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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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伴指定去處宿,更不得與臣僚相見言話,如違,仰引伴使或合門彈奏,并當重行朝典。

    如候鞍馬未至,即合門立便于左骐骥院權時供借。

    」先是,王曾等授知貢舉,與利瓦伊偶語于長春殿合子,至審刑院,伺候鞍馬,遲留久之。

    押伴合門祗候曹儀慮其請囑,因以上言,即令曾、惟演分析,與利瓦伊詞同,特放曾等。

    乃有是诏。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命金部郎中李虛己、直史館麻溫舒、集賢校理宋程考試開封府舉人,直集賢院張象中、秘閣校理慎镛考試國子監舉人。

     八年二月六日,诏:「禮部貢院官暴得疾者,委監門使臣舉無幹礙官視其所苦,速令歸第。

    」 天禧二年九月十二日,命屯田員外郎判度支勾院任布、直集賢院徐奭、麻溫其考試開封府舉人,直集賢院楊侃、丁度考試國子監舉人,直史館張複太常寺别試親戚舉人。

    布等後以解送不當,遞降諸州監當,複罰銅三十斤。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學士錢惟演等權知貢舉,命國子監直講馬龜符、刑部詳覆官王名與禦名音同、大理寺丞張峤、大理 寺詳斷官趙繼武、國子監說書盧自明、馮誠為考試官,戶部員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魯宗道、直龍圖閣馮元封印卷首,秘閣校理李垂、國子監丞王準點檢試卷,集賢校理陳寬、館閣校勘晁宗悫覆考諸科試卷,直史館陳從易、國子博士李成務考試知舉官親戚舉人。

     二月十四日,禮部下第舉人陳損詣登聞鼓院訴貢舉不公。

    诏龍圖閣學士陳堯咨、左谏議大夫朱巽、起居舍人呂夷簡等于尚書都省召損等,令具析所陳事理及索視文卷,看詳考校定奪以聞。

    繼而進士黃異等複訟武成王廟考試官陳從易不公,诏堯咨等如前诏詳定。

    堯咨等言:「禮部所送進士内五人文理稍次,武成王廟進士内二人文理荒缪,損等所訟,亦有虛妄。

    」诏損、異等決杖配隸,連狀人并殿兩舉,惟演等遞降一官。

     四年四月七日,命直集賢院石中立、蔡齊同考試開封府經禦試舉人。

     七月四日,命直集賢院石中立、錢易考試諸州續解到舉人。

     九月六日,命翰林學士劉筠、直龍圖閣馮元于武成王廟考試諸州續解舉人,又命知制诰祖士衡覆考。

     仁宗天聖元年閏九月十二日,命侍禦史高弁、職方員外郎判三司開拆司吳濟、直集賢院胥偃考試開封府舉人,監察禦史王轸封彌卷首,殿中侍禦史王碩、直史館張觀考試國子監舉人,直史館章得象太常寺考試親戚舉人,監察禦史張億封印卷首。

    升等後 坐拆舉人策卷及莽鹵解策詞同進士疑誤,弁降兩官,濟、偃、轸各降一官,諸州監當。

     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以禦史中丞劉筠等權知貢舉,龍圖閣待制滕涉、判三司戶部勾院刑部郎中李若谷封印卷首。

