此例,從至重以辦——有至拘七年囹圄也。
然此事亦難驟禁。
該民在彼軍内之何處,亦難得破據;即知之,又難以索還。
至兵息事寝,則國家或又不留心以查辦。
以故某國欲請異國來助而未有不應招者也。
日人聘請西士 駐劄香港之日本領事,特出重聘延西士八人前赴台灣,誠未知與商何事也?大抵日本之軍器近雖仿效泰西,而士卒于營中往往跳蕩拍張,漫無紀律;故将請西人以訓習之耳。
然日本于托辭伐生番而竟擾及我台疆,久居不去;此先違萬國公法,久為歐洲各國所訾議。
今若請西人士為之訓練,吾知西官聞之必不惬于心也。
觀乎李珍大為日本主謀,美國朝廷屢次促其返旆,徒以貪戀日本之厚祿,上梗朝命;今已為美官所捦,納之請室。
可知泰西各國君臣能恪守兩不偏助之義,而斷不肯任其為羽翼也。
且行師之道,惟以曲直為先。
今日本無故興戎,其理已曲、其氣已盈;一旦從事疆場,小有挫衄,其即各鳥獸散,紛紛解體焉必矣。
雖有西士八人,其亦奈之何哉!又聞粵省大憲近已接奉廷寄,饬令峙糗糧、備船艦,鉛丸藥彈罔有不齊,以俟朝命而即行調遣。
其一船,計裝煤炭已滿;拟将駛赴台灣,專供軍中所用。
虎門炮台亦将修築,以固粵垣之藩籬。
由此觀之。
日人苟不撤兵,恐日後必出于戰矣。
此皆得之香港日報,想當真确。
第佳兵不祥,好戰必蹶;自古已然。
彼日本君臣,果操何勝算而甘棄國中數千生靈以作孤注一擲耶?噫!異已。
「依敦」船備載士兵 招商輪船局現将「依敦」輪船整頓鋪置,以備供給運載兵士及各軍械。
然則中國與東人交戰雖系後事,而不已略見一斑乎? 辨東國撤兵之訛 本館細查得東洋發來之星使徑詣駐劄北京欽差轉請于我朝欲撤兵一事,則西報所傳,系屬謬說;東人并無此請也。
又探得幾可為實據者,以中國實經示東洋可稍賠補出師之項,但所肯賠償之銀又屬有限;故東人不納,乃出于戰也。
而揆其實勢,則東人已辭不肯收矣。
協助軍饷 中國之告貸泰西,蓋閩浙總督需銀而告于福州之西商也;與彙豐銀行議借二百萬、于瓊記洋行議借二百萬,先由朝廷批準、繼由海關具保,然後交銀。
又傳,複借四百萬于他行。
然此不過風聞,毫無确據。
按告貸一舉,或有以為非者;而吾意則殊不然。
蓋現在用兵,殊不類昔日矣;欲克當厥敵,則惟有以精器一法而已;乃精器值銀浩大,若不告貸,則惟有一時括取于民,民何能受此困乎! 鎮江泊有師船 福建所來兵船二隻,今知皆在鎮江停泊。
一俟雄師南下,便即載運出海赴台雲。
津兵赴台及各海口興築炮台消息 日前傳聞福建船政局及上海制造局與招商局之輪船數艘同赴鎮江,聽候兩江督憲調用載兵,駛往台灣。
今傳尚非載兩江之兵,且備兼載津門之兵也。
蓋津門之勁旅,向系谙練西法、習用西器,均經百戰之後,挑選留營者也。
茲已奉旨調赴台灣,歸沈欽使節制調遣;聞亦僅調三分之一,尚留二分駐防津門。
現前隊萬餘已由陸路均至袁浦,俟輪船調齊,即至鎮江同上輪船,前往台灣。
但總統及各營官姓名,尚未探明耳。
前聞江南以及閩、浙、粵東各處海口,均有興築炮台之舉;現已派員踏勘形勢,想不日即行興工矣。
此二事,均屬中國目下之急務也。
俟探實總統及各營官姓名并興築炮台之地,再行詳。
台灣番社考(第十四) 彰化境中,其處于西偏者,有九社:一曰大肚社、二曰感恩社(舊名牛罵)、三曰遷善社(舊名沙辘)、四曰貓束社、五曰岸裡社、六曰阿史社、七曰樸仔籬社、八曰掃束社、九曰烏牛欄社。
自過沙辘至牛罵社,屋宇隘甚。
番室于牖外設榻,緣梯而登;雖無門闌,尚為高潔。
屋前即山,而密樹陰濃,都不得見。
惟有野猿跳踯上下,向人作聲,若老人咳;又有老猿如五尺童子,箕踞怒視。
風度林杪作簌簌聲,肌骨欲寒。
瀑流潺潺,聲韻悅耳;或時修蛇出于踝下。
大雨之時,岚氣甚盛,衣潤如洗。
山上時有番婦出沒,墳首瘠體,貌不類人;而有術,善祟人。
阿史諸社,磴道峻拆,溪澗深阻。
番人皆矬健嗜殺,雖經内附,罕與諸番接;種山射生以食。
縫韋作帻,鹿皮作衣;臍下結以方布,聊蔽前體,露臂跣足。
茹毛,飲血。
登山如飛,深林邃谷能蛇鑽以入。
舉物,皆以首負載。
居家則以裸,惟不去方布。
周身頑癬斑駁,腥臊特甚。
番女亦自白哲;繞唇吻皆刺細點而敷以黛,若塑羅漢髭須,共相稱美。
樸仔籬、烏牛欄等社,有異種狗,狀類西洋;不大而色白,毛細軟如綿,長二、三寸。
番披其毛,染以茜草,合而成線;雜織領袖、衣帶,相間成文,朱殷奪目。
數社之犬,惟存其鞹。
由諸羅山至後壟,番女多白晢;牛罵、沙辘、水裡為最。
惟裝束各異,發皆散盤。
岸裡等五社,不出外山;惟向附近番社交易。
而逼近内山,生番時出殺人。
大肚諸社,屋以木為梁,編竹為牆,狀如覆舟;體制與各社相似。
貓霧束諸社,鑿山為壁,壁前用土為屏,覆以茅草。
零星錯落,高不盈丈;門戶出入,俯首而行。
屋式迥不同外社。
酒、飯各二種:飯不拘粳、糯,炊而食之;或将糯米蒸熟,舂為餅餌,名「都都」。
酒用黍米浸水,越宿舂碎,和以草曲;三、五日發氣,水浸飲之。
一将糯米炊熟,拌置桶中,逾三日,澄汁蒸酒;番極珍之。
魚、蝦、麞、鹿,與南、北投等社無異;惟沙辘、牛罵不食牛,牛死委于道旁。
男婦頭貫骨簪,項懸瑪瑙珠、螺牌。
衣服(不論)皁白,俱短至臍。
嫁、娶,俱着紅衣。
貓霧束以下諸社,俱衣鹿皮;并以皮冒其頭面,止露兩目,睒睒向人,殊可布畏。
收貯禾黍,編竹為筐,大小不一式;出作,則置飯于中。
無升鬥,以篾籃較準,與漢人交易。
近亦置床榻、鼎檔、碗箸,以為雅觀。
婚姻,先由男女私通投契,然後結缡成夫婦。
男以銀、錫約指贈女為定,女倩煤告之父母,因為主配,或娶、或贅。
屆期,會衆設牲醪相慶。
不諧,即爾離棄;婦不俟夫再娶而先嫁,罰酒一甕。
私通彼獲,鳴通事、土官,罰牛一;未嫁娶者,勿論。
岸裡各社,完婚三、五日,男往女家、女往男家,各以酒物相饋,不絕往來。
番死,喪葬及浴身入室,與南、北投等社同。
守服十二日,不出戶;親戚送飯。
十二日後,請番神姐祈禳除服。
婦服滿,任自擇配,父母、兄弟不過問焉(選錄香港六月初七日「循環日報」)。
七月初一日(公曆八月十二日——即禮拜三) 精練水師 傳聞中國已在英國購買現成鐵甲船一艘,價銀在九十萬兩之譜;顧亦非确信也。
按此船即不如歐洲之最美者,亦可為雄船也。
若與東人各船比較,則克以一交接而撞沈其水師内之戰艦也。
大抵再逾二月,便可前來中國。
雖然,今既有此器,尤貴有用器之人;此誠為中國之難耳。
按天下各國,其以水師稱雄者,莫英國若也;駛行之精、放炮之準、号令之嚴肅,皆為别國所不及。
以故歐洲各國,每派其人暫隸于英國水師之内,以冀得其精法;而英國亦大度為公,無不之許。
查英國今年水師之憲冊則内多見有俄、普、奧各國之人。
即東洋之隸于此事者,亦頗不少;惟是否學有成就而歸己國者,則所未悉也。
然則觀于此,而我國可不效法他國乎?今福州曾設有訓練水師之舉,此固第一良法;然此法之外,尚宜就學于西船之上。
查現今各兵船所藉司駕者,不過外國各貨船上之人及曾用引水等之華人水手耳。
即能遵循海濱以駛海,鮮有可以測日躔、知星度而詳悉行船之法者。
故欲其出大洋焉,難矣。
且僅習于貨船之規,豈能明戰艦之制乎!夫西式水師船系屬新創之舉,華人未曾習熟者。
但願在上者洞明其事,既以遣習泰西為後日計,又當多藉手于谙練之西人,為勢急時之計也;萬不可以大局承平,水師各員弁尚克沿海濱供給載官裝貨,遂自以為可收效于戰争也。
夫東人之學習者,大抵亦未能稱為精熟;然在中國,固當思出其上也。
節錄寓台友人家函 欽憲到台後,三見東将,辭甚輯怿;惟稱「奉命而來,須得奉命而去」。
東兵外似整饬,實如鹹豐初江、浙練勇耳。
曾于琅■〈王喬〉營内請欽憲視師,東兵約僅七百餘人,刀劍各技頗見靈妙,運用火器殊非熟手。
欽憲護勇四十餘名亦在東營試演洋槍,東兵氣奪。
閱三日,欽憲赴内地各社,察看情形;生番環叩歡呼,命稱東人淩虐,顧備前驅。
詢以中山國難夷情形,聲稱并無殺害;因該難夷等情願傭役,故未與備中州人一同解送。
欽憲谕令交出,并宣揚聖德,命将前來妥為保護。
生番皆痛哭流涕,如少子依戀慈父母然;欽憲慰谕有加,并遍犒紅綢等物。
回轅後,各社紛紛投禀,情願改土歸流、設官納課者,約二百五十餘社;呈出戶籍,民計一百四十餘萬。
内有數十社叩求賜姓,并求設立營制、給發軍火,請官統率,與東人死鬥者。
欽憲谕以先作整備,靜候調遣。
各社長無不跳歌歡躍,甚謂不圖今日複睹大憲威儀,更為聖朝效用者。
嗣将中山國難夷陸續解出二十餘人;現各妥為留養,以作證人。
後欽憲複至東營,聞東将雲:償還饷需,即當還師。
理論竟日,東将辭屈;聲稱『貴國商人至我境内,我商人尚盡地主之誼,款宴盡歡;今兵士遠來,人數衆多,貴國既系地主,折償宴筵,亦須多金。
況我等使臣,宜從豐腆;須得各将領款宴銀一百六十萬、各兵士四十萬』等語。
欽憲大笑不止。
東将複問作何計議?欽憲雲:『何以去須奉命者得銀一百六十萬,即可抽身回國耶』?答稱:『既蒙筵宴,便有情分,總可代為效力。
且貴國曠日持久,毫無定局,勢必交戰;戰亦耗饷,不如以此易彼,反留情面』!欽憲雲:『倘有宴銀,亦須交付駐京使臣轉交,免緻貴将分撥不勻,同室操戈』。
