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記與禀啟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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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弊深重,欠課甚钜。

    顧廉訪志在整頓,以裕饷源,而卑職自顧無才,辜負委任,愧懼兼殷。

    惟天氣較台北和緩,賤軀粗适,堪以仰慰憲廑。

    猥蒙垂注,理合附聞。

    仍祈不時教之!肅此;恭請鈞安。

    伏乞慈監。

     〔十一月十一日〕卑職傳謹禀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十二日,萬軍門枉顧。

    畏三弟自上海至;帶來叔祖信一,嘉兄上錦兄信各一,仙舫婿及秬兒信各一。

    嘉兄送來茶五小箱、火腿四條、五茄酒十二瓶。

    秬兒寄來冬夏朝冠各一、棉箭衣一件、棉袍一件、鹵香瓜二瓶、辣椒二瓶、茶一小箱又二瓶、小衫褲各二、肚兜一、鞋二雙。

    臬道憲傳見,令往見萬軍門及張月樓軍門言饷事。

    夜作書複叔祖、嘉兄及婿與兒,兼緻汪上錦,又書寄四弟;已四鼓矣。

     十三日,疏禹門司馬、申華甫、潘墅卿二先生過訪。

     十四日,朱調元太守過訪,告知本月十八日為韡之護道之尊翁貴州按察使司唐藝農廉訪七旬晉一壽誕。

    胡蔗村來見。

     十五日,臬道憲派令詣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

    谒道憲。

    萬道生軍門枉顧。

    答拜申華甫孝廉、潘墅卿茂才及沈昂青巡檢、李少帆兄。

    疏禹門司馬過訪。

    手自節抄「曆代州域形勢紀要」一本呈顧廉訪。

     十六日,張月樓軍門來辭行回後山。

    午後出拜張軍門兼送行,又谒萬道生軍門;未遇。

    是夜,萬軍門過訪。

    顧臬道傳見。

    得台鹽提調翁子文司馬書。

     十七日,内田緝私千總賴子榕來見。

    出谒萬軍門。

    谒臬道憲。

     十八日,唐護道韡之尊人藝農廉訪七十有一壽辰。

    顧臬道憲之夫人亦是日壽辰。

     十九日,作書寄銀百兩,拟托蘇履生兄轉寄上海,交伊弟鏡生兄代收轉寄川沙。

    聞萬軍門已查獲倡首聚衆索存饷勇丁王棟梁等三人正法。

     二十日,臬道憲派赴鎮台署詢公務二次。

    柯月坡都司來見。

    疏禹門司馬過訪。

    得範荔泉書。

    作書緻胡慎之。

    得虎臣兄九月二十四日書。

     二十一日,作書答範荔泉。

    得何芝生書。

    台灣令範繼庭送西螺柑二簍。

    夜,臬道台傳見,告以邵中丞電拟以銘軍委統;即請代辭。

     二十二日,作書謝範繼庭送柑。

    又書答何芝生司馬。

    陳幼舫自台北赴恒春,過訪。

     複範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弟之愚戆,前書已傾心瀝膽以告吾兄。

    蒙諄諄示及中丞垂注甚殷,而顧公亦挽留情切,弟豈不知感?惟前書所言進退存亡之義,實于得失二者之中,察幾度理而得之。

    得失之際,莫之為而為,莫之緻而緻;即極相愛亦莫能助。

    其幾已見,其理已明。

    苟及見此,怨尤與希冀之心均可渙然而冰釋。

    『智及之,仁不能守之』。

    若吾劉庸齋師迄今尚在,又必為講此章以相勖矣。

    愚戆之性,既不能改,愚拙之分,又不能安,愚而益愚。

    前此龍門聽講三年,究有何用?自誤豈淺鮮哉!弟現在不但無所怨尤,亦且無所希冀,惟圖安我愚拙,以免複蹈于『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

