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二 野記二(明)祝允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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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記,四卷,明祝允明撰。
祝允明,字希哲,號枝山,長洲人。
弘治五年舉人,官至應天通判。
以書法、詩文稱世。
明史卷二八六有傳。
) 野記二 聞之故老言,洪武紀年之末庚辰前後,人間道不拾遺。
有見遺鈔於塗,拾起一視,恐污踐,更置階圮高潔地,直不取也。
建庶人國破時,削髮披緇騎而逸。
其後在湖、湘間某寺中,(或曰武當山。
)至正統時,八十餘矣。
一日,聞巡按禦史行部,乃至察院,言欲入陳牒,門者不知誰何,亦不敢沮。
既入,從中道行,至堂下坐於地,禦史問:「汝何人?訟何事?」不對。
命與紙筆,即書雲「告狀人某姓,太祖高皇帝長孫懿文太子長子」以付。
左右持上,禦史謂曰:「老和尚事真偽不可知,即真也,吾與汝無君臣分,不得行此禮。
雖然,汝老如此,欲復出何為乎?」曰:「吾老也,無能為矣,所以出者,吾此一把骨當付之何地邪?不過欲歸體父母側爾,幸為達之。
」禦史許諾,命有司守護,飛章以聞。
上令送京師。
至,遣內竪往視,鹹不識。
庶人曰:「固也,此曹安得及事我為?」問吳誠在無?眾以白上,上命誠往。
誠見庶人亦遲疑,庶人曰:「不相見殆四十年,亦應難辨矣。
吾語若一事,昔某年月日,吾禦某殿,汝侍膳,吾以箸挾一臠肉賜汝,汝兩手皆有執持,不可接,吾擲之地,汝伏地以口嚃取食之,汝寧忘之耶?」誠聞大慟,返命言信也。
上命迎入大內某佛堂中養之,久而殂雲。
或曰庶人削髮乘馬,自朝陽門出,至河南居某寺,寺僧亦不之知。
一日,有盜劫寺,俄而一文官一武弁同來捕,圍其寺,且將屠之,僧徒憂。
庶人大書黃布擲出,曰:「聖旨令官軍散。
」二官執而問之,庶人道其實,乃聞於朝。
命某二官往迎取,驛赴闕下,置之禁中,時正統間事,與前聞異辭。
或又雲在沐黔公府後,乃沐為奏還,非也。
或又曰其出由地道。
(「或又曰其出由地道」,「其」原作「某」、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 文皇兵薄京城,內以槍支門,門內槍滿無隙焉,靖難兵先鋒死者甚眾,兵始入,遂克之。
建庶人數以文皇靖難之謀問中山王仲子增壽,對以保無它。
及兵至,建召徐詰責腰斬之,橫屍路傍。
文皇入城,問為誰?左右以告,文皇哭之,即時追封武陽侯,進定國公。
召見其子,年甫十五,(「年甫十五」,原無「甫十」二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即賜名,命襲爵焉。
(「即賜名命襲爵焉」,原作「即賜命名襲爵焉」,今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 文皇兵入城,駙馬都尉梅公死於笪橋下。
某國長公主曳文皇裾不釋,問駙馬何在?文皇與公主言:「予二甥為世官。
」以慰主心。
靖難兵未起時,長公主有書遺文皇,勸沮大計,上不答。
(「上不答」,「答」原作「合」,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逮兵興,以手書寄之,言興師大意,且令遷居太平門外,恐誤誤罹鋒刃。
(「恐誤罹鋒刃」,「誤」原作「認」,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及上紹統後,二甥猶幼,主保護甚到,恒與同寢,置於榻內,如是數年。
比長,乃已。
上亦恒賜手詔,有曰:「若不念汝母親,不至今日,爾畜生宜知之。
」 今世傳逸詩一篇,曰:「寥落東南四十秋,如今霜雪已盈頭。
