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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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癸酉)
閩督李(鶴年)奏請以福甯鎮總兵署理福建提督片(新正月二十三日京報)
日本近事(一則)
譯東洋報論欽使來議台灣逞兇事
日本使臣到滬
辨東洋報論使臣來議台灣逞兇事(嶺南蓮塘生稿)
論台灣生番宜懲辦事
日本使臣來中國理論台灣生番殺琉球人事
東洋使臣到京
浙閩總督李(鶴年)奏饬夏獻綸赴台灣道署任片(二月二十七日京報)
上谕(三月初四日京報)
閩督李(鶴年)、閩撫王(凱泰)奏台灣積案亟須勒限清厘并請變通章程折(三月初五、初六兩日京報)
閩浙總督李(鶴年)奏遵旨揀員調補台灣鎮總兵折(三月十七日京報)
琉球朝貢考(選錄香港三月初六日華字日報)
署台灣道夏(獻綸)奏報到任日期折(四月十九日京報)
谕旨(六月初三日京報)
日本被風難民安插事
東洋請讨台灣生番論
京都雜聞(二則)
海客偶談
東洋抗論琉球事
詳記日本難民受撫事
閩督李(鶴年)奏台灣知府前追銀兩陸續完解懇恩免予參追片(六月十六日京報)
閩督李(鶴年)奏海外要缺同知揀員升補折(六月十八日京報)
譯西報論粵東派兵船赴北事
谕旨(七月二十八日京報)
發兵赴台灣信息
釋拟征台灣生番論(忝生榮陽氏稿)
閩督李(鶴年)奏琉球國夷人遭風到閩循例譯訊撫恤折(八月二十八日京報)
東洋征生番之議寝息
福建鄉試題名(節取)
谕旨(九月十四日京報)
閩督李(鶴年)奏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應委員接署片(九月十七日京報)
閩督李(鶴年)奏參玩視重案之知縣折(十月二十八日京報)
閩督李(鶴年)奏揀員請補海外要缺同知折
閩督李(鶴年)奏揀員請補海疆知縣折(十一月初六日京報)
譯西字日報所言東洋事
二月十九日
閩督李(鶴年)奏請以福甯鎮總兵署理福建提督片(新正月二十三日京報)
李鶴年片:
再,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成謀奉旨調補長江水師提督,現經奏請入都陛見。
惟新授水師提督臣彭楚漢到任需時,所有福建水師提督應先遴員接署,以便李成謀交卸北上。
茲查有福甯鎮總兵羅大春久曆戎行,聲威夙着;堪以署理提督篆務。
所遺福甯鎮總兵,查有福建順昌協副将宋桂芳勇敢有為,堪委接署。
除分别咨行遵照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二月二十四日 日本近事(一則) 聞東洋特派一大員名納部約西,駕新構大鐵船一艦駛往俄羅斯,将駐該國都中;并拟順道先赴京師,與中國複議尋盟雲。
三月初六日 譯東洋報論欽使來議台灣逞兇事 據東洋西字新報所述,東洋國家将與中朝有較議之事;經東洋外務臣名瑣也氣馬者已率領兵船二艘由橫濱駕往中境,以為執理而争之舉雲。
蓋緣日前有琉球國人數名往遊台灣,亦以台灣海島本近中山,商賈往來亦其常事。
不料台灣内地向有番人慘酷居心,不堪言狀;見琉球國人伴侶無多,竟上前掩執,鋒刃交加。
不但殺其身,而且食其肉焉。
