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一 野記一(明)祝允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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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
上坐以俟返命乃興。
偽周用黃敬夫、蔡彥文、葉德新為參軍,謀國事,三人皆奴才也。
丁未春,蔡、葉伏誅於南京,(「蔡葉伏誅於南京」,「蔡」字前原有「黃」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刪去。
)風乾其屍於竿,一月黃已死。
初,吳人有為十七字詩雲:「丞相做事業,專用黃蔡葉,一夜西風來,乾鱉。
」竟成其讖。
秦從龍,字元之,洛陽人,為元江南行臺侍禦史,避亂居鎮江。
王師下金陵,命徐太傅、湯信公狥鎮江,上謂徐曰:「入城為吾訪秦元之,言予欲見意。
」既而得之,馳報上。
上令某王以金幣聘之。
從龍與妻偕來,上至龍灣迎候。
時上居富民陳家,(「時上居富民陳家」,原無「時」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因與陳同處,日久共謀晝,深見采納。
既而上居元禦史臺,徙從龍居西門外,謨議益密,稱為先生而不名,每以漆版書訊問答,人不得知也。
乙巳歲,求還鎮江,上餞之郊外,握手為別。
既卒,上適督軍江上,遂幸其家,哭之慟,亦命營葬,厚贍其家。
洪武中,郭德成為驍騎指揮。
嘗入禁內,上以黃金二錠置其袖,曰:「第歸,勿宣出。
」德成敬諾。
比出宮門,納靴中,佯醉,脫靴露金。
閽人以聞,上曰:「吾賜也。
」或尤之,德成曰:「九關嚴密如此,藏金而出,非竊耶?且吾妹侍宮闈,吾出入無間,安知上不以相試。
」眾乃服。
洪武中,造徐中山坊表初成,江陰侯吳良、靖海侯吳禎兄弟薄暮過之,問左右曰:「何以稱大功坊?」對曰:「此魏國公第也。
」良乘醉逕擊,壞額署,有司以聞。
明日,二吳入朝,上怒問:「何以壞吾坊?」良對曰:「臣等與徐達同功,今獨達賜第表裡,且稱大功,陛下安乎?」上笑曰:「毋急性。
」未幾,令有司即所封地建宅二區賜之。
在今江陰縣,良居前,(「在今江陰縣良居前」,原缺「今江陰縣良居」六字,原無「在」字,皆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稱前府,禎居後,稱後府,甚弘麗也。
宋祭酒訥剛嚴當其職,高皇殊眷之,君臣之契莫倫。
上燕居,常思見之,不欲數召勞煩,令畫工陰寫其神以來。
工往,潛處簾幙,訥方公服,危坐不語,工亟圖以進。
上覽之,收訖。
明日,訥朝罷,上謂曰:「昨日某時,卿曾公服坐堂上乎?」對曰:「然。
」上曰:「何以有怒色?」訥惶恐對曰:「適一生獻茶,踣而碎茶甌,臣不覺怒。
且念臣不才,不能教率所緻,有負陛下委任,故含怒自訟,未責此生耳。
」因問何以知之,上出像,語其故,笑而慰之,更賜以茶。
危學士素以勝國名卿事我太祖,年既高矣,上重其文學,禮遇之。
一日,上燕坐屏後,素不知也,步履屏外,甚為舒徐,上隔屏問為誰?素對曰:「老臣危素。
」語復雍緩。
上低聲笑曰:「我隻道是文天祥來。
」(或雲伯夷、叔齊。
) 太祖召楊維禎,將用之。
維禎八十餘矣,作老客婦謠以見意。
或勸上殺之,上曰:「老蠻子正欲吾成其名耳。
」不僇而遣之。
一時頗高其事,宋學士送以詩,詹同文為作傳,皆假借之,所謂非義之義也。
維禎直不恭耳,予有論暴其罪,此不載。
宋學士景濂以王佐才受聘草昧間,輔成帝業,制禮樂,定律曆,敷文德,頌武功,太祖眷禮隆篤。
