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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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業之開發應分兩路進行,(一)個人企業、(二)國家經營是也。

    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諸個人,或其較國家經營為适宜者,應任個人為之,由國家獎勵,而以法律保護之。

    今欲利便個人企業之發達于中國,則從來所行之自殺的稅制應即廢止,紊亂之貨币立需改良,而各種官吏的障礙必當排去;尤須輔之以利便交通。

    至其不能委諸個人及有獨占性質者,應由國家經營之。

    今茲所論,後者之事屬焉。

    此類國家經營之事業,必待外資之吸集、外人之熟練而有組織才具者之雇傭、宏大計劃之建設,然後能舉。

    以其财産屬之國有,而為全國人民利益計以經理之。

    關于事業之建設運用,其在母财、子利尚未完付期前,應由中華民國國家所雇專門練達之外人任經營監督之責;而其條件,必以教授訓練中國之佐役,俾能将來繼承其乏,為受雇于中國之外人必盡義務之一。

    及乎本利清償而後,中華民國政府對于所雇外人當可随意用舍矣。

    于詳議國家經營事業開發計劃之先,有四原則必當留意: (一)必選最有利之途以吸外資。

     (二)必應國民之所最需要。

     (三)必期抵抗之至少。

     (四)必擇地位之适宜。

     今據上列之原則,舉其計劃如下: (一)築北方大港于直隸灣。

     (二)建鐵路統系,起北方大港,迄中國西北極端。

     (三)殖民蒙古、新疆。

     (四)開浚運河,以聯絡中國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

     (五)開發山西煤鐵礦源,設立制鐵、煉鋼工廠。

     上列五部,為一計劃,蓋彼此互相關聯,舉其一有以利其馀也。

    北方大港之築,用為國際發展實業計劃之策源地;中國與世界交通運輸之關鍵,亦系夫此,此為中樞,其馀四事旁屬焉。

     茲拟建築不封凍之深水大港于直隸灣中。

    中國該部必需此港,國人宿昔感之,無時或忘。

    向者屢經設計浚渫大沽口沙,又議築港于岐河口。

    秦皇島港已見小規模的實行,而葫蘆島港亦經籌商興築。

    今餘所策,皆在上舉諸地以外。

    蓋前兩者距深水線過遠而淡水過近,隆冬即行結冰,不堪作深水不凍商港用;後兩者與戶口集中地遼隔,用為商港,不能見利。

    茲所計劃之港,為大沽口、秦皇島兩地之中途,青河、,灤河兩口之間,沿大沽口、秦皇島間海岸岬角上。

    該地為直隸灣中最近深水之一點,若将青河、灤河兩淡水遠引他去,免就近結冰,使為深水不凍大港,絕非至難之事。

    此處與天津相去,方諸天津、秦皇島間少差七八十咪。

    且此港能借運河以與北部、中部内地水路相連,而秦皇、葫蘆兩島則否。

    以商港論,現時直隸灣中唯一不凍之港,惟有秦皇島耳。

    而此港則遠勝秦皇、葫蘆兩島矣。

     由營業上觀察,此港築成,立可獲利,以地居中國最大産鹽區域之中央故也。

    在此地所産至廉價之鹽,隻以日曝法産出;倘能加以近代制鹽新法,且可利用附近廉價之煤,則其産額必将大增,而産費必将大減,如此中華全國所用之鹽價可更廉。

    今以本計劃遂行之始,僅能成中等商港計之,隻此一項實業,已足支持此港而有馀。

    此外直接附近地域,尚有中國現時已開最大之煤礦(開灤礦務公司),計其産額,年約四百萬噸。

    該公司現用自有之港(秦皇島),借為輸出之路。

    顧吾人所計劃之港,距其礦場較近,倘能以運河與礦區相聯,則其運費,方諸陸運至秦皇島者廉省多矣。

    不特此也,茲港将來必暢銷開灤産煤,則該公司勢必仰資此港為其運輸出口之所。

    今天津一處在北方為最大商業之中樞,既無深水海港可言,每歲冬期,封凍數月,亦必全賴此港以為世界貿易之通路。

    此雖局部需要,然僅以此計,已足為此港之利矣。

     顧吾人之理想,将欲于有限時期中發達此港,使與紐約等大。

    試觀此港所襟帶控負之地,即足證明吾人之理想能否實現矣。

    此地西南為直隸、山西兩省與夫黃河流域,人口之衆約一萬萬。

    西北為熱河特别區域及蒙古遊牧之原,土曠人稀,急待開發。

    夫以直隸生齒之繁,山西礦源之富,必賴此港為其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