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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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拱殿視朝天頭原批:按此門「垂拱」及下之「文德」而外,尚有講武、崇政、崇德、延和、景德、長春、崇元、紫宸等視朝,蓋舉其大者,如漢建章、唐大明耳。

    今仍其舊,不為區分。

     【宋會要】 國朝之制,垂拱殿受朝,先宰臣升殿奏事,次樞密使,次三司,次開封府,次審刑院,次臣,以次升殿。

    大兩省以上領務京師,若有公事,許時請對。

    自餘授使出入事功者欲面奏事,先聽進止。

    既退,進食訖,易服禦崇政殿或延和殿。

    皇帝初出宮門,先帶禦器械,次禦龍親從官起居,次諸班都虞(侯)[候]已下奏聖躬萬福訖,前導駕至殿庭,分東西立,皇帝升座。

    軍員非導駕者,四邊各班首奏聖躬萬福。

    客省使至合門副使、樞密都承旨以下及祗候、諸司使以下,勾當軍頭、翰林、儀鸾司、内弓箭庫、左右骐骥院至合門祗候,都一班,次殿前馬步軍以下奏聖躬萬福。

    舍人喝各祗候,最先庫軍四廂都指揮使以上告謝庫:疑誤。

    ,、笏。

    如在京差遣,則窄衣執杖;加恩出使,則次引改賜章服官(各)[告]謝,次引應告謝官。

    并依見、謝、辭班次引。

    次軍頭司祗候員僚起居,次軍頭司引公事,次三班、審官院、流内铨、刑部、官以次奏事訖,左右骐骥院呈馬。

    若呈試武藝諸色人,并雜次公事後,或令于三班院引對官了呈試。

    諸司公事絕,内侍奏「門外無公事」,皇帝降座,或延和殿再座。

    複有内臣、近職、諸路走馬承受奏,或閱館閣所進新修寫書籍、倉庫衣糧器物之式,謂之後殿再座。

    内侍省公事則内侍祗應,合門公事則舍人祗應。

    如假日,則早禦崇政殿,閱前殿公事既畢,移座臨軒,閱後殿公事焉。

     太祖幹德六年九月十一日,诏自今每旬假日禦講武殿,近臣更不赴晚朝。

    其節假及大祠,并準令式處分。

     開寶元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自今後每旬假不視朝,百官賜修沐一日。

    」 太平興國二年,旬休日複視事于講武殿。

     太宗淳化四年十一月六日,金部員外郎謝泌上言:「陛下每曶爽即禦前殿,受朝聽政,日旰而(熊)[罷]帝勤政,而有是奏。

    又右谏議大夫張涓上奏曰:「按舊史,中書、門下、禦史台為三省,謂侍從供奉之官。

    今起居日,侍從官先入殿庭,東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時起居。

    其侍從官東西列拜,甚失北面朝谒之儀。

    請準舊儀,侍從官先入起居畢,方行侍立于丹墀之下,謂之娥眉班。

    然後宰相率正班入起居,雅合于禮。

    臣又聞,古之王者躬勤庶務,其臨朝之疏數,視政事之煩簡。

    唐初五日一朝,景雲初始修,複崇〔政〕殿決事,比至将中,尚未禦食。

    望自今前殿聽政既畢,且進禦食,頗釋焦勞之心。

    」疏奏不荅。

    時泌磨勘三班使臣功過,日詣後殿奏事,(正)[貞]觀故事。

    自天寶兵興之後,四方多故,肅宗而下,鹹隻日臨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或遇大寒、盛暑、陰雨、泥濘,而放百官起居;雙日宰相當奏事,即特開延英召對;或蠻夷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紫宸殿引見。

    陛下自臨大寶,十有五年,未嘗一日不雞鳴而起,聽天下之政。

    雖幹健不息,固天德之當然,而遊焉息焉,亦聖人之谟訓。

    傥君父焦勞于上,臣子緘默于下,不能引大體以争,則忠亮之心有所不至矣。

    臣欲望陛 下依前代舊規,隻日臨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遇大寒、盛暑、陰雨、泥濘,亦放百官起居;其雙日太官進食之後,于崇德、崇政兩殿召對宰臣、常參官以下。