其孫祚得罪當死,(「其孫祚得罪當死」,明史卷一二八宋濂傳「祚」為「慎」。
)以學士故未赴市,學士不敢請。
既而,且連坐學士。
高後遣奏上,乞念宋先生教太子諸王之功,請免其死。
上未允,皇太子泣請,亦未蒙恩命。
太子窘,遽投金水河,左右救上。
以聞,上乃釋公,竄之松蟠。
宋公被謫,居茂州,卒於夔,葬於蓮花山下。
成化末,蜀府承奉宋昌葬母,鑿獨石屋為槨,垣隧盡擬園寢之制,又大築享堂,有司將以上聞。
昌懼,請毀去,眾曰:「盍以藏宋先生乎?」昌欣然應命。
因稍削僭飾,啟學士之葬,學士皮肉消盡,骨猶完整,浴加襲衣而瘞焉。
享室即以為祠堂,昌以同姓且敬祀守護焉。
太祖平吳後,慮猶有餘孽,城守難其人。
與孝慈議,因言惟魏觀可守,已緻仕,及同起事有蔡本,忠勇可武衞,今在散地。
後勸贊用之,上即命召二臣。
既至,引入後宮便殿,賜坐,二臣叩頭謝,且請睿旨所在,上曰:「朕新得蘇州,恐餘枿包毒,朝夕在心。
今思其人,唯卿觀公忠疆幹,可為朕一守。
」顧本言:「爾本我好弟兄,托得爾,屈爾作(去聲)指揮,其皆毋辭。
」二臣又拜。
領宸旨,將辭出,上曰:「且住,皇後要見爾。
」少頃後出,宮人攜酒果以從,上手酌以賜,二臣受飲,拜謝而出。
魏守欲復府治,兼疏浚城中河。
禦史張度劾公,有「興滅王之基,開敗國之河」之語,蓋以舊治先為偽周所處,而臥龍街、西淤川即舊所謂「錦帆涇」故也。
上大怒,置公極典。
高太史啟以作新府上梁文,與王彜皆與其難,高被截為八段雲。
洪武中,朝命開燕支河。
先曾祖臣煥文往役,役者多死,先臣獨生。
會工滿將歸,失去路引,分必死,無為謀。
其督工百戶者(失名)謂曰:「主上聖神,吾當引汝面奏,脫有生理。
」先臣從之。
百戶為口奏,上曰:「既失去,罷。
」先臣叩頭辭訖方退,上忽呼回,顧之曰:「看汝模樣也似箇本分人,可賞錢二十貫。
」先臣受賜,謝恩而歸,鄉裡莫不驚羨。
吳中自昔繁雄,迨錢氏奢靡,徵斂困弊。
及俶納土,(「及俶納土」,原無「納」字,「土」原作「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改。
)宋人沈其賦籍於水,王方贄更定稅法,悉畝出一鬥,民獲其惠。
蒙古禮隳政龐,民富而僭,汰潰不經,(「汰潰不經」,「汰」原作「太」,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其後兼并益甚。
太祖憤其城久不下,惡民之附寇,且受困於富室而更為死守,因令取諸豪族租佃簿曆付有司,俾如其數為定稅,故蘇賦特重,蓋懲一時之弊,後且將平之也。
洪武三年二月庚午,上問戶部天下民孰富?產孰優?對曰:「以田賦校之,惟浙江多富室者。
若蘇州一郡,民歲輸糧百石至四百石者四百九十戶,五百至千石者五十六戶,千石至二千者六戶,二千石至三千八百石者二戶,計五百四十四戶,而歲輸至十五萬有奇。
」上曰:「富民多豪強,故元時此輩欺淩小民,武斷鄉曲,人受其害,宜召之來,朕將勉諭之。
」於是諸郡富民入見,諭之雲雲,皆頓首謝,復賜酒食遣之。
上顧謂宋濂、詹同、王禕、起居注陳敬曰:「朕諭此輩,祇欲勉之為善耳。
」禕曰:「此最得君師教養之道。
」 是年五月,戶部奏:「蘇州逋稅三十萬餘,請論守臣罪。
」上曰:「蘇州歸附之初,軍民之用多賴其力,今積二年不償,民困可知。
若逮其官,必責之於民,民畏刑罰,必傾貲以輸官,如是而欲其生,遂不可得矣,其并所逋免之。
」至十三年二月朔,遂命戶部減蘇、松、嘉、湖重租糧額。
(舊一畝科七鬥五升至四鬥四升者,減十之二,四鬥三升至三鬥六升者,俱止徵三鬥五升,以下仍照舊額。
) 其後復命戶部覈實天下土田。
而兩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產詭托親鄰佃僕,謂之「鐵腳詭寄」。
