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記與禀啟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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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勢均頗扼要。
台内弁勇居止之所,或鑿山為穴,或以磚卷砌,如城門之式,頂皆以塞門德士築之使堅,頂防炸彈飛落,毋令傷人,均頗得法。
惟西嶼西炮台内有瓦房兩所,似尚未得宜。
各炮台炮架後向弁勇站立之處,未建夾垣以護其後,似稍有未備。
然堅頂房多,而瓦房少,臨時可自拆去夾垣,工費無幾,添建甚易。
即不添建,而能多備麻袋,臨時滿裝沙土,堆之如垣,亦可猝辦濟急。
商之該統領,亦以為然。
應由該營自行酌奪。
除将點名冊五本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謹将查閱澎防各營及察看各炮台情形,詳悉申報。
伏乞憲鑒。
再卑職于七月初三日查竣澎防各營,初四日仍趁飛捷輪船回程;初五随船開赴台南,初七日回抵台北。
理合聲明。
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于七月十三日禀辭赴大嵙崁内山查閱防番各營。
十四日行抵三角湧,詢知雙溪口一帶隘勇紮堡之處尚在三角湧之北五、六、七、八、十裡不等,必須先從雙溪口查察,自北而南,乃能知其全局形勢之所在。
遂于十五日北赴雙溪口,十六日回抵公館侖,遇台風大雨而止。
十七日複回三角湧,十八日經水流東以達阿姆坪。
十九日複為大雨所阻。
二十日抵馬武督,二十一日抵五指山。
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省。
皆由内山隘路而行,故未至大嵙崁。
查得候選道林朝棟所統守備林建庸管帶哨勇右營後哨駐雙溪口、菜刀侖、濕水格等處,計六堡。
另二隊駐與宜蘭接界之金爪寮一帶,計四堡。
右哨駐四十股、大安侖一帶,計八堡。
左哨駐交椅坐、索微坑一帶,計八堡。
親兵駐三角湧,前哨駐雞罩山,中哨駐分侖頂、插角一帶,計十六堡。
軍功李朝華管帶隘勇中營前哨駐白石腳、菜園地一帶,計十三堡。
左哨駐五結、大窩一帶,計十四堡。
親兵及中哨駐水流東,右哨駐夾闆山一帶,計二十四堡。
後哨駐竹頭角一帶,計十二堡。
該總領自帶棟字正營左哨及炮隊一哨駐夾闆山,計十八堡。
中哨及衛隊一哨駐阿姆坪,大營前哨駐高鹞坪一帶,計十三堡。
後哨駐吊藤嶺一帶,計十一堡。
右哨分駐竹坑、石牛二處、計三堡。
其新親兵一哨,則二隊駐阿姆坪,餘皆駐馬武督,計三堡。
守備黃宗河管帶隘勇前營左哨駐石牛一帶,計十二堡。
後哨駐分水侖一帶,計十一堡。
親兵及中哨駐馬武督,計十九堡。
右哨駐長坪、茅坪一帶,計十四堡。
前哨駐崩山一帶,計十五堡。
參将陳尚志管帶隘勇右營左哨駐崩山、獅頭山一帶,計六堡。
另新勇一哨駐帽盒山、馬草灣一帶,計三堡。
右哨駐尖石一帶,計六堡。
親兵及前哨駐五指山、計十四堡。
中哨駐九芎坪,後哨駐獅頭坪一帶,計十三堡。
自雙溪口以至分水侖,皆淡水之東境。
自馬武督以至獅頭坪,皆新竹之東境。
綿延曲折幾三百裡,共計防軍大小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
其間相距或十數裡、數裡、一裡、半裡不等。
每堡或十數人、七八五六人、二三人,亦不等。
地段太闊,兵力太單,平日不能合操,有警不能應援,僅僅自守其堡而已。
而山之東皆崇山峻榖,深菁茂林;番人出沒不由蹊徑,如鳥獸然,到處可穿可越,非各堡所能堵禦。
故處處紮隘設防,而番人出草殺人尚如故也。
卑職此次巡閱,惟隘勇右營之駐金爪寮者,因路太遠,尚有十餘人未到。
隘勇中營駐竹頭角之後哨,棟字正營駐高鹞坪、吊藤嶺、石牛、竹坑之前右後哨,隘勇左營駐尖石、崩山、九芎坪、獅頭坪之中左右後哨,因十六、十九兩日大雨,山溪水漲,溜急不能徒涉,溪岸被水沖坍,不能往來,故未查閱。
其餘或親曆其堡,或調歸一處,均按冊逐一查點。
内惟隘勇中營前哨隻書記一名、勇十二名在堡,哨官亦不在防;左哨隻勇二十七名在堡;缺額太多。
隘勇右營後哨哨官林德新長年托病,從不到防,實屬疲玩。
其餘營哨,除該統領營官自行簽出事故及臨點回明因事未到外,均尚足額;箕鬥亦尚相符。
第自成軍以來,從未習練陣法,零星分撥駐堡;亦未習練槍法;調來校靶,又恐其堡或有疏失;此次巡查所至,均未閱操。
卑職竊查地勢如此散漫,堡勇如此單弱,不但不能堵禦兇番出入,即偶殺一兇番,通事必播弄其間,訴于撫墾局,以為誤殺歸化馴番,司撫墾者必以為大礙撫局。
防、撫二事自相矛盾。
故番可以伺間時出殺我兵民,而我兵民轉不敢殺番。
書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
台灣自開山以來,屢剿屢撫。
剿則未能使受大創;撫則如撫驕子,惴惴然常恐稍拂其意,怒而作逆。
故番不知畏,亦不知感。
