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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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虛耗。

    道非有弊,治奚不同。

    王政所由,形于詩道。

    周公《豳》詩,王業也,而系之《國風》;宣王北伐,大事也,而載之《小雅》。

    周以冢宰制國用,唐以宰相兼度支。

    錢谷大計也,兵師大衆也,何陳平之對,謂當責之内史韋賢之言,不宜兼于宰相錢貨之制,輕重之相權;命秩之差,虛實之相養。

    水旱畜積之備,邊陲守禦之方,圜法有九府之名,樂語有五均之義,富人強國,尊君重朝,弭災緻祥,改薄從厚。

    此皆前世之急政,而當今之要務。

    子大夫其悉意以陳,毋悼後害。

    」轼策入第三等,介入第四等,轍入第四次等。

    诏轼為大理評事、佥書鳳翔府判官公事,介為秘書 丞、知通州靜海縣,轍為商州軍事推官。

     《文獻通考》:石林葉氏曰:故事,制科分五等,上二等皆虛,惟以下三等取人,然中選者亦皆第四等。

    獨吳正肅公嘗入第三等,後未有繼者。

    至嘉佑中,蘇子瞻、子由乃始皆入第三等。

    已而子由以言太直為考官胡武平所駁,欲黜落,複降為第四等。

    設科以來,止吳正肅與子瞻入第三等。

    故子贍啟雲:「誤占久虛之等。

    」 八年六月十七日,英宗即位,未改元。

    诏:「今歲應制科舉人趙等十七人權罷,将來科場,便赴秘閣就試。

    」 英宗治平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命天章閣待制司馬光、直史館邵亢、直集賢院韓維、秘閣校理錢藻就秘閣考試制科。

    光等上範百祿、李清臣論各六首。

    《一為君德》、《禮以本民性》、《五經簡易》、《道體君德盡變》、《五古從其多》、《羊陸非純臣論》。

     九月十二日,帝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秘書省著作佐郎範百祿、晉州和州縣令李清臣。

    制策曰:「自昔欲治之主,曷嘗不進圖賢材,以共論天下之務哉!終之名發事施,以傳休于無窮。

    朕甚慕之。

    近代設策士之科,而失取人之實,所問或非要,而所言未必所合。

    至使遷忠憤之極論,角靡曼之虛文,情事遼,上下相失,曾何大道之補焉。

    朕享國之日淺,永惟任大而守重,欲聞谠直之言,以鑒不逮,而未始雲獲。

    子大夫褒然應書,其考于往古而不迂,質諸當今而易行,為朕端思而茂明之。

    夫天人之際,災祥各緣類而至也。

    故至治之時,必有休符,發為星辰雨露、草木鳥蟲之祥。

    皇極之不建,乃六沴并作害于民,而君人者傥不思複天變,則遂至誖缪而不可扶持,此皆前世已然之效也。

    朕即位以來,非不歌锺 狗馬之虞,與夫家女寵爵賞賜之過也。

    乃二月乙巳大風晝見,四月丁未白氣起西方,丁醜太白晝見經天,八月庚寅大雨霪京師。

    半年之間,異四發,豈朕不恭不忱,不決不達之緻與是以夙夜顧省厥愆之靡甯也。

    矧今吏治之未醇,民風之未厚,官溢而濫入之原未塞,兵衆而選用之法未精,工作淫巧于都中,豪右僭侈于公上,田野雖加辟而農有饑寒之患,關市雖弛禁而商無賈貨之通。

    豈不欲人蹈名節,而廉恥常不立;豈不欲人遠刑罰,而抵冒常不止。

    将以六政八疵察迹夫忠邪之端,則悼不能以情見;以七教三法化陶乎善惡之類,則患不能以家撫。

    來遠臨人,節禮曷為異同之論;生利事神,保民豈無後先之旨。

    設飲于鄉,以歲行之,使知有恭老悌長之節,古獨以為宜乎斂谷于社,以時發之,使知捄貧恤荒之政,今獨以為難乎宋景一言而勝妖眚,朕下罪己之诏,甚祗懼也,而未有轉禍之感。

    漢宣終世以核名實,朕發責吏之書,甚丁甯也,而未有饬職之應。

    昔仲舒之推災異,專治《春秋》之學。

    劉蕡之對阙失,深陳社稷之計,遠鑒百王興壞之所繇,近慕四聖功業之所就,何道而适世變何修而當天心子大夫其思銷異緻祥、捄弊起治之術,熟之複之,毋枉執事,以稱朕詳延之意焉。

    」百祿等策并考入第四等。

    诏百祿為秘書丞,清臣為秘書郎。

    以上《國朝會要》。

     《宋史選(擇)〔舉〕志》:治平三年,命宰執舉館職各五人。

    先是英宗謂中書曰:「水潦為 災,言事者雲咎在不能進賢,何也」歐陽修曰:「近年進賢路狹,往時入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

