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記與禀啟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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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截(波按截字下似有遺文)三百七十五兩九錢三分折(綱按原稿尚有許多數目字無法認清隻好存疑)。
正月應領營饷銀一千六百九十五兩七錢三分五厘八毫三絲四忽,統費銀一百九十三兩八分六厘一毫九絲二忽。
十一日,作書謝李麗川大令,又書緻範膏民。
十三日,作書緻張經甫,又書緻張月樓軍門。
十四日,自以其意訂定陣圖。
是日春分。
十五日,行香。
演新陣圖。
作圖說一篇。
是夜,月食。
得唐韡之觀察書一、張月樓書一、疏禹門書一、汪鐵舫書一、汪玉農書一。
作書複玉農。
十六日,教演新陣。
作書複唐觀察及朱太守。
又書複汪鐵舫,囑于範膏民處取銀二百兩。
又書緻膏民。
十七日,以陳泉泰彙銀五百兩票根寄範膏民。
十八日,江如點、邱煥庭、李蘭亭至。
餘步青自前山持潘義庭别駕書至。
十九日,閱操。
以張義春票八百兩寄範膏民。
又書緻張經甫。
二十日,池雲珊自台北、徐伯榮自台南偕至。
得茂春、萬和書一、守瑍弟收一、虎臣兄書一、張經甫兄書一、單一、範膏民書一。
二十一日,作書複叔祖,又書緻曹在民,又書寄四弟,又書複虎臣兄,又書複範膏民。
又書複張經甫。
二十三日,作書囑範膏民代領安撫軍正月饷銀 二十六日,得汪玉農書、孫靜甫書。
二十七日,複汪玉農、孫靜甫書各一。
二十八日,陳玉堂自新開園至。
得陳子垣書一。
二十九日,令軍士出為各荒冢加土。
得李麗川書一。
三十日,清明。
出祭厲壇。
得李麗川書一。
三月初一日,日食。
作書上臬道台,緻範膏民、複李麗川。
是日采訪志冊脫稿。
初二日,作書複袁行南觀察去年九月二十三日書,又書複吉林後路營口轉運局查友三,又書緻蘇冶生。
是日以中營帳房交徐伯純辦理。
又書複瞿肇生。
初三日,作書并桑寄生付吳勳曹送台南呈臬道台。
初四日,得臬道台二十七日書,并戶部執照一紙,槍子鉛藥輕重數目一紙。
林明敦槍子藥重七分,鉛重七錢五分。
毛瑟槍子藥重一錢,鉛重七錢。
哈吃開士槍子藥重九分,鉛重七錢三分。
黎意槍子藥重一錢二分半,鉛重六錢七分。
初五日,作書上臬道台,又書緻膏民。
初六日,作書緻袁雪卿。
初七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書複譚麗卿。
初八日,作書緻膏民,又書緻鄧季垂大令。
初九日,作書緻邱煥庭,詢農具來由。
初十日,孫靜甫自拔子莊至。
李麗川薦方莘夫至。
十三日,作書賀丁調臣署彰化縣。
又書複賀範繼庭保晉同知直隸州升階。
夜得汪玉農書。
作書寄膏民。
十四日,複汪玉農。
又書寄範膏民,領二月營饷一千八百九十一兩零四分六厘二毫二絲,又領春季撫饷四千一百二十六兩三錢一分七厘七毫三絲,共六千零十七兩三錢六分三厘九毫五絲。
十五日,作書緻張經甫,又書複張月樓軍門。
十六日,作書緻童米孫。
十七日,赴利基利吉社查察煤礦。
作書複管淩雲太守,又書賀李麗川、俞冬生回本任。
十八日,作書上臬道台,又書緻範膏民,又書寄四弟、嘉兄,又書上叔祖及嶽丈。
袁雪卿自花蓮港至。
十九日,汪缙卿起程回裡。
二十日,收吳培卿世伯複書一,又得介如二月初十日書,又得嘉兄及伯母、叔祖書各一,章、周二婿書各一,嶽父書一。
二十四日,病。
二十六日,遣幫帶高渭生解壞槍一百九十一杆赴郡。
補二十三日,得張經甫書;即複。
二十六日又作書呈臬道台。
二十八日,昭甫兄自家鄉至。
二十九日,作書寄四弟,禀叔祖、伯母及嘉兄,又書寄汪玉農。
又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四月初一日,立夏。
作書複張軍門。
初十日,得虎臣兄京信二函;即複。
十一日,作書寄張經甫、範荔泉各一。
十六日,赴大麻裡查點屯兵兼放番饷。
十七日,至大得吉遇大雨;申刻至巴塱衛,止宿。
調溪底至此點名。
(波按底字下疑脫屯兵二字)。
十八日,回大麻裡。
十九日,回營。
二十二日,作書上吳清師,又緻範膏民。
二十三日,作書緻張經甫、蘇冶生。
二十四日,得李麗川大令書,有初八日藩轅牌示補台東州缺之語。
得心齋、理齋二位叔祖書。
五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
得汪鐵舫書。
初二日,戌刻,馬蘭街民房失慎,延燒五十一戶。
初三日,踏勘火災,兼以銀一百零二圓給被災之家。
江副将自前營至。
得童米孫書一。
初九日,作書緻蘇冶生,又緻範膏民,又作書并寄英銀十圓代禮賀心齋叔祖七十壽。
初十日,作書賀童米孫大令。
是日驗明昆侖樓社社目五名、通事二名正身,給發印票并口糧。
作書緻範膏民。
十一日,得臬道台手書一;即作書禀複。
又書寄虎臣兄,又書寄範膏民。
夜得張經甫初二日書 十四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拟家鄉張睢陽廟楹聯: 孤城原可圖存。
為諸将不肯赴援,遂令竭力捐軀獨完忠節。
遺憾何由得泯。
想厲鬼必能殺賊,故作奇形怪狀以示威靈。
昭甫拟台東昭忠祠楹聯: 此地在邦域之中,不比道辟■〈牛羊〉牱,鑿空竟嗤張博望。
諸君為王事而死;隻恨山多煙瘴,踮鸢同懷馬文淵。
又自拟聯: 蟲鶴昔同悲;瘴雨蠻煙何太酷! 牲牢今共享,青山白骨有餘榮。
十六日,作書緻陳子垣、李麗川二大令,又書複胡席珍及聶農山,又書複範膏民。
十七日,呈送福藩黃請驗由新海防例報捐請離原省改捐福建省補用戶部執照一紙,系光緒二十年二月初五日給。
十九日,作書上臬道台,又緻範膏民。
二十二日,得虎臣兄書一、範膏民書二、萬軍門書一及獎劄二件。
高渭生換槍械回營。
二十三日,作書複虎臣兄,又複萬軍門、範膏民。
又得汪玉農書一;即複。
又得孫靜甫書一。
又書緻德幹表姪。
二十六日,得宋渤生觀察書一、謝鐘英大令、孫子明大令書各一。
作書緻膏民。
六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
作書複謝大令,又緻範膏民。
(内附後公館一函。
) 初三日,得黃子林自滬大馬路集賢裡黑龍江金礦局來書一;即作答,并托寄漠河緻袁行南觀察書一。
初六日,得臬道台二十八夜飛函;即禀複。
宋雨生、朱潤之到營。
又得臬道憲二十日書,又得宋渤生、查友山二書,又得範膏民書,又得張經甫、範荔泉書各一。
台北捐主事,共庫平銀一千二百九十七兩六錢四分。
捐離原省及指省,正項一千一百六十五兩,合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零六兩,加換照六兩,行查三兩,(波按:此處似脫一字。
)片九兩,共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二十四兩,合京平足銀一千二百五十七兩九錢六分,加彙費合台庫平洋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四錢一分九厘。
初七日,作書禀複臬道台,作書緻前、左二營管帶。
初八日,作書複張經甫、範荔泉。
初九日,得臬道台五百裡排遞初四日函;即禀複。
夜作函緻前、左二營營官。
初十日,作書寄虎臣兄,又書緻四弟、湧弟于南京,又書寄嘉兄,又書寄申禀叔祖,寄川沙禀伯母,又書謝顧康民秋曹,又書複沉尚韻,又托虎臣兄伐撥銀還顧宅。
十一日,作書寄謝鐘英;為昭兄、朗山回籍鄉試,求假館于鹽局也。
十二日,送昭甫、朗山及池雲珊回籍鄉試。
作書上臬道台,又書寄張軍門。
十三日,作書緻前、左二營管帶。
十四日,作書上臬道憲,請給器械及帳棚。
又書緻謝提調,托領夏季番饷。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
十六日,派劉德杓、胥森榮赴鳳山境内募勇。
十七日,作書緻張經甫。
派弁赴猴子山察看地勢。
