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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膺曆數以紹洪基,奄寰區而作元後。
宵衣布政,持競競翼翼之心;負扆主陽,顯赫赫威威之德。
今者屬季冬之令旦,列多士于彤庭,煙塵永息于窮邊,文物重興于聖代。
臣等叨居祿位,幸遇休明,虔傾捧日之心,共祝後天之壽。
無任王應麟《玉海》:禮畢,賜百官廊下食。
唐制,朔望天子禦宣政殿受百官起居及諸司奏事,仗衛如式。
敬宗始于紫宸殿〔行〕入合之儀。
三年五月朔,禦文德殿入合,诏有司增設黃麾仗二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随中書門下橫行起居,徙翰林學士位于參知政事後,與節度使分東西揖殿出,餘如舊制。
舊制,入合,惟殿中省細仗與兩省供奉官班入陳于庭,帝以為儀衛太簡,故命增設。
仍先列于庭中,殿中省仗仍舊,(坦)[但]易黃衣,執儀刀人衣碧。
真宗鹹平二年八月朔,禦文德殿入合。
右司谏、直史館孫何待制,比部員外郎、直史館洪湛候對。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十六日,帝常問宰臣讀時令之禮何時可行,王昱等曰:「舊禮以四時首月讀之。
」诏自今每入合日,即行此禮,其後亦不果行。
三年閏二月朔,禦文德殿入合。
右司谏、直史館李迪待制,金部員外郎杜夢證候對。
七年四月二日,合門言:「入合圖,殿上侍立臣僚皆唐時職官,與今名品不同。
望依新儀别畫副本。
」诏禮儀院詳定,餘從其請。
仁宗景佑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知制诰李淑等重修合門儀制,其入合儀注頗省去繁文: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入合日殿庭立文武官等于東西,各衣繡。
設殿中省、左右金吾仗于明堂階下,東西對列。
文武百官、節度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刺(使)[史]、軍校及正衙見、謝、辭官各就班。
次引禦史中丞、知雜、三院禦史揖班如常儀,各就位。
次引監合禦史二員于正衙門外屏内北向揖訖,東西立,分屏東西入。
次引兩省,分班立。
次引文明殿學士以下,立左省前。
次引中書門下使相對(立)[揖]袍辇出,樞密、三司使、副使、内諸司使以下迎谒于垂拱殿前,導至文德殿,鳴鞭升座,索扇卷廉。
儀鸾使焚香,文武官等拜,司天雞唱,合門勘契,合門使承旨喚仗,謝、見、辭官再拜先退。
引中書門下班對揖于屏外,立于正衙門外。
次引學士、兩省、禦史台、殿中侍禦史已上序立。
次引左右金吾大将軍押細仗入,金吾将軍先至揖殿位,拜訖,分行上黃道,仗随至龍墀,對揖,序立。
次殿中省仗下兩省前,分班立。
仗整班定,司天奏時刻,合門版奏班齊。
皇帝服(仗下)官入。
次引吏部、兵部侍郎執文武班簿對揖于屏外,由黃道就本院對揖,序立,吏部左,兵部右。
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入,至揖殿位,重行拜訖,由黃道,将至午(街)[階]急趨至丹墀,本位對揖,序立。
彈奏禦史二員至吏部、兵部侍郎南下黃道歸本位。
起居郎、起,廉支 居舍人至吏部、兵部侍郎北急趨「北」下疑脫一「行」字。
至折方石位,又揖,至奏事石位,鞠躬。
左金吾大将軍奏「軍國内外平安」,倒行至折方石位,對揖就班。
次文武班入,軍校随至,對立于文武班南。
文武班至本位。
次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金吾将軍、文武兩班并橫行起居祝月畢,各急趨還位,對揖立。
次文武班先退,序立于衙門外;軍校随出序立。
刑法、待制官赴彈奏禦史位南立,中書門下夾案侍立。
次兩省官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學士、節度使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吏部、兵部侍郎對揖,至揖殿位,揖訖出。
并就衙門外序立。
次左右金吾大将軍以下至揖殿位,揖訖出。
細仗、殿中省仗,飛至香案前揖訖,分立。
次左右金吾大将軍對揖鞠躬,廉支(仗)下官随出,監合禦史北向揖訖出,皆就本班。