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漢無情水自流。
長樂宮中雲氣散,朝元閣上雨聲愁。
新蒲細柳年年錄,野老吞聲哭未休。
」 建庶人親屬初居中都廣安宮。
正統時,有司奏人眾不能容,應稍展大其居或徙他地。
上命悉放出,聽雜居民間。
遂皆出,壯強者不能名六畜。
時命既下,或言仍宜稍拘制之,上曰:「本吾一家。
」又舉宋藝祖言:「有天命者,任自為之。
」羣臣不敢復言,惟仰聖度之如天也。
永樂初,都禦史陳瑛言:「建文時效死之臣,如禮部侍郎黃觀、太常寺少卿廖昇、修撰王叔英、衡府紀善周是修、浙江按察使王良、沛縣知縣顏伯瑋,宜加追僇。
」上曰:「朕初舉義兵,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耳。
其後二十九人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等,皆宥而用之。
今所陳猶有非此類者,勿問。
」初,靖難兵入城,昇、是修自經死。
觀守安慶,投江死。
叔英守廣德,亦自經死。
良在官,舉家自焚。
伯瑋在縣,兵至城,不肯下,與其子皆死。
瑛後閱方孝孺等獄辭,乃收觀、叔英妻女,將給配之。
觀妻出通濟門,擠其二女於河,即自溺。
叔英二女皆及笄,逮赴錦衣獄,皆赴井而死。
高帝令宋學士濂作靈芝甘露頌,賜酒,大醉。
歸為孝孺言之,須臾酣寢。
方候夜深殊未醒,方料先生不寤,明當誤事,即為製文書完。
比曉,宋起趨朝,愕然謂方曰:「我今日死矣。
」方問何故?宋曰:「昨上命作頌,醉甚,誤不為,今何及矣!上怒,必賜死。
」方曰:「正恐先生覺遲,已具一草,或裁定以進,可乎?」即以文呈,宋閱之曰:「何改為?」亟懷之入朝。
上迎謂濂:「頌安在?」宋出進之。
上讀之曰:「此非學士筆也。
」宋又愕然。
上曰:「此當勝先生。
」宋叩首謝:「臣實以賜酒過醉,不能成章,門生方某代為之。
」上曰:「此生良勝汝。
」立召見,即試以一論五策,方立成。
上覽訖,復顧宋曰:「渠實過汝。
」即命面賜緋袍、腰帶,猶平巾,令往禮部宴,命宗伯陪之。
復遣覘焉,方據上席巍然。
上曰:「斯人何傲?」因不留,俾為蜀王府教授。
語懿文曰:「有一佳士賚汝,今寄在蜀。
其人剛傲,吾抑之,汝用之,當得其大氣力。
」 文皇既即位,問廣孝誰可草詔?廣孝以方對,遂召之。
數往返,方竟不行,乃強持之入,方披斬衰行哭。
既至,令視草,大號,詈不從,強使搦管,擲去,語益厲,曰:「不過夷我九族耳!」上怒雲:「吾夷汝十族。
」左右問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
」於是盡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為方友者殺之。
鐵鉉,字鼎石,為山東布政。
靖難兵攻城,鉉固守不下。
帝即位,緻之來,不屈,終不面天顏,遂劓刖剺面,支解軀體,至死詈不絕。
卓敬,字惟恭,瑞安人。
洪武中起進士,除給事中,後遷戶部侍郎,嘗密疏言北平事。
及太宗皇帝南下,執敬,責以不迎乘輿之罪,敬厲聲以對,詞甚不謹。
上怒,欲殺之,而憐其才,繫之獄。
或以管仲、魏徵之事諷之,敬折斥之,竟被斬夷三族。
上曰:「國家養士三十年,惟得卓敬。
」劉忠愍公所撰傳雲耳。
周縉,字伯紳,武昌人,以太學生授永清典史,攝令事。
文皇兵起,郡縣望風迎降,永清地密近燕府,縉極力為拒守。
縣民寡弱,相率逃散。
縉度不可為,懷印南奔,將他圖焉。
道聞母喪,歸葬。
即出,糾義旅勤王,戰艦戎器數日略具,則聞南師熸而天命去矣,遂去匿編氓間。
已而,事露,有司即其家械赴京師。
縉分必死,慷慨就行,(「慷慨就行」,原無「就」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至則下獄。
(「至則下獄」,「則」原作「刖」,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久之,從輕典,謫戍興州。
居數年,以子代還,年八十,考終於家。
