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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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治道天命元年丙辰正月癸酉 上谕貝勒諸臣曰:“朕聞上古至治之世,君明臣良,同心共濟,天降祯祥,休和濟至,果秉志公誠,勵精圖治,天心必加眷佑,地靈亦為協應,為人君者小可不秉志公誠,而去其私也。

    蓋天無私,四時順序;地無私,萬物發生;人君無私,則庶事鹹理,而底于有成。

    撫有大國者,能以公誠存心,建立綱紀,教養兼施,則天地神祗,必交相感應,而群方亦莫不愛戴,以之均平邦國,臻于帝王之道無難矣。

    且修身與齊家治國,其道一也。

    一其心以修身,則君德清明;一其心以修家,則九族親睦;一其心以治國,則黎庶乂安。

    由是協和萬邦,亦不外此。

    為治之道,惟在君心—而已。

    ” 丙子 上谕諸歎勒曰:“君德明,則賢臣悅;君德暗,則賢臣憂。

    故人君智慮未周,必博聞廣覽,勤于咨詢,然後稱睿哲之主焉。

    若賢臣遭逢盛世,翊贊皇猷,俾朝廷聲敦施當時,傳後世,皆以忠誠之心為之,有嘉謀谠議,無不盡言,其視家國如一體然,始可貢諸天地而無慚矣。

    蓋忠誠而慈惠,則利濟必公;忠誠而敏達,則庶物就理;忠誠而武勇,則戡定禍亂,克奏膚功,忠誠自靖,凡事皆可勝任也。

    若慈惠而無忠誠,施與必不分平,敏達而無忠誠,更張适滋紛擾,武勇而無忠誠,輕敵寡謀,益取敗而緻亂。

    才具雖優,每以内鮮忠誠,動辄獲咎。

    故明君治國,務先求忠誠之人而倚任之也。

    ”是日,上谕貝勒諸臣曰:“古者君德克明,自九族以至百姓,鹹享太平,雖治安已奏,而仍個敢荒甯,故懋登上理焉。

    蓋人君勤求壘治.其道不遠,惟在上者誠正宅心,則下之狙詐悉化;恭讓持己,則下之淩兢潛消,将風俗淳樸,萬邦協和,斯進至治,無難矣。

     三月丙子 上谕貝勒諸臣曰:“為人君者,私意不葫,常存敬畏,則其德日進于高明。

    推此心以愛養斯民,公普周遍,則無論賢愚,皆中心愛戴矣。

    至于賢能之人,舉而用之,俾為貝勒分理庶務,貝勒克自黾勉,建立嘉猷,以法言訓誡于國,使黎庶之心交相悅服,又能承上德意,撫輯多方,則向化而來昔,惟恐後矣。

    以若人而秉國政,豈不頌明哲于當時,傳令聞于後世耶?” 天命三年戊午閏四月壬午 上谕侍臣曰;“人皆稱仙佛之善,然仙佛雖善,而居心不善者,不能為也;必勤修善行,始能與之相合。

    人君奉天理國,修明政教,克寬克仁,舉世享太平之福,則一人有道,萬國敉甯,勝于仙佛多矣。

    人知鬼魅之惡,然鬼魅雖惡,遇壽算未盡之人不能害也,算将盡,始被其祟耳。

    若人君不道,緻幹戈相辱,盜賊蜂起,黎民有死亡之憂,是一人失德,禍及萬方,其惡甚于鬼魅矣。

    明萬曆帝罔念友邦,興兵構怨,皇天震怒,疆圉淪喪,萬衆被戮。

    斯其害,豈啻鬼魅耶?” 是日,上谕諸貝勒曰:“從來國家之敗亡也,非财用不足也,皆驕縱所緻耳。

    若夏桀、商纣、秦始皇、隋炀帝、金完顔亮,鹹貪财好色,沉湎于酒,晝夜宴樂,不修國政,遂緻身死國亡。

    近日哈達國萬汗聽事不辨别是非,富者雖非亦是,貧者雖是亦非,公斷不行,惟尚貨賄,故所創基業及身而敗。

    昔我六貝勒原與國君相等,因兄弟交嫉,攘奪貨财,幾緻喪亂。

    烏喇貝勒布占泰,朕擒之于陣,厚加恩恤,縱令歸國,乃不思報德,恃其才力,嗜酒妄行,遂被天譴,國以滅亡。

    今蒙古貝勒不務政事,荒廢于酒,父因酒殒,子複嗜之,兄因酒殒,弟複嗜之,加以貪财黩貨,争奪無已,父子兄弟互為仇雠,國亦以亂。

    凡我子孫,若效其所為,耽旨酒,溺貨利,存心邪辟,不敬守基業,則覆轍不遠,可不戒與?” 天命十一年丙寅正月己酉 上谕貝勒諸臣曰:“人君齋明其心,以事上帝,則多受福祉。

    至于貝勒諸臣,翼戴其君,亦惟存公平誠正之心而已。

    為臣者果能矢志忠良,與君一體,時時誠勉民庶,俾改過遷善,易俗移風,則民從而君必倚任矣。

    所為忠良者,乃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平時則以忠謀國,臨難則以身殉國也。

    君猶日也,與天地—體,為臣者果能宣上德意,如四時之不忒,亦與君合德矣。

    為君者明,為臣善良,則庶事修興矣。

    ”又谕曰:“從來為帝王者多矣,求其聰明睿知、恩溥國人者則少焉。

    譬之麗于天者,星辰雖衆,而明如日月者無有也。

    ” 乙卯十一月 訓諸王 上訓諸子衆貝勒曰:“賢者不尊之顯之,則賢者何由而勸;不肖者不誅之黜之,則不肖者何由而懲。

    毋嗜利而宜嗜義,毋好貨而宜好德,蓋為國之道,莫貴于德義,我自昔行之不怠,汝等識之。

    我所以訓汝等者,惟此而已。

    ” 天命六年辛酉四月壬申 上谕諸貝勒曰:“朕聞之,君克承庥,良士彙集,父多善行,賢于誕生。

    良士集則君心豫,賢子生則家道昌,朕著為訓誡,爾等敬識之。

    凡人處世之道,以公為貴,與其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