中書門下詣香案前奏事畢,宣徽使贊「好去」,歸位。
使相卷班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待制、候對官并至奏事位再拜。
先待制官前奏事畢,宣「所奏知」,歸位。
次候對官如上儀,歸位。
再拜舞蹈,舍人贊「好去」,分班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彈奏禦史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起居郎、起居舍人退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合門舍人朝堂内放仗,百官對拜訖,舍人宣贊「賜酒食」。
次合門使至奏事石位鞠躬,奏「合内無事」。
次文武官出,索扇垂廉,鳴鞭,辇還内,仗出。
賜廊下食:文武百僚、待制、三司副使同自左右勤政門北兩廊,文東武西,北上立定。
禦史中丞 至本位,南向一揖,就坐。
食至,台吏乃贊「搢笏」,食訖,複贊「食訖」而罷。
諸軍校賜食于左右勤政門南兩廊。
其宰臣、樞密使以下至龍圖閣直學士于中書,親王、使相、節度使于賜食廳,留後、觀察使至刺史于客省廳,管軍節度使至四廂都指揮使于幕次。
于舊儀詳略稍異,故再錄之。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五月朔行入合之儀,仍讀(食)[時]令,付禮院詳定儀注以聞。
先是,诏:「國朝時令委編修官約《唐月令》撰定,以備宣讀。
」于是賈昌朝等采國朝律曆、典禮日度昏曉中星及祠祀配侑諸事當以歲時施行者,改定為一篇上之。
遂诏因入合行其禮。
四月七日,诏:「五月一日夏至假入合,于禮妨否」禮官言:「按《周易複(封)[卦]》,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注:方,事也。
冬至,陰之複也;夏至,陽之複也;故為複則至于寂然大靜,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
又《禮記》:仲夏之月,『日長至,陰陽争。
君子齋戒,處必掩身句首原衍「之」字,據《禮記月令》本文删。
,毋躁毋:原作「無」,據《禮記月令》本文改。
。
止聲色,毋或進。
薄滋味,毋緻和。
節嗜欲,定心氣。
百官靜,事勿刑,以定晏陰之所成。
』鄭康成注曰:『《易》及《樂》、《春秋》說夏至,人主與群臣從八能之士作樂五日;今止之,非其道也。
』又蔡邕《〔獨〕斷》:『冬至陽氣始動,夏至陰氣始起,故寝兵。
身欲甯,志欲靜,故不聽事迎送。
冬至陽氣起,君道長,故賀;夏至陰氣起,君道衰,故不賀。
』又《後漢志》:冬至、夏至,陰陽晷景長短之極陽:原作「陰」,據《後漢書》本文改。
,微氣之所生,太(吏)[史]令與八能之士坐于端門左塾,太史具樂器, 夏赤冬黑。
前殿之前乘輿親禦臨軒,安體靜居以聽之。
夏至禮亦如之。
今參詳五月朔朝會合唐舊制,其日雖是大祠假,比冬至圓丘禮成受賀,緣在質明以複,于禮無嫌。
隻緣是日夏至,據《易》象、《月令》及先儒蔡邕有閉關靜事不賀之說。
然鄭康成又據《樂緯》、《春秋》說夏至有前殿從八能作樂,後漢常行其儀,着在史志,亦存前準。
今來五月初一日入合讀時令,既屬嘉禮,在朔與作本無所礙此句疑有誤。
,其夏至則于經義有妨。
若因時變禮,約用漢法,即更系朝旨。
」诏改用七月一日入合,仍讀時令。
至期亦寝。
寶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參知政事宋庠言:「近奉德音,詢及入合故事。
臣雖略陳梗,理有未詳。
退而講求,敢此條(悉)[析]。
夫入合者,是唐家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謹案唐有大内,有大明宮,宮在大内之東北,世謂之東内,謂大内為西内。
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
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内第一殿曰含元,正(制)[至]大朝會則禦之。
對北第二殿曰宣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禦之。
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謂之上合,亦曰内衙,隻日常朝則禦之。