吳文定公撰傳雲爾。
曾鳳韶,廬陵人,建文中禦史。
詔遣使請罷靖難兵,眾憚行,鳳韶請往,至不納。
文廟即位,以侍郎召,不赴,自殺,年二十九。
陳繼之,莆田人,庚辰進士,戶科給事中,屢
祝允明,字希哲,號枝山,長洲人。
弘治五年舉人,官至應天通判。
以書法、詩文稱世。
明史卷二八六有傳。
) 野記二 聞之故老言,洪武紀年之末庚辰前後,人間道不拾遺。
有見遺鈔於塗,拾起一視,恐污踐,更置階圮高潔地,直不取也。
建庶人國破時,削髮披緇騎而逸。
其後在湖、湘間某寺中,(或曰武當山。
)至正統時,八十餘矣。
一日,聞巡按禦史行部,乃至察院,言欲入陳牒,門者不知誰何,亦不敢沮。
既入,從中道行,至堂下坐於地,禦史問:「汝何人?訟何事?」不對。
命與紙筆,即書雲「告狀人某姓,太祖高皇帝長孫懿文太子長子」以付。
左右持上,禦史謂曰:「老和尚事真偽不可知,即真也,吾與汝無君臣分,不得行此禮。
雖然,汝老如此,欲復出何為乎?」曰:「吾老也,無能為矣,所以出者,吾此一把骨當付之何地邪?不過欲歸體父母側爾,幸為達之。
」禦史許諾,命有司守護,飛章以聞。
上令送京師。
至,遣內竪往視,鹹不識。
庶人曰:「固也,此曹安得及事我為?」問吳誠在無?眾以白上,上命誠往。
誠見庶人亦遲疑,庶人曰:「不相見殆四十年,亦應難辨矣。
吾語若一事,昔某年月日,吾禦某殿,汝侍膳,吾以箸挾一臠肉賜汝,汝兩手皆有執持,不可接,吾擲之地,汝伏地以口嚃取食之,汝寧忘之耶?」誠聞大慟,返命言信也。
上命迎入大內某佛堂中養之,久而殂雲。
或曰庶人削髮乘馬,自朝陽門出,至河南居某寺,寺僧亦不之知。
一日,有盜劫寺,俄而一文官一武弁同來捕,圍其寺,且將屠之,僧徒憂。
庶人大書黃布擲出,曰:「聖旨令官軍散。
」二官執而問之,庶人道其實,乃聞於朝。
命某二官往迎取,驛赴闕下,置之禁中,時正統間事,與前聞異辭。
或又雲在沐黔公府後,乃沐為奏還,非也。
或又曰其出由地道。
(「或又曰其出由地道」,「其」原作「某」、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 文皇兵薄京城,內以槍支門,門內槍滿無隙焉,靖難兵先鋒死者甚眾,兵始入,遂克之。
建庶人數以文皇靖難之謀問中山王仲子增壽,對以保無它。
及兵至,建召徐詰責腰斬之,橫屍路傍。
文皇入城,問為誰?左右以告,文皇哭之,即時追封武陽侯,進定國公。
召見其子,年甫十五,(「年甫十五」,原無「甫十」二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即賜名,命襲爵焉。
(「即賜名命襲爵焉」,原作「即賜命名襲爵焉」,今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 文皇兵入城,駙馬都尉梅公死於笪橋下。
某國長公主曳文皇裾不釋,問駙馬何在?文皇與公主言:「予二甥為世官。
」以慰主心。
靖難兵未起時,長公主有書遺文皇,勸沮大計,上不答。
(「上不答」,「答」原作「合」,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逮兵興,以手書寄之,言興師大意,且令遷居太平門外,恐誤誤罹鋒刃。
(「恐誤罹鋒刃」,「誤」原作「認」,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及上紹統後,二甥猶幼,主保護甚到,恒與同寢,置於榻內,如是數年。
比長,乃已。
上亦恒賜手詔,有曰:「若不念汝母親,不至今日,爾畜生宜知之。
」 今世傳逸詩一篇,曰:「寥落東南四十秋,如今霜雪已盈頭。
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漢無情水自流。
長樂宮中雲氣散,朝元閣上雨聲愁。
新蒲細柳年年錄,野老吞聲哭未休。
」 建庶人親屬初居中都廣安宮。
正統時,有司奏人眾不能容,應稍展大其居或徙他地。
上命悉放出,聽雜居民間。
遂皆出,壯強者不能名六畜。
