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 立齋閒錄二(明)宋端儀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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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伯衡染說。

    )洪武丙辰,予官禁林,寧海方生希直以文為贄,一覽輒奇之。

    館寘,左右與其譚經,歷三時乃去。

    明年丁巳,予蒙恩謝事。

    還,浦陽生復執經來侍,喜動於中。

    凡理學淵源之統,人物絕續之紀,雲雲,其進修之功日有異而月不同。

    僅越四春秋,而已英發光著如斯,使後歷春秋,則其所至又不知為何如。

    以近代言之,歐陽少卿、蘇長公輩姑置勿論,其餘諸子與之角逐文場,不識孰為後先也。

    今為此語,人必疑予之過情,後二十餘年,當信其為知言而許生者非過也。

    (宋學士送公序。

    )希直年甫弱冠,聲譽已播於縉紳間。

    國初大老如太史潛溪宋公、教授長山胡公,即以斯文之任為屬。

    迄今德性凝定,年益壯而業益成。

    雲雲。

    甲戌之春,以蜀府召命之成都,賢王虛己待之。

    (王仲縉送先生還漢中王府序。

    )天子即位,首召入翰林院侍講,而名益著聞。

    (仲縉文集。

    )側聞被召時必獲當大任,敢有說以進於左右。

    凡人有措天下之材固難,自用其才者尤難。

    如子房於高祖能用其才,賈誼於文帝未能自用其才者也。

    何則?子房於高祖察其可行而後言,言之未嘗不中,高祖得以用之而常受利。

    故親如樊、呂不可得以間,信如陵、勃不可得而非,任如蕭何不可得而奪,此子房所以能用其才者也。

    賈誼於文帝不察其未能而易言之,且又言之太過,故大臣灌、絳之屬得以短之,於是文帝不能獲用其言,此賈誼所以不能自用其才也。

    今聖天子求賢用才之意,上追堯、舜,固非高祖、文帝可比,而執事之術遠過臯、夔,亦非子房、賈誼可倫,真所謂明良相遇千載一時者也。

    時見吾君,不問則已,問則執事必能盡言;執事不言則已,言則吾君必能盡用。

    緻斯世於唐、虞,雍熙之盛者在是矣,豈非天下之幸歟?雖然,天下之事固有行於古而亦可行於今者,如夏時、周冕之類,此行於古而亦可行於今者也;如井田、封建之類,可行於古而難行於今者也。

    可行者行之,則人從之也易;難行而行之,則人從之也難。

    從之易,則人樂其利,從之難,則民受其患,此君子之用世所貴乎得時措之宜也。

    執事於此固不待愚言之贅。

    然人情,愛其人之深而慮其患之至者, 必救其失於未患之先,苟待其既失而後救之,是乃愛之淺而慮之疏也,其得為忠乎?天下之知執事之深、愛執事之至如僕者固多矣,竊謂忠於執事未有過於僕者,伏惟少垂察焉。

    (王叔英與正學書。

    ) 文廟初即位,欲詔天下,問姚廣孝可代草者。

    曰:「必須方孝孺。

    」召之數次,不來。

    以勢迫之,不得已,孝孺持斬衰而行。

    見文廟,命草詔,乃舉聲大哭曰:「將何為?」辭敕。

    左右禁其哭,授以筆,即投於地,曰:「有死而已,詔不可草。

    」文廟大怒,以淩遲之刑刑之,夷其族。

    孝孺學於宋濂,其文章傍沛,議論波瀾,類東坡之才,而忠義之氣凜然不可犯,濂不及也。

    (天順日錄。

    )先生既應召,擢蜀府教授,引道匡主,獨秀於玉葉中。

    尋用交薦,侍講內閣,一時倚重,凡將相間所為,惟先生之咨。

    四方夷裔,得一字寶於玉璧。

    晚路碕危,皎皎大節,出人所難,先生易之,今猶薰灼耳目也。

    噫!先生之淑履如此,天宜有以培祐之,而澌蕩慘於無遺,如此豈理也耶!自古有然又何雲異?(天順間同郡趙洪正學文集序。

    )希直為絕命詞雲:「天降亂離兮孰知其由?三綱易位兮四維不修。

    骨肉相殘兮至親為讎,奸臣得計兮謀國用猷。

    忠臣發憤兮血淚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嗚呼哀哉庶不我尤。

    」令尹郭紳又嘗即先生故居所謂祠堂者而新之,蓋洪熙初先生之遺族得從寬法而為之者也。

    (成化己亥翰林謝鐸遜志齋集序。

    )遜志,先生自號;正學,蜀獻王所命。

    洪武二十九年六月間任將仕佐郎、漢中府教授。

    三十年九月尚在漢中。

    今校南京錦衣衛鎮撫司監簿,除前編缺壞外,所存簿籍載正學宗族抄紮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族叔文度、文恭、海、敏,族侄諒、經、良,(「族侄諒經良」,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族弟希定、希崇、(「希崇」,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希用、希善,族侄孫起宗、起成、起莊、小荀、居安、淵勝,族孫崇儉等。

