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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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已有三十餘艘矣,船上之槍炮亦不為不多而且精矣;惟聞駕船之人、水師之勇,尚非操練極熟者耳。

    然由此而精練之,則亦庶乎其可也。

    所惜者,尚無鐵甲戰船與火輪戰船尚為數不多耳!刻聞廣東瑞節相已托西人代購鐵甲戰船矣。

    但以愚意論之,現購鐵甲戰船宜求其至堅、不必求其過大也。

    因中國初用此種戰船,不精駕駛之法,恐尚有疏虞也。

    俟駕駛之法既熟,而後小大攸宜;彼時再行添置,但求其數多、可以不計其大小也。

    各海口既已均設炮台,炮台之外又有鐵甲船一、二号,再有火輪戰船數艘,不徒可以守,而并可以戰矣。

    然此可謂有治法矣,尤不可以無治人也。

    若使有法無人,則炮台雖固,誰為之守!戰船雖堅,誰為之行!槍炮雖利,誰為之用!此士卒之萬不可不精練也。

    夫士卒之精練,亦非甚難事也。

    若使駕船之人僅募商船所常用者,恐藝雖高而又膽不壯也;戰陣之人僅募綠營所常用者,恐習于陸而不習于海也。

    吾以為戰船所用之人,不若盡在水師各營中選擇而用之。

    聞江、浙、閩、廣之水師衆矣,其間亦多能識風沙、頗精技藝,常出重洋捕盜者;與其置諸舊式海船不能展布其才能,何如從中挑選精銳,使之駕駛鐵甲、火輪等船,俾得建立夫功勳!較之新募之人,更有駕輕就熟之效。

    倘能以募用之資添益其口糧,可免其内顧之憂。

    是既厚以廪糈,若再加以爵賞,人孰無良,有不感激而奮發報效者乎!其收功,當亦必倍矣。

    夫法如此其備、器如此其全、人如此其能,而尚畏他人者,未之有也。

    果能如此,是可以戰、可以守,而和亦可以永久而不敗。

    此至聖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亞聖所謂「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者是也。

     管見所陳,未識有當事機否?願高明教之! 台灣近事 香港西報登刊打狗友人于本月初二日寄信雲:打狗地方,現仍安堵如平素;若非見有火船懸東洋白旗内之「紅日」者不時駛往琅■〈王喬〉,則幾忘有東兵于島内也。

    查東人員華官交相酌議,依然迄無成論。

    而華官仍據理責言,示東人以全台土地斷不能以一畝讓人,兼請其即行撤兵,毋再久駐;而又恐善言無效,因複多方為籌防計。

    近在台灣西之澎湖海道,已築壘屯兵;其所以擇此處者,蓋因船可避風,足以為安泊之嶼也。

    又聞前總辦福建制造局之法士名「氣革」者,亦往台灣府審察形勢,欲出一防禦良策。

    再,海關内之英士白安,經在安平登岸。

    查此人,曾數年前在津門以西法訓練軍士者;以故可揆測其來意。

    又雲:官憲謂已自台灣鋪設電線至福建一路,以捷達軍音。

    據現在東人之駐琅■〈王喬〉者,皆寂靜并無舉動。

    近以其南營為總會之營,兵士皆安居木房營内,整潔可觀;自營門築一路至海濱,沿路植以樹木,勢如欲久踞也。

    然而營外概不衛以炮壘,既無兵士新至,且于生番不複加兵。

    先是,營外偏處不可以安步往來;今則有一道直達海島,足以備馳驅而無險阻,中将與随員近曾無侍從而經過也。

    四方鄰社之酋長亦不時前來,示以和好敦睦之意。

    二十九日,台澎道早至打狗,至晚而始駕船往澎湖島;将自澎湖而換船以赴雞籠也。

    蓋傳聞東人已在島北有侵犯之事,故有此行耳。

     杭州雜聞(一則) 前數日,有彗星夜見。

    杭人好怪,本無端兆,猶且播為謠言;況彗主刀兵之說習聞于耳,有不猜疑而附和哉!近日竟以東洋伐生番之事當之,三五聚談,殊為可笑。

    即有以西人「彗星自有躔度、不關災異」之說告之者,而人之狂瞽如故;此真不可解矣。

     書中外新報「論中國」後 昨見中外新報論中國舉事不能破除成見,往往空有其名而無其實,如軍中采辦洋槍,仍沿舊式;西人久已唾棄不用,其為人棄而我取耶,抑欲以彼所不用而制其所用欤?近來諸國之新制者,如美之「廉明敦」、英之「摩甸尼」、日耳曼之針槍、法之「薩士缽」,力省而功速,百中而無一失;泰西諸國用以摧堅陷銳,攻強敵、懾□鄰,恃之以保境衛民、啟疆禦侮。

