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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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十一月八日,诏左修職郎陳骙、楊興宗并召試館職。

     十二月四日,诏左宣議郎蕭國梁、趙汝愚并召試館職。

     五年六月十九日,诏左承事郎林光朝召試館職。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左文林郎馮田召試館職。

     閏五月二十二日,诏左宣教郎丁時發召試館職。

     八月二十六日,诏左修職郎王希呂召試館職。

     七年七月十九日,诏右宣教郎呂祖謙、左宣教郎蔡戡并召試館職。

     十二月四日,诏左宣教郎史彌大召試館職。

     八年十一月七日,诏左迪功郎陳自修、左奉議郎蔣繼周并诏試館職。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文林郎崔敦詩召試館職。

     九年閏正月五日,诏左宣教郎林枅召試館職。

     七年二月七日天頭原批:「『七年二月七日』條,移前「七年七月十九日」條上。

    」今仍其舊。

    ,诏左承議郎張纩召試館職。

     【宋會要】 選舉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一召試除職 召試除職 太宗端拱元年正月八日,中書召試大理評事羅處約、王禹撚。

    帝自命題,雲诏直館更和所進《賀雪詩稱賞序》一首、《履春水》一首,帝覽其文,诏禹撚為右拾遺,處約為著作郎,并直史館,賜绯魚袋。

     六月二十日,中書召試殿中丞夏侯嘉正《辨官論》,诏為右正言、直史館兼直秘閣,賜绯魚袋。

     二年四月十六日,學士院試秘書省校書郎李宗谔詩頌,诏充集賢校理。

    以獻所業,故命試。

     淳化元年三月十九日,學士院試監察禦史尹黃裳頌,诏為左正言、直史館。

    以獻詩賦雜文,故命試。

     二年十月二日,學(院)[士]院試殿中丞郭延澤、贊善大夫董元亨《唐書》《漢書》問目十道,各通七,诏并充史館檢讨。

     真宗鹹平元年九月七日,舍人院試秘書丞孫冕雜文,诏直史館。

    冕監三白渠,上書言事,召入,賜绯魚袋,且令知制诰王禹撚試文,命之。

     二年七月四日,學士院試都官郎中劉蒙叟《作樂崇德頌》,诏(真)[直]史館。

    先是,蒙叟上言曰:「陛下已周諒闇,方勤萬務,伏望愈崇儉德,謹守前規,無自矜能,無作奢縱。

    厚三軍之賜,輕萬姓之徭,使化育被于生靈,聲教加于夷夏。

    且萬國已觀其始,惟陛下謹守其終。

    思鮮克之言,戒性習之漸,日謹一日,雖休勿休,則天下幸甚。

    」帝嘉納之,召試而有是命。

     《審樂知政十七日,舍人院試比部員外郎洪湛《皇帝孝德頌》、秘書丞劉 補潭州從事,遇帝領本州島節制,因得谒見,贽文被嘉賞,至是複獻編着,故并試而命之。

    直集賢院。

    湛前直館,言事落職,至是求牽複;頌》,诏湛直史館、 九月三日,舍人院試秘書丞劉锴,诏直史館。

    锴,右谏議大夫蟠之子,以門資授官,舉進士登第。

    至是,帝中夜觀書,因得锴所獻《幸太學頌》,嘉賞之,且孍其幼孤能自立,因出所獻文示輔臣,召試而有是命。

     六年二月三日,命吏部侍郎陳恕、左司谏知制诰楊億試流内铨,選中崇文院校禦書官、前秀州軍事推官馮翊等一十五人。

    内大名府主簿劉筠等六人,詞學稍優,并于崇文院校勘,依前官給月俸,其職錢及太官供膳,依直館例。

    先是,命三館秘閣取四庫書正本繕寫入内,僅數萬卷。

    館閣官校勘不逮,乃命铨管選進士及第、無贓污者具以聞,仍試可方預此選,士人榮之。

    餘不合格者,并送铨依常調。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六日,學士院試光祿寺丞晏殊,賦稍優、詩平,诏充集賢校理。

    以獻所業命試。

     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學士院試秘書丞夏竦,賦優、詩稍優,诏直集賢院。

    先是,诏令兩制試,而有是命。

     七月四日,中書試著作佐郎李垂、前泗州軍事判官秦唐佐、前河中府龍門縣令王夷簡、前許州郾城縣尉劉爽、前秦州興化縣主簿韓羲論各一首,诏垂守本官,唐佐為著作郎,餘并為大理評事,仍并充秘閣校理。

