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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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駕五副辂 【宋會要】 五副辂制如正辂,并駕六馬,駕士四十人。

    神宗熙甯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大駕鹵簿五辂之副,謹按《周禮車仆》:『凡師,共革車,各以其萃。

    』釋者謂萃各從其元,則諸辂之副宜次正辂。

    又羊車本前代宮中所乘,五牛旗蓋古之五時副車也,以木牛載旗,用人輿之,失其本制,二者宜省去。

    」并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儀)[議]禮局上皇帝車辂之制,制五辂。

    凡玉辂用金塗銀裝,象辂、革辂、木辂及五副辂并金塗銅裝。

    詳辂。

     鹵簿法駕中有指南車。

     鹵簿法駕中有記裡鼓車。

     鹵簿法駕中有白鹭車。

     鼓吹車。

    制見前白鹭車下。

     鹵簿法駕中有鸾旗車,赤質曲壁,一轅上載赤旗,繡鸾鳥。

    駕四馬,駕士十八人,服繡瑞鸾。

     鹵簿法駕中有辟惡車。

     鹵簿法駕中有耕根車,耕籍則以載耒耜。

    《玉海》:端拱元年耕籍,有司議乘玉辂,以耕〔根〕車載耒耜先馳。

    又請載于象辂,以重其事。

    明道三年,制如玉辂而無飾,駕士服繡鳳銜嘉禾。

    紹興十五年,诏來春親耕。

    閏十一月二十三日,禮官言:「端拱親耕,以耕根車載耒耜,耕籍使不乘車。

    」從之。

    侍中奉耒耜載于耕根車,耕籍使乘騎從行于仗内。

     鹵簿法駕中有進賢車,即古安車也。

    太祖幹德元年八 月改今名。

    制并詳見安車下。

     鹵簿法駕中有四望車。

     鹵簿法駕中有明遠車,即古四望車也。

    幹德元年八月改今名。

    制并詳四望車下。

     漢制:黃钺車(從)[乘]輿建之,在大駕後此與後條天頭原批:「二條互移。

    」。

     鹵簿法駕中有黃钺車,赤質曲壁,中設金钺,錦囊綢杠。

    左武衛隊正一人,在車中執钺。

    駕兩馬,駕士十五人,服繡對鵝。

     鹵簿法駕中有崇德車,本秦辟惡車也。

    太祖幹德元年八月改。

    并詳見前辟〔惡〕車下。

     鹵簿(中)[法]駕中有皮軒車。

     鹵簿法駕中有豹尾車。

    古者軍正建豹尾正:原作「政」,據《宋史》卷一四九《輿服一》改。

    ,漢制:最後車一乘,垂豹尾。

    豹尾以前即同禁中。

    唐貞觀後始駕此車于鹵簿内,制同黃钺車,上載朱漆竿,首綴豹尾,右武衛隊正一人執之。

    駕兩馬,駕士十五人,服繡元豹。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皇後車辇 皇後車辇 【宋會要】 皇後車辇,唐制六等:一曰重翟,二曰厭翟,三曰翟車,四曰安車,五曰四望車,六曰金根車。

    國朝鹵簿唯用厭翟車,其制箱上有平盤,四角曲欄,兩辟紗窗,龜文,金鳳翅。

    前有虛樻,香垆、香寶。

    绯繡幰衣、絡帶、明簾明:《宋史》卷一五○《輿服二》作「門」。

    。

    三轅鳳首,畫梯,推竿,行馬,绯缯裹索。

    駕六馬,金銅面,纓辔,鈴襻,(裶)[绯]屜。

    駕士三十人,武弁,绯繡衫。

    常出止用正副金塗銀裝白藤輿各一正:原脫,據《宋史》卷一五○《輿服二》補。

    ,上覆木榈屋,飾以鳳。

    辇官服同乘輿平頭辇之制。

    鹹平中萬安太後輿上設行龍六,制飾率有加焉。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議禮局上皇後車輿之制:重翟車,青質,金飾諸末,間以五采。

