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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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紀錄兩種」的「編校後記」

    本會主任委員黃純青先生平素景仰胡适之先生的道德文章,曾讀适之先生四十自述,知其令尊鐵花先生官台東州時,着有台灣日記。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春,适之先生來台,三月二十六日會于晴園。聞遺稿猶存,因請借抄,适之先生喜諾。

    去年十月,本會的「台灣叢書」編印了第一種稗海紀遊和第二種恒春縣志,而第三種便打算印胡鐵花日記,當由黃主任委員寫信去紐約征求适之先生的同意。到本年一月末尾,便得回音。又隔一月,即二月二十三日,始得錢思亮先生帶來的台灣禀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為了說明接洽此項叢書出版的經過,且将适之先生前後兩信抄錄在這裡。(前一信是後收到的,但仍列在前面。)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八日的手書,提議要把先父鐵花先生的台灣日記付印,作為台灣文獻委員會叢書的第三種。此事我當然同意;并且感謝先生與文獻委員會諸公的好意。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從光緒七年到光緒二十一年。其中止有光緒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遊曆瓊州黎峒行程日記一卷,曾由羅爾綱先生鈔登禹貢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此次台灣日記在台印行,要算第二次刊布先人的日記了。

    先生的好意,使我想起先父的台灣禀啟存稿三冊。這些公牍與私函都是割台之前三、四年中(光緒十八年至二十一年)最難得的史料。第一冊的巡閱全台防營随時申報文十餘件是最詳細、最切實的全台遊記與全台兵志!我費了幾天工夫,把這些文件整理一遍,删去一些無關台事的短劄;删存三卷,每卷編有詳目。

    我今托錢思亮先生把這三冊帶呈先生。如先生與文獻委員會願意鈔寫副本,留作省志材料,或印作叢書第幾種,都悉由諸公尊裁,不必再征求我的同意了。鈔寫副本之後,請仍将原本交付錢思亮兄,由他代托妥人帶回美國。十分感謝。

    叢書印成後,請由我備價購買每種四十部,以便分送海外第一流圖書館。并留少數為留存家中之用。

    又附上先人家傳一冊。鈔寫後也乞交付錢君寄回。此傳或可附在日記之後?可以代序碼?匆匆敬祝大安!

    弟胡适敬上。

    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初的信,我已有詳信及先父台灣禀啟存稿三卷,又先父家傳一篇,托台大教務長錢思亮先生帶呈先生。今天知道錢先生的船期改緩了幾日,故我先寫短信,報告幾點:

    (一)先生要将先父的台灣日記印行,作為叢書的第三種。我完全同意,并向先生及文獻委員會諸公緻感謝之意。

    (二)錢先生帶上先父家傳一篇,或可收作日記附錄以代序文。

    (三)倘蒙先生加一序文,指出日記史料價值,更可使日記增加聲價。

    (四)錢先生帶上的台灣禀啟存稿三卷,是台灣重要史料。如先生認為有價值,請鈔副本,或可收作叢書之一種。

    匆匆敬祝大安。餘詳錢先生帶信。

    弟胡适敬上。

    四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年三月初,我們把台灣禀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全文重抄好,并詳加校對了,又将日記也重校了一遍。而剩下的工作,便是怎樣去編排了。

    依照我們的初意,本拟單出胡鐵花日記的。後來看了台灣禀啟存稿,覺得有許多地方,内容比日記更詳,史料價值也大。因有合刻一本之意。于是本會副主任委員兼總編纂林熊祥先生,初拟名為胡鐵花先生台灣遺著二種。繼乃改定為台灣紀錄兩種(亦尊重适之先生意見故也。)但仍照預定計劃,首列家傳代序,次列日記,再次列禀啟。日記原題胡鐵花日記,是經羅爾綱先生(他是适之先生的高足)編校一過的。據适之先生說:『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而有關台灣部分,不過占其間的三年又五個月而已。羅先生不知道後來要出台灣日記(此名是适之先生定的),所以他所校編的日記全名是胡鐵花日記,而且分卷自也不同。他當時分的卷數,從光緒十八年元月起的為第十一卷,從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的為第十二卷。我們現在采用的是關于台灣部分的日記,所以就把十一卷改為一卷,十二卷改為二卷,以次類推,共為八卷。至于台灣禀啟存稿,一切依照适之先生所定編入,毫無改動。惟在校刊方面,禀啟原系鈔本,不無少許脫誤。而對台灣地名,亦有誤加标點者。因就我們所知,一律都給改正過來了。日記初校,注明「綱按」或「綱注」者,均為羅爾綱先生原注。注明「純按」者,乃為七七高齡的黃純青先生所親校。又,注明「波按」者,即本人所補校。但本人沒有看過日記原稿,(或是原鈔本吧)就是對于原來如何分卷的事,也是這一回拜讀了适之先生的大函之後才得明了。因此,我們還不敢說在這一點上是盡了真正補校之責的。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毛一波記于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