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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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日免朝參。

     三月九日,诏天甯節、幹(隆)[龍〕節〔開]啟滿散道場,權免常參、六參官起居。

    從宰相趙鼎請也。

     九月五日,诏禦試唱名,六參官免赴起居。

     九年二月三日,禦史中丞勾龍如淵言:「比來每遇朔望或六參日,令赴官類多托疾在告不赴,小者因循,大者偃蹇,班列蕭,甚非所以恭臣職、隆朝序之意。

    望申戒在位,以肅廷儀。

    仍從本台将在告最多之人(刻)[核]實奏彈。

    」诏依表,仍出牓朝堂。

     二月二十六日,禦史台言:「準條,朔參用厘務、不厘務通直郎以上,望參用厘務通直郎以上,宣制、非時慶賀以望參官,餘并以朔參官赴。

    昨申請添用行在承務郎見任寺監主簿以上職事官,緣即今殿庭窄狹,及值雨上廊有擁阻,拜跪艱難,欲依條止告厘務通直郎以上趁赴。

    」從之。

     五月十三日,诏:「今後帶軍職非主管三衙公事,遇合赴起居立班,令履笏(主)[立]本官班。

    」時以張中彥帶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故有是诏。

     十二年三月二日,诏:「普安郡王出外第,朔望日赴起居,于太尉後、外官節度使前起居。

    」 八月十八日,诏:「人使見辭,不作常朝,今後依此。

    」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诏張俊、韓世忠、韋淵并特令趁赴六參起居,皆以在京宮觀奉朝請故也。

    十七日,诏:「殿前司統制、統領、将佐、使臣等系從軍差遣,每日趁赴閱教,多在城外置寨。

    見、謝、辭已依議外,應朝參特免趁赴。

    」拜表、國忌行香、開啟滿散等并同此制,步軍司亦依此。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後臣僚面上有刺大字雙旗等或燒炙之人,遇合朝參,并許趁赴。

    」時以李用任罷朝見,元軍功出身,面上嘗刺雙旗,合門(中)[申]審,故有是命。

     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诏:「今後遇集英殿宴,其需雲 殿起居班,權移在集英殿後幄起居。

    今後準此。

    」 二十年正月五日,诏:「自今後使人朝辭,并依見宴,于後幄引起居班并上殿(殿)[班]。

    」十四日,诏:「今後使人朝辭,依見宴于後幄引起居班并上殿班,權于知合門官以下内侍、知省、禦帶以下并諸司應奉官等一班起居訖,次管軍一班,次引宰執奏事,次引上殿班。

    次皇帝紫宸殿坐,宰執以下赴坐官一班起居訖,分東西相向立。

    次館伴起居,次引使人起居訖,西序立。

    次坐官并使人班謝坐,兩拜訖,引升殿。

    次引三節人從起居謝坐。

    餘起居班并權免赴。

    」 三十年二月六日,诏:「軍頭司見趁赴後殿起居祗候軍員,今後與忠佐作一班起居。

    」 三十一年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車駕巡幸視師,禮門,行宮官僚五日一拜常參起居表欲乞權免禮門:疑誤。

    ,其表文付遞投進。

    」從之。

     紹興三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孝宗即位,未改元。

    上禦垂拱殿,四參官起居。

     十二月三日,诏:「張焘、辛次膺許朝谒、常朝等假,依時入局治事。

    如有面對,于午後令内殿引見。

    」 孝宗幹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條天頭原批:「此條移德壽宮起居門内淳熙十二年上。

    」,诏:「來年正月一日人使入賀畢,車駕詣德壽宮起居。

    應從駕臣僚祥曦殿免奏萬福。

    内不該赴坐臣僚,與免祥曦殿起居。

    今後準此。

    」 二年八月三十日,诏:「自九月六日垂拱殿坐,遇四參日,依舊制令四參官起居。

    如值雨沾濕,令合門取旨,改日參。

    」 九月七日,合門奏:「垂拱殿四參,四參官,謂宰執、侍從、武臣正任、 文臣卿監員郎、監察禦史以上。

    皇帝坐,先讀奏目知合以下,次禦帶環衛官已下,次忠佐,次殿前都指揮使已下,次殿前司員僚,次皇太子,次行門。

    已上逐班并常起居。

    次樞密學士、待制、樞密都承旨已下,知合并祗應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

    樞密升殿侍立。

    次親王,次馬步軍都指揮使,次使相,次馬步軍員僚。

    已上逐班并常(居)[起]居。

    次殿中侍禦史入,側宣大起居訖,歸侍立位。

    次宰執已下并兩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

    大起居訖,凡常起居兩拜,大起居七拜。

    三省升殿侍立。

    餘官分立。

    次兩省官出,次殿中侍禦史對揖出。

    有彈奏如儀。

    三省、樞密奏事,次引見、謝、辭,次引臣僚奏事訖,皇帝起。

    」诏今後遇四參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禦史及宰執以下百官班,令次樞密已下班起居。

    卻令親王并殿前都指揮使以下、殿前司員僚逐班于宰執已下班後起居,餘并從之。

     十二日,诏:「合赴四參官于今月十七日赴垂拱殿習儀。

    」 淳熙三年,始诏習儀于都亭驿。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上禦後殿,四參官并随大班起居。

    時聖體初康複。

     十一月十七日,臣僚言:「今後如遇四參等臨時稱疾不赴,緻班列蕭者,當(覆)[核]實彈奏。

    」從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垂拱殿日參宰臣特免宣名。

    」 十月六日,诏:「太尉曹勳落緻仕,提舉皇城司,特令趁赴六參起居。

    」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朝散大夫、試太子詹事兼侍講陳良翰令止赴六參起居。

    」 九(月)[年]正月二十 五日,诏:「自今每遇駕出禦後殿,宰執百官并儀衛等并赴後殿起居。

    」 儀制宋會要輯稿儀制二德壽宮起居 德壽宮起居 【宋會要】 臣僚起居,太常寺先奉诏修定群臣朝太上皇帝儀注:「是日,宰執率文武百僚詣德壽宮。

    入班殿庭,太上皇帝即禦座,殿下禁衛起居如常儀。

    宰執以下再拜舞蹈,又再拜。

    班首不離位,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卷班以出。

    」從之。

    自後并同此制。

    遇宰執除拜、加恩,正謝畢,即其奏劄于本官投進。

    若許到宮或免到宮,臨時聽太上皇帝聖旨。

     淳熙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揮,十月二日皇帝帥百僚詣德壽宮奉表箋,恭請加上尊号。

    所有是日宰執已下詣德壽宮起居,改用四日。

    」從之。

     儀制宋會要輯稿儀制三朝儀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