    輪金根朱牙。

    其箱飾以重翟羽羽:原作「車」,據《宋史》卷一五○《輿服二》改。

    ,四面施雲鳳、孔雀,刻镂龜文。

    頂輪上施金立鳳頂:原作「丁」,據《宋史》卷一五○《輿服二》改。

    ,耀葉。

    青羅幰衣一,紫羅畫雲龍絡帶二,青絲絡網二,紫羅畫帷一,青羅畫雲鳳夾幔二鳳:《宋史》卷一五○《輿服二》作「龍」。

    。

    車内設紅褥及座,橫轅上施立鳳八。

    香樻設香垆、香寶,香全飾以螭首。

    前後施簾,長轅三,飾以鳳頭,青缯(裡)[裹](素)[索]。

    駕青馬六,馬有銅面,插翟羽,鞶纓,攀胸鈴拂,青屜,青包尾。

    若受冊、谒景靈宮,則乘之。

     厭翟車,赤質,其籍飾以次翟羽;紫幰衣,紅絲絡網,紅羅畫絡帶,夾幔錦帷,餘如重翟車。

    駕赤骝四。

    若親蠶則乘之。

     翟車,黃質,其車側飾以翟羽;黃幰衣,黃絲絡網,錦帷絡帶,餘如重翟車。

    駕黃骝四。

     安車,赤質, 金飾,間以五采,刻镂龜文;紫幰衣,錦帷絡帶,紅絲絡網,前後施簾;車内設褥及座,長轅三,飾以鳳頭,駕赤骝四。

    凡駕馬鞶纓之飾飾:原作「質」,據《宋史》卷一五○《輿服二》改。

    ,并從車質。

     四望車,朱質,青幰衣,餘同安車。

    駕牛三。

     金根車,朱質,紫幰衣,餘同安車。

    駕牛三。

    自重翟車以下,備鹵簿則皆以次陳設。

    藤輿,金塗銀裝,上覆梭榈屋,龍飾,常行之儀則用之。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皇太子車辂 皇太子車辂 【宋會要】 皇太子車辂。

    至道初,真宗為皇太子,谒太廟,乘金辂;常朝則乘馬。

    天禧中,仁宗為皇太子,亦同此制。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議禮局上皇太子車辂之制:金辂,赤質,金飾諸末。

    重較,箱畫文鳥獸;黃屋,伏鹿轼,龍辀,金鳳一在轼前。

    設鄣塵。

    朱蓋黃裡。

    輪畫朱牙。

    左建旗,九旒,右載闟戟。

    旗首金龍頭,銜結绶及鈴綏。

    八鸾在衡,二鈴在轼。

    駕亦骝四,金方釳,插翟尾,镂錫,鞶纓九就。

    從祀、谒太廟、納妃則供之。

    轺車,金飾諸末,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裡,駕馬一。

    四望車,金飾諸末,青油通幰,青油纁朱裡,朱絲絡網,駕馬一。

    轺車、四望車以次列于鹵簿仗内。

    又詳見公侯大夫車例内。

     輿服宋會要輯稿輿服一皇太子辂 皇太子辂 【宋會要】 孝宗幹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禮部太常寺言:「讨論到立皇太子典禮,依禮例,皇太子受冊,朝谒景靈宮,次朝谒太廟、别廟(太廟)合乘金辂,設仗。

    」诏從之。

    已而皇太子惇奏:「竊惟五辂之制,蓋備天子法駕,雖至道、天禧中皇太子嘗有乘辂谒廟故事,然施之臣子,終不遑安,乞免乘金辂、設仗,庶幾少安分義。

    」從之。

     七年二月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皇太子受冊畢,朝谒景靈宮,次朝谒太廟、别廟,宮僚導從如儀。

