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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算犯法,如是則政府中橫生了一部分一專持異見不負實責的分子,形成了谏官與政府之對立,即谏官與宰相之對立。

    但相權究竟即是君權之化身,後來宋神宗信用了宰相王安石,竭力想推行新法,而一輩谏官,橫起反對,連神宗也無奈之何。

    這是皇帝自食其果了。

    再到後來,因谏官習氣太橫,太多是非,激起政治上反動,大家不理會他們的胡鬧,終于台官谏官,在政府裡全不發生作用了,這又是谏宮之自食其果。

    可見一種政治,果是太不合理,它自己會失敗,行不通。

    若說中國自秦以來傳統政治,老是專制黑暗,居然得維持了兩千年,那顯然是不通人類曆史公例的一種無知妄說了。

     到明代,又索性把谏官廢了,隻留給事中,而給事中的職權也獨立了。

    它的職權還是在審核皇帝诏旨,若給事中認為不合,可以把皇帝诏旨退還。

    在唐代,給事中本是宰相屬員,不過幫助宰相把所拟诏旨,再加一番審核,審核有不是處,那道诏旨可以重拟。

    拟诏是宰相之權,審核依然是宰相之權,把一個權分兩番手續來行使,這是審慎,不是沖突。

    但在明代則不然,一切政令從六部尚書發下,都須經給事中審核。

    給事中是分科的,吏部有吏部的給事中,兵部有兵部的給事中,戶部有戶部的給事中,這都是專門分職的。

    在職位上,他們是下級官,在名義上,他們隻是參加意見。

    給事中的駁議,在當時名叫科參,是分類參加意見之義。

    但因他們是獨立機關,隻負發表意見之責,不負實際上行政利害成敗之責。

    于是實際負責的長官,反而不得不接受他們的意見。

    萬一不聽科參意見,而闖出亂子,豈不是更長科參氣焰,更增自己罪戾嗎?于是不負責任的下級官,反而陰握了暗中的決定權,那不能不說是明代政制一失敗。

    但明太祖廢了宰相,也幸得有此一職,遂使皇帝和内閣大學士的诏令,也有行不下的阻礙,還是得失參半。

     到清代,連給事中的職權也廢止了,于是真成為皇帝專制,皇帝的命令,真可無阻礙地一直行下。

    在清代叫做台谏合一。

    在這時,政府裡隻有彈劾百官違法與不盡職的,再沒有對政事發表意見,評論是非得失的,那豈不是政制上一大大的失敗嗎?就便利皇帝專制言,那也可算是勝利,非失敗,但到頭則落得一個大失敗。

    滿清一代的皇帝專制,終于是完全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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