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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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此種事業,須由國際發展實業機關為政府經營之。

    但當經營之始,規模亦當遠大。

    如煤油區域、稠密民居、工業中心以及河岸、海港等地方,皆宜用油管辦法互相聯絡,以使其輸送與分配于各地者,更為便利。

    如此之籌劃,須用資本若幹方能開辦,可留為對于此事業有經驗者察奪之。

     中國銅礦亦如鐵礦之豐富,經已發見者,已有多處。

    至其礦産之份量,在未開以前均可預計,故辦理可無危險。

    但開采之權,須依中國慣例,屬之國有,而後由國際發展實業機關投資代為經營。

    四川、雲南與揚子江一帶,皆中國鋼産最盛之區。

    由政府開采之銅礦在于雲南北角之昭通者,經已數世紀之久矣。

    中國向來通用之錢币,幾乎全賴雲南銅礦以制造之,現今錢币需用之銅,仍稱大宗。

    但因雲南之銅,輸運艱難,價格過高,故多購自外國。

    非中國缺此種金屬,是中國對于此種金屬之采取未能發達故也。

    況銅之為物,除用作錢币外,需用為他種目的者尚多。

    當中國将來之工業發達,用鋼之途必增至百倍。

    故此種金屬,即在中國市場,将必成為需要之大宗。

    此吾之所以為開采銅礦不可不适用近代機器,而冀其有大宗之出産也。

    此之事業,應投資若幹以為之經營,可留為專門家察奪之。

     國際發展實業機關對于各色特種之礦,有可以經營之者。

    如雲南個舊之錫礦,黑龍江之漠河金礦,新疆之和阗玉礦,皆用人力采取,經已數世紀之久矣。

    此種之礦産皆以豐厚見稱,現已開采者不過是礦中之上層,其馀大部分因無法排除泉水,尚多埋藏地中。

    但向來對于此等特種礦産,有為人民采取者,有為政府采取者。

    如能行用近代機器,并由政府經營,是為最經濟之辦法也。

    其他多有已棄置之礦産。

    如此類者,須通行考察,如以為實有利益,即須依國際發展計劃,再行開采。

    至于将來一切礦業,除既為政府經營外,應準租與私人立約辦理,當期限既滿,并知為确有利益者,政府有收回辦理之權。

    如此辦法,一切有利益之礦可以從漸收為社會公有,而通國人民亦可以均沾其利益矣。

     各種金屬之埋藏于獨一地域者,不過一小部分,而散産于各地者,廣狹亦各有不同。

    故對于各種礦業之經營,有為政府不能自辦,當留為私人辦之。

    譬如農業,私人經營者利益常豐,礦業亦如是也。

    如欲望礦務之發展,國家必須采用寬大之礦律。

    政府所雇用之專門技師,應自由予以指導與報告。

    公司銀行應予以經濟之幫助。

    此國際發展機關對于普通礦業,隻當為之制造各種礦業器具與機械,以供給業礦者之使用。

    至此器具與機械之出售者,無論其為現金,或為賒借,必須定以最低廉之價,而後能使之遍為分配于中國之多馀工人,礦業自日臻發達。

    礦業既日臻發達,器具與機械之需要必日多。

    若依此辦理,即制造礦業器具機械之利益,已無可限量矣。

    但此等工廠,在開始時期隻宜至小經營,待從礦業日臻發達而後從漸推廣。

    故吾以為此種之第一工廠須設立于廣州,蓋出廣州為西南礦區之口岸,獲取原料、延請技師亦較他處為便易也。

    至其他之工廠,應設立于漢口與北方大港各地。

     各種金屬之冶鑄機廠,應遍設于各礦區,使之便于各種金屬之化煉。

    此等冶鑄機廠,應仿合作制度組織之。

    當其始也,生礦之收集,價格必廉。

    迨後金屬之出售,無論其在中國或外國市場。

    而此種冶鑄工夫,可以分享其一分之利益,用以抵償各種費用、利息與冗費。

    其他之剩馀利益,應按各種工人之工資并各資本家所供給于鑄爐之生礦之多寡比例分配之。

    如此辦法,對于私人之經營礦業者,既可以資鼓勵,而工業之基礎亦可因之以成立。

    但機廠之設立須依各區之需要,由專門家以定其規模之大小,而設中央機關以管理之。

     &uarr此标題“第六計劃”後原有“礦業”二字,與前面各計劃的标題格式不一緻,特此說明。

     &uarr紐約三達煤油公司,今譯美孚石油公司(StandardOilCo.)。

    下面提及的樂極非路,今譯洛克菲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