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記
關燈
小
中
大
周将軍;置纓笠于地,谛視之,金色燦然。
時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初八夜五更初也。
醒而異之,述于所親,未知作何驗。
乾隆六十年谒部選,得閩之德化縣;嘉慶元年,調授彰邑。
彰自林、陳亂後,廟宇多被焚毀,魁以次興修。
聖帝廟在南門内,傾頹尤甚;乃與貢生鄭士模、吳升東等移建于理番署之舊基。
己未春興工,至庚申秋而竣。
廟制不尚華飾,而氣象之雄壯則大異從前;其方位适當邑署之南,至署後之秀嶺清泉,皆予到任時所開鑿。
接其途迳而遙憶之,宛然如在夢中雲。
是予幸邀列憲卓薦,薦書六月上旬始出,到部在八月,正朱大人珪署吏部尚書時也。
由此日而追溯錫夢時,已閱八年矣。
于以知數皆前定,不可豫知。
惟此區區之誠,可上邀神明之昭鑒雲。
爰敬述颠末,志之于碑。
按:原碑已失,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胡應魁;茲據錄之。
成立年代,依據本文『嘉慶元年調授彰邑,……&hellip己未春興工,至庚申秋而竣』等語而考定,正符「彰化縣志」「祀典志」「祠廟」所雲「關帝廟,一在縣治南門内。
……嘉慶五年,邑令胡應魁移建南街同知署故址』之語。
文中己未系嘉慶四年、庚申五年。
古月并記(嘉慶六年) 神名城隍,義何取乎?「易」曰:『城複于隍』;隍,池也、又壑也。
神蓋司一邑之水土者也。
彰邑之水,因瀕海而味鹹;城以外有甘泉二,曰番仔、曰紅毛。
近于李氏園中,新得一泉,趨汲者紛若袅;李惡其擾也,塞之,衆哄争而訟。
餘策馬詣勘,井之隸番社者,去城稍遠,往返約三裡許,行汲者苦之;紅毛井在八卦山下,視番井較近,惜脈細而吝于出,承以瓢,逾刻才滿,肩桶者每環而伺。
循山麓而南馳,至李氏園,衆手去其塞,汨汨清泉,随指噴溢,而距城僅百步。
詢之故老,佥雲:『舊有此泉,色濁而味劣,年來忽變甘洌』。
餘聞之而有感矣。
夫彰城中,待水以生者萬室;涓涓二井,何以給之?斯蓋朋神降鑒,慮斯民之乏飲而憫其重勞,陰釀此泉,成萬斛之甘醴,備注大衢尊中,藉以息百夫之疲肩、潤億人之渴吻耳。
今或塞之,神乃恫矣。
井渫不食,為我心恻;誰官此土,忍坐視而不為之所也。
因捐廉置之,圓鑿而甃以石;竹外一泓,清光朗映,名之曰「古月井」。
井養不窮,并受其福利,民用昭神贻也。
爰詳述端末,勒石于城隍廟,而綴以詩曰:『我馬經行處,披沙得石泉;清光誰與匹,萬古月輪圓」! 嘉慶辛酉仲春,賜進士出身知彰化縣事加三級胡應魁立,職員楊泰山敬書。
按:此系木牌,雖非石碑,因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故特錄之。
在彰化市城隍廟内,嵌于右牆。
高二○五公分,寬六七公分。
字迹尚明,上端有「古月井記」四大字,隸書。
「彰化縣志」「官秩志」雲:『初,城中少甘泉,汲者必至東郊紅毛、番仔二井;距城裡許,往返維艱。
忽于東門外李氏園中得泉,甚甘;衆争汲,李氏禁之,弗聽,訟于官。
應魁捐俸購之,号曰「古月井」,為詩紀事』。
莫名稱,「台灣文化志」以為『蓋拆「胡」字為「古月」兩字也」。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胡應魁撰「古月井碑記」稍予更改,緻與原文略有出入;茲參校兩者而錄之。
文中辛酉,系嘉慶六年。
重修天後宮碑記(嘉慶十二年) 天上聖母赫濯聲靈,功德遍乎寰區,而于海隅尤昭着焉。
溯自乾隆丙午冬,逆爽倡亂,公中堂福統師進剿;凡兵艦往來、饷艘絡繹,莫不曰履險如夷,非神庥不至此!台既平,就鹿港口岸建廟,奏請發帑,祀典綦隆。
餘于嘉慶丙辰年佐郡是邦,因衙署未建,栖廟西偏,以為辦公之所;仰見金碧輝〔□〕、大壯觀瞻。
茲于嘉慶丙寅春間蔡匪滋擾,餘又以總理軍糈,來署斯篆。
其廟之規模雖存,而風雨剝蝕,若不亟為修葺,恐将傾圯矣。
噫!曾幾何時,而興廢竟頓異也耶!因捐俸以為倡。
商同前董事職員林文浚者,能事也;恐經費之不赀,先議章程,向餘請命曰:『其地甚寬,整舊規,猶可以創前進。
院之兩旁,增蓋廬舍;以護牆垣;賃民居之,令其出銀壓地,仍令每年輸稅。
其廟前兩邊餘地,給民起蓋,收給憑銀元,年亦輸稅。