據唐制,凡天子坐朝,必須立仗于正衙殿。
或乘輿止禦紫宸殿,即喚正衙仗自宣政殿西門入,是謂東西上合門也。
如以宋朝之制相為比,則今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今或欲求入合本意,施于儀典,即 須先立仗于文德之庭。
如天子止禦紫宸殿,即喚仗自東西合門入。
如此,則差與舊儀相合。
但今之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對,但以此為殊耳。
故後來論議,因有未明。
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别開延英殿賜對,若今假日禦崇政、延和是也。
乃知唐家每遇坐朝之日,即與入合。
而叔世雜亂,五朝草創,大昕之制,更從易簡,立衙、立仗,因而遂廢。
其後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見,乃複謂之盛禮,甚不然也。
今之相傳《入合圖》者,是官司記常朝之制,如合門有儀制、合班雜坐類之類此句疑有誤。
,何(是)[足]為希闊之事哉!況唐開元舊禮本無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增附雜禮,始載月朔入合之儀,又以文德殿為上合,差舛尤甚。
(當)當時編撰之士讨求未至,臣伏恐朝廷佗日修複立衙、立仗,欲乞送付兩制,使預加商榷,改正舊儀。
」诏兩制官詳定。
翰林學士丁度等奏:「今詳元起請入合者,是唐朝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
若今來隔日行之,煩頗為煩煩頗為煩:第一個「煩」字有誤。
。
況今殿宇與舊制不同,宜仍舊。
」從之。
慶曆七年三月十七日,诏太常禮院權停所上立夏讀時令儀。
先是,诏禦史中丞高若讷與禮官定讀時令儀,将以四月五日就大慶殿行禮,而言者謂未合典禮,故權罷。
神宗熙甯三年五月,知制诰宋敏求等言:「奉诏重修定合門儀制内文德殿入合儀。
今儀制所(謂)載,與《國朝會 要》及時人論議頗或異同。
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然祖宗視朝視:原脫,據《宋史》卷一一七《禮二十》補。
,皆曾禦文德殿入合。
唐制,常設仗衛于宣政殿,或遇(隻)[隻]坐紫宸,即喚仗入合。
如此,則當禦紫宸(合)[殿]入合,方協舊制。
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詳定。
」诏學士院議。
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按入合者,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紫宸殿,即今紫宸殿也。
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若止禦紫宸,即喚正(禦)[衙]仗自宣政殿東西合門入,故為入合。
五代以來,遂廢正衙立仗之制。
今合門所載入合儀者,止是唐常朝之儀,非為盛禮,不可遵行。
」從之。
《國史李淑傳》議入合曰:「唐寶曆後,常以月朔禦紫宸,行入合儀。
聖朝太祖五行其禮,多禦崇元殿,備殿中金吾諸仗,設待制、候對官。
崇元,即今天安殿也。
幹德之後改禦大明殿,即今集英。
太宗三行其禮,别定新儀,就文德廷增設黃麾仗。
真宗亦三行之,繪圖講習,藏之禁合。
《藝文志》:景佑三年,诏賈昌朝與丁度、李淑采國朝律曆、典禮日度昏曉中星、祠祀配侑歲時施行者,約《唐月令》,定為《時令》一卷,以備宣讀。
而淑定入合儀,異于《通禮》。
明年,诏因入合讀時令,尋停。
【宋會要】 (神宗熙甯三年)六月九日,右谏議大夫、編修合門儀制宋敏求言:「本朝以來,惟入合乃禦文德殿視朝。
今(即)[既]不用入合儀,即文德〔殿〕遂阙視朝之禮。
欲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制禦宣政殿裁定朔望禦文德殿儀,以備正衙視朝之制。
」诏學士院詳定儀注。
學士韓維等以入合圖增損裁定,上儀曰:「朔日不值(價)[假],前五日,合門關諸司排辦。
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
殿庭東(西)[面],左金吾引駕官一名,四色官二人,各帶儀刀。