每歲虛糜防饷撫費,為數甚钜;誠為可惜。
今欲為善後計,似宜盡撤隘堡,選練健銳,于雙溪口、三角湧、水流東、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六處,各擇要地,建一壘,駐百人。
每日各以五十人居守,五十人出哨。
居者輪流操練,出者往來搜捕。
不深入,不窮追,惟以捕殺出草兇番為事。
并暫停撫局;谕歸化馴番勿複出山,緻被誤殺。
禁亡命之徒入山伐木煎腦。
禁通事私與番通,私販鹽、鐵、火藥入番境。
勸民結團,守望相助。
能殺番者重賞;能查獲私販鹽、鐵、火藥入山者重賞。
務使我兵、我民人人可以殺番。
似較今之防法、撫法有五善焉。
省費,一也。
變不練之軍而使之練,二也。
使番有所畏懼而不敢輕出,三也。
操縱在我,而不為通事所播弄,四也。
可禁鹽、鐵、火藥入番以困番,五也。
卑職非敢謂置六百人于雙溪口、三角湧等六處便可禁絕兇番出草也。
但每處每日有五十人,分兩路出哨,每路以二十裡計之,合計十二路,便是二百四十裡之内皆日有捕殺兇番出草之兵;較之二百六十六堡坐守而不出,一任兇番出沒恣殺而無如之何者,不猶此愈于彼乎?非違上天好生之心,翻曆來撫番之案,而敢以殺番為請也。
番月得我饷銀,日餍我酒肉,而猶時出殺我兵民。
不有以創之使稍知畏懼,是忍于我兵民之被殺,而不忍于殺番也。
且我兵民如果人人皆欲殺番,皆能殺番,番必畏殺而不敢輕出。
從此民與番各分疆界,漸相安于無事,轉各得以遂其生。
以殺止殺,不亦可乎?卑職遵奉憲劄巡閱防營,各處地勢、番情均宜加意詳察。
偶有所見,理合禀陳,以備憲台采擇。
除将點名冊八本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理合将巡閱大嵙崁内山各處防營實在情形及鄙見所及者,詳悉申報。
伏乞憲台訓示施行。
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于八月初十日行抵宜蘭縣,十一日抵蘇澳。
查得參将鄭運泰所統定海左營中、右、後三哨駐蘇澳街後,前哨駐山上炮台,左哨駐五裡亭,皆防海之兵也。
新中哨分駐蛤仔腳、枕頭山、公館坑、後坑四處,土勇一哨分駐草塌、龍家灣、後湖、糞箕湖、武老坑、招安城、大坑、零工城八處,皆防番之兵也。
适值該處自初五以後連日大雨,沿山溪水陡漲,路多沖斷,不能由隘路繞赴叭哩沙等處。
十二日複回宜蘭縣。
十三日由縣西之大小樵溪繞至大山口,以赴叭哩沙、阿裡史社等處。
溪水溜急,不得渡。
十四日由羅東繞路回縣。
查得都司賴進武所統鎮海中軍前營中哨一、四、五、六、七隊駐叭哩沙,二隊駐戴田圍,三、八隊駐大山口及撫墾局;前哨一、二、三隊駐上冷水坑,四、五隊駐下冷水坑,六隊駐宜蘭縣城,七、八隊駐粗糠坑;左哨一、四隊駐大安埤,五、八隊駐大湖底,二、三隊駐山内城,六、七隊分駐大小二樵溪。
兼統遊擊陳輝煌所帶鎮海營台勇,系以五十人為一哨;其前哨駐拳頭母山一帶,右哨駐打狗坑一帶,左哨駐阿裡史社,後哨駐十三份一帶,亦皆防番之兵也。
自宜蘭縣城西八九裡、十餘裡不等,沿山自北而南,以達蘇澳,設防之地,賴軍最北,陳軍以次而南,鄭軍之土勇新中哨又次而南,其防堡相距十數裡、數裡、二、三裡不等。
山内兇番伺間,時出殺人;其情形略與大嵙崁内山相類:亦防不勝防也。
十六日由宜蘭起程;十八日回抵基隆廳屬之瑞芳店、四角亭、煖煖街等處,查閱銘字副營前哨、左營前哨、右營左哨、則皆衛金沙厘局及彈壓礦丁之兵也。
卑職随到之處,按冊查點。
定海左營及新中哨簽出、病故空缺至二百二十三名之多;銘字三哨簽出、病故空缺亦有六十六名;而重病不能應點及病後勉強來應者,亦複不少。
台勇、土勇曠額雖少,病而瘦弱者亦多。
鎮海中軍前營三哨人尚強壯,而該統帶甫經接管,亦尚未及訓練。
銘軍及土勇、台勇又以零星分駐,未能訓練。
惟定海左營挑選一百四十人校槍,核其中靶之數不及三成。
新中哨挑選四十人校槍,中數不及二成。
其中能中三槍者,隻有八人;已由卑職各給賞銀二錢,以示勸勵。
除将點名校靶各冊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閱宜蘭、蘇澳及瑞芳店等防軍情形詳悉申請憲台。
再全台各路及澎湖防海、防番所有軍營,卑職現在查閱已竣。
合并聲明。
須至申者。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劄饬撫軍批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劄饬撫軍批 劄饬事:案奉撫憲邵批該委員申報大嵙崁巡閱防番各營情形緣由,奉批:『已于林道請将管帶李朝華撤差禀内詳晰批示。
仰營務處唐藩司饬候另劄行知。
此繳。
』等因。
奉此合就劄饬。
為此劄仰該委員即便知照。
此劄。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禀 謹禀者:竊卑職于三月十九日奉到憲劄派充全台營務處總巡委員;于二十三日附從憲台按試台南輪船之便,由安平海口登岸,周曆安平、鳳山、恒春境内設防處所。
踰山東達埤南,直抵花蓮港。
