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三三
關燈
小
中
大
特恩除職〔上〕
【宋會要】
太宗雍熙三年正月十九日,秘書省著作佐郎、史館編修樂史上表:「自授京秩,集纂文書,前後計一百四十五卷,乞改編修之名,為史館之職。
」诏為著作郎、直史館。
七月十六日,(準)[淮]南轉運副使向敏中直史館,依舊充副使。
四年九月五日,右拾遺趙昂上表獻修習翰林制诰、冊書、赦文、禦劄、批答及編《谏薮嘉言》并外制詞,乞賜職名。
诏直史館。
淳化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太子中允和上表獻《皇宋禦前七牓及第進士姓名記》及編注父凝所撰《孝悌記詠十編》,诏直集賢院。
十一月十二日,右司谏梁周翰上表,乞于館殿之間,俾豫鉛椠。
翰林學士宋白等言:「周翰雄文奧學,才敵數人,昭文、集賢,未有學士。
若以處之,雅符公議。
」诏充史館修撰。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吏部侍郎兼秘書監李至言,阙官雠校,倉部員外郎潘慎修,欲乞俾直秘閣。
诏直秘閣。
四年閏十月二十四日,右谏議大夫張佖上表獻《聖翰贊》,及以所學行草篆書寫禦制詩,乞預秘閣雠校。
诏充史館修撰。
十一月八日,禮部員外郎宋湜、左正言王禹撚各直昭文館。
五年七月二十日,将作監丞孫何直史館,仍賜绯魚袋。
至道三年七月二日,知制诰梁周翰等言,虞部員外郎、前史館檢讨董元亨,乞賜還職。
诏充史館檢讨。
八月二十三日,光祿寺丞楊嵎直史館。
九月八日,太常博士盛玄直史館。
十月三日,都官郎中黃夷簡上表自陳,故吳越王僚佐,嘗勸王入朝,詞甚懇激。
诏直秘閣。
十二月十六日,右正言晁迥直史館。
真宗鹹平元年二月二十五日,前舒州望江縣主簿葉圭為大理評事、秘閣校理。
從秘書監楊徽之舉。
四月十三日,光祿寺丞張廉凝直史館。
二年三月一日,著作佐郎戚綸充秘閣校理。
從秘書監楊徽之舉。
六月十二日,秘書省正字邵煥于秘閣讀書。
從煥自請也。
三年二月二日,太常丞宋直集賢院。
五月十八日,著作佐郎任随直集賢院。
六月二十七日,太常博士利瓦伊直集賢院。
七月二十一日,殿中丞石中立直集賢院。
四年二月二日,西川轉運使、兵部員外郎馬亮直史館,領使如故。
五日,太仆少卿錢惟演上表獻《東京賦》,诏直秘閣。
八月十三日,太常丞陳堯佐直史館。
五年二月三十日,将作監丞陳堯咨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三月七日,将作監丞周起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五月二十七日,秘書郎李夷庚為太常丞、直史館。
六月六日,将作監丞朱巽為著作郎、直史館。
十一月二十二日,職方員外、分司西京樂史以郊祀畢,奉留司表入賀。
帝召見之,以其年七十餘,筋力不衰,笃學好著書,诏複直史館。
景德元年正月二十九日,秘書丞陳彭年直史館,充崇文院檢讨。
八月二十六日,太 子中允崔遵度為太常丞、直史館。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将作監丞王曾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十月十九日,将作監丞陳知微、王随并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三日,龍圖閣直學士杜鎬等言,大理寺丞韓允堪充檢讨。
诏充崇文院檢讨。
天禧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翰林學士錢惟演言:「男光祿寺丞暧先蒙召試,進士及第,乞與改館閣名目。
」诏特與館閣校勘,餘人不得援例。
八月四日,翰林學士楊億等言:「準诏于京朝官内同奏舉博學有行止、無過犯三兩人聞奏。
今舉著作佐郎陳诂、大理評事王宗道。
」诏并充崇文院檢讨。
幹興元年仁宗已即位,未改元。
三月三十日,權刑部詳覆官、光祿寺丞馬季良言:「幸遇陛下明離出震,繼體承幹,乞校理之内,得預末員。
」诏充秘閣校理。
天聖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贈太師、中書令王欽若妻李氏言:『婿大理評事張進士登科,伏望特與校理職名。
