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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上述,中國傳統政治,注重在政府之職能。

    故設一官,必有一官之職,而有一職,即有一種稱職與不稱職之責。

    然則,管理和監察此種責任者又是誰?在中國傳統政治裡,特設有禦史和谏官。

    禦史本是代替皇帝和宰相來負責監察政府下面官員之稱職勝任與否,而谏官則是負責來監察皇帝的。

    依照曆史演變講,宰相在封建時代,論其名義,隻是一個管家,故稱宰;或副官,故稱相。

    但一到秦漢以後郡縣時代,大一統政府産生,皇帝化家為國,于是管家的變成管理全國行政,封建家庭中的私職變成了大一統政府裡的公職。

    宰相原先隻是一個皇帝的總管家,亦可說是皇帝的代理人,但又可說是一個副皇帝。

    宰相在漢代也稱丞相,丞字同樣是一種副官之稱。

    副皇帝代表皇帝來管理國事,同時也代表皇帝來負其不稱職的責任。

     這一轉變,意義卻甚深甚大,但在中國史上,此種大變化,也隻是一種潛移默運,和緩地變了,并沒有急劇明顯的革命鬥争為之判然劃分。

    這最是中國史之難讀處,同時又是對中國史之必先了解處。

     禦史大夫在漢代是一個副宰相。

    副宰相又有兩個副官,一是負責代宰相管理監察政府,不論中央與地方的下屬官吏。

    另一副官則代宰相負責管理監察皇帝及皇室。

    一個叫禦史丞,一個叫禦史中丞,中丞是處内廷的。

    換言之,禦史丞監察外朝,即政府。

    禦史中丞監察内朝,即皇室。

    由此觀之,皇帝也該受監察,監察皇帝的也該是宰相。

    但宰相不便直接監察皇帝,而且宰相總攬全國行政大權于一身,已是不勝其重,才把監察之職分給副宰相,即禦史大夫。

    而禦史大夫要監察全國上下,仍嫌職責太重,才把監察之職再分給兩丞。

    一負監察中央及地方政府之責,一負監察皇帝并及皇帝之家及宮廷之責。

    若把皇帝作為第一級官,宰相是第二級,禦史大夫是第三級,則禦史中丞最高已屬第四級。

    但第四級官有權監察第一級,這一點又是中國傳統政治裡一種最寓精義的編配。

     當知大職負大任,小職負小任。

    皇帝的大任,專在任用宰相,能用得到好宰相,皇帝責任已盡。

    宰相權任太重,發号施令,決定萬機,這是更重大的,才把監察之責交與副宰相禦史大夫。

    副宰相隻綜握監察大權,至于專責監察皇帝與皇室,那又比較職小而任輕,易于擔當了,才把此職責交與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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