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一 革除遺事二(明)黃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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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知為經濟遠器。
靖難師起,叔英奉命募兵廣德。
未幾,文皇帝渡江,郡人皆散走。
兵部尚書齊泰來奔,叔英以泰為二,令州人執之。
親至,泰告之故,乃釋泰圖再舉。
然知事不可為,乃沐浴具衣冠,書絕命詞,曰:「人生穹壤間,忠孝貴克全。
嗟予侍君父,自省多過愆。
有志未及竟,奇疾忽見纏。
肥甘空在案,對之不能嚥。
意者造化神,有命歸九泉。
嘗聞夷與齊,餓死首陽巔,周粟豈不佳,所見良獨偏。
高蹤遠難繼,偶爾無足傳。
千秋史臣筆,慎勿稱希賢。
」又書於案曰:「生既久矣,愧無補於當時;死亦徒然,庶無慚於後世。
」遂自縊而死,時年未四十。
將死時,以書抵祠山道士盛希年,(「以書抵祠山道士盛希年」,「抵」原作「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曰:「可葬我祠山之麓。
」希年卒收葬之。
蓋希年亦台州人,故托以後事。
尋有詔治奸黨,其妻繫獄死,二女俱赴井死。
或人上其所賦詩,上曰:「彼食其祿,自盡其心爾。
」乃置不問。
叔英自號靜學,有靜學齋集,與同郡林右、方孝孺友善,二人嘗序之以傳。
叔英沒後,竟無完稿。
後廣德知州周英重修叔英墓,立石為之記。
少師楊士奇,實叔英所薦,(「實叔英所薦」,原脫「英」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嘗為文以祭之,曰:「先生之學,聖賢是師。
先生之行,綱常是持。
先生之心,金石其貞。
先生之行,霜雪其明。
」又追稱之曰:「先生學醇行正,子道臣道,終其身無一毫之苟。
」蓋真足以當之,不愧其言雲。
○周是修 周是修,名德,以字行,吉安泰和人。
洪武間,舉為霍丘訓導。
入見,高皇帝問曰:「汝年幾何?」對曰:「年四十四。
」「家居何事?」曰:「導人為善而已。
」遂擢周府奉祠正。
革除初年,有訴王府不法者,官屬皆下吏。
是修以嘗諫得免,改衡府紀善,預修纂於翰林。
靖難兵起,是修數論國家大計及指斥用事者誤國。
用事者怒,甚挫折之,屹不為動。
文廟既渡江,駐金川門,宮中悉自焚。
明日,留書其家,別友人江仲隆、解大紳、胡光大、蕭用道、楊士奇,且付以後事。
暮入應天府學,自經死,時壬午六月十五日也。
越數月,禦史言是修不順天命,請加追戮。
文廟曰:「彼各為其主爾,置不問。
」 是修平生嘗曰:「忠臣不以得失為憂,故其言無不直;貞女不以生死為慮,故其行無不果。
」取先代及近世貞烈死節之事,聞見所及,史傳所遺者,著一小傳,名曰觀感錄。
又著類編論語二卷、廣衍太極圖一卷、詩經小序及詩譜集義三卷、(「詩經小序及詩譜集義三卷」,「序」原作「卷」,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綱常懿範十二卷、通言四卷、家訓十二篇、詩文十餘卷。
初亦嘗與縉、士奇輩約同死,後惟是修能如其言。
士奇傳是修事,且謂其子曰:「當時我亦同死,誰為爾父作傳?」識者笑之。
○顏伯瑋 顏環,(「顏環」,明史卷一四二作「顏瓌」。
)字伯瑋,以字行,吉安廬陵人。
唐魯公之後。
以賢良徵,授徐州沛縣知縣。
文廟舉兵靖難,所過郡縣皆歸附,環獨以死守。
會曹國公李景隆奉命出師,駐于德州,環率淮北民給軍餉,措畫有方,未嘗缺乏。
辛巳六月,靖難師直擣濟寧,過沛,沛民竄匿,環招來之。
九月,設沛豐軍民指揮司,集民壯五千人,築堡備禦,尋調三千益前軍。
壬午正月,靖難師駐沙河,二十二日攻沛,環遣縣丞胡先詣徐州告急。
既而度不能支,預送其子有為使歸,且告之曰:「汝還家白大人,子職弗克盡矣。
」題察院壁曰:「太守諸公監此情,隻因國難未能平。