即以壓地、給憑之數,合之泉、廈商船戶所樂輸者,既巳量入為出焉。
至聖誕、年節一切崇德報功諸費,計收各戶之稅足矣』。
餘辄如所請,令其诹吉興工;如聚沙覆篑,越三月而告竣。
後之君子,入廟思虔,必得匡我所末逮耳。
爰将重修颠末,勒石以垂不朽雲。
署北路理番同知汪,捐番銀六百元(下阙)。
一、收施扁世廟前給地基二間,銀二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一、收施關世廟前給地基一間,銀一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一、收施盒世廟前給地基一間,銀一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聖誕及春秋祭祀諸費。
诰授中憲大夫前任直隸順德府知府署北路理番同知汪楠□□,恩授中憲大夫軍功四品職銜□□□□□,捐銀□千□百五□元。
嘉慶十二年十二月□□□。
按:碑在鹿港鎮媽祖廟新祖宮,仆于廟内天井。
高一九○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崗石。
字迹稍顯,但下端剝泐甚;上端有「重修廟宇碑記」六大字,正楷。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汪楠撰「重修鹿港新天後宮碑記」稍予更改,緻與原文略有出入;茲參校兩者而錄之。
文中丙午系乾隆五十一元年,丙辰嘉慶元年、丙寅十一年。
東螺西保北鬥街碑記(嘉慶十三年) 彰南有東螺舊社街久矣。
自嘉慶丙寅年被洪水漂壞,衆紳耆蔔遷于其北二裡許,蓋有不得已者焉。
問其地,則東螺番業主也,其佃則李氏、謝氏、林氏居多。
于是請業主、各佃定稅明白,其番租、正供悉系佃人與業主理,不于鋪民事;又買地于其北一段及西南一小段以足之。
乃定規模,經營伊始。
其北一段,中建天後宮,南向;西北建土地祠,所以崇明祀、庇民人,禮至重也。
兩旁俱有鋪舍,謂之北橫街。
其中街與後街,東西向,中設有二大巷;其南亦有橫街。
縱橫二裡,街巷俱有井字形。
其外則有竹圍、溝渠、栅門,以備盜賊。
蓋取諸「井養」之義也,又取諸「市井」之名也;又取諸「方裡而井,守望相助」、「百姓親睦」之意也。
名曰「北鬥街」,取其形勢之相似也。
其南裡許,有文昌祠,正符「北鬥魁前六星」之象;又其南二十餘裡,有鬥六為朝山,又應「南鬥六、北鬥七」之數矣:斯誠文明之兆也。
其東、西、南有大溪回護,北有小澗合流,此又天地自然之形勝也。
地雖彈丸,而規模宏遠矣。
方今聖天子光被海表、化及遐陬,願宅于其中者,醇厚樸實,愛土物、厥心藏、服賈洗腆、孝養厥父母以丕應聲教之暨訖,庶和氣緻祥、文明大啟,而斯地可以永傳而不壞也。
是時董其事者,武舉陳聯登、監生陳宣捷,街耆高倍紅、吳士切、謝嘐,餘亦參末議焉。
是為記。
舉人楊啟元撰,泉郡觀東石室居刻。
嘉慶戊辰年花月谷旦立。
按:碑在北鬥鎮媽祖廟奠安宮内,嵌于左廂牆壁。
高六二公分,寬三七公分;闆岩。
楷書,字迹完整。
碑前作「東螺西保北鬥街記」,下有撰者姓名;茲移文後,以便閱讀。
溯自乾隆三年左右,建市街于東螺溪南岸舊社檨仔莊附近,即今溪州鄉舊眉之東螺。
嘉慶十一年,漳、泉械鬥,加以東螺溪泛濫成災,沖壞市街,厥狀至慘,緻不得不遷徙街址。
文中所雲:『其地則東螺番業主也,其佃則李氏、謝氏、林氏居多』等語;蓋平埔族Poavosa部族東螺番,道光初,則與台灣中部平原之所有平埔族率族遷居内山埔裡地方。
由此,可見該族移住前夕之嘉慶間,尚留故土,伍于漢佃。
文中丙寅系嘉慶十一年、戊辰十三年。
制聖廟禮樂器碑記(嘉慶十六年) 禮至則不争,樂至則不怨;不怨、不争,而天下治矣。
怨争之中于人心最深,禮樂能治斯人怨争之心亦最神。
古者十三學樂、二十而冠學禮,禮、樂殆自少已習之。
晚近之廢禮、樂久矣,怨争所由積也。
禮儀、樂舞之遺,唯存其意于孔廟;禮、樂不能不依乎器,而彰邑之禮、樂器皆缺焉。
予下車始,即念及之。
辛未夏,商之諸生王有慶、洪镛、劉開基、楊奎等,倡捐以樂其成。
凡治禮器,笾之器百、豆之器百、笾簋之器四十、鉶之器十、爵之器二十有七、篚之器十有四、樽之器二;凡怡樂之器,金之屬十有九、石之屬十有八、絲之屬二、竹之屬一、匏之鳥十有二、土之屬二、革之屬五、木之屬二。
凡鸩金者共二百有餘人,凡鸠金共二千五百有奇。