明日,适有公文至滬,東将誤為此事,飛饬屬将乘輪追蹤前往面見在滬之柳原公使;候至三日,影響生無,始仍回台。
現聞欽憲之意,不欲急令還師;或别有他意存焉。
台地士兵各處散駐,計及二萬,盡足相敵。
惟現尚文書絡繹,征調各處水師已及六萬之多,并不令其至台,不知何意!再可笑者,東兵初次進山,遇一五旬外之生番婦人,麾軍二百餘名四面兜拿,仍未追獲。
歸途,遇一熟番病女年僅十一、二歲,遂即凱歌獻俘,大開筵宴;反稱「生番有術,變化無端」。
聞之,殊堪噴飯。
七月初二日(公曆八月十三日——即禮拜四) 論日本近事 孟子有雲:「天時不如地利」;是國家有戰守之事,而地利最為要圖。
古人有言:「用兵先貴偵探」;是國家軍旅之事,而偵探尤關急務。
前數年,普、法戰争之役,普軍師毛奇既細畫己國各處之形勢;又于事先遍曆法地,以詳探圖寫法國之情形;刊印數十萬紙,分給從軍在營之人,以便随時察覽。
至法人,惟備得普疆與己國交界左右各圖,反忘圖己國要隘各地之詳。
而且普人所至之處,皆設電線以通軍情;法人向有以及新設之電線,盡為普人所斷。
是以交戰之時,普人舉動,全出于法國之叵測;普兵在法界内所遍至各地,又皆了如指掌。
故說者謂:于此知普人之早已畫策定計也。
今觀日本近所偶露兩端,頗似欲循蹈普人之近轍,以為日後之谲計也。
追憶月餘之前,有日本兩人往遊鎮江之說,鎮江之人多以為疑,旋有西人傳為笑柄。
今細思此事,日本商人少有遊玩異地為行樂計者;彼時兩人想當系日本員弁,恐亦欲學普國毛奇故事,而往偵探金陵、揚州各處之虛實也。
茲日本又向上海諸洋行及各貨店覓買揚子江及長江并中國各沿海濱譜圖,則向之所疑,今已有數分之可信也。
夫日本果戰與否,實無确耗;迩來日本亦更陰秘,至令西報無從實探,而亦有浮言曰:中國遍處惟聞饬令擐甲厲兵之言而已。
現香港傳聞:日本乃有延倩西人之音,又有向外國覓買鐵甲戰船之耗,在上海又知增買輪船之事。
揆事度情,知日後必将有大舉動也。
今台灣華兵二萬、日兵五千,已有衆寡之分;并不聞日本增調兵勇,反聞召回将士多員。
以各事征之,則先疑更有數分可信也。
本館昨述:中國曾許日本可稍賠其動兵之費;此事雖無文牍可憑,亦有大半實據。
蓋緣皇帝體恤日王被下臣愚弄慫恿所緻,故大度包容,欲給一撤兵費以了此事;不至使彼國為旁人所笑,亦不至使衆民罹于兵燹之災也。
若以日本言之,中國許費雖小,亦可以借口退兵;而尚不聽者,知其别有志向也。
蓋悖義逞強,必欲一戰以稱雄也。
吾所慮者,日本在揚子江一帶偵探虛實,則虛事屬多、實防常少。
查揚子江為中國腹内之要路,未聞設一防禦炮台,日人早已知之;故本館亦不妨直言焉。
聞揚子江最為險要之險隘,莫如鎮江相近之金山;中國向欲築設炮台,因西人與議未行——此昔日之情形也。
現有外警,西人亦難再言。
若于此處布置「伯革兒」大炮數尊,日船亦易于拒禦也。
現聞中國各憲已由金陵行至江陰一帶,拟于各處修築炮台;想不日即可興工。
然最要者,吳淞一口,更宜屯集精兵萬餘,并宜留泊戰船數艘,庶可應警轉輸調遣也。
且上海為電線輪船彙集之區、音報輻辏之地,又宜轉托西人在東洋藉電線以傳報機務;倘上海與長崎相通之電線被日本過意截斷,尚可轉繞倫敦以傳遞消息;一日之内,亦猶可至矣:此皆近日之先務也。
乃日本購買中國各圖,而中國竟無一人留意。
本館不忍緘默,代為宣揚,欲中國知而備之也。
至于電線,日前謠傳已有日本欲斷電線之說;其确否,尚無實據也。
總之,日本事事詭谲,中國事事闊達;彼此相處,闊達者終為詭谲者所欺罔也。
台灣信息節略 香港「德臣」西字報館,近特派西友赴台報事;其友于六月十九日至廈門,緻書于新報曰:相傳非中國賠償東洋出師各費,則東人決不肯撤兵回國。
而華官惟一笑置之;且示以自英七月為始,限百日内當即撤兵。
如不從,則有戰而已矣。
然東兵仍無去意,已自琅■〈王喬〉開辟一路徑達東濱;此路之北及在島之西濱,悉為盤踞。
故兩國之交戰,實難免也。
而中國亦大為準備,華兵皆輻聚于台灣,拟在各城之内屯劄重兵。
現在台灣府一處,計所駐兵士已有萬人;又自天津将調去七、八千,自廣東調去六千,自漳州府亦調去五、六千。
其漳州之兵,不數日将搭船前去。
又買大炮無數,将堅整廈門各炮台并置精炮也。
又雲:今有東洋兵船在廈門停泊修理。
又傳稱:東洋兵船在台灣測度東濱,失水被害;然未聞是否全壞也。
此友人述畢,并附識曰:東人恃強越界如是,則其将自蹶焉宜矣。
此本館亦所甚望也。
東人欲戰之由 有西人告曰:東人何為尋戰哉?蓋軍内各将士職,本期于數月将滿;明知國内升平,不堪供此,大軍被撤者必半。
故将士皆串通逼君興師,不肯議和;國君懼逼,遂不得不從。
且曰:東人今有以西法熟練後開之槍,其于施放時亦皆能測準如西兵也。
建省議設電線 相傳閩浙總督已拟在台灣、廈門兩處之間設立電線,議定付銀八十萬圓。
又拟自廈門至福州亦懸一電線,以便速遞軍音也。
又傳:東人更買一火船名「九休」雲。
火船裝兵赴台 昨晚「正鳳新報」傳雲:「永清」輪船于前日載兵離鎮江赴台;又有「依敦」及福建兵舶三艘,将相繼以開。
所載之兵,計共一萬六千名,每船可載兵七百名。
又「利運」火船訂于今日自上海開赴鎮江,亦以供載兵勇也。
然則中國之準備戰焉,可知已。
杭省雜聞(一則) 台郡之事,聞浙省調兵二千——或雲四千;杭州城内,調去楚勇八百名。
七月初四日(公曆八月十五日——即禮拜六) 東人笑談 台灣近傳一事,頗足令人一噱。
蓋東人之往台灣,原思所以教化土人也。
乃所竊據之琅■〈王喬〉,為華人與熟番雜居之地,今俱暫在東人之轄下;東人既出己境,豈能一旦易俗,故各武士在琅■〈王喬〉于無事時每裸身而行,徘徊于廛市之間。
華人及熟番以有婦女鹹在,殊不雅觀,故甚疾之。
于是遍處居民,遂聯名具禀于中将,懇即饬知兵士毋得赤身遊行;即生番中人,聞亦有所礙目。
而中将如何辦理,則尚未悉也。
若果從所請,則東人誠先為台番所化欤!可為一笑。
夫東人既欲率師出境,僅往台灣番地,是亦宜先行改此積習也。
如必欲納涼飙、安舊俗,則不若載戢幹戈,靜居己國;而何必去父母之邦,徒為上國所竊笑哉!追憶昔日偶赴「萬昌」火船,見舟内預有告示,請諸貴客務須穿衣雲。
餘方竊訝之;尋思火船上之客,其衣将何在乎?旋悉東人之俗,而始恍然悟矣。
東營鞏固 傳稱東兵之在台灣扼要據險,于營外築壘掘塹,以百方自固。
西人論之曰:東人即不增兵,華人若要攻陷,即極速,亦要三數月也。
鎮江來信 初一日,西友自鎮江緻書于通聞館曰:現在京口共有中國火船五隻,而北兵則仍無影響。
傳說彭玉麟奉命将兵而前,有載兵船出口之信息;究何故欤?頃又譯通聞館報,知鎮江來書所報中國火船又到兩艘,現均停泊京口;計前共有七艘矣。
惟津、沽所調之兵,仍無信息雲。
譯通聞館報 頃譯得東洋今日來之萬昌火舶名「可司大裡加」者傳到信息雲:東洋已經定買輪舶,一名「牛約」、一名「五幹大」、一名「求休」,共三隻;系确實有據之事也。
搭乘該船,有東洋内閣大臣俄古坡及系阿戲兩員其扈從人員,由橫濱而至長崎;聞将自長崎乘鐵甲船駛赴北京,與中朝商議大局雲。
但此鐵甲船是否取道上海,抑或經赴津關?尚未可知也。
傳聞扈從各員,在該船上聚談大局,将必有決戰之勢。
蓋必須中朝自認理曲,并出賠兵費之事;以是,知其勢難和解也。
通聞館報所述如此。
據此,則東人必欲加上賠項矣。
姑記之,以觀其後。
調兵信息 武林來報雲:杭城所有楚軍一千名,奉調往台。
又調洋槍隊五百名,以前任台州府升用道劉公璈管帶,擇于七月初二日動身。
譯東洋本地報語 東洋本地新報名「尼審」載有台灣之事,系東員某于五月初八日回國者所報。
雲中國欽使見東洋中将曰:『生番已服其罪矣,其後事請委之中國;而貴國之勝兵,可即撤歸也』。
中将對曰:『奉寡君之命,懲辦生番已有奏效;且俟奉撤兵之命,然後可行』雲。
既而因本國軍師迄本月初旬尚逗留不去,于是中國欽使許我以五十萬兩以賠出師之費,仍請撤兵。
惟中将以所許之項不敷所費,且未得君命,故辭不敢擅自從請。
自此以後,兩邊雖有商議,而皆未見有成說也。
故日後或戰與否,皆未可知;須俟本國使臣既至北京與總理衙門商酌,然後可決也。
查今之勢,則台灣已屯有華兵六萬,皆輕視東兵之寡而欲決一戰;而我兵亦磨砺以須,共圖一決勝負。
大尼瑣司已回台灣,帶有東朝之示:若中國不行成而遽行交戰,則惟有以無數精兵以制服之。
然本朝軍務仍然機密,故戰與和究尚無定見也。
此東洋本地報所雲如是;故譯之,以見其詐。
七月初六日(公曆八月十七日——即禮拜一) 書「日本紳民公禀」後 兵法有雲:「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誠哉,是言也。
夫未能知人我之曲直、明人我之強弱,而遽欲輕于一擲,果能保其百戰百勝否乎?如近時日本之侵犯台灣是也。
日本之侵犯台灣也,以理論之,果誰曲而誰直乎?以勢論之,果誰強而誰弱乎?此不待智者而始辨矣。
乃日人猶複鰓鰓議論,欲以聳動局外之聽聞也。
能乎,不能?本館今特譯日本之西字新報所載其國紳民因台灣之事具禀于上之言。
其中之悖謬,多可令人噴飯者;故節錄而為之論。