』禦紮批:「為欽若無子,張與充秘閣校理。
」 四年五月十六日,樞密副使張士遜言男大理評事友直,乞于館閣讀書。
诏從之,仍據見員外,今後更得添置。
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定王府記室參軍、刑部郎中康孝基上言:「前後宮僚,例帶館職。
望稽典故,俾登深嚴。
」诏直史館。
十一月十六日,太常少卿、知滑州李若(谷)[谷]充集賢殿修撰李若谷:原誤作「李若谷」,據《宋史》卷二九一《李若谷傳》改。
,仍舊。
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知永興府胡則直昭 文館,仍舊。
十一月二日,兵部郎中孫中直史館、知河中府。
八年正月十八日,太常少卿、知廣州狄棐直昭文館,仍舊。
九年正月二十三日,翰林學士盛度子奉禮郎申甫獻文求試,诏許于館閣讀書。
九月八日,右正言陳執中直集賢院。
十年三月五日,诏祠部郎中任希直史館、知荊南府。
二十五日,宰臣張士遜言:西京轉運副使蘇耆,望賜文館職名。
诏直集賢院。
七月二十八日,河北轉運使、屯田郎中李繹為刑部郎中、直史館、知延州。
明道元年十二月八日,職方員外郎陸參充崇文院檢讨。
二年六月五日,祠部員外郎李溥自陳進士第三人及第,乞帶官職。
诏令直集賢院。
溥性昏狂,不甚曉事,朝議不以文翰任之。
至是久次,執政為之地,乃始帖職。
議者不以為宜。
二十一日,宰臣李迪言:婿著作佐郎張充,乞于館閣讀書。
诏特許之,不得為例。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王沿上表獻《春秋集傳》十五卷。
帝嘉其好學,降書獎谕,仍令直昭文館。
二十四日,兵部員外郎黃總為工部郎中、直史館、知延州。
二月十三日,兵部員外郎、知鳳翔府司馬池直史館,依舊。
三月二十四日,開封府判官、度支郎中任中師直史館、知澶州。
四月四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禦史段少連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
六月二十七日,中書門下省言:「太常博士李柬之先于學士 院試,賜同進士出身,館閣校勘。
」诏直集賢院、知邢州。
柬之,宰相迪子。
天禧末,迪罷相斥逐,柬之落職。
迪複相,柬之自陳于政府,奏乞檢會,乃除直院。
公議非之。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京東轉運使、刑部郎中楊日嚴直史館,充益州路轉運使。
四月二十一日,荊王府記室參軍、工部郎中、判司農寺任子輿言:「臣年七十有餘,衰暮,乞京東知州一任。
」诏特與直史館。
八月二十五日,兵部員外郎陸若沖直史館、知蘇州。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職方員外郎鮑亞之直史館、荊王府記室參軍。
四月二十三日,右谏議大夫俞獻卿為集賢院學士、知杭州。
五月二十五日,開封府判官、侍禦史韓渎為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澶州。
七月十一日,權開封府判官、工部郎中王轸上表獻《五朝春秋》,诏直秘閣。
十九日,左司谏高若讷直史館,仍舊供職。
四年十月十九日,兵部郎中劉赓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五年二月六日,淮南轉運使、刑部郎中李昭述直史館,仍舊。
六月十八日,刑部郎中、判鹽鐵勾院張億直史館、知蘇州,兵部郎中、判戶部勾院李應言直史館、知荊南府。
康定元年六月十七日,著作佐郎趙師民充史館檢讨。
六月二十五日,知潭州、度支郎中賈昌齡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十一月四日,太常丞田況直集賢院、簽書陝西經略安撫判官公事,仍賜绯。
二十五日,知湖 州、祠部員外郎滕宗〔諒〕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知泾州諒:原阙,據《宋史》卷三○三《滕宗諒傳》補。
。
