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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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将官二員,守宿看管。

    其餘儀仗,至日守麗正門入殿排立守:疑誤。

    。

    一、合差庫部金吾司人吏共五人充職掌祇應,所有法服系于祗候庫關(謂)[請]。

    一、應合用儀仗、法服等,系請納儀仗旁頭于祗候庫關請。

    一、執仗人兵、職掌旁頭系入殿應奉之人,合用敕入殿門号,具數于皇城司關請。

    一、應奉依例于前二日報皇城司,前一日關職掌旁頭,入殿摽認地分。

    一、金吾司合差本司官二員充攝上将軍。

    一、金吾司合差引駕排列四色官碧襕共三十人,緣逐司無空閑人共差撥,乞依例于本司閑慢廳分摘那差撥,前來應奉,候畢日依舊發還。

    」有旨并依。

     淳熙元年十一月九日,兵部言:「将來冬至朝賀,其儀乞黃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排設。

    」從之。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合門言:「生辰人使到阙見辭日,行門禁衛,諸班直親從等令殿門外分兩壁排立,迎駕起居;朝見日,儀仗排設。

    」從之。

     元豐二年五月二日,詳定正旦禦殿儀注所言:「正旦禦殿,合用黃麾仗。

    按唐《開元禮》,冬至朝會,及皇太子受冊、加元服、冊命諸王大臣、朝宴蕃國,皆用黃麾仗。

    本朝故事:皇帝受臣上尊号,諸衛各帥其屬,勒所部屯門、殿庭列仗衛。

    今獨修正旦儀注,而餘皆未及。

    欲乞冬會等儀注悉加詳定。

    」從之。

     十月八日,詳定朝會禦殿儀注所請制大黃麾一,當元會陳仗衛建于禦廂之前,以為表識。

    其當禦廂之後,則建黃麾幡二。

    上批:「黃麾制度,考詳前志,終是可疑,宜且阙之,更俟讨求。

    」黃麾幡仍舊。

    詳見旗物制度。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皇太後儀衛 皇太後儀衛 【宋會要】 仁宗天聖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常禮院言定皇太後出入護從儀式及諸班直、寬衣天武人數,及随行諸司儀衛體式,诏依。

    殿前指揮使每班四十四人,如逐日輪番内宿,不及元額人數,即于禦龍直并骨朵直長行内權差二十五人,代殿前指揮使應内宿者随從。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鄭守忠等請如殿前都指揮使例,從皇太後駕,從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十六日,诏:「皇太後尊居母道,時遘家艱,闵子哀荒,勉同聽覽。

    恭惟神德之至靜,實厭事機之久煩。

    萬國多虞,則共濟天下之務;惟時無事,亦宜飨天下之安。

    當極尊崇,以稱朕意。

    應合行儀範等事,令中書、門下、樞密院參議以聞。

    」 十(十)[七]日诏:「皇太後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他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後故事。