帶金甲天武官一人,判殿中省一名,排列官一名,扇二,方傘一,金吾仗碧襕一十二人,各執儀刀;兵部儀仗排列職掌一名,押隊員僚二人。
黃麾幡
宵衣布政,持競競翼翼之心;負扆主陽,顯赫赫威威之德。
今者屬季冬之令旦,列多士于彤庭,煙塵永息于窮邊,文物重興于聖代。
臣等叨居祿位,幸遇休明,虔傾捧日之心,共祝後天之壽。
無任王應麟《玉海》:禮畢,賜百官廊下食。
唐制,朔望天子禦宣政殿受百官起居及諸司奏事,仗衛如式。
敬宗始于紫宸殿〔行〕入合之儀。
三年五月朔,禦文德殿入合,诏有司增設黃麾仗二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随中書門下橫行起居,徙翰林學士位于參知政事後,與節度使分東西揖殿出,餘如舊制。
舊制,入合,惟殿中省細仗與兩省供奉官班入陳于庭,帝以為儀衛太簡,故命增設。
仍先列于庭中,殿中省仗仍舊,(坦)[但]易黃衣,執儀刀人衣碧。
真宗鹹平二年八月朔,禦文德殿入合。
右司谏、直史館孫何待制,比部員外郎、直史館洪湛候對。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十六日,帝常問宰臣讀時令之禮何時可行,王昱等曰:「舊禮以四時首月讀之。
」诏自今每入合日,即行此禮,其後亦不果行。
三年閏二月朔,禦文德殿入合。
右司谏、直史館李迪待制,金部員外郎杜夢證候對。
七年四月二日,合門言:「入合圖,殿上侍立臣僚皆唐時職官,與今名品不同。
望依新儀别畫副本。
」诏禮儀院詳定,餘從其請。
仁宗景佑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知制诰李淑等重修合門儀制,其入合儀注頗省去繁文: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入合日殿庭立文武官等于東西,各衣繡。
設殿中省、左右金吾仗于明堂階下,東西對列。
文武百官、節度使、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刺(使)[史]、軍校及正衙見、謝、辭官各就班。
次引禦史中丞、知雜、三院禦史揖班如常儀,各就位。
次引監合禦史二員于正衙門外屏内北向揖訖,東西立,分屏東西入。
次引兩省,分班立。
次引文明殿學士以下,立左省前。
次引中書門下使相對(立)[揖]袍辇出,樞密、三司使、副使、内諸司使以下迎谒于垂拱殿前,導至文德殿,鳴鞭升座,索扇卷廉。
儀鸾使焚香,文武官等拜,司天雞唱,合門勘契,合門使承旨喚仗,謝、見、辭官再拜先退。
引中書門下班對揖于屏外,立于正衙門外。
次引學士、兩省、禦史台、殿中侍禦史已上序立。
次引左右金吾大将軍押細仗入,金吾将軍先至揖殿位,拜訖,分行上黃道,仗随至龍墀,對揖,序立。
次殿中省仗下兩省前,分班立。
仗整班定,司天奏時刻,合門版奏班齊。
皇帝服(仗下)官入。
次引吏部、兵部侍郎執文武班簿對揖于屏外,由黃道就本院對揖,序立,吏部左,兵部右。
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入,至揖殿位,重行拜訖,由黃道,将至午(街)[階]急趨至丹墀,本位對揖,序立。
彈奏禦史二員至吏部、兵部侍郎南下黃道歸本位。
起居郎、起,廉支 居舍人至吏部、兵部侍郎北急趨「北」下疑脫一「行」字。
至折方石位,又揖,至奏事石位,鞠躬。
左金吾大将軍奏「軍國内外平安」,倒行至折方石位,對揖就班。
次文武班入,軍校随至,對立于文武班南。
文武班至本位。
次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金吾将軍、文武兩班并橫行起居祝月畢,各急趨還位,對揖立。
次文武班先退,序立于衙門外;軍校随出序立。
刑法、待制官赴彈奏禦史位南立,中書門下夾案侍立。
次兩省官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學士、節度使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吏部、兵部侍郎對揖,至揖殿位,揖訖出。
并就衙門外序立。
次左右金吾大将軍以下至揖殿位,揖訖出。
細仗、殿中省仗,飛至香案前揖訖,分立。
次左右金吾大将軍對揖鞠躬,廉支(仗)下官随出,監合禦史北向揖訖出,皆就本班。
中書門下詣香案前奏事畢,宣徽使贊「好去」,歸位。
使相卷班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待制、候對官并至奏事位再拜。