    中國既有志自強,何不仿而行之耶?且今日之急務,孰有如練兵法、整邊防、增水師、制戰艦;此四者,皆所以有備而無患者也。

    各省防兵,當先汰虛額、核實數,毋使以老弱冒充;俾隸麾下者,悉練為精兵。

    凡前時所用之弓矢、刀矛,悉易以槍炮,毋使其所習非所用、所用非所長。

    今陸兵操演營規,未聞變通;而所謂洋槍隊者,乃不過招募之勇耳。

    此所未解者,一也。

     沿海疆圉無事之時,亦當保固;逮至倉卒事起,臨事講求,則無及矣。

    析津為畿輔之咽喉,既已宿重兵、築防城,以有恃而無恐;而此外如山東、江、浙、閩、粵,無一不當先備也。

    建炮台、制水雷,講求精密,不憚工資;惟裕之于平日,乃能用之于臨事。

    今如燕台為東省之險要,上海為蘇垣之門戶,福州、廈門為全閩之所系,廣州、虎門為百粵之所關,俱無重險勁旅以資鎮守;一朝有事,弱于藩籬。

    此所未解者,二也。

     各省設立水師之處,類□以海防、江防為重。

    即如粵省水師,向者已不下四、五萬;而去其虛伍計之,不及其半。

    汰其冗濫、補其精銳,要令毋恃虛聲以收實效。

    夫所謂水師者,皆能駕堅艦、涉洪濤以巡哨海疆,作為幹城;故不如并岸上之水師,而盡為船上之水師。

    其次,則在練兵、養兵。

    蓋無其節制,雖有船炮,猶無有也;無其養贍,雖欲效其選練,亦不能也。

    贍之厚,故選之精;練之勤,故禦之整。

    今欲選兵、練兵,先籌養兵。

    即以裁并老弱冒充之饷,以倍給壯強;使彼具兼人之食,而後得兼人之勇。

    顧欲練水師,不能舍船炮而空談韬略;欲修武備,不能舍船炮而專重弓馬。

    今各省水師其所演練揣摩者,一切仍循舊例,不知變通。

    此未解者,三也。

     水師縱橫于江海之中,所恃者,戰艦耳。

    顧戰艦在今日,其法亦屢變矣。

    數十年前,見泰西人之夾闆船,以為船堅炮利,誠無可敵;旋有火輪兵舶,則沖波涉浪,幾疑為夭矯神龍,不可方物。

    而不知英、法攻俄之役,則炮舶以興;美洲南北之戰,則鐵甲遂出。

    自此,而往日火輪之制船高炮□者,悉無所用。

    新法疊更,奇妙日出。

    而我國所設于福州、上海之船廠,所制仍如舊式;以鐵甲之創非屬急務,置之不講,徒糜國帑數千萬,而為西人觀之,不值一噱。

    顧此猶為效行西法之戰艦也,雖不能與西國敵,而巡防緝盜、馳遞驿文、運載糧米,亦為有裨實用;無事之日,亦足以豪。

    而此外各營水師坐駕之船,概未變更;數雖千百,而其實不足以當一艦之用。

    因循玩愒,坐誤事機。

    此所未解者,四也。

     餘友張君芝軒,嘗以為言。

    即餘于二十年前,已為曆曆言之;着有成書,傳觀一時。

    無如杞人之憂、漆室之歎,不足以動當事之見聞;惟有拔劍砍地,擊碎唾壺而已。

    嗚呼!當今之世,豈無才哉!邵陽魏君默深所著「海國圖志」百卷,其所陳議守、議戰、議款三篇,洞矚利弊,無有或遺。

    如能于議和之後而亟從其言,何至有津門之辱!如于自津立約之後從其言而盡行之,何至有今日台灣之釁!漠不關心,裒如充耳;雖有大聲疾呼者,亦無如之何已(選錄「循環日報」)! 六月十四日(公曆七月二十七日——即禮拜一) 論台灣事 中國與日本之事,果将用兵以讨其罪乎?抑将罷兵以恤其民乎?此一事也,中國官民無不常相拟議。

     然揆之近日所傳各處消息,亦尚未決策定論。

    是中國雖有不欲戰之心,然事在禦侮安邊,且曾宣言于天下曰:台灣之地,皆我轄下也。

    故于國體,大有維系;豈可使區區之日本來侵犯我大邦乎!是以戰與不戰,惟視日本之肯撤兵與否而已。

    乃日本亦經播告于天下,将據台灣生番之地為己有;故日本亦不願虎頭蛇尾,遽行撤師以失伊國體面,至贻笑于地球之人,而又加怨于己國之民也。

    屢閱東洋各新報,似日本亦已悟其計左也。

    初以擴大版圖為榮利;繼而孰思,知生番之地味同雞肋,即能歸為已有,尚須勞心耗費至數十年之久而後有益,因而踞地之始願似已減折矣。

    雖然,日本畏贻人笑,故不肯退兵;而中國之将有舉動必矣。

    現據各處傳來音耗,中國準備諸事,已日臻妥善矣。

    在閩、廣各處,環甲厲兵,而候陸續調用;在上海,諸兵船皆整齊軍器、練習水師矣;在甯波,又傳聞已撥兵二千前往;在津門,亦有遣兵助剿之說。

    除此之外,又确聞福建大憲現尋訪前助官軍同剿「發逆」之各西将,欲延請其複來勷贊戎事。

    又據日前來信,官兵另在澎湖海島屯營;蓋便于調撥之處也。

    觀上各情,則中國雖延緩以從事,尚有實心實力以驅逐敵人;恐不久,将有大舉也。

    說者曰:目下所以緩延者,一因中國皇帝仁慈,不忍兩國百姓無故死于兵戎;一因現在台灣多發風暴,戰船行走、停泊,均不妥便。

    逾兩月後,則交戈轟炮之聲,定聞于海中也。

     然此役也,或亦曾有輕笑日本無能者。

    本館雖惡其奸詐,然不欲輕之、笑之也。

    何也?日本,亦勁敵也。

    昔年西人與之構兵,已稱其大有武勇;彼時,日本尚以舊器敵西人之精器,已能奮然不懼死而争先,況今又有精器乎!論者曰:此蓋因日本之兵,皆曆代承襲行伍之任,故能蓄有勇氣,其立志甯死不辱也。

    倘中國藐視之,亦非計之得也。

    然吾以為大患者,蓋不免糜費國帑;即能捷音上報,不過南面受賀而已。

    日本撤兵回國,阻隔重洋,中國實難于索償兵費;其勢不類普兵先在法境收足賠銀,始行退兵也。

     按日本于此役所借口者,謂曾在北京議及生番,遽揚言曰:總理衙門言生番在版圖之外。

    故東洋及中國各西字日報初皆信之,以為日本此舉實無逆理之處;後見閩督李公兩次照覆,始皆反非其行。

    雖猶或信其有談及是事者,然以閑談之間而偶有誤言,究不足為憑;非如兩國互用公牍商議者也。

    先是,橫濱西報于論此事,謂曰:東使瑣意西馬于談間挑華官出此言,以圖為日後之借口,其計狡狯至甚!信哉,該報之論乎。

    夫藉一失言以為興師之托辭,天下焉有是理哉! 茲察東洋各西報所述,日本雖興此役,實亦不料及中國與之抗禦;明知中國雖縱不喜,亦以為尚不至于兵争。

    今知至于如此,亦悔其行;但懼人贻笑,故不肯撤兵也。

    特是事勢如是,除構兵外,亦尚另有排解計乎?查泰西諸國,雖以用兵為常事,然亦有别法以解紛;使兩國有商議不和,可托局外之國誠實大臣代為剖斷也。

    先,美國向英國讨亞拉巴嗎賠項,亦以此法處治;既定後,美國宣賀于天下曰:于今得此良法,各國久後可藉以免兵禍矣!今日本既曰「生番之地不屬中國」,中國又曰「實在疆内」,則兩國何不請局外之國考察各情,而從中判定!若日本不允,則更見其執謬之一斑;若可允從,則中國可免無益之戰,又可節省帑項也。