    顧公處已再三婉訴鄙衷;邵公處吾兄倘能為弟一言及此,感德受益,二者兼殷。

    萬一能如鄙願,終身受賜無窮矣。

    特此拜懇,敬請籌安。

     再啟者:任字之義,但體驗曾子三省章,而分量、本領、工夫三者均可見。

    即吾兄其人、其位、其時三者之義亦包括于其中。

    曾子日日以三者自省其身,無暇計及于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

    伊尹相湯,自任以天下之重,即曾子為人謀之忠;伊尹亦無暇計及于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

    賢者委之運氣而不居功,善矣;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可乎?若賢者亦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尚得謂之賢乎?一委之運氣,即與任字大相反矣。

    吾兄以為然否?祈教之! 謹再啟者:鎮海中軍副營十一月初八日譁索存饷,想早聞之矣。

    初十日事乃定。

    十九日始查出為首者王棟梁等四人,誅其三,而其一為傅德生,已逸去。

    而其所以緻此之由有四;謹以詳告吾兄,亦前書知字之意也。

    原章每勇每月扣存饷五日,滿三年而後并發,為積歸赀也。

    至〔光緒〕十六年,三年限滿,曾發一次;其有一、二月未滿三年者,仍存而不發也。

    』至十七年,則有滿四年者矣,至十八年,則有滿五年者矣,仍不發。

    營中疑上失信,一也。

    統領營官明知存饷已滿三年及不止三年不發,營中已啧有煩言,亦置之不問,不随時查明禀請給發,何也?唐書言邊将于戍卒『利其死而沒其财』,古今如出一轍。

    十六年之發存饷,各營實有其人已死,而将領令人冒名領以入己者。

    勇丁敢怒而不敢言久矣。

    勇丁戀存饷不能逃,不能請假;間有自願減成求給俾歸者,亦間私許之。

    營中益疑将領故不為請發,二也。

    楓港之役,副營營官調台北,未即有接管之員。

    八月中旬,遇大風雨,帳棚盡被吹卷而去,露立兩晝夜不能舉火作炊,有凍餒至死者,苦不勝言,山中棺木少,價貴而難購,得例給之葬埋銀不敷用,又無營官為料理,無可奈何,白埋土中。

    死者存饷多,生前候滿三年之久而未領,死乃不得片闆以葬,見者、聞者心皆寒而憤,三也。

    九月台北宏軍之譁,存饷畢發,未聞查出為首之人正法;無所警懼,不逞之徒遂思效尤,四也。

    既有此四端,又值新營官起自等夷,由他哨來接管,本營各哨官原有嫉妒心,樂禍幸災亦在所不免,罪不全在勇丁也。

    吾兄留心時事,以為然否?〔十一月二十一日〕 複何芝生(二劄)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接函及禀,藉悉火災延及貴館鹽倉,吃驚、吃虧均各不小,深為歎息。

    仍請寬懷。

    倉皇急迫之時,能護卷冊不失,臨亂不亂,過人遠矣。

    先盤一倉,以便賣濟民食,理合權宜而行。

    惟鹽遇水則化,遇火不燃;被毀之倉,但去其外之有沙土灰塵者一層,不使沙土雜于其内,色味不變,仍可出售,該不緻折耗過甚。

    但須及早遮蓋,毋被雨淋,尤為要務。

    伏望格外留意。

    現已禀明道台,即日劄委雲林縣就近勘驗,兼察看修造工程。

    想不日可到。

    鄧春林參戎代解冊單及以饷抵課銀兩,尚未見到;仍祈就近催之。

    需引四十張,照數封寄;祈檢存也。

    此複。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伻來,獲誦兩次惠書,悉知一切。

    解到新舊課厘銀均照收;另給收條,并開除收仍欠之數以便随時查核。

    灰鹽、塊鹽嘗之,味均不變。

    惟雜灰與沙土,若以水融化,上去其灰之浮者,下去其沙土之沉者,尚可食之,絕不可摻入好鹽之内。

    雲林謝君尚未報到驗勘情形;究竟倉鹽焚耗若幹,來書亦未雲及,弟處尚未知也。

    發還九、十兩月報冊;祈照删增款目趕緊重繕,與十一月報冊均于十二月初十前送交敝局。

    蓋由月報不開,每月繳課實數上下相蒙,以緻弊混百出。

    弟以鹽課鹽厘定例原是錢款,無論收解支欠均一律以錢數開列,眉目既清,自易于核算。

    每月課厘有無積欠,解支若幹,仍欠若幹,必須月月結清實數,使總館、子館均一目了然,無複絲毫可以隐蔽,而月報清冊乃為有用之清冊,不緻等于具文。

    現雖暫有重繕之勞,以後可免弊混,彼此有益,想閣下實事求是,亦必以為當如是也。

    林君舊欠尚钜,萬望代為格外留意為禱!此複;即請勳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二十三日,作書寄叔祖及二兒。

