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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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卓然為舉首者。

    夫何世無材,豈今宇宙不複見古之人虖抑招延未備,而不得通也公卿、侍從,其為朕各舉所知,俾鹹造于朝。

    朕将臨軒親試,诹以治道,亦庶蒙得賢之福,顧不休哉。

    」 二十年五月四日,诏曰:「朕以寡昧,承(聖)奉宗廟天頭原批:「『聖』字疑衍。

    」據删。

    ,戰戰兢兢,若涉淵水。

    永惟四方之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冀獲谠言,以輔不逮。

    诏書數下,越二十年于茲,未有應者。

    豈朕所以求之之道未至,而方正博洽之君子壅于上聞與抑教之不明,弗能振起之與朕甚恧焉。

    侍從之臣,朕所親禮也。

    天聖、嘉佑诏書具在,其參酌成憲,博問旁招,使獲天下方聞之士,以薦于朝。

    朕将發策察問,極優崇之遇,以厲賢才焉。

    」 二十三年五月一日,诏曰:「昔漢命公卿薦延特起之士;唐設科目,待遇非常之才。

    言備究于天人,道或侔于伊呂。

    暨皇朝之稽古,建制舉以興賢,萃人物于一時,轶治功于二代。

    朕紹休谟烈, 注意方聞,頒诏劄以屢求,閱公交車而未集。

    茲當大比,申饬迩臣。

    舉爾所知,擇四方之豪隽;輔朕不逮,應三道之咨詢。

    庶敷納于谠言,以章明于洪業。

    其承敦谕,來副虛懷。

    」 二十六年四月三日,诏曰:「朕以菲躬,托于士民之上,宵旰圖治,罔敢康甯。

    仰惟祖宗設科目以待非常之材,所得名臣,前後相望。

    肆朕纂承,遵用成憲,冀聞谹議,登濟丕平。

    然诏書屢下,而未有應者,豈國家招延之禮有所未盡欤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何海内多士而無其人也抑奉吾诏者不虔,不能悉心詢訪,而賢良方正之士或壅于上聞欤方今恢張庶政,廣開言路,适茲大比之歲,公卿、侍從宜體朕意,各舉所知,俾造于庭。