複折回台南,由嘉義繞雲林,入埔裡,出台灣、彰化,以達苗栗,入大湖内山,遍巡中路。
于六月中旬回台北。
閏六月又随從總理營務顧道巡閱基隆、滬尾二處防營。
南路天氣早熱;東路水土尤惡;沿海、沿山之路煙瘴尤惡。
從人得病,死亡已盡。
卑職以巡閱未竣,恐負委任,不敢顧畏,複于七月勉力就道,周曆西路澎湖及北路淡水、新竹東境内山宜蘭、叭哩沙、蘇澳等處。
茲于八月十九日回省。
所有全台前山、後山東西南北各路,防海、防番、客勇、土勇大小三十一營、二十八哨、二隊,均幸巡閱完竣。
各處情形均已疊次詳悉申報在案。
而卑職往來于炎蒸瘴厲之中,已六閱月,屢因感冒,頭痛腹洩,周身骨節疼痛,寒熱時作時退,漸難強自支持。
理合瀝情禀請銷差,以便醫治。
為此具禀。
伏乞憲台恩鑒;賞準予銷全台營務總巡差事。
實為德便。
恭請鈞安!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準予銷委。
仰候行藩司營務處知照。
繳。
上台灣兵備道顧 謹禀者:竊卑職自七月初五日禀辭後,于初七日回抵台北。
中丞病雖已愈,去志已決;金沙局遂因人言,遽緻紛更。
我公想早聞之矣。
大嵙崁内山防營,撫、藩二憲均囑令詳察地勢有無扼要之處。
卑職于十四日入山,周曆雙溪口、三角湧、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各隘;于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抵台北。
計内山防軍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綿延曲折幾三百裡。
其實各自守其堡,尚恐或緻疏虞,斷難責以堵禦兇番出草。
古譏棘門、灞上軍同兒戲;今内山之隘勇更甚于彼,直是鬼混耳。
此事議裁、議并、議撤,久不能決;□□不揣固陋,遂發狂言,請盡裁隘勇撫局。
我公遠在台南,無由質正;附呈一稿,伏乞監核。
□□鄙衷前已當面禀明。
奔馳過久,賤軀漸覺難以支持;然一差未竣,不敢不勉。
拟俟宜蘭查畢,即求中丞以不服水土奏請仍回原省,或賞假回籍治病。
伏乞我公便中先為一言。
明知高堂密室、深居簡出、晏安酖毒亦能殺人,不獨途長瘴厲能緻人死。
士當為知己者死,不當有所畏避。
然重于泰山,輕于鴻毛,義有不同,不能不自審擇而處之。
牛馬奔走疲乏,勢将倒斃于路,延頸昂首,委轉嘶鳴,冀暫寬缰辔,緩驅策,放歸枥下,俾得小休,勉圖報效于後;主人聞之,當亦恻然。
此時情實類此。
從人死亡已盡,其明征也。
用敢瀝膽禀渎;伏乞我公格外監原。
不勝惶恐之至!(七月底發?) 禀台灣臬道憲顧 謹禀者:竊卑職于八月十九日由宜蘭、蘇澳回抵台北,奉到我公初四日手谕,深蒙指示卑職前次禀稿内所論防撫未當事宜;慮事周詳,詞意懇摯,感激欽佩,莫罄名言!□□于未入山以前,撫台、藩台均再三諄囑務須察看實在情形及籌善後之法;故就防務利弊約略條陳,而于撫局未及深論,且于防務所以緻弊之由亦未窮其底蘊。
此固□□之疏,然亦有不便遽形之公牍者。
我公素知其狂愚,素容□□妄言,不以為罪,故敢複為我公詳悉陳之。
淡、新東境,内山新舊設防各堡,全不顧山川形勢是否便利,軍營聲援是否聯絡,專務保守茶寮、田寮、腦寮,為自私自利之計。
無論尺土寸地,一戶一民,均須設兵保護,國家無此兵力,無此政體。
無論此等零星單弱之防勇,斷斷不能堵禦兇番出草殺人。
且有使之不能殺番者,撫墾局是也。
撫墾局畏番如虎狼,待番如驕子,惟務以财帛酒肉喂之餍之以悅其意。
視漢奸通事如神明、如師保,任其播弄,言聽而計從。
兇番托名就撫,任意出沒,伺便殺我勇、我民,則視為固然,置而不問。
我勇、我民偶殺一兇番,通事必播弄其間,令訴于撫墾局以為誤殺化番;司撫墾者恐衆番因此而怒,怒必作逆,通事更以危言恫喝,迫令營勇、居民出賄與和,必飽其橐而後罷。
于是防勇深藏堡中愈不敢出,番出殺人愈無忌憚。
此等撫法,不但與防務自相矛盾,傳之天下後世以為笑談,乃是勾誘兇番出殺我民之媒、之餌也。
卑職遍察内山番社皆在崇山峻榖之中,并無平原廣野。
極言撫之利,至令各社一律獻土納地,至矣、盡矣。
試問能于其地設官耶?開墾耶?征收其山之賦稅耶?何利之有!極言不撫之害,緻各社傾巢而出,直抵台北府城下,亦至矣、盡矣。
番失其所據之險就平地,我可設法聚而殲之;此我所求其如此而不得者!何畏之有!台灣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
剿則無功;撫則罔效;墾則并無尺土寸地報請升科;防則徒為富紳土豪保護茶寮、田寮、腦寮,而不能禁兇番出草。
每年虛糜防饷、撫墾費為數甚钜。
明明無絲毫之益,而覆轍相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此次周曆全台,雖未能悉知山川形勢、地方利弊之所在,而足迹所至,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均系實在情形。
非敢菲薄前賢,痛诋時彥,好翻成案;誠見今日防務,非先罷撫局無從着手;非先将曆年剿防撫墾所以無效之故徹底奏明,改弦更張,以殺止殺,無濟于事;故憤激而發狂言。