    」 六月六日,中書、樞密院參詳(列)[到]皇太後駕出合設護衛等,禦龍直至寬衣、天武人數,并同章獻明肅太後故事。

    其從物、底箱差辇官,打椅子、踏床子、傘差禦龍官、禦燎子,茶床床:疑當作「庫」。

    、禦廚、儀鸾司、翰林司、法酒庫、内酒坊坊:原作「比白」,據下四年四月七條改。

    、入内内品、入内院子、尚衣庫、合供扇,臨時取旨定數。

    祗候庫、内衣物庫、新衣庫、香藥庫并入内都知、内侍省都知已下,并随行祇應。

    内臣二人駕前引喝。

    诏依。

     九月二十七日,入内供奉官吳士安等言:「皇太後未尊無已前此句疑誤。

    ,有鞍辔庫、奶酪院、翰林院、化城殿,果子庫、内東門司并從。

    又執擎從物、檐子辇官、内夫人車馬親事官此句疑誤。

    、車子、官健、教駿等,欲定數送入内内侍省施行。

    」诏差供禦辇官三番,次供禦五十人,下都五十人,車子五十量,内金銅車五量,并随車子辇官、官健等,馬六十四四:疑為「匹」之訛。

    ,左右院教駿七十人,攏馬親事官百八十人,餘悉依奏。

    」 二年四月九日,太常禮院言:「皇太後駕出,儀衛乞下皇城司添差行宮司人員百人祇應。

    」從之。

     四年四月七日,诏:「太皇太後已定儀範,皇太後合設儀衛:禦龍直、骨朵子直差都虞候、都頭、副都頭各一名,十将長行各共三十人。

    弓箭直、弩直差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各一名,十将、長行各共二十人。

    皇城司親從官一百人,執骨朵寬衣天武官一百五十人,充圍子行宮司人員共一百人,入内院子五十人,充圍子皇城司親事官八十人。

    打燈籠燈:原作「金」,據《宋史》卷一四四《儀衛二》改。

    、短镫馬、攏馬親從官,金銅車、木車随車子祇應人,擎檐子供禦辇官、執擎從物等供禦、次供禦,并下都辇官等,人數不定。

    都知一員,禦藥院使臣二員,内東門司使臣二員,内酒坊禦廚、法酒庫、儀鸾司、奶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車子院、禦膳素廚、化成殿果子庫,并從。

    遇出新城門,添差帶器械内臣。

    」 五月十七 日,诏:「皇太後出入用黃羅傘、掌扇,差入内使臣二人引唱,準備取賜茶酒等。

    」 神宗元豐五年正月九日,诏:「自今皇太後行幸,百司儀衛宜依太皇太後萬歲日施行。

    」 八年正月十二日,禦辇院言:「太常禮院定皇太後儀衛,禦龍、骨朵子直都虞候、都頭各一人,十将、長行各三十人;弓箭、弩直指揮使、都副、都頭各一人,十将、長行各二十人。

    内外諸司局務監官,每遇皇太後出,差官管押。

    乞自今輪本院監官随行。

    」從之。

     元豐八年六月十二日,诏:「皇太後出入儀衛,依治平四年四月内參定。

    」是年八月十五日,宰臣又進呈皇太後行幸儀物禮例,至是優有此诏。

     哲宗紹聖元〔年〕十月六日,诏皇太後新增儀制内,帶禦器械内侍更增二人。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皇太妃儀衛 皇太妃儀衛 哲宗即位,尊朱貴妃為皇太妃,出入乘檐子。

    有司請用牙魚鳳為飾,傘用青。

     元佑三年,太皇太後诏有司尋繹典故,于是檐子飾以龍鳳,傘用紅。

    」 九年,群臣議改檐子為輿,上設行龍五,出入由宣德東偏門。

    帝以皇太後谕旨令太妃坐六龍輿出入,進黃傘,由宣德正門。

    于是三省議:「皇太妃坐龍鳳輿,傘紅黃兼用;從皇太後出入,止用紅。

    」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常行儀衛 常行儀衛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參知政事宋庠上言:「車駕行幸,非郊廟大禮,具陳鹵簿外,其常日導從,惟前有駕頭,後擁傘扇而已,殊無典禮,所載公卿奉引之盛。

    其侍從及百司官屬,下至厮役,皆雜行(導)[道]中,步辇之後,但以親事官百許人執檛以殿,謂之禁衛。

    諸班勁騎,頗與乘輿相遠,而士庶觀者,率随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

    所過有 旗亭市樓,垂簾外蔽,士民憑高下瞰,了無忌憚,邏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阙,玩習以為常,非所謂旄頭先驅,清道後行之慎也。

    且自黃帝以神功盛德,猶假師兵為營衛,則防微禦變,古今一體。

    按漢魏以降,有大駕、小駕之儀。

    至唐,又分殿中諸衛、黃麾等仗,名數次序,各有施設。

    國朝承五姓蕪殘之弊朝:原阙,據《長編》卷一二八補。

    ,事從簡略,每鳴鸾遊豫,盡去戈戟旌旗之制,儀衛寡簿,頗同藩鎮。

    此皆制度放失,憚于改作之咎。

    謂宜專委一二博學近臣,讨繹前代儀注及鹵簿令,以乘輿常時出入之儀,比之三駕諸仗,酌取其中,稍增儀物,嚴其法禁,上以示尊極,下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其:原作「宜」,據《長編》卷一二八改。

