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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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政縣事王谷、前京兆府觀察推官何廣淵、前權知鄂州觀察推官馬照、前權知漳州軍事判官周彭孺、前權知歆州軍事推官喬震、前辰州司理參軍王保民、前郢州長壽縣令于敷言、前鳳州司法參軍周純錫,第五等,前戎州僰道縣主簿兼知縣事仲淡成、彰德軍節度推官前(與)[興]國軍司事崔宗望、前權知施州軍事推官李彭、前權知眉州防禦判官趙庭堅、前權知施州〔司〕理參軍陶稷等十三人,宜與家便或先次指射差遣。
」四年十(一)月〔一〕日《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二七系此條于十月壬子朔。
,中書門下省言:「自來幕職、州縣官及未出官選人,每因恩赦,例與放選,最為未均。
緣選人有寔守選三年,或罷任便會赦放選,以至奏補初出官之人,二十五已上試詩一首方得注官,尤無取。
其間有材能者,須候年久,頗為 淹滞。
中常之材,亦未嘗試其能,使之厘務,往往廢職。
及铨曹(令)[合]注官人,例須試判三道,因循積弊,遂成虛文。
今欲應得替合守選人,許于流内铨投狀,試斷案或律文大義或議,差官同〔铨〕曹主判官注官考試,列三等申中書自「守選人」至「列三等申」:原脫,天頭原批雲:「補在第二行『替合』下『中書』上。
」據補。
。
其上等并免選注官,入優等者依判超例升資,無出身者與賜出身。
如經試不中,或不能就試者,須實及三年,方與注官,即不得入縣令、司理、司法。
其錄事參軍、司理、司法,仍自今更不試判,亦不免選,即曆任有舉官職官縣令五人者,與免試注官。
内停替合叙官人,亦許依得替人例收試。
」 【宋會要】 選舉宋會要輯稿選舉一○制科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等科三 制科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等科三 國初制舉,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理達于教化,凡三科。
應内外職官、前資見任、黃衣草澤人,并許諸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對禦試策一道,以三千字已上成,取文理俱優者為入等。
太祖幹德二年正月十五日,诏曰:「炎劉得人,自賢良之選;有唐稱治,由制策之科。
朕聳慕前王,精求理本,焦勞罔怠,寤寐思賢,期得拔俗之才,訪以經國之務。
其舊置制舉三科,一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二曰經學優深可為師法,三曰詳閑吏理達于教化,并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共三千字已上,當日内成,取文理優長、人物爽秀者中選。
自設科以來,無人應制,得非抱倜傥(恥)[者]恥局于常調,效峭直者難罄于有司,必欲直對朕躬,以伸至業。
士有所郁,予能發焉。
今後不限内外職官、前資見任、黃衣布衣,并許直詣合門,進奏請應。
朕當親試,以進時賢。
所在明揚,無隐朕意。
」 幹德二年四月一日,以(請)[前]博州軍事判官穎贽為秘書省著作佐郎前:原作「請」,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改。
。
時制科久廢,诏許詣阙自薦,臨軒召試。
贽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召試稱旨,故有是命。
幹德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帝于紫雲樓下,召翰林承旨陶谷、學士窦儀、知制诰王着、盧多遜、王佑、秘書監尹拙、刑部郎中姚恕、國子監丞馮英等,同試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堪為師法科。