    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

    往年進士五年以上皆得試,第一人及第不十年有至輔相者。

    今第一人兩任方得試,而第二人以下不複試,是高科路塞矣。

    往時大臣薦舉即召試,今隻令上簿候缺人乃試,是薦舉路塞矣。

    惟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

    此臣所謂薦舉路狹也。

    」帝納之,故有是命。

    韓琦、曾公亮、趙等舉蔡延慶以下凡二十人,皆令召試。

    宰臣以人多難之,帝曰:「既委公(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

    先召試蔡慶等十人,餘須後時。

    」 神宗熙甯二年十二月九日,诏:「今後科場,制科入第三等、進士第一人及第者,第一任回更不與升通判差遣,及不試充館職,并令審官院依例與差遣,餘依嘉佑二年诏書。

    」 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命翰林學士司馬光、直舍人院呂大防、集賢校理孫沐、李清臣、就秘閣考試制科。

    光等上呂陶、錢勰、孔文仲、張繪論各六首。

    《先王上禮》、《禘郊祖宗不報如何》、《天剛不失時》、《治道在知邪正》、《九家皆股肱之材》、《王肅不好鄭學論》。

     九月二十四日,上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谏太常博士呂陶、殿中丞錢勰、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太廟齋郎張繪。

    制策曰:「在昔明王之治天下,仁風翔洽,德澤汪濊。

    四序調于上,萬物和于下。

    兵革不試,刑辟弗用。

    内則俊賢居位以熙于王職,外則夷狄向風以修于歲貢。

    建皇極以承天心,斂時福以錫民庶。

    然後日星雨露,鳥獸草木,祥薦祉,書之不絕。

    朕甚慕之,其何術以臻此欤朕承祖宗之業,托士民之上,明有所未燭,化有所未孚,而任大守重,艱于負荷,故詳延魁礨之士,思聞谠〔直〕之言直:原阙。

    天頭原批雲:「『谠』下疑有脫誤。

    」今據《國朝二百家名賢文粹》卷四九載呂陶對策補。

    ,以輔不逮,庶幾乎治。

    蓋人君即位,必求端于天而正諸己,惟五 事得其常,則庶政協其應。

    朕享國以來,靡敢自肆,而和氣猶,災異數見。

    乃元年日蝕三朝,洎仲秋地震數路,而冀方之廣,為災最甚。

    豈朕弗德之至欤夙寐晨興,思其所以。

    是故圖講政務,則日緻中昃,而猶多苟簡之習;然蒸進人材,則官無虛假,而頗乏績用之美。

    種羌非不懷徕也,而邊候或時繹騷,以至臨遣輔臣,憺明神武;蒸民非不愛養也,而生業或未孚富,以至外馳使者,宣布惠教。

    國用雖節而尚煩于調度,兵籍雖衆而未精于簡稽。

    寬關梁之禁而商靡通,損器玩之巧而工弗戒。

    夫風俗浮薄,根于取士之無本,道教之不明。

    而〔博〕詢台閣之論博:原無,據《國朝二百家名賢文粹》卷四九呂陶對策補。

    ,所執者不一,豈無救弊之道焉刑罰煩重,出于設法之多門,沿襲之不革,而将加恩仁之政,使死者少緩,必有可行之術焉。

    予欲興乎七教,兼乎三至,以底聖人之道,則宜條其先後之次;予欲明乎六親,盡乎五法,以極天下之(法)[治],則宜叙其本末之要。

    乃至仲舒之言,班固謂切于當世,其可施于今者何策崔寔之論,範晔謂明于政體,其有益于時者何事無以謂古人陳迹既久而不可舉,無以謂本朝成法已定而不可改,惟其改之而适中,舉之而得宜,不迫不迂,歸于至當。

    《書》曰:『言之非艱,行之惟艱。

    』子大夫其悉心以陳,朕亦不憚于有為焉。

    」文仲所對策考入第三等,手诏:「殿試所初覆考詳定到調字号卷子,定為第三等。

    詳觀其條對,大抵尚流俗而後是非,又 毀薄時政,援正先王之經而辄失義理。

    朝廷比設直言極谏之科,以開廣聰明,來天下賢智之士者,豈非謂能以天下之情告上者謂之直言。

    人君有污德惡政,而能忘其卑高之勢,以道争之,謂之極谏者乎!此人學識,恐不足收錄,以惑天下之觀聽。

    可别具進呈。

    」既而诏流内铨告示文仲,發赴本任;陶升一任,堂除差遣;繪堂除判司簿尉,勰不入等。

     《文獻通考》:玉山汪氏曰:範子功亦入制科第三等。

    後熙甯間,孔文仲考中第三等,以忤王安石,特旨绌之。

     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命權禦史中丞鄧绾、直舍人院許将、集賢校理劉攽、館閣校勘黃履(為)考試制科。