自辛未秋祀以後,拜獻歌鋒之盛,國橋而觀聽者将數千人,殆雖鄒、魯亦無以過之。
籲!其盛矣。
諸生請記于予,以志不朽。
予維羽禮、樂,當能體禮、樂之真意;尊孔子,當能學孔子之實功。
實功若何?孝弟是也。
真意若何?敬和是也。
能孝能弟、能敬且和,彰邑民億載皆平康矣。
行見人文日盛,彬彬焉蔚為休明,以黼黻我盛朝之至治,皆于今與後之諸生有厚望也。
一笾、一豆、一磬、一鐘,幸毋以故府常物而忽之。
至鸠金者,不望傳也;傳其人而其器得以長存,宜并附其名于碣。
是為記。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楊桂森;茲據錄之。
「彰化縣志」「學校志」「學宮」雲:『(嘉慶)十六年,知縣楊桂森始塗丹艧露台,護以石欄;自東西庑至棂星門,增築短垣,以為聯絡;造登瀛橋于泮池上,改建明倫堂于廟左。
制禮、樂器,招佾生,教以歌舞之節。
自是,春秋丁祭,禮樂蓋彬彬焉』。
證以本文辛未夏雲雲,則知其成立年代為嘉慶十六年夏。
文中辛未,即嘉慶十六年。
建明倫堂碑記(嘉慶十七年) 聖人為人倫之至。
聖人者何?孔子是也。
自孔子删定纂修明此人倫,而萬世始知有倫,而萬世始知所以為人。
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有别、朋友有信,此盡人可以與知與能也;而盡其實則難,詣其極則尤不易,畏其難則阻矣。
從其易者,随時、随地、随事力體之,而人之分盡矣。
孟子曰:『人倫明于上,小民親于下』。
教民之要,其必以明倫為亟欤! 彰邑舊有明倫堂毀于亂,奉發帑重建,前事者缺焉。
辛未冬,商之諸生王有慶、林中桂、洪镛、劉開基等,佥首捐以倡之。
迨壬申秋,工竣;凡鸠金者若而人,凡鸠金共若幹金。
或有疑之者曰:『若建城以數十萬金計,置禮樂器又以數千金計,修主靜書院以千金計,建豐盈倉又以數千金計,茲又建明倫堂以數千金計;若不能獨力成之也,必藉民力。
钜工疊疊若此,民力不虞竭乎?若愛民之意何』?予應之曰:『茲正所以愛民也。
建城而彰民得以永安,禮樂器備而彰民怨争之心得以永息,主靜書院改修而士民之有志禮樂者得以事其事,豐盈倉改建城内而民之偏災小患皆可有備,明倫堂建而民皆知有倫、而民皆得以完其為人。
教之養之,有司責也;是何一非為愛民然耶』!疑者扪舌退。
悉諸生索予記明倫堂,因書之以垂于碣。
是為記。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作「建明倫堂記」,撰者為楊桂森;茲據錄之。
文中辛未系嘉慶十六年、壬申十七年。
重修仁和宮碑記(嘉慶二十年) 二林有聖母宮,由來舊矣。
地連衢壤,厥位面陽;清溪環其前,竹木護其後。
勝概既昭,神威彌赫。
設立以來,聿彰呵護;士則家詩書而戶禮樂,商則山材木而海蜃蛤,庇佑及于無疆裡之人。
歲時伏臘,雞酒管歌,鹹趨走焉。
年月即久,廟貌剝落。
歲丁卯,耆老士紳共謀改作,仍其舊之方而擴之,益以後楹為三進;己巳夏,以地方弗靖,停工。
歲在關逢閹茂孟冬之月,複襄斯舉;鸠材募匠,辇石輸丹。
大梁細桷、欂栌椳犪闑,以琢、以雕、以丹、以雘,計日趨工,莫不欑簇。
至乙亥秋,其功告成,費番銀四千餘數。
總其事者,太學生洪君培源、職員洪君霞光也。
土木既竣,由是昔日之碎瓦頹垣,則今日之畫棟雕甍也;昔日之殘垩賸朱,則今日之輝金耀碧也;昔日之竄蒼鼠而緣旋蝸,則今日之畫龍蛇而賀燕雀也。
斧藻缤紛,深爪作而,蓋氣象煥乎一新矣。
夫聖母化身湄島,水府揚靈,祠宇何地蔑有;而二林之人,獨敬之至、奉之虔,使妥侑所在,狹而更之廣、舊而整之新,則神靈鑒觀,不将視昔時之呵護而更益其福田哉! 日與其地洪君镛、洪君圖、洪君錫疇、洪君肇勳為文字交,數相過從;凡創修之始、襄事之終,無不詳悉。
落成有日,道複經此,諸君囑書其事。
日雖譾劣無文,然素蒙神恩,深藥其功之克成,與有榮幸也。
爰忘固陋,而為之記。
嘉慶二十年(歲在乙亥)瓜月谷旦,鄉進士例授文林郎揀選縣知縣現會試鄭捧日撰。
按:碑在二林鎮媽祖廟仁和宮内,嵌于左牆,高一二一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崗石。
字迹尚明,上端有浮雕,碑前作「重修仁和宮碑記」七字;即「彰化縣志」「祀典志」「祠廟」所雲『天後聖母廟,一在二林街』乃是。
文中『己巳夏,以地方弗靖」語,即指泉、漳、粵之械鬥欤?文中丁卯系嘉慶十二年、己巳十四年。