先待制官前奏事畢,宣「所奏知」,歸位。
次候對官如上儀,歸位。
再拜舞蹈,舍人贊「好去」,分班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彈奏禦史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起居郎、起居舍人退至揖殿位,揖訖出。
次合門舍人朝堂内放仗,百官對拜訖,舍人宣贊「賜酒食」。
次合門使至奏事石位鞠躬,奏「合内無事」。
次文武官出,索扇垂廉,鳴鞭,辇還内,仗出。
賜廊下食:文武百僚、待制、三司副使同自左右勤政門北兩廊,文東武西,北上立定。
禦史中丞 至本位,南向一揖,就坐。
食至,台吏乃贊「搢笏」,食訖,複贊「食訖」而罷。
諸軍校賜食于左右勤政門南兩廊。
其宰臣、樞密使以下至龍圖閣直學士于中書,親王、使相、節度使于賜食廳,留後、觀察使至刺史于客省廳,管軍節度使至四廂都指揮使于幕次。
于舊儀詳略稍異,故再錄之。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五月朔行入合之儀,仍讀(食)[時]令,付禮院詳定儀注以聞。
先是,诏:「國朝時令委編修官約《唐月令》撰定,以備宣讀。
」于是賈昌朝等采國朝律曆、典禮日度昏曉中星及祠祀配侑諸事當以歲時施行者,改定為一篇上之。
遂诏因入合行其禮。
四月七日,诏:「五月一日夏至假入合,于禮妨否」禮官言:「按《周易複(封)[卦]》,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注:方,事也。
冬至,陰之複也;夏至,陽之複也;故為複則至于寂然大靜,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
又《禮記》:仲夏之月,『日長至,陰陽争。
君子齋戒,處必掩身句首原衍「之」字,據《禮記月令》本文删。
,毋躁毋:原作「無」,據《禮記月令》本文改。
。
止聲色,毋或進。
薄滋味,毋緻和。
節嗜欲,定心氣。
百官靜,事勿刑,以定晏陰之所成。
』鄭康成注曰:『《易》及《樂》、《春秋》說夏至,人主與群臣從八能之士作樂五日;今止之,非其道也。
』又蔡邕《〔獨〕斷》:『冬至陽氣始動,夏至陰氣始起,故寝兵。
身欲甯,志欲靜,故不聽事迎送。
冬至陽氣起,君道長,故賀;夏至陰氣起,君道衰,故不賀。
』又《後漢志》:冬至、夏至,陰陽晷景長短之極陽:原作「陰」,據《後漢書》本文改。
,微氣之所生,太(吏)[史]令與八能之士坐于端門左塾,太史具樂器, 夏赤冬黑。
前殿之前乘輿親禦臨軒,安體靜居以聽之。
夏至禮亦如之。
今參詳五月朔朝會合唐舊制,其日雖是大祠假,比冬至圓丘禮成受賀,緣在質明以複,于禮無嫌。
隻緣是日夏至,據《易》象、《月令》及先儒蔡邕有閉關靜事不賀之說。
然鄭康成又據《樂緯》、《春秋》說夏至有前殿從八能作樂,後漢常行其儀,着在史志,亦存前準。
今來五月初一日入合讀時令,既屬嘉禮,在朔與作本無所礙此句疑有誤。
,其夏至則于經義有妨。
若因時變禮,約用漢法,即更系朝旨。
」诏改用七月一日入合,仍讀時令。
至期亦寝。
寶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參知政事宋庠言:「近奉德音,詢及入合故事。
臣雖略陳梗,理有未詳。
退而講求,敢此條(悉)[析]。
夫入合者,是唐家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謹案唐有大内,有大明宮,宮在大内之東北,世謂之東内,謂大内為西内。
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
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内第一殿曰含元,正(制)[至]大朝會則禦之。
對北第二殿曰宣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禦之。
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謂之上合,亦曰内衙,隻日常朝則禦之。
據唐制,凡天子坐朝,必須立仗于正衙殿。
或乘輿止禦紫宸殿,即喚正衙仗自宣政殿西門入,是謂東西上合門也。
如以宋朝之制相為比,則今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今或欲求入合本意,施于儀典,即 須先立仗于文德之庭。