十二月十六日,太子中允、簽書經略安撫判官公事尹洙充集賢校理,仍舊。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刑部員外郎、知制诰蘇紳言:「著作佐郎張方平兩登制科,乞與召試。
」诏方平不須試,可直集賢院。
四月七日,屯田員外郎劉渙為刑部員外郎、直昭文館、秦(龍)[隴]路招撫蕃落使,仍特賜紫。
八月二十七日,淮南轉運使、兵部員外郎劉夔直史館、知陝州。
慶曆二年正月六日,兩浙轉運使、兵部員外郎李定直史館,充益州路轉運使。
三月二日,工部郎中張沔直史館、知陝州。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禦史中丞賈昌朝言:「國子博士孫瑜公廉勤幹,堪充館閣檢讨。
」诏充崇文院檢讨。
十一月二十六日,兵部員外郎徐的為工部郎中、直昭文館,依前江淮制置發運使。
四年三月七日,金部員外郎楊安國直龍圖閣兼天章閣侍講,賜紫,秘書丞、充史館檢讨趙師民天章閣侍講,賜绯。
帝曰:「安國師民醇儒也,乃昔時崔遵度之比。
久侍經筵,各宜進職。
」又以安國母服除,貧,賜之以銀百兩。
(十二月)二十一日,樞密副使韓琦言:國子監直講、太子中允石介,乞召試館職。
诏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
四月四日天頭原批:「『四月』條,移『十二月』前。
,京西轉運使、虞部員外郎杜杞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充廣南西路轉運使兼本路安撫使。
先是,宜州言本管環州蠻賊歐希範僭稱桂王,歐正 辭僭稱桂牧,攻()[環]州,殺官吏,故命杞充使。
五年四月三日,河東轉運使、司封員外郎夏安期直史館,充河北轉運使。
五月二十九日,右正言錢明逸直集賢院。
十月二十五日,工部郎中鄭骧直史館、河北轉運使。
六年二月五日,三司戶部副使、兵部員外郎趙及為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衛州。
五月十九日,知鳳翔府、工部郎中張旨直史館、知梓州。
八月二十八日,監察禦史唐詢為工部員外郎、直史館。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三司度支判官、侍禦史、陝西提舉計置使餘仲簡為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陝州。
二月二十七日,宰臣陳執中言:「屯田員外郎解賓王寒苦登科,勤瘁舉職,欲望試其所長。
」诏充崇文院檢讨。
同日,刑部員外郎、知谏院王贽為起居舍人、直史館,同判司農寺,依舊知谏院。
皇佑元年三月十九日,三司戶部副使、刑部郎中向傳式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亳州,東染院使楊畋為屯田員外郎、直史館。
五月六日,前益州路提刑、度支員外郎高惟幾直史館、知梓州。
六月十七日,右司谏錢彥遠為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谏院。
二十三日,河東轉運使任颛直史館,賜金紫,仍舊。
十一月二十四日,判大名府程琳言:殿中丞、國子監直講王純臣,乞備經筵顧問之職。
诏充崇文院檢讨。
二年二月十一日,兵部員外郎呂公弼直史館,充河北轉運使。
七月十六日, 太常少卿皇甫泌直昭文館、知鄭州。
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京西轉運使、兵部員外郎田京直史館、知滄州。
四年正月七日,淮南路體量安撫、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陳升之直史館,依舊知谏院。
起居舍人吳奎直集賢院,依舊知密州。
二十三日,兵部郎中齊廓直史館、知荊南府。
二十六日,翰林學士趙等言:「刑部郎中、江東路轉運使張沔早居台省,頗聞清慎。
」诏直史館,仍舊。
三月六日,太常少卿張子憲直史館、知汝州。
六月十五日,淮南轉運使、工部郎中王達直昭文館、知越州。
七月八日,荊湖北路提刑、太常博士祖無擇直集賢院,充廣東轉運使。
十一日,京東轉運使、工部郎中宋禧直史館、知梓州。
五年八月十六日,翰林侍讀學士呂公綽言:「弟都官員外郎、知單州公着,頃因先臣緻仕恩例乞試,蒙俟得替取旨。