    然以理論之,中國實可不問,但以重兵驅逐之境外可也。

    倘尚恤日本,不更責以擅伐生番之罪,已為格外仁慈矣。

     此戰與和之機宜如此。

    今者海禁既開,中國斷難成獨立不懼之勢,亦不能不将就萬國公法以從事,庶可不為他人所侮也。

     述台灣近略 昨有友人附「萬年青」輪船,自台灣遞中國公文至天津李公保轅門。

    投遞者路經上海,逗遛半日。

    據友雲:近來東兵與生番安堵如常,并無接仗等事。

    中國不論軍民,俱可抵東洋營中遊曆,并不攔阻;并看中國遊曆之人,量其上下之分等。

    或遇文人,即寫唐文,與之論該處之風土、時勢。

    或遇能武藝者,即出後門裝藥之槍,令中人使放;每中人僅放一槍之時,東人能放三槍。

    又東兵能使飛刀,将三尖刀□把——約二尺許,立大樹下,在手中舞動,轉旋十數周,用力将刀向上擲去,已将樹枝砍下三、四枝矣;其刀仍歸手中。

    現在東兵雖有四、五千,其實能戰者不過一半;其餘皆系招募民人,究不及兵勇也。

    生番多有服役于中營;據稱各社酋長俱情願出力幫同中國打仗,不願東兵久踞于此。

    又稱:東兵此舉,實因台灣山島中寶藏頗多,欲據是以開掘耳。

    其謂伐生番者,亦托詞也。

     行師之道 兵可百年而不戰,不可一日而無備;誠有備而無患,何至于臨事張皇!日本,一島國耳。

    以中國視之,曾不啻彈丸黑子;而竟藉詞生番,妄想啟釁!其視中國,殆有所洞見;否則,胡為越海稱兵,長驅竟進,如入無人境!膺節钺、制斯土者,何漫不加覺察,聽其入駐!顧此事已聞于朝,簡派欽差查辦;則日兵之來,為幹犯公法及越俎僭辦,非不經查悉矣。

    是宜先檄其退;不退,則以甲兵從事,亦固其所;仍僅谕使退。

    而日之統兵者,則以奉詞伐罪為名,未能擅退。

    夫日國之兵舶既不能擅退,豈中國之土地獨可擅侵乎?彼以奉詞伐罪為名,而此則宜便宜行事為務;而不能不出于因循者,則以有所未備也。

    然而日兵之來,非止一日;自三月間即入駐于台,登岸結營,占踞殺戮。

    今亦既兩閱月矣,使即從其來日經營為備,亦何至今日始可言戰!或謂「兵兇戰危」,誠不能不出于審慎;況事經奏報,應候查辦,而謂能以草莽用事乎?顧欽使赴台,亦已匝月矣;其查辦諸務雖傍午不遑、赴台炮舶雖紛〔紛〕不一,而其申意于日軍者,則惟有退兵了事一節;亦獨何哉?或謂兵已入境而始議講戰艘,則其平日可知,無徒以此為當事責也。

    但欽使沈公素有威望,此次查辦,其應如何行止,當有卓然獨見,并非外人所能拟及者;能不為生番諸境翹企俟之也哉! 觀上海「申報」詳言日本鐵甲戰艘,其無用者如此、其有用者亦不過如彼;可謂洞其利弊,了如指掌。

    惟惜中國輕信其虛聲,而不先為抗拒;緻令虎狼得以屯于門戶,實為可惜!并觀自覺子來劄,似謂台灣之役,中國懦而不能自振,緻日本得以橫肆若此;故于查辦官憲,似有不滿之詞。

    愚以為此事雖曲在日本,然疆臣于事之甫發,亦萬無擅行開仗之理。

    所惜者,日本于兵船未入台灣界口之前已有照會,閩浙制軍乃不先于此停止其入,遂緻九重申饬!嗣簡派欽差查辦,然亦必先檄以退兵;斯即軍火齊備,亦無驟行建仗之理。

    矧中國于此役雖不漫存輕視,然究無庸燥急,宜先妥為布置。

    彼西鄉中将以朝廷主意為詞,而潘副欽使仍予限使其申奏,将欲使其無所置喙;使日本朝廷仍以前詞塞責,其領兵者執而不退,自必海疆奮勇武展厥鷹揚師之曲者,其将所恃而不恐(?)。

    欽差等皆經略裕如,而謂其肯稍行鹵莽以滋口實耶(以上二則,選錄中外新聞)! 六月十五日(公曆七月二十八日——即禮拜二) 論制造 火輪船之有益于國家也,在承平之世,用之以載運仕商、轉輸貨物,已為莫大之利;遇戰攻之事,用之以戰運将士、轉輸饷械,尤為最要之需矣。