    。

    」诏太常禮院與兩制詳定,遂會奏諸班直禁兵、步騎為禁衛,仍舊數,複增清道馬百匹,弓矢為五重。

    騎而執(罕畢)[罼]者一,騎而執衙門旗前後四,騎而執绯繡鳳氅二十四,雉扇十有二,皆分左右。

    天武兵徒行者執柯舒,親從兵增其數為三百,殿前指揮使增為二百,并騎。

    左右相對開二門,間容二丈,以拟《周禮》之人門拟:原作「禮」,據《長編》卷一二八改。

    。

    凡前牙門旗後,後為牙門旗。

    前為禁衛,辄入者論以法。

    禁乘高下瞰,垂簾外蔽,夾道喧呼馳走者,頗着于令。

    其後廢弛。

     凡街巷寬闊處,儀衛并依新圖排列,如遇窄狹街巷,禁衛隻用親從官二重,禦龍直(上)[二]重,雉扇随辇。

    其(後)[殿]前指揮使、天武官,并權分于駕前後随行。

    候至寬闊處,乘輿徐行,儀仗卻依舊排列。

    或駕幸園苑、官觀、寺院并臣僚宅,即清道馬、儀仗、殿前指揮使、天武官更不入,卻于外排立。

    其随駕臣僚及諸司人,自依常例随從,候駕行,依次排列。

    或臣僚宅在巷内,前去不通人行處,其儀仗、殿前指揮使等各于巷口排立,止絕行人止:原脫,據《宋史》卷一四四《儀衛二》補。

    ,餘并如故。

    時詳定閱習既畢,或言新制嚴密,慮違犯者衆,因不果行。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鹵簿雜律儀仗 鹵簿雜律儀仗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六日,南郊儀仗使劉溫叟言:「兵部取到唐明宗朝儀仗字圖,導駕用三引,諸司法物人數極多。

    周太祖用六引,其數差少。

    今請用六引,其鹵簿準近例不給。

    」又定兵部儀仗五千一百人,太常寺鼓吹儀仗八百五十人,太仆寺車辂四百八十人,殿中省儀仗二百六十人,司天監法物二十一人,左右金吾衛冬冬鼓及喝探二百五十人,左右金吾仗執皁纛、等六百七十六人,六軍執旗槍等五百五十二人,宮苑司六人,從之。

     十八日,南郊禮儀使陶谷言:「按禮令,大駕車辂三十六乘。

    今太仆寺見管隻二十八乘,内(王)[玉]辂等二十五乘,本寺見修飾。

    餘安車、四(乘)望車、辟惡車三乘,望亦令修飾。

    所阙白鹭車一、革車一、屬車六。

    又令文舊有副車,近代停廢,望并下有司修制。

    又金吾将軍、左右十二衛将軍引駕押仗,自來隻着紫衣,今請依《開元禮》,各服本色繡袍。

    金吾以辟邪,左右衛以瑞馬,骁衛以雕威,威衛以赤豹,武衛以瑞鷹,領軍衛以白澤,監門衛以獅子,千牛衛以犀牛,六軍以孔雀為文,并下所司修制。

    又儀仗内所著五色畫衣既法五行,合依其序。

    望以五行相生之色為次,黑為先,青、赤、黃、白次之。

    又仗中有具裝人馬甲,自來止以常铠甲給之,今請依式别造,用補墜典。

    」從之。

     九月二十八日,南郊大禮使範質言:「大駕儀仗,除執持法物,馬步兵隊計百八十五隊, 用騎軍大将軍六人,郎将、都尉九十人,騎士四千四百四十六人,步軍将軍二十人,郎将、都尉八十二人,校尉四人,主帥二百九十八人,并騎、步人六千二百七十六人。