憲意能否照辦,我公揆之時勢,自能知之,非□□之所知也。
至洋人欲自入山煎腦,明系奸商借以恐喝之詞,萬不可為所搖奪。
洋人利權,操縱在握;将來放價收腦,而我民貪利,亡命争入采取,禁之不能,乃意中事。
洋人性命不似華人不甚值錢,必不冒險深入;可無慮也。
我公以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
(八月) 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敬禀者:竊卑職仆仆道途,不遑啟處;每逢令節,未克肅箋禀叩崇安,自愧無狀。
轉蒙我公遠頒手谕,教以防海、防番切要機宜;偉略宏規,不但為台灣今日至當不易之策,且直揭其曆年剿撫屢不得手之所以然。
我公目營四表,胸具六韬,規劃重洋之外,較之身臨其地者尤為精詳。
洵乎智燭幾先,明見萬裡。
十讀三複,欽慕兼殷。
惟過蒙借獎,益令增慚耳。
卑職自六月以後,複曆基隆、滬尾、澎湖沿海各處險隘,新竹、淡水、宜蘭沿山各處營堡;往來于炎蒸瘴郁之中,首尾共六閱月。
全台疆域幸已遍曆。
從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隻剩孤身,孑然回省,雖尚無恙,實可寒心。
第以足迹所至,察見曆年所辦剿防撫墾四者利病得失之所在,屢次條陳,頗蒙上台采納,尚冀稍效千慮一得之愚。
乃七月以來,邵中丞因疾久不愈,浩然有歸志,局面必将改變。
□□亦遂懇求内渡。
禀求至再,不蒙允準,複令赴台南充鹽務總局提調。
台灣道顧緝庭廉訪,系□□曩者在吉林時親臨道憲;仍為舊屬,義不容辭。
前既空勞跋涉,茲複輾轉羁留,未獲及早生還,仍■〈頴,隸代頁〉帡幪,備驅策,殊憾福簿緣悭。
而竊有所希冀而禱祈者:台灣屏蔽閩、浙,為海疆要地;聖天子眷顧東南,以籌邊防海非暢曉兵機、素多勳績之大臣不能勝任而愉快,特簡我公建節東渡,巡撫海外,作萬裡長城;卑職得望蜺旌,迎鷁首,請效馳驅。
不獨台灣之幸,東南數省之幸,亦□□之大幸也。
伏乞不時更有以教之!(九月) 緻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因仆仆不遑啟處,久稽裁答;抱歉之至!辰維侍祺萃吉,勳祉鹹亨:以頌,以羨。
九月初旬,曾托家虎臣兄轉寄台灣圖說二本;想已達左右。
弟于台、澎建城置官設險駐兵之處,業已遍曆其境;知此圖不甚确實。
而内山番境,放地太寬,尤誤人不淺。
番境山峻而溪窄,并無平原廣野,沈文肅公謂台地三分隻開其一;乃無稽之言也!台灣隻後山尚有荒地;而民人至今不滿二百戶。
此圖所載通後山之道六,皆同治十三年以後,用重兵、糜钜饷之所開;今已阻塞不複能通,前功盡棄矣。
目今通行之道,隻有鳳山、枋寮之東十五裡三條侖新路一縷可達後山之巴塱衛,乃光緒十四年所開;圖中未之載也。
沿海各口,圖中略載水之深淺,與南北風之能否停泊,而說中未言及形勢。
弟以管見窺之,台北之基隆,乃天生之船塢,最為險要。
滬尾次之。
台南鳳山之打鼓港又次之。
輪船可以入口停泊者,隻此三處。
他如安平之鹿耳門,則淤塞已久。
恒春之鵝鸾鼻,雖日本所垂涎,其實輪船不能久泊。
後山無可泊輪船之口。
埤南之東,有小島曰火燒嶼,可暫泊輪船以避北風:然隔海六十裡之遠,不相聯屬。
論者謂澎湖之得失,為台灣存亡所系。
若為敵舟所據,誠可絕台灣南北海道之應援。
然地形散漫,可以登陸之處甚多;且不生五谷,亦無草木,乃不毛之地;無水師而僅恃陸兵,恐難守也。
閣下精于輿地之學,識見過人。
弟以所略知者證圖說以相質正;有當與否,便中幸詳示之。
論台灣今日之亟務,似當以海防為重。
而弟查閱全台客勇、土勇共三十一營二十八哨,防海者三之一,防番者三之二,皆系陸營,并無水師,且無戰艦。
豈以曩者滬尾擊退法兵專恃陸勇,馬江兵輪均不得力,遂因噎而廢食耶?生番癬疥耳!轉耗如許兵力而不惜。
殊不可解。
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
所辦剿、防、撫、墾四大端,弁勇之死于此者以萬計,國帑之糜于此者以千萬計。
而『剿』則如使貓入鼠穴以捕鼠;『防』則尺土寸地一戶一民皆欲以兵保護,與乾隆時溫福之在木果木以萬餘兵分紮千餘卡者大略相似;『撫』則惟以财帛賄之,酒肉餍之,如養驕子;『墾』則無一處報請丈地升科。
而生番出草殺人則年甚一年!明明無絲毫之益,而前車覆轍,後車複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弟自渡台以後,往來于炎蒸瘴炙之中,首尾凡六閱月;從者三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隻剩孤身。
歸述所見積弊已極實在情形于上台。
請罷撫局,撤零星防堡三百數十,扼守要隘,見番出則殺以創之;裁冗營,節經費,留備添戰艦、增海防之用。
非敢菲薄前賢,诋毀時彥,好翻成案也;實見今日之事,非大改弦更張,無以善其後;故不顧險遠,不避嫌怨,冀效區區千慮一得之愚。
乃事與願違,求歸不得。
不但跋涉空勞,徒府衆怨,且進退維榖矣。
知關绮注,并以附聞。