    今台灣之事一出,于以更見輪船為國内一日不可少之一端也。

     先是,日本初有興師之舉;所急需者,載兵運糧輪船也。

    故向西人以巨價購買數艘,又欲賃船以補不足之用;而西人以萬國公法之所禁,未之許焉。

    日本于是向己國内所設立本地輪船公司,而盡賃其船;非此,則竟不足以供用也。

    設中國一旦與之構兵,其勢必至大調兵勇。

    夫調用兵勇,莫有便捷于海江河湖諸途者。

    不論欲往何處,苟輪船所能達之地,多則六、七日,少則三、四日即可至矣。

    故吾念及此事,不禁羨慕前歲李伯相倡設招商輪船公司之為遠謀良策也。

    蓋中國雖有火輪兵船三十餘艘,而于供給征調急需之用,亦尚不足;故不能不借助于商船也。

    即如英一國,艨艟雖難枚舉,遇有用兵之時,尚每就商民以雇用;欲賃諸他國,安能乎!當今之世,各國兵器皆能日新月盛,各成制作之精良,而民間亦随時更改造就;故遇戰事,未有不告助于國民。

    除賃船之外,則修船、制器各匠技藝之事,若于勢急之時,欲全取力于國家制局以成,則其不能應急也必矣。

    故泰西各國,私家之制廠與公局相埒者,幾于林立;即英一國,若欲一月之内制作新法之槍數萬,祗須分托于各制廠,而照期可成功備用。

    此事,實國家自強之大要也。

    蓋兩國交兵之後,不能購諸局外之國,故不能不預籌于平日也。

     以今日論之,中國所全賴者,惟公家設立各制造局而已;然西式技藝之各匠振興于民間者,亦實與國勢相維系也。

    所可喜者,現在上海一處,近有華人數家開設大鐵廠數座,多在虹口地方;深知修理水镬、火爐,并能照圖鑄成鐵器以供西人輪船之用,概可與西匠媲美。

    倘令制作營中所用之精器,或亦可敵西匠也。

    至于所開之廠多而且大者,亦已難以指計。

    若自今以往,推廣擴充,必能振興增益;不但能修輪船,又将能造輪船也。

    其餘軍器零物,猶其微焉者也。

    倘日後若有軍旅大事而軍器不足敷用,公局不能趕造,亦可以分派于各廠,使之代制也。

    國内設有此等鐵廠,實足為國家之大利也。

    然非在上者有以開創而振興之,又安能有此一舉哉!于以見創設制作各局諸公,實能謀遠大也。

     六月十六日(公曆七月二十九日——即禮拜三) 好戰必亡論 昔王猛臨終,謂其主秦天王苻堅曰:『江左雖微,正朔所在;臣死之後,望勿加兵』!苻堅不聽;猛卒之後,興兵南犯。

    至八公山,覺草木皆兵,因大敗于淝水;慕容垂等乘勢奪踞其地,遂至身弒國亡,為天下笑。

    夫以苻秦之強、東晉之弱,宜乎晉敗秦勝矣;乃竟反之,何也?蓋秦恃其強,不知臨事而懼;晉安于弱,而能好謀而成也。

    元魏得國,與江左諸君講和修睦,享國遂得百數十年之久。

    說者謂胡虜無百年之運,而元魏獨能過之者,因其不犯江左,而且能恤民故也。

    趙宋紹周,廢藩鎮而重州牧,其勢之積弱,過于曆代;而遼在北宋、金在南宋,其強盛數倍于宋。

    然遼先北宋而絕、金先南宋而亡,可見國祚之興滅短長,在仁義、不在強弱也。

    當今海禁既開,東西諸洋接踵而至中國者,日□乏國;然正朔所在,仍推中國。

    今日本以區區數島之小國,居然來犯堂堂正朔之上邦,恐不為苻秦者幾希矣! 夫日本之犯台灣也,其所借口者,生番慘殺琉球遭風之難民耳;彼亦知琉球雖彼之屬國,亦為中國之藩服乎?琉球臣服中國已久,深明中國政教;彼知生番有慘殺其難民者、亦有救護其難民者,固不可一律而論也。

    不然,彼豈不知赴訴愬中國,而求正其罪以讨之乎!且彼亦未嘗赴愬于日本也;即令或已赴愬日本,為日本者亦宜明告中國曰:『生番有此慘虐,請中國查明辦理。

    中國若執意不究,而我國必将興師問罪』。

    如是,則名雖不正,而言似尚順也。

    今乃藉莫須有之一言,而遽行假途滅虢之計,可乎?夫假途滅号,是尚假途于虞也;今并途亦不假,竟興無名之師,擅入中國之境,在彼則以為輕中國為無能,在人則以為等己身于無賴,宜其衆怒結成于下、彗星示戒于上也。

    彗星之出也,西國謂其出有常度,中國謂其出有兵災。

    曆觀中國史鑒,彗星一出,非臣下叛君上,即四夷叛中華。

    即以我朝論之,康熙時出,則三藩叛;乾隆時出,則回逆霍集占叛;嘉慶時出,則林清叛;道光時出,則回逆張格爾複叛;鹹豐時出,則「發逆」叛。

    今日之出,則适值日本犯邊。

    然曆朝之叛逆,未有不遭戮死者;豈今日之日本,反可以任其得意欤!夫日本亦特恃中國不屑與較耳;彼若退師,中國必仍大度包容,斷不興師以問其罪。

    否則,彈丸如高麗,彼尚畏之如虎,屢欲往犯而仍不敢動也。

    今而後,吾愈信聖賢之教化入人者,深矣。

    中國素秉聖訓,故雖晉、宋之弱,而苻秦、遼、金之強,其滅亡之後先,竟令人莫測者。

    現西士之在中國者,亦均服膺聖人之訓;故能讀詩書而明禮義,彼此和好,相安于無事。

    近日日本盡廢聖人之訓,故其舉動竟至悖謬如此!若謂矜其富欤,不過借得西國之銀數千萬耳;若謂逞其強欤,亦不過購西人之器、倩西人之能耳。

    僅僅有此伎倆,已覺天下無敵,特先犯正朔之中國以賣弄其富強,亦可謂「器小易盈」,堪與公孫子陽比列矣。

     然則今日為日本計,宜以何術處之哉?策之上者,莫如效秦穆之悔過,收兵回國。

    其次,莫如效趙佗之上書,請罪求和;雖贻人笑,猶可保首領、延國祚也。

    不然,窮兵黩武欲求得志于台灣,設一旦中國吓然震怒與之結怨構兵,恐日本傾國之衆盡至台灣,亦難以抗拒中國耳;又況師之老壯,早已定有曲直哉!若果勢至如此,吾恐再往求助于西國,而西國君臣亦斷不肯違萬國公法而助之以緻贻笑于友邦也。