查琉球海島一帶原服屬于東洋,其人另為一種,名為雜稣馬。
驟聞台灣番人烹殺一案,大為憤怒;聯禀朝廷,必欲為報仇雪恨之舉。
且其黨類甚為不平,幾至肇生事變。
東洋朝廷即行簽兵急赴該境,以為彈壓。
惟以雜稣馬人頗多有權者,亦不得不從其所請,使其憤怒之氣無所發舒;故不得已而有此舉也。
茲東洋之與中朝相議者,系欲請中朝官吏嚴詢烹殺确情,按律懲辦;如不從其言,則東洋欲自興問罪之師前往征伐雲雲。
伏查此事,本無難處。
倘台灣番人果有犯烹殺等情,則其殘忍可知矣;按律定罪,固亦國法所當行,而亦民情所共服者也。
然則東洋亦何至深慮中朝之固卻其請,而必遠駕舟師以壯聲勢耶?且必遠勞欽使以重案情耶?且所雲欲親行讨伐之舉,則按之事勢、揆之情理,俱有斷斷不可者。
使台灣人束手就擒,則亦已耳;苟或不然,勢必至有抗拒。
既抗拒矣,勢必至有殺傷。
從此釁隙一開,事有不可問者;吾恐非鄰封輯睦之道矣!本館前述東洋使臣将赴京師,所以修好尋盟也雲雲;此語系照當時西字新報所雲,其意尚未發露于外也。
今西報所述又如此,爰詳譯之。
至該欽臣或徑赴京都、或須經由上海,尚俟續報,再行奉聞。
再,頃聞東洋欽使所率兵船二艘系鐵甲輪船,已抵上海,泊黃浦江内。
其船堅固異常,船中水手無一西人,均東洋人充之;駕駛便捷,與西國無異雲。
聞此二船,即泊上海、不往天津也。
三月初七日 日本使臣到滬 日本國簡派使臣來中國調換和約,前者駐劄上海之領事官鄭永甯知照觀察使臣,以為業奉欽放,春初即可到滬北上;開送銜名,由道馳報。
直制軍李伯相委員在天津租賃民房,為使臣公館,饬知探報行期。
當經委辦洋務之陳司馬晤鄭領事,知因天津河道冰凍,是以改俟春融起程,轉報直督;即經本館備錄銜名,列諸前報。
茲使臣已于前初三日四點鐘抵滬,陳司馬奉委詣埠迎迓;起岸後,并未另設行台,即在領事公館駐劄。
随有中西各國官員互相拜會,甚為熱鬧。
聞不日即須北上,系為前議之通商和約。
昨報所列台灣生番殺斃琉球國人曾有奏案,并未題及;苟非另有簡派,即系傳聞有誤雲。
三月初九日 辨東洋報論使臣來議台灣逞兇事(嶺南蓮塘生稿) 閱二百八十三号「申報」譯述東洋國家将與中朝有較論事,聞報之下,衆論嘩然,不解其故。
蓋台灣一帶,雖系中華之地;而台灣府屬界,居海島邊境。
至于生番,則又深居内地;雖統稱台灣,實非台灣府屬可管也。
且生番蠻類,未曉人性,不入王化,非我朝之百姓;與中土何礙焉!至琉球人被番黨所傷,實堪痛恨!難怪雜稣馬人憤恨,幾至生變。
幸日本朝廷急赴彈壓,以免肇事。
中外士民聞之,無不佩戴日本國家深明大義,彈壓息釁,甚為妥善;何至有遠來理論之舉耶!故昨報記日本使臣到滬,既已探知其前赴天津系為議立和約,未必争此區區也。
且琉球去歲有漁船因風飄至中土,業蒙山東撫軍丁中丞體恤安妥,護送回國;此乃周全患難之舉,足見中朝懷柔遠人之至意。
旋見去秋卑魯國「馬厘亞士老」船由港啟行,遇風飄至橫濱,蒙日本官憲及各國駐濱領事公斷;此事在「豬仔」之人深感再造之恩,在中土士民無不額手稱頌。
佥謂日本與中國通商,從此敦睦鄰邦,豈不美乎!忽聞日本使臣特來中土較論欲行讨伐台灣生番之事,仆固不深信也。
緣日本近來技藝、政治,蒸蒸日上;正宜養畜威德,豈肯輕與區區生番戰鬥哉!即使百戰百勝,又何加焉。
推原日本韬略之臣、學問之士頗多,決其斷斷不與區區小隅生番争戰;吾知此言真出謠傳矣。
且内地生番難于争戰,艱于剿伐;即使戰艦泊于海疆,以炮轟之、以箭射之,生番遠遠避之。