伏乞教之! 九月二十八日 〔适按:最後兩件雖是光緒十八年九月寫的,因為内容都與巡閱全台防營有關,故提前編在這裡。
〕
台内弁勇居止之所,或鑿山為穴,或以磚卷砌,如城門之式,頂皆以塞門德士築之使堅,頂防炸彈飛落,毋令傷人,均頗得法。
惟西嶼西炮台内有瓦房兩所,似尚未得宜。
各炮台炮架後向弁勇站立之處,未建夾垣以護其後,似稍有未備。
然堅頂房多,而瓦房少,臨時可自拆去夾垣,工費無幾,添建甚易。
即不添建,而能多備麻袋,臨時滿裝沙土,堆之如垣,亦可猝辦濟急。
商之該統領,亦以為然。
應由該營自行酌奪。
除将點名冊五本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謹将查閱澎防各營及察看各炮台情形,詳悉申報。
伏乞憲鑒。
再卑職于七月初三日查竣澎防各營,初四日仍趁飛捷輪船回程;初五随船開赴台南,初七日回抵台北。
理合聲明。
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于七月十三日禀辭赴大嵙崁内山查閱防番各營。
十四日行抵三角湧,詢知雙溪口一帶隘勇紮堡之處尚在三角湧之北五、六、七、八、十裡不等,必須先從雙溪口查察,自北而南,乃能知其全局形勢之所在。
遂于十五日北赴雙溪口,十六日回抵公館侖,遇台風大雨而止。
十七日複回三角湧,十八日經水流東以達阿姆坪。
十九日複為大雨所阻。
二十日抵馬武督,二十一日抵五指山。
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省。
皆由内山隘路而行,故未至大嵙崁。
查得候選道林朝棟所統守備林建庸管帶哨勇右營後哨駐雙溪口、菜刀侖、濕水格等處,計六堡。
另二隊駐與宜蘭接界之金爪寮一帶,計四堡。
右哨駐四十股、大安侖一帶,計八堡。
左哨駐交椅坐、索微坑一帶,計八堡。
親兵駐三角湧,前哨駐雞罩山,中哨駐分侖頂、插角一帶,計十六堡。
軍功李朝華管帶隘勇中營前哨駐白石腳、菜園地一帶,計十三堡。
左哨駐五結、大窩一帶,計十四堡。
親兵及中哨駐水流東,右哨駐夾闆山一帶,計二十四堡。
後哨駐竹頭角一帶,計十二堡。
該總領自帶棟字正營左哨及炮隊一哨駐夾闆山,計十八堡。
中哨及衛隊一哨駐阿姆坪,大營前哨駐高鹞坪一帶,計十三堡。
後哨駐吊藤嶺一帶,計十一堡。
右哨分駐竹坑、石牛二處、計三堡。
其新親兵一哨,則二隊駐阿姆坪,餘皆駐馬武督,計三堡。
守備黃宗河管帶隘勇前營左哨駐石牛一帶,計十二堡。
後哨駐分水侖一帶,計十一堡。
親兵及中哨駐馬武督,計十九堡。
右哨駐長坪、茅坪一帶,計十四堡。
前哨駐崩山一帶,計十五堡。
參将陳尚志管帶隘勇右營左哨駐崩山、獅頭山一帶,計六堡。
另新勇一哨駐帽盒山、馬草灣一帶,計三堡。
右哨駐尖石一帶,計六堡。
親兵及前哨駐五指山、計十四堡。
中哨駐九芎坪,後哨駐獅頭坪一帶,計十三堡。
自雙溪口以至分水侖,皆淡水之東境。
自馬武督以至獅頭坪,皆新竹之東境。
綿延曲折幾三百裡,共計防軍大小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
其間相距或十數裡、數裡、一裡、半裡不等。
每堡或十數人、七八五六人、二三人,亦不等。
地段太闊,兵力太單,平日不能合操,有警不能應援,僅僅自守其堡而已。
而山之東皆崇山峻榖,深菁茂林;番人出沒不由蹊徑,如鳥獸然,到處可穿可越,非各堡所能堵禦。
故處處紮隘設防,而番人出草殺人尚如故也。
卑職此次巡閱,惟隘勇右營之駐金爪寮者,因路太遠,尚有十餘人未到。
隘勇中營駐竹頭角之後哨,棟字正營駐高鹞坪、吊藤嶺、石牛、竹坑之前右後哨,隘勇左營駐尖石、崩山、九芎坪、獅頭坪之中左右後哨,因十六、十九兩日大雨,山溪水漲,溜急不能徒涉,溪岸被水沖坍,不能往來,故未查閱。
其餘或親曆其堡,或調歸一處,均按冊逐一查點。
内惟隘勇中營前哨隻書記一名、勇十二名在堡,哨官亦不在防;左哨隻勇二十七名在堡;缺額太多。
隘勇右營後哨哨官林德新長年托病,從不到防,實屬疲玩。
其餘營哨,除該統領營官自行簽出事故及臨點回明因事未到外,均尚足額;箕鬥亦尚相符。
第自成軍以來,從未習練陣法,零星分撥駐堡;亦未習練槍法;調來校靶,又恐其堡或有疏失;此次巡查所至,均未閱操。
卑職竊查地勢如此散漫,堡勇如此單弱,不但不能堵禦兇番出入,即偶殺一兇番,通事必播弄其間,訴于撫墾局,以為誤殺歸化馴番,司撫墾者必以為大礙撫局。
防、撫二事自相矛盾。
故番可以伺間時出殺我兵民,而我兵民轉不敢殺番。
書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
台灣自開山以來,屢剿屢撫。
剿則未能使受大創;撫則如撫驕子,惴惴然常恐稍拂其意,怒而作逆。
故番不知畏,亦不知感。
每歲虛糜防饷撫費,為數甚钜;誠為可惜。
今欲為善後計,似宜盡撤隘堡,選練健銳,于雙溪口、三角湧、水流東、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六處,各擇要地,建一壘,駐百人。
每日各以五十人居守,五十人出哨。
居者輪流操練,出者往來搜捕。
不深入,不窮追,惟以捕殺出草兇番為事。