丹心不改人臣節,青史誰書縣尹名?一木豈能支大廈,三軍空擬築長城。
吾徒雖死終無憾,望采民艱達聖明。
」夜三鼓,師入東門,指揮王顯迎降。
環冠帶陞堂,南拜大哭,曰:
靖難師起,叔英奉命募兵廣德。
未幾,文皇帝渡江,郡人皆散走。
兵部尚書齊泰來奔,叔英以泰為二,令州人執之。
親至,泰告之故,乃釋泰圖再舉。
然知事不可為,乃沐浴具衣冠,書絕命詞,曰:「人生穹壤間,忠孝貴克全。
嗟予侍君父,自省多過愆。
有志未及竟,奇疾忽見纏。
肥甘空在案,對之不能嚥。
意者造化神,有命歸九泉。
嘗聞夷與齊,餓死首陽巔,周粟豈不佳,所見良獨偏。
高蹤遠難繼,偶爾無足傳。
千秋史臣筆,慎勿稱希賢。
」又書於案曰:「生既久矣,愧無補於當時;死亦徒然,庶無慚於後世。
」遂自縊而死,時年未四十。
將死時,以書抵祠山道士盛希年,(「以書抵祠山道士盛希年」,「抵」原作「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曰:「可葬我祠山之麓。
」希年卒收葬之。
蓋希年亦台州人,故托以後事。
尋有詔治奸黨,其妻繫獄死,二女俱赴井死。
或人上其所賦詩,上曰:「彼食其祿,自盡其心爾。
」乃置不問。
叔英自號靜學,有靜學齋集,與同郡林右、方孝孺友善,二人嘗序之以傳。
叔英沒後,竟無完稿。
後廣德知州周英重修叔英墓,立石為之記。
少師楊士奇,實叔英所薦,(「實叔英所薦」,原脫「英」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嘗為文以祭之,曰:「先生之學,聖賢是師。
先生之行,綱常是持。
先生之心,金石其貞。
先生之行,霜雪其明。
」又追稱之曰:「先生學醇行正,子道臣道,終其身無一毫之苟。
」蓋真足以當之,不愧其言雲。
○周是修 周是修,名德,以字行,吉安泰和人。
洪武間,舉為霍丘訓導。
入見,高皇帝問曰:「汝年幾何?」對曰:「年四十四。
」「家居何事?」曰:「導人為善而已。
」遂擢周府奉祠正。
革除初年,有訴王府不法者,官屬皆下吏。
是修以嘗諫得免,改衡府紀善,預修纂於翰林。
靖難兵起,是修數論國家大計及指斥用事者誤國。
用事者怒,甚挫折之,屹不為動。
文廟既渡江,駐金川門,宮中悉自焚。
明日,留書其家,別友人江仲隆、解大紳、胡光大、蕭用道、楊士奇,且付以後事。
暮入應天府學,自經死,時壬午六月十五日也。
越數月,禦史言是修不順天命,請加追戮。
文廟曰:「彼各為其主爾,置不問。
」 是修平生嘗曰:「忠臣不以得失為憂,故其言無不直;貞女不以生死為慮,故其行無不果。
」取先代及近世貞烈死節之事,聞見所及,史傳所遺者,著一小傳,名曰觀感錄。
又著類編論語二卷、廣衍太極圖一卷、詩經小序及詩譜集義三卷、(「詩經小序及詩譜集義三卷」,「序」原作「卷」,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綱常懿範十二卷、通言四卷、家訓十二篇、詩文十餘卷。
初亦嘗與縉、士奇輩約同死,後惟是修能如其言。
士奇傳是修事,且謂其子曰:「當時我亦同死,誰為爾父作傳?」識者笑之。
○顏伯瑋 顏環,(「顏環」,明史卷一四二作「顏瓌」。
)字伯瑋,以字行,吉安廬陵人。
唐魯公之後。
以賢良徵,授徐州沛縣知縣。
文廟舉兵靖難,所過郡縣皆歸附,環獨以死守。
會曹國公李景隆奉命出師,駐于德州,環率淮北民給軍餉,措畫有方,未嘗缺乏。
辛巳六月,靖難師直擣濟寧,過沛,沛民竄匿,環招來之。
九月,設沛豐軍民指揮司,集民壯五千人,築堡備禦,尋調三千益前軍。
壬午正月,靖難師駐沙河,二十二日攻沛,環遣縣丞胡先詣徐州告急。
既而度不能支,預送其子有為使歸,且告之曰:「汝還家白大人,子職弗克盡矣。
」題察院壁曰:「太守諸公監此情,隻因國難未能平。
丹心不改人臣節,青史誰書縣尹名?一木豈能支大廈,三軍空擬築長城。
吾徒雖死終無憾,望采民艱達聖明。
」夜三鼓,師入東門,指揮王顯迎降。
環冠帶陞堂,南拜大哭,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