後經三任十年,未嘗有所幹述。
」诏公着充崇文院檢讨。
十一月二十一日,殿中侍禦史
」诏為著作郎、直史館。
七月十六日,(準)[淮]南轉運副使向敏中直史館,依舊充副使。
四年九月五日,右拾遺趙昂上表獻修習翰林制诰、冊書、赦文、禦劄、批答及編《谏薮嘉言》并外制詞,乞賜職名。
诏直史館。
淳化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太子中允和上表獻《皇宋禦前七牓及第進士姓名記》及編注父凝所撰《孝悌記詠十編》,诏直集賢院。
十一月十二日,右司谏梁周翰上表,乞于館殿之間,俾豫鉛椠。
翰林學士宋白等言:「周翰雄文奧學,才敵數人,昭文、集賢,未有學士。
若以處之,雅符公議。
」诏充史館修撰。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吏部侍郎兼秘書監李至言,阙官雠校,倉部員外郎潘慎修,欲乞俾直秘閣。
诏直秘閣。
四年閏十月二十四日,右谏議大夫張佖上表獻《聖翰贊》,及以所學行草篆書寫禦制詩,乞預秘閣雠校。
诏充史館修撰。
十一月八日,禮部員外郎宋湜、左正言王禹撚各直昭文館。
五年七月二十日,将作監丞孫何直史館,仍賜绯魚袋。
至道三年七月二日,知制诰梁周翰等言,虞部員外郎、前史館檢讨董元亨,乞賜還職。
诏充史館檢讨。
八月二十三日,光祿寺丞楊嵎直史館。
九月八日,太常博士盛玄直史館。
十月三日,都官郎中黃夷簡上表自陳,故吳越王僚佐,嘗勸王入朝,詞甚懇激。
诏直秘閣。
十二月十六日,右正言晁迥直史館。
真宗鹹平元年二月二十五日,前舒州望江縣主簿葉圭為大理評事、秘閣校理。
從秘書監楊徽之舉。
四月十三日,光祿寺丞張廉凝直史館。
二年三月一日,著作佐郎戚綸充秘閣校理。
從秘書監楊徽之舉。
六月十二日,秘書省正字邵煥于秘閣讀書。
從煥自請也。
三年二月二日,太常丞宋直集賢院。
五月十八日,著作佐郎任随直集賢院。
六月二十七日,太常博士利瓦伊直集賢院。
七月二十一日,殿中丞石中立直集賢院。
四年二月二日,西川轉運使、兵部員外郎馬亮直史館,領使如故。
五日,太仆少卿錢惟演上表獻《東京賦》,诏直秘閣。
八月十三日,太常丞陳堯佐直史館。
五年二月三十日,将作監丞陳堯咨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三月七日,将作監丞周起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五月二十七日,秘書郎李夷庚為太常丞、直史館。
六月六日,将作監丞朱巽為著作郎、直史館。
十一月二十二日,職方員外、分司西京樂史以郊祀畢,奉留司表入賀。
帝召見之,以其年七十餘,筋力不衰,笃學好著書,诏複直史館。
景德元年正月二十九日,秘書丞陳彭年直史館,充崇文院檢讨。
八月二十六日,太 子中允崔遵度為太常丞、直史館。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将作監丞王曾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十月十九日,将作監丞陳知微、王随并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三日,龍圖閣直學士杜鎬等言,大理寺丞韓允堪充檢讨。
诏充崇文院檢讨。
天禧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翰林學士錢惟演言:「男光祿寺丞暧先蒙召試,進士及第,乞與改館閣名目。
」诏特與館閣校勘,餘人不得援例。
八月四日,翰林學士楊億等言:「準诏于京朝官内同奏舉博學有行止、無過犯三兩人聞奏。
今舉著作佐郎陳诂、大理評事王宗道。
」诏并充崇文院檢讨。
幹興元年仁宗已即位,未改元。
三月三十日,權刑部詳覆官、光祿寺丞馬季良言:「幸遇陛下明離出震,繼體承幹,乞校理之内,得預末員。
」诏充秘閣校理。
天聖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贈太師、中書令王欽若妻李氏言:『婿大理評事張進士登科,伏望特與校理職名。
』禦紮批:「為欽若無子,張與充秘閣校理。
」 四年五月十六日,樞密副使張士遜言男大理評事友直,乞于館閣讀書。
诏從之,仍據見員外,今後更得添置。