    其谒太廟,系合乘金辂、設仗。

    」诏依。

    皇太子惇奏:「準已降指揮,依讨論,令臣将來朝谒太廟乘金辂、設仗。

    竊惟載辂以出,天子盛容,儀物昭陳,等威斯在。

    今陛下以臣初升儲貳,特示恩優,雖典故之有稽,在觀瞻而可懼。

    冒昧以受,非分所安。

    伏望眷慈,聽其控免。

    」诏從之。

     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诏:「将來大禮,依《五禮新儀》,皇太子從祀,合乘金辂。

    」令有司排辦施行。

    」二十八日,皇太子惇奏:「竊惟從祀郊丘,将謹駿奔之禮;許乘金辂,遽頒優異之恩。

    伏望聖慈,俯從懇免,豈獨全臣子之分,且不紊司存之常。

    」诏依所乞,令學士院降诏。

    诏曰:「朕紹承聖緒,茂建儲闱。

    守器宗祧,既夙聞于仁孝;貳體宸極,必求稱于禮文。

    矧親郊将事于紫壇,則從祀當承〔于〕金辂。

    茲典章之具在,豈恩意之敢踰。

    卿毓德粹溫,挺資莊 重。

    謂方修于大報,期克謹于駿奔。

    備陳私意之難安,乃加力請;爰屈彜儀而俯徇,用協雅懷。

    勉申從欲之恩,益懋好謙之義。

    所請宜允。

    」 金辂色以赤,駕六赤馬,駕士六十四人,制同玉辂,惟無玉飾。

    景佑五年,禮制局讨論,重加修飾,旗戟皆金塗,銀龍頭,制飾并如玉辂,唯無玉飾。

    輪衣、絡帶、旗旒、門簾、駕士服、馬屜并以绯,輪轅以朱,馬以赤。

    舊儀:祀還不乘金辂,止進大辇。

    皇帝儀衛此類下各條編序混亂,原批于逐條下标明調整次序。

    今參照其數碼厘定為:首神宗元豐元年十一月條,次二年四月條,五月二日條、十月八日條,次徽宗崇甯二年條,次高宗紹興九年條,十三年七月條,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月條,十五年七月條,次孝宗隆興元年條,次幹道元年二月十五日(原誤「七年二月十五日」)、九月四日、三十日條,三年條,四年五月、十月條,九年元月、十二月十四、十七、二十五日條,次淳熙元年條,十五年條。

     【宋會要】 高宗紹興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禦前忠佐軍頭引見司言:「今後遇車駕行幸,乞輪本司官二員于駕前禁圍内行馬,提轄等子祇應,準備聽旨宣問。

    如遇職事相妨,并報所屬免。

    」從之。

     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诏:「自今後遇後殿坐日并駕出,禦馬權免入殿,至于殿門外排立;如遇射殿引公事,依舊。

    」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十五日,有旨:「今後詣德壽宮起居,可于見窠差随(後)從、禁衛班直、親從内減一千人随行。

    」 幹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後詣德壽宮,其随駕禁衛諸班直、天武親從及龊巷官兵等合支折食錢,并依前後已得指揮體例,等第支散,特免審奏。

    」 四年五月十四日,中書門下省奏:「契勘每遇車駕詣德壽宮起居,逐處差撥祇應人,殿前司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檢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共計一千四百六十九人。

    每遇四孟,車駕詣景靈宮行禮,逐處差撥祇應人,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檢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共計一千九百二十四人。

    」有旨于左藏南庫支絹二千匹,令文思院制造從駕人衣服,發赴所屬樁管,遇駕出,關請服着。

     十月五日,合門狀:「契勘近來每遇駕出,(駕出)路上諸色人公然服便及乘馬、坐轎,并無色号人往來喧鬧。

    欲乞今後遇駕出,令臨安府差人于駕(上) 上編欄止約,及龊巷軍兵依舊例約欄,不得放行。

    如有不伏止約諸色人,并輪及馬下人,即得收捉,赴臨安府依條斷遣。

    有官人止根問姓名,具申朝廷,取旨施行。

    」有旨依。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有旨令合門自今後每遇駕出,禦後殿坐,宰執百官并儀衛等并赴後殿起居,殿上登辇,出後殿門。

    駕回入祥曦殿門。

     神宗元豐元年十一月(一)十三日,詳定正旦禦殿儀注所言:「正旦朝會,用黃麾仗及以車辂、輿辇充庭,乞先頒降,以本所祇應職掌及諸司〔辦〕排儀仗班次等人赴大慶殿,豫審度容布儀仗、辇辂等地,具圖以聞。

    」诏車辂未設,餘依所請。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詳定正旦禦殿儀注所言:「按周制,天子太常垂旒曳地,諸候入(廟)[朝],亦載龍旗弧韣。