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鹿溪,于東甯稱巨鎮焉。
其街衢之北有宮,崇祀聖母;自乾隆丁未公中堂别建新宮,因群稱為舊聖母宮焉。
厥位面西,大海繞其前、青山環其後,勝概非常,赫濯聿昭。
港集舳舻、市饒金璧,皆神明呵護力也。
顧自創建迄今,百有餘年;榱題磚垩,不無剝落。
于是泉、廈各郊相聚而咨,以為廟貌未肅,妥侑無方,非所以為崇奉也。
其籌所以新之議既成,自兩郊以及船戶、鋪戶無不竭力捐資。
蓋鼓舞樂輸者,遍士庶焉。
維時掌鸠材督工之事者,職員林文浚、太學生施士簡;而收銀理賬,則泉郊金長順、廈郊金振順;值年爐主,萬合号内紀夢梅、海盛号内甘武略。
以嘉慶甲戌季秋起工,至乙亥季春告竣。
落成之際,耳目一新。
聖像翼翼,秘光煥也;丹漆煌煌,楹桷燦也。
其庭殖殖,眼概遠也。
工料之費以及買拆店屋、立界豎旗、慶成諸事,共糜金錢三千五百八十餘員。
捐題既充,而鸠材督工者又盡力經營,具有良法;故金錢赢餘,複得修理地藏王廟,從新翻築大衆廟,先後完竣。
慶成修醮,三廟聿新,不日而成;蓋視前日之規模,尤宏麗焉。
則夫神力之所以昭布而鑒觀者,不亦将有較勝于前日而有以集未艾之福哉!是為記。
鄉進士文林郎揀選縣知縣現會試龍門鄭捧日撰。
計開: 一、收捐題總共來銀六千零六十五大員。
一、收地藏王廟捐貼來銀一百二十大員。
一、收捐慶成除費外存來銀二百九十四員。
一、開重修聖母宮去銀三千五百八十八員。
一、開貼成興号拆遷杉行地去銀三百大員。
一、開貼葉忠觀拆遷小厝仔地去銀五大員。
一、開修築地藏王廟去銀一千二百八十六員。
一、開修築大衆廟去番銀一千二百二十大員。
對除開費外,尚存番銀八十員,交泉、廈郊值年爐主輪流生息,公議移用。
嘉慶丙子年臘月□□日,總理職員林文浚、太學施士簡、泉郊金長順、廈郊金振順、爐主萬合号紀夢梅、爐主海盛号甘武略、董事□郊□□□施炳光、油郊金□□施光昭、糖郊金□□、布郊金振萬、□郊金合順黃光甫、南郊金振益施烜文同立。
按:碑在鹿港鎮聖母宮内,嵌于左牆。
高二一○公分,寬一二五公分;花崗石。
上端有浮雕,字迹稍整齊;碑前作「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九字。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鄭捧日撰「重修鹿港舊聖母廟碑記」,除本文稍予更改外,并将後段撰者以下悉皆略去;茲據原碑而錄之。
文中丁未系乾隆五十二年,甲戌嘉慶十九年、乙亥二十年、丙子二十一年。
彰化縣城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彰化之為縣也,始于雍正元年。
負山面海,環竹為城;筱蕩雖敷,萑苻屢警。
嘉慶十四年,有醵金興築之謀,民所欲也。
前制府方公因巡海據情而請,帝曰:『俞哉』!于是縣令楊桂森分俸倡之,士民林文浚、王松等出赀助之。
澤皙邑黔,莫不鹹奮;畚局雲集,版堵霞張。
磚宜赤埴,堅如石也;灰和白蜃,黏如漆也。
城周圍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八尺,基厚一丈五尺,上寬一丈。
凡為樓者四,炮台十有二,雉堞七百八十有三,水洞六。
其内:東西徑一裡又十分裡之四,南北徑一裡又十分裡之三。
庀材鸠工,計費圜銀一十九萬有奇。
經始辛未,告竣乙亥。
又于城東八卦山建寨設兵,為犄角之勢。
外濠内溝,将次疏浚;仡仡言言,莊哉縣也。
丙子立夏,紹蘭奉命巡閱台灣;按臨其地,睹高墉之建标,嘉蒸民之好義。
用獎乃勞,爰記某事。
抑古人有言曰:『衆心成城』。
謂城成在心,得心斯得城也。
又日:『民保于城,城保于德』。
謂保民在城,保城先在德也。
然則守斯土者,可不自修厥德、實獲衆心,保城保民,彰聖天子丕冒海隅之化欤! 是役也,董其事者:東門則軍功四品職銜林文浚、南門則拔貢生王雲鼎、西門則軍功四品職銜陳大用、捐訓導羅桂芳、貢生蘇雲從、監生詹捷能、武生廖興邦、北門則捐職州同加二級五品職銜賴應光,義得附書。
出赀姓名,具刻碑陰,以表其樂勸之誠雲爾。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福建巡撫王紹蘭;茲據錄之。