    及非時蠻夷入貢、勳臣歸朝,亦時開上合引見。

    并請準前代故事處分。

    」奏入不報。

     真宗鹹平元年十月二十七日,崇政殿視事,方午而罷。

    真宗自即位勤勞庶政,或閱軍事,講習武藝,多至巳午焉。

     六年十二月,诏:「崇德、長春殿門闆障上縱節眼,并令嚴密修補,不得漏,容人窺看。

    其崇政殿逐日差祗候指揮使員僚二人押親從官十人,各執骨朵,遇崇政殿坐朝及長春殿再座,并于門外排立約攔。

    候公事退,即依舊崇政殿内祗候。

    候崇德候:疑誤。

    、長春殿坐,輪差把行門指揮使、殿直等人分殿門裡外祗候。

    仍内侍省内侍班院差使臣四人,更番于崇德、長春殿闆障門外觑步,有辄窺觑及便坐起,密具姓名聞奏。

    其長春殿門更添差親從官二人。

    其殿門裡指揮使、殿直候軍員起居退,辭見班絕,即出門外排立。

    直候長春殿起居,歸逐處依舊祗候,隻仰本門親從官四人常在門祗候守把。

    仰殿前司钤轄,依此排立。

    」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四日,合門言:「詳定崇政殿未坐前,合入殿内祗應臣僚不得用條床、杌子于殿側廊下列坐。

    其閑靜處歇泊仍隻得用氈條席,俟臨軒視事,即赴侍立。

    其假日,宰臣、樞密、三司使、管 軍節度以下房廊幕(内)内坐物,并依舊例。

    」從之。

     七年八月六日,以天書在萬歲殿,故不禦長春殿,于崇德殿視事如式。

     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中書、門下上言:「陛下撫禦庶邦,财成萬物,未嘗不大昕視政,端拱當陽。

    逮至退朝,再臨便坐。

    往歲以時臻下武,恩洽倫,夙夜在公,載矜于百執,休澣之令,俾舉于舊章。

    而陛下雖偶假甯,尚禦禁殿。

    伏見唐朝故事,隻日視朝,雙日不坐,隻日若遇假亦不坐。

    今歸沐及于具僚,聽斷獨煩于君父。

    欲望自今旬休及諸假并風寒雨雪,特放朝日,兼乞後殿不坐。

    」诏答不允。

    翌日再表固請,诏自今上巳、端午、重陽、社及大雨雪放朝,更不視事,自餘如舊。

    其事須奏禀者,實時請對。

    後又表請今後旬休日後殿不坐,诏可。

    其日遇有合奏覆公事,即不拘時候,詣便殿請對。

     将相及遠方使辭見,并與内殿特開曲宴,比至罷會,日已逾午,百司各已還第,而乘輿複禦便座決事,殆非君逸臣勞之旨。

    欲望自今曲宴日,特辍視事,永為着令。

    」從〔之〕。

    天禧元年十一月五日,直集賢院祖士衡上言:「伏 二年五月四日,禮儀院上言:「每歲重午,百官休務,皇帝不禦前殿,惟宰臣、樞密奏事于承明殿。

    今邊警甯靜,刑訟稀簡,望令其日罷奏事,不禦後殿,着為定式。

    百官謝衣服、扇子、賜酒如常儀。

    」從之。

     六月一日,禮儀院言:「先準禦劄,每月旬假及上巳、春秋二社、端午、重陽、三伏并休務一 日。

    内旬假皇帝前後殿不坐,餘日百官不入,中書、樞密院詣後殿起居。

    又準近诏,端午前後殿不坐。

    今參詳,欲望凡遇上件休務日,前後殿不視事。

    中書、樞密院及諸司有急速公事須面奏者,特取進止。

    」從之。

     四年十月一日,中書門下上言:「昔在堯舜,優遊岩廊之上,而萬機允治。

    漢宣帝循名責實,最号勤政,而五日一聽事,丞相以下敷奏以言。

    唐太宗正觀十三年,房喬上言:『天下太平,萬機事簡,請三日以臨朝。

    』高宗顯慶二年,長孫無忌等上言:『天下無虞,請隔日視事。

    』诏并從之。

    自後則有五日一開延英,隻日視事,雙日不坐,皆載在典冊,垂為常制。

    方今獄訟頗清,事機尤簡,在司百執猶遂于甯居,而當扆垂旒,尚勤于聽覽,輿情公議,鹹所未安。

    伏望伏念刍言,參行舊典,或三日、五日一臨軒聽政,或隻日視事,雙日不坐。

    至于刑章、錢谷事務,差遣承受臣僚,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其餘并令中書、樞密院附奏。