十八日,自詣沿海察看地勢。
十九日,得範膏民書:知其已于十五日内渡赴試;接手為汪君辛孜。
作書緻汪辛孜,禀臬道台。
二十日,得臬道台六月十四日手書;即作禀寄複。
又得汪玉農書;即複。
查範膏民書,共交汪辛孜兄接收庫平銀七百八十九兩零九分三厘。
二十二日,楊寶臣自三條侖至。
作書複台灣府陳仲英觀察。
二十三日,得虎臣兄京中五月二十四日書,又得川沙曹在民書。
又得叔祖書;聞嘉言兄于四月二十二日謝世,而介如竟無信到。
嗟悼不已,尤深疑怪。
得李麗川大令書。
二十四日,作書複虎臣兄,又書禀叔祖,又書複曹在民,又書緻金陵與昭甫、朗山、介如各一。
夜作書禀臬道台,又書緻汪辛孜,又書緻孫靜甫。
二十五日,巳刻得臬道台二十一日辰刻手函;申刻禀複。
二十六日,赴槟榔、阿裡擺等社相度營地。
二十七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二十八日,于天後宮設位叩祝皇上萬壽。
作書緻張經甫、範荔泉、蘇冶生各一。
又得道台二十三日書;即禀複。
二十九日,未刻,得臬道台二十五日手谕,令即擇要移營,不須候示;喜甚。
立即飛饬沿海各營一律遵辦,并即禀覆。
江如點副将自成廣澳來面商防務,并擇澳南八裡三台石西移駐該營右哨。
七月初一日,出詣各廟行香。
江副将辭回營。
作書緻汪辛孜。
以腰刀分送前、左二營各二百把,埤南屯兵四十把。
初二日,得臬台六月二十六日書,知倭背約,已于朝鮮之牙山擊我兵船。
釁自彼開;總署電令各口見倭船即擊矣。
即作書禀覆。
得汪玉農書;即複。
得皖道袁爽秋觀察書,兼蒙寄所刊經籍舉要一本。
得袁行南觀察漠河金礦四月朔日書。
夜得汪玉農七月二十九日飛報謠傳之說。
初三日,赴阿裡擺相度營地。
作書複汪玉農,又緻江如點。
初四日,作書賀朱苕園太守署台南府,又書複安平縣謝,又書複淡水縣李,又書複嘉義縣鄧。
·複鄧季垂大令 奉讀手書,敬悉籌防内外,成算在胸,有備無患。
而不忍一毫有累于民,尤為獨見其大,人所難能。
推斯意也,必有孟子所謂仁術德、慧術智,周易所謂牿牛之角、獖豕之牙者,明燭幾先,能制治于未亂,弭患于無形也。
以此治天下無難矣;寗待下問耶!來教過于謙抑;得毋學顔子之學「以能問于不能,以多問于寡」耶?雖然,閣下以此問,弟雖愚陋,亦不敢不以正對。
内奸竊發,烏合之衆,癬疥之疾耳。
此次倭以全力圖朝鮮,而聲言将以重兵襲我台灣,此必虛聲也。
襲人必乘其無備;未有先告之使備而後襲之者也。
朝鮮為我屬國,而距北洋甚近,我不能不遣兵往援。
計我中國亦惟北洋海軍有大鐵甲兵船可以往援;他省不能也。
計彼必不敢不近防我北洋之援,而遠襲我台灣:亦事勢之顯而易見者也。
此次大局所系,隻在北洋一枝海軍。
如能力抗倭船,不緻蹈曩者馬江之覆轍,則朝鮮尚可保,台灣亦無患。
否則,倭勢益張,既餂糠,将及米,台患亦不遠矣。
此魯嫠之所以憂魯也。
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島嶼之邦,利用舟楫,中外所同也。
而台灣則否。
鑒于馬江之大敗,則曰戰船不可恃也;狃于滬尾之小勝。
則曰俟其登岸而擊之,必勝之道也。
今之議者,莫不以為然矣。
然而敵勢不同,時勢不同,地勢亦不同;固未可一概論也。
法人距我台灣數萬裡;兵來甚不易,既退則難以複來。
倭人距我台灣隻二千餘裡;輪船往返,一、二晝夜即達;可以頻來擾我。
此敵勢之不同也。
中國之師船,往者惟閩最著;而法悉殲毀無遺。
今惟北洋最盛;萬一不能勝倭而複至挫失,則我自此以後,必無複有人敢再言辦船。
倭則縱橫東海,肆無忌憚矣。
倭師秦人遠交近攻之故智;若果得朝鮮,陸路則侵我奉天,海道必先圖我台灣,以漸逼我内地。
而西洋各國益輕我,而各将生心矣。
此時勢之不同也。
台灣孤懸海外,自無師船;一旦有警,南洋江、粵二省之兵輪,皆不及北洋遠甚,必不敢來援;而勢益孤矣。
除卻沿海設防,别無固守之法矣。
然而地勢不同,台北之基隆、滬尾,台南之旗後,外以山為屏蔽,可以障敵炮,又有炮台可以擊敵船,可以言守。
其餘各處,皆近海而無障,無大炮能擊敵船。
倭若分番疊出,倏往倏來,繞台遊弋,自船架炮,先擊我無障之防,其誰能禦之?俟其壘既摧而後登岸,複誰能阻之?又況沿海可以登岸之處,實亦防不勝防;其能恃此以為必勝之道哉?此杞人之所以憂天也。
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弟僻處後山,見聞寡陋;抱此二憂,而反忘其憂所當憂。
此次奉檄籌防:沿海三百六十餘裡,既防不勝防;而設防之處,又皆近海而無障;兵力單甚,無可如何。
現在不請添營,而請移營。
迂拙之見,以為沿海之地,外有障蔽,敵船之炮所不能及之處,可以設防;外無障蔽,敵船之炮能及之處,斷斷不可設防;亦不必處處設防。
惟有扼要築壘,專求自固;避彼所長,匿我所短,庶或能用我之所長。
托于兵家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之說,以通禀各大憲。
惟豸憲以為所見不謬;函令『不須待批,亟先擇地移營』,并有『上台如見怪,當代任咎』之語。
可感,可敬。
現惟日夜趕辦此事;恐或不及,必緻贻誤。
則又憂之不早之咎也。
弟無才無助;竭蹶時虞。
知關遠注,合并附聞。
伏乞不時以方略教之。
尊稱實不敢當,後請勿再施也。
專此手複;敬請升安。
統希心鑒。
〔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四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禀賀藩台老太太生日,又書禀臬道台。
·上臬道憲顧 謹禀者:竊卑職六月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日及七月初二日禀陳現擇地所趕辦築壘移營,因無帳棚,少鋤锸,不能速移各情;并以此次大局所系,隻在北洋一枝海軍,近日有無确信,伏乞示知等因:想鈞蒙憲鑒。
竊查此次倭如入寇我台,揣度時勢、敵勢,皆與光緒十年法寇不同。
台南之防,似宜格外慎重。
往者法寇猝出不意,毀我閩省兵輪;西洋各國皆以為我不及防,又無大鐵船,勢本不敵,且受法欺也。
此次北洋之鐵船,可謂大矣;如能抵禦倭船,獲一大勝,則國威一振,時局自然安谧如常。
否則,倭勢益張;從此縱橫東海,肆無忌憚,遠交而近攻。
既得志于朝鮮,則陸路必侵我奉天,海道必圖我台灣,或蹂躏我江、浙、閩、粵,如明嘉靖時;而西洋各國益輕視我,将各生心矣。
此時勢之不同也。
法國距我台灣四萬餘裡;輪船行駛雖速,兵來甚非易事。
其不攻我他處而專攻基隆、滬尾二口者;越南之兵未息,有所牽制;計得我台北而先據之,然後從容經理中、南二郡。
計不得逞;一經退去,難以複來矣。
倭則不然。
其國距我台灣隻二千餘裡;輪船往來一、二晝夜即達,可以分番疊出,頻來擾我。
此敵勢之不同也。
又查台北基、滬二口,有山為障,有險可扼;既可避敵之炮,又有炮台之大炮可擊敵船:易于固守。
台南為鄭氏舊都,尤倭所垂涎。
而地勢平衍。
隻安平有一炮台,他處多可登岸;除旗後亦有炮台外,即多設防,亦無擊船之大炮。
倭貪而慓悍;明時寇我中國,飄忽無常。
今加以輪船之便捷、炮火之堅利。
不來則已;來則必有我公所料:必繞台遊弋,多方以誤我,使兵分力單而後乘我之虛。
又必鑒于法人滬尾之敗,必避險而趨夷,避實而蹈隙;決不于嚴防之處登岸。
則必以輕兵綴我台北,以重兵注我台南,并力登岸,分途四出,以圖一逞:意中事也。
凡制飄忽無常之寇,須備一枝遊擊活兵以待臨時随機應變,乃克有濟也。
卑職偶思及此,理合獻愚者之千慮,以待我公審擇而早圖之。
此禀;恭請鈞安。
伏乞垂鑒。
卑職□謹禀七月初五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初六日,江如點報調左哨于成廣澳,已于初四日起程。
第7天,第一個侄女的侄女理論。
初八日,大麻裡拿獲逃勇四名。
作書緻昭甫。
初九日,作書緻介弟、朗姪,又書緻汪辛孜。
十一日,作書上臬道台請饬發軍械,又書緻汪辛孜,又緻譚麗卿,又緻汪玉農。
是日黃錦春領饷到營。
派彭海南出山領解軍械。
十二日,得臬道台初六日書,奉到七月初一日布告中外上谕一道。
