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九 燕對錄(明)李東陽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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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失此。

    須少待其定,徐議所向耳。

    」臣健因備言大同險遠,本鎮尚可支持,潮河川去京師不過一日,最為切近,誠宜先慮。

    上曰:「今亦未便出軍,但須預備停當,待報乃行,免緻臨期失措。

    」皆對曰:「聖慮甚當。

    」退擬通選京軍三萬,令兵部推委領軍官,臨期酌量地方事勢具奏定奪。

    後三日,召兵部尚書劉大夏面諭出師之意,大夏力言京軍不可輕出。

    上曰:「太宗朝頻年出兵,逐虜數百裡,未嘗不利。

    」大夏對曰:「太宗之時何時也?有糧有草,有兵有馬,又有好將官,所以得利。

    今糧草缺乏,軍馬疲弊,將官鮮得其人,軍士玩於法令,不能殺賊,亦且因而害人,徒費財物,有損無益。

    」大意與內閣議同。

    上納之,師乃不出。

     十五日朝罷,上召內閣來。

    臣健等隨至煖閣。

    上曰:「劉宇在大同儘用心,近又慮潮河川難守,欲行令鑿品字窖及以新製鐵子砲送與備用,亦是為國,可量與恩典,以勵人心。

    」皆奏曰:「未知聖意是何恩典?」上曰:「陞官亦難,可以賞賜。

    」皆應曰:「諾。

    」臣遷曰:「與敕獎勵亦可。

    」上曰:「然鑿窖、製砲是劉宇獨奏,今難獨賞。

    吳江、陸誾亦皆用心防禦辛苦,可并賞之。

    」皆應曰:「諾。

    」上又曰:「遼東張天祥事亦是大獄,今欲令明白。

    」臣遷對曰:「張天祥已死矣。

    」上曰「天祥雖死,張斌尚坐死罪,昨張洪又訴冤抑。

    」臣健等皆對曰:「此事係禦史奏舉,法司會勘,張洪訴本又該都察院覆奏,令巡按禦史審勘矣。

    」上袖出東廠緝事揭帖雲:「已令人密訪,其情如此。

    當時禦史王獻臣止憑一指揮告誘殺情詞,吳一貫等亦不曾親到彼處,止憑參政甯舉等勘報,事多不實。

    今欲將一幹人犯提解來京,令三法司、錦衣衞於午門前會問,方見端的。

    」皆對曰:「如此固好。

    」上以揭帖付臣健,曰:「先生輩將去整理。

    」臣健等退具揭帖雲:「都察院本既已批出,東廠揭帖又不可批行,須待會勘至日再議。

    」十六日,上令太監陳寬等於左順門傳聖意,令擬旨施行。

    臣健等因極論此事眾所共知,公論難掩,傳旨改命於事體大不安。

    寬等不肯止,然且各有執辯。

    健等退,再具揭帖雲:「臣等非敢固違,但命已出,今別無事由,猝然改命,恐非朝廷大公至正之體。

    遼東不遠,請仍待會勘至日施行。

    」 十七日退朝,上面召內閣、兵部來至門上。

    兵部選鎮撫司理刑官畢,臣健等入至煖閣。

    上盛氣曰:「張天祥事秘密未行,先生輩昨所進揭帖祇合親書密進,如何令書辦官代寫?」臣健等皆叩頭曰:「東廠揭帖臣等已封定,不曾令書辦官見之。

    」上曰:「閣下揭帖內乃有提解來京等語,此事尚未行,且欲解京者正欲明白其事,先生輩固以為不可行,何也?」臣健等對曰:「臣等非敢阻解京,但無故傳旨,事體未便,故欲少待會勘耳。