其成立年代,據本文「嘉慶十四年,有醵金興築之謀,……丙子立夏,紹蘭奉命巡閱台灣,按臨共地,……&hellip爰記其事』等語,當為嘉慶二十一年。
至于彰化建城沿革,詳見「彰化縣志」「規制志」「城池」條下。
文中辛未系嘉慮十六年,乙亥二十年、丙子二十一年。
重修文武兩祠碑記(嘉慶二十四年) 國家胪陳祀典,自都城以及各
時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初八夜五更初也。
醒而異之,述于所親,未知作何驗。
乾隆六十年谒部選,得閩之德化縣;嘉慶元年,調授彰邑。
彰自林、陳亂後,廟宇多被焚毀,魁以次興修。
聖帝廟在南門内,傾頹尤甚;乃與貢生鄭士模、吳升東等移建于理番署之舊基。
己未春興工,至庚申秋而竣。
廟制不尚華飾,而氣象之雄壯則大異從前;其方位适當邑署之南,至署後之秀嶺清泉,皆予到任時所開鑿。
接其途迳而遙憶之,宛然如在夢中雲。
是予幸邀列憲卓薦,薦書六月上旬始出,到部在八月,正朱大人珪署吏部尚書時也。
由此日而追溯錫夢時,已閱八年矣。
于以知數皆前定,不可豫知。
惟此區區之誠,可上邀神明之昭鑒雲。
爰敬述颠末,志之于碑。
按:原碑已失,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胡應魁;茲據錄之。
成立年代,依據本文『嘉慶元年調授彰邑,……&hellip己未春興工,至庚申秋而竣』等語而考定,正符「彰化縣志」「祀典志」「祠廟」所雲「關帝廟,一在縣治南門内。
……嘉慶五年,邑令胡應魁移建南街同知署故址』之語。
文中己未系嘉慶四年、庚申五年。
古月并記(嘉慶六年) 神名城隍,義何取乎?「易」曰:『城複于隍』;隍,池也、又壑也。
神蓋司一邑之水土者也。
彰邑之水,因瀕海而味鹹;城以外有甘泉二,曰番仔、曰紅毛。
近于李氏園中,新得一泉,趨汲者紛若袅;李惡其擾也,塞之,衆哄争而訟。
餘策馬詣勘,井之隸番社者,去城稍遠,往返約三裡許,行汲者苦之;紅毛井在八卦山下,視番井較近,惜脈細而吝于出,承以瓢,逾刻才滿,肩桶者每環而伺。
循山麓而南馳,至李氏園,衆手去其塞,汨汨清泉,随指噴溢,而距城僅百步。
詢之故老,佥雲:『舊有此泉,色濁而味劣,年來忽變甘洌』。
餘聞之而有感矣。
夫彰城中,待水以生者萬室;涓涓二井,何以給之?斯蓋朋神降鑒,慮斯民之乏飲而憫其重勞,陰釀此泉,成萬斛之甘醴,備注大衢尊中,藉以息百夫之疲肩、潤億人之渴吻耳。
今或塞之,神乃恫矣。
井渫不食,為我心恻;誰官此土,忍坐視而不為之所也。
因捐廉置之,圓鑿而甃以石;竹外一泓,清光朗映,名之曰「古月井」。
井養不窮,并受其福利,民用昭神贻也。
爰詳述端末,勒石于城隍廟,而綴以詩曰:『我馬經行處,披沙得石泉;清光誰與匹,萬古月輪圓」! 嘉慶辛酉仲春,賜進士出身知彰化縣事加三級胡應魁立,職員楊泰山敬書。
按:此系木牌,雖非石碑,因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故特錄之。
在彰化市城隍廟内,嵌于右牆。
高二○五公分,寬六七公分。
字迹尚明,上端有「古月井記」四大字,隸書。
「彰化縣志」「官秩志」雲:『初,城中少甘泉,汲者必至東郊紅毛、番仔二井;距城裡許,往返維艱。
忽于東門外李氏園中得泉,甚甘;衆争汲,李氏禁之,弗聽,訟于官。
應魁捐俸購之,号曰「古月井」,為詩紀事』。
莫名稱,「台灣文化志」以為『蓋拆「胡」字為「古月」兩字也」。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胡應魁撰「古月井碑記」稍予更改,緻與原文略有出入;茲參校兩者而錄之。
文中辛酉,系嘉慶六年。
重修天後宮碑記(嘉慶十二年) 天上聖母赫濯聲靈,功德遍乎寰區,而于海隅尤昭着焉。
溯自乾隆丙午冬,逆爽倡亂,公中堂福統師進剿;凡兵艦往來、饷艘絡繹,莫不曰履險如夷,非神庥不至此!台既平,就鹿港口岸建廟,奏請發帑,祀典綦隆。
餘于嘉慶丙辰年佐郡是邦,因衙署未建,栖廟西偏,以為辦公之所;仰見金碧輝〔□〕、大壯觀瞻。
茲于嘉慶丙寅春間蔡匪滋擾,餘又以總理軍糈,來署斯篆。
其廟之規模雖存,而風雨剝蝕,若不亟為修葺,恐将傾圯矣。
噫!曾幾何時,而興廢竟頓異也耶!因捐俸以為倡。
商同前董事職員林文浚者,能事也;恐經費之不赀,先議章程,向餘請命曰:『其地甚寬,整舊規,猶可以創前進。