郝益、涉等 所試文理略,不應策問,并賜酒食以遣之。
《宋史選舉志》:制舉無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傑,天子每親策之。
然宋之得才,多由進士,而以是科應诏者少。
惟召試館職及後來博學宏詞,而得忠鲠文學之士,或起之山林,或取之朝着,召之州縣,多至大用焉。
真宗鹹平三年四月十五日,賜應制舉人林陶同進士出身。
陶既試學士院不及格,帝方欲招來俊茂,故特獎之。
鹹平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曰:「漢命諸侯舉賢良方正之士,唐诏吏部設直言極谏之科,所冀寤寐英翹,詳延遺逸。
朕嗣守寶曆,于今五年,曷嘗不日昃忘言叉,宵分辍寐。
憂勤庶政,景行前王。
教化是修,咨詢罔倦。
其或有德者尚沉下位,懷才者不顯公朝,則何以慰我旁求,輔予不迨。
宜命多士,明(剔)][所知,其令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官、幕職、州縣官及草澤中,舉賢良方正之士各一人,當策以時務,朕親覽焉。
」 (三)三月十九日,诏所舉賢良方正,應已貼館職及任轉運使者,不在舉限。
鹹平四年四月十三日,帝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秘書丞查道、著作佐郎李邈、前定國軍節度推官王曉、前奉國軍節度推官魯骧、進士陳越。
制策曰:「漢诏賢良,垂三百餘載;唐策俊造,懸四十餘科。
得士者昌,于斯為盛。
用能佐佑帝業,焜耀儒風。
曆代已來,其道中廢。
皇朝開國,複舉而行。
朕奉祖宗,不敢失墜,思得天下方聞之士,習先王之法,明當世之務者,以輔朕之不逮。
傳曰:『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五霸骛。
』斯則皇帝王霸 之異世,其号奚分;步驟馳骛之殊途,其義安在。
稱诏之旨,臨禦之方,必有始終,存諸典故。
加以姬周始之三十六王,劉氏承之二十五帝,受授之端,治理之要,鹹當铨次,務究本原。
而又周有亂臣,孰為等級;秦非正統,奚所發明。
勒燕然之石者,屬于何官剪陰山之虜者,指于何帥十代之興亡足數,九州島之風俗宜陳。
辨六相之後先,論三傑之優劣。
淵、骞事業,何以首于四科衛、霍功名,何以顯于諸将究元凱之本系,叙周召之世家,述九流之指歸,議五禮之沿革。
六經為教,何者急于時百氏為書,何者合于道漢朝丞相,孰為社稷之臣晉室公卿,孰是廊廟之器天策府之學士,升輔弼者謂誰淩雲閣之功臣,保富貴者有幾須自李唐既往,朱梁已還,經五代之亂離,見曆朝之陵替。
豈以時運之所系,教化之未孚耶或者為皇家之驅除,開我朝之基祚耶是宜考載籍之舊說,稽前史之遺文,務釋疑,鹹以書對。
」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考所對。
道、越入第四等,曉入第四次等。
以道為左正言、直史館,越為将作監丞,曉為著作佐郎。
邈、骧皆不入等。
鹹平四年八月十日,帝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秘書丞何亮、懷州防禦推官孫暨、舒州團練孫僅、大名府成安縣主簿丁遜。
制策曰:「朕祇若元符,為人司牧,昧旦丕顯,虔恭寅畏,懼德之弗類,慮政之未孚。
昔者周命百官,皆箴王阙;漢設三道,用求直言。
誕舉舊章, 思聞谠議。
茲子大夫逢時奮庸,有犯無隐之秋也。
夫五材并陳,去兵未可,八政具舉,足食是先。
今國家北扞強胡,西禦黨項,歲遣介士,以防盛秋。
邊備則越軌之是虞,窮兵鋒又饋發之為擾。
堅壁翫寇,固役車之未休;繼好息民,複文治之靡及。
故蒸庶不得安堵,弓矢無由載。
至于人獲四之餘,始免艱食;國有九年之蓄,乃為太平。
今壤土尚多,遊手未複,勸課之道非不至,賦斂之數無所加,萬锺之藏蔑聞于都鄙,一谷不熟遂抵于流亡。
今欲倍算舟車,五驅之未盡歸而貿遷斯壅天頭原批:「『五』字疑誤。
」;給複租稅,又惠之未及富而經費不充。
複常平之倉,則市井之價或有二;(條)平水土之法,則經界之制未可行天頭原批:「『條』字疑衍。
」。
自非時和而年豐,不免困窮而轉徙。