    故《考工記》曰『弧旌枉矢,以象孤也。

    』鄭氏注:『旌旗之屬皆有弧,以張縿之幅。

    』觐禮天子,祀方明,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旗而立。

    漢諸侯、臣朝,十月,設兵張旗職。

    若旒縿纏竿,則彩章不着。

    今正旦禦殿旗幟不展,恐失禮意。

    伏請張旗幟,以昭文物。

    又按《開元禮》及《開寶通禮》,朝日依時刻,将士填街,諸衛勒所部列黃麾、大仗屯門,及陳于殿庭。

    今元會既設黃麾大仗于庭殿,門外亦陳儀物,而不辟殿門,甚無謂也。

    臣等謂〔宜〕辟大慶殿門,為得禮意。

    」從之。

     徽宗崇甯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諸殿儀衛無總率之人,雖管軍臣僚侍立兩朵殿,然親從、親事官屬、皇城司馬軍 不隸步軍,既非管轄,則或有違犯,難于按舉。

    」诏遇禦殿,應左右儀衛人令侍立管軍臣僚兼提轄。

    非禦殿,各随所隸。

     高宗紹興九年六月十八日,诏:「今後後殿坐及射殿引呈公事,日景已高,令文思院依舊制制造衛士青涼傘十柄,差儀鸾司指說,劄付合門施行。

    」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大朝會于常禦殿權設,垂拱殿權免駐辇、設簾,止設椅子,稱賀班絕,過大慶殿後幄。

    」 合門言:「舊例:正朝會,垂拱殿設簾,殿上駐辇,候起居稱賀班絕,乘辇,樞密知合門官、樞密都副承旨、諸房副都承旨前導,管軍引駕至大慶後幄,皇帝降辇,入次更衣。

    今來垂拱殿過大慶殿,經由道路與在京不同。

    」故降是诏。

     十二月二十六日,合門言:「正旦朝會大慶殿上壽,皇帝出東合,殿上合鳴鞭。

    今來殿上以設臣僚坐次,委是窄隘,乞權免鳴鞭。

    」诏可。

     孝宗幹道元年九月四日,禮部太常寺狀:「已降禦筆手诏,皇子立為皇太子。

    今具合行申請事件。

    将來大慶殿行冊禮,依儀,其日尚辇陳輿辇于龍墀,傘扇于沙墀。

    其輿辇欲乞依降興二年發冊體例,權不張設。

    所有傘扇,乞于大慶殿下随宜張設。

    」有旨依。

    三十日,兵部言:「已降指揮,皇太子受冊畢,十月十八日,紫宸殿特坐,引皇太子稱謝,望參官令赴起居,依儀制設仗。

    本部契勘紹興十三年六月六日紫宸殿望參,排設黃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

    今欲乞依前項指揮施 行。

    緣見排辦使人到阙朝見黃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欲乞就用排設。

    」從之。

     七年二月十五日,诏:「皇太子受冊日,有司備黃麾仗列于大慶殿,并設宮架樂,令兵部及太常寺各行條具,申請施行。

    」 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兵、禮部狀:「準都省批下白劄子,為大朝會設仗,送逐部同共讨論,申尚書省。

    一、兵部契勘所承批下前項儀仗一節,本部照得紹興十四年大朝會已降指揮節文,契勘自來合排設黃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

    緣大慶殿比之在京地步窄狹,權減三分之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随宜擺列外,紹興十三年已降指揮,視朝于文德殿,排設黃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

    所有今來正旦朝賀節次,本部今讨論指定,欲乞依紹興十三年指揮,用黃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排設。

    」有旨依。

     袍,即禦座;皇太子、文武百僚并服常服稱賀。

    所有合設黃麾半仗,乞令兵部排辦施行。

    」有旨依。

    十七日,禮部太常寺狀:「勘會将來正旦朝賀,今欲比附《政和五禮新儀》月朔視朝儀,皇帝禦大慶殿,服 二十五日,兵部狀:「左右金吾衛仗、六軍儀仗司申:今來正旦朝賀節次,已降指揮依紹興十三年用黃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

    本司勘會昨紹興十三年已降指揮,視朝合于文德殿排設黃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

    本司開具合行事件:一、合用部轄統制将官各二員,請納儀仗旁頭一十人,并執擎儀 仗人兵二千三百六十四人,合于殿前司差撥。

    一、契勘儀仗并合于殿前随宜排設,所有大旗三十四口,合于殿門外排設,前一日卓立,依例量留人兵三十四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