    垂等先奉诏重修《天下圖經》,既 成,命試而有是命。

     五年正月十三日,中書試主客員外郎丘雍,诏直集賢院。

    以獻文命試。

     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中書試監察禦史李仲容,诏為左司谏、直史館。

    仲容條對禦題稱旨,召試中書,而有是命。

     天禧元年九月十一日,學士院試光祿寺丞王舉正,賦稍優、詩平,大理評事丁度賦、詩稍優,诏舉正館閣校勘,度太子中允、直集賢院。

    以獻所業命試。

     四年三月十三日,學士院試秘書省校書郎李淑,賦、詩優,诏為守校書郎、館閣校勘。

    以獻文命試。

     五年正月九日,學士院試職方員外郎章得象、秘書丞程琳,诏得象直史館,琳直集賢院。

    前诏兩制舉詞學清素之士,翰林學士劉筠等以得象、琳名聞,故召試而命焉。

     二月十七日,以光祿寺丞謝绛為秘閣校理,大理寺丞王質、大理評事石居簡、李丕諒、大常寺奉理郎石昭遘并充館閣校勘。

    初,兩制列狀薦绛等四人,丕諒即三司使(七)[士]衡之子。

    士衡上言願預雠校之職,遂命谏議大夫李行簡、知制诰宋(緩)[绶]試于國子監,而有是命。

     十月四日,以屯田員外郎潘洞充集賢校理,殿中丞潘汝士為太常博士、直集賢院,殿中丞洪鼎、大理評事蕭貫為太子中允,并直史館。

    洞、貫獻文求試,汝士、鼎從文學清素之舉。

     仁宗天聖元年二月五日,學士院試太常丞張觀,策頌稍優,秘書郎王整策稍優、頌平,大理寺丞柳植策平、頌稍優,大理評事薛紳策稍優、頌 平,诏觀右正言、直史館,整太常丞,植著作郎,并直集賢院,紳館閣校勘。

    并以獻所業命試。

     七月二十八日,學士院試大理寺丞向傳式,策平、頌稍優,诏充館閣校勘。

    以獻所業命試。

     十二月四日,學士院試前鳳州團練推官彭乘,策頌并稍優,诏充館閣校勘。

    以獻所業命試。

     三年正月三日,學士院試殿中丞吳遵路,策、論并稍優,诏充秘閣校理。

    遵路佥書江甯府判官,以宰臣王欽若自江甯入相,薦才命試。

     九月十六日,學士院試屯田員外郎鄭向,策稍堪、論稍優,诏直集賢院。

    以獻《五代開皇紀》命試。

     十一月六日,學士院試太常博士王,策稍優、論優,前揚州江都縣主簿王琪策優、論稍優,诏直集賢院,琪為大理評事、館閣校勘。

    先是,琪上言時務十餘事,曰:複制科、禁錦绮珠具、置營田、立義倉、罷榷酤和籴、行鄉飲籍田之禮、公卿子弟入國學、天下卅郡設郡學以貢士、罷鬻爵、令進士專習經籍及(直)[置]五經博士、減度僧尼、行閱武之法。

    帝嘉之,召試而有是命。

     五年七月十二日,學士院試大理評事宋郊,策稍優、頌優,诏為太子中允、直史館。

     六年二月六日,學士院試太常博士高餗,策稍優,诏直史館。

    以上所業命試。

     七月十六日,學士院試奉禮郎葉清臣、鄭戬,策、頌稍優,并诏為光祿寺丞,充集賢校理。

    以上所業命試。

     十二月四日,學士院試大理寺丞範仲淹,策稍堪、論優,诏充秘閣校 理。

    以禦史中丞晏殊薦命試。

     七年閏二月七日,學士院試将作監丞、館閣讀書張友直,詩、賦稍優,诏充秘閣校理。

    刑部尚書、知江甯府士遜之子。

    士遜前奏入館閣讀書,至是表求兼職侍行,召試命之。

     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學士院試将作監丞王堯臣,詩、賦并稍優,趙賦稍堪、詩平,诏堯臣為著作佐郎、直集賢院,為著作郎、集賢校理。