    彼時饷竭于内、兵潰于外,其國中之裁革諸爵,豈無慕容垂等其人者!其宗室,豈無烏祿其人者!吾深為日本之君危矣。

    至于國外之患,能保高麗之人不襲普魯士之故智乎?内憂外患紛至沓來,日本之君欲求不為昔日之苻堅、完顔亮、今日之法國拿波倫,恐亦不可得矣!吾,中國人也;豈有反為日本畫策之理!但仰體我皇上樂天之心,不忍遽行滅絕人國之事;故為此忠言以相告,使日本之君尚有祖功宗德,或能翻然悔改,庶不至于廟社為墟也。

     六月十七日(公曆七月三十日——即禮拜四) 譯錄西報事(一則) 今得台灣消息,知于本月初四日作旋風之時,華船多隻已被沈溺;然未聞有兵船同罹斯害。

    前西報風傳:曾有中國兵船被東船碰覆;今幸知其非也。

    先時,有英國兵船名「勒墳」自雞籠南行,路見一西船之桅及繩索浮諸水面。

    同時,台灣華人皆相傳中國兵船名「伏波」者被東船碰沈,即以此桅為标據。

    繼悉:「伏波」船于此後已抵福建也。

     六月二十一日(公曆八月初三日——即禮拜一) 勸罷兵說 予觀宇宙之事,未有奇于近時日本侵犯中國台灣之舉者。

    蓋無論古今、不分中外,斷未有毫無肇釁之由而遽舉兵深入他人之國者。

    及至深入人國,占據其土地、殺戮其人民,旁觀者均代不平,啧有煩言;而身犯不韪者,猶複厚顔将事,冥頑不靈。

    既不言戰,又不言和;既不奮力而進,又不甘心而退:誠不解其是何立意也! 說者曰:彼之盤踞台灣也,殆亦欲效羊祜、陸抗之故智,以小信小惠要結台灣之人,收拾熟、生各番之心,再行全奪台灣之地而有之;其計亦狡詐之甚也。

    不知其計已左矣!生番之在中國,任其自生自滅、自治自食,既無征調之煩,又無催科之擾,複無法令之拘束,更無刑罰之淩虐,幾安于不識不知之素,而忘其帝力于我何有矣;豈非身處羲皇以上、家寄桃源之内,其樂何如哉!一旦降服日本,安得仍然如是!我知生番雖愚,亦斷不至出此下策。

    又況目今日本之殘忍,業已親嘗。

    未隸其版圖,先已如此;若為其臣妾,不更可知乎?至台灣之民及熟番之衆,向與日本為鄰,豈有不知其素行狂悖者!而謂日本即能引誘,諸人即受籠絡,居然甘伏為其臣民,吾亦不信日本有此伎倆、諸人有此昏昧也! 夫自古及今,外國侵犯中華,未見有可以如願以償、得志而回者。

    日本向讀中國之書,豈有不知中國之事!漢、唐曆代之事,姑無具論;今以遼、金言之。

    遼、金與中國,勢均力敵者也。

    遼太宗乘中國無主,興兵内犯;而所得中國之地,仍不過石晉所許之燕、薊等十六州耳,未能再加尺地也,而身反□羓矣。

    至澶淵之事,真宗若任寇準所為,則聖宗成擒矣。

    尚幸真宗仁弱,始得全師而回。

    完顔内犯,宋若任李綱、宗澤、嶽飛等為之,則金人豈有孑遺哉!及亮南侵采石,僅遇一書生虞允文,已令其兵敗身死矣。

    夫遼、金之犯中華,非其國主、即其子弟親率傾國之兵,尚複不能逞志;何況今日僅一區區日本哉!今令日本自計,其土地之廣、人民之衆,果能與中國勢均力敵否?其統兵之将,果能如遼、金之君與其子弟否?其所統之衆,果能及遼、金傾國之師否?至中國今日之時勢,君則仁聖矣。

    其運籌帷幄者,均皆寇準、李綱諸人也;其備列戎行者,均皆高瓊、嶽飛諸人也。

    其在營之士卒,雖不及背嵬軍之百戰百勝,然亦久曆戰陣者;其賣國求榮者,又無王欽若、秦桧之流也。

    中國如此,日本如彼;猶複逗遛而不退,亦可謂頑鈍無恥矣。

     或又曰:日本亦明知其謬矣;所以遲遲不退者,蓋欲中國少賠其軍費,以為遮羞之計也。

    籲!是何言也!夫萬國公法,必理屈勢窮者,方賠償理直勢壯之兵費。

    今果誰之理直勢壯乎?日本雖悖,不能自知;試請問在華之列國,當亦廢然自返矣。

    否則,遷延日久,中國之衆怒亦難犯也,各國之讪笑亦難免也。

    彼時王師攻其外、生番攻其内,則在外之兵必敗矣;國中之怨民又将報其言之無道、國外之與國又将責其國之非理,則在内之君更危矣。

    其不至身弒國亡,為天下之大僇者,少矣。

    然則日本之君,欲求自安自全之術,其将何從?惟有即日退師以為和外安内之計、不作擴土開疆之想,則庶乎其可也。

    至于賠償兵費之說,實屬寡廉鮮恥之謀,更屬無聊、無賴之計!無論中國不從;即令能邀允賠,日本之君亦當力辭不受,庶天下尚能諒其誤聽人言猶知改過,不至與執迷不悟者等也。

    不然,必至于如法國之君,爹亞谏之而不聽、英國勸之而不從,身為普俘、國為普滅,令天下後世舉以為輕舉妄動、窮兵黩武者戒,抑已晚矣! 台灣近事 頃接粵東李少翁先生于六月十七日在福州寄來一信:「伏波」兵船由台回閩,在雞籠遭飓風,自将桅樯劈去,庶免礙風;幸此船堅、機器又好,雖浪高七、八丈,尚能支持。