久之,相習成風,鄉裡欺州縣,州縣欺府,奸弊百出,謂之「通天詭寄」。
而富者益富,貧者益貧矣。
上聞之,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寡定為幾區,一區設糧長四人,使集裡甲耆民,躬履田畝,以糧度之。
圖其田之方圓,次其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四止,編類為冊,其法甚備,謂之「魚麟圖冊」。
二十年二月,浙江布政司及蘇州等府、州、縣圖成上進,自是以為定賦,然視它邦,終為偏重。
周文襄恂如、況侯伯律撫守於茲,皆嘗請免,得除永稅數十萬而猶未大均。
其後朝無特命,掌邦計者不敢擅議,以迄於今。
太祖微行至三山街,一媼門有木榻,假坐移時,間媼何許人?對曰:「蘇人。
」又問:「張士誠在蘇州何如?」媼曰:「方大明皇帝起手時,張王自知非真命天子,全城歸附,蘇人不受兵戈之苦,至今感德。
」又問其姓而去。
翼日,語朝臣曰:「張士誠於蘇人初無深仁厚德,昨見一老婦深感其恩,蓋蘇民忠厚,恐京師百姓千萬無此一婦也。
」迨洪武二十四年以後,取富戶實京師,多用蘇人,蓋亦如此。
太祖初渡江,禦舟瀕危,得一檣以免,令樹此檣於一舟而祭之,遂為常制。
今在京城清涼門外,已逾百四十年矣。
有司歲修祀,給一兵世守之,居舟傍,免其餘役。
或雲即當時操舟兵之後也。
今南京兵部門無署榜。
太祖一夕遣人偵諸司,皆有衞宿者,獨兵部無之,乃取其榜去。
俄有一吏來追奪,不能得,偵者以聞。
上召部官問:「誰當直?」對:「職方司某官某吏、卒。
」又問:「奪榜吏為誰?」乃職方吏某也。
遂誅官與卒,即以此吏補其官,不復補榜,以迄於今。
其後太宗遷都,令諸司各以官一員扈從,兵曹素恥此吏並列,因遣行,後部亦恒虛此席。
初,監生歷事諸司,皆旦往夜歸,號舍往返十餘裡。
太祖一日命察諸司官吏等,獨戶部歷事監生一人不至。
逮問,對曰:「苦道遠,行不前耳。
」上始知之,因給歷事監生驢錢,令賃驢而行,然獨戶部有之,今亦無矣。
【趙子富點校】
上坐以俟返命乃興。
偽周用黃敬夫、蔡彥文、葉德新為參軍,謀國事,三人皆奴才也。
丁未春,蔡、葉伏誅於南京,(「蔡葉伏誅於南京」,「蔡」字前原有「黃」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刪去。
)風乾其屍於竿,一月黃已死。
初,吳人有為十七字詩雲:「丞相做事業,專用黃蔡葉,一夜西風來,乾鱉。
」竟成其讖。
秦從龍,字元之,洛陽人,為元江南行臺侍禦史,避亂居鎮江。
王師下金陵,命徐太傅、湯信公狥鎮江,上謂徐曰:「入城為吾訪秦元之,言予欲見意。
」既而得之,馳報上。
上令某王以金幣聘之。
從龍與妻偕來,上至龍灣迎候。
時上居富民陳家,(「時上居富民陳家」,原無「時」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因與陳同處,日久共謀晝,深見采納。
既而上居元禦史臺,徙從龍居西門外,謨議益密,稱為先生而不名,每以漆版書訊問答,人不得知也。
乙巳歲,求還鎮江,上餞之郊外,握手為別。
既卒,上適督軍江上,遂幸其家,哭之慟,亦命營葬,厚贍其家。
洪武中,郭德成為驍騎指揮。
嘗入禁內,上以黃金二錠置其袖,曰:「第歸,勿宣出。
」德成敬諾。
比出宮門,納靴中,佯醉,脫靴露金。
閽人以聞,上曰:「吾賜也。
」或尤之,德成曰:「九關嚴密如此,藏金而出,非竊耶?且吾妹侍宮闈,吾出入無間,安知上不以相試。
」眾乃服。
洪武中,造徐中山坊表初成,江陰侯吳良、靖海侯吳禎兄弟薄暮過之,問左右曰:「何以稱大功坊?」對曰:「此魏國公第也。
」良乘醉逕擊,壞額署,有司以聞。