其所禀有曰:請複派前使瑣意西馬再往中國京師,質對先議之台灣事雲雲。
然察其實,其居心于縱欲逞武,語語如見肺肝。
意此禀必在上者之挑唆掩飾,已有兩端可見矣:一、宣言中國将發兵以伐日本;蓋欲以動民間之武勇忠義也。
一、日兵甫欲自台灣東回,而中國不與議明,遂集兵以圖逐之;蓋欲以激其民之憤怒也。
夫既言甫拟撤兵,何為而出此語陳說宣布?豈以為日本轄下之地乎!何為又言:欲撤兵,須先賠兵費乎?中國業經百端理喻,請其撤兵,并出之以溫和之言;此固人人所共知者也。
茲該禀所謂「中國先以和睦相迎」,此内已有其征。
迄知日本欲索賠項,然後可以退兵;中國始準備集兵以戰也。
至于「來征服中國阖境」之大言,其詞之驕矜,頗似有易于反掌之事;真所謂勇而無謀,言之不怍耶!若所謂「來殺戮中國無辜」,不知此事不與此事之人民,兼欲寝食中國人君之皮肉,始可以快心而遂意。
日本自誇為文雅之邦,其言之狂悖謬戾猶如此;若當其陋俗未化之先,其行為不更甚于生番萬倍乎!噫!日本可謂「但知有己」者也。
己之兵将無端犯中國,無故而屠華民;而中國尚不忍殺戮無知之日民、寝食有罪之日君,其教化之振興,在日本視之,尚以為不己若。
然中國之大度寬容,中國并不自誇;而局外觀之,蓋未有不是中國而非日本者,可見公道自在人心也。
至傳聞近時之事,日本已告各欽使,以情願撤兵、不索賠項;又另行簡派大臣數員,爵位較崇于現駐華京之東使者來華。
其意何居?亦殊難以揣測。
然征之其新另派大員來華,殆必議欲中國大賠兵費兼其國新支巨項,且增買輪船四隻。
果爾,則其言願撤兵,仍然不足為信也。
籲!日本一國,豈全無一人乎!前歲法國之亡,尚有爹亞一人诤谏;而日本并爹亞而無之。
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其日本之謂乎!推源其故,蓋上下之驕矜如出一轍、君臣之貪戾亦有同心;故至于世所共悉之「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一語,亦昧焉而罔覺也。
豈不深可歎哉! 東人雜聞四則 東人近在浦東購買一碼頭——向取名「林色」碼頭者,給銀一萬兩。
蓋拟欲用為水師廠局,一如英、法兩國之廠是也。
又傳東人複買一火船名「南浸」者,蓋仍以供給裝載軍士之用也。
按前日所報商買火船名「牛約」者,已給價銀計二十四萬元雲。
上海傳曰:東人在此埠向西人議,欲告貸。
然此尚無确聞。
又傳:東洋水師之提督現在上海;不知其為何事也。
天津調兵信息 「字林」鎮江來信,報曰:前傳直督李爵相屬兵調遣一萬,茲聞将調者共二萬矣;傳系奏調彭宮保玉麟,以為統帥。
然又聞彭公甫往北京。
未知其信确否也。
譯錄東民上廷臣禀 昨接東洋橫濱來西字報,内載有東洋紳民具禀廷臣一則。
言語繁多,不及全錄;祗譯其大略曰: 『不才無知識,于揣度政事,實不過如井下田雞之度天而已。
然近日之大事,實不敢緘默也。
『竊聞因我國懲辦台灣生番,中國已在廈門聚集戰船數十隻,皆置以軍械最精者;意欲将我孤軍驅逐。
按此役未興以前,經京内及各村落皆紛紛議論,或有是之者、或有非之者,大半無不懷慮而心不安。
卒之,國家拟定必征,而出師之令遂下;兵船軍士皆于長崎會集,船纜甫解,兵勇踴躍前進。
乃朝廷忽改前意,而止兵之令旋下矣。
于是國人與國家大相駁論,勢如鼎沸。
因是廷議複改,又拟發師焉;逐浪争濤,不數日而兵士皆沖屯于台灣。
捷音屢奏,賊窩剿淨;難民之怨已報,國家護恤遠民之意亦赫然炳着于天下。
竊思政事,宜有恒心遠慮;若朝令夕改,則下民何以敬服!興師出洋,事關重大;宜再四斟酌,然後有定計而不改。
不然,國家何以興旺!國内紛論懔惑,必由此而起也。
『今捷音甫聞,國民方盼勝兵回國,飲至策勳;乃又聞:中國準備将與我師請戰之音。
然則本國使臣瑣意西馬昔在中京陛見商陳一切,其究有何議乎?據稱台灣及高麗兩事,經已議及;中國則對曰:「二境之事,我不與聞,惟貴國自行裁斷」!此言究系中國臣工惟圖權變之語乎?或為瑣意西馬報命不明乎?揆之去年新報所刊之禦示及東兵初至台地、中兵雅意來迎兩端,愚意則以台灣番地及高麗兩境,固未嘗在中國轄下也。
奈何我國興師之後,而中國始以台灣番地為屬下之地;以我國興師,遽為侵犯之行!且閱閩浙總督照會本國中将各文書之辭,大加欺淩。
設使本國已與中國明議及此事,且瑣意西馬自中朝歸國報命無假,則中國之欺淩我國,孰甚于此耶!念及之,則椎胸切齒,不足盡言厥恨也。
即将中國四百郡蹂踐為虀粉,盡人殺戮不留一丁,而我心猶不快矣。
苟非大洩我憤,又何以顯「精忠報國」之意乎!所敢乞懇者,複派瑣意西馬再赴中京質對前言,以明孰非孰是。
若查明瑣意西馬實經妄言報命,是中國無過;在本國當即将瑣意西馬及其各從員皆斬首不貸,以謝過于中國。
若查得咎實在中國,則我國惟有擐甲厲兵,将中國四百郡皆征服踏平之而已。
否則,國鹹無以照耀于天下也。
若不即遣派瑣意西馬,則通國懷疑之心,何以解乎!而據中國所傳,皆未見有欲查明前議之是非者;是實不問而調兵也。
其志在先逐我台灣之孤兵,然後帶兵來伐我國。
所以此非延緩之際,若不即行釋疑定議,或孤留偏師于台灣而不即行增援,是則遺笑地球,外夷必稱我聖地之雄威昔照灼于天下,今乃昧然,而境内無一丁可謂之人矣!遺笑不止。
不但外務為外夷所輕,即通國之民亦必流落于窮苦之境也。
是以今之為計,除即行派發瑣意西馬外,須添兵于台灣;俟北京回命,然後酌情,另行興師以征服中國四百郡也。
『再者,不才竊聞中國各武士每互相謂曰:近日東洋于政事多能除弊興利,必将成一富強之鄰國;東人向來有武氣,故東洋必為我中國後日之患。
不如□先事乘隙征服,以除後虞雲。
然則中國既視東洋如是,而不知東洋之視中國亦正如是焉。
故不如乘此而服之,以杜後慮。
古人有曰:有聞不可使人加入一毛。
又曰:國無外敵之虞,則國必踣矣。
蓋不有外敵,國人漸怠,由怠而衰,内亂外侵從此而至;史記有疊鑒可按也。
近來我國雖已除劣興優,風俗移易;然享升平已久,恐怠侈将繼,前盛必堕。
故今之大役,于大局究有益;國内将舍奢就儉,兆民将協力同心。
不然,将我聖地何以保、東洋何以俨立于萬國之中也! 『不才尚有一慮,今外務正危急,然将士不在任者已三分之一;此究何意乎?不才敢伸呈愚意,貴臣大人其能俯示教,此又所伏望也』! 按此禀内,尚有許多悖慢之辭;本館亦未便全錄。
茲僅就其意而姑譯其大概,以見東人之喪心病狂而已。
日本調兵信息 昨通聞館日報述曰:東人近遣一船往台灣,内載兵士千一百人;且又将陸續遣撥雲。
然揆之東洋所來西字報及别處信息,則此信息尚無憑可據。
閱長崎來報則述曰:英八月初四日——即華六月二十二日,有船名「大加沙可馬魯」者曾載兵糧赴台灣,或者其趁坐此船欤! 七月初七日(公曆八月十八日——即禮拜二) 傳電募人 有西人現在日本兵船上膺職任者,談及中華、日本兩國水師之事。
據曰:日人于此役習練頗熟,所延之西人少有與事,或偶爾一事與商而已。
而船上号令之嚴、駕駛之能,皆可謂備至,與西國水師無異焉。
按此西人承任名位既大,而猶肯自認其少有與事,惟止有名而已。
若其更有上位之人,則其言雖多出于誇張,然其實亦不可盡視為烏有也。
查中國之水師船也,實大美于日船無疑。
然除船之外,更須有精練之水師也。
願中國究心于此事,朝夕以教練、擇用為務。
吾更敢進言者,不如傳電信至泰西及美國,招延西國水手及水師數百人;不需兩月而皆可至。
既得之後,而勝券可操矣。
如上海新造戰艦二大隻,每船至少須五、六百人;而中國之内,安有此許多精練之人乎!至于陸軍,聞中國近多招西弁訓練管帶,而所出俸工銀兩似乎大昂;即如先傳:每月給俸一千二百兩。
昔日在鳳凰山之西人,現聞又給此價;與上海他西人謀,而他人非得每月一千五百兩不肯承命。
故吾言不如傳電泰西,而兩月之内可随意多得也。
夫近日之戰事,所用皆新器;惟新器已買就也,而難在得其精于用器之人,故不可不越國以求得之。
果能如是,吾則不以後事為慮矣。
封閉海口 萬國之戰例:遇有兩國交戰,此國之海口被彼國之船所據塞封閉者,則局外他國之貨船皆不準進出。
茲上海西人,或有預慮而相談及此者。
皆謂日本兵船設或能制服華船,則日人勢将泊船坐守長江口,并封閉吳淞口等處;西人貨船照例不便于往返,各貿易必為之停止也。
西商既皆無事,諸船惟坐爛而已。
然又有自慶者,則曰:雖然如是,亦有利可圖焉。
蓋現在所儲各貨,概可居奇,待得昂價也。
且早經出口諸絲茶,後既不能相繼運往,在泰西亦必有善價可賣焉。
其所不佳者,中國各路生業,必為之一挫;須于戰後更曆多時,方可複元雲。
西人于此談,未免太慮後事。
蓋封口一事,非徒泊一船而即可稱封者;總須克敵之後,多泊戰船于海口,然後他國肯任其封也。
而日人豈有如是之多而且雄之船耶!即偶有日船出于料外而示封,想西官亦必遲疑于認從矣。
謀踞舟山 本館聞日本近時之謀畫,欲于既戰之後,即遣舟師占踞舟山;蓋視舟山可為會集遣發之善地也。
此信雖為輾轉相傳之言,尚無實據;然亦不可不防也。
故錄之,以備操持大局者采擇焉。
譯李珍大在廈門領事處堂谕訴辨情節 美人李珍大,前在廈門為美領事所執者;今已押送到滬矣。