時命既下,或言仍宜稍拘制之,上曰:「本吾一家。
」又舉宋藝祖言:「有天命者,任自為之。
」羣臣不敢復言,惟仰聖度之如天也。
永樂初,都禦史陳瑛言:「建文時效死之臣,如禮部侍郎黃觀、太常寺少卿廖昇、修撰王叔英、衡府紀善周是修、浙江按察使王良、沛縣知縣顏伯瑋,宜加追僇。
」上曰:「朕初舉義兵,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耳。
其後二十九人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等,皆宥而用之。
今所陳猶有非此類者,勿問。
」初,靖難兵入城,昇、是修自經死。
觀守安慶,投江死。
叔英守廣德,亦自經死。
良在官,舉家自焚。
伯瑋在縣,兵至城,不肯下,與其子皆死。
瑛後閱方孝孺等獄辭,乃收觀、叔英妻女,將給配之。
觀妻出通濟門,擠其二女於河,即自溺。
叔英二女皆及笄,逮赴錦衣獄,皆赴井而死。
高帝令宋學士濂作靈芝甘露頌,賜酒,大醉。
歸為孝孺言之,須臾酣寢。
方候夜深殊未醒,方料先生不寤,明當誤事,即為製文書完。
比曉,宋起趨朝,愕然謂方曰:「我今日死矣。
」方問何故?宋曰:「昨上命作頌,醉甚,誤不為,今何及矣!上怒,必賜死。
」方曰:「正恐先生覺遲,已具一草,或裁定以進,可乎?」即以文呈,宋閱之曰:「何改為?」亟懷之入朝。
上迎謂濂:「頌安在?」宋出進之。
上讀之曰:「此非學士筆也。
」宋又愕然。
上曰:「此當勝先生。
」宋叩首謝:「臣實以賜酒過醉,不能成章,門生方某代為之。
」上曰:「此生良勝汝。
」立召見,即試以一論五策,方立成。
上覽訖,復顧宋曰:「渠實過汝。
」即命面賜緋袍、腰帶,猶平巾,令往禮部宴,命宗伯陪之。
復遣覘焉,方據上席巍然。
上曰:「斯人何傲?」因不留,俾為蜀王府教授。
語懿文曰:「有一佳士賚汝,今寄在蜀。
其人剛傲,吾抑之,汝用之,當得其大氣力。
」 文皇既即位,問廣孝誰可草詔?廣孝以方對,遂召之。
數往返,方竟不行,乃強持之入,方披斬衰行哭。
既至,令視草,大號,詈不從,強使搦管,擲去,語益厲,曰:「不過夷我九族耳!」上怒雲:「吾夷汝十族。
」左右問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
」於是盡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為方友者殺之。
鐵鉉,字鼎石,為山東布政。
靖難兵攻城,鉉固守不下。
帝即位,緻之來,不屈,終不面天顏,遂劓刖剺面,支解軀體,至死詈不絕。
卓敬,字惟恭,瑞安人。
洪武中起進士,除給事中,後遷戶部侍郎,嘗密疏言北平事。
及太宗皇帝南下,執敬,責以不迎乘輿之罪,敬厲聲以對,詞甚不謹。
上怒,欲殺之,而憐其才,繫之獄。
或以管仲、魏徵之事諷之,敬折斥之,竟被斬夷三族。
上曰:「國家養士三十年,惟得卓敬。
」劉忠愍公所撰傳雲耳。
周縉,字伯紳,武昌人,以太學生授永清典史,攝令事。
文皇兵起,郡縣望風迎降,永清地密近燕府,縉極力為拒守。
縣民寡弱,相率逃散。
縉度不可為,懷印南奔,將他圖焉。
道聞母喪,歸葬。
即出,糾義旅勤王,戰艦戎器數日略具,則聞南師熸而天命去矣,遂去匿編氓間。
已而,事露,有司即其家械赴京師。
縉分必死,慷慨就行,(「慷慨就行」,原無「就」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至則下獄。
(「至則下獄」,「則」原作「刖」,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久之,從輕典,謫戍興州。
居數年,以子代還,年八十,考終於家。
吳文定公撰傳雲爾。
曾鳳韶,廬陵人,建文中禦史。
詔遣使請罷靖難兵,眾憚行,鳳韶請往,至不納。
文廟即位,以侍郎召,不赴,自殺,年二十九。
陳繼之,莆田人,庚辰進士,戶科給事中,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