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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宰相,他曾用一掌門蒼頭,名叫宜祿,後代積習相沿,人民到相府,隻呼宜祿,便得引進,事見《通典》。

    這真可算是中國傳統政治裡的一番嘉話,著在史籍。

    近代學者隻知痛罵中國傳統政治是帝王專制黑暗高壓,對于此等記載,決然全不會理會到。

     直到唐代,宰相職權,更是劃分得明白。

    全國最高政令,名義上由皇帝頒發,唐人謂之敕。

    在法理上,則有些敕書,全由宰相拟定。

    漢代宰相是首長制,唐代宰相是委員制。

    最高議事機關稱政事堂。

    一切政府法令,須用皇帝诏書名義頒布者,事先由政事堂開會議決,送進皇宮劃一敕字,然後由政事堂蓋印中書門下之章發下。

    沒有政事堂蓋印,即算不得诏書,在法律上沒有合法地位。

     宋太祖乾德二年時,三位宰相同時去職了,皇帝要下诏任趙普為新宰相。

    宰相則是一副皇帝。

    照唐代舊制,皇帝不能迳自發出沒有宰相副署的诏令,因此宋太祖遂召集群臣來商讨這一問題的處理。

    有人主張,唐代在甘露事變後數日間,也曾有類此困難,當時由尚書仆射,即如今之行政院長,奉行诏書。

    但有人反對,因尚書省長官隻有政事上之執行權,而無出令權,認為此乃變亂時故事,承平之世不得援例。

    結果由當時開封府尹帶有同平章事官銜者,即出席政事堂會議者書敕。

    即此可見,至少在唐代和宋初,皇帝并不能随便下诏,頒布命令。

    若必要說中國傳統政治是君主專制,該對這些曆史事實,有更進一步的解說。

     但宋代相權,較之唐代,确是降抑了。

    唐代是先由宰相在政事堂拟定诏稿,用書面送皇帝用印,皇帝所有的隻是一種同意權。

    宋代則由宰相開具意見,當面先呈請皇帝意旨,再退下正式起草,因此皇帝在頒布诏敕上,事前獲得了更大的發言權。

    但這并不是說宋代皇帝便可獨裁專制。

    當時皇帝要立一個後妃,被宰相李沆把诏書燒了。

    皇帝不根據宰相劄子即建議書,由内降出命令,被宰相杜衍退還了。

    這些故事,在宋代并不止少數的幾次。

    直到蔡京當宰相,他才開始"奉行禦筆",這是說,宰相隻為皇帝副署,不再自己出主意。

    這是中國史上典型的權臣與奸相,但他隻是不盡宰相之職。

    從外面說,他把宰相的出命權自己放棄。

    從内裡說,他把一切責任推卸到皇帝身上去。

    但我們仍不能說,在當時法理上宰相無權。

    因為皇帝的命令,依然須由蔡京蓋上宰相印始得行下。

     但我們也不能由此說政府一切命令,宰相可以全權作主。

    在唐代,凡遇軍國大事,照例先由中書省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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