    得柯振庭書;即作答。

     二十四日,疏司馬過訪。

    入道署訪蘇履生、陶仁伯。

    萬軍門枉顧。

    嘉義武毅軍右營鬧索存饷。

    得席春漁太守書,并溫病摘要五十本;即答。

     二十五日,出拜唐護道、汪沛甫、陳幼舫、吳季海及安平縣。

    又訪疏禹門、馬梅溪。

    谒道台,謝賞腌肉并印色。

    以柑百枚送萬棣花;蒙答以番煙一卷。

    又以鹽引十四張寄塗庫。

     二十六日,谒道憲。

    作書以溫病摘要十本寄張月樓軍門。

    又書寄李麗川、胡次樵。

     二十七日,朱調元太守招飲。

    是夜大雨雷鳴。

    作書複翁子文。

     緻李麗川 麗川仁兄鄉大人閣下: 敝友席春漁太守(時熙),以台中俗醫不識溫症,誤人不淺,着溫病摘要,刻之以遺台人。

    弟前遊瓊州,染瘴幾死,幸遇席公,乃獲更生;知其術精,故樂稱道之。

    茲以四本寄閣下;祈檢存并送人,作緩急之備也。

    此啟。

     複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及藩憲簽示鹿港總館所拟章程,敬悉一切。

    并蒙疏禹門面谕,此次改章以妥籌雇船之法為第一要義,須使船戶樂于運鹽,知有利而無累,庶事可集而弊可永除。

    嘗見淮鹽運往安徽、江西、湖廣,浙鹽運往徽州,皆擇殷實堅固可靠之船,長雇而久任之,從不泛雇、短雇。

    故船戶圖久遠之利,而公家無贻誤之虞。

    然今仿其法而分雇于淡、彰各港,不專藉安、嘉二屬之船,意在擇可靠之船也。

    如果明年船戶無苛索之累,得久運之利,則各港之船必皆有羨心;此後必争來承攬,不但不須強封,且不須往雇矣。

    一勞永逸,其機括在此一事。

    伏乞閣下轉禀藩憲,而函緻彰、淡各總館,請于此一事格外留意為要也。

    端此敬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二十八日,大雨,猶聞雷鳴。

    作書複書甫。

    俞偉臣來拜。

     二十九日,大風而寒,可服三重棉衣;土人則以為極寒矣。

     三十日,谒道憲。

    以銀二百圓,計重百三十六兩,托蘇履生兄帶交滬上胡茂春号收。

     十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

    答拜俞偉臣大令。

     初二日,谒鎮台,商修理營房事。

    得張月生軍門信并蘭譜。

    作書緻虎臣兄及嘉言兄,及書與秬、秠二兒及仙舫婿,又書寄四弟,又書緻席太守。

     複胡虎臣(寶铎) 虎臣兄台大人閣下: 弟生性愚戆,屢與世龃龉,而惟吾兄獨深知其愚忱,是以披肝瀝膽以求指教,而吾兄轉過情而借獎之,益使弟顔汗無地矣。

    夏秋之間,弟于得失二字誠不能無所介介。

    自秋以後,思之再三,頓覺此中實有莫之緻而緻、莫之為而為者;雖極相愛,亦莫能助。

    其幾已見,其理已明。

    怨尤、希冀二者均已渙然而冰釋,又反見己身實蹈『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

    計惟有力求内渡,或可自安于愚而不緻私智自用,愚而益愚。

    吾兄謂可安之;蓋弟尚未以進退存亡之說詳告吾兄,故吾兄尚如此雲雲也。

    弟以一介草茅,無尺寸梯階之藉,所至之處,名公钜卿皆格外垂青;謂世不我知,是誣世也。

    謂弟愚戆,不能委曲以副知己者之所知,非誣弟也。

    愚戆之性,既不能改,萬一蹉跌,是二、三十年刻苦自勵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餘:所謂『知進而不知退』也。

