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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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者不同,若與大洋船一例納鈔,未免偏枯。
嗣後此等小船,最小者以七十五噸為率,最大者以一百五十噸為率,每進口一次,按噸納鈔一錢;共不及七十五噸者,仍照七十五噸計算;倘已逾一百五十噸者,即作大洋船論,仍按新例,每噸輸鈔五錢。
至福州等口并無此等小船往來,應無庸議。
今将各小船定例,開列于後: 一、凡此等英國二枝桅、一枝桅、劃艇等小船,必須領英官牌照,用漢、英字樣言明大、小,何等樣船隻,能載若幹噸,以便稽查。
一、此等小船,每到虎門,即必停止通報,與大洋船無異。
倘内載有稅貨物,均應在黃浦關口通報,到省城時,即将牌照繳存管事官收報,以便代請粵海關,準令起貨。
若未經海關允準,擅自卸貨,即按照新定貿易章程之第三段貨船進口報關一款辦理。
一、容俟進口貨既起清,出口貨又全下船,其進口、出口稅與船鈔亦已納完,駐省管事官即給還牌照,準其開行。
此善後事宜附粘和約其内載十六條款,附入小船則例一條,繕寫四冊,今由欽差大臣、公使大臣蓋印劃押,先将二冊互換,照依施行,并由兩國大臣将二冊一面具奏;但兩國相距遙遠,奉到渝旨,遲速不齊。
今議定,一俟奉有大皇帝朱筆允準,既由欽差大臣将原冊轉交廣東黃臬台,赉交公使大臣查照收執。
将來奉到君主親筆準行,寄回香港,再由公使大臣委員送至廣東交黃臬台,轉送欽差大使查照,俾兩國永遠遵守,以敦萬年和好之誼。
須至善後和約者。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一千八百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于虎門寨蓋印畫押為據。
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 海關稅則一八四三年十月八日,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于虎門。
一、進出口雇用引水一款 凡議準通商之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等五處,每遇英商貨船到口準令引水即行帶進;迨英商貿易輸稅全完,欲行回國,亦準引水随時帶出,俾免滞延。
至雇募引水工價若幹,應按各口水程遠近,平險,分别多寡,即由英國派出管事官秉公議定酌給。
一、口内押船人役一款 凡應嚴防偷漏之法,悉聽中國各口收稅官從便辦理。
凡遇英商貨船到口,一經引水帶進後,即由各海關揀派妥實丁役一、二人,随同看押,預防走私。
或自雇小船乘坐,或竟搭坐英船,均聽其便。
其所需食用,應由海關按日給銀,自行備辦,不得需索英商絲毫規費。
有犯,計贓論罪。
一、貨船進口報關一款 英國商船一經到口停泊,其船主限一日之内,赴英國管事官署中,将船牌、艙口單、報單各件交與管事官查閱收貯;如有不遵,罰銀二百元。
若投遞假單,罰銀五百元。
若與未奉官準開艙之先,遽行開艙卸貨,罰銀五百元,并将擅行卸運之貨一概查抄入官。
管事官既得船牌及艙口報單等件,即行文通知該口海關,将該船大小可載若幹噸、運來系何宗貨物逐一聲明,以憑抽驗明确,準予開艙卸貨,按例輸稅。
一、英商與華商交易一款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一、貨船按噸輸鈔一款 凡英國進口商船,應查照船牌開明可載若幹,定輸稅之多寡,計每噸輸銀五錢。
所有納鈔舊例及出口、進口日月規各項費用,均行停止。
一、進出口貨納稅一款 凡系進口、出口貨物,均按新定則例,五口一律納稅,此外各項規費絲毫不能加增。
其英國商船運貨進口及販貨出口,均須按照則例,将船鈔、稅銀掃數輸納全完,由海關
嗣後此等小船,最小者以七十五噸為率,最大者以一百五十噸為率,每進口一次,按噸納鈔一錢;共不及七十五噸者,仍照七十五噸計算;倘已逾一百五十噸者,即作大洋船論,仍按新例,每噸輸鈔五錢。
至福州等口并無此等小船往來,應無庸議。
今将各小船定例,開列于後: 一、凡此等英國二枝桅、一枝桅、劃艇等小船,必須領英官牌照,用漢、英字樣言明大、小,何等樣船隻,能載若幹噸,以便稽查。
一、此等小船,每到虎門,即必停止通報,與大洋船無異。
倘内載有稅貨物,均應在黃浦關口通報,到省城時,即将牌照繳存管事官收報,以便代請粵海關,準令起貨。
若未經海關允準,擅自卸貨,即按照新定貿易章程之第三段貨船進口報關一款辦理。
一、容俟進口貨既起清,出口貨又全下船,其進口、出口稅與船鈔亦已納完,駐省管事官即給還牌照,準其開行。
此善後事宜附粘和約其内載十六條款,附入小船則例一條,繕寫四冊,今由欽差大臣、公使大臣蓋印劃押,先将二冊互換,照依施行,并由兩國大臣将二冊一面具奏;但兩國相距遙遠,奉到渝旨,遲速不齊。
今議定,一俟奉有大皇帝朱筆允準,既由欽差大臣将原冊轉交廣東黃臬台,赉交公使大臣查照收執。
将來奉到君主親筆準行,寄回香港,再由公使大臣委員送至廣東交黃臬台,轉送欽差大使查照,俾兩國永遠遵守,以敦萬年和好之誼。
須至善後和約者。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一千八百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于虎門寨蓋印畫押為據。
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 海關稅則一八四三年十月八日,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于虎門。
一、進出口雇用引水一款 凡議準通商之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等五處,每遇英商貨船到口準令引水即行帶進;迨英商貿易輸稅全完,欲行回國,亦準引水随時帶出,俾免滞延。
至雇募引水工價若幹,應按各口水程遠近,平險,分别多寡,即由英國派出管事官秉公議定酌給。
一、口内押船人役一款 凡應嚴防偷漏之法,悉聽中國各口收稅官從便辦理。
凡遇英商貨船到口,一經引水帶進後,即由各海關揀派妥實丁役一、二人,随同看押,預防走私。
或自雇小船乘坐,或竟搭坐英船,均聽其便。
其所需食用,應由海關按日給銀,自行備辦,不得需索英商絲毫規費。
有犯,計贓論罪。
一、貨船進口報關一款 英國商船一經到口停泊,其船主限一日之内,赴英國管事官署中,将船牌、艙口單、報單各件交與管事官查閱收貯;如有不遵,罰銀二百元。
若投遞假單,罰銀五百元。
若與未奉官準開艙之先,遽行開艙卸貨,罰銀五百元,并将擅行卸運之貨一概查抄入官。
管事官既得船牌及艙口報單等件,即行文通知該口海關,将該船大小可載若幹噸、運來系何宗貨物逐一聲明,以憑抽驗明确,準予開艙卸貨,按例輸稅。
一、英商與華商交易一款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一、貨船按噸輸鈔一款 凡英國進口商船,應查照船牌開明可載若幹,定輸稅之多寡,計每噸輸銀五錢。
所有納鈔舊例及出口、進口日月規各項費用,均行停止。
一、進出口貨納稅一款 凡系進口、出口貨物,均按新定則例,五口一律納稅,此外各項規費絲毫不能加增。
其英國商船運貨進口及販貨出口,均須按照則例,将船鈔、稅銀掃數輸納全完,由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