作書告五管帶。
十三日,作書緻汪玉農,作書上臬道台。
十四日,得臬道台抄示京來電信,知六月二十六日倭猝擊濟遠輪船于牙山,我濟遠船回炮,倭船受傷幾沉;二十八日,葉軍戰敗,宋軍已至平壤。
作書禀覆;并書告五管帶。
夜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得謝大令及汪辛孜書。
十五日,出署行香。
作書複謝鐘英、汪辛孜。
十六日,得汪辛孜十一日書;即複。
寄安撫軍六月領饷文領;計饷一百八十八兩二錢零,又葬埋銀二十四兩一錢七分零。
十七日,發夏季番饷畢。
得臬道台函示總理衙門電示七月初十日,倭船二十一隻攻威海衛敗去之信。
即複;并轉告各營屯。
又得張月樓軍門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一日,作書禀道台,又書緻張經甫。
補記:十一(水按:一字疑為八字之誤。
)日,作書複汪辛孜,又書寄京與虎臣兄及宋渤生觀察各一。
十九日,作書緻鳳山縣俞冬生大令。
二十二日,入山查新營。
二十三日,作書緻江如點及汪玉農。
二十四日,作書以銀千兩發交江如點,托其辦軍米;又書催譚麗卿、葉玉田運軍械;又書并彙票根寄汪辛孜。
是日分中營之半駐新營。
得叔祖六月二十七日書及汪上錦書、謝鐘英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五日,入山查察新營。
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書複謝鐘英大令。
二十六日,遣幕友人等先移居新營。
晚得道台二十二日書;即複。
是日,得吳清師六月望日自湖南撫院所寄書,并石刻二種、手谕二種,(水按:禀稿作「手谕四種」。
)喜甚!蓋自光緒十八年二月渡台以後,三年之久,乃得此一書也。
二十七日,移駐新營。
二十八日,得江如點書;言米每包二元,車賃在外,已定三、四百包。
二十九日,檢點軍中米袋,共得二百條,函寄前營。
三十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八月初一日,定營規:五鼓作炊,黎明早餐;天明站牆一次,站槍架一次,然後工作。
是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路遇劉四姑喊稱其妻邱被陳那妻打死;即詣其家相驗。
無傷;責令收殓,具結了案。
得李麗川、俞冬生二大令書。
初二日,作書禀複湘撫吳中丞師,又作書複皖南道袁爽秋觀察,作書複李麗川大令,又書複汪辛孜。
是日發各省賀節禀。
·上吳清卿師 謹禀者:七月二十六日奉到吾師六月望日所發手教,并石刻二種、手谕四種。
十讀三複,如親承提命于函丈之間。
而以所教之『誠』字、『公』字、『恕』字,反求諸己,實皆有所未盡。
而其弊則吾師謂求速效一語,已揭其所以然。
信乎轉移風俗、變化人心,尚未得道也。
緝公屢以『漸』字諄囑;而傳察見台東草萊甫辟,居民無多,而害民者已多,泥于古人先去害馬之說,遂不免操之過急焉。
由傳素無涵養工夫,愚戆之氣質未能變化之咎也。
周易無妄之二爻曰,『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程子謂『随時制作,合乎風氣之宜;』朱子謂『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是謂無妄:』吾師之所謂『誠』,知必以此為注腳。
誠則公字、恕字之義,呂新吾先生、陳文恭公之說,已該括于其中。
以吾師學養之純,才力之大,名望素着于天下,尚自期以二年六年;況如傳之淺陋而欲速焉,宜乎其不達矣。
漸進馴緻之訓,若不拳拳服膺,是吾師以身教而亦不知從,非傳所敢出也。
伏乞吾師更有以教之!謹此禀複;恭請鈞安。
伏祈垂鑒。
受業傳謹禀 謹再禀者:台灣現因倭侵三韓,籌防頗急。
傳所統三營五哨,實額隻有一千七百五十餘人,原防二十有四處,皆為通文報、護運道而設,不能調合專顧海防;而所轄沿海之地三百六十餘裡,亦防不勝防。
隻就現有兵力,擇要扼紮為堅壁清野之計;兵力單甚。
台南已增募十營,台北已增募十數營;皆隻能自顧,不能兼顧台東。
傳獨當一面;除分防外,自帶隻有四百餘人;初未請增兵。
蓋料倭志在争韓;必先近防北洋之援,必不敢遽以南襲。
而又不敢過于自信,故及早禀請擇地遷營,不專恃敵不來攻,而專恃我之不可攻也。
緝公深以為然;而當事者轉有求全責備之意。
傳處兵單;既不蒙鑒諒,誠恐事不可測,或有疏虞,轉得漫無籌畫之咎;近複請二營協防。
雖不知能準與否,而迂拙則自知難免矣。
伏乞吾師不時以方略教之!受業傳謹再禀〔八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初三日,作書禀臬道台。
·禀複顧廉訪 謹禀者:竊□□于前月三十日奉到我公十七日所頒手谕七紙,敬悉憂時深切,冀集衆思以廣忠益,不恥下問;欽感莫名。
惟愧迂疏,慮不及遠;雖遵鈞谕直抒胸臆,暢所欲言,不複避忌,深懼言之不當,無益于用,無以副我公之至意耳。
伏查今之急務,不外籌饷、籌防二端。
今台防新舊至百營,月饷近三十萬;洋款迄無成議,耑望息借商款:竊以為此恐不可恃。
台灣一隅,即借款能得百萬,必力竭而無餘,而僅僅足敷三月之饷。
三月之後,未必即能撤防,又不能再借;即再借,亦恐不能多得矣。
此可慮之一端也。
聞前山增營雖多,兵力稍厚者亦不過基、滬二要口;其餘各處亦隻有一、二營,又未有大枝勁旅作為活兵,以備往來應援:竊恐亦未可恃。
倭奴恃有堅船,飄忽無常,不可測度;則我各處防兵隻有此數,必皆自顧不暇。
一處有警,必皆不能互相援應;一處有失,必皆心膽俱寒,更不敢赴救;是雖有百營,其實禦敵不過一、二營。
此又可慮之一端也。
夫兵多則饷绌;備多則力分:此雖老生之常談,乃兵家之大誡。
古之名将,首稱頗、牧;其禦秦、胡,皆不顧惜小有喪失。
近世稱知兵者莫如曾、胡。
而曾文正惟慮饷乏,不貪兵多;又常留大枝勁旅不令分防,端備援剿。
胡文忠每言:處處設防,必處處不能防。
皆重在蓄力、蓄勢,與頗、牧同意;故能久與大敵相持而不困也。
今通計我全台地丁、課稅、厘金之所入,不過二百餘萬;而遽增至百營,月饷近三十萬之多,别無撥協巨款可資。
必自困矣。
将奈之何?夫制飄忽無常之寇,必須有一、二大枝勁旅能與馳驅角逐,乃能迎頭截擊,旁出應援,有備而無患。
零星設防無益也。
目前倭熖正張,海氛不知何時始靖;防兵不能遽撤,饷項久益難籌。
不可不早為之計,以免自困。
而兵不練不精,不汰亦不精。
或者汰弱留強,合并零星防營改為大枝勁旅,以量入而為出,使饷常能接濟;庶海防可以持久。
雖兵力嫌單,而每枝十營、八營,至少亦有六營、五營,分布南、北、中三屬要害之地,或四處、五處,較之每處一、二營,則力已較厚矣。
此一說也。
若不汰、不并,必以處處設防為萬全之計,亦須預籌增二枝活兵,以備南北應援。
斯為萬全。
饷項日绌,惟有效曾文正籲請于朝廷,張羅于鄰省耳。
此又一說也。
除此二者,而欲設法每月籌添十數萬之饷,乃必不可得之數。
想早在我公洞鑒之中。
然求諸人,不如求諸己;似乎汰并一說,尤為今日之亟務。
且揣敵勢,非有大枝勁旅,添練炮隊,不得抗禦。
尤須及早謀之也。
□□僻處後山,未詳悉大局情形;率爾妄言前山防務:狂愚之罪,伏乞我公格外鑒諒。
不勝企禱之至。
此禀;恭請鈞安。
〔八月初三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初四日,發各處賀節禀啟,作書緻張經甫、範荔泉、蘇冶生。
初五日,得汪辛孜二十六日十三号信;即複。
作書禀臬道台。
初六日,得朱苕園觀察複書。
初七日,赴埤南祭昭忠祠。
得朗山姪七月十二日書;初七日到滬。
得虎臣兄七月初六日書,得汪辛孜書。
初八日,作書禀臬道台,又書複汪辛孜。
初九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初十日,拟請仍照舊章由各營屯自請給發饷械稿。
是日将夜,有兵輪一艘,泊火燒嶼南面海中;至曉不去。
十一日,作書禀叔祖,又書緻介如弟、朗山姪及昭甫兄各一,又作書緻張經甫,又書緻汪辛孜。