又如總領衆職,莫急于求賢審官;申嚴百刑,莫先于明罰饬法。
今疆宇遼邈,吏員衆多,必得其材,(然)[爰]付以任天頭原批:「『然』疑作『爰』。
」。
故文王之德在于能官人,東漢之隆本于貴吏事。
今但委有司之考課,亦第閥閱以求精,隻遣使者之察廉,又饬廚傳而為患。
漢武之欲除吏,田蚡非其擅權;德宗之擇縣令,柳渾譏其失體。
遵荀寔省官之議,則員難減者寔多;體薛宣換縣之規,則才适用者殊少。
雖名循貴(寶)[實]之期切,而政平訟息之未臻。
至若金科玉條,竹書丹筆,以禁多辟,所期無刑。
其屬三千,蓋防于踰矩;斷獄四百,用冀于勝殘。
雖然,慕陶唐之盡冠,且免而無恥;體漢初之網,奸乃益生奸乃益生:與上句「且免而無恥」字數不侔,當有一誤。
。
必待陶作 士師,法甯可廢;豈須定國為廷尉,民乃不冤。
俟論報則久系是虞,但責成則舞文斯衆。
苟四目之罔及,乃一人之向隅。
或罹非辜,足傷和氣。
子大夫策慮愊臆,智略輻湊。
兵者兇器,必使歸馬放牛;食為民天,必緻家給人足。
考建官之意,當俾百工之允厘;稽立辟之由,期措五刑而不用。
并陳曆代之略,兼揣方今之宜。
揚搉而言,朕将親覽。
」命翰林學士宋白、梁周翰、師顔、知制诰李宗谔、趙安仁、薛映、楊億考定所對。
遜僅入第四等,亮、暨入第四次等,以遜、僅并為光祿寺丞、直集賢院,亮為太常博士,暨為光祿寺丞。
唐貞元中,魏弘簡以狀元舉賢良,自是無繼之者。
至是暨、僅同以賢良登科,近古所未有也。
景德二年七月十八日,诏曰:「朕纂紹丕圖,憲章前古,并建衆職,允厘百工,用廣詳延,庶臻茂異。
至于懸科而較材等,前席而待敷陳。
舉爾所知,屢博詢于卿士;無悼後害,當再策于賢良。
莫不登于公朝,縻之好爵。
尚慮耿介之秀遺逸于丘園,高尚之姿隐淪于屠釣,抱文武之術莫于當年,懷經濟之謀頗沈于下位,十室豈無于忠信,大國固多于賢才,傥進善之未周,或俟時而興孍。
今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博通墳典達于教化、才識兼茂明于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韬略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等科武足安邊:《宋史》卷一五六《選舉志》二同。
與其餘科目名稱不侔,似有脫文。
據《宋史》,仁宗天聖七年設此科曰「詳明吏理可使從政」。
,宜令尚書吏部下諸路,許文武群臣、草澤隐逸之士應此科目。
程品之制,方策具存。
考其否藏,必先于公府;刈其翹楚,乃楊于王庭。
蓋所 慎重選掄,遵行典故。
委中書門下先加程試,如器業可觀,具名聞奏,朕将臨軒親試,旰食疇咨。
較藝寔于至公,推寵榮于不次,宣布中外,鹹使聞之。
」帝謂寇準曰:「方今文武多士,豈無才識優異未升達者至于将帥之任,尤難得人。
前代試以制策,觀其能否,用求才寔,亦為國之遠圖也。
」因出唐朝制科之目,采其六用之。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開封府:應制舉人投牒者,并待以客禮。
七月二十九日,以應制舉人所納文卷付中書詳較。
初命翰林學士晁迥等考定,又命侍讀學士呂文仲、呂佑之、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重考。
帝猶慮遺才,故命輔臣裁定。
八月二十二日,诏曰:「朝廷所設制科,蓋期得士。
比申推擇,頗慮遺才。
朕聽政之餘,遂加親覽。
其間綴述,亦有可觀。
特廣示于搜羅,宜并從于較試。
其趙宗古
」四年十(一)月〔一〕日《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二七系此條于十月壬子朔。
,中書門下省言:「自來幕職、州縣官及未出官選人,每因恩赦,例與放選,最為未均。
緣選人有寔守選三年,或罷任便會赦放選,以至奏補初出官之人,二十五已上試詩一首方得注官,尤無取。
其間有材能者,須候年久,頗為 淹滞。
中常之材,亦未嘗試其能,使之厘務,往往廢職。
及铨曹(令)[合]注官人,例須試判三道,因循積弊,遂成虛文。