明日,二吳入朝,上怒問:「何以壞吾坊?」良對曰:「臣等與徐達同功,今獨達賜第表裡,且稱大功,陛下安乎?」上笑曰:「毋急性。
」未幾,令有司即所封地建宅二區賜之。
在今江陰縣,良居前,(「在今江陰縣良居前」,原缺「今江陰縣良居」六字,原無「在」字,皆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稱前府,禎居後,稱後府,甚弘麗也。
宋祭酒訥剛嚴當其職,高皇殊眷之,君臣之契莫倫。
上燕居,常思見之,不欲數召勞煩,令畫工陰寫其神以來。
工往,潛處簾幙,訥方公服,危坐不語,工亟圖以進。
上覽之,收訖。
明日,訥朝罷,上謂曰:「昨日某時,卿曾公服坐堂上乎?」對曰:「然。
」上曰:「何以有怒色?」訥惶恐對曰:「適一生獻茶,踣而碎茶甌,臣不覺怒。
且念臣不才,不能教率所緻,有負陛下委任,故含怒自訟,未責此生耳。
」因問何以知之,上出像,語其故,笑而慰之,更賜以茶。
危學士素以勝國名卿事我太祖,年既高矣,上重其文學,禮遇之。
一日,上燕坐屏後,素不知也,步履屏外,甚為舒徐,上隔屏問為誰?素對曰:「老臣危素。
」語復雍緩。
上低聲笑曰:「我隻道是文天祥來。
」(或雲伯夷、叔齊。
) 太祖召楊維禎,將用之。
維禎八十餘矣,作老客婦謠以見意。
或勸上殺之,上曰:「老蠻子正欲吾成其名耳。
」不僇而遣之。
一時頗高其事,宋學士送以詩,詹同文為作傳,皆假借之,所謂非義之義也。
維禎直不恭耳,予有論暴其罪,此不載。
宋學士景濂以王佐才受聘草昧間,輔成帝業,制禮樂,定律曆,敷文德,頌武功,太祖眷禮隆篤。
其孫祚得罪當死,(「其孫祚得罪當死」,明史卷一二八宋濂傳「祚」為「慎」。
)以學士故未赴市,學士不敢請。
既而,且連坐學士。
高後遣奏上,乞念宋先生教太子諸王之功,請免其死。
上未允,皇太子泣請,亦未蒙恩命。
太子窘,遽投金水河,左右救上。
以聞,上乃釋公,竄之松蟠。
宋公被謫,居茂州,卒於夔,葬於蓮花山下。
成化末,蜀府承奉宋昌葬母,鑿獨石屋為槨,垣隧盡擬園寢之制,又大築享堂,有司將以上聞。
昌懼,請毀去,眾曰:「盍以藏宋先生乎?」昌欣然應命。
因稍削僭飾,啟學士之葬,學士皮肉消盡,骨猶完整,浴加襲衣而瘞焉。
享室即以為祠堂,昌以同姓且敬祀守護焉。
太祖平吳後,慮猶有餘孽,城守難其人。
與孝慈議,因言惟魏觀可守,已緻仕,及同起事有蔡本,忠勇可武衞,今在散地。
後勸贊用之,上即命召二臣。
既至,引入後宮便殿,賜坐,二臣叩頭謝,且請睿旨所在,上曰:「朕新得蘇州,恐餘枿包毒,朝夕在心。
今思其人,唯卿觀公忠疆幹,可為朕一守。
」顧本言:「爾本我好弟兄,托得爾,屈爾作(去聲)指揮,其皆毋辭。
」二臣又拜。
領宸旨,將辭出,上曰:「且住,皇後要見爾。
」少頃後出,宮人攜酒果以從,上手酌以賜,二臣受飲,拜謝而出。
魏守欲復府治,兼疏浚城中河。
禦史張度劾公,有「興滅王之基,開敗國之河」之語,蓋以舊治先為偽周所處,而臥龍街、西淤川即舊所謂「錦帆涇」故也。
上大怒,置公極典。
高太史啟以作新府上梁文,與王彜皆與其難,高被截為八段雲。
洪武中,朝命開燕支河。
先曾祖臣煥文往役,役者多死,先臣獨生。
會工滿將歸,失去路引,分必死,無為謀。
其督工百戶者(失名)謂曰:「主上聖神,吾當引汝面奏,脫有生理。
」先臣從之。
百戶為口奏,上曰:「既失去,罷。
」先臣叩頭辭訖方退,上忽呼回,顧之曰:「看汝模樣也似箇本分人,可賞錢二十貫。
」先臣受賜,謝恩而歸,鄉裡莫不驚羨。
吳中自昔繁雄,迨錢氏奢靡,徵斂困弊。
及俶納土,(「及俶納土」,原無「納」字,「土」原作「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改。
)宋人沈其賦籍於水,王方贄更定稅法,悉畝出一鬥,民獲其惠。
