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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衮冕 【宋會要】 真宗鹹平五年二月,大理寺丞李坦言:「臣聞禮行于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于社而百貨可殖焉殖:原作「極」,據本書《輿服四》引坦奏改。

    。

    是故禮者,治國之柄;服者,飾身之儀。

    前代成規前:原作「曆」,據本書《輿服四》引坦奏改。

    ,後王不易。

    臣昨差郊壇助祭,竊見助祭之官所服六冕,多不依古制,又慮後來增減不同。

    按《司服》雲:王祭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祭五帝亦如之;飨先王,則衮冕;飨先公,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絺冕;祭小祀,則玄冕。

    鄭司農雲:衮冕之旒,天子則十二旒,若上公則九旒,侯伯鷩冕七旒,子男即毳冕五旒,孤卿即絺冕三旒。

    今具六冕祭服異同,乞行改正。

    」诏送太常寺禮院詳定。

    禮(既)[院]冕闆上下之色,皆用玄青,亦無邃延,一失也。

    今檢詳《郊祀錄》,皇帝祀天地、神祗,則服大裘冕。

    冕者勉也,所以勉人為高行。

    凡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

    冕既大同,無以為别,故不謂冕為服,但取畫章之異以為立名,故用服名冕。

    一、六冕之旒數。

    若大裘冕即無旒。

    若衮冕,天子十有二旒,前後邃延;上公即九旒。

    每旒五采就為之,每一寸安一玉,玉皆五色:朱、白、蒼、黃、玄。

    諸侯即三采。

    夏商朱綠,皆周而複始。

    十二旒,旒各一尺二寸,用玉二百八十八。

    言:「檢讨如後。

    伏緣冕旒之制度,繡畫之等差,曆代以來,屢有沿革,若循古制,須議酌中,改作之間,安敢輕議!周六冕皆玄上纁下,玄上法天,纁下法地,兼前後邃延。

    今 旒玉純用一色,其數不與昔同,是二失也。

    今檢詳凡飨廟、谒廟及遣上将征還、飲至,則服衮冕。

    其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绶。

    《玉藻》雲:『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後邃延,龍衮以祭。

    』鄭玄雲:冕之旒,以藻紃貫玉為飾,因以名也。

    十有二就,每一就貫一玉,就間相去一寸,則旒長尺二寸,垂齊肩也。

    五采者,依射候之次,從上而下,初以朱,次以白,次以蒼,次以黃,次以玄。

    以五采正既貫,周而複始,此并周制也。

    至漢明帝用曹覢之說,皆用白旋珠,與古異也。

    魏文帝好婦人飾,改用珊瑚珠。

    至晉江左又改漢制。

    今用白珠之制,自漢始焉。

    《大戴禮》曰:『冕而加旒,以蔽明也。

    』隋牛若上公九旒,用玉百六十二。

    今(引)[弘]雲:請以采綖貫珠為旒。

    後隻言采,不言五采,是三失也。

    今檢詳《義纂》雲:『《周禮》衮冕以五采綜紃貫玉,前後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也。

    秦除古制,漢明帝始采舊法,系白玉珠為旒,以組為纓,黈纩充耳,玄衣纁裳,十二章。

    唐制,入廟、踐祚,加元服、納後、元日受朝及臨軒冊拜公主則服之。

    是承漢禮也。

    又《周禮》天子衮冕十有二旒〔旒〕,十有二就,就貫一玉,就間相去一寸,則旒長尺二寸,各用十二玉也。

    又按《郊禮錄》雲:其服玄衣纁裳,十二章,雲雲。

    詳服。

    請按古今沿革,特行改正。

    」诏付有司依坦并禮〔院〕檢讨名件制度改正,務合先王禮意。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詳定所言:「按《六典》,天子之服冕,一曰 大裘冕,無旒,裘以黑羊皮為之,祀天神、地祗則服。

    二曰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黝衣纁裳,十有二章,飨廟、谒廟、告廟則服。

    今參詳封禅祭天地,準典禮,皇帝服大裘。

    又緣南郊合祭天地,止服衮冕。

    欲封禅日,依南郊例。

    」從之。

     神宗元豐元年十一月二日,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周禮》弁師掌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

    鄭氏注謂合五采絲為繩,垂于延之前後各十二,所謂邃延也。

    賈公彥曰:以青、赤、黃、白、黑五色玉貫于藻繩色玉:原缺,據本書《輿服》四之二○所引補。

    ,每玉間相去一寸,十二玉則十二寸,以一玉為一成結之,使不相并。

    此據衮冕前後二十四旒。

    孔穎達曰:旒長尺二寸,故垂而齊(眉)[肩]也。

    至後漢明帝用曹褒之說,乘輿服冕系白玉珠為十二旒,前垂四寸,後垂三寸四寸後垂:原脫,據本書《輿服四》所引補。

    ,遂失古制。

    今之《衣服令》,乘輿服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廣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