今欲應得替合守選人,許于流内铨投狀,試斷案或律文大義或議,差官同〔铨〕曹主判官注官考試,列三等申中書自「守選人」至「列三等申」:原脫,天頭原批雲:「補在第二行『替合』下『中書』上。
」據補。
。
其上等并免選注官,入優等者依判超例升資,無出身者與賜出身。
如經試不中,或不能就試者,須實及三年,方與注官,即不得入縣令、司理、司法。
其錄事參軍、司理、司法,仍自今更不試判,亦不免選,即曆任有舉官職官縣令五人者,與免試注官。
内停替合叙官人,亦許依得替人例收試。
」 【宋會要】 選舉宋會要輯稿選舉一○制科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等科三 制科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等科三 國初制舉,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理達于教化,凡三科。
應内外職官、前資見任、黃衣草澤人,并許諸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對禦試策一道,以三千字已上成,取文理俱優者為入等。
太祖幹德二年正月十五日,诏曰:「炎劉得人,自賢良之選;有唐稱治,由制策之科。
朕聳慕前王,精求理本,焦勞罔怠,寤寐思賢,期得拔俗之才,訪以經國之務。
其舊置制舉三科,一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二曰經學優深可為師法,三曰詳閑吏理達于教化,并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共三千字已上,當日内成,取文理優長、人物爽秀者中選。
自設科以來,無人應制,得非抱倜傥(恥)[者]恥局于常調,效峭直者難罄于有司,必欲直對朕躬,以伸至業。
士有所郁,予能發焉。
今後不限内外職官、前資見任、黃衣布衣,并許直詣合門,進奏請應。
朕當親試,以進時賢。
所在明揚,無隐朕意。
」 幹德二年四月一日,以(請)[前]博州軍事判官穎贽為秘書省著作佐郎前:原作「請」,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改。
。
時制科久廢,诏許詣阙自薦,臨軒召試。
贽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科,召試稱旨,故有是命。
幹德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帝于紫雲樓下,召翰林承旨陶谷、學士窦儀、知制诰王着、盧多遜、王佑、秘書監尹拙、刑部郎中姚恕、國子監丞馮英等,同試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堪為師法科。
郝益、涉等 所試文理略,不應策問,并賜酒食以遣之。
《宋史選舉志》:制舉無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傑,天子每親策之。
然宋之得才,多由進士,而以是科應诏者少。
惟召試館職及後來博學宏詞,而得忠鲠文學之士,或起之山林,或取之朝着,召之州縣,多至大用焉。
真宗鹹平三年四月十五日,賜應制舉人林陶同進士出身。
陶既試學士院不及格,帝方欲招來俊茂,故特獎之。
鹹平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曰:「漢命諸侯舉賢良方正之士,唐诏吏部設直言極谏之科,所冀寤寐英翹,詳延遺逸。
朕嗣守寶曆,于今五年,曷嘗不日昃忘言叉,宵分辍寐。
憂勤庶政,景行前王。
教化是修,咨詢罔倦。
其或有德者尚沉下位,懷才者不顯公朝,則何以慰我旁求,輔予不迨。
宜命多士,明(剔)][所知,其令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官、幕職、州縣官及草澤中,舉賢良方正之士各一人,當策以時務,朕親覽焉。
」 (三)三月十九日,诏所舉賢良方正,應已貼館職及任轉運使者,不在舉限。
鹹平四年四月十三日,帝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秘書丞查道、著作佐郎李邈、前定國軍節度推官王曉、前奉國軍節度推官魯骧、進士陳越。