即使衆兵登岸攻擊,生番遁入深山,置若罔聞;斷難追剿。
倘或逞其兇橫,或乘戰艦不齊、軍兵未備,擾集深山窮谷,黨類蜂擁而至,則戰勝也亦難矣! 曾聞昔年有美商船灣泊其間,薄遊斯地,竟被番黨所欺;遂禀駐福州領事轉請閩浙督憲發兵剿之。
督憲因其兇橫太甚,不入朝廷管轄,任其自行興兵讨伐;美國領事即調駐防各口戰船,探知形勢萬不能剿,是以中止。
此番日本使臣之來,豈為此乎?殆将有以利吾中國乎? 按:本館前二百八十三号報内所述東洋使臣來中國較論之事,其事系由該國新報中譯出,姑就所見而述之。
至其事實與否,倘須俟東洋使臣至京師後,方能知其底細也。
蓋上海究屬局囿一隅,何能統悉中外之事實耶!惟就管見,大約而論;在東洋既因烹食一事有欲讨番人之說,則是役也,或者較論及此,亦未可知矣。
探實,再行報聞。
三月十三日 論台灣生番宜懲辦事 二百八十六号報中,嶺南蓮塘生論台灣番人不受官府節制,非食毛踐土者比。
其言自屬實情,然其事之有幹系也,大矣! 查萬國大律:凡地屬何國,則應歸何國約束。
倘有他處人民為其屬地所殺害,則必先向有此地之國與之理
惟新授水師提督臣彭楚漢到任需時,所有福建水師提督應先遴員接署,以便李成謀交卸北上。
茲查有福甯鎮總兵羅大春久曆戎行,聲威夙着;堪以署理提督篆務。
所遺福甯鎮總兵,查有福建順昌協副将宋桂芳勇敢有為,堪委接署。
除分别咨行遵照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
欽此』。
二月二十四日 日本近事(一則) 聞東洋特派一大員名納部約西,駕新構大鐵船一艦駛往俄羅斯,将駐該國都中;并拟順道先赴京師,與中國複議尋盟雲。
三月初六日 譯東洋報論欽使來議台灣逞兇事 據東洋西字新報所述,東洋國家将與中朝有較議之事;經東洋外務臣名瑣也氣馬者已率領兵船二艘由橫濱駕往中境,以為執理而争之舉雲。
蓋緣日前有琉球國人數名往遊台灣,亦以台灣海島本近中山,商賈往來亦其常事。
不料台灣内地向有番人慘酷居心,不堪言狀;見琉球國人伴侶無多,竟上前掩執,鋒刃交加。
不但殺其身,而且食其肉焉。
查琉球海島一帶原服屬于東洋,其人另為一種,名為雜稣馬。
驟聞台灣番人烹殺一案,大為憤怒;聯禀朝廷,必欲為報仇雪恨之舉。
且其黨類甚為不平,幾至肇生事變。
東洋朝廷即行簽兵急赴該境,以為彈壓。
惟以雜稣馬人頗多有權者,亦不得不從其所請,使其憤怒之氣無所發舒;故不得已而有此舉也。
茲東洋之與中朝相議者,系欲請中朝官吏嚴詢烹殺确情,按律懲辦;如不從其言,則東洋欲自興問罪之師前往征伐雲雲。
伏查此事,本無難處。
倘台灣番人果有犯烹殺等情,則其殘忍可知矣;按律定罪,固亦國法所當行,而亦民情所共服者也。
然則東洋亦何至深慮中朝之固卻其請,而必遠駕舟師以壯聲勢耶?且必遠勞欽使以重案情耶?且所雲欲親行讨伐之舉,則按之事勢、揆之情理,俱有斷斷不可者。
使台灣人束手就擒,則亦已耳;苟或不然,勢必至有抗拒。
既抗拒矣,勢必至有殺傷。
從此釁隙一開,事有不可問者;吾恐非鄰封輯睦之道矣!本館前述東洋使臣将赴京師,所以修好尋盟也雲雲;此語系照當時西字新報所雲,其意尚未發露于外也。
今西報所述又如此,爰詳譯之。
至該欽臣或徑赴京都、或須經由上海,尚俟續報,再行奉聞。
再,頃聞東洋欽使所率兵船二艘系鐵甲輪船,已抵上海,泊黃浦江内。
其船堅固異常,船中水手無一西人,均東洋人充之;駕駛便捷,與西國無異雲。