    蓋白珠為旒,用東漢之制,而其冕廣長之度,乃自唐以來率意為之,無所稽考。

    景佑中已經裁定,以叔孫通漢禮器制度為法,凡冕闆廣八寸,長尺六寸,與古制相合,更不複議。

    令取少府監進樣,如以青羅為表,紅羅為裡,則非《弁師》所謂玄冕朱裡者也。

    上用金棱天闆,四周用金絲結網,兩旁用真珠、花素墜之類,皆不應禮。

    伏請改用朱組為纮,玉笄、玉瑱,以玄紞垂瑱,以五采玉貫于五色藻為旒,以青、赤、黃、白、黑五色備為一玉,每一玉長一寸, 前後二十四旒,垂而齊(眉)[肩]。

    孔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衆。

    』釋者曰,純絲易成,故從儉。

    今不必績麻,宜表裡用缯,庶協孔子所謂純儉從衆之義。

    」從之。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冕冠〔衮冕〕 冕冠 〔衮冕〕 【宋會要】 治平二年,诏裁定衮冕制度。

    禮院奏曰:「皇朝之制,天子之服有衮冕,前後十有二旒,二纩并貫珠玑。

    又十有二碧鳳銜翠旒,在珠旒外。

    闆以龍(鮮)[鱗]錦表,上綴玉為七星,旁施琥珀瓶、犀瓶各二十四,綴金絲網,細以珠玑雜寶玉,加紫雲、白鶴錦裡加、裡:原作「如」、「衣」,據《宋史》卷一五一《輿服三》改。

    。

    四柱飾以七寶,衮服間以雲朵,飾以金钑花钿窠,裝以珠玑,琥珀、雜寶玉。

    祭天地、宗廟、朝享太清、玉清昭應、景靈宮等服之。

     元豐四年,臣僚言:「古者冕弁則用纮,冠則用纓。

    今《衣服令》乘輿服大裘冕,以組為纓,色如其绶。

    衮冕朱絲組帶為纓。

    冕而用纓,不與禮合。

    請改用朱組纮,仍改平冕為玄冕,用纓不赤而微黑者。

    」又别圖上韨制,從之。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冕冠〔通天冠〕 〔通天冠〕 【宋會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十九日,太常禮院言:「請具通天冠制度令式: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蟬一,高廣各一尺。

    青表朱裡,首施朱翠,黑介帻、組纓、翠犽,玉犀、簪導。

    」 仁宗天聖二年,南郊禮儀使利瓦伊言:「皇帝郊祀,服通天冠,綠上一字準回避。

    」诏改為承天冠。

    中興之制,冠高九寸,服用并同。

     神宗元豐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詳定郊廟禮文所言:「通天冠二十四梁,為乘輿服。

    蓋二十四梁以應冕旒前後之數。

    至于绶,則乘輿及皇太子以織成,諸臣 用錦為之。

    」诏依。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冕冠〔平天冠〕 〔平天冠〕 景佑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續诏:「通天冠更不修制外,平天冠天闆元闊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今制造廣八寸,長一尺六寸。

    減翠旒并鳳子,前後,(使)二十四珠旒并合典制。

    天闆頂上元是織成龍麟錦為表,紫雲白鶴錦為裡。

    今制造使青羅為表,彩畫出龍麟;紅羅為裡,彩畫出紫雲白鶴。

    所有上面犀瓶子、琥珀瓶子各二十四個,今減不用。

    金絲結網子上舊别有金絲結龍八條,今減四條,亦減金絲令細。

    天闆四面花墜子、素墜子依舊減輕制造。

    冠身并天柱元是織成龍麟錦,今用青羅,彩畫出龍麟。

    金輪等七寶,元造真玉碾成,今更不用。

    如補空(卻)[郄],以雲龍細窠。

    分旒玉鈎二枚,今減不用。

    天河帶、組帶、慢帶依舊,隻減輕織造。

    納言元使玉制造,今來使青羅,彩畫出龍麟,錦依舊。

    金棱上面棱道依舊使金,即舊減輕制造。

    黈纩,玉簪。

    」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五諸臣冕 諸臣冕 【宋會要】 哲宗元佑元年,太常寺言:「舊制,大禮行事執事官并服祭服,餘服朝服。

    至元豐七年,呂升卿始有行事及陪祠官并服祭服之議。

    今欲充行事、執事官并服祭服;其贊引、行事、禮儀使、太常卿、太常博士、合門使、樞密院官進接圭,殿中監止供奉皇帝,其陪位官止導駕、押宿及主管事務,并他處行事官仍服朝服。

    」從之「元豐七年」以下原脫,而錯接于下元豐三年條。

    據《宋史》卷一五二《輿服四》補。

    此條當置下條後。

    。

     元豐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禮記》曰:『三公一命,衮。

    』則三公當服鷩冕。

    《詩》曰:『毳衣如菼』,則上大夫、卿當服毳冕。

    《周禮.典命》曰:『公之孤四命。

    』又曰王之大夫四命,其衣服各視其命之數。

    公之孤其服自絺冕而下,則王之大夫當服絺冕;諸侯、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則王之士當服玄冕。

    所謂周人冕而祭也。

    《司服》曰,孤之服,自絺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

    此諸侯之臣助祭服也。

    然而不着王朝公、卿、大夫、士之服者,蓋舉下以見上,可比義而知也。

    然今官名雖與古不同,以《唐六典》考之,吏部尚書注曰:『周之天官,卿也。

    』侍郎注曰:『周之小宰,中大夫也。

    』員外郎注曰:『周太宰屬官,上士也。

    』今約之《六典》,參以今之班序,伏請資政殿大學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觀察使以上服毳冕,監察禦(使)[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選人服爵弁。

    」從之,惟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選人皆服玄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