如天子止禦紫宸殿,即喚仗自東西合門入。
如此,則差與舊儀相合。
但今之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對,但以此為殊耳。
故後來論議,因有未明。
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别開延英殿賜對,若今假日禦崇政、延和是也。
乃知唐家每遇坐朝之日,即與入合。
而叔世雜亂,五朝草創,大昕之制,更從易簡,立衙、立仗,因而遂廢。
其後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見,乃複謂之盛禮,甚不然也。
今之相傳《入合圖》者,是官司記常朝之制,如合門有儀制、合班雜坐類之類此句疑有誤。
,何(是)[足]為希闊之事哉!況唐開元舊禮本無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增附雜禮,始載月朔入合之儀,又以文德殿為上合,差舛尤甚。
(當)當時編撰之士讨求未至,臣伏恐朝廷佗日修複立衙、立仗,欲乞送付兩制,使預加商榷,改正舊儀。
」诏兩制官詳定。
翰林學士丁度等奏:「今詳元起請入合者,是唐朝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
若今來隔日行之,煩頗為煩煩頗為煩:第一個「煩」字有誤。
。
況今殿宇與舊制不同,宜仍舊。
」從之。
慶曆七年三月十七日,诏太常禮院權停所上立夏讀時令儀。
先是,诏禦史中丞高若讷與禮官定讀時令儀,将以四月五日就大慶殿行禮,而言者謂未合典禮,故權罷。
神宗熙甯三年五月,知制诰宋敏求等言:「奉诏重修定合門儀制内文德殿入合儀。
今儀制所(謂)載,與《國朝會 要》及時人論議頗或異同。
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然祖宗視朝視:原脫,據《宋史》卷一一七《禮二十》補。
,皆曾禦文德殿入合。
唐制,常設仗衛于宣政殿,或遇(隻)[隻]坐紫宸,即喚仗入合。
如此,則當禦紫宸(合)[殿]入合,方協舊制。
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詳定。
」诏學士院議。
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按入合者,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紫宸殿,即今紫宸殿也。
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若止禦紫宸,即喚正(禦)[衙]仗自宣政殿東西合門入,故為入合。
五代以來,遂廢正衙立仗之制。
今合門所載入合儀者,止是唐常朝之儀,非為盛禮,不可遵行。
」從之。
《國史李淑傳》議入合曰:「唐寶曆後,常以月朔禦紫宸,行入合儀。
聖朝太祖五行其禮,多禦崇元殿,備殿中金吾諸仗,設待制、候對官。
崇元,即今天安殿也。
幹德之後改禦大明殿,即今集英。
太宗三行其禮,别定新儀,就文德廷增設黃麾仗。
真宗亦三行之,繪圖講習,藏之禁合。
《藝文志》:景佑三年,诏賈昌朝與丁度、李淑采國朝律曆、典禮日度昏曉中星、祠祀配侑歲時施行者,約《唐月令》,定為《時令》一卷,以備宣讀。
而淑定入合儀,異于《通禮》。
明年,诏因入合讀時令,尋停。
【宋會要】 (神宗熙甯三年)六月九日,右谏議大夫、編修合門儀制宋敏求言:「本朝以來,惟入合乃禦文德殿視朝。
今(即)[既]不用入合儀,即文德〔殿〕遂阙視朝之禮。
欲乞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制禦宣政殿裁定朔望禦文德殿儀,以備正衙視朝之制。
」诏學士院詳定儀注。
學士韓維等以入合圖增損裁定,上儀曰:「朔日不值(價)[假],前五日,合門關諸司排辦。
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
殿庭東(西)[面],左金吾引駕官一名,四色官二人,各帶儀刀。
帶金甲天武官一人,判殿中省一名,排列官一名,扇二,方傘一,金吾仗碧襕一十二人,各執儀刀;兵部儀仗排列職掌一名,押隊員僚二人。
黃麾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