十二日,作書緻譚麗卿,覆麻袋收到。
十三日,作書上臬道憲,又複李麗卿大令。
十四日,得汪辛孜書一,江如點、葉玉田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十六日,得上海理叔祖書,知心叔祖于七月二十五日謝世。
嗚呼痛矣!又得謝提調書一、汪辛孜書一。
夜得汪玉農書;即作複。
十七日,作書并以銀三十圓寄交理叔祖,請代辦祭奠心叔祖之儀。
又作書禀臬道憲請發槍及子。
又複謝、汪二書。
緻汪辛孜請代辦申報。
十八日,得江如點書;即複。
19日大雨。
二十日,大雨。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萬棣花、汪鐵舫書各一。
夜作書複臬道台。
朱子曰:挂扐之數,四、五為奇,九、八為偶。
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其畫為口:所謂重也。
挂扐兩奇一偶,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其畫為一;所謂拆也。
挂扐兩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為少陽,其畫為一;所謂單也。
挂扐三偶,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其畫為乂:所謂交也。
(原注:見筮儀。
) 凡陽爻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皆用六而不用八。
用九,故老陽變為少陰;用六,故老陰變為少陽;不用七、八,故少陽、小陰不變。
(原注:見啟蒙。
) 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内卦為貞,外卦為悔。
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
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
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不爻為主。
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
六爻皆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原注:見啟蒙。
) 二十二日,作書複汪辛孜。
二十三日,作書複汪鐵舫。
二十四日,初令本營練分三路出隊法。
二十五日,作書緻張經甫。
二十九日,作書上臬道台。
九月初一日,大雨,不能詣埤南行香。
初五日,作書禀道台。
得虎臣兄七月二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大令八月二十二、二十七日二書,又得理叔祖及仁恩叔二書,又得汪辛孜書。
初七日,作書複叔祖及仁恩叔;又書緻萬和,又書複虎兄。
初九日,作書禀道台。
初十日,作書複李大令,唁範荔泉,緻謝鐘英。
十一日,作書緻汪玉農。
十二日,接汪辛孜初九日信,知軍火已由豸憲派道标押解起程。
十三日,作書飛遞三條侖譚管帶接收軍火,趕速遞運。
又作書禀道台。
又書關照葉玉田管帶設法助運。
又書緻張經甫。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作書緻汪辛孜。
十六日,遣二弟回滬,偕黃錦春至台南;黃為領饷也。
十七日,作書複葉玉田。
得李麗川大令、汪鐵舫書各一。
十八日,作書緻俞冬生大令。
收到陳萬年解來饷銀二千兩。
十九日,作書複汪鐵舫,又複汪辛孜。
發秀巒局饷銀一千兩。
(綱按:秀巒二字他處均作秀姑巒疑脫一姑字。
) 二十日,作書緻江雲山,複汪玉農。
得姜芳坡書。
二十三日,作書以墾照五百張寄姜芳坡,又書緻江如點。
得汪辛孜書,知撫台邵調撫湖南、藩台唐護台撫、臬道台顧署藩司、台灣府陳署道台。
二十四日,作書禀臬道台顧,又書緻汪辛孜。
二十七日,作書賀新任撫台唐、新任藩台顧;又書緻謝鐘英。
二十八日,起程赴頭人埔查案。
(純按:頭人埔當作刣人埔地名今稱。
) 二十九日,回宿新開園。
三十日,回營。
十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午後祭厲。
前兩天翻書,玉野,孫靖。
初四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初五日,得張經甫書一。
汪辛孜書一;即複。
(水按:汪字上疑當有又得二字。
) 初六日,作書緻李麗川大令,又書緻胡自求同鄉,又書複張經甫。
得姜芳坡書一。
初七日,作書複姜芳坡,又書緻江如點。
初八日,作書緻譚桂林、葉玉田、吳大生,囑查曆年死事弁勇姓名,附祀昭忠祠也。
初九日,作書緻汪玉農。
十二日,作書緻台南府朱觀察。
十三日,作書禀藩台顧,又書緻虎兄,又書緻汪辛孜。
十四日,孫靜甫自秀姑巒局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得李麗川大令、汪辛孜書各一。
十六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查玉笙至,得查友三書。
十七日,作書禀台南營務處,請示緊要電報也。
又作書複汪辛孜。
又書并銀五十九兩零二分四厘寄後海吾總鎮夫人,為追出杜光亮、廖吉元欠款也。
又作書禀叔祖,緻四弟及湧泉弟。
又作書緻江如點,為追出宋梅芳髒款一百六十元三角請代給還原主也。
又書緻譚麗卿,托于東港代購麻袋六百條也。
十八日,作書寄葉玉田,請代發番饷。
由天津鐵路至山海關六百二十五裡;由山海關至奉天省驿路八百二十裡;又四十裡至鳳凰城;三十裡至高麗門;九十裡至九連城;過鴨綠江十五裡至義州;(江水大,寬十五裡;水小,分二河:一愛河,一雲河。
)由義州八十裡至龍川府;三十裡至鐵山府;五十裡至宣川府;五十裡至郭山郡;過定州九十裡至嘉江郡;過右津鎮五十裡至安州;過津頭江、青津江六十裡至肅州府;過順安縣一百一十裡至平壤城;過大同江五十裡至中和府;五十裡至黃州府;過鳳山郡七十裡至钊水;過瑞興府、慈秀站一百二十裡至平山府;過遏川郡一百裡至開城府;四十裡至長湍府;過臨津江四十裡至坡州;四十裡至高陽站;四十裡至漢城:共三千一百二十裡。
十九日,大風。
作昭忠祠聯句: 人能為王事、死邊遠瘴鄉,豈非志士? 我改作新祠,得山水佳處,期慰忠魂! 二十日,大風。
派弁解大麻裡等社秋季口糧銀兩交海防屯兵葉管帶代發。
作書緻江如點。
二十一、二日,大雨。
作鳌魚山昭忠祠外聯句: 聽海潮作悲壯之聲,時應激發英雄怒。
願瘴氣與戰征并息,人共讴赓耕鑿歌。
日朗風清,登斯邱可以眺望。
天空海闊,問何人具此胸襟。
是日,得介如弟台南十七日書。
二十三日,書寫昭忠祠楹聯。
二十四日,查台東州原額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厘八毫一絲二忽七微。
十九年秋查報水沖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厘二毫一絲一忽一微,沙沒田一百零七甲四分九厘零六忽五微,二十年查報佳樂莊抛荒田九十甲零八分七厘三毫零一忽,補報上年水沖田一十一甲一分五厘八毫六絲二忽六微,碉堡莊抛荒田九甲零一厘七毫六絲:共懸額田三百四十四甲四分三厘三毫四絲零九微。
具禀禀藩台,求豁免也。
二十五日,作書上藩台顧。
二十六日,作書複汪玉農。
二十八日,介如、吉庭二弟自滬至。
二十九日,得宋渤生觀察京城來書及家鄉與滬上各親友書。
又得朱苕園觀察書。
又得陳臬道台書,有奉天旅順、金州及山東威海衛并失之信。
又得汪辛孜信。
十一月初一日,奉昭忠祠各神牌升座。
得範膏民書,聞範荔泉已于十月十四日逝世。
又得宋渤生觀察自京來信一。
初二日,作書上臬道憲陳。
又書緻範膏民、汪辛孜。
收譚麗卿代辦來米袋五百條。