    」上曰:「此事已兩番三次,何謂非阻!」皆對曰:「此事情已經法司勘問,皆公卿士大夫,言足取信。

    」上曰:「先生輩且未可如此說,法司官若不停當,其身家尚未可保,又可信乎!」臣東陽對曰:「士大夫未必可盡信,但可信者多,其負朝廷者不過十中一二耳。

    」臣遷對曰:「事須從眾論,一二人之言恐未可深信。

    」上曰:「先生輩此言皆說不得,此是密切令人到彼處體訪得來,誰敢欺也!」皆對曰:「此事幹證皆在彼處,恐勞人動眾耳。

    」上曰:「此乃大獄,雖千人亦須來。

    若事不明白,邊將誰肯效死。

    」臣健等皆曰:「賞罰,朝廷大典,正須明白。

    若有功不賞,有罪不罰,誠恐失邊將心,無以壓服天下。

    臣等愚見無他,正欲皇上明賞罰耳。

    」上曰:「賞事重大,朕不敢私,但欲得其實情。

    若果係撲殺,貪功啟釁,豈可縱之?若果有功被誣,須為伸雪。

    」語久,龍顏少霽,曰:「須傳旨行之。

    」皆應而出。

     十八日復召,上從容問曰:「昨因張天祥事,先生輩言文職官不負朝廷,亦不應如此說,文官雖是讀書明理,亦儘有不守法度者。

    」臣健等皆對曰:「臣等一時愚昧,幹冒天威。

    」臣東陽曰:「臣等非敢謂其皆不負國,但負國者亦少。

    」臣遷曰:「文官負國者,臣等亦不敢庇護,必欲從公處置。

    」上笑曰:「亦非謂庇護,但言其皆能守法則不可耳。

    」因謂:「此事當如何發?初欲傳旨,先生輩謂別無事由,猝然改命。

    猝者暴疾之意,此亦未為猝也。

    如是至再。

    」皆應曰:「臣等見都察院本已批出,無行,隻欲事體安穩耳。

    」上曰:「緝訪之事,祖宗以來亦有舊規。

    今令東廠具所緝專題本批行。

    」皆對曰:「不如傳旨。

    」上乃令擬旨以進。

    是日,龍顏甚霽,蓋以昨日之論大嚴,故復示寬慰如此。

     七月十九日,召至煖閣。

    上問:「吳舜、王蓋,吏部、都察院已查考察案卷,今當有處置。

    」臣健等請曰:「未知聖意如何?」上曰:「吳舜事情尤重,可令為民。

    王蓋冠帶閑住。

    」臣健等同奏曰:「似太重。

    」上曰:「吳舜事重,除冠帶閑住,更無處置。

    」臣健對曰:「吳舜令冠帶閑住,王蓋對品調外任足矣。

    」上曰:「王蓋調外任亦可。

    吳舜不謹,自該閑住,又查有許多事情,若究竟到底,決難輕貸,今須令為民。

    王蓋亦須令閑住耳。

    」臣東陽對曰:「吳舜事縱使查勘得實,亦不過不謹,恐亦止該閑住。

    」上未許。

    臣健曰:「王蓋似輕。

    」臣東陽曰:「王蓋乃秀才時事耳。

    」上曰:「王蓋已考作不謹,若止令調任,難為考察衙門體面。

    」臣健曰:「大臣是朝廷心腹,言官亦是朝廷耳目。

    」上曰:「固然,但憲綱明開,不許風聞言事,大明律『風憲官犯罪加二等』,皆祖宗舊制。

    近來言官糾劾大臣多有不實,亦須畧加懲治,以警將來。

    」臣東陽曰:「科道以言為職,古人雲『言雖不當,亦不加罪。

    』皇上一向優容諫官,未嘗輕易罪謫,天下人稱頌聖德正在此。

    」上曰:「在平時或然,今後言事自優容之。

    此是考察事體,難但已耳。

    」終不許。

    乃退,復兩擬王蓋以進,竟從初命行之。

     八月二十五日,召至煖閣。

    上曰:「孝莊睿皇後神牌昨已造完,內臺擇在九月初四日奉安奉先殿,此係內事,於外無行。

    裕陵神椅,英祖原在左,孝莊在右,今當奉請英祖居中,孝莊居左,孝肅居右。

    欲傳旨令欽天監擇日遣官行禮,可撰祝文。

    」臣東陽奏曰:「神椅向似已安訖。

    」上曰:「尚未。

    向以孝莊當在左,近有一門似未便。

    乃今以靠壁移後五尺,今始移矣。

    」又曰:「昨令禮部禁服色,今可傳旨與鄭旺、趙鑑嚴加緝訪,內府令鄭旺緝訪。

    蓋近來風俗奢僭不可不治耳。

    」臣健等復奏曰:「內府亦緝訪最是。

    」上曰:「在外文職官讀書明理,猶不敢僭為,內官不知道理,尤多僭妄。

    」皆對曰:「誠如聖諭。

    但臣等不知內府該禁花樣。

    」上歷數其應用花樣甚詳,且曰:「若蟒龍、飛魚、鬥牛皆不許用,亦不許私織。

    間有賜者,或久而損壞,亦自織用,均為不可。

    」又曰:「玄黃、紫皂乃是正禁,若柳黃、明黃、姜黃等色,皆須禁之。

    」又曰:「玄色可禁,黑緑乃人間常服,不必禁。

    乃內府人不許用耳。

    」皆諾而退。

     二十六日復召。

    叩頭畢,臣東陽奏曰:「劉健今日肚腹不調,不曾進來。

    」既叩榻,上曰:「昨先生輩題神牌。

    」臣東陽對曰:「已題訖矣。

    」上曰:「欽天監已擇九月初四日奉安,可寫儀註來。

    」皆應曰:「諾。

    」上又曰:「昨所言服色事,須寫敕與鄭旺、趙鑑,緣旺等原敕不曾該載此事,(「緣旺等原勑不曾該載此事」,「緣旺」二字原本不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佚名國朝典故本補。

    )故須特降一敕耳。

    」皆應曰:「諾。

    」上曰:「昨旨內有玄色、黑緑,黑緑與青皆人間常用之服,不必禁之。

    」臣遷對曰:「乃玄色樣黑緑耳。

    」上又曰:「黑緑常服,禁之亦難,正不須說及也。

    」皆諾而退。

     九月初一日,復召。

    上曰:「初四日奉安神牌,須用儀註并九廟祝文,可寫來。

    」臣健等皆諾而退。

    蓋自論張天祥事後,至此一再見,天顏始開霽如故雲。

     十八日,復召。

    臣健奏曰:「謝遷有瘡疾,註門籍。

    」上曰:「吳一貫緣事被提,可差一人代之。

    」皆應曰:「諾。

    」臣東陽奏曰:「須再令兵部會推否?」上曰:「邊關事急,若下該部,未免展轉數日,隻先生輩推二人或徑寫一人亦可。

    」因諭曰:「謝先生瘡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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