并暫停撫局;谕歸化馴番勿複出山,緻被誤殺。
禁亡命之徒入山伐木煎腦。
禁通事私與番通,私販鹽、鐵、火藥入番境。
勸民結團,守望相助。
能殺番者重賞;能查獲私販鹽、鐵、火藥入山者重賞。
務使我兵、我民人人可以殺番。
似較今之防法、撫法有五善焉。
省費,一也。
變不練之軍而使之練,二也。
使番有所畏懼而不敢輕出,三也。
操縱在我,而不為通事所播弄,四也。
可禁鹽、鐵、火藥入番以困番,五也。
卑職非敢謂置六百人于雙溪口、三角湧等六處便可禁絕兇番出草也。
但每處每日有五十人,分兩路出哨,每路以二十裡計之,合計十二路,便是二百四十裡之内皆日有捕殺兇番出草之兵;較之二百六十六堡坐守而不出,一任兇番出沒恣殺而無如之何者,不猶此愈于彼乎?非違上天好生之心,翻曆來撫番之案,而敢以殺番為請也。
番月得我饷銀,日餍我酒肉,而猶時出殺我兵民。
不有以創之使稍知畏懼,是忍于我兵民之被殺,而不忍于殺番也。
且我兵民如果人人皆欲殺番,皆能殺番,番必畏殺而不敢輕出。
從此民與番各分疆界,漸相安于無事,轉各得以遂其生。
以殺止殺,不亦可乎?卑職遵奉憲劄巡閱防營,各處地勢、番情均宜加意詳察。
偶有所見,理合禀陳,以備憲台采擇。
除将點名冊八本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理合将巡閱大嵙崁内山各處防營實在情形及鄙見所及者,詳悉申報。
伏乞憲台訓示施行。
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于八月初十日行抵宜蘭縣,十一日抵蘇澳。
查得參将鄭運泰所統定海左營中、右、後三哨駐蘇澳街後,前哨駐山上炮台,左哨駐五裡亭,皆防海之兵也。
新中哨分駐蛤仔腳、枕頭山、公館坑、後坑四處,土勇一哨分駐草塌、龍家灣、後湖、糞箕湖、武老坑、招安城、大坑、零工城八處,皆防番之兵也。
适值該處自初五以後連日大雨,沿山溪水陡漲,路多沖斷,不能由隘路繞赴叭哩沙等處。
十二日複回宜蘭縣。
十三日由縣西之大小樵溪繞至大山口,以赴叭哩沙、阿裡史社等處。
溪水溜急,不得渡。
十四日由羅東繞路回縣。
查得都司賴進武所統鎮海中軍前營中哨一、四、五、六、七隊駐叭哩沙,二隊駐戴田圍,三、八隊駐大山口及撫墾局;前哨一、二、三隊駐上冷水坑,四、五隊駐下冷水坑,六隊駐宜蘭縣城,七、八隊駐粗糠坑;左哨一、四隊駐大安埤,五、八隊駐大湖底,二、三隊駐山内城,六、七隊分駐大小二樵溪。
兼統遊擊陳輝煌所帶鎮海營台勇,系以五十人為一哨;其前哨駐拳頭母山一帶,右哨駐打狗坑一帶,左哨駐阿裡史社,後哨駐十三份一帶,亦皆防番之兵也。
自宜蘭縣城西八九裡、十餘裡不等,沿山自北而南,以達蘇澳,設防之地,賴軍最北,陳軍以次而南,鄭軍之土勇新中哨又次而南,其防堡相距十數裡、數裡、二、三裡不等。
山内兇番伺間,時出殺人;其情形略與大嵙崁内山相類:亦防不勝防也。
十六日由宜蘭起程;十八日回抵基隆廳屬之瑞芳店、四角亭、煖煖街等處,查閱銘字副營前哨、左營前哨、右營左哨、則皆衛金沙厘局及彈壓礦丁之兵也。
卑職随到之處,按冊查點。
定海左營及新中哨簽出、病故空缺至二百二十三名之多;銘字三哨簽出、病故空缺亦有六十六名;而重病不能應點及病後勉強來應者,亦複不少。
台勇、土勇曠額雖少,病而瘦弱者亦多。
鎮海中軍前營三哨人尚強壯,而該統帶甫經接管,亦尚未及訓練。
銘軍及土勇、台勇又以零星分駐,未能訓練。
惟定海左營挑選一百四十人校槍,核其中靶之數不及三成。
新中哨挑選四十人校槍,中數不及二成。
其中能中三槍者,隻有八人;已由卑職各給賞銀二錢,以示勸勵。
除将點名校靶各冊封呈營務處憲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閱宜蘭、蘇澳及瑞芳店等防軍情形詳悉申請憲台。
再全台各路及澎湖防海、防番所有軍營,卑職現在查閱已竣。
合并聲明。
須至申者。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劄饬撫軍批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劄饬撫軍批 劄饬事:案奉撫憲邵批該委員申報大嵙崁巡閱防番各營情形緣由,奉批:『已于林道請将管帶李朝華撤差禀内詳晰批示。
仰營務處唐藩司饬候另劄行知。
此繳。
』等因。
奉此合就劄饬。
為此劄仰該委員即便知照。
此劄。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禀 謹禀者:竊卑職于三月十九日奉到憲劄派充全台營務處總巡委員;于二十三日附從憲台按試台南輪船之便,由安平海口登岸,周曆安平、鳳山、恒春境内設防處所。
踰山東達埤南,直抵花蓮港。
複折回台南,由嘉義繞雲林,入埔裡,出台灣、彰化,以達苗栗,入大湖内山,遍巡中路。
于六月中旬回台北。
閏六月又随從總理營務顧道巡閱基隆、滬尾二處防營。
南路天氣早熱;東路水土尤惡;沿海、沿山之路煙瘴尤惡。
從人得病,死亡已盡。
卑職以巡閱未竣,恐負委任,不敢顧畏,複于七月勉力就道,周曆西路澎湖及北路淡水、新竹東境内山宜蘭、叭哩沙、蘇澳等處。