    」诏禮儀院詳定以聞。

    禮儀院上言:「請自今雙日前後殿不坐,隻日視朝,或于長春殿,或于承明殿,令入内内侍省臨時取旨。

    應内殿起居臣并依常日起居。

    文武臣有急切大事須面奏,不知中書不知:「知」字疑誤。

    或當作「欲」。

    、樞密院知者,即許請對。

    自餘常事,并送中書、樞密院附奏。

    其諸路承受使臣,除内臣内及後殿奏事外此句疑有誤。

    ,餘并準此。

    」從之。

     十一月二十四日,中書門下上言:「請隻日止于承明殿視朝,遇五日起居, 即禦長春殿。

    或其日不坐,即合門傳宣放朝。

    」從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禮儀院言:「請隻日禦承明殿,并依假日例,便服視事,不鳴鞭。

    」從之。

     五年十月十日,中書、樞密院言:「請準故事,每五七日一禦便殿,或朔望坐朝。

    如有軍國大事,即非時召輔臣參決。

    其隻日資善堂商量公事,雙日中書、樞密院早入,并如舊制。

    」從之。

     十五日,禮儀院言:「請每坐朝日,入内内侍省并前一日傳宣合門。

    」從之。

     幹興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

    二月二十八日,中書門下上言:「請依先帝近制,隻日視事,(隻)[雙]日不坐,五日前殿起居。

    」诏付禮儀院參詳。

    禮儀院請自禫除後,不以雙日、隻日,百官依例常朝,及五日一赴前殿起居外,如遇隻日皇帝視事,雙日前後殿不坐。

    自餘休務及假日并如舊例。

    其隻日如值假故,隻于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

    诏曰:「朕仰承先訓,肇缵慶基,思與忠賢,日勤聽覽,至于霄旰,非敢迨遑。

    卿等任重佐邦,道隆體國,協于佥論,陳此奏章。

    稽舊典之攸中,為視事之經制,載惟明識,諒合通規。

    然每屬于清間,亦靡(國)[圖]于暇逸。

    當延侍從,講習藝文,勉詢嘉謀,用依來請。

    所奏宜允。

    其雙日不視事,或遇政務稍暇,即當宣召侍臣入侍講讀。

    」 仁宗天聖五年七月十三日,诏以暑毒尤甚,自今日不禦前殿,止于崇政殿視事。

    放百官起居,至八月一日依舊。

     明道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權禦史中丞範諷請日 視朝,俾事務無壅。

    诏俟莊獻皇太後卒哭取旨。

    時自太後崩,帝且循故事,隻日視朝。

    臣見帝躬閱萬務,人人進見,欲有所言,故諷因以是請。

     十月二十八日,诏曰:「朕欽膺駿命,寅紹慶基,虔遵簡易之風,勉荷承平之業。

    洪惟先聖,丕顯大猷,屬四方無事之辰,有隻日視朝之制。

    逮于眇質,獲禀成規,迄臻大甯,垂茲一紀。

    懼德弗類,惟懷永圖。

    念守文之固難,思置器之尤重,幅員至廣,庶務實繁。

    傥或壅于下情,安能召于和氣。

    當憂勞而靡暇,在旰昊而起遑。

    用诏近司,載頒定式,自十一月一日已後,每日于前殿視事。

    其餘休務并假日,并依舊例。

    一二萬機,躬勤于聽覽;股肱三事,同罄于谟明。

    惟文武之具僚,(自)[洎]中外之庶職,勵乃首公之節,副予求理之心。

    」 十二月一日,合門言:「準天聖五年诏旨,十二月二日承明殿更不坐,為真宗皇帝承天節,今後永為定式。

    又準傳旨,今後十二月二日更不令引辭見公事。

    今合奏禀。

    」诏依例常朝。

     景佑五年二月三日,诏曰:「朕紹宅丕基,撫臨函夏,緬蹈持循之戒,克敦勤約之風。

    洪惟祖宗,肅馭綱柄,着聽朝之令範,革分日之舊儀,勉徇迩言,聿圖簡政。

    肆予菲德,恪禀成谟,迄臻大甯,匪敢自暇。

    然以萬機之務,兢業不忘;四近之臣,诹詢罔後。

    期下情之盡達,雖中昊以弗遑。

    特出朕懷,載頒定式。

    自今月五日以後,每日于前殿視事。

    咨爾宰府,參寄國均,當申儆于具僚,尚 恭于庶治。

    勉勵交修之節,共遵無怠之規。

    伫格時和,以對靈意。

    」先是,雙日不視朝,特降是诏。

     寶元(三)[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知谏院韓琦請自今雙日止禦後殿視事。

    帝問輔臣故事,而張士遜對曰:「隻日視事,已有成規。

    唐朝五日一開延英,蓋資間燕以輔養聖神。

    」帝曰:「與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

    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後失于逸豫,不可不戒也。

    」時帝感小疾,太醫數進藥,故琦有是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