蓋上海有狀師可延以為辨訴,故特請來滬也。
茲得廈門領事于英初六傳□之詳,因譯出之如下:領事坐堂,谕李珍大曰:『得中憲照會,雲汝曾慫恿東人使與中國失和,且為之出謀來伐台灣。
此事除中官照會,另有憑可據。
台灣生番之地系屬中國,已有中國家之公文為據。
事屬有礙于中、美兩國所立和好盟約,令汝押候駐京之美國欽差批文,然後可審。
押候,亦可從優相待』雲。
既又準其具保二萬五千圓,不逃逸;然後暫釋。
于是,李珍大作辨辭以訴曰:『吾被東朝舉擇任用,以和意來台灣司事;乃被貴領事所執,大屬冤枉,且又殊慢東洋和睦之國也。
查美、東兩國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之約内載:東洋可延請美民入軍從事;但東洋若适值與美國和好之國交戰,則不準延請雲。
據此,似在戰事之前,可以聽其見任用。
故即以伐生番為不異戰中國,而我之行為仍不在有罪之列也』。
或曰:美國議院立有一千八百六十年之制,準暹羅、中國、東洋諸國公使見有屬民與美國和好之國與其國之内民相助為戰,公使俱可執拿。
然東洋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之約尚存,豈有渝背該約之理乎!盟約未渝,則在英民可視為例。
然此條例未嘗載入中國約内,故東洋一面有此條、中國一面無此條,是更不可渝東洋之約矣。
今李珍大在上海保釋,俟提審後,再行續錄。
東人信息 萬昌公司火船「可司大裡加」傳曰:東洋新派欽使俄古坡于乘搭伊船時,曾告曰:『東朝決意要中國賠補兵費二百五十萬;否則,即戰矣』。
七月初八日(公曆八月十九日——即禮拜三) 再書「日木紳民公禀」後 日昨閱「日本紳民公禀」一則,其措詞實屬狂悖,其立意尚為周詳;可見日本之君臣上下,平時亦能共心合力、同惡相濟也。
第其全國既有與中國誓不兩立之勢,此次台灣之役,中國若不大加懲創,令其得志而回;則異日必至釀成明代倭寇之禍,将來中國東南數千裡沿海之土地、數百萬沿海之生靈、數十年沿海之弁兵,恐相繼而無甯晷也。
方今皇上聖明,憂勤宵旰;因日本之無禮過甚,不得不以戎事相将。
籌及軍饷,以力圖節用,遂命停修理圓明園之工程;思用人才,則念切求賢,遂诏起因事回原籍之舊彥——如曾中丞國荃、趙中丞德轍、閻中丞敬銘、丁中丞日昌、楊軍門嶽斌、鮑軍門超、蔣廉訪益澧及曾文正之子紀澤等。
其朝幹夕惕、遠慮深謀,夫豈尋常人主所能及。
凡屬臣民,其有不激發天良而思安靖國家者乎!傳有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憂也」。
現籍隸海疆者,即不為國計,獨不為身計乎!試思有明代倭寇頻來,而沿海之人身家不保者,無時無之;一念及此,豈猶能不視國事如家事乎!又況近時戰船已備、戰具已備、戰饷已備,惟須謀勇兼全之戰将、技藝已精之戰士、駕馭能谙之戰船舵工水手而已。
日本,蕞爾一島國耳;居然遣數千之兵來犯中國,其為藐視中國無人也無疑。
與其縱之,釀成日後之禍,緻使沿海無辜之人民受其毒屠;何如創之,戡平目前之亂,僅使在台無禮之日軍應斯劫數。
兩害相權,則去其重。
計較及此,戰乎、不戰?此不待智者而明矣。
且日本之狡焉思啟,安望其有所底□也。
日前台灣無備,彼已無故乘虛而入,殺害生番,築室台地;今知為衆人所不齒,即欲訛詐兵費而後退。
又捏詞以登新報以告西人,謂伊不索賠項;茲忽複在上海訪買中國沿海及長江各圖,其意又欲何居?今中國各水可通輪船無備之處,日本均已悉知。
此次如願以償,果能保他時各處不至如今時之台灣乎?故不如以賠償兵費之款為犒賞勇士之用,與之一戰也。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古人豈欺我哉!中國之大,豈無有應募而至者乎?所仰望者,在上之人必須有以鼓勵之耳。
況且此次之事,固中國治亂安危之攸關;斷不可将就了事,以圖苟免于目下,反緻受害于無窮也。
今閱此禀,日本以一小國,其一國之人尚能齊心如此;中國堂堂大國,豈可反不如之哉! 夫國惟貴自立耳。
高麗之與中國,其大小強弱,人人所共知也;然惰、唐均以中國全盛之兵泛海征之,而隋、唐反至筋疲力竭。
高麗猶未喪亡者,戰守之勢殊、勞逸之情異也。
今日本豈能及隋、唐,而中國不至如高麗,亦人人所共知也。
台灣之事,茲姑懲創之;以後沿海及長江各處均設重兵扼守,日本雖傾國以來,亦不過敗亡而返。
及其人亡财盡、國敝勢微,其鄰近之國與其本國之人,亦必有效唐太宗之待隋炀者,并不必中國之遠征也。
此禀所言,頗似出于忠忱;激發義憤,關切其君國者。
然吾聞日本平時,其君臣上下之間早已貌合神離;安知此禀不由于幸災樂禍者之所為哉!故日本之臣民,本不足責;吾獨怪其君不自揣其大小強弱、戰守勞逸之形,而遽行此輕舉妄動之事!若能及早改弦易轍,或不至于後悔無及。
倘仍怙惡不悛,必至□昔之隋炀、今之法王,鼎足而三!早夜詳思,應亦廢然而知返矣。
不然,真孔子所謂「其愚不可及」者是也。
東船至汕頭 西人相傳:有東船前駛入汕頭港,因該憲義憤盈腔,□使一介傳令:須立即退去,不準一刻盤留。
東船之官對曰:『且請複命,敢問貴憲若果願為中國示戰于東洋耶?否則,和好之國,而強令其船離口,未知于意雲何』!該憲熟思其理,遂不複問焉。
夫東人之言,則以戰局未露,故得據理以争;而汕頭官憲遂緻啞口無言,是亦未讀萬國相交律例之故耶!述之,為操權各憲之鑒。
台灣廈門設電線信 前有西人自廈門緻書于香港西字報曰:閩浙總督拟于台灣、廈門一路設立電報,與西人議價八、九十萬圓。
以後未再問及,想亦不足為據也。
且價銀,亦似太貴十倍矣。
又熟思此舉,亦于大局無甚裨益。
蓋東船概可随意斷割,則仍費錢于無用也。
若在北京、鎮江一路創設電線,則價既廉,而于大局亦可資益數倍雲。
中國購買後開鎗 聞中國近已向普人定買後開鎗名「勒米得爾的尼」者三萬杆,其價尚未探明,然大抵在共五十萬銀之外。
而中國近日自外國所辦購運到之器,有如水之流來,無日不在海關而報也。
本朝于此役所支銀兩不能指數,亦無奈何之苦情矣。
李珍大案不審 「字林新報」曰:李珍大既抵上海,美國總領事使人攜書與之,謂曰:『此案不審,今釋汝也』。
按此事,真令人不可解。
蓋前傳曰:廈門領事已得駐京美欽使之囑。
而上海總領事不審而發落,将俟日後再發公文,未可知也。
七月初九日(公曆八月二十日——即禮拜四) 日本使臣赴京都 昨日吳淞到一東洋鐵甲船,蓋帶有東洋新派之大欽差俄古波,由此而取道以轉搭「新南浔」火船往北京也。
聞「新南浔」已早與訂定此事,故船貨先裝滿而特候東使之到滬也。
「字林報」論及俄古波之往北京,其言曰:『觀于此刻兩國議論之間,必多延時日,然後□戰和之決見』。
吾乃不然此意也。
東人既見我國大為準備欲戰,而另專派一大欽使,勢蓋欲以一言決戰和,不便再延時日。
想此使至京内不數日,而或戰、或和,必定矣;局勢似更逼緊。
願各處防備之官,莫怠視厥丕責也。
日本運大炮至福州 「字林報」有曰:萬昌公司船「可士大利加」前自東洋載來「白來革利有」螺旋巨炮一尊,炮重一百五十擔、彈重二百磅。
蓋欲轉寄福州,以供戰事者也。
吾所異者,此炮豈在東洋所辦者乎? 鎮江遣兵 通聞館新報曰:除前泊鎮江待裝兵士之七船,中官又勾留招商船名「永清」。
且傳聞有數船拟于初八放洋,将載練習西法、持執西鎗之精兵。
乃
貴國所賞陳安生,即埤南社生番頭目也;所賞之人即所誅之人,貴國未必有此政體!或謂貴國方耀武功,天理不足畏、人言不足恤。
然以積年訓練之良将勁兵,逞志于蠢蠢無知之生番,似亦未足以示武。
即操全勝之勢,亦必互有殺傷;生番即不見憐,貴國之民人亦不足惜耶!或謂貴國既波及無辜各社,可知意不在複仇。
無論中國版圖,尺寸不敢妄以與人;即通商諸邦,豈甘心貴國獨享其利! 日來南風司令,琅■〈王喬〉口岸,資糧轉運益難。
中國與貴國和誼,載在盟府,永矢弗谖。
本大臣心有可危,何敢不開誠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
惟高明裁察見覆,幸甚! 此稿系本館駐台友人日前寄來,理直氣壯,言言中肯;本欲即行刊印。
因未見日本覆文,恐為局外拟作,緻蹈誣罔之咎。
現有友人赴甯,托其代向官場探實;茲據回信,言實有其事。
然則日本之不覆,想亦難于作覆也。
今刊印之,以供衆玩;中國之直、日本之曲,一覽而愈昭然矣。
此作與李制軍兩次照覆數說日本之謬,令人娓娓可聽。
于此,見武事之尤賴文各也。
然非公忠體國之人,不能言之;亦非有心世道之人,不能錄傳至滬,令本館代印也。
本館附識。
六月二十九日(公曆八月十一日——即禮拜二) 西報論台灣事 西報于台灣事,或有謂之曰:東人既聞中國已大備戰事、調遣多兵至台,顧皆漠然如未之知者,蓋其意或以為添募兵勇前赴台灣,不如收拾本國師徒,俟中國各處精兵及兵艦盡遣台灣,然後乘間抵隙,掩襲中國别埠之為得也。
此雖不過揣測之說,然中國之操政柄者,亦不可不慮及而預為防也。