收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兄回信各一。
初三日,作書緻範膏民。
初四日,得範膏民來書一,得虎臣兄十月初十日書。
初五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同鄉,又書緻羅肯堂,又書
正月應領營饷銀一千六百九十五兩七錢三分五厘八毫三絲四忽,統費銀一百九十三兩八分六厘一毫九絲二忽。
十一日,作書謝李麗川大令,又書緻範膏民。
十三日,作書緻張經甫,又書緻張月樓軍門。
十四日,自以其意訂定陣圖。
是日春分。
十五日,行香。
演新陣圖。
作圖說一篇。
是夜,月食。
得唐韡之觀察書一、張月樓書一、疏禹門書一、汪鐵舫書一、汪玉農書一。
作書複玉農。
十六日,教演新陣。
作書複唐觀察及朱太守。
又書複汪鐵舫,囑于範膏民處取銀二百兩。
又書緻膏民。
十七日,以陳泉泰彙銀五百兩票根寄範膏民。
十八日,江如點、邱煥庭、李蘭亭至。
餘步青自前山持潘義庭别駕書至。
十九日,閱操。
以張義春票八百兩寄範膏民。
又書緻張經甫。
二十日,池雲珊自台北、徐伯榮自台南偕至。
得茂春、萬和書一、守瑍弟收一、虎臣兄書一、張經甫兄書一、單一、範膏民書一。
二十一日,作書複叔祖,又書緻曹在民,又書寄四弟,又書複虎臣兄,又書複範膏民。
又書複張經甫。
二十三日,作書囑範膏民代領安撫軍正月饷銀 二十六日,得汪玉農書、孫靜甫書。
二十七日,複汪玉農、孫靜甫書各一。
二十八日,陳玉堂自新開園至。
得陳子垣書一。
二十九日,令軍士出為各荒冢加土。
得李麗川書一。
三十日,清明。
出祭厲壇。
得李麗川書一。
三月初一日,日食。
作書上臬道台,緻範膏民、複李麗川。
是日采訪志冊脫稿。
初二日,作書複袁行南觀察去年九月二十三日書,又書複吉林後路營口轉運局查友三,又書緻蘇冶生。
是日以中營帳房交徐伯純辦理。
又書複瞿肇生。
初三日,作書并桑寄生付吳勳曹送台南呈臬道台。
初四日,得臬道台二十七日書,并戶部執照一紙,槍子鉛藥輕重數目一紙。
林明敦槍子藥重七分,鉛重七錢五分。
毛瑟槍子藥重一錢,鉛重七錢。
哈吃開士槍子藥重九分,鉛重七錢三分。
黎意槍子藥重一錢二分半,鉛重六錢七分。
初五日,作書上臬道台,又書緻膏民。
初六日,作書緻袁雪卿。
初七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書複譚麗卿。
初八日,作書緻膏民,又書緻鄧季垂大令。
初九日,作書緻邱煥庭,詢農具來由。
初十日,孫靜甫自拔子莊至。
李麗川薦方莘夫至。
十三日,作書賀丁調臣署彰化縣。
又書複賀範繼庭保晉同知直隸州升階。
夜得汪玉農書。
作書寄膏民。
十四日,複汪玉農。
又書寄範膏民,領二月營饷一千八百九十一兩零四分六厘二毫二絲,又領春季撫饷四千一百二十六兩三錢一分七厘七毫三絲,共六千零十七兩三錢六分三厘九毫五絲。
十五日,作書緻張經甫,又書複張月樓軍門。
十六日,作書緻童米孫。
十七日,赴利基利吉社查察煤礦。
作書複管淩雲太守,又書賀李麗川、俞冬生回本任。
十八日,作書上臬道台,又書緻範膏民,又書寄四弟、嘉兄,又書上叔祖及嶽丈。
袁雪卿自花蓮港至。
十九日,汪缙卿起程回裡。
二十日,收吳培卿世伯複書一,又得介如二月初十日書,又得嘉兄及伯母、叔祖書各一,章、周二婿書各一,嶽父書一。
二十四日,病。
二十六日,遣幫帶高渭生解壞槍一百九十一杆赴郡。
補二十三日,得張經甫書;即複。
二十六日又作書呈臬道台。
二十八日,昭甫兄自家鄉至。
二十九日,作書寄四弟,禀叔祖、伯母及嘉兄,又書寄汪玉農。
又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四月初一日,立夏。
作書複張軍門。
初十日,得虎臣兄京信二函;即複。
十一日,作書寄張經甫、範荔泉各一。
十六日,赴大麻裡查點屯兵兼放番饷。
十七日,至大得吉遇大雨;申刻至巴塱衛,止宿。
調溪底至此點名。
(波按底字下疑脫屯兵二字)。
十八日,回大麻裡。
十九日,回營。
二十二日,作書上吳清師,又緻範膏民。
二十三日,作書緻張經甫、蘇冶生。
二十四日,得李麗川大令書,有初八日藩轅牌示補台東州缺之語。
得心齋、理齋二位叔祖書。
五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
得汪鐵舫書。
初二日,戌刻,馬蘭街民房失慎,延燒五十一戶。
初三日,踏勘火災,兼以銀一百零二圓給被災之家。
江副将自前營至。
得童米孫書一。
初九日,作書緻蘇冶生,又緻範膏民,又作書并寄英銀十圓代禮賀心齋叔祖七十壽。
初十日,作書賀童米孫大令。
是日驗明昆侖樓社社目五名、通事二名正身,給發印票并口糧。
作書緻範膏民。
十一日,得臬道台手書一;即作書禀複。
又書寄虎臣兄,又書寄範膏民。
夜得張經甫初二日書 十四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拟家鄉張睢陽廟楹聯: 孤城原可圖存。
為諸将不肯赴援,遂令竭力捐軀獨完忠節。
遺憾何由得泯。
想厲鬼必能殺賊,故作奇形怪狀以示威靈。
昭甫拟台東昭忠祠楹聯: 此地在邦域之中,不比道辟■〈牛羊〉牱,鑿空竟嗤張博望。
諸君為王事而死;隻恨山多煙瘴,踮鸢同懷馬文淵。
又自拟聯: 蟲鶴昔同悲;瘴雨蠻煙何太酷! 牲牢今共享,青山白骨有餘榮。
十六日,作書緻陳子垣、李麗川二大令,又書複胡席珍及聶農山,又書複範膏民。
十七日,呈送福藩黃請驗由新海防例報捐請離原省改捐福建省補用戶部執照一紙,系光緒二十年二月初五日給。
十九日,作書上臬道台,又緻範膏民。
二十二日,得虎臣兄書一、範膏民書二、萬軍門書一及獎劄二件。
高渭生換槍械回營。
二十三日,作書複虎臣兄,又複萬軍門、範膏民。
又得汪玉農書一;即複。
又得孫靜甫書一。
又書緻德幹表姪。
二十六日,得宋渤生觀察書一、謝鐘英大令、孫子明大令書各一。
作書緻膏民。
六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
作書複謝大令,又緻範膏民。
(内附後公館一函。
) 初三日,得黃子林自滬大馬路集賢裡黑龍江金礦局來書一;即作答,并托寄漠河緻袁行南觀察書一。
初六日,得臬道台二十八夜飛函;即禀複。
宋雨生、朱潤之到營。
又得臬道憲二十日書,又得宋渤生、查友山二書,又得範膏民書,又得張經甫、範荔泉書各一。
台北捐主事,共庫平銀一千二百九十七兩六錢四分。
捐離原省及指省,正項一千一百六十五兩,合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零六兩,加換照六兩,行查三兩,(波按:此處似脫一字。
)片九兩,共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二十四兩,合京平足銀一千二百五十七兩九錢六分,加彙費合台庫平洋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四錢一分九厘。
初七日,作書禀複臬道台,作書緻前、左二營管帶。
初八日,作書複張經甫、範荔泉。
初九日,得臬道台五百裡排遞初四日函;即禀複。
夜作函緻前、左二營營官。
初十日,作書寄虎臣兄,又書緻四弟、湧弟于南京,又書寄嘉兄,又書寄申禀叔祖,寄川沙禀伯母,又書謝顧康民秋曹,又書複沉尚韻,又托虎臣兄伐撥銀還顧宅。
十一日,作書寄謝鐘英;為昭兄、朗山回籍鄉試,求假館于鹽局也。
十二日,送昭甫、朗山及池雲珊回籍鄉試。
作書上臬道台,又書寄張軍門。
十三日,作書緻前、左二營管帶。
十四日,作書上臬道憲,請給器械及帳棚。
又書緻謝提調,托領夏季番饷。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
十六日,派劉德杓、胥森榮赴鳳山境内募勇。
十七日,作書緻張經甫。
派弁赴猴子山察看地勢。
十八日,自詣沿海察看地勢。
十九日,得範膏民書:知其已于十五日内渡赴試;接手為汪君辛孜。
作書緻汪辛孜,禀臬道台。
二十日,得臬道台六月十四日手書;即作禀寄複。
又得汪玉農書;即複。
查範膏民書,共交汪辛孜兄接收庫平銀七百八十九兩零九分三厘。