聞此二船,即泊上海、不往天津也。
三月初七日 日本使臣到滬 日本國簡派使臣來中國調換和約,前者駐劄上海之領事官鄭永甯知照觀察使臣,以為業奉欽放,春初即可到滬北上;開送銜名,由道馳報。
直制軍李伯相委員在天津租賃民房,為使臣公館,饬知探報行期。
當經委辦洋務之陳司馬晤鄭領事,知因天津河道冰凍,是以改俟春融起程,轉報直督;即經本館備錄銜名,列諸前報。
茲使臣已于前初三日四點鐘抵滬,陳司馬奉委詣埠迎迓;起岸後,并未另設行台,即在領事公館駐劄。
随有中西各國官員互相拜會,甚為熱鬧。
聞不日即須北上,系為前議之通商和約。
昨報所列台灣生番殺斃琉球國人曾有奏案,并未題及;苟非另有簡派,即系傳聞有誤雲。
三月初九日 辨東洋報論使臣來議台灣逞兇事(嶺南蓮塘生稿) 閱二百八十三号「申報」譯述東洋國家将與中朝有較論事,聞報之下,衆論嘩然,不解其故。
蓋台灣一帶,雖系中華之地;而台灣府屬界,居海島邊境。
至于生番,則又深居内地;雖統稱台灣,實非台灣府屬可管也。
且生番蠻類,未曉人性,不入王化,非我朝之百姓;與中土何礙焉!至琉球人被番黨所傷,實堪痛恨!難怪雜稣馬人憤恨,幾至生變。
幸日本朝廷急赴彈壓,以免肇事。
中外士民聞之,無不佩戴日本國家深明大義,彈壓息釁,甚為妥善;何至有遠來理論之舉耶!故昨報記日本使臣到滬,既已探知其前赴天津系為議立和約,未必争此區區也。
且琉球去歲有漁船因風飄至中土,業蒙山東撫軍丁中丞體恤安妥,護送回國;此乃周全患難之舉,足見中朝懷柔遠人之至意。
旋見去秋卑魯國「馬厘亞士老」船由港啟行,遇風飄至橫濱,蒙日本官憲及各國駐濱領事公斷;此事在「豬仔」之人深感再造之恩,在中土士民無不額手稱頌。
佥謂日本與中國通商,從此敦睦鄰邦,豈不美乎!忽聞日本使臣特來中土較論欲行讨伐台灣生番之事,仆固不深信也。
緣日本近來技藝、政治,蒸蒸日上;正宜養畜威德,豈肯輕與區區生番戰鬥哉!即使百戰百勝,又何加焉。
推原日本韬略之臣、學問之士頗多,決其斷斷不與區區小隅生番争戰;吾知此言真出謠傳矣。
且内地生番難于争戰,艱于剿伐;即使戰艦泊于海疆,以炮轟之、以箭射之,生番遠遠避之。
即使衆兵登岸攻擊,生番遁入深山,置若罔聞;斷難追剿。
倘或逞其兇橫,或乘戰艦不齊、軍兵未備,擾集深山窮谷,黨類蜂擁而至,則戰勝也亦難矣! 曾聞昔年有美商船灣泊其間,薄遊斯地,竟被番黨所欺;遂禀駐福州領事轉請閩浙督憲發兵剿之。
督憲因其兇橫太甚,不入朝廷管轄,任其自行興兵讨伐;美國領事即調駐防各口戰船,探知形勢萬不能剿,是以中止。
此番日本使臣之來,豈為此乎?殆将有以利吾中國乎? 按:本館前二百八十三号報内所述東洋使臣來中國較論之事,其事系由該國新報中譯出,姑就所見而述之。
至其事實與否,倘須俟東洋使臣至京師後,方能知其底細也。
蓋上海究屬局囿一隅,何能統悉中外之事實耶!惟就管見,大約而論;在東洋既因烹食一事有欲讨番人之說,則是役也,或者較論及此,亦未可知矣。
探實,再行報聞。
三月十三日 論台灣生番宜懲辦事 二百八十六号報中,嶺南蓮塘生論台灣番人不受官府節制,非食毛踐土者比。
其言自屬實情,然其事之有幹系也,大矣! 查萬國大律:凡地屬何國,則應歸何國約束。
倘有他處人民為其屬地所殺害,則必先向有此地之國與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