試觀東洋于近來不複增兵于台郡,且另辦買西國火船;以此二端,則更不可不在念矣。
今中國官憲方議整頓鎮海及虎門各炮台者,或亦知其已謀及是事欤?要在多備火船,捷于行駛;庶使一遇有事,藉以郵遞文書、轉運士卒耳。
念及此事,又見國内各處設立電線之為美矣。
顧吾竊有所陳者,現宜使明敏之人在東洋詳為偵探,此實第一要着也。
即今日而論,凡東洋所準備各情,既不見于西報内,無從知悉。
夫能明敵之行為舉動,于戰事已思過半矣。
東人抗拒西人,不喜其入内地。
觀于此事,豈非恐與軍務相系乎?蓋近日西報少有說及東洋内事也。
醫士充任東職 東洋曾有日耳曼醫士為東人授職,延請從軍于台灣。
日可曼欽使聞之,不許;而日耳曼諸人紛紛聚論曰:『欽使于此事,未免有越俎之行。
日耳曼朝廷聞之,必将加責焉』。
據日耳曼人所說,以為東人尚未與中國構戰,何先勒住其人不使膺任于東營耶!如法當如是,則西人從事于中國水師者,亦不宜矣。
夫日耳曼人于此論,特未斟酌其實勢耳。
蓋即不接戰,然既領兵越界,此與示戰于一國無異。
彼國示戰于我,而我國顧未應戰者;此則又有區别也。
彼欽使已洞知其實勢,故美國亦已遵照而行。
至于英、法等國雖尚未聞出示禁止屬人供役于東洋,然亦當共喻也。
按萬國公法不許局外國民與于他國之戰事,于中國實大有關系。
蓋相報請西人不少;且今日定購鐵甲戰船,猶不可不用西人指教。
查本館前報曰:夫助戰于旁國,即在例禁,亦不過有罪之名而已矣;此誠言之不悉。
蓋自英民幹犯局外不偏袒之例,緻有亞拉巴馬之賠項。
由是,西國更加嚴查:若有民人犯此例,從至重以辦——有至拘七年囹圄也。
然此事亦難驟禁。
該民在彼軍内之何處,亦難得破據;即知之,又難以索還。
至兵息事寝,則國家或又不留心以查辦。
以故某國欲請異國來助而未有不應招者也。
日人聘請西士 駐劄香港之日本領事,特出重聘延西士八人前赴台灣,誠未知與商何事也?大抵日本之軍器近雖仿效泰西,而士卒于營中往往跳蕩拍張,漫無紀律;故将請西人以訓習之耳。
然日本于托辭伐生番而竟擾及我台疆,久居不去;此先違萬國公法,久為歐洲各國所訾議。
今若請西人士為之訓練,吾知西官聞之必不惬于心也。
觀乎李珍大為日本主謀,美國朝廷屢次促其返旆,徒以貪戀日本之厚祿,上梗朝命;今已為美官所捦,納之請室。
可知泰西各國君臣能恪守兩不偏助之義,而斷不肯任其為羽翼也。
且行師之道,惟以曲直為先。
今日本無故興戎,其理已曲、其氣已盈;一旦從事疆場,小有挫衄,其即各鳥獸散,紛紛解體焉必矣。
雖有西士八人,其亦奈之何哉!又聞粵省大憲近已接奉廷寄,饬令峙糗糧、備船艦,鉛丸藥彈罔有不齊,以俟朝命而即行調遣。
其一船,計裝煤炭已滿;拟将駛赴台灣,專供軍中所用。
虎門炮台亦将修築,以固粵垣之藩籬。
由此觀之。
日人苟不撤兵,恐日後必出于戰矣。
此皆得之香港日報,想當真确。
第佳兵不祥,好戰必蹶;自古已然。
彼日本君臣,果操何勝算而甘棄國中數千生靈以作孤注一擲耶?噫!異已。
「依敦」船備載士兵 招商輪船局現将「依敦」輪船整頓鋪置,以備供給運載兵士及各軍械。
然則中國與東人交戰雖系後事,而不已略見一斑乎? 辨東國撤兵之訛 本館細查得東洋發來之星使徑詣駐劄北京欽差轉請于我朝欲撤兵一事,則西報所傳,系屬謬說;東人并無此請也。
又探得幾可為實據者,以中國實經示東洋可稍賠補出師之項,但所肯賠償之銀又屬有限;故東人不納,乃出于戰也。
而揆其實勢,則東人已辭不肯收矣。
協助軍饷 中國之告貸泰西,蓋閩浙總督需銀而告于福州之西商也;與彙豐銀行議借二百萬、于瓊記洋行議借二百萬,先由朝廷批準、繼由海關具保,然後交銀。
又傳,複借四百萬于他行。
然此不過風聞,毫無确據。
按告貸一舉,或有以為非者;而吾意則殊不然。
蓋現在用兵,殊不類昔日矣;欲克當厥敵,則惟有以精器一法而已;乃精器值銀浩大,若不告貸,則惟有一時括取于民,民何能受此困乎! 鎮江泊有師船 福建所來兵船二隻,今知皆在鎮江停泊。
一俟雄師南下,便即載運出海赴台雲。
津兵赴台及各海口興築炮台消息 日前傳聞福建船政局及上海制造局與招商局之輪船數艘同赴鎮江,聽候兩江督憲調用載兵,駛往台灣。
今傳尚非載兩江之兵,且備兼載津門之兵也。
蓋津門之勁旅,向系谙練西法、習用西器,均經百戰之後,挑選留營者也。
茲已奉旨調赴台灣,歸沈欽使節制調遣;聞亦僅調三分之一,尚留二分駐防津門。
現前隊萬餘已由陸路均至袁浦,俟輪船調齊,即至鎮江同上輪船,前往台灣。
但總統及各營官姓名,尚未探明耳。
前聞江南以及閩、浙、粵東各處海口,均有興築炮台之舉;現已派員踏勘形勢,想不日即行興工矣。
此二事,均屬中國目下之急務也。
俟探實總統及各營官姓名并興築炮台之地,再行詳。
台灣番社考(第十四) 彰化境中,其處于西偏者,有九社:一曰大肚社、二曰感恩社(舊名牛罵)、三曰遷善社(舊名沙辘)、四曰貓束社、五曰岸裡社、六曰阿史社、七曰樸仔籬社、八曰掃束社、九曰烏牛欄社。
自過沙辘至牛罵社,屋宇隘甚。
番室于牖外設榻,緣梯而登;雖無門闌,尚為高潔。
屋前即山,而密樹陰濃,都不得見。
惟有野猿跳踯上下,向人作聲,若老人咳;又有老猿如五尺童子,箕踞怒視。
風度林杪作簌簌聲,肌骨欲寒。
瀑流潺潺,聲韻悅耳;或時修蛇出于踝下。
大雨之時,岚氣甚盛,衣潤如洗。
山上時有番婦出沒,墳首瘠體,貌不類人;而有術,善祟人。
阿史諸社,磴道峻拆,溪澗深阻。
番人皆矬健嗜殺,雖經内附,罕與諸番接;種山射生以食。
縫韋作帻,鹿皮作衣;臍下結以方布,聊蔽前體,露臂跣足。
茹毛,飲血。
登山如飛,深林邃谷能蛇鑽以入。
舉物,皆以首負載。
居家則以裸,惟不去方布。
周身頑癬斑駁,腥臊特甚。
番女亦自白哲;繞唇吻皆刺細點而敷以黛,若塑羅漢髭須,共相稱美。
樸仔籬、烏牛欄等社,有異種狗,狀類西洋;不大而色白,毛細軟如綿,長二、三寸。
番披其毛,染以茜草,合而成線;雜織領袖、衣帶,相間成文,朱殷奪目。
數社之犬,惟存其鞹。
由諸羅山至後壟,番女多白晢;牛罵、沙辘、水裡為最。
惟裝束各異,發皆散盤。
岸裡等五社,不出外山;惟向附近番社交易。
而逼近内山,生番時出殺人。
大肚諸社,屋以木為梁,編竹為牆,狀如覆舟;體制與各社相似。
貓霧束諸社,鑿山為壁,壁前用土為屏,覆以茅草。
零星錯落,高不盈丈;門戶出入,俯首而行。
屋式迥不同外社。
酒、飯各二種:飯不拘粳、糯,炊而食之;或将糯米蒸熟,舂為餅餌,名「都都」。
酒用黍米浸水,越宿舂碎,和以草曲;三、五日發氣,水浸飲之。
一将糯米炊熟,拌置桶中,逾三日,澄汁蒸酒;番極珍之。
魚、蝦、麞、鹿,與南、北投等社無異;惟沙辘、牛罵不食牛,牛死委于道旁。
男婦頭貫骨簪,項懸瑪瑙珠、螺牌。
衣服(不論)皁白,俱短至臍。
嫁、娶,俱着紅衣。
貓霧束以下諸社,俱衣鹿皮;并以皮冒其頭面,止露兩目,睒睒向人,殊可布畏。
收貯禾黍,編竹為筐,大小不一式;出作,則置飯于中。
無升鬥,以篾籃較準,與漢人交易。
近亦置床榻、鼎檔、碗箸,以為雅觀。
婚姻,先由男女私通投契,然後結缡成夫婦。
男以銀、錫約指贈女為定,女倩煤告之父母,因為主配,或娶、或贅。
屆期,會衆設牲醪相慶。
不諧,即爾離棄;婦不俟夫再娶而先嫁,罰酒一甕。
私通彼獲,鳴通事、土官,罰牛一;未嫁娶者,勿論。
岸裡各社,完婚三、五日,男往女家、女往男家,各以酒物相饋,不絕往來。
番死,喪葬及浴身入室,與南、北投等社同。
守服十二日,不出戶;親戚送飯。
十二日後,請番神姐祈禳除服。
婦服滿,任自擇配,父母、兄弟不過問焉(選錄香港六月初七日「循環日報」)。
七月初一日(公曆八月十二日——即禮拜三) 精練水師 傳聞中國已在英國購買現成鐵甲船一艘,價銀在九十萬兩之譜;顧亦非确信也。
按此船即不如歐洲之最美者,亦可為雄船也。
若與東人各船比較,則克以一交接而撞沈其水師内之戰艦也。
大抵再逾二月,便可前來中國。
雖然,今既有此器,尤貴有用器之人;此誠為中國之難耳。
按天下各國,其以水師稱雄者,莫英國若也;駛行之精、放炮之準、号令之嚴肅,皆為别國所不及。
以故歐洲各國,每派其人暫隸于英國水師之内,以冀得其精法;而英國亦大度為公,無不之許。
查英國今年水師之憲冊則内多見有俄、普、奧各國之人。
即東洋之隸于此事者,亦頗不少;惟是否學有成就而歸己國者,則所未悉也。
然則觀于此,而我國可不效法他國乎?今福州曾設有訓練水師之舉,此固第一良法;然此法之外,尚宜就學于西船之上。
查現今各兵船所藉司駕者,不過外國各貨船上之人及曾用引水等之華人水手耳。
即能遵循海濱以駛海,鮮有可以測日躔、知星度而詳悉行船之法者。
故欲其出大洋焉,難矣。
且僅習于貨船之規,豈能明戰艦之制乎!夫西式水師船系屬新創之舉,華人未曾習熟者。
但願在上者洞明其事,既以遣習泰西為後日計,又當多藉手于谙練之西人,為勢急時之計也;萬不可以大局承平,水師各員弁尚克沿海濱供給載官裝貨,遂自以為可收效于戰争也。
夫東人之學習者,大抵亦未能稱為精熟;然在中國,固當思出其上也。
節錄寓台友人家函 欽憲到台後,三見東将,辭甚輯怿;惟稱「奉命而來,須得奉命而去」。
東兵外似整饬,實如鹹豐初江、浙練勇耳。