    曩者在吉林困于窩棘之内,曆四晝夜,餱糧已絕,幸忽覺悟沿水而行必可出山,而未死。

    瓊州之役,染瘴甚深而未死。

    此次遍曆台疆,往來于炎天熱日之中、瘴雨蠻煙之内,六閱月之久,從者三人先後死亡已盡,而猶冒險必欲竣事而後已:所謂『知存而不知亡』也。

    渡台之時,先寄妻子于川沙而後行,實恃四舍弟介如為教子兼持家耳。

    八月中旬,四舍弟聞其内人病而馳歸,寓中二子、一侄,皆生于丁醜八月,今年一十六歲,讀書正當吃緊關頭,而無人督課;寓中無長丁,不能延請他師,弟又無力,不能挈之渡海。

    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不但自誤,且将誤及後人;此尤弟之苦衷,而吾兄尚未之知者也。

    台南之行,邵中丞原許俟奉旨開缺之日,必放弟歸。

    近複有緻書顧方伯囑弟仍返台北,将以基隆營相屬。

    弟以該處水土惡,且去志已決,不複冒昧嘗試;已托疾請為辭謝。

    顧公亦不願弟遽去,故不複相強。

    茲聞中丞已奏請銷假,想必不肯放歸。

    弟益進退維榖矣。

    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必将身敗名裂,遺累妻子,追悔無及。

    而再四思維,求諸人而不能得,惟有反求諸己;并原省棄去,托疾回裡,賦我遂初,或庶幾能免乎?質之吾兄;祈直言教之!〔十二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初三日作書緻汪上錦。