院之兩旁,增蓋廬舍;以護牆垣;賃民居之,令其出銀壓地,仍令每年輸稅。
其廟前兩邊餘地,給民起蓋,收給憑銀元,年亦輸稅。
即以壓地、給憑之數,合之泉、廈商船戶所樂輸者,既巳量入為出焉。
至聖誕、年節一切崇德報功諸費,計收各戶之稅足矣』。
餘辄如所請,令其诹吉興工;如聚沙覆篑,越三月而告竣。
後之君子,入廟思虔,必得匡我所末逮耳。
爰将重修颠末,勒石以垂不朽雲。
署北路理番同知汪,捐番銀六百元(下阙)。
一、收施扁世廟前給地基二間,銀二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一、收施關世廟前給地基一間,銀一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一、收施盒世廟前給地基一間,銀一百元,每年納地基稅(下阙)。
……聖誕及春秋祭祀諸費。
诰授中憲大夫前任直隸順德府知府署北路理番同知汪楠□□,恩授中憲大夫軍功四品職銜□□□□□,捐銀□千□百五□元。
嘉慶十二年十二月□□□。
按:碑在鹿港鎮媽祖廟新祖宮,仆于廟内天井。
高一九○公分,寬七六公分;花崗石。
字迹稍顯,但下端剝泐甚;上端有「重修廟宇碑記」六大字,正楷。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汪楠撰「重修鹿港新天後宮碑記」稍予更改,緻與原文略有出入;茲參校兩者而錄之。
文中丙午系乾隆五十一元年,丙辰嘉慶元年、丙寅十一年。
東螺西保北鬥街碑記(嘉慶十三年) 彰南有東螺舊社街久矣。
自嘉慶丙寅年被洪水漂壞,衆紳耆蔔遷于其北二裡許,蓋有不得已者焉。
問其地,則東螺番業主也,其佃則李氏、謝氏、林氏居多。
于是請業主、各佃定稅明白,其番租、正供悉系佃人與業主理,不于鋪民事;又買地于其北一段及西南一小段以足之。
乃定規模,經營伊始。
其北一段,中建天後宮,南向;西北建土地祠,所以崇明祀、庇民人,禮至重也。
兩旁俱有鋪舍,謂之北橫街。
其中街與後街,東西向,中設有二大巷;其南亦有橫街。
縱橫二裡,街巷俱有井字形。
其外則有竹圍、溝渠、栅門,以備盜賊。
蓋取諸「井養」之義也,又取諸「市井」之名也;又取諸「方裡而井,守望相助」、「百姓親睦」之意也。
名曰「北鬥街」,取其形勢之相似也。
其南裡許,有文昌祠,正符「北鬥魁前六星」之象;又其南二十餘裡,有鬥六為朝山,又應「南鬥六、北鬥七」之數矣:斯誠文明之兆也。
其東、西、南有大溪回護,北有小澗合流,此又天地自然之形勝也。
地雖彈丸,而規模宏遠矣。
方今聖天子光被海表、化及遐陬,願宅于其中者,醇厚樸實,愛土物、厥心藏、服賈洗腆、孝養厥父母以丕應聲教之暨訖,庶和氣緻祥、文明大啟,而斯地可以永傳而不壞也。
是時董其事者,武舉陳聯登、監生陳宣捷,街耆高倍紅、吳士切、謝嘐,餘亦參末議焉。
是為記。
舉人楊啟元撰,泉郡觀東石室居刻。
嘉慶戊辰年花月谷旦立。
按:碑在北鬥鎮媽祖廟奠安宮内,嵌于左廂牆壁。
高六二公分,寬三七公分;闆岩。
楷書,字迹完整。
碑前作「東螺西保北鬥街記」,下有撰者姓名;茲移文後,以便閱讀。
溯自乾隆三年左右,建市街于東螺溪南岸舊社檨仔莊附近,即今溪州鄉舊眉之東螺。
嘉慶十一年,漳、泉械鬥,加以東螺溪泛濫成災,沖壞市街,厥狀至慘,緻不得不遷徙街址。
文中所雲:『其地則東螺番業主也,其佃則李氏、謝氏、林氏居多』等語;蓋平埔族Poavosa部族東螺番,道光初,則與台灣中部平原之所有平埔族率族遷居内山埔裡地方。
由此,可見該族移住前夕之嘉慶間,尚留故土,伍于漢佃。
文中丙寅系嘉慶十一年、戊辰十三年。
制聖廟禮樂器碑記(嘉慶十六年) 禮至則不争,樂至則不怨;不怨、不争,而天下治矣。
怨争之中于人心最深,禮樂能治斯人怨争之心亦最神。
古者十三學樂、二十而冠學禮,禮、樂殆自少已習之。
晚近之廢禮、樂久矣,怨争所由積也。
禮儀、樂舞之遺,唯存其意于孔廟;禮、樂不能不依乎器,而彰邑之禮、樂器皆缺焉。
予下車始,即念及之。
辛未夏,商之諸生王有慶、洪镛、劉開基、楊奎等,倡捐以樂其成。
凡治禮器,笾之器百、豆之器百、笾簋之器四十、鉶之器十、爵之器二十有七、篚之器十有四、樽之器二;凡怡樂之器,金之屬十有九、石之屬十有八、絲之屬二、竹之屬一、匏之鳥十有二、土之屬二、革之屬五、木之屬二。
凡鸩金者共二百有餘人,凡鸠金共二千五百有奇。