曾于琅■〈王喬〉營内請欽憲視師,東兵約僅七百餘人,刀劍各技頗見靈妙,運用火器殊非熟手。
欽憲護勇四十餘名亦在東營試演洋槍,東兵氣奪。
閱三日,欽憲赴内地各社,察看情形;生番環叩歡呼,命稱東人淩虐,顧備前驅。
詢以中山國難夷情形,聲稱并無殺害;因該難夷等情願傭役,故未與備中州人一同解送。
欽憲谕令交出,并宣揚聖德,命将前來妥為保護。
生番皆痛哭流涕,如少子依戀慈父母然;欽憲慰谕有加,并遍犒紅綢等物。
回轅後,各社紛紛投禀,情願改土歸流、設官納課者,約二百五十餘社;呈出戶籍,民計一百四十餘萬。
内有數十社叩求賜姓,并求設立營制、給發軍火,請官統率,與東人死鬥者。
欽憲谕以先作整備,靜候調遣。
各社長無不跳歌歡躍,甚謂不圖今日複睹大憲威儀,更為聖朝效用者。
嗣将中山國難夷陸續解出二十餘人;現各妥為留養,以作證人。
後欽憲複至東營,聞東将雲:償還饷需,即當還師。
理論竟日,東将辭屈;聲稱『貴國商人至我境内,我商人尚盡地主之誼,款宴盡歡;今兵士遠來,人數衆多,貴國既系地主,折償宴筵,亦須多金。
況我等使臣,宜從豐腆;須得各将領款宴銀一百六十萬、各兵士四十萬』等語。
欽憲大笑不止。
東将複問作何計議?欽憲雲:『何以去須奉命者得銀一百六十萬,即可抽身回國耶』?答稱:『既蒙筵宴,便有情分,總可代為效力。
且貴國曠日持久,毫無定局,勢必交戰;戰亦耗饷,不如以此易彼,反留情面』!欽憲雲:『倘有宴銀,亦須交付駐京使臣轉交,免緻貴将分撥不勻,同室操戈』。
明日,适有公文至滬,東将誤為此事,飛饬屬将乘輪追蹤前往面見在滬之柳原公使;候至三日,影響生無,始仍回台。
現聞欽憲之意,不欲急令還師;或别有他意存焉。
台地士兵各處散駐,計及二萬,盡足相敵。
惟現尚文書絡繹,征調各處水師已及六萬之多,并不令其至台,不知何意!再可笑者,東兵初次進山,遇一五旬外之生番婦人,麾軍二百餘名四面兜拿,仍未追獲。
歸途,遇一熟番病女年僅十一、二歲,遂即凱歌獻俘,大開筵宴;反稱「生番有術,變化無端」。
聞之,殊堪噴飯。
七月初二日(公曆八月十三日——即禮拜四) 論日本近事 孟子有雲:「天時不如地利」;是國家有戰守之事,而地利最為要圖。
古人有言:「用兵先貴偵探」;是國家軍旅之事,而偵探尤關急務。
前數年,普、法戰争之役,普軍師毛奇既細畫己國各處之形勢;又于事先遍曆法地,以詳探圖寫法國之情形;刊印數十萬紙,分給從軍在營之人,以便随時察覽。
至法人,惟備得普疆與己國交界左右各圖,反忘圖己國要隘各地之詳。
而且普人所至之處,皆設電線以通軍情;法人向有以及新設之電線,盡為普人所斷。
是以交戰之時,普人舉動,全出于法國之叵測;普兵在法界内所遍至各地,又皆了如指掌。
故說者謂:于此知普人之早已畫策定計也。
今觀日本近所偶露兩端,頗似欲循蹈普人之近轍,以為日後之谲計也。
追憶月餘之前,有日本兩人往遊鎮江之說,鎮江之人多以為疑,旋有西人傳為笑柄。
今細思此事,日本商人少有遊玩異地為行樂計者;彼時兩人想當系日本員弁,恐亦欲學普國毛奇故事,而往偵探金陵、揚州各處之虛實也。
茲日本又向上海諸洋行及各貨店覓買揚子江及長江并中國各沿海濱譜圖,則向之所疑,今已有數分之可信也。
夫日本果戰與否,實無确耗;迩來日本亦更陰秘,至令西報無從實探,而亦有浮言曰:中國遍處惟聞饬令擐甲厲兵之言而已。
現香港傳聞:日本乃有延倩西人之音,又有向外國覓買鐵甲戰船之耗,在上海又知增買輪船之事。
揆事度情,知日後必将有大舉動也。
今台灣華兵二萬、日兵五千,已有衆寡之分;并不聞日本增調兵勇,反聞召回将士多員。
以各事征之,則先疑更有數分可信也。
本館昨述:中國曾許日本可稍賠其動兵之費;此事雖無文牍可憑,亦有大半實據。
蓋緣皇帝體恤日王被下臣愚弄慫恿所緻,故大度包容,欲給一撤兵費以了此事;不至使彼國為旁人所笑,亦不至使衆民罹于兵燹之災也。
若以日本言之,中國許費雖小,亦可以借口退兵;而尚不聽者,知其别有志向也。
蓋悖義逞強,必欲一戰以稱雄也。
吾所慮者,日本在揚子江一帶偵探虛實,則虛事屬多、實防常少。
查揚子江為中國腹内之要路,未聞設一防禦炮台,日人早已知之;故本館亦不妨直言焉。
聞揚子江最為險要之險隘,莫如鎮江相近之金山;中國向欲築設炮台,因西人與議未行——此昔日之情形也。
現有外警,西人亦難再言。
若于此處布置「伯革兒」大炮數尊,日船亦易于拒禦也。
現聞中國各憲已由金陵行至江陰一帶,拟于各處修築炮台;想不日即可興工。
然最要者,吳淞一口,更宜屯集精兵萬餘,并宜留泊戰船數艘,庶可應警轉輸調遣也。
且上海為電線輪船彙集之區、音報輻辏之地,又宜轉托西人在東洋藉電線以傳報機務;倘上海與長崎相通之電線被日本過意截斷,尚可轉繞倫敦以傳遞消息;一日之内,亦猶可至矣:此皆近日之先務也。
乃日本購買中國各圖,而中國竟無一人留意。
本館不忍緘默,代為宣揚,欲中國知而備之也。
至于電線,日前謠傳已有日本欲斷電線之說;其确否,尚無實據也。
總之,日本事事詭谲,中國事事闊達;彼此相處,闊達者終為詭谲者所欺罔也。
台灣信息節略 香港「德臣」西字報館,近特派西友赴台報事;其友于六月十九日至廈門,緻書于新報曰:相傳非中國賠償東洋出師各費,則東人決不肯撤兵回國。
而華官惟一笑置之;且示以自英七月為始,限百日内當即撤兵。
如不從,則有戰而已矣。
然東兵仍無去意,已自琅■〈王喬〉開辟一路徑達東濱;此路之北及在島之西濱,悉為盤踞。
故兩國之交戰,實難免也。
而中國亦大為準備,華兵皆輻聚于台灣,拟在各城之内屯劄重兵。
現在台灣府一處,計所駐兵士已有萬人;又自天津将調去七、八千,自廣東調去六千,自漳州府亦調去五、六千。
其漳州之兵,不數日将搭船前去。
又買大炮無數,将堅整廈門各炮台并置精炮也。
又雲:今有東洋兵船在廈門停泊修理。
又傳稱:東洋兵船在台灣測度東濱,失水被害;然未聞是否全壞也。
此友人述畢,并附識曰:東人恃強越界如是,則其将自蹶焉宜矣。
此本館亦所甚望也。
東人欲戰之由 有西人告曰:東人何為尋戰哉?蓋軍内各将士職,本期于數月将滿;明知國内升平,不堪供此,大軍被撤者必半。
故将士皆串通逼君興師,不肯議和;國君懼逼,遂不得不從。
且曰:東人今有以西法熟練後開之槍,其于施放時亦皆能測準如西兵也。
建省議設電線 相傳閩浙總督已拟在台灣、廈門兩處之間設立電線,議定付銀八十萬圓。
又拟自廈門至福州亦懸一電線,以便速遞軍音也。
又傳:東人更買一火船名「九休」雲。
火船裝兵赴台 昨晚「正鳳新報」傳雲:「永清」輪船于前日載兵離鎮江赴台;又有「依敦」及福建兵舶三艘,将相繼以開。
所載之兵,計共一萬六千名,每船可載兵七百名。
又「利運」火船訂于今日自上海開赴鎮江,亦以供載兵勇也。
然則中國之準備戰焉,可知已。
杭省雜聞(一則) 台郡之事,聞浙省調兵二千——或雲四千;杭州城内,調去楚勇八百名。
七月初四日(公曆八月十五日——即禮拜六) 東人笑談 台灣近傳一事,頗足令人一噱。
蓋東人之往台灣,原思所以教化土人也。
乃所竊據之琅■〈王喬〉,為華人與熟番雜居之地,今俱暫在東人之轄下;東人既出己境,豈能一旦易俗,故各武士在琅■〈王喬〉于無事時每裸身而行,徘徊于廛市之間。
華人及熟番以有婦女鹹在,殊不雅觀,故甚疾之。
于是遍處居民,遂聯名具禀于中将,懇即饬知兵士毋得赤身遊行;即生番中人,聞亦有所礙目。
而中将如何辦理,則尚未悉也。
若果從所請,則東人誠先為台番所化欤!可為一笑。
夫東人既欲率師出境,僅往台灣番地,是亦宜先行改此積習也。
如必欲納涼飙、安舊俗,則不若載戢幹戈,靜居己國;而何必去父母之邦,徒為上國所竊笑哉!追憶昔日偶赴「萬昌」火船,見舟内預有告示,請諸貴客務須穿衣雲。
餘方竊訝之;尋思火船上之客,其衣将何在乎?旋悉東人之俗,而始恍然悟矣。
東營鞏固 傳稱東兵之在台灣扼要據險,于營外築壘掘塹,以百方自固。
西人論之曰:東人即不增兵,華人若要攻陷,即極速,亦要三數月也。
鎮江來信 初一日,西友自鎮江緻書于通聞館曰:現在京口共有中國火船五隻,而北兵則仍無影響。
傳說彭玉麟奉命将兵而前,有載兵船出口之信息;究何故欤?頃又譯通聞館報,知鎮江來書所報中國火船又到兩艘,現均停泊京口;計前共有七艘矣。
惟津、沽所調之兵,仍無信息雲。
譯通聞館報 頃譯得東洋今日來之萬昌火舶名「可司大裡加」者傳到信息雲:東洋已經定買輪舶,一名「牛約」、一名「五幹大」、一名「求休」,共三隻;系确實有據之事也。
搭乘該船,有東洋内閣大臣俄古坡及系阿戲兩員其扈從人員,由橫濱而至長崎;聞将自長崎乘鐵甲船駛赴北京,與中朝商議大局雲。
但此鐵甲船是否取道上海,抑或經赴津關?尚未可知也。
傳聞扈從各員,在該船上聚談大局,将必有決戰之勢。
蓋必須中朝自認理曲,并出賠兵費之事;以是,知其勢難和解也。
通聞館報所述如此。
據此,則東人必欲加上賠項矣。
姑記之,以觀其後。
調兵信息 武林來報雲:杭城所有楚軍一千名,奉調往台。
又調洋槍隊五百名,以前任台州府升用道劉公璈管帶,擇于七月初二日動身。
譯東洋本地報語 東洋本地新報名「尼審」載有台灣之事,系東員某于五月初八日回國者所報。