    白澤旗二隊,九十騎;夾道佽飛、鐵甲佽飛二隊,七十二騎,左青龍旗一隊,四十騎;右白虎旗一隊,四十騎;朱雀旗一隊,四十七騎;玄武旗一隊,五十七騎;散手翊衛二隊,六十騎;親勳翊衛二隊,四十八騎,翊衛二隊,五十六騎;鳳旗、飛黃旗、吉利旗六隊,二百四十騎;斑劍二十四隊,千五百三十六騎,諸衛馬四十八隊,千九百二十騎;钑戟六隊,二百四十人;夾谷二十隊,三百六十人;步甲四十八隊,千四百四十四人;黃麾仗二十四隊,二千二百九十二人;殳叉仗二隊,千人掩後。

    」诏:「馬步兵隊以上軍充,其大将軍、将軍以軍主、都虞候充,如不足,即通用指揮使。

    其中郎将、都尉以指揮使、副指揮使充,如不足,即通用軍使、都頭。

    其校尉及主帥以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十将已下充。

    」 幹德四年五月九日,帝親閱諸州法物,舊用彩繪者皆令易以文繡。

     褟衣、導引。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诏節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檢及押儀仗外,并令服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六月十六日,宰臣以東封,議導駕儀衛。

    帝曰:「此行蓋為告謝天地,與蒼生祈福,廣陳儀衛,即是勞擾,非朕意也。

    但一如令式。

    」 真宗鹹平五年十月十四日,诏南郊儀仗,遣宮苑使康仁寶、内園使李神佑于禦路分左右編排,引駕官不得多帶從人,止以見任官為例。

    俟至青城,于禦營四面巡警,仍給弓劍器械。

     十一月,诏南郊引駕官、中書、樞密院一行在東,親王一行在西,餘依官次。

     景德二年九月二日,〔上〕封者言:「國家郊祀有期,仗衛,司天監十二神輿、行漏,殿中省芳亭、鳳辇等,舊制太重,望減制稍輕。

    」诏鹵簿使王欽若與内侍同詳閱修飾。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三日,詳定所言:「按唐明皇封禅備法駕,請準故事,告飨太廟及乘輿出京、封泰山、禅社首、禦朝觐壇,并用法駕。

    其所過州縣,即不排儀仗。

    」從之。

     五月九日,詳定所言:「皇帝出京日,欲具小駕儀仗。

    太常寺言三百二十五人「言」字疑衍。

    ,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仆寺二百九十九人,六軍諸衛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百七十六人,司天監三十七人。

    」從之。

    初,有司定告廟、出(言)[京]、泰山、社首山并用法駕。

    帝以前诏惟祀事豐潔,餘從簡約,乃再命詳定,而有此制。

     二十三日,詳定所言:「天書出京至泰山日,合用儀衛。

    今參詳自出京日,創新幾褥置玉辂中,備儀仗導從七百五十人,前後部鼓吹,中使二員夾侍,仍遣官充使。

    」從之。

     九月十一日,诏定儀仗内導駕官從人之數,親王、輔臣、宣徽、三司使四人,學士、尚書丞郎、節度使三人,給谏、知制 诰、大卿監、三司副使、樞密(丞)[承]旨、客省、合門使、金吾大将軍、押仗、鳴珂、内殿崇班已上二人,餘皆一人。

    仍命通事舍人焦守節、西京左藏庫副使趙守倫左右巡察之。

    鹵簿使上言:「鸾駕儀仗合使人馬,兵部員僚三人,步卒五百五十六人,職掌五人,騎;太仆寺牽駕步卒百九十四人,職掌五人,騎,駕辂馬二十六匹;殿中省員僚二人,步騎卒八十九人騎:疑衍。

    ,職掌十人,騎;六軍司員僚六人,騎,步卒四百二十五人,排列官六人,左右金吾仗員僚二人,騎,步卒九十七人;帶金駕天武官一人,職掌二十九,騎;司天監員僚一人,騎,步卒三十二人,職掌四人,騎;太常寺馬軍樂官三百人,職掌二十五人,騎。

    」 诏并以殿前司天武神勇将軍充之。

     三年八月十七日,詳定所言:「告太廟、祀後土,并用法駕。

    車駕出京、還京、初至及離祀所行宮、半程往還西京,并同鸾駕。

    又車駕經西京,合用儀仗。

    其留司太仆寺見管車辂法物,望令留司、留台先行修飾。

    又朝觐壇仗衛,請令諸司比禦殿(列)[例],于法駕内,量取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