     七年五月十四日,中書門下言:「勘會策試制舉并以經術時務。

    今進士已能辭賦,所試事業即與制科無異,于時政阙失,即諸色人自合許上封論。

    其賢良方正等科,自今欲乞并行停罷。

    」從之。

     先是,中書條制所乞罷制舉,馮京曰:「漢、唐以來,豪傑多自此出。

    行之已久,不須停廢。

    」上曰:「天下事可罷而未及,如此者甚衆,此恐未遑改革。

    」呂惠卿曰:「制科止于記誦,非義理之學。

    一應此科,或為終身為學之累。

    朝廷事事更之,則積小治可緻大治,不須更有所待。

    」繼而秘閣考試所言應制科陳彥古所試六論不識及字數皆不足,準式不考。

    蓋自秘閣試制科以來,空未有如彥古者。

    是歲制科遂無中格者,而制科亦自此罷。

     《文獻通考》:石林葉氏曰:富公以茂材異等登科,後召試館職,以不習詩賦求免。

    仁宗特命試以策論,後遂為故事。

    制科不試詩賦,自富公始。

    至蘇子瞻又去策,止試論三篇。

    熙甯初罷制科,其事遂廢。

     哲宗元佑元年閏二月二日,侍禦史劉摯言:「乞貢舉進士添詩賦,複置賢良茂材科、新科明法,添兼經大義及減人數。

    」诏禮部與兩省、學士、待制、禦史台、國子監司業集議聞奏,所有将來科場且依舊 法施行。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诏:「制科之設舊矣,祖宗以神聖文武繼繼承承,設六科之選,策三道之要,以網羅天下賢隽。

    百餘年間,号稱得人。

    先皇帝興學校,崇經術,以作新人材,變天下之俗,故科目之設,有所未遑。

    今天下之士,多通于經術而知所學矣,宜複制策之科,以徕拔俗之才,裨于治道。

    蓋帝王之道,損益趍時,不必盡同,同歸于治而已。

    今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自今年為始。

    (今)[令]尚書侍郎、兩省谏議大夫以上、禦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一人,不拘已仕未仕,以學行俱優,堪備策問者充。

    仍略具辭業繳進,餘依舊制。

    」 七月四日,诏:「自今制科入第二等,并進士第一人及第,并除承事郎、佥書節度或觀察判官廳公事,或知縣代還升通判,任滿與試館職。

    制科入第四等,除兩使推官,代還改次等合入官。

    第四等次,除初等職官,任滿除兩使推官。

    有官人比類取旨。

    」 十二月二十三日,禮部言:「今來初複制科,其舉官遇科舉,許收接投試人文字,限省試前十月先奏姓名到阙。

    及前一年十月奏舉,并須于狀内明言,以學行俱優,堪備策問。

    仍具辭業策論五十首繳進。

    今欲依舊制試論六首、禦試策一道。

    」從之。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幕職、州縣官雖未經考,聽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

     九月八日,禦史中丞孫覺、戶部侍郎蘇轍、中書舍人彭汝砺、秘書省正字張績考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 極谏科。

    覺等上謝鑒論六首。

    論題阙。

     荛,親臨便殿,策訪多士。

    而未有魁礨拔出之材,殊無俶傥之論,以開朕之耳目也。

    深惟賢良方正之士,曠歲不舉,明诏執事,薦其所知。

    拂巾衽褐,進者十輩,待問于庭,子大夫一人而已,朕甚嘉之。

    其精乃心,以聽朕命。

    蓋聞正己所以治人,得人所以立政。

    自朕即位,于茲四年,夙夜兢兢,罔敢逸豫。

    臨朝恭默,非禮不動。

    歌锺狗馬,子女玉帛之玩,未嘗迩也。

    朕之自治,亦庶幾寡過矣。

    而風俗不加厚,何也登延老成,搜訪幽隐。

    其未得之,側席以待。

    其既得之,委己以聽。

    人望所在,收拾無遺。

    朝廷之官,殆無虛位。

    朕之求人,亦庶幾有得矣。

    而政事不加饬,何也輕傜簡役,責己施惠,欲以裕民,而百姓之力未寬。

    罷不急之務,損無名之費,欲以豐财,而公私之用益屈。

    吏不勝其冗,選部補授,至三人共一官;刑不勝其煩,歲報大辟,至五十餘數。

    二者祖宗以來所未嘗有,甚可駭也。

    以至四方水旱之災,連歲代有。

    冬春嘗寒之異,京師為甚。

    河失故道,迨今未複。

    陰陽之沴既如彼,氐羌擾邊,士不得息,交趾邀地,溪徭弄兵,震以威則易玩,懷以利則無厭,夷狄之患又如此,豈朕施設悖缪,失其統欤抑任賢使能未得其理欤不然,俗固不易變,弊二十四日,上禦集英殿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謝鑒。

    制策曰:「朕以沖眇,奉承先帝遺緒,托于士民之上,燭理不明,涉道猶淺。

    嘗下不諱之诏,詢于 固不可革欤何其為日久而見效遲也。

    孔子曰「百年可以勝殘去殺」,又曰「必世而後仁」,又曰「三年有成」,今言其時則過之矣,豈聖人之言有不必然者欤以堯之為言,内則有丹朱,外則有共兜,其下則有瞽象。

    洪水泛濫,百姓艱食,禽獸逼人,苗民為虐。

    然則聖人之德亦有不可為者欤子大夫明天人分際,通帝王制作,凡今之不逮于古,必知其原,所以救之,必有其術,其為朕詳言之。

    至于九德九驗以知人材,九賦九式以制邦用,清心省事果省官之本乎參辟刑書果救世之要乎自國朝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