    現已回閩修理桅樯,人皆平安;惟劈桅時傷損水手數人,現亦全愈。

    前報誤列日本碰沈兵船,實無此事。

    本館雖已辨正,無此明晰;故又刊列,以釋群疑。

     來信又雲:台灣近事如故;惟日人漸漸添多,并有耕具兩船、馬鞍千餘副至台。

    将來或有馬隊,亦未可知;但馬尚未見到也。

    窺察其意,且欲令丁男、子婦陸續赴台開墾耕種,大有占踞台灣之志。

    恐非用兵,斷不能驅逐出境也。

     六月二十二日(公曆八月初四日——即禮拜二) 書「申報」日本侵犯台灣諸論後(識微子) 連閱「申報」論列日本侵犯中國台灣一事,雖為中國代作不平之鳴,實為日本屢畫自全之計;其言可謂深切着明矣。

    若日本果能聽從其說、改悔其行,非但生番之小幸,實為日本之大幸也。

     今且以一郡、一邑之事勢而言之。

    一郡、一邑之中,必有言坊行表之巨室,亦有奉公守法之正人,更有作奸犯科之刁民也。

    茲乃巨室之仆隸,偶有過于鄰裡之間;在旁觀者告諸巨室:請自治其仆隸,止理也。

    若告之巨室而不信,即遍告同居之衆人,與巨室辨論是非、剖斷曲直,雖事不幹己,猶得曰欲杜患于将來也。

    乃今忽有刁民不辨是非、不剖曲直,竟率其無賴黨羽強占巨室之屋廬、霸踞巨室之土田、殺戮巨室之仆隸,而巨室大度包容,置不與校;為刁民者,亦當羞愧而退。

    不意其強占屋廬如故也、霸踞土田如故也、殺戮仆隸如故也,是誠何心哉?想不過欲得巨室之産與巨室之人而已。

    雖然,天下甯有是理哉!今日本之犯台灣,何以異是!籲!日本亦何不思之甚耳。

    果使天下與國皆如此胡行亂為,則人人之國皆将自危矣。

    今試有一與國,無端而遣将率師侵犯其國之橫濱、長崎,強占其屋廬、霸踞其土田、殺戮其人民,而日本其能晏然無事、置不與校乎?反是,而思其無故而犯台灣也,可乎不可? 夫高麗與日本,世仇之國也;日本不犯高麗,而高麗亦不身為戎首以犯不韪之名;豈高麗畏懼日本哉!因高麗素尊聖訓,深明禮義,不肯違背萬國公法,幹犯萬國公議耳。

    然高麗之在中國,世為中國奉公守法之正人;而日本之在天下,今為天下作奸犯科之刁民也。

    今日本無故而犯台灣,設有為中國謀者複使高麗往征日本;而日本之能将精兵盡在台灣,高麗乘虛以入,則日本其将何以禦之哉?且高麗之在中國,世守藩服也;以藩服而助天子,天下何人而能議其非哉!高麗既可以上效公忠、又可以下修私怨,更可以得其地以為藩屬;高麗亦何樂而不為哉!且更有為高麗謀者,日本曆年黜廢之世襲爵臣及世襲軍兵,均與其君為仇敵者;若高麗得其土地,仍封建其舊人,僅令其為藩服,則日本之臣民豈有不願為高麗内應者!是高麗之伐日本,可謂誅其君而吊其民,其與湯伐葛、文王伐昆夷,何多讓哉!日本之君曷不自思,果事勢至于如此,其将何術以處之!是猶能強占台灣之屋廬,而日本之屋廬不至為他人強占乎?是猶能霸踞台灣之土田,而日本之土田不至為他人霸踞乎?是猶能殺戮台灣之人民,而日本之人民不至為他人殺戮乎?及早改計,尚能保全;若猶倒行逆施,恐至為拿坡倫之繼矣!祖宗創造,何等艱難!今但以偶爾狂悖,遂至于此。

    日本君果能靜夜以思,其不汗流浃背者,幾希矣;奈之何猶作遷延遲回之計哉! 東洋欽使谒見李中堂 西友自津門緻書于「字林報」曰:東洋欽使柳原,于六月十二日抵天津,館于美國領事署内。

    六日,乃複動身前往京師。

    相傳東欽使與李爵相甚不相得,東欽使往拜爵相,爵相方以久恨台灣之事,故拟見東欽使時,必欲嚴诘其何故以緻犯我國疆界!孰意東欽使如罔有聞知也者;惟漫應之曰:『今來并無别意,特欲盡向來識荊之渴念而已。

