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一種有趣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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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做過七八年的英文教員,便噜噜蘇蘇地講了一大堆關于英文的教授法或研究法,但這不是什麼英文教授法的書,我就把這件事告一結束吧。

    倘若這裡有些意思可供給諸君研究外國文的參考,那就算是沒有白說的了。

     我這七八年的英文教員都是兼職,還有一半的時間仍在職教社裡做我的編輯的工作。

    所以自我出了學校以來,除最初的半年時間做着“有名無實”的英文秘書之外,可以說一直到現在沒有和編輯的生涯間斷過關系。

    編輯的職務是最合于我的個性,關于這方面,以後再談,現在請再談談關于教員的職務。

    做教員,在我也可說是一種有趣味的工作。

    我尤其感覺愉快的,是可由這樣和天真的青年接觸。

    我覺得青年都是可愛的,雖則有時也有一兩個使你感到不舒服,但是仔細想來,他自身也有特殊的原因而不能任咎的,像我将要談到的一個低能學生,便可做個例證。

    講到大多數的青年學生,隻須教員教得認真,教得好,賞罰公平,青年學生沒有不敬愛教員的。

     做教員在我既是一種有趣味的工作,我為什麼後來不幹呢?這裡面至少也有兩個理由。

    一個是我的性太急,看見學生有時答不出,或是錯誤多了一些,我很容易生氣,對于這種學生,我易于疾言厲色,似乎予人以難堪,事後往往懊悔,第二次遇着同樣情形時仍不免再犯這個毛病;這樣容易生氣不但覺得對不住我的學生,對于我自己的健康也有損害。

    我覺得忍耐性也是做教師的應有的特性,我的忍耐性——至少在教學方面——太缺乏,因此我覺得自己還不十分适宜于做教員。

    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經濟的關系,教員的鐘點太多,夜裡缺乏自己看書的時間。

    我每日上半天要教三四時的功課,這還不打緊,但課外應該為着學生做的工作還是很多,修改考卷和文卷就要費了很多的時間,都不得不在夜裡做。

    這樣一來,除了全天的緊張工作外,夜裡的時間也是不自由的,自己看書固然沒有了時間,一遇着有應酬,或其他的臨時事情,往往不得不“開夜車”。

    因為有着這兩個缺憾,所以我不得不抛棄教員的生活。

     當然,我不是想抛棄就立刻抛棄,因為這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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