蒙古禮隳政龐,民富而僭,汰潰不經,(「汰潰不經」,「汰」原作「太」,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其後兼并益甚。
太祖憤其城久不下,惡民之附寇,且受困於富室而更為死守,因令取諸豪族租佃簿曆付有司,俾如其數為定稅,故蘇賦特重,蓋懲一時之弊,後且將平之也。
洪武三年二月庚午,上問戶部天下民孰富?產孰優?對曰:「以田賦校之,惟浙江多富室者。
若蘇州一郡,民歲輸糧百石至四百石者四百九十戶,五百至千石者五十六戶,千石至二千者六戶,二千石至三千八百石者二戶,計五百四十四戶,而歲輸至十五萬有奇。
」上曰:「富民多豪強,故元時此輩欺淩小民,武斷鄉曲,人受其害,宜召之來,朕將勉諭之。
」於是諸郡富民入見,諭之雲雲,皆頓首謝,復賜酒食遣之。
上顧謂宋濂、詹同、王禕、起居注陳敬曰:「朕諭此輩,祇欲勉之為善耳。
」禕曰:「此最得君師教養之道。
」 是年五月,戶部奏:「蘇州逋稅三十萬餘,請論守臣罪。
」上曰:「蘇州歸附之初,軍民之用多賴其力,今積二年不償,民困可知。
若逮其官,必責之於民,民畏刑罰,必傾貲以輸官,如是而欲其生,遂不可得矣,其并所逋免之。
」至十三年二月朔,遂命戶部減蘇、松、嘉、湖重租糧額。
(舊一畝科七鬥五升至四鬥四升者,減十之二,四鬥三升至三鬥六升者,俱止徵三鬥五升,以下仍照舊額。
) 其後復命戶部覈實天下土田。
而兩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產詭托親鄰佃僕,謂之「鐵腳詭寄」。
久之,相習成風,鄉裡欺州縣,州縣欺府,奸弊百出,謂之「通天詭寄」。
而富者益富,貧者益貧矣。
上聞之,遣國子生武淳等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寡定為幾區,一區設糧長四人,使集裡甲耆民,躬履田畝,以糧度之。
圖其田之方圓,次其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四止,編類為冊,其法甚備,謂之「魚麟圖冊」。
二十年二月,浙江布政司及蘇州等府、州、縣圖成上進,自是以為定賦,然視它邦,終為偏重。
周文襄恂如、況侯伯律撫守於茲,皆嘗請免,得除永稅數十萬而猶未大均。
其後朝無特命,掌邦計者不敢擅議,以迄於今。
太祖微行至三山街,一媼門有木榻,假坐移時,間媼何許人?對曰:「蘇人。
」又問:「張士誠在蘇州何如?」媼曰:「方大明皇帝起手時,張王自知非真命天子,全城歸附,蘇人不受兵戈之苦,至今感德。
」又問其姓而去。
翼日,語朝臣曰:「張士誠於蘇人初無深仁厚德,昨見一老婦深感其恩,蓋蘇民忠厚,恐京師百姓千萬無此一婦也。
」迨洪武二十四年以後,取富戶實京師,多用蘇人,蓋亦如此。
太祖初渡江,禦舟瀕危,得一檣以免,令樹此檣於一舟而祭之,遂為常制。
今在京城清涼門外,已逾百四十年矣。
有司歲修祀,給一兵世守之,居舟傍,免其餘役。
或雲即當時操舟兵之後也。
今南京兵部門無署榜。
太祖一夕遣人偵諸司,皆有衞宿者,獨兵部無之,乃取其榜去。
俄有一吏來追奪,不能得,偵者以聞。
上召部官問:「誰當直?」對:「職方司某官某吏、卒。
」又問:「奪榜吏為誰?」乃職方吏某也。
遂誅官與卒,即以此吏補其官,不復補榜,以迄於今。
其後太宗遷都,令諸司各以官一員扈從,兵曹素恥此吏並列,因遣行,後部亦恒虛此席。
初,監生歷事諸司,皆旦往夜歸,號舍往返十餘裡。
太祖一日命察諸司官吏等,獨戶部歷事監生一人不至。
逮問,對曰:「苦道遠,行不前耳。
」上始知之,因給歷事監生驢錢,令賃驢而行,然獨戶部有之,今亦無矣。
【趙子富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