二十二日,楊寶臣自三條侖至。
作書複台灣府陳仲英觀察。
二十三日,得虎臣兄京中五月二十四日書,又得川沙曹在民書。
又得叔祖書;聞嘉言兄于四月二十二日謝世,而介如竟無信到。
嗟悼不已,尤深疑怪。
得李麗川大令書。
二十四日,作書複虎臣兄,又書禀叔祖,又書複曹在民,又書緻金陵與昭甫、朗山、介如各一。
夜作書禀臬道台,又書緻汪辛孜,又書緻孫靜甫。
二十五日,巳刻得臬道台二十一日辰刻手函;申刻禀複。
二十六日,赴槟榔、阿裡擺等社相度營地。
二十七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二十八日,于天後宮設位叩祝皇上萬壽。
作書緻張經甫、範荔泉、蘇冶生各一。
又得道台二十三日書;即禀複。
二十九日,未刻,得臬道台二十五日手谕,令即擇要移營,不須候示;喜甚。
立即飛饬沿海各營一律遵辦,并即禀覆。
江如點副将自成廣澳來面商防務,并擇澳南八裡三台石西移駐該營右哨。
七月初一日,出詣各廟行香。
江副将辭回營。
作書緻汪辛孜。
以腰刀分送前、左二營各二百把,埤南屯兵四十把。
初二日,得臬台六月二十六日書,知倭背約,已于朝鮮之牙山擊我兵船。
釁自彼開;總署電令各口見倭船即擊矣。
即作書禀覆。
得汪玉農書;即複。
得皖道袁爽秋觀察書,兼蒙寄所刊經籍舉要一本。
得袁行南觀察漠河金礦四月朔日書。
夜得汪玉農七月二十九日飛報謠傳之說。
初三日,赴阿裡擺相度營地。
作書複汪玉農,又緻江如點。
初四日,作書賀朱苕園太守署台南府,又書複安平縣謝,又書複淡水縣李,又書複嘉義縣鄧。
·複鄧季垂大令 奉讀手書,敬悉籌防内外,成算在胸,有備無患。
而不忍一毫有累于民,尤為獨見其大,人所難能。
推斯意也,必有孟子所謂仁術德、慧術智,周易所謂牿牛之角、獖豕之牙者,明燭幾先,能制治于未亂,弭患于無形也。
以此治天下無難矣;寗待下問耶!來教過于謙抑;得毋學顔子之學「以能問于不能,以多問于寡」耶?雖然,閣下以此問,弟雖愚陋,亦不敢不以正對。
内奸竊發,烏合之衆,癬疥之疾耳。
此次倭以全力圖朝鮮,而聲言将以重兵襲我台灣,此必虛聲也。
襲人必乘其無備;未有先告之使備而後襲之者也。
朝鮮為我屬國,而距北洋甚近,我不能不遣兵往援。
計我中國亦惟北洋海軍有大鐵甲兵船可以往援;他省不能也。
計彼必不敢不近防我北洋之援,而遠襲我台灣:亦事勢之顯而易見者也。
此次大局所系,隻在北洋一枝海軍。
如能力抗倭船,不緻蹈曩者馬江之覆轍,則朝鮮尚可保,台灣亦無患。
否則,倭勢益張,既餂糠,将及米,台患亦不遠矣。
此魯嫠之所以憂魯也。
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島嶼之邦,利用舟楫,中外所同也。
而台灣則否。
鑒于馬江之大敗,則曰戰船不可恃也;狃于滬尾之小勝。
則曰俟其登岸而擊之,必勝之道也。
今之議者,莫不以為然矣。
然而敵勢不同,時勢不同,地勢亦不同;固未可一概論也。
法人距我台灣數萬裡;兵來甚不易,既退則難以複來。
倭人距我台灣隻二千餘裡;輪船往返,一、二晝夜即達;可以頻來擾我。
此敵勢之不同也。
中國之師船,往者惟閩最著;而法悉殲毀無遺。
今惟北洋最盛;萬一不能勝倭而複至挫失,則我自此以後,必無複有人敢再言辦船。
倭則縱橫東海,肆無忌憚矣。
倭師秦人遠交近攻之故智;若果得朝鮮,陸路則侵我奉天,海道必先圖我台灣,以漸逼我内地。
而西洋各國益輕我,而各将生心矣。
此時勢之不同也。
台灣孤懸海外,自無師船;一旦有警,南洋江、粵二省之兵輪,皆不及北洋遠甚,必不敢來援;而勢益孤矣。
除卻沿海設防,别無固守之法矣。
然而地勢不同,台北之基隆、滬尾,台南之旗後,外以山為屏蔽,可以障敵炮,又有炮台可以擊敵船,可以言守。
其餘各處,皆近海而無障,無大炮能擊敵船。
倭若分番疊出,倏往倏來,繞台遊弋,自船架炮,先擊我無障之防,其誰能禦之?俟其壘既摧而後登岸,複誰能阻之?又況沿海可以登岸之處,實亦防不勝防;其能恃此以為必勝之道哉?此杞人之所以憂天也。
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弟僻處後山,見聞寡陋;抱此二憂,而反忘其憂所當憂。
此次奉檄籌防:沿海三百六十餘裡,既防不勝防;而設防之處,又皆近海而無障;兵力單甚,無可如何。
現在不請添營,而請移營。
迂拙之見,以為沿海之地,外有障蔽,敵船之炮所不能及之處,可以設防;外無障蔽,敵船之炮能及之處,斷斷不可設防;亦不必處處設防。
惟有扼要築壘,專求自固;避彼所長,匿我所短,庶或能用我之所長。
托于兵家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之說,以通禀各大憲。
惟豸憲以為所見不謬;函令『不須待批,亟先擇地移營』,并有『上台如見怪,當代任咎』之語。
可感,可敬。
現惟日夜趕辦此事;恐或不及,必緻贻誤。
則又憂之不早之咎也。
弟無才無助;竭蹶時虞。
知關遠注,合并附聞。
伏乞不時以方略教之。
尊稱實不敢當,後請勿再施也。
專此手複;敬請升安。
統希心鑒。
〔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四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禀賀藩台老太太生日,又書禀臬道台。
·上臬道憲顧 謹禀者:竊卑職六月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日及七月初二日禀陳現擇地所趕辦築壘移營,因無帳棚,少鋤锸,不能速移各情;并以此次大局所系,隻在北洋一枝海軍,近日有無确信,伏乞示知等因:想鈞蒙憲鑒。
竊查此次倭如入寇我台,揣度時勢、敵勢,皆與光緒十年法寇不同。
台南之防,似宜格外慎重。
往者法寇猝出不意,毀我閩省兵輪;西洋各國皆以為我不及防,又無大鐵船,勢本不敵,且受法欺也。
此次北洋之鐵船,可謂大矣;如能抵禦倭船,獲一大勝,則國威一振,時局自然安谧如常。
否則,倭勢益張;從此縱橫東海,肆無忌憚,遠交而近攻。
既得志于朝鮮,則陸路必侵我奉天,海道必圖我台灣,或蹂躏我江、浙、閩、粵,如明嘉靖時;而西洋各國益輕視我,将各生心矣。
此時勢之不同也。
法國距我台灣四萬餘裡;輪船行駛雖速,兵來甚非易事。
其不攻我他處而專攻基隆、滬尾二口者;越南之兵未息,有所牽制;計得我台北而先據之,然後從容經理中、南二郡。
計不得逞;一經退去,難以複來矣。
倭則不然。
其國距我台灣隻二千餘裡;輪船往來一、二晝夜即達,可以分番疊出,頻來擾我。
此敵勢之不同也。
又查台北基、滬二口,有山為障,有險可扼;既可避敵之炮,又有炮台之大炮可擊敵船:易于固守。
台南為鄭氏舊都,尤倭所垂涎。
而地勢平衍。
隻安平有一炮台,他處多可登岸;除旗後亦有炮台外,即多設防,亦無擊船之大炮。
倭貪而慓悍;明時寇我中國,飄忽無常。
今加以輪船之便捷、炮火之堅利。
不來則已;來則必有我公所料:必繞台遊弋,多方以誤我,使兵分力單而後乘我之虛。
又必鑒于法人滬尾之敗,必避險而趨夷,避實而蹈隙;決不于嚴防之處登岸。
則必以輕兵綴我台北,以重兵注我台南,并力登岸,分途四出,以圖一逞:意中事也。
凡制飄忽無常之寇,須備一枝遊擊活兵以待臨時随機應變,乃克有濟也。
卑職偶思及此,理合獻愚者之千慮,以待我公審擇而早圖之。
此禀;恭請鈞安。
伏乞垂鑒。
卑職□謹禀七月初五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初六日,江如點報調左哨于成廣澳,已于初四日起程。
第7天,第一個侄女的侄女理論。
初八日,大麻裡拿獲逃勇四名。
作書緻昭甫。
初九日,作書緻介弟、朗姪,又書緻汪辛孜。
十一日,作書上臬道台請饬發軍械,又書緻汪辛孜,又緻譚麗卿,又緻汪玉農。
是日黃錦春領饷到營。
派彭海南出山領解軍械。
十二日,得臬道台初六日書,奉到七月初一日布告中外上谕一道。
作書告五管帶。
十三日,作書緻汪玉農,作書上臬道台。
十四日,得臬道台抄示京來電信,知六月二十六日倭猝擊濟遠輪船于牙山,我濟遠船回炮,倭船受傷幾沉;二十八日,葉軍戰敗,宋軍已至平壤。
作書禀覆;并書告五管帶。
