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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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旒。
徽宗大觀四年,議禮局官宇文粹中上所編《祭服制度》曰:「古者冕以木版為中,廣八寸,長尺六寸,後方前圓,後仰前低,梁三十升之布,玄表朱裡。
後方者,不變之體;前圓者,無方之用;仰而玄者,升而辨于物;俛而朱者,降而與萬物相見。
後世以缯易布,故純 儉。
今臣冕版長一尺二寸,闊六寸二分,非古廣(尺)[長]之制。
以青羅為覆,以金塗銀棱為飾,非古玄表朱裡之制。
乞下有司改正。
古者冕之名雖有五,而缫就、旒玉,則視其命數以為等差。
合彩絲為繩,用以貫玉,謂之缫。
以一玉為一成結之,使不相并,謂之就。
就間相去一寸,則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各以旒數長短為差。
今群臣之冕用藥玉、青珠,五色茸線,非藻玉三采、二采之義;每旒之長各八寸,非旒數長短為差之義。
又獻官冕服雜以諸侯之制,而一品服衮冕,臣竊以為非宜。
元豐中禮官建言,請資政殿大學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觀察使以上服毳冕,監察禦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選人以上服爵弁。
诏許之,而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選人盡服玄冕,無旒。
臣竊謂依此參定,乃合禮制。
古者三公一命衮,則三公在朝,其服當鷩冕。
蓋出封則遠君而伸,在朝則近君而屈。
今之攝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與古之出封者同命數,非先王之意。
乞下有司制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無旒,依元豐诏旨,參酌等降,為侍祠及攝祭之服。
長短之度、采色之别,皆乞依古制施行。
又按《周禮》,諸侯爵有五等,而服則三,所謂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
古者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為節。
今之郡守雖曰猶古之侯 伯,其實皆王臣也。
欲乞隻用臣之服,自鷩冕而下分為三等:三都四輔為一等,初獻鷩冕八旒;經略、安撫、钤轄為一等,初獻毳冕六旒,亞獻并玄冕二旒,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為一等,初獻絺冕四旒,亞終獻并玄冕無旒。
其衣服之制,則各從其冕之等。
」 又曰:「今之纮組仍綴兩缯帶而結于頤,冕旁仍垂青纩,而不以瑱,以犀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并非古制。
乞下有司改正。
」從之。
政和議禮局言:「大觀中所上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修定,乞付有司依圖畫制造。
」既又上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棱,有額花、犀簪,親祠大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
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準此。
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餘如正一品服。
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進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歲大祠捧俎豆,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
二品七旒冕、角簪,親祠吏部侍郎郎:原作「中」,據《政和五禮新儀》卷一二「群臣祭服」條改。
、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祠、配享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祀謂用宮架者大司樂,大祠、中祠亞終獻,大祀禮官,小祀獻官,朔祭太常卿服之。
三品五旒冕,親祠舉冊官、大樂令、光祿丞、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太廟奉瓒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盤奉:原脫,據本書《輿服五》後引文及《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補。
、蕭蒿篚、肝膋豆宗室,每歲祭祠大樂令,大中祠分獻官服之。
無旒冕,奉禮協律郎、郊社 令、太祝太官令,親祠鼎官、進抟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鳵供七祀獻官、執爵官服之執:原作「木」,據《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改。
。
五旒冕,紫檀絁衣,餘如三品服,監察禦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
經略、安撫、钤轄初獻六旒冕,亞獻并二旒冕,終獻無旒冕。
節鎮、防團、軍事初獻四旒冕,亞、終獻并無旒冕。
中興之後,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為四等:一曰鷩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玄冕無旒。
其義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
先是,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臣嘗考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
蓋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
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
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
上士三命,玄冕三旒。
中士再命,玄冕二旒。
下士一命,玄冕無旒。
其缫至笄、衡、纮、紞、瑱、纩皆有等差《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所引普奏「纩」字下尚有「帶、佩、芾、舄、中、衣」六字。
。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裡,此冕之制也。
今則方圓俛仰,幾于無辨。
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雲雲。
詳服。
臣伏讀今之《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常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茲改作,是正訛缪,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 憚于改正。
按《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
其後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
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鷩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複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若冕之方圓低昂,至于無辨,則制造之差也,皆宜改正施行。
」 是時,諸臣奏請讨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
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