茲于八月十九日回省。
所有全台前山、後山東西南北各路,防海、防番、客勇、土勇大小三十一營、二十八哨、二隊,均幸巡閱完竣。
各處情形均已疊次詳悉申報在案。
而卑職往來于炎蒸瘴厲之中,已六閱月,屢因感冒,頭痛腹洩,周身骨節疼痛,寒熱時作時退,漸難強自支持。
理合瀝情禀請銷差,以便醫治。
為此具禀。
伏乞憲台恩鑒;賞準予銷全台營務總巡差事。
實為德便。
恭請鈞安!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準予銷委。
仰候行藩司營務處知照。
繳。
上台灣兵備道顧 謹禀者:竊卑職自七月初五日禀辭後,于初七日回抵台北。
中丞病雖已愈,去志已決;金沙局遂因人言,遽緻紛更。
我公想早聞之矣。
大嵙崁内山防營,撫、藩二憲均囑令詳察地勢有無扼要之處。
卑職于十四日入山,周曆雙溪口、三角湧、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各隘;于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抵台北。
計内山防軍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綿延曲折幾三百裡。
其實各自守其堡,尚恐或緻疏虞,斷難責以堵禦兇番出草。
古譏棘門、灞上軍同兒戲;今内山之隘勇更甚于彼,直是鬼混耳。
此事議裁、議并、議撤,久不能決;□□不揣固陋,遂發狂言,請盡裁隘勇撫局。
我公遠在台南,無由質正;附呈一稿,伏乞監核。
□□鄙衷前已當面禀明。
奔馳過久,賤軀漸覺難以支持;然一差未竣,不敢不勉。
拟俟宜蘭查畢,即求中丞以不服水土奏請仍回原省,或賞假回籍治病。
伏乞我公便中先為一言。
明知高堂密室、深居簡出、晏安酖毒亦能殺人,不獨途長瘴厲能緻人死。
士當為知己者死,不當有所畏避。
然重于泰山,輕于鴻毛,義有不同,不能不自審擇而處之。
牛馬奔走疲乏,勢将倒斃于路,延頸昂首,委轉嘶鳴,冀暫寬缰辔,緩驅策,放歸枥下,俾得小休,勉圖報效于後;主人聞之,當亦恻然。
此時情實類此。
從人死亡已盡,其明征也。
用敢瀝膽禀渎;伏乞我公格外監原。
不勝惶恐之至!(七月底發?) 禀台灣臬道憲顧 謹禀者:竊卑職于八月十九日由宜蘭、蘇澳回抵台北,奉到我公初四日手谕,深蒙指示卑職前次禀稿内所論防撫未當事宜;慮事周詳,詞意懇摯,感激欽佩,莫罄名言!□□于未入山以前,撫台、藩台均再三諄囑務須察看實在情形及籌善後之法;故就防務利弊約略條陳,而于撫局未及深論,且于防務所以緻弊之由亦未窮其底蘊。
此固□□之疏,然亦有不便遽形之公牍者。
我公素知其狂愚,素容□□妄言,不以為罪,故敢複為我公詳悉陳之。
淡、新東境,内山新舊設防各堡,全不顧山川形勢是否便利,軍營聲援是否聯絡,專務保守茶寮、田寮、腦寮,為自私自利之計。
無論尺土寸地,一戶一民,均須設兵保護,國家無此兵力,無此政體。
無論此等零星單弱之防勇,斷斷不能堵禦兇番出草殺人。
且有使之不能殺番者,撫墾局是也。
撫墾局畏番如虎狼,待番如驕子,惟務以财帛酒肉喂之餍之以悅其意。
視漢奸通事如神明、如師保,任其播弄,言聽而計從。
兇番托名就撫,任意出沒,伺便殺我勇、我民,則視為固然,置而不問。
我勇、我民偶殺一兇番,通事必播弄其間,令訴于撫墾局以為誤殺化番;司撫墾者恐衆番因此而怒,怒必作逆,通事更以危言恫喝,迫令營勇、居民出賄與和,必飽其橐而後罷。
于是防勇深藏堡中愈不敢出,番出殺人愈無忌憚。
此等撫法,不但與防務自相矛盾,傳之天下後世以為笑談,乃是勾誘兇番出殺我民之媒、之餌也。
卑職遍察内山番社皆在崇山峻榖之中,并無平原廣野。
極言撫之利,至令各社一律獻土納地,至矣、盡矣。
試問能于其地設官耶?開墾耶?征收其山之賦稅耶?何利之有!極言不撫之害,緻各社傾巢而出,直抵台北府城下,亦至矣、盡矣。
番失其所據之險就平地,我可設法聚而殲之;此我所求其如此而不得者!何畏之有!台灣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
剿則無功;撫則罔效;墾則并無尺土寸地報請升科;防則徒為富紳土豪保護茶寮、田寮、腦寮,而不能禁兇番出草。
每年虛糜防饷、撫墾費為數甚钜。
明明無絲毫之益,而覆轍相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此次周曆全台,雖未能悉知山川形勢、地方利弊之所在,而足迹所至,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均系實在情形。
非敢菲薄前賢,痛诋時彥,好翻成案;誠見今日防務,非先罷撫局無從着手;非先将曆年剿防撫墾所以無效之故徹底奏明,改弦更張,以殺止殺,無濟于事;故憤激而發狂言。
憲意能否照辦,我公揆之時勢,自能知之,非□□之所知也。
至洋人欲自入山煎腦,明系奸商借以恐喝之詞,萬不可為所搖奪。
洋人利權,操縱在握;将來放價收腦,而我民貪利,亡命争入采取,禁之不能,乃意中事。
洋人性命不似華人不甚值錢,必不冒險深入;可無慮也。
