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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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人又内族襄傳曰章宗初即政議罷僧道奴婢太尉徒單克甯奏曰此蓋成族日久若遽更之於人情不安陛下如惡其數多宜嚴立格法以防濫度則自少矣襄時為右丞相曰出家之人安用仆隸乞不問從初如何所得悉放為良若寺觀物力原系奴婢之數推定者并合除免诏從襄言由是二稅戶多為良者 三年五月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為軍不從 十七年二月诏宰臣海陵時大臣無辜被戮家屬籍沒者并釋為良 二十九年二月【時章宗已即位】诏宮籍監戶舊系睿宗及皇考之奴婢者悉放為良 章宗明昌元年三月禮官言驅婢一産三男者舊制官給錢百貫以資乳哺請更給錢四十貫贖以為良制可泰和七年七月诏核西夏人口盡贖放還敢有藏匿者以違制論 元太祖時豪民冒籍良民為奴者安撫使劉敏悉歸之民 太宗時免儒士之被俘為奴者 時淮蜀士遭俘虜者皆沒為奴河西人高智耀奏以儒為驅古無有也陛下方以古道為治宜除之以風厲天下帝從之後立校試儒臣法中書令耶律楚材奏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勿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 十二年十二月籍諸王大臣所俘男女為民 初帝元年籍中原民時将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留諸郡耶律楚材因括戶口并令為民匿占者死至是又籍之後世祖至元十二年亷希憲行省荊南令凡俘獲之人敢殺者以故殺平民論為軍士所虜病而棄之者許人收養病愈故主不得複為奴有立契劵質妻子者重其罪仍沒入其直 憲宗四年制為士者無隸奴籍 時京兆多豪強廢令不行亷希憲為宣撫使至悉令着籍為儒九年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憲入籍府庫希憲率儒生百餘拜?軍門言今王師渡江凡軍中俘獲士人宜官贖遣還以廣異恩世祖嘉納還者五百餘人 世祖中統二年四月诏軍中所俘儒士聽贖為民至元十年四月勅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呂思誠傳曰天曆時思誠為蓚縣尹部民翟彛自其大父因河南亂被掠為人丁奏納丁粟以免作思誠知彛力學召其主與之約終彛身粟三十石仍代之輸彛得為良民 六月出工局繡女聽其婚嫁 四年正月以瑪哈穆特所俘濟南老僧口之民文面為奴者付元籍為民 後至元元年八月禁邊将分匿宋新附人口二年十月勅統軍拈布哈萬戶輝圖麾下軍士所俘宋人九十三口官贖為民其私越禁界掠獲者四十五人許令親屬完聚并種田内地十七年正月勅姜衛檢核阿爾哈雅呼圖克特穆爾等所俘丁三萬二千餘人并放為民又以海賊賀文逹所掠婦女百三十餘人還其家二月泸州安撫使梅國賓請贖還本州軍民之俘者從之十九年四月禦史台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為奴而以為征讨所得有旨降民還之有司征讨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二十七年三月浙東總兵官讨賊者多俘掠良民勅行禦史台分揀之凡為民者千六百九十五人 張惠傳曰至元元年惠行省山東以銀贖俘囚三百餘家為民不能歸者使為僧建寺居之 至元九年正月勅軍奴入民籍者還正之 四月勅諸路軍戶驅丁除至元七年前從良入籍者當差餘雖從良并令助本戶軍力 十一年十二月以諸路逃奴之無主者二千人隸行工部 十六年五月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賊之民勅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二十九年十月命趙德澤吳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戶淘銀耕田於廣寜渖州至成宗大德八年二月勅軍民逃奴有獲者即付其主主在他所者付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仁宗延佑六年十一月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十三年申明以良為娼之禁 至十五年正月禁官吏軍民賣所娶江南良家子女及為娼者賣買者兩罪之官沒其直人複為良 十四年二月诏賜永昌路鈔百八十錠贖還妻奴諸王哲伯特穆爾言永昌路驿百二十五疲於供給質妻奴應役诏賜鈔百八十錠贖還之至十八年八月勅開元等路六驿以錢鬻妻子者官為贖之二十七年三月永昌站戶饑賣子及奴産者甚衆命甘肅省贖還 十五年五月申傭奴代軍之禁 至成宗大德七年閏五月禁諸王驸馬等征北諸軍以奴為代者罪之 八月诏軍民官毋得抑良為奴 張德輝傳曰世祖初河南東北路因兵後孱民多有依庇豪右歲久掩為家奴者德輝為宣撫使按部悉還為民 李德輝傳曰中統元年德輝宣撫山西按免權勢之家藉民為奴複業者近千人 張文謙傳曰至元三年西夏中興諸勢家有戶數千當役屬為私奴者議久不決文謙行省西夏等路謂以乙未歲戶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家其餘良民無為奴之理議遂定守以為法袁裕傳曰西夏羌渾雜居驅良莫辨裕為安副使言宜驗已有從良書則為良民於是得八千餘人 十七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