夜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得謝大令及汪辛孜書。
十五日,出署行香。
作書複謝鐘英、汪辛孜。
十六日,得汪辛孜十一日書;即複。
寄安撫軍六月領饷文領;計饷一百八十八兩二錢零,又葬埋銀二十四兩一錢七分零。
十七日,發夏季番饷畢。
得臬道台函示總理衙門電示七月初十日,倭船二十一隻攻威海衛敗去之信。
即複;并轉告各營屯。
又得張月樓軍門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一日,作書禀道台,又書緻張經甫。
補記:十一(水按:一字疑為八字之誤。
)日,作書複汪辛孜,又書寄京與虎臣兄及宋渤生觀察各一。
十九日,作書緻鳳山縣俞冬生大令。
二十二日,入山查新營。
二十三日,作書緻江如點及汪玉農。
二十四日,作書以銀千兩發交江如點,托其辦軍米;又書催譚麗卿、葉玉田運軍械;又書并彙票根寄汪辛孜。
是日分中營之半駐新營。
得叔祖六月二十七日書及汪上錦書、謝鐘英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五日,入山查察新營。
得汪玉農書;即複。
又書複謝鐘英大令。
二十六日,遣幕友人等先移居新營。
晚得道台二十二日書;即複。
是日,得吳清師六月望日自湖南撫院所寄書,并石刻二種、手谕二種,(水按:禀稿作「手谕四種」。
)喜甚!蓋自光緒十八年二月渡台以後,三年之久,乃得此一書也。
二十七日,移駐新營。
二十八日,得江如點書;言米每包二元,車賃在外,已定三、四百包。
二十九日,檢點軍中米袋,共得二百條,函寄前營。
三十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八月初一日,定營規:五鼓作炊,黎明早餐;天明站牆一次,站槍架一次,然後工作。
是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路遇劉四姑喊稱其妻邱被陳那妻打死;即詣其家相驗。
無傷;責令收殓,具結了案。
得李麗川、俞冬生二大令書。
初二日,作書禀複湘撫吳中丞師,又作書複皖南道袁爽秋觀察,作書複李麗川大令,又書複汪辛孜。
是日發各省賀節禀。
·上吳清卿師 謹禀者:七月二十六日奉到吾師六月望日所發手教,并石刻二種、手谕四種。
十讀三複,如親承提命于函丈之間。
而以所教之『誠』字、『公』字、『恕』字,反求諸己,實皆有所未盡。
而其弊則吾師謂求速效一語,已揭其所以然。
信乎轉移風俗、變化人心,尚未得道也。
緝公屢以『漸』字諄囑;而傳察見台東草萊甫辟,居民無多,而害民者已多,泥于古人先去害馬之說,遂不免操之過急焉。
由傳素無涵養工夫,愚戆之氣質未能變化之咎也。
周易無妄之二爻曰,『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程子謂『随時制作,合乎風氣之宜;』朱子謂『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是謂無妄:』吾師之所謂『誠』,知必以此為注腳。
誠則公字、恕字之義,呂新吾先生、陳文恭公之說,已該括于其中。
以吾師學養之純,才力之大,名望素着于天下,尚自期以二年六年;況如傳之淺陋而欲速焉,宜乎其不達矣。
漸進馴緻之訓,若不拳拳服膺,是吾師以身教而亦不知從,非傳所敢出也。
伏乞吾師更有以教之!謹此禀複;恭請鈞安。
伏祈垂鑒。
受業傳謹禀 謹再禀者:台灣現因倭侵三韓,籌防頗急。
傳所統三營五哨,實額隻有一千七百五十餘人,原防二十有四處,皆為通文報、護運道而設,不能調合專顧海防;而所轄沿海之地三百六十餘裡,亦防不勝防。
隻就現有兵力,擇要扼紮為堅壁清野之計;兵力單甚。
台南已增募十營,台北已增募十數營;皆隻能自顧,不能兼顧台東。
傳獨當一面;除分防外,自帶隻有四百餘人;初未請增兵。
蓋料倭志在争韓;必先近防北洋之援,必不敢遽以南襲。
而又不敢過于自信,故及早禀請擇地遷營,不專恃敵不來攻,而專恃我之不可攻也。
緝公深以為然;而當事者轉有求全責備之意。
傳處兵單;既不蒙鑒諒,誠恐事不可測,或有疏虞,轉得漫無籌畫之咎;近複請二營協防。
雖不知能準與否,而迂拙則自知難免矣。
伏乞吾師不時以方略教之!受業傳謹再禀〔八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初三日,作書禀臬道台。
·禀複顧廉訪 謹禀者:竊□□于前月三十日奉到我公十七日所頒手谕七紙,敬悉憂時深切,冀集衆思以廣忠益,不恥下問;欽感莫名。
惟愧迂疏,慮不及遠;雖遵鈞谕直抒胸臆,暢所欲言,不複避忌,深懼言之不當,無益于用,無以副我公之至意耳。
伏查今之急務,不外籌饷、籌防二端。
今台防新舊至百營,月饷近三十萬;洋款迄無成議,耑望息借商款:竊以為此恐不可恃。
台灣一隅,即借款能得百萬,必力竭而無餘,而僅僅足敷三月之饷。
三月之後,未必即能撤防,又不能再借;即再借,亦恐不能多得矣。
此可慮之一端也。
聞前山增營雖多,兵力稍厚者亦不過基、滬二要口;其餘各處亦隻有一、二營,又未有大枝勁旅作為活兵,以備往來應援:竊恐亦未可恃。
倭奴恃有堅船,飄忽無常,不可測度;則我各處防兵隻有此數,必皆自顧不暇。
一處有警,必皆不能互相援應;一處有失,必皆心膽俱寒,更不敢赴救;是雖有百營,其實禦敵不過一、二營。
此又可慮之一端也。
夫兵多則饷绌;備多則力分:此雖老生之常談,乃兵家之大誡。
古之名将,首稱頗、牧;其禦秦、胡,皆不顧惜小有喪失。
近世稱知兵者莫如曾、胡。
而曾文正惟慮饷乏,不貪兵多;又常留大枝勁旅不令分防,端備援剿。
胡文忠每言:處處設防,必處處不能防。
皆重在蓄力、蓄勢,與頗、牧同意;故能久與大敵相持而不困也。
今通計我全台地丁、課稅、厘金之所入,不過二百餘萬;而遽增至百營,月饷近三十萬之多,别無撥協巨款可資。
必自困矣。
将奈之何?夫制飄忽無常之寇,必須有一、二大枝勁旅能與馳驅角逐,乃能迎頭截擊,旁出應援,有備而無患。
零星設防無益也。
目前倭熖正張,海氛不知何時始靖;防兵不能遽撤,饷項久益難籌。
不可不早為之計,以免自困。
而兵不練不精,不汰亦不精。
或者汰弱留強,合并零星防營改為大枝勁旅,以量入而為出,使饷常能接濟;庶海防可以持久。
雖兵力嫌單,而每枝十營、八營,至少亦有六營、五營,分布南、北、中三屬要害之地,或四處、五處,較之每處一、二營,則力已較厚矣。
此一說也。
若不汰、不并,必以處處設防為萬全之計,亦須預籌增二枝活兵,以備南北應援。
斯為萬全。
饷項日绌,惟有效曾文正籲請于朝廷,張羅于鄰省耳。
此又一說也。
除此二者,而欲設法每月籌添十數萬之饷,乃必不可得之數。
想早在我公洞鑒之中。
然求諸人,不如求諸己;似乎汰并一說,尤為今日之亟務。
且揣敵勢,非有大枝勁旅,添練炮隊,不得抗禦。
尤須及早謀之也。
□□僻處後山,未詳悉大局情形;率爾妄言前山防務:狂愚之罪,伏乞我公格外鑒諒。
不勝企禱之至。
此禀;恭請鈞安。
〔八月初三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初四日,發各處賀節禀啟,作書緻張經甫、範荔泉、蘇冶生。
初五日,得汪辛孜二十六日十三号信;即複。
作書禀臬道台。
初六日,得朱苕園觀察複書。
初七日,赴埤南祭昭忠祠。
得朗山姪七月十二日書;初七日到滬。
得虎臣兄七月初六日書,得汪辛孜書。
初八日,作書禀臬道台,又書複汪辛孜。
初九日,得汪玉農書;即複。
初十日,拟請仍照舊章由各營屯自請給發饷械稿。
是日将夜,有兵輪一艘,泊火燒嶼南面海中;至曉不去。
十一日,作書禀叔祖,又書緻介如弟、朗山姪及昭甫兄各一,又作書緻張經甫,又書緻汪辛孜。
十二日,作書緻譚麗卿,覆麻袋收到。
十三日,作書上臬道憲,又複李麗卿大令。
十四日,得汪辛孜書一,江如點、葉玉田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十六日,得上海理叔祖書,知心叔祖于七月二十五日謝世。
嗚呼痛矣!又得謝提調書一、汪辛孜書一。
夜得汪玉農書;即作複。
十七日,作書并以銀三十圓寄交理叔祖,請代辦祭奠心叔祖之儀。