    既奉寡君之命往北京作常駐劄計,自當遄赴斯任;不過偶取道于此耳』。

    于是即作禮而告别。

    李爵相以其無禮,乃托病不與答拜焉。

    西報所述如是;其或内中尚有掩飾,亦未可知。

    顧李爵相為總理外務之大臣,未聞有欽使入國而與外務大臣不談及外務之事者。

    東欽使既慢視我國大臣,其與慢視我一國焉無異。

    然東人已稱習誦西人所著「萬國之禮記」,而今顧如是,則不如不誦習之為妙矣。

    因想東欽使作如此舉動,殆或不常駐于北京也欤! 又,東人是否将行準備日後之戰争,實未有确聞;以東國西報皆未言及,故無所藉察也。

    惟是台灣則近聞有續載兵士之船;然長崎西字報獨未說及,誠不可解也。

    大抵東人特私其事,或其預備軍務及發船等自通商口之外埠而行,故西人不得而悉耳。

    除前日西人所傳,則東洋南島之軍民皆嘩然相請,欲與中國稱戈。

    顧該民與我中國究有何仇怨,此又所不可解者矣。

    至于華商在東洋者,其于交戰時如何?此事實難執定論。

    其來往當即被隔斷者,此必然之理也。

    然據萬國規制,則東人仍不宜充公其貨、行害其身。

    所難者,萬國公法雖有明文,而于戰争之時或竟倒行逆施若不知禮義也者,亦可視為具文也。

    且東人于侵犯台灣,業已幹犯萬國律例;況于方戰之際,而能恪守公法乎!查東人之侵生番,于銀購食物、凡建營築壘不勒索于居民。

    據此數端,則已守萬國戰例。

    然其軍内曾下令:不生執敵人,惟以殺戮為尚;此則又遠非萬國相争之大義矣。

    蓋生番雖為野處之類,而究為地主;興師數千以攻異地,則必視為正敵。

    生番則殺東人,而東洋大國豈有轉效法野類之理乎!是故華商之在東洋者,其能先事圖之,亦妙策也。

     購辦鐵甲戰艦 聞中國近自上海江海關帑内撥出銀九十萬兩彙往泰西,此間已有确據。

    至于因何而撥此巨款?以意度之,當欲購置鐵甲戰艦或别樣軍器耳。

    又風聞官憲現與上海電線公司商議,将欲自上海設電線以達北京。

    然此說,恐不足為據也。

     六月二十四日(公曆八月初六日——即禮拜四) 台灣事 香港西報雲:打狗友人于華六月初九日郵遞函來稱:據現在各處所傳,東人已請中國補賠兵項,然後撤師回國。

    斯言似屬可信。

    至其所索之銀,大抵在百萬及百五十萬之間。

    中國所簡派之欽使,亦曾以此事申奏矣。

    然聞天津已下備戰之令,将調西式兵四萬來此;并于此外各處百端準備,則中國之不從其請,已可想而知也。

    顧察東人之情狀,一若中國不過空滋議論,藉以遷延時日,冀以防禦已耳。

    又,琅■〈王喬〉近日未聞舉動;惟于琅■〈王喬〉之北一小鄉近出一事,甚為可惡。

    該村之華民因懼生番,經早求護于東人。

    乃一東人竟悅一婦人之色,意欲奸之;婦之夫于是與之抵抗,東人大怒,遂舉刀砍殺之。

    由是,華民聯名上告于東将,東将不與之審理;華民皆銜怨,盡将店門閉歇,不願與東兵交易。

    以故兩皆懷恨,恐或因此而更速其禍也。

    副欽使潘大人昨夜偕西人白安過此,自南而行;傳說将調中兵二千來屯于打狗。

    然此處四面俱水,除民之外,實難以容集二千人。

    近來打狗之生意,于往年此時相仿;唯買賣貨物必索現銀,是為一變耳。

     雞籠風傳 有火船名「氣拉尼」,自雞籠而來者。

    據西報則雲:該處風傳東洋兵士多人,方自台灣島調回本國。

    又稱:東洋兵船于得煤甚難,蓋挑夫多從事于攻打生番也。

    于是說者曰:東人曾出巨赀,以使之假手于此役耳。

     六月二十五日(公曆八月初七日——即禮拜五) 準備後戰 前日上海又到一福州兵船,為第十二号者。

    查此船可裝貨八百墩,能抵馬力一百五十匹;實一得用之船也船面又特設大竈,足供食六、七百人。

    現泊港内聽示,如前日所來之兩船,亦将轉赴揚子江上某埠也。

    「字林西報」又曰:相傳招商輪船局奉命,将各船準備載兵之役。

    上海之大戰船——即第六号者,久在吳淞灣泊。

    茲聞該船經駛至南京複回;究因何公幹,亦所未悉。

    至于廣東、甯波、杭州各處所來之信息,皆稱官場中以與東洋将戰之事紛紛論及,以為戰日即或延緩,而後來之事已先兆也。

    或有西人自打狗緻書而言曰:天津将調精兵四萬。

    此言未知真确,且未見有備船之實據。

    然以意度之,津、沽其必遣兵以供此役也。

     六月二十六日(公曆八月初八日——即禮拜六) 李珍大被獲 前者,曾報美國下令不準美民膺任于東洋軍内;蓋以恪守局外無偏袒之意也。

    乃令雖下,而美民竟不克從。

    藉電報,乃知東人所延之美國人名李珍大于過廈門時,為美國官所擒獲,便即拘押。

    按李珍大本在美國為将軍,繼在廈門任領事職;乘暇遍遊台灣各島,故于該島形勢了如指掌。

    及至告假回國,取道于東洋;适值東國朝廷正議琉球難民被台灣生番戮殺一事,聞李珍大詳知島内虛實,爰即就之訪問。

    李珍大即将所畫成之地圖呈上,且詳述台灣利弊;于是東朝廷延為參贊大臣,台灣一役諸事,多出其指使。

    今此人被獲,則東國固失一主謀,而并見美國已顯朝廷恪守局外之公義矣。

     譯錄東洋西報 東洋西報傳曰:風聞中國近已準備戰事,将出精兵四萬,□授以新購之後開洋槍。

    且雲:中國之志,不但逐東人離台灣,将另出師往琉球取歸其島也。

    又稱:東朝曾發一員,以要事前赴駐劄中國之欽使矣。

     東洋又買輪船 東洋西報雲曰:東朝已辦買火船名「亞幹大」矣,茲又議買英國輪船公司之船名「馬大士」者。

    于此,則見東人準備之一端也。

     台灣交戰請和之消息不相符 頃聞西人中相傳,接有廈門、長崎兩處電音報曰:中兵與日兵在台灣,業經交戈接戰。

    乃又相傳:東洋現來該朝廷所發星使一員名「大納」,秘帶有要緊公文遞于東洋欽使;命欽使向中朝議請撤兵,不須賠給兵費,唯欲中國與之盟約,永保此後東民不複遭生番之慘待雲。

    二說不符,未知究能确實否? 譯西字新報中述及台灣各節 昨晚之通聞館新報有曰:相傳中國議經告貸于泰西,拟借銀七百萬兩,訂于十年給還,每年付利息九厘。

    說者曰:系屬一美國大行及大銀行代為經理告貸收銀之事也。

    又傳聞天津已準備精兵四萬,皆精猛槍械,鹹待命欲南動;将令招商輪船局中駛齊一切火艦,以供調遣雲。

    又相傳近日過滬之福建兵船三艘,将載精練西式之兵士二千五百名,亦已供台灣之役也雲雲。

    以上各信,均從昨晚通聞館西字報中譯出。

    由此觀之,則鲸波鳄浪之中,當有一番大舉動矣。

    至若何之措置機宜,則尚未有傳述雲。

     六月二十八日(公曆八月初十日——即禮拜一) 論西報述日本近事 日昨各處西字新報陳說中國近與日本各信,或有傳言之各歧、或有揣度之非實;即昔所語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又異辭者是也。