纮以紫羅,屬于武。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亞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六部侍郎以上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薦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徹笾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弁盥洗官四員并如之。
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希)[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 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并如之。
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抟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執事官内侍以下服之。
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抟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内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钤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钤轄亞獻服之。
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群臣祭服之制。
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棱,有額花、犀簪,親祠大(理)[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
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準此。
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進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歲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
二品七旒冕,角簪,親祠吏部侍郎、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祀配享(公)[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祀謂用宮架者。
大司樂,大祠、中祠亞終獻,大祠禮官,小祠獻官,朔祭大常卿服之。
三品五旒冕,親祠舉冊官、 太樂令、光祿丞、(捧)[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
太廟奉瓒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盤、蕭蒿篚、肝膋豆宗室,每歲祠祭大樂令,大中祠分獻官服之。
無旒冕,奉禮協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親祠鼎官、進抟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鳵、供七祀獻官、執爵官服之。
五旒冕,監察禦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經略、安撫、钤轄初獻六旒冕,亞獻并二旒冕,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初獻四旒冕,亞終獻并無冕旒。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諸色袍黃袍 諸色袍 黃袍 【宋會要】 高宗紹興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禮部太常寺言:「得旨,五月二日車駕詣〔太〕廟别廟行谒禮。
緣其日章懷皇後忌前一日,皇帝合服黃袍。
參酌禮例,是日皇帝自内中先服紅袍,詣太廟别廟行禮畢,還内,俟至宮中易忌前之服。
」從之。
徽宗大觀四年,議禮局官宇文粹中上所編《祭服制度》曰:「古者冕以木版為中,廣八寸,長尺六寸,後方前圓,後仰前低,梁三十升之布,玄表朱裡。
後方者,不變之體;前圓者,無方之用;仰而玄者,升而辨于物;俛而朱者,降而與萬物相見。
後世以缯易布,故純 儉。
今臣冕版長一尺二寸,闊六寸二分,非古廣(尺)[長]之制。
以青羅為覆,以金塗銀棱為飾,非古玄表朱裡之制。
乞下有司改正。
古者冕之名雖有五,而缫就、旒玉,則視其命數以為等差。
合彩絲為繩,用以貫玉,謂之缫。
以一玉為一成結之,使不相并,謂之就。
就間相去一寸,則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各以旒數長短為差。
今群臣之冕用藥玉、青珠,五色茸線,非藻玉三采、二采之義;每旒之長各八寸,非旒數長短為差之義。
又獻官冕服雜以諸侯之制,而一品服衮冕,臣竊以為非宜。
元豐中禮官建言,請資政殿大學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觀察使以上服毳冕,監察禦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選人以上服爵弁。
诏許之,而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選人盡服玄冕,無旒。
臣竊謂依此參定,乃合禮制。
古者三公一命衮,則三公在朝,其服當鷩冕。
蓋出封則遠君而伸,在朝則近君而屈。
今之攝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與古之出封者同命數,非先王之意。
乞下有司制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無旒,依元豐诏旨,參酌等降,為侍祠及攝祭之服。
長短之度、采色之别,皆乞依古制施行。
又按《周禮》,諸侯爵有五等,而服則三,所謂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
古者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為節。
今之郡守雖曰猶古之侯 伯,其實皆王臣也。
欲乞隻用臣之服,自鷩冕而下分為三等:三都四輔為一等,初獻鷩冕八旒;經略、安撫、钤轄為一等,初獻毳冕六旒,亞獻并玄冕二旒,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為一等,初獻絺冕四旒,亞終獻并玄冕無旒。
其衣服之制,則各從其冕之等。
」 又曰:「今之纮組仍綴兩缯帶而結于頤,冕旁仍垂青纩,而不以瑱,以犀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并非古制。
乞下有司改正。
」從之。
政和議禮局言:「大觀中所上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修定,乞付有司依圖畫制造。
」既又上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棱,有額花、犀簪,親祠大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
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準此。
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餘如正一品服。
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進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歲大祠捧俎豆,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
二品七旒冕、角簪,親祠吏部侍郎郎:原作「中」,據《政和五禮新儀》卷一二「群臣祭服」條改。
、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祠、配享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祀謂用宮架者大司樂,大祠、中祠亞終獻,大祀禮官,小祀獻官,朔祭太常卿服之。
