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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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口通商章程:海關稅則 海關稅則一八四三年十月八日,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于虎門。

     一、進出口雇用引水一款 凡議準通商之廣州、福州、廈門、甯波、上海等五處,每遇英商貨船到口準令引水即行帶進;迨英商貿易輸稅全完,欲行回國,亦準引水随時帶出,俾免滞延。

    至雇募引水工價若幹,應按各口水程遠近,平險,分别多寡,即由英國派出管事官秉公議定酌給。

     一、口内押船人役一款 凡應嚴防偷漏之法,悉聽中國各口收稅官從便辦理。

    凡遇英商貨船到口,一經引水帶進後,即由各海關揀派妥實丁役一、二人,随同看押,預防走私。

    或自雇小船乘坐,或竟搭坐英船,均聽其便。

    其所需食用,應由海關按日給銀,自行備辦,不得需索英商絲毫規費。

    有犯,計贓論罪。

     一、貨船進口報關一款 英國商船一經到口停泊,其船主限一日之内,赴英國管事官署中,将船牌、艙口單、報單各件交與管事官查閱收貯;如有不遵,罰銀二百元。

    若投遞假單,罰銀五百元。

    若與未奉官準開艙之先,遽行開艙卸貨,罰銀五百元,并将擅行卸運之貨一概查抄入官。

    管事官既得船牌及艙口報單等件,即行文通知該口海關,将該船大小可載若幹噸、運來系何宗貨物逐一聲明,以憑抽驗明确,準予開艙卸貨,按例輸稅。

     一、英商與華商交易一款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凡現經議定,英商卸貨後自投商賈,無論與何人交易,聽從其便。

    惟中國商人設遇有诓騙貨物脫逃及拖欠貨價不能歸還者,一經控告到官,中國官員自必即為查追;倘诓騙之犯實系逃匿無蹤,欠債之人實已身亡産絕者,英商不得執洋行代賠之舊例呈請著賠。

     一、貨船按噸輸鈔一款 凡英國進口商船,應查照船牌開明可載若幹,定輸稅之多寡,計每噸輸銀五錢。

    所有納鈔舊例及出口、進口日月規各項費用,均行停止。

     一、進出口貨納稅一款 凡系進口、出口貨物,均按新定則例,五口一律納稅,此外各項規費絲毫不能加增。

    其英國商船運貨進口及販貨出口,均須按照則例,将船鈔、稅銀掃數輸納全完,由海關給發完稅紅單,該商呈送英國管事官驗明,方準發還船牌,令行出口。

     一、大關秉公驗貨一款 凡英商運貨進口者,即于卸貨之日,販貨出口者,即于下貨之日,先期通報英官,由英官差自雇通事轉報海關,以便公同查驗,彼此無虧。

    英商亦必派人在彼,眼同料理。

    倘或當時英商無人在場看驗,事後另有告訴者,由英國官駁斥,不為查辦。

    至則例内所載按價若幹抽稅若幹各貨,倘海關驗貨人役與英商不能平定其價,即各邀客商二、三人前來驗貨,其客商内有願出某價買此貨者即以所出最高之價定為此貨之價,免緻收稅有虧。

    又有連皮過秤除皮核算之貨,如茶葉一項,倘海關人役與英商意見或異,即于每百箱内聽關役揀出若幹箱,英商亦揀出若幹箱,先以一箱連皮過秤得若幹斤,再秤其皮得若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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