自辛未秋祀以後,拜獻歌鋒之盛,國橋而觀聽者将數千人,殆雖鄒、魯亦無以過之。
籲!其盛矣。
諸生請記于予,以志不朽。
予維羽禮、樂,當能體禮、樂之真意;尊孔子,當能學孔子之實功。
實功若何?孝弟是也。
真意若何?敬和是也。
能孝能弟、能敬且和,彰邑民億載皆平康矣。
行見人文日盛,彬彬焉蔚為休明,以黼黻我盛朝之至治,皆于今與後之諸生有厚望也。
一笾、一豆、一磬、一鐘,幸毋以故府常物而忽之。
至鸠金者,不望傳也;傳其人而其器得以長存,宜并附其名于碣。
是為記。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楊桂森;茲據錄之。
「彰化縣志」「學校志」「學宮」雲:『(嘉慶)十六年,知縣楊桂森始塗丹艧露台,護以石欄;自東西庑至棂星門,增築短垣,以為聯絡;造登瀛橋于泮池上,改建明倫堂于廟左。
制禮、樂器,招佾生,教以歌舞之節。
自是,春秋丁祭,禮樂蓋彬彬焉』。
證以本文辛未夏雲雲,則知其成立年代為嘉慶十六年夏。
文中辛未,即嘉慶十六年。
建明倫堂碑記(嘉慶十七年) 聖人為人倫之至。
聖人者何?孔子是也。
自孔子删定纂修明此人倫,而萬世始知有倫,而萬世始知所以為人。
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有别、朋友有信,此盡人可以與知與能也;而盡其實則難,詣其極則尤不易,畏其難則阻矣。
從其易者,随時、随地、随事力體之,而人之分盡矣。
孟子曰:『人倫明于上,小民親于下』。
教民之要,其必以明倫為亟欤! 彰邑舊有明倫堂毀于亂,奉發帑重建,前事者缺焉。
辛未冬,商之諸生王有慶、林中桂、洪镛、劉開基等,佥首捐以倡之。
迨壬申秋,工竣;凡鸠金者若而人,凡鸠金共若幹金。
或有疑之者曰:『若建城以數十萬金計,置禮樂器又以數千金計,修主靜書院以千金計,建豐盈倉又以數千金計,茲又建明倫堂以數千金計;若不能獨力成之也,必藉民力。
钜工疊疊若此,民力不虞竭乎?若愛民之意何』?予應之曰:『茲正所以愛民也。
建城而彰民得以永安,禮樂器備而彰民怨争之心得以永息,主靜書院改修而士民之有志禮樂者得以事其事,豐盈倉改建城内而民之偏災小患皆可有備,明倫堂建而民皆知有倫、而民皆得以完其為人。
教之養之,有司責也;是何一非為愛民然耶』!疑者扪舌退。
悉諸生索予記明倫堂,因書之以垂于碣。
是為記。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作「建明倫堂記」,撰者為楊桂森;茲據錄之。
文中辛未系嘉慶十六年、壬申十七年。
重修仁和宮碑記(嘉慶二十年) 二林有聖母宮,由來舊矣。
地連衢壤,厥位面陽;清溪環其前,竹木護其後。
勝概既昭,神威彌赫。
設立以來,聿彰呵護;士則家詩書而戶禮樂,商則山材木而海蜃蛤,庇佑及于無疆裡之人。
歲時伏臘,雞酒管歌,鹹趨走焉。
年月即久,廟貌剝落。
歲丁卯,耆老士紳共謀改作,仍其舊之方而擴之,益以後楹為三進;己巳夏,以地方弗靖,停工。
歲在關逢閹茂孟冬之月,複襄斯舉;鸠材募匠,辇石輸丹。
大梁細桷、欂栌椳犪闑,以琢、以雕、以丹、以雘,計日趨工,莫不欑簇。
至乙亥秋,其功告成,費番銀四千餘數。
總其事者,太學生洪君培源、職員洪君霞光也。
土木既竣,由是昔日之碎瓦頹垣,則今日之畫棟雕甍也;昔日之殘垩賸朱,則今日之輝金耀碧也;昔日之竄蒼鼠而緣旋蝸,則今日之畫龍蛇而賀燕雀也。
斧藻缤紛,深爪作而,蓋氣象煥乎一新矣。
夫聖母化身湄島,水府揚靈,祠宇何地蔑有;而二林之人,獨敬之至、奉之虔,使妥侑所在,狹而更之廣、舊而整之新,則神靈鑒觀,不将視昔時之呵護而更益其福田哉! 日與其地洪君镛、洪君圖、洪君錫疇、洪君肇勳為文字交,數相過從;凡創修之始、襄事之終,無不詳悉。
落成有日,道複經此,諸君囑書其事。
日雖譾劣無文,然素蒙神恩,深藥其功之克成,與有榮幸也。
爰忘固陋,而為之記。
嘉慶二十年(歲在乙亥)瓜月谷旦,鄉進士例授文林郎揀選縣知縣現會試鄭捧日撰。
按:碑在二林鎮媽祖廟仁和宮内,嵌于左牆,高一二一公分,寬六一公分;花崗石。
字迹尚明,上端有浮雕,碑前作「重修仁和宮碑記」七字;即「彰化縣志」「祀典志」「祠廟」所雲『天後聖母廟,一在二林街』乃是。
文中『己巳夏,以地方弗靖」語,即指泉、漳、粵之械鬥欤?文中丁卯系嘉慶十二年、己巳十四年。
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鹿溪,于東甯稱巨鎮焉。