三品五旒冕,親祠舉冊官、大樂令、光祿丞、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太廟奉瓒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盤奉:原脫,據本書《輿服五》後引文及《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補。
、蕭蒿篚、肝膋豆宗室,每歲祭祠大樂令,大中祠分獻官服之。
無旒冕,奉禮協律郎、郊社 令、太祝太官令,親祠鼎官、進抟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鳵供七祀獻官、執爵官服之執:原作「木」,據《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改。
。
五旒冕,紫檀絁衣,餘如三品服,監察禦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
經略、安撫、钤轄初獻六旒冕,亞獻并二旒冕,終獻無旒冕。
節鎮、防團、軍事初獻四旒冕,亞、終獻并無旒冕。
中興之後,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為四等:一曰鷩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玄冕無旒。
其義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
先是,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臣嘗考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
蓋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
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
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
上士三命,玄冕三旒。
中士再命,玄冕二旒。
下士一命,玄冕無旒。
其缫至笄、衡、纮、紞、瑱、纩皆有等差《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所引普奏「纩」字下尚有「帶、佩、芾、舄、中、衣」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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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裡,此冕之制也。
今則方圓俛仰,幾于無辨。
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雲雲。
詳服。
臣伏讀今之《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常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茲改作,是正訛缪,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 憚于改正。
按《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
其後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
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鷩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複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若冕之方圓低昂,至于無辨,則制造之差也,皆宜改正施行。
」 是時,諸臣奏請讨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
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
纮以紫羅,屬于武。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亞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六部侍郎以上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薦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徹笾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弁盥洗官四員并如之。
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希)[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
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 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并如之。
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抟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執事官内侍以下服之。
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抟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内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钤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钤轄亞獻服之。
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徽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群臣祭服之制。
正一品九旒冕,金塗銀棱,有額花、犀簪,親祠大(理)[禮]使、亞獻、終獻,太宰、少宰、左丞,每歲大祠宰臣、親王、執政官、郡王充初獻服之。
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準此。
從一品九旒冕,無額花,親祠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尚書,太廟進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歲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獻官服之。
二品七旒冕,角簪,親祠吏部侍郎、殿中監、大司樂、光祿卿、讀冊官,太廟薦俎、贊進、飲福宗室,七祀配享(公)[功]臣分獻官,每歲大祀謂用宮架者。
大司樂,大祠、中祠亞終獻,大祠禮官,小祠獻官,朔祭大常卿服之。
三品五旒冕,親祠舉冊官、 太樂令、光祿丞、(捧)[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獻官、分獻壇壝從祀。
太廟奉瓒盤、薦香燈,安奉神主、奉毛血盤、蕭蒿篚、肝膋豆宗室,每歲祠祭大樂令,大中祠分獻官服之。
無旒冕,奉禮協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親祠鼎官、進抟黍官,太廟供亞終獻金鳵、供七祀獻官、執爵官服之。
五旒冕,監察禦史服之。
州郡祭服:三都初獻八旒冕;經略、安撫、钤轄初獻六旒冕,亞獻并二旒冕,終獻無旒;節鎮、防、團、軍〔事〕初獻四旒冕,亞終獻并無冕旒。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諸色袍黃袍 諸色袍 黃袍 【宋會要】 高宗紹興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禮部太常寺言:「得旨,五月二日車駕詣〔太〕廟别廟行谒禮。
緣其日章懷皇後忌前一日,皇帝合服黃袍。
參酌禮例,是日皇帝自内中先服紅袍,詣太廟别廟行禮畢,還内,俟至宮中易忌前之服。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