     許觀,字尚賓,池州貴池人。

    復姓黃。

    洪武二十四年殿試第一。

    建文初,歷詞垣、禮部右侍郎屬。

    官制改,進位為侍中。

    嘗草責燕王書。

    北兵將近,觀募民兵於池。

    (「募民兵於池」,「兵」原作「戰」,據明鈔本改。

    )文廟既即位,乃召觀赴京師。

    渡江,中流,紿使者曰:「今至京,須盛服行見禮,若不先習,至臨時不能無失。

    」乃朝服南向拜,畢,即自沉於水,觀建文未遷侍郎,金華王仲縉有題黃侍中翠微書舍詩,曰:「決策當大廷,題名獨先奪。

    」又雲:「詞垣暨南宮,終歲知幾遷?」 鄒公瑾,字□□,吉之永豐人。

    嘗官蜀之重慶,後遷大理寺丞、少卿。

    (「大理寺丞少卿」,「少」,舊鈔立齋錄作「歐」,并於「歐」前有數十字空格。

    )鄒公瑾氏以簪纓故家,且少聞庭訓。

    其志篤,其才敏,自弱冠即知所當學,然而不安於小成。

    歲甲戌,予胥會於古渝,與之議論,落落可喜。

    自是凡三會,會必握手劇談,而知其所學益以進。

    (王仲縉贈文。

    ) 胡閏,鄱陽人。

    大理寺少卿。

    即時坐誅戮。

    本月二十五日,其男傅道亦典刑。

    次男傅慶、復俱戍邊衞,妻汪氏及二女俱配象奴。

     郭任,字□□,鎮江丹徒在城人。

    戶部侍郎。

    戮死。

    其子經,年三十,本年六月二十五日亦處決金山;保,廣西充軍。

    三女俱配象奴。

     盧迥,台州仙居人。

    戶部侍郎。

    迥為人疏俊,每飲酣,擅長謳,人以為狂。

    及歷任顯達,恭順自將。

    比犯難,將就刑,長謳而絕,聞者悲之。

     侯泰,字□□,□□□□人,刑部尚書。

    三十五年正月內到濟南等處運糧,五月內前去淮安等處運糧,本年六月二十一日赴京。

    行至高郵,與皂隸上高人茅印仔一同被拿。

    本月二十六日送錦衣衞鎮撫司,七月初十日典刑。

    弟敬祖,男■〈王巳〉,俱七月十五月典刑。

    其他子弟多充軍身故。

    妻曾氏,年四十九,永樂元年三月配象奴剌三為妻。

    後剌三病故。

    永樂三年六月,以老病發與男錦衣衞習匠人侯京兒隨住。

    六月,送浣衣局。

    至九年三月,京兒尚在監聽決。

     暴昭,□□□□□□人,刑部侍郎。

     陳繼之,字□□,福建莆田縣仁壽裡十五圖人。

    (「福建莆田縣仁壽裡十五圖人」,「仁」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庚辰科進士,戶科給事中。

    嘗以江南僧道多占腴田,乃奏:「僧道人給五畝,餘以賦民。

    」(「餘以賦民」,「餘」原無,參明史卷一四一陳繼之傳補。

    )從之。

    北兵起,繼之又有建白,因肆指斥。

    京師平,與黃子澄、齊泰、巨敬、韓永輩不服,被族誅。

    父四季,年六十九,發甘肅充軍。

    本年十月二十四日行至開封府病故。

    母黃一姐,年六十五,發甘肅隨住。

    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至鄭州故。

    男徵仔,四歲,隨母饒氏給配,後以永樂六年抄送鎮撫司,十月十六日在屯田所病故。

    妻饒氏即姚氏,年四十二,配象奴阿□為妻。

    女進奴,年十三歲,配指揮袁江為奴;京奴,一歲,永樂初故。

    弟餘翔等俱充軍。

     張紞,字昭季,號鷃庵,又號月川,西安府富平人。

    文行知名。

    紞由明經舉,歷雲南布政司右參政,進左布政使,凡雲南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祀神、壇祠、公署,廨宇,與夫上下典儀、公用程度,悉紞裁定。

    民夷心孚,遠邇奠安。

    洪武三十年入覲,考其功能為天下第一,深蒙獎諭而還。

    三十一年,召為吏部尚書。

    癸未夏六月,王師既入京城,紞縊死於部之後堂。

     毛泰,□□□□□□□人,吏部侍郎。

     董鏞,□□□□□□□人,監察禦史。

     曾鳳韶,吉安府廬陵人。

    洪武末年進士。

    高皇帝升遐後為監察禦史。

    時藩王入覲,有馳皇道入且不糾者。

    鳳韶時侍班,有「殿上宜展君臣之禮,宮中乃敘叔侄之倫」之言,聞者駭愕。

    靖難師起,議遣使緻書,請罷兵歸國。

    無敢行者,鳳韶獨請。

    行至軍前,不納。

    取竹通節入書,鼓風達之,亦不報。

    既而歸第。

    文廟即位,嘉其直,復以禦史召,不赴。

    尋加侍郎召,又不赴。

    乃刺血書憤詞於襟,其略曰:「予生居廬陵,素負骨鯁,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天祥矣。

    」囑其妻李氏、子公望勿易衣,遂自殺。

    時年二十有九。

    李氏亦死於節雲。

     王度,字子中,年四十七,惠州歸善縣人。

    由明經儒士任山東道禦史。

    其年七月內,發賀縣千戶所充軍。

    永樂七年十月,發北京,去訖。

     高翔,西安朝邑人。

    有文學節行。

    洪武中以明經徵,為監察禦史,高皇帝甚眷注。

    翔所論奏,無不關國家機事當上心者。

    革除間,文皇帝素聞翔名,召將大用之。

    會翔服喪服入見,語又忤旨,乃殺翔於其家,沒入其產。

    諸給高氏產者,皆倍其稅,曰:「以世世怒罵禦史也。

    」親戚皆配為軍。

    (朝邑志。

    ) 魏公冕,吉安永豐人。

    為監察禦史。

    靖難師駐金川門,有約開門迎納者,公冕與大理寺丞鄒公瑾率同僚十八人即殿前毆之幾死。

    其日輟朝,二人大呼曰:「請速加誅,臣等義不與同生。

    」不聽。

    次日,宮中自焚,走。

    或曰:「宜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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