    姚西牧大令招飲。

     雍正十二年四月,禮部議奏:謹按蠶神名号,周禮鄭注上引房星以馬祖為蠶神;然蠶固與馬同出于天驷,而大驷可謂馬祖,實非先蠶,誠如李釋之論。

    淮南子引蠶經,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蓋黃帝制作衣裳,自此始也。

    漢記菀窳婦人、寓氏公主,事屬無稽。

    查禮記享祀先蠶,不記名号。

    隋建先蠶壇于宮北三裡,為壇高四尺。

    唐會要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

    宋景德三年,诏祠先蠶,依先農例,遣官攝事,本于周禮有宗伯攝祭之文也。

    前明厘正祀典,山川百神,各依本号,如農始炎帝,止稱先農之神。

    則蠶始黃帝,亦應止稱先蠶之神。

    再,周制,蠶于北郊,其壇應設于北郊。

    祭日用季春吉巳,一切壇制祭器品,俱視先農典禮。

     雍正十三年十月,王大臣議準朱文端公轼奏:民間田地,丈量首報,宜一并永遠停止。

    所貴開墾者,原為人無桓業,地有遺利,督令耕畲,為足民計,非為增賦起見。

    且區區報墾之糧,于國課無加毫末。

    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責令首報之條,吓詐攤派,大吏名為急公,小吏因以牟利。

    請饬督撫将現在報墾田地詳确查明。

    如系虛捏,據實題請開除;若護短文飾,察出嚴治。

    得旨:依議速行。

     初四日,作書複張月樓軍門,并書譜牒以寄。

    得嘉兄金陵書,得叔祖及兒與婿四書;即具複信,與初二日書并寄蘇履翁帶滬。

    于道署借張太嶽集一部計六本。

     初五日,萬軍門邀陪丁雨亭軍門飲。

     初六日,李笠人自鳳山至。

    姚西牧來談。

    蘇履翁起程回滬。

     初七日,姚西牧大令來談。

    谒道憲。

     初八日,接範荔泉書。

    又得鄧季垂大令書一。

     初九日,作書複範、鄧二君。

     緻範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前月奉寄蕪函,想已蒙青監。

    近聞邵大中丞業已于二十五日奏請銷假;台灣之幸,亦東南數省之幸也。

    弟前拜懇吾兄代以進退存亡之義及近日苦情禀達憲聽;未審曾為提及否?久未得家書,心頗懸挂。

    本月初四日接川沙來信,始知四舍弟歸後,其婦疾日有加,斷不能遽出;寓中自九月以來,人口甚不平安,至今尚有未愈者;兒輩不但無人課讀,并醫藥亦無人照料,苦不勝言等情。

    焦灼殊甚。

    比以此情披肝瀝膽面禀顧公,求其垂憐放還内地,不蒙監諒,而惟以接眷渡海相勸。

    弟以可進可退無罫無礙之孤身,尚緻進退維榖,而敢複以家口自累耶?再四籌思,顧公既不我諒,邵公今亦翻然。

    前雖曾許放去,亦非誠心。

    同調諸公均得補署;弟若複遽禀請求去,不疑其熱中,必疑其觖望。

    不但弟之苦衷苦況不蒙監諒,必且疑以去相要。

    筆欲下而中止,稿已具而複焚,至再至三矣。

    然置弱小妻孥骨肉之親于不顧,任其颠連失所而漠然不動于心,實亦有所不忍;而又無法可以脫身。

    弟之困窮可謂極矣。

    吾兄能體恤弟之苦衷苦況,為弟一言于邵公,求其萬一憐憫,千幸萬幸。

    若高識遠見早察及此時此勢實涉嫌疑,難以啟口,弟亦不敢相強。

    莫之為而為,莫之緻而緻。

    弟前此已再三言之。

    無可如何,求諸人而不能得,反求諸己或能得之。

    俟後相機再行決策。

    仍請教之。

    十二月初七日 再啟者:昨晚作一書尚未封發,接到本月朔日手書,敬悉一切。

    弟之苦衷苦況已具于昨晚書中;吾兄惠覽一過,諒亦心為之恻矣。

    吾兄以任字相勖,固未及知弟之苦衷苦況,而體驗任字之義,亦尚未精。

    弟前舉曾子三省章以相質,謂任當任其在己者,所謂素其位而行不願其外他。

    吾兄專向伊尹一邊着想,求之天下而不反求諸己,恐失于『思出其位』而不自知,則又于省字欠體驗矣。

    如弟今日所處之位,義當處則處,義當退則退;于己皆有當任之責。

    處其位而不能有所為,則任過,任也;任怨,亦任也。

    省己量力,義當求退而力求之,亦任也。

    任事,任也;任道與義,亦任也。

    論道義則命在其中;求道義之所安,即安命也,非計及于運氣也。

    伊尹當耕莘之日,非道非義弗視弗顧,不與不敢,豈非所任者重哉。

    吾兄于伊尹亦隻于『任天下之重』一句着想,故雲然耳。

    曾子以仁為己任,故日省其身,思不出其位。

    仁字自親親始。

    父不愛其子,夫不愛其妻,在我輩今日為大不義,大不仁;在大禹當日,三過其門而不入,為當大任者不顧其私親為大義,為大仁。

    所處之位不同,則其身之所當任者亦自不同。

    一省字,一吾字,一思字,一其字,皆任字真實工夫,不容忽也。

    若弟今日以不得台東之故,沾沾然不釋于中,妄自希冀非分,以為上司必不棄我之微勞,必酬我以重任,必以我能任重而緻遠,我當自任不當去,是不自量也,是願乎其外也;是小丈夫之所為。

    弟雖不學不才,亦嘗奉教于君子,必不緻無恥如此之甚,必不敢恧然複與吾兄論曾子、伊尹之所任,反複而不休矣。

    吾兄以任字相勖;将願弟如此耶?如彼耶?祈更有以教之!初八日 複鄧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敬悉精心果力,專注于捕務,以期除暴而安良。