雲中國欽使見東洋中将曰:『生番已服其罪矣,其後事請委之中國;而貴國之勝兵,可即撤歸也』。
中将對曰:『奉寡君之命,懲辦生番已有奏效;且俟奉撤兵之命,然後可行』雲。
既而因本國軍師迄本月初旬尚逗留不去,于是中國欽使許我以五十萬兩以賠出師之費,仍請撤兵。
惟中将以所許之項不敷所費,且未得君命,故辭不敢擅自從請。
自此以後,兩邊雖有商議,而皆未見有成說也。
故日後或戰與否,皆未可知;須俟本國使臣既至北京與總理衙門商酌,然後可決也。
查今之勢,則台灣已屯有華兵六萬,皆輕視東兵之寡而欲決一戰;而我兵亦磨砺以須,共圖一決勝負。
大尼瑣司已回台灣,帶有東朝之示:若中國不行成而遽行交戰,則惟有以無數精兵以制服之。
然本朝軍務仍然機密,故戰與和究尚無定見也。
此東洋本地報所雲如是;故譯之,以見其詐。
七月初六日(公曆八月十七日——即禮拜一) 書「日本紳民公禀」後 兵法有雲:「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誠哉,是言也。
夫未能知人我之曲直、明人我之強弱,而遽欲輕于一擲,果能保其百戰百勝否乎?如近時日本之侵犯台灣是也。
日本之侵犯台灣也,以理論之,果誰曲而誰直乎?以勢論之,果誰強而誰弱乎?此不待智者而始辨矣。
乃日人猶複鰓鰓議論,欲以聳動局外之聽聞也。
能乎,不能?本館今特譯日本之西字新報所載其國紳民因台灣之事具禀于上之言。
其中之悖謬,多可令人噴飯者;故節錄而為之論。
其所禀有曰:請複派前使瑣意西馬再往中國京師,質對先議之台灣事雲雲。
然察其實,其居心于縱欲逞武,語語如見肺肝。
意此禀必在上者之挑唆掩飾,已有兩端可見矣:一、宣言中國将發兵以伐日本;蓋欲以動民間之武勇忠義也。
一、日兵甫欲自台灣東回,而中國不與議明,遂集兵以圖逐之;蓋欲以激其民之憤怒也。
夫既言甫拟撤兵,何為而出此語陳說宣布?豈以為日本轄下之地乎!何為又言:欲撤兵,須先賠兵費乎?中國業經百端理喻,請其撤兵,并出之以溫和之言;此固人人所共知者也。
茲該禀所謂「中國先以和睦相迎」,此内已有其征。
迄知日本欲索賠項,然後可以退兵;中國始準備集兵以戰也。
至于「來征服中國阖境」之大言,其詞之驕矜,頗似有易于反掌之事;真所謂勇而無謀,言之不怍耶!若所謂「來殺戮中國無辜」,不知此事不與此事之人民,兼欲寝食中國人君之皮肉,始可以快心而遂意。
日本自誇為文雅之邦,其言之狂悖謬戾猶如此;若當其陋俗未化之先,其行為不更甚于生番萬倍乎!噫!日本可謂「但知有己」者也。
己之兵将無端犯中國,無故而屠華民;而中國尚不忍殺戮無知之日民、寝食有罪之日君,其教化之振興,在日本視之,尚以為不己若。
然中國之大度寬容,中國并不自誇;而局外觀之,蓋未有不是中國而非日本者,可見公道自在人心也。
至傳聞近時之事,日本已告各欽使,以情願撤兵、不索賠項;又另行簡派大臣數員,爵位較崇于現駐華京之東使者來華。
其意何居?亦殊難以揣測。
然征之其新另派大員來華,殆必議欲中國大賠兵費兼其國新支巨項,且增買輪船四隻。
果爾,則其言願撤兵,仍然不足為信也。
籲!日本一國,豈全無一人乎!前歲法國之亡,尚有爹亞一人诤谏;而日本并爹亞而無之。
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其日本之謂乎!推源其故,蓋上下之驕矜如出一轍、君臣之貪戾亦有同心;故至于世所共悉之「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一語,亦昧焉而罔覺也。
豈不深可歎哉! 東人雜聞四則 東人近在浦東購買一碼頭——向取名「林色」碼頭者,給銀一萬兩。
蓋拟欲用為水師廠局,一如英、法兩國之廠是也。
又傳東人複買一火船名「南浸」者,蓋仍以供給裝載軍士之用也。
按前日所報商買火船名「牛約」者,已給價銀計二十四萬元雲。
上海傳曰:東人在此埠向西人議,欲告貸。
然此尚無确聞。
又傳:東洋水師之提督現在上海;不知其為何事也。
天津調兵信息 「字林」鎮江來信,報曰:前傳直督李爵相屬兵調遣一萬,茲聞将調者共二萬矣;傳系奏調彭宮保玉麟,以為統帥。
然又聞彭公甫往北京。
未知其信确否也。
譯錄東民上廷臣禀 昨接東洋橫濱來西字報,内載有東洋紳民具禀廷臣一則。
言語繁多,不及全錄;祗譯其大略曰: 『不才無知識,于揣度政事,實不過如井下田雞之度天而已。
然近日之大事,實不敢緘默也。
『竊聞因我國懲辦台灣生番,中國已在廈門聚集戰船數十隻,皆置以軍械最精者;意欲将我孤軍驅逐。
按此役未興以前,經京内及各村落皆紛紛議論,或有是之者、或有非之者,大半無不懷慮而心不安。
卒之,國家拟定必征,而出師之令遂下;兵船軍士皆于長崎會集,船纜甫解,兵勇踴躍前進。
乃朝廷忽改前意,而止兵之令旋下矣。
于是國人與國家大相駁論,勢如鼎沸。
因是廷議複改,又拟發師焉;逐浪争濤,不數日而兵士皆沖屯于台灣。
捷音屢奏,賊窩剿淨;難民之怨已報,國家護恤遠民之意亦赫然炳着于天下。
竊思政事,宜有恒心遠慮;若朝令夕改,則下民何以敬服!興師出洋,事關重大;宜再四斟酌,然後有定計而不改。
不然,國家何以興旺!國内紛論懔惑,必由此而起也。
『今捷音甫聞,國民方盼勝兵回國,飲至策勳;乃又聞:中國準備将與我師請戰之音。
然則本國使臣瑣意西馬昔在中京陛見商陳一切,其究有何議乎?據稱台灣及高麗兩事,經已議及;中國則對曰:「二境之事,我不與聞,惟貴國自行裁斷」!此言究系中國臣工惟圖權變之語乎?或為瑣意西馬報命不明乎?揆之去年新報所刊之禦示及東兵初至台地、中兵雅意來迎兩端,愚意則以台灣番地及高麗兩境,固未嘗在中國轄下也。
奈何我國興師之後,而中國始以台灣番地為屬下之地;以我國興師,遽為侵犯之行!且閱閩浙總督照會本國中将各文書之辭,大加欺淩。
設使本國已與中國明議及此事,且瑣意西馬自中朝歸國報命無假,則中國之欺淩我國,孰甚于此耶!念及之,則椎胸切齒,不足盡言厥恨也。
即将中國四百郡蹂踐為虀粉,盡人殺戮不留一丁,而我心猶不快矣。
苟非大洩我憤,又何以顯「精忠報國」之意乎!所敢乞懇者,複派瑣意西馬再赴中京質對前言,以明孰非孰是。
若查明瑣意西馬實經妄言報命,是中國無過;在本國當即将瑣意西馬及其各從員皆斬首不貸,以謝過于中國。
若查得咎實在中國,則我國惟有擐甲厲兵,将中國四百郡皆征服踏平之而已。
否則,國鹹無以照耀于天下也。
若不即遣派瑣意西馬,則通國懷疑之心,何以解乎!而據中國所傳,皆未見有欲查明前議之是非者;是實不問而調兵也。
其志在先逐我台灣之孤兵,然後帶兵來伐我國。
所以此非延緩之際,若不即行釋疑定議,或孤留偏師于台灣而不即行增援,是則遺笑地球,外夷必稱我聖地之雄威昔照灼于天下,今乃昧然,而境内無一丁可謂之人矣!遺笑不止。
不但外務為外夷所輕,即通國之民亦必流落于窮苦之境也。
是以今之為計,除即行派發瑣意西馬外,須添兵于台灣;俟北京回命,然後酌情,另行興師以征服中國四百郡也。
『再者,不才竊聞中國各武士每互相謂曰:近日東洋于政事多能除弊興利,必将成一富強之鄰國;東人向來有武氣,故東洋必為我中國後日之患。
不如□先事乘隙征服,以除後虞雲。
然則中國既視東洋如是,而不知東洋之視中國亦正如是焉。
故不如乘此而服之,以杜後慮。
古人有曰:有聞不可使人加入一毛。
又曰:國無外敵之虞,則國必踣矣。
蓋不有外敵,國人漸怠,由怠而衰,内亂外侵從此而至;史記有疊鑒可按也。
近來我國雖已除劣興優,風俗移易;然享升平已久,恐怠侈将繼,前盛必堕。
故今之大役,于大局究有益;國内将舍奢就儉,兆民将協力同心。
不然,将我聖地何以保、東洋何以俨立于萬國之中也! 『不才尚有一慮,今外務正危急,然将士不在任者已三分之一;此究何意乎?不才敢伸呈愚意,貴臣大人其能俯示教,此又所伏望也』! 按此禀内,尚有許多悖慢之辭;本館亦未便全錄。
茲僅就其意而姑譯其大概,以見東人之喪心病狂而已。
日本調兵信息 昨通聞館日報述曰:東人近遣一船往台灣,内載兵士千一百人;且又将陸續遣撥雲。
然揆之東洋所來西字報及别處信息,則此信息尚無憑可據。
閱長崎來報則述曰:英八月初四日——即華六月二十二日,有船名「大加沙可馬魯」者曾載兵糧赴台灣,或者其趁坐此船欤! 七月初七日(公曆八月十八日——即禮拜二) 傳電募人 有西人現在日本兵船上膺職任者,談及中華、日本兩國水師之事。
據曰:日人于此役習練頗熟,所延之西人少有與事,或偶爾一事與商而已。
而船上号令之嚴、駕駛之能,皆可謂備至,與西國水師無異焉。
按此西人承任名位既大,而猶肯自認其少有與事,惟止有名而已。
若其更有上位之人,則其言雖多出于誇張,然其實亦不可盡視為烏有也。
查中國之水師船也,實大美于日船無疑。
然除船之外,更須有精練之水師也。
願中國究心于此事,朝夕以教練、擇用為務。
吾更敢進言者,不如傳電信至泰西及美國,招延西國水手及水師數百人;不需兩月而皆可至。
既得之後,而勝券可操矣。
如上海新造戰艦二大隻,每船至少須五、六百人;而中國之内,安有此許多精練之人乎!至于陸軍,聞中國近多招西弁訓練管帶,而所出俸工銀兩似乎大昂;即如先傳:每月給俸一千二百兩。