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定王府記室參軍、刑部郎中康孝基上言:「前後宮僚,例帶館職。
望稽典故,俾登深嚴。
」诏直史館。
十一月十六日,太常少卿、知滑州李若(谷)[谷]充集賢殿修撰李若谷:原誤作「李若谷」,據《宋史》卷二九一《李若谷傳》改。
,仍舊。
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知永興府胡則直昭 文館,仍舊。
十一月二日,兵部郎中孫中直史館、知河中府。
八年正月十八日,太常少卿、知廣州狄棐直昭文館,仍舊。
九年正月二十三日,翰林學士盛度子奉禮郎申甫獻文求試,诏許于館閣讀書。
九月八日,右正言陳執中直集賢院。
十年三月五日,诏祠部郎中任希直史館、知荊南府。
二十五日,宰臣張士遜言:西京轉運副使蘇耆,望賜文館職名。
诏直集賢院。
七月二十八日,河北轉運使、屯田郎中李繹為刑部郎中、直史館、知延州。
明道元年十二月八日,職方員外郎陸參充崇文院檢讨。
二年六月五日,祠部員外郎李溥自陳進士第三人及第,乞帶官職。
诏令直集賢院。
溥性昏狂,不甚曉事,朝議不以文翰任之。
至是久次,執政為之地,乃始帖職。
議者不以為宜。
二十一日,宰臣李迪言:婿著作佐郎張充,乞于館閣讀書。
诏特許之,不得為例。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王沿上表獻《春秋集傳》十五卷。
帝嘉其好學,降書獎谕,仍令直昭文館。
二十四日,兵部員外郎黃總為工部郎中、直史館、知延州。
二月十三日,兵部員外郎、知鳳翔府司馬池直史館,依舊。
三月二十四日,開封府判官、度支郎中任中師直史館、知澶州。
四月四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禦史段少連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
六月二十七日,中書門下省言:「太常博士李柬之先于學士 院試,賜同進士出身,館閣校勘。
」诏直集賢院、知邢州。
柬之,宰相迪子。
天禧末,迪罷相斥逐,柬之落職。
迪複相,柬之自陳于政府,奏乞檢會,乃除直院。
公議非之。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京東轉運使、刑部郎中楊日嚴直史館,充益州路轉運使。
四月二十一日,荊王府記室參軍、工部郎中、判司農寺任子輿言:「臣年七十有餘,衰暮,乞京東知州一任。
」诏特與直史館。
八月二十五日,兵部員外郎陸若沖直史館、知蘇州。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職方員外郎鮑亞之直史館、荊王府記室參軍。
四月二十三日,右谏議大夫俞獻卿為集賢院學士、知杭州。
五月二十五日,開封府判官、侍禦史韓渎為刑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澶州。
七月十一日,權開封府判官、工部郎中王轸上表獻《五朝春秋》,诏直秘閣。
十九日,左司谏高若讷直史館,仍舊供職。
四年十月十九日,兵部郎中劉赓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五年二月六日,淮南轉運使、刑部郎中李昭述直史館,仍舊。
六月十八日,刑部郎中、判鹽鐵勾院張億直史館、知蘇州,兵部郎中、判戶部勾院李應言直史館、知荊南府。
康定元年六月十七日,著作佐郎趙師民充史館檢讨。
六月二十五日,知潭州、度支郎中賈昌齡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廣州。
十一月四日,太常丞田況直集賢院、簽書陝西經略安撫判官公事,仍賜绯。
二十五日,知湖 州、祠部員外郎滕宗〔諒〕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知泾州諒:原阙,據《宋史》卷三○三《滕宗諒傳》補。
。
十二月十六日,太子中允、簽書經略安撫判官公事尹洙充集賢校理,仍舊。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刑部員外郎、知制诰蘇紳言:「著作佐郎張方平兩登制科,乞與召試。