又作書禀臬道憲請發槍及子。
又複謝、汪二書。
緻汪辛孜請代辦申報。
十八日,得江如點書;即複。
19日大雨。
二十日,大雨。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萬棣花、汪鐵舫書各一。
夜作書複臬道台。
朱子曰:挂扐之數,四、五為奇,九、八為偶。
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其畫為口:所謂重也。
挂扐兩奇一偶,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其畫為一;所謂拆也。
挂扐兩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為少陽,其畫為一;所謂單也。
挂扐三偶,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其畫為乂:所謂交也。
(原注:見筮儀。
) 凡陽爻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皆用六而不用八。
用九,故老陽變為少陰;用六,故老陰變為少陽;不用七、八,故少陽、小陰不變。
(原注:見啟蒙。
) 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内卦為貞,外卦為悔。
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
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
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不爻為主。
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
六爻皆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原注:見啟蒙。
) 二十二日,作書複汪辛孜。
二十三日,作書複汪鐵舫。
二十四日,初令本營練分三路出隊法。
二十五日,作書緻張經甫。
二十九日,作書上臬道台。
九月初一日,大雨,不能詣埤南行香。
初五日,作書禀道台。
得虎臣兄七月二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大令八月二十二、二十七日二書,又得理叔祖及仁恩叔二書,又得汪辛孜書。
初七日,作書複叔祖及仁恩叔;又書緻萬和,又書複虎兄。
初九日,作書禀道台。
初十日,作書複李大令,唁範荔泉,緻謝鐘英。
十一日,作書緻汪玉農。
十二日,接汪辛孜初九日信,知軍火已由豸憲派道标押解起程。
十三日,作書飛遞三條侖譚管帶接收軍火,趕速遞運。
又作書禀道台。
又書關照葉玉田管帶設法助運。
又書緻張經甫。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作書緻汪辛孜。
十六日,遣二弟回滬,偕黃錦春至台南;黃為領饷也。
十七日,作書複葉玉田。
得李麗川大令、汪鐵舫書各一。
十八日,作書緻俞冬生大令。
收到陳萬年解來饷銀二千兩。
十九日,作書複汪鐵舫,又複汪辛孜。
發秀巒局饷銀一千兩。
(綱按:秀巒二字他處均作秀姑巒疑脫一姑字。
) 二十日,作書緻江雲山,複汪玉農。
得姜芳坡書。
二十三日,作書以墾照五百張寄姜芳坡,又書緻江如點。
得汪辛孜書,知撫台邵調撫湖南、藩台唐護台撫、臬道台顧署藩司、台灣府陳署道台。
二十四日,作書禀臬道台顧,又書緻汪辛孜。
二十七日,作書賀新任撫台唐、新任藩台顧;又書緻謝鐘英。
二十八日,起程赴頭人埔查案。
(純按:頭人埔當作刣人埔地名今稱。
) 二十九日,回宿新開園。
三十日,回營。
十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午後祭厲。
前兩天翻書,玉野,孫靖。
初四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初五日,得張經甫書一。
汪辛孜書一;即複。
(水按:汪字上疑當有又得二字。
) 初六日,作書緻李麗川大令,又書緻胡自求同鄉,又書複張經甫。
得姜芳坡書一。
初七日,作書複姜芳坡,又書緻江如點。
初八日,作書緻譚桂林、葉玉田、吳大生,囑查曆年死事弁勇姓名,附祀昭忠祠也。
初九日,作書緻汪玉農。
十二日,作書緻台南府朱觀察。
十三日,作書禀藩台顧,又書緻虎兄,又書緻汪辛孜。
十四日,孫靜甫自秀姑巒局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得李麗川大令、汪辛孜書各一。
十六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
查玉笙至,得查友三書。
十七日,作書禀台南營務處,請示緊要電報也。
又作書複汪辛孜。
又書并銀五十九兩零二分四厘寄後海吾總鎮夫人,為追出杜光亮、廖吉元欠款也。
又作書禀叔祖,緻四弟及湧泉弟。
又作書緻江如點,為追出宋梅芳髒款一百六十元三角請代給還原主也。
又書緻譚麗卿,托于東港代購麻袋六百條也。
十八日,作書寄葉玉田,請代發番饷。
由天津鐵路至山海關六百二十五裡;由山海關至奉天省驿路八百二十裡;又四十裡至鳳凰城;三十裡至高麗門;九十裡至九連城;過鴨綠江十五裡至義州;(江水大,寬十五裡;水小,分二河:一愛河,一雲河。
)由義州八十裡至龍川府;三十裡至鐵山府;五十裡至宣川府;五十裡至郭山郡;過定州九十裡至嘉江郡;過右津鎮五十裡至安州;過津頭江、青津江六十裡至肅州府;過順安縣一百一十裡至平壤城;過大同江五十裡至中和府;五十裡至黃州府;過鳳山郡七十裡至钊水;過瑞興府、慈秀站一百二十裡至平山府;過遏川郡一百裡至開城府;四十裡至長湍府;過臨津江四十裡至坡州;四十裡至高陽站;四十裡至漢城:共三千一百二十裡。
十九日,大風。
作昭忠祠聯句: 人能為王事、死邊遠瘴鄉,豈非志士? 我改作新祠,得山水佳處,期慰忠魂! 二十日,大風。
派弁解大麻裡等社秋季口糧銀兩交海防屯兵葉管帶代發。
作書緻江如點。
二十一、二日,大雨。
作鳌魚山昭忠祠外聯句: 聽海潮作悲壯之聲,時應激發英雄怒。
願瘴氣與戰征并息,人共讴赓耕鑿歌。
日朗風清,登斯邱可以眺望。
天空海闊,問何人具此胸襟。
是日,得介如弟台南十七日書。
二十三日,書寫昭忠祠楹聯。
二十四日,查台東州原額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厘八毫一絲二忽七微。
十九年秋查報水沖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厘二毫一絲一忽一微,沙沒田一百零七甲四分九厘零六忽五微,二十年查報佳樂莊抛荒田九十甲零八分七厘三毫零一忽,補報上年水沖田一十一甲一分五厘八毫六絲二忽六微,碉堡莊抛荒田九甲零一厘七毫六絲:共懸額田三百四十四甲四分三厘三毫四絲零九微。
具禀禀藩台,求豁免也。
二十五日,作書上藩台顧。
二十六日,作書複汪玉農。
二十八日,介如、吉庭二弟自滬至。
二十九日,得宋渤生觀察京城來書及家鄉與滬上各親友書。
又得朱苕園觀察書。
又得陳臬道台書,有奉天旅順、金州及山東威海衛并失之信。
又得汪辛孜信。
十一月初一日,奉昭忠祠各神牌升座。
得範膏民書,聞範荔泉已于十月十四日逝世。
又得宋渤生觀察自京來信一。
初二日,作書上臬道憲陳。
又書緻範膏民、汪辛孜。
收譚麗卿代辦來米袋五百條。
收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兄回信各一。
初三日,作書緻範膏民。
初四日,得範膏民來書一,得虎臣兄十月初十日書。
初五日,作書複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同鄉,又書緻羅肯堂,又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