我公以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
(八月) 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敬禀者:竊卑職仆仆道途,不遑啟處;每逢令節,未克肅箋禀叩崇安,自愧無狀。
轉蒙我公遠頒手谕,教以防海、防番切要機宜;偉略宏規,不但為台灣今日至當不易之策,且直揭其曆年剿撫屢不得手之所以然。
我公目營四表,胸具六韬,規劃重洋之外,較之身臨其地者尤為精詳。
洵乎智燭幾先,明見萬裡。
十讀三複,欽慕兼殷。
惟過蒙借獎,益令增慚耳。
卑職自六月以後,複曆基隆、滬尾、澎湖沿海各處險隘,新竹、淡水、宜蘭沿山各處營堡;往來于炎蒸瘴郁之中,首尾共六閱月。
全台疆域幸已遍曆。
從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隻剩孤身,孑然回省,雖尚無恙,實可寒心。
第以足迹所至,察見曆年所辦剿防撫墾四者利病得失之所在,屢次條陳,頗蒙上台采納,尚冀稍效千慮一得之愚。
乃七月以來,邵中丞因疾久不愈,浩然有歸志,局面必将改變。
□□亦遂懇求内渡。
禀求至再,不蒙允準,複令赴台南充鹽務總局提調。
台灣道顧緝庭廉訪,系□□曩者在吉林時親臨道憲;仍為舊屬,義不容辭。
前既空勞跋涉,茲複輾轉羁留,未獲及早生還,仍■〈頴,隸代頁〉帡幪,備驅策,殊憾福簿緣悭。
而竊有所希冀而禱祈者:台灣屏蔽閩、浙,為海疆要地;聖天子眷顧東南,以籌邊防海非暢曉兵機、素多勳績之大臣不能勝任而愉快,特簡我公建節東渡,巡撫海外,作萬裡長城;卑職得望蜺旌,迎鷁首,請效馳驅。
不獨台灣之幸,東南數省之幸,亦□□之大幸也。
伏乞不時更有以教之!(九月) 緻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因仆仆不遑啟處,久稽裁答;抱歉之至!辰維侍祺萃吉,勳祉鹹亨:以頌,以羨。
九月初旬,曾托家虎臣兄轉寄台灣圖說二本;想已達左右。
弟于台、澎建城置官設險駐兵之處,業已遍曆其境;知此圖不甚确實。
而内山番境,放地太寬,尤誤人不淺。
番境山峻而溪窄,并無平原廣野,沈文肅公謂台地三分隻開其一;乃無稽之言也!台灣隻後山尚有荒地;而民人至今不滿二百戶。
此圖所載通後山之道六,皆同治十三年以後,用重兵、糜钜饷之所開;今已阻塞不複能通,前功盡棄矣。
目今通行之道,隻有鳳山、枋寮之東十五裡三條侖新路一縷可達後山之巴塱衛,乃光緒十四年所開;圖中未之載也。
沿海各口,圖中略載水之深淺,與南北風之能否停泊,而說中未言及形勢。
弟以管見窺之,台北之基隆,乃天生之船塢,最為險要。
滬尾次之。
台南鳳山之打鼓港又次之。
輪船可以入口停泊者,隻此三處。
他如安平之鹿耳門,則淤塞已久。
恒春之鵝鸾鼻,雖日本所垂涎,其實輪船不能久泊。
後山無可泊輪船之口。
埤南之東,有小島曰火燒嶼,可暫泊輪船以避北風:然隔海六十裡之遠,不相聯屬。
論者謂澎湖之得失,為台灣存亡所系。
若為敵舟所據,誠可絕台灣南北海道之應援。
然地形散漫,可以登陸之處甚多;且不生五谷,亦無草木,乃不毛之地;無水師而僅恃陸兵,恐難守也。
閣下精于輿地之學,識見過人。
弟以所略知者證圖說以相質正;有當與否,便中幸詳示之。
論台灣今日之亟務,似當以海防為重。
而弟查閱全台客勇、土勇共三十一營二十八哨,防海者三之一,防番者三之二,皆系陸營,并無水師,且無戰艦。
豈以曩者滬尾擊退法兵專恃陸勇,馬江兵輪均不得力,遂因噎而廢食耶?生番癬疥耳!轉耗如許兵力而不惜。
殊不可解。
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
所辦剿、防、撫、墾四大端,弁勇之死于此者以萬計,國帑之糜于此者以千萬計。
而『剿』則如使貓入鼠穴以捕鼠;『防』則尺土寸地一戶一民皆欲以兵保護,與乾隆時溫福之在木果木以萬餘兵分紮千餘卡者大略相似;『撫』則惟以财帛賄之,酒肉餍之,如養驕子;『墾』則無一處報請丈地升科。
而生番出草殺人則年甚一年!明明無絲毫之益,而前車覆轍,後車複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弟自渡台以後,往來于炎蒸瘴炙之中,首尾凡六閱月;從者三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隻剩孤身。
歸述所見積弊已極實在情形于上台。
請罷撫局,撤零星防堡三百數十,扼守要隘,見番出則殺以創之;裁冗營,節經費,留備添戰艦、增海防之用。
非敢菲薄前賢,诋毀時彥,好翻成案也;實見今日之事,非大改弦更張,無以善其後;故不顧險遠,不避嫌怨,冀效區區千慮一得之愚。
乃事與願違,求歸不得。
不但跋涉空勞,徒府衆怨,且進退維榖矣。
知關绮注,并以附聞。
伏乞教之! 九月二十八日 〔适按:最後兩件雖是光緒十八年九月寫的,因為内容都與巡閱全台防營有關,故提前編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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