     其報有曰:中國現在調齊各處将士,令赴台灣以備開兵接仗之用。

    誠哉,是言也。

    夫日本興兵侵犯台灣,今數月矣。

    其初所托辭者,台灣生番牡丹社慘殺琉球遭風難民,伊為報仇懲戒等語。

    中國置不與校,以為言雖無理、事尚有因,故尚聽其所為;業已報仇懲戒矣,亦可無所借口潛行退兵也。

    乃竟占地築室,以為久駐之計;是又何說欤?然中國皇帝雖簡派大臣前往,仍然谕以禮義,不忍遽動幹戈,使兩國無辜赤子死于非命,可謂忍之又忍、恕之又恕矣。

    不意日本之君臣猶複冥頑不靈、怙惡不悛,安得不動天人之怒而召征讨之師哉!今者,東南之兵業已征調,或徑赴台灣、或分駐澎湖、或屯紮閩省。

    即天津之勁旅均習西法、用西器者,亦皆陸續南下,前隊之至袁浦者已有萬餘;現候輪船齊至鎮江,即令載運出洋,同往台灣也。

    觀乎此,日本不退,其将兵戎以從事也必矣。

    但至是而始用兵,亦昔人所謂「既理喻勢禁之俱窮,複袖手旁觀之不可」是也。

    天下萬國,豈猶有議中國之非者哉! 又傳言:日本遣使至北京見其駐華之柳原欽使,轉告中國議請撤兵回國,不須賠給兵費,惟欲中國與之盟約,永保此後東民不複遭生番之慘待雲雲。

    果有是事,則日本之君,亦尚可謂能改過矣。

    或曰:日本之君,非能改過者也;特聞中國調集将士将與之戰,恐力不能支,是以撤兵耳。

    籲!為是說者,未免有阻人遷善改過之心耳。

    古人有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古之人,亦有桀、纣、幽、厲、新莽、隋炀已至國亡身弒而尚不知悔者。

    今日本之君尚未及此而已知悔,亦可謂能勇于改過者矣。

    或又曰:日本之甘心退兵者,蓋因美國執其主謀之李珍大;無人主謀,是以膽寒而退耳。

    此說,亦未免近于苛刻。

    日本之侵犯台灣,其謀雖由于李珍大;然一切将士皆日本本國之人也,何至失一人而遂阻衆人之志哉!雖然,其說亦不無因也。

    蓋日本之君見美國執其轄下之人李珍大,不使與之同事,可見列國皆遵萬國公法而己獨犯之,恐為衆怒之所歸矣;日後列國皆效美國之所為,雇他國之船而不從、買他國之器而不允,一旦兵敗國危,将求助于衆國,必無有憐惜而救援之者,豈不身為獨夫哉!是以,悟而懼、懼而改矣。

    果能如是,改過之舉,雖由日君;而使有改過之行,實由美國也。

    是美國不徒能成己之美,而且能成人之美矣。

    第恐傳說不實,則兩國赤子仍不免于兵戎;非獨日本之不幸,抑亦中國之不幸也。

    是殆上天尚無悔禍之心欤! 台灣相系之事 前報錄華兵與東兵交戰一事,系西人間相傳所得之電音也;似不可深信。

    若中國告貸與泰西及東洋将請撤兵兩端,現于西報尚有可據,然亦不可竟指為确聞也。

     煤不出運 雞龍之煤,相傳中國拟定不許出運。

    蓋以台灣有本國各兵船,欲專供所用也。

    東人于長崎相近之大加西馬煤礦,亦如是。

    此皆自「字林報」所擇譯者,亦足見将備日後戰事之一端也。

     照會大日本國中将西鄉 欽差大臣沈,為照會事。

     照得生番地隸中國者,二百餘年。

    雖其人頑蠢無知,究系天生赤子;是以朝廷不忍遽繩以法,欲其漸仁摩義、默化潛移,由生番而成熟番、由熟番而成士庶,可以仰體仁愛之天心也。

    至于「殺人者死」,律有明條;雖生番亦豈能輕縱!然此乃中國分内應為之事,不當轉煩他國勞師糜饷而來。

    乃聞貴中将忽然以船載兵,由不通商之琅■〈王喬〉登岸。

    台民惶惑,不知開罪何端?緻使貴國置和議于不顧;即西洋曾經換約各國,亦群以為駭人聽聞。

    及觀貴中将照會閩浙總督公文,方知為牡丹社生番戕害琉球難民而起。

    無論琉球雖弱,亦俨然一國,盡可自鳴不平;即貴國端意恤鄰,亦何妨照會總理衙門商辦。

    倘中國袒護生番,以不肯懲辦回複;抑或兵力不及,藉助貴國;則貴國甚為有詞。

    乃積累年之舊案,而不能待數日之回文;此中曲直是非,想亦難逃洞鑒! 今牡丹社已殘毀矣,而又波及于無辜之高士佛等社;來文所稱「殛其兇首」者謂何?所稱「攻其心者」謂何也?幫辦潘布政自上海面晤貴國柳原——名前光公使,已允退兵;以為必非虛語。

    乃聞貴中将仍紮營牡丹社,且有将攻埤南社之謠。

    夫牡丹社,戕琉球難民者也;埤南社,救貴國難民者也;相去奚啻霄壤。

    以德為怨,想貴中将必不其然。

    第貴中将照會閩浙總督公文,有「佐藤剌八至埤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語;誠謠傳未必無因。

    夫凫水逃生,有何餘資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養其人數月不受值者耶?即謂地方所報難民口供,不足為據;貴國謝函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