其街衢之北有宮,崇祀聖母;自乾隆丁未公中堂别建新宮,因群稱為舊聖母宮焉。
厥位面西,大海繞其前、青山環其後,勝概非常,赫濯聿昭。
港集舳舻、市饒金璧,皆神明呵護力也。
顧自創建迄今,百有餘年;榱題磚垩,不無剝落。
于是泉、廈各郊相聚而咨,以為廟貌未肅,妥侑無方,非所以為崇奉也。
其籌所以新之議既成,自兩郊以及船戶、鋪戶無不竭力捐資。
蓋鼓舞樂輸者,遍士庶焉。
維時掌鸠材督工之事者,職員林文浚、太學生施士簡;而收銀理賬,則泉郊金長順、廈郊金振順;值年爐主,萬合号内紀夢梅、海盛号内甘武略。
以嘉慶甲戌季秋起工,至乙亥季春告竣。
落成之際,耳目一新。
聖像翼翼,秘光煥也;丹漆煌煌,楹桷燦也。
其庭殖殖,眼概遠也。
工料之費以及買拆店屋、立界豎旗、慶成諸事,共糜金錢三千五百八十餘員。
捐題既充,而鸠材督工者又盡力經營,具有良法;故金錢赢餘,複得修理地藏王廟,從新翻築大衆廟,先後完竣。
慶成修醮,三廟聿新,不日而成;蓋視前日之規模,尤宏麗焉。
則夫神力之所以昭布而鑒觀者,不亦将有較勝于前日而有以集未艾之福哉!是為記。
鄉進士文林郎揀選縣知縣現會試龍門鄭捧日撰。
計開: 一、收捐題總共來銀六千零六十五大員。
一、收地藏王廟捐貼來銀一百二十大員。
一、收捐慶成除費外存來銀二百九十四員。
一、開重修聖母宮去銀三千五百八十八員。
一、開貼成興号拆遷杉行地去銀三百大員。
一、開貼葉忠觀拆遷小厝仔地去銀五大員。
一、開修築地藏王廟去銀一千二百八十六員。
一、開修築大衆廟去番銀一千二百二十大員。
對除開費外,尚存番銀八十員,交泉、廈郊值年爐主輪流生息,公議移用。
嘉慶丙子年臘月□□日,總理職員林文浚、太學施士簡、泉郊金長順、廈郊金振順、爐主萬合号紀夢梅、爐主海盛号甘武略、董事□郊□□□施炳光、油郊金□□施光昭、糖郊金□□、布郊金振萬、□郊金合順黃光甫、南郊金振益施烜文同立。
按:碑在鹿港鎮聖母宮内,嵌于左牆。
高二一○公分,寬一二五公分;花崗石。
上端有浮雕,字迹稍整齊;碑前作「重修鹿溪聖母宮碑記」九字。
「彰化縣志」「藝文志」所載鄭捧日撰「重修鹿港舊聖母廟碑記」,除本文稍予更改外,并将後段撰者以下悉皆略去;茲據原碑而錄之。
文中丁未系乾隆五十二年,甲戌嘉慶十九年、乙亥二十年、丙子二十一年。
彰化縣城碑記(嘉慶二十一年) 彰化之為縣也,始于雍正元年。
負山面海,環竹為城;筱蕩雖敷,萑苻屢警。
嘉慶十四年,有醵金興築之謀,民所欲也。
前制府方公因巡海據情而請,帝曰:『俞哉』!于是縣令楊桂森分俸倡之,士民林文浚、王松等出赀助之。
澤皙邑黔,莫不鹹奮;畚局雲集,版堵霞張。
磚宜赤埴,堅如石也;灰和白蜃,黏如漆也。
城周圍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八尺,基厚一丈五尺,上寬一丈。
凡為樓者四,炮台十有二,雉堞七百八十有三,水洞六。
其内:東西徑一裡又十分裡之四,南北徑一裡又十分裡之三。
庀材鸠工,計費圜銀一十九萬有奇。
經始辛未,告竣乙亥。
又于城東八卦山建寨設兵,為犄角之勢。
外濠内溝,将次疏浚;仡仡言言,莊哉縣也。
丙子立夏,紹蘭奉命巡閱台灣;按臨其地,睹高墉之建标,嘉蒸民之好義。
用獎乃勞,爰記某事。
抑古人有言曰:『衆心成城』。
謂城成在心,得心斯得城也。
又日:『民保于城,城保于德』。
謂保民在城,保城先在德也。
然則守斯土者,可不自修厥德、實獲衆心,保城保民,彰聖天子丕冒海隅之化欤! 是役也,董其事者:東門則軍功四品職銜林文浚、南門則拔貢生王雲鼎、西門則軍功四品職銜陳大用、捐訓導羅桂芳、貢生蘇雲從、監生詹捷能、武生廖興邦、北門則捐職州同加二級五品職銜賴應光,義得附書。
出赀姓名,具刻碑陰,以表其樂勸之誠雲爾。
按:原碑已失。
文載「彰化縣志」「藝文志」,撰者為福建巡撫王紹蘭;茲據錄之。
其成立年代,據本文「嘉慶十四年,有醵金興築之謀,……丙子立夏,紹蘭奉命巡閱台灣,按臨共地,……&hellip爰記其事』等語,當為嘉慶二十一年。
至于彰化建城沿革,詳見「彰化縣志」「規制志」「城池」條下。
文中辛未系嘉慮十六年,乙亥二十年、丙子二十一年。
重修文武兩祠碑記(嘉慶二十四年) 國家胪陳祀典,自都城以及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