    朕将虛懷,訪以治道,庶幾得人之效,無愧于古,顧不休哉。

    」 二十九年三月十九日,诏曰:「昔漢設賢科,欲聞大道之要;唐開制舉,以待非常之才。

    迨及本朝,參用前憲,故所得多天下豪傑之士,而所言皆國家治亂之端。

    其在當時,豈雲小補。

    朕自紹履休運,旁招隽能。

    圖治功者逾三十年,猶懼有阙;下郡國者也八九诏天頭原批:「『也』,疑『已』字。

    ,未見其人。

    屬當大比之期,敢廢詳延之舉凡茲迩列,各為明揚,俾褒然而造庭,将诹爾以當務。

    必有崇論谹議,可行于今,庶幾博問遐觀,無愧于古。

    」 三十二年三月,诏曰:「朕屈策以康濟,辟數路以詳延,參稽曆代賢良之科,冀得天下方聞之士。

    顧歲月之寖久,亦诏旨之屢頒,曾無卓爾之才, 來副褒然之舉。

    豈器業之茂,有慚于古;抑招徕之道,未備于今惟予侍從之臣,宜廣搜揚之術。

    使異人輩出,無愧漢、唐之時;庶治具畢張,盡複祖宗之盛。

    其體予意,毋怠欽承。

    」以上《中興會要》。

     壽皇聖帝幹道元年三月二十六日,诏曰:「朕祗迪先猷,參稽古制。

    設賢科而取士,自漢已然;繇制舉而得人,我宋為盛。

    豪英輩出,名迹相望,谹議着乎當時,豐功顯于來世。

    凡信史之所載,視曆代而有光。

    肆纂紹于丕基,期奉遵于成憲。

    思得天下方聞之彥,鹹使在庭;極陳國家治亂之原,以輔不逮。

    屬當大比,中饬迩聯。

    選于衆以明揚,舉所知而程奏。

    庶〔幾〕聞論,有補治功。

    咨爾攸司,體予至意。

    今歲科場,其令尚書兩省谏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一人,仍具詞業繳進以聞。

    」 《文獻通考》:苗昌言奏:「國初嘗立三科,景德增而為六。

    仁宗皇帝時,李景請依景德故事,親策賢良。

    秘合六論,專取六經及問時務,其史傳注疏,乞不條問。

    帝亦以為問隐奧,觀其博不若取其能明世之治亂,有補阙政。

    又诏以景德六科定為制科之目,俾少卿、監以上奏舉内外京朝官,增置書判拔萃科、高蹈邱園科、沉淪草澤科、茂材異等科,總為十科,并許布衣應诏。

    于是何詠、富弼、餘靖、尹洙、蘇紳、張方平、江休複、張伯玉輩出焉,其立法寬故得士廣也。

    自紹興複科,三歲下一诏,垂四十年,未聞有一介魁礨豪傑之士出應制書,豈盛治之世無其人耶蓋責之至備而應之者難,求之不廣而來者有隔爾。

    臣請參稽前制,間歲下诏,權于正文出題,其僻書注疏不得以為問目。

    追複天聖十科,開廣薦揚之路,振起多士積年委靡之氣,太平之治,不難立也。

    」上诏禮部集館職學官議之,皆曰:「注疏誠可略,科目不必廣。

    天下之士屏處山林,滞迹遐遠,侍從之臣豈能盡知伏見國初制科止令監司、守臣解送,幹德中以無人應制,許直詣合門請應。

    若依幹德故事,恐起僥幸。

    請如國初之制。

    」诏可。

     二年六月七日,臣僚言:「自建 炎南渡以來,每三歲大比,聖诏丁甯,命以制科薦士,如承平之舊。

    陛下纂承鴻烈,遵而勿失,曆載亦已久矣,猶未聞有一人應書者。

    竊意責之至備而應之者難,求之不廣而來者有隔故爾。

    欲望參稽前制,間歲下诏,權于經史諸子正文出題,其僻書注疏不得以為問目。

    追複天聖十科,開廣薦揚之路。

    」诏禮部集館職學官同議以聞。

    禮部侍郎周執羔等參議:「切見國初制科止令諸州及監司解送,幹德二年又以無人應制,下诏許直詣合門請應。

    今若舉幹德自請之诏,則将啟狂妄僥幸之心,或恐浸成煩渎。

    不若仿國初之制,少加斟酌,許用侍從薦舉,或守臣、監司解送。

    及權罷注疏出題,其餘悉依舊制。

    庶幾真才寔學不緻遐遺,而有以副今日搜揚之意。

    」從之。

     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诏曰:「蓋聞自漢以來,衆建科目,網羅天下之士,而賢良文學寔為之首。

    本朝襲其制,增重〔其〕選。

    元臣碩輔繇此塗進,十五六焉。

    太上皇思得其人,屢下明诏于四方。

    朕率而行之,曾未聞褒然為時而出者。

    嘗與議臣深求其故,以謂學有原本,則不貴太泛,故略注疏之命題;身在幽隐,則無繇自達,故許監司、守臣之勸駕。

    抱負器業者,庶幾不壅于上聞矣。

    适茲大比,肆命執事,博問旁招,有能應〔者〕,朕(所)将延納而尊顯之。

    今歲科場,其令尚書兩省谏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一人,仍許監司、守臣解送,具詞業繳進以聞。

    布告中外,體朕意焉。

    」 五年三月六日,诏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眉州布衣李垕,詞業(今)[令]繳進。

    用翰林學士汪應辰之薦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禮部言: 李垕詞業已經禦覽,诏特令來年三月依格召試中書。

    臣僚言李垕詞業未曾參考,而又止一名,召試恐非典故。

    诏兩省、侍從官參考聞奏。

    其後戶部尚書曾懷等參考,援證既詳,遣詞亦贍,欲為次優。

    诏中書召試。

     七年四月四日,诏曰:「蓋聞制科取人,盛于兩漢,然或陰陽靡調,或以方内靡安,乃郡國舉而行之。

    本朝則不然,無事而勤求,有為而獲用,上下交應,為後世法。

    肆朕紹服,于今十年,诏書數下,懃懃懇懇,間複略傳注,寬舉薦,幾以招徕修潔博習之士,輔朕不逮。

    屬者有司嘗以一二應書,既命待诏公交車矣。

    歲當大比,其博求之。

    夫寤寐忠言,甯厭虖多士;抱負器業,或患虖無時。

    朕之誠意,子大夫其着聞矣。

    來遊來歌,以矢其音,不在此時今歲科場,其令尚書侍郎、兩省谏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一人,守臣、監司亦許解送,仍具詞繳進以聞。