    筠等言:「乞差覆考官及别令近上臣僚詳定。

    」帝曰:「朝廷文柄,比是委選近臣。

    若别令覆考,乃是過有規避。

    」但令筠等依公考試。

    又請差校理陸轸、聶冠卿、李宥校勘,彭乘充點檢試卷官,及下審官院,差巡鋪官六員。

    從之。

     二十三日,命三司戶部判官祠部郎中杜詹、秘閣校理李垂、太子中允趙固考試知舉官親戚舉人。

     四年八月十四日,命直集賢院鄭向、直史館張觀、監察禦史王沿考試開封府舉人,秘閣校理王準、監察禦史張須考試國子監舉人,殿中侍禦史張億封彌卷首。

    宰臣王曾等言:「自有唐以來,慎選儒臣,授以文柄,可否進退,委自牧司。

    或升黜之間,不副公議,即覆行考試,嚴加懲責。

    比來條目繁密,關防周至,善則善矣。

    然于推心責成、柬賢拔俊之理,恐未允惬。

    今言事者必曰,此皆先朝舊規,不可輕議改革,殊不知先帝孜孜選士,務要盡公,思皇之念,本不如此。

    蓋當時近臣不悉淵衷,罔知大體,有此擘畫。

    更乞聖慈漸次體當事理,他後别加詳定。

    」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樞密直學士劉筠等權知貢舉,殿中丞劉革、大理寺丞王宗道、賈昌朝、公孫覺、衛尉寺丞王康、國子監直講郭稹充考試 官,集賢校理王舉正、李宥、錢仙芝、李昭遘、館閣校勘彭乘點檢試卷,工部侍郎趙稹、監察禦史鞠詠充封印卷首,集賢校理陳寬、秘閣校理謝绛為封印院覆考官,禦史知雜王鬃、太常博士蕭貫武成王廟考試知舉親戚舉人,太常博士孫昱、集賢校理劉立禮充武成王廟覆考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命殿中侍禦史張逸、直史館高餗、宋祁考試開封府舉人,殿中侍禦史陳琰封彌卷首,殿中侍禦史張逸、秘閣校理吳遵路考試國子監舉人,屯田員外郎司馬池封彌卷首,集賢校理錢仙芝、秘閣校理範仲淹考試親戚舉人,屯田員外郎王渙封彌卷首。

     八年正月十四日,以資政殿學士晏殊等權知貢舉,殿中侍禦史張存、屯田員外郎張旨監門,集賢校理李宥、館閣校理王琪、國子監直講宋祁、大理寺丞淩景陽充點檢試卷,審刑院詳議官馬尋、崇文院檢讨王宗道、國子監直講王奎、大理寺詳斷官劉随、楊安期、國子監直講楊中和充諸科考試官,集賢校理葛昂、王湜充封印覆考官,右司監範諷、監察禦史崔暨封印卷首,集賢校理陸轸、開封府推官張夏、殿中丞趙固武成王廟考試知舉官親戚舉人。

     明道二年八月十二日,命三司鹽鐵判官楊日華、直史館鄭戬、開封府推官明鎬考試開封府舉人,侍禦史郭勸封印卷首,度支員外郎邊調、直集賢院劉沆考試國子監舉人,集賢校理趙良 規封印卷首。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以翰林學士章得象等權知貢舉,侍禦史蔣堂、右正言滕宗諒封印卷首,直史館張子臯、集賢校理陳商充覆考官,侍禦史楊偕、直集賢院王舉正、崇文院檢讨王宗道考試知舉官親戚舉人,直集賢院韓琦充覆考官。

     四年八月十三日,命殿中侍禦史蕭定基、直集院韓琦、吳育、王拱辰考試開封府舉人,侍禦史程戡、集賢校理李宥、直史館蘇紳考試國子監舉人,直集賢院修起居注聶冠卿、集賢校理楊偉、張宗古武成王廟考試親戚舉人。

     五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學士丁度等權知貢舉,三司度支副使姚沖孫、殿中侍禦史裡行方偕貢院彌封卷首。

     二十三日,命集賢校理郭稹、直史館同修起居注葉清臣考試親戚舉人。

     慶曆元年八月八日,命侍禦史魚周詢、工部郎中馬绛、集賢校理楊偉、司封員外郎齊廓、太常博士于房、國子監直講趙師民考試開封府舉人,侍禦史掌禹錫、集賢校理李宥、嵇穎考試國子監舉人,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梁适、屯田員外郎曾公亮、秘書丞周沆考試親戚舉人。

     二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學士聶冠卿等權知貢舉,龍圖閣學士孫祖德、直集賢院田況封彌卷首,天章閣侍講楊中和、集賢校理陳經、國子監直講範鎮、李帊、孫錫、太子中舍盧士宗、大理寺丞甯轲、張宗言、鄒定、吳奎、趙僅、大理評事葛闳充考試官 。

     十八日,以直集賢院知谏院張方平、集賢校理歐陽修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