    以上所業命試。

     十年二月十九日,學士院試大理寺丞、館閣對讀書籍呂公綽,賦稍優、詩稍堪,光祿寺丞、館閣對讀書籍張子思賦堪、詩低次,诏公綽充集賢校理,子思充秘閣校理。

    公綽、子思皆以在館二年,特诏命試。

     七月二十八日,學士院試著作佐郎趙良規,賦、詩稍優,诏充集賢校理。

    以資政殿學士王曉薦命試。

     明道元年十二月十八日,學士院試殿中丞宋祁,賦優、詩稍堪,太子中允韓琦詩、賦稍優,太常博士楊偉、郭稹并試賦稍堪、詩稍優,大理評事石延年賦平、詩稍堪,趙宗道賦稍堪、詩平,江甯府上元縣主簿吳嗣複、廬州合肥縣主簿胡宿(普)賦稍堪、詩平,诏祁本官直史館,琦太常丞、直集賢院,偉、稹本官充集賢校理,延年、宗道、嗣複、宿館閣校勘。

    琦獻所業,宗道以父谏議大夫知永興軍賀陳乞,祁等特旨命試。

     二年八月三日,學士院試太〔常〕丞劉沆常:原脫,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三、《宋史》卷二八五《劉沆傳》補。

    、著作佐郎孫抃,各賦稍優、詩平,诏并直集賢院,抃仍轉太常丞。

    以獻所業命試。

     十一月三日,舍 人院試校書郎、知崇州靜海縣張宗古,賦稍優、詩稍堪,诏為大理寺丞、館閣校堪。

    以參知政事王随薦命試。

     景佑元年閏六月二十八日,舍人院試前西京留守推官歐陽修,賦優、詩稍堪,诏為鎮南軍節度掌書記,充館閣校勘。

    以樞密使王曉薦命試。

     九月十九日,舍人院試山南東道節度掌書記尹洙,賦三上、詩三下,诏充館閣校勘。

    以樞密使王曉薦命試。

     二年二月五日,舍人院試都官員外郎充崇政殿說書賈昌朝,賦三上、詩三下,诏直集賢院。

    以上《春秋要論》命試。

     六月七日,學士院試秘書丞盛申甫,賦三上、詩三下,诏充集賢校理。

    申甫先在館閣校勘書籍,有诏候及三年。

    至是歲滿,命試。

     八月五日,學士院試太常博士範宗傑,賦三上、詩三下,诏充秘閣校理。

    以父戶部侍郎、知永興軍雍陳乞,故命試。

     九月二十七日,學士院試将作監丞王拱辰,賦、詩并三上,诏為著作郎、直集賢院。

    以獻所業命試。

     三年四月十三日,學士院試太子中允嵇颍,賦、詩并三上,诏充集賢校理。

    以知應天府夏竦、禦史中丞杜衍薦命試。

     十月三日,學士院試秘書丞、館閣對讀書籍張充,賦三上、詩三下,诏充集賢校理。

    充,宰相李迪,自陳對讀書籍已二年,诏更候一年。

    至是歲滿,命試。

     十二月九日,舍人院試鎮安軍節度掌書記楊儀,賦三上、詩三下,诏充館閣校勘。

     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學士院試将作 監丞楊察,賦、詩并三上,诏為著作郎、直集賢院。

    以獻所業命試。

     閏四月十五日,學士院試大理寺丞王繹,賦三上、詩四上,诏充秘閣校理。

    以獻《集賢殿秋宴百僚頌》命試。

     五月二十三日,學士院試祠部員外(蘇)蘇紳,策、論并三上,将作監丞富弼策三上、論三下,诏紳為刑部員外郎、直史館,弼為太子中(充)[允]、直集賢院。

    紳上《時政書》五卷,弼獻所業,命試。

     寶元二年五月十一日,學士院試大理寺丞刁約,賦三下、詩三上,诏充館閣校勘。

    以判天雄軍呂夷簡薦命試。

     康定元年九月五日,學士院試著作佐郎蔡襄,賦三下、詩四上,大理評事陳經賦、詩各三上,诏并充館閣校勘。

    經以宰臣張士遜,襄以禮部尚書、知河南府宋绶薦,命試。

     二年七日此條所系月日有誤。

    ,學士院試大理評事陳博古,賦三上、詩三下,诏充館閣校勘。

     二年二月四日,學士院試殿中丞何中立,賦、詩并三上,诏充集賢校理。

    以知陳州晏殊薦,有诏候再任替回命試。

     三月二十二日,舍人院試殿中丞韓綜,賦、詩并三上,诏充集賢校理。

    以宰臣呂夷簡薦命試。

     五月十一日,學士院試太常博士李惇裕,賦、詩并三下,诏以惇裕是李至侄男,曾應拔萃入等,特除秘閣校理。

    以獻所業命試。

     八月七日,學士院試屯田員外郎曾公亮,試詩三上,诏充集賢校理。

    公亮獻所業,有诏候及一年。

    至是歲滿,命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