    」 初,宰臣奏降诏,上曰:「數十年未有此選者。

    」虞允文等曰:「昨李垕已得旨召試,或有與其父焘不相樂,聲言欲沮之。

    垕以此乞随侍之任,得旨已許其請。

    」上曰:「今可以召試矣。

    」允文又言:「昨紹興指揮,春降诏,九月召試。

    」上因令其九月試中。

     九月二十七日,命翰林學士王曮、起居舍人李彥穎就中書後省考試參詳制科。

    曮等上李垕論六首。

    《明主有必治之道》、《場法三聖》、《人者天地之心》、《律曆更相治》、《三家言經得失》、《揚雄張衡孰優論》。

     十月二十七日,禮部言:「檢照祖宗故事,策試賢良方正,即無唱名之例。

    今欲候初、覆考、詳所考定等第繳奏,再付朝廷取旨推恩。

    」從之。

     二十八日,禦藥院言:「已降旨,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李垕令赴殿試。

    契勘禦試舉人,唱名畢,其正 奏名進士第一甲策文,并寫作冊進禦并進德壽宮,及焚進諸陵。

    今李垕策文,伏乞指揮。

    」诏依例修寫。

     二十九日,權禮部侍郎周必大言:「初複制舉,事體至重。

    欲斟酌是日駕坐,文臣常參官以上考試六論官、貼職、秘書省官并常起居訖,依舊就殿門外祗候,宣召即入。

    」從之。

     十一月四日,上禦集英殿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李垕。

    制策曰:「朕承太上之诒謀,紹祖宗之丕緒,宵衣旰食,十年于茲矣。

    日與一二大臣圖回治道,興起治功,庶幾無負付托之重。

    然躬節儉以先天下,而侈靡之俗尚衆;持公正以杜枉,而阿私之習未革。

    富國在所先也。

    (也)理财或未盡其術;強兵亦所急也,軍政或尚多宿弊。

    非不遴選守令,而未聞撫民有方,盡如古循吏;非不廣求将帥,而未見智勇兼備,盡如古名将。

    田野雖辟,倉廪尚虛;法令雖明,犯法多有。

    夏秋以來,雨不時若,江湖數郡,民多乏食,救荒之政何施而可使無流離失業之患國家經費,多資煮海之利,比緣江湖歲事不登,而(摧)[榷]貨所入,頓減常歲,懋遷之術何為而可使商賈通行,以足軍士之須。

    論役法之未善者非一日,其法孰為最善言楮币之為弊者非一端,其弊何以拯救是數者皆今日之急務,朕所樂聞也。

    今子大夫褒然而起,副朕久虛之選,朕甚嘉之。

    其盡心悉意以陳,毋忽。

    」垕策考入第四等,賜制科出身。

     五日,禮部言:「策試賢良方正,即無唱名 之例。

    若照仿逐舉進士,皇帝禦殿推恩,足以彰崇儒求言之盛。

    」從之。

    先一日,上謂輔臣:「策試制科,既已臨軒推恩,事體尤重。

    雖不唱,亦須引見受賜。

    」至是遂從其請。

     七日,诏:「今月八日禦殿,賢良方正推恩,依逐次舉人唱名例,殿内賜應奉官等茶酒。

    」以上《幹道會要》。

     【續宋會要】 選舉宋會要輯稿選舉一一制科 制科 淳熙元年四月十日,诏曰:「朕惟制科之設,所以待非常之才也。

    昔我仁祖臨禦,親選天下士十有五人,崇論谹議,載在方策。

    慶曆、嘉佑之治,上參唐虞,下轹商周。

    嗚呼,何其盛也!肆朕纂紹洪業,側席茂異,深诏執事,搜聘來上,冀聞切直,輔朕之不逮。

    十有三年于今,應書者蓋鮮,豈朕詳延之禮未至欤抑人材之多寡自有時欤不然,何望吾仁祖之盛而莫及也。

    夫士之韬藏器能,考盤岩穴者,固恥于自獻,非吾公卿明揚而曆選之,則奚繇進诏下,其各以所知對,朕将親策于庭,收得人之效焉。

    今歲科場,其令尚書侍郎、兩省谏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一人,守臣、監司亦許解送,仍具詞業繳進以聞。

    」 二年閏九月十八日,翰林學士王淮、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周必大舉眉山布衣李塾堪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

     三年五月六日,台州守臣趙汝愚舉宣教郎姜凱、信州守臣唐仲友舉迪功郎鄭建德堪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诏以其詞業令兩省侍從官參考聞奏。

    周必大、李焘為有妨嫌,與免參考。

     九月二十五日,吏部侍郎趙粹中舉亳州布(人)[衣]馬萬頃堪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

    诏粹中繳進詞業。

     四年三月八日,吏部尚書韓元吉等言:「舊制,賢良詞業繳進,送兩省、侍從參考,分為三等。

    文理優長為 上等,次優為中等,平凡為下等。

    考訖繳奏,次優以上召赴閣職。

    臣等衆參考得李塾、姜凱、鄭建德、馬萬頃詞業為次優。

    」诏并令中書召試。

     七月八日,中書後省言:「昨來召試,止系李垕一名,宣差制舉考試官一員、參詳官一員。

    今召試四人稍多,欲于參詳官内增差一員,比附省試差知(等)舉官例,臨期特降禦筆點差。

    仍差封彌、謄錄、對讀、監門官各一員。

    其巡鋪官,于入内内侍省差,引試前一日宣押入院。

    」诏試所止就後省,餘并依。

     二十四日,中書後省言:「本院官吏将來引試賢良方正,緣就試員數增多,欲乞以十日開院,于引試前二日院。

    」诏院、引試、開院通限六日。

     八月十九日,诏以二十五日引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李塾、姜凱、鄭建德、馬萬頃,命中書舍人錢良臣為制舉考試官,太常少卿兼崇正殿說書齊慶胄、左司谏蕭燧并為參詳官,宗正寺主簿胡南逢為監封彌官,大理寺主簿陳資深為監謄錄官,武學谕王蔺為對讀官。

    論六首,一曰《因者君之綱》,二曰《易數家之傳孰優》,三曰《前世曆法多差》,四曰《十二節備如何》,五曰《王學本賈氏》,六曰《動靜繁寡如何》。

     二十六日,诏制舉六論已權罷注疏出題,可以五題通為合格。

    先是,監察禦史潘緯言:「制舉以待非常之才,漢、唐素重茲選,聖朝尤号得人。

    如富弼、張方平、蘇轼與其弟轍皆由此科進。

    既号大科,欲孚衆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