昔日在鳳凰山之西人,現聞又給此價;與上海他西人謀,而他人非得每月一千五百兩不肯承命。
故吾言不如傳電泰西,而兩月之内可随意多得也。
夫近日之戰事,所用皆新器;惟新器已買就也,而難在得其精于用器之人,故不可不越國以求得之。
果能如是,吾則不以後事為慮矣。
封閉海口 萬國之戰例:遇有兩國交戰,此國之海口被彼國之船所據塞封閉者,則局外他國之貨船皆不準進出。
茲上海西人,或有預慮而相談及此者。
皆謂日本兵船設或能制服華船,則日人勢将泊船坐守長江口,并封閉吳淞口等處;西人貨船照例不便于往返,各貿易必為之停止也。
西商既皆無事,諸船惟坐爛而已。
然又有自慶者,則曰:雖然如是,亦有利可圖焉。
蓋現在所儲各貨,概可居奇,待得昂價也。
且早經出口諸絲茶,後既不能相繼運往,在泰西亦必有善價可賣焉。
其所不佳者,中國各路生業,必為之一挫;須于戰後更曆多時,方可複元雲。
西人于此談,未免太慮後事。
蓋封口一事,非徒泊一船而即可稱封者;總須克敵之後,多泊戰船于海口,然後他國肯任其封也。
而日人豈有如是之多而且雄之船耶!即偶有日船出于料外而示封,想西官亦必遲疑于認從矣。
謀踞舟山 本館聞日本近時之謀畫,欲于既戰之後,即遣舟師占踞舟山;蓋視舟山可為會集遣發之善地也。
此信雖為輾轉相傳之言,尚無實據;然亦不可不防也。
故錄之,以備操持大局者采擇焉。
譯李珍大在廈門領事處堂谕訴辨情節 美人李珍大,前在廈門為美領事所執者;今已押送到滬矣。
蓋上海有狀師可延以為辨訴,故特請來滬也。
茲得廈門領事于英初六傳□之詳,因譯出之如下:領事坐堂,谕李珍大曰:『得中憲照會,雲汝曾慫恿東人使與中國失和,且為之出謀來伐台灣。
此事除中官照會,另有憑可據。
台灣生番之地系屬中國,已有中國家之公文為據。
事屬有礙于中、美兩國所立和好盟約,令汝押候駐京之美國欽差批文,然後可審。
押候,亦可從優相待』雲。
既又準其具保二萬五千圓,不逃逸;然後暫釋。
于是,李珍大作辨辭以訴曰:『吾被東朝舉擇任用,以和意來台灣司事;乃被貴領事所執,大屬冤枉,且又殊慢東洋和睦之國也。
查美、東兩國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之約内載:東洋可延請美民入軍從事;但東洋若适值與美國和好之國交戰,則不準延請雲。
據此,似在戰事之前,可以聽其見任用。
故即以伐生番為不異戰中國,而我之行為仍不在有罪之列也』。
或曰:美國議院立有一千八百六十年之制,準暹羅、中國、東洋諸國公使見有屬民與美國和好之國與其國之内民相助為戰,公使俱可執拿。
然東洋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之約尚存,豈有渝背該約之理乎!盟約未渝,則在英民可視為例。
然此條例未嘗載入中國約内,故東洋一面有此條、中國一面無此條,是更不可渝東洋之約矣。
今李珍大在上海保釋,俟提審後,再行續錄。
東人信息 萬昌公司火船「可司大裡加」傳曰:東洋新派欽使俄古坡于乘搭伊船時,曾告曰:『東朝決意要中國賠補兵費二百五十萬;否則,即戰矣』。
七月初八日(公曆八月十九日——即禮拜三) 再書「日木紳民公禀」後 日昨閱「日本紳民公禀」一則,其措詞實屬狂悖,其立意尚為周詳;可見日本之君臣上下,平時亦能共心合力、同惡相濟也。
第其全國既有與中國誓不兩立之勢,此次台灣之役,中國若不大加懲創,令其得志而回;則異日必至釀成明代倭寇之禍,将來中國東南數千裡沿海之土地、數百萬沿海之生靈、數十年沿海之弁兵,恐相繼而無甯晷也。
方今皇上聖明,憂勤宵旰;因日本之無禮過甚,不得不以戎事相将。
籌及軍饷,以力圖節用,遂命停修理圓明園之工程;思用人才,則念切求賢,遂诏起因事回原籍之舊彥——如曾中丞國荃、趙中丞德轍、閻中丞敬銘、丁中丞日昌、楊軍門嶽斌、鮑軍門超、蔣廉訪益澧及曾文正之子紀澤等。
其朝幹夕惕、遠慮深謀,夫豈尋常人主所能及。
凡屬臣民,其有不激發天良而思安靖國家者乎!傳有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憂也」。
現籍隸海疆者,即不為國計,獨不為身計乎!試思有明代倭寇頻來,而沿海之人身家不保者,無時無之;一念及此,豈猶能不視國事如家事乎!又況近時戰船已備、戰具已備、戰饷已備,惟須謀勇兼全之戰将、技藝已精之戰士、駕馭能谙之戰船舵工水手而已。
日本,蕞爾一島國耳;居然遣數千之兵來犯中國,其為藐視中國無人也無疑。
與其縱之,釀成日後之禍,緻使沿海無辜之人民受其毒屠;何如創之,戡平目前之亂,僅使在台無禮之日軍應斯劫數。
兩害相權,則去其重。
計較及此,戰乎、不戰?此不待智者而明矣。
且日本之狡焉思啟,安望其有所底□也。
日前台灣無備,彼已無故乘虛而入,殺害生番,築室台地;今知為衆人所不齒,即欲訛詐兵費而後退。
又捏詞以登新報以告西人,謂伊不索賠項;茲忽複在上海訪買中國沿海及長江各圖,其意又欲何居?今中國各水可通輪船無備之處,日本均已悉知。
此次如願以償,果能保他時各處不至如今時之台灣乎?故不如以賠償兵費之款為犒賞勇士之用,與之一戰也。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古人豈欺我哉!中國之大,豈無有應募而至者乎?所仰望者,在上之人必須有以鼓勵之耳。
況且此次之事,固中國治亂安危之攸關;斷不可将就了事,以圖苟免于目下,反緻受害于無窮也。
今閱此禀,日本以一小國,其一國之人尚能齊心如此;中國堂堂大國,豈可反不如之哉! 夫國惟貴自立耳。
高麗之與中國,其大小強弱,人人所共知也;然惰、唐均以中國全盛之兵泛海征之,而隋、唐反至筋疲力竭。
高麗猶未喪亡者,戰守之勢殊、勞逸之情異也。
今日本豈能及隋、唐,而中國不至如高麗,亦人人所共知也。
台灣之事,茲姑懲創之;以後沿海及長江各處均設重兵扼守,日本雖傾國以來,亦不過敗亡而返。
及其人亡财盡、國敝勢微,其鄰近之國與其本國之人,亦必有效唐太宗之待隋炀者,并不必中國之遠征也。
此禀所言,頗似出于忠忱;激發義憤,關切其君國者。
然吾聞日本平時,其君臣上下之間早已貌合神離;安知此禀不由于幸災樂禍者之所為哉!故日本之臣民,本不足責;吾獨怪其君不自揣其大小強弱、戰守勞逸之形,而遽行此輕舉妄動之事!若能及早改弦易轍,或不至于後悔無及。
倘仍怙惡不悛,必至□昔之隋炀、今之法王,鼎足而三!早夜詳思,應亦廢然而知返矣。
不然,真孔子所謂「其愚不可及」者是也。
東船至汕頭 西人相傳:有東船前駛入汕頭港,因該憲義憤盈腔,□使一介傳令:須立即退去,不準一刻盤留。
東船之官對曰:『且請複命,敢問貴憲若果願為中國示戰于東洋耶?否則,和好之國,而強令其船離口,未知于意雲何』!該憲熟思其理,遂不複問焉。
夫東人之言,則以戰局未露,故得據理以争;而汕頭官憲遂緻啞口無言,是亦未讀萬國相交律例之故耶!述之,為操權各憲之鑒。
台灣廈門設電線信 前有西人自廈門緻書于香港西字報曰:閩浙總督拟于台灣、廈門一路設立電報,與西人議價八、九十萬圓。
以後未再問及,想亦不足為據也。
且價銀,亦似太貴十倍矣。
又熟思此舉,亦于大局無甚裨益。
蓋東船概可随意斷割,則仍費錢于無用也。
若在北京、鎮江一路創設電線,則價既廉,而于大局亦可資益數倍雲。
中國購買後開鎗 聞中國近已向普人定買後開鎗名「勒米得爾的尼」者三萬杆,其價尚未探明,然大抵在共五十萬銀之外。
而中國近日自外國所辦購運到之器,有如水之流來,無日不在海關而報也。
本朝于此役所支銀兩不能指數,亦無奈何之苦情矣。
李珍大案不審 「字林新報」曰:李珍大既抵上海,美國總領事使人攜書與之,謂曰:『此案不審,今釋汝也』。
按此事,真令人不可解。
蓋前傳曰:廈門領事已得駐京美欽使之囑。
而上海總領事不審而發落,将俟日後再發公文,未可知也。
七月初九日(公曆八月二十日——即禮拜四) 日本使臣赴京都 昨日吳淞到一東洋鐵甲船,蓋帶有東洋新派之大欽差俄古波,由此而取道以轉搭「新南浔」火船往北京也。
聞「新南浔」已早與訂定此事,故船貨先裝滿而特候東使之到滬也。
「字林報」論及俄古波之往北京,其言曰:『觀于此刻兩國議論之間,必多延時日,然後□戰和之決見』。
吾乃不然此意也。
東人既見我國大為準備欲戰,而另專派一大欽使,勢蓋欲以一言決戰和,不便再延時日。
想此使至京内不數日,而或戰、或和,必定矣;局勢似更逼緊。
願各處防備之官,莫怠視厥丕責也。
日本運大炮至福州 「字林報」有曰:萬昌公司船「可士大利加」前自東洋載來「白來革利有」螺旋巨炮一尊,炮重一百五十擔、彈重二百磅。
蓋欲轉寄福州,以供戰事者也。
吾所異者,此炮豈在東洋所辦者乎? 鎮江遣兵 通聞館新報曰:除前泊鎮江待裝兵士之七船,中官又勾留招商船名「永清」。
且傳聞有數船拟于初八放洋,将載練習西法、持執西鎗之精兵。
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