    能惡人,能愛人,方見仁者真實本領。

    胡文忠所謂「不用霹靂手段,不顯菩薩心腸」者,閣下得之矣。

    佩服之至!承囑代禀緝憲二事,蒙谕:閣下身親其境,見聞真确,必俟尊處禀到而後裁奪,斷不為先入之浮言所淆。

    蓋信閣下者深也。

    鹽務當極弊之後,整頓甚難;法令廢弛久,稍相繩即以為操切。

    乃知古人猛以濟寬,甚非易易。

    無怪人人欲博長厚之美名,而視弟輩為怪物也。

    近得範荔泉書,中丞已于本月朔日銷假視事。

    汪君尚未見面。

    知關绮注,合并附聞。

    尊稱先生二字,斷不敢當;謹此璧謝,請後勿再施也。

    此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初十日,賀俞偉臣接安平縣任。

    拜姚西牧、李笠人。

     十一日,靖海輪船來運鹽。

    吳榮軒管駕來拜。

    接翁子文司馬二書。

    旌德附生張乃封來訴蚶寮緝私委員姚逢魁誣其作竊,杖之二百,辱及斯文。

    臬道憲傳見,告以撫憲将委以中路事宜,以疾力辭。

    李笠人、疏禹門過訪。

     十二日,作書緻鹿港總館委員吳鼎卿。

    又作書緻姚樹棠問誣竊事;臬道憲所命也。

    作書寄虎臣兄。

     十三日,臬道憲傳見,出示撫憲電示北商務中(波按:中下似脫一字。

    )務任擇一差;均以疾辭。

    朱調元太守招飲,以疾辭謝。

     十四日,發台北各衙門公館、賀年禀啟。

    作書緻鄧季垂大令。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

    作書緻胡慎之。

    朱太守枉顧。

    昨晚右手中指及無名指忽受風,隐痛不能伸屈,于朱太守處乞得紫金錠,以醋調而塗之;至今晚二更後漸愈。

    施韻篁來談。

     十六日,作書緻恒春陳子垣大令。

     十七日,立春,臬道憲招吃春餅。

     十八日,得叔祖書二、嘉兄書一、虎臣兄書一,(内附邵班卿書一),秬兒、秠兒書各二,又得介如弟十一月十九日書。

    是夜作答叔祖、嘉兄、介如弟書各一,又書囑章仙舫婿及秬、秠二兒,又書緻汪上錦、曹在民。

     十九日,得章菊農書一;即作答。

    又書寄介弟、稼兒。

    是日封印。

     二十日,作書緻鄧季垂、李麗川二大令及胡次樵司馬。

    又緻何芝生司馬。

     二十一日,臬道台令随赴安平炮台閱演炮兼勘橋工。

    得顧月卿書;即作答。

    又作書寄朗山侄兼囑秬、秠二兒。

    送沈昂青回滬。

     二十三日,得範荔泉立春日書。

     二十四日,作書複範荔泉。

    谒臬道憲。

     二十五日,出賀李協鎮英到任,兼訪姚西牧。

     二十六日,接翁子文司馬書。

    谒臬道憲。

     二十七日,拟複翁子文書,及改運章程四條。

    作書緻李、鄧二大令。

     二十八日,接鄧季垂大令書。

    谒道憲。

     二十九日,作書緻吳鼎卿,并複鄧大令。

    夜接介弟十二月初三日信,知介弟室朱于初一日病故。

    又接叔祖十六日信,知稷侄于初六日抵蕪湖,尚未到家;千裡馳歸省母疾,而不及一見,慘矣!又得秬、秠二兒及章婿三信,又得汪遠堂書,又得汪缙卿書。

     黃泥嶺祖墓,擇于癸巳年十月初七日開厝移棺,十六日未申安土分金。

     三十日,詣道署及鎮台署、府署辭歲。

    夜作書慰四弟。

    賞丁七名各四百文,從人二名各銀一元,廚子一元,茶水夫四百文,道署茶号一元又二百文。

     緻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迳啟者,此次靖海所運隻七百石;經營數月之久,僅此一運。

    貴總館所屬及大甲各處今冬及明春縱源源疊運,諒不能照憲劄原開數目一律運齊。

    惟請閣下統籌各館之緩急,酌量接濟。

    某館當于某港交卸,其港輪船能泊與否,祈閣下面與吳榮軒管駕逐一商定先後次序,開二清單,一交吳管駕,一交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