」诏方平不須試,可直集賢院。
四月七日,屯田員外郎劉渙為刑部員外郎、直昭文館、秦(龍)[隴]路招撫蕃落使,仍特賜紫。
八月二十七日,淮南轉運使、兵部員外郎劉夔直史館、知陝州。
慶曆二年正月六日,兩浙轉運使、兵部員外郎李定直史館,充益州路轉運使。
三月二日,工部郎中張沔直史館、知陝州。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禦史中丞賈昌朝言:「國子博士孫瑜公廉勤幹,堪充館閣檢讨。
」诏充崇文院檢讨。
十一月二十六日,兵部員外郎徐的為工部郎中、直昭文館,依前江淮制置發運使。
四年三月七日,金部員外郎楊安國直龍圖閣兼天章閣侍講,賜紫,秘書丞、充史館檢讨趙師民天章閣侍講,賜绯。
帝曰:「安國師民醇儒也,乃昔時崔遵度之比。
久侍經筵,各宜進職。
」又以安國母服除,貧,賜之以銀百兩。
(十二月)二十一日,樞密副使韓琦言:國子監直講、太子中允石介,乞召試館職。
诏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
四月四日天頭原批:「『四月』條,移『十二月』前。
,京西轉運使、虞部員外郎杜杞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充廣南西路轉運使兼本路安撫使。
先是,宜州言本管環州蠻賊歐希範僭稱桂王,歐正 辭僭稱桂牧,攻()[環]州,殺官吏,故命杞充使。
五年四月三日,河東轉運使、司封員外郎夏安期直史館,充河北轉運使。
五月二十九日,右正言錢明逸直集賢院。
十月二十五日,工部郎中鄭骧直史館、河北轉運使。
六年二月五日,三司戶部副使、兵部員外郎趙及為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衛州。
五月十九日,知鳳翔府、工部郎中張旨直史館、知梓州。
八月二十八日,監察禦史唐詢為工部員外郎、直史館。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三司度支判官、侍禦史、陝西提舉計置使餘仲簡為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陝州。
二月二十七日,宰臣陳執中言:「屯田員外郎解賓王寒苦登科,勤瘁舉職,欲望試其所長。
」诏充崇文院檢讨。
同日,刑部員外郎、知谏院王贽為起居舍人、直史館,同判司農寺,依舊知谏院。
皇佑元年三月十九日,三司戶部副使、刑部郎中向傳式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知亳州,東染院使楊畋為屯田員外郎、直史館。
五月六日,前益州路提刑、度支員外郎高惟幾直史館、知梓州。
六月十七日,右司谏錢彥遠為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谏院。
二十三日,河東轉運使任颛直史館,賜金紫,仍舊。
十一月二十四日,判大名府程琳言:殿中丞、國子監直講王純臣,乞備經筵顧問之職。
诏充崇文院檢讨。
二年二月十一日,兵部員外郎呂公弼直史館,充河北轉運使。
七月十六日, 太常少卿皇甫泌直昭文館、知鄭州。
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京西轉運使、兵部員外郎田京直史館、知滄州。
四年正月七日,淮南路體量安撫、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陳升之直史館,依舊知谏院。
起居舍人吳奎直集賢院,依舊知密州。
二十三日,兵部郎中齊廓直史館、知荊南府。
二十六日,翰林學士趙等言:「刑部郎中、江東路轉運使張沔早居台省,頗聞清慎。
」诏直史館,仍舊。
三月六日,太常少卿張子憲直史館、知汝州。
六月十五日,淮南轉運使、工部郎中王達直昭文館、知越州。
七月八日,荊湖北路提刑、太常博士祖無擇直集賢院,充廣東轉運使。
十一日,京東轉運使、工部郎中宋禧直史館、知梓州。
五年八月十六日,翰林侍讀學士呂公綽言:「弟都官員外郎、知單州公着,頃因先臣緻仕恩例乞試,蒙俟得替取旨。
後經三任十年,未嘗有所幹述。
」诏公着充崇文院檢讨。
十一月二十一日,殿中侍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