制策曰:「漢诏賢良,垂三百餘載;唐策俊造,懸四十餘科。
得士者昌,于斯為盛。
用能佐佑帝業,焜耀儒風。
曆代已來,其道中廢。
皇朝開國,複舉而行。
朕奉祖宗,不敢失墜,思得天下方聞之士,習先王之法,明當世之務者,以輔朕之不逮。
傳曰:『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五霸骛。
』斯則皇帝王霸 之異世,其号奚分;步驟馳骛之殊途,其義安在。
稱诏之旨,臨禦之方,必有始終,存諸典故。
加以姬周始之三十六王,劉氏承之二十五帝,受授之端,治理之要,鹹當铨次,務究本原。
而又周有亂臣,孰為等級;秦非正統,奚所發明。
勒燕然之石者,屬于何官剪陰山之虜者,指于何帥十代之興亡足數,九州島之風俗宜陳。
辨六相之後先,論三傑之優劣。
淵、骞事業,何以首于四科衛、霍功名,何以顯于諸将究元凱之本系,叙周召之世家,述九流之指歸,議五禮之沿革。
六經為教,何者急于時百氏為書,何者合于道漢朝丞相,孰為社稷之臣晉室公卿,孰是廊廟之器天策府之學士,升輔弼者謂誰淩雲閣之功臣,保富貴者有幾須自李唐既往,朱梁已還,經五代之亂離,見曆朝之陵替。
豈以時運之所系,教化之未孚耶或者為皇家之驅除,開我朝之基祚耶是宜考載籍之舊說,稽前史之遺文,務釋疑,鹹以書對。
」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考所對。
道、越入第四等,曉入第四次等。
以道為左正言、直史館,越為将作監丞,曉為著作佐郎。
邈、骧皆不入等。
鹹平四年八月十日,帝禦崇政殿試賢良方正秘書丞何亮、懷州防禦推官孫暨、舒州團練孫僅、大名府成安縣主簿丁遜。
制策曰:「朕祇若元符,為人司牧,昧旦丕顯,虔恭寅畏,懼德之弗類,慮政之未孚。
昔者周命百官,皆箴王阙;漢設三道,用求直言。
誕舉舊章, 思聞谠議。
茲子大夫逢時奮庸,有犯無隐之秋也。
夫五材并陳,去兵未可,八政具舉,足食是先。
今國家北扞強胡,西禦黨項,歲遣介士,以防盛秋。
邊備則越軌之是虞,窮兵鋒又饋發之為擾。
堅壁翫寇,固役車之未休;繼好息民,複文治之靡及。
故蒸庶不得安堵,弓矢無由載。
至于人獲四之餘,始免艱食;國有九年之蓄,乃為太平。
今壤土尚多,遊手未複,勸課之道非不至,賦斂之數無所加,萬锺之藏蔑聞于都鄙,一谷不熟遂抵于流亡。
今欲倍算舟車,五驅之未盡歸而貿遷斯壅天頭原批:「『五』字疑誤。
」;給複租稅,又惠之未及富而經費不充。
複常平之倉,則市井之價或有二;(條)平水土之法,則經界之制未可行天頭原批:「『條』字疑衍。
」。
自非時和而年豐,不免困窮而轉徙。
又如總領衆職,莫急于求賢審官;申嚴百刑,莫先于明罰饬法。
今疆宇遼邈,吏員衆多,必得其材,(然)[爰]付以任天頭原批:「『然』疑作『爰』。
」。
故文王之德在于能官人,東漢之隆本于貴吏事。
今但委有司之考課,亦第閥閱以求精,隻遣使者之察廉,又饬廚傳而為患。
漢武之欲除吏,田蚡非其擅權;德宗之擇縣令,柳渾譏其失體。
遵荀寔省官之議,則員難減者寔多;體薛宣換縣之規,則才适用者殊少。
雖名循貴(寶)[實]之期切,而政平訟息之未臻。
至若金科玉條,竹書丹筆,以禁多辟,所期無刑。
其屬三千,蓋防于踰矩;斷獄四百,用冀于勝殘。
雖然,慕陶唐之盡冠,且免而無恥;體漢初之網,奸乃益生奸乃益生:與上句「且免而無恥」字數不侔,當有一誤。
。
必待陶作 士師,法甯可廢;豈須定國為廷尉,民乃不冤。
俟論報則久系是虞,但責成則舞文斯衆。
苟四目之罔及,乃一人之向隅。
或罹非辜,足傷和氣。
子大夫策慮愊臆,智略輻湊。
兵者兇器,必使歸馬放牛;食為民天,必緻家給人足。
考建官之意,當俾百工之允厘;稽立辟之由,期措五刑而不用。
并陳曆代之略,兼揣方今之宜。
揚搉而言,朕将親覽。
」命翰林學士宋白、梁周翰、師顔、知制诰李宗谔、趙安仁、薛映、楊億考定所對。
遜僅入第四等,亮、暨入第四次等,以遜、僅并為光祿寺丞、直集賢院,亮為太常博士,暨為光祿寺丞。
唐貞元中,魏弘簡以狀元舉賢良,自是無繼之者。
至是暨、僅同以賢良登科,近古所未有也。
景德二年七月十八日,诏曰:「朕纂紹丕圖,憲章前古,并建衆職,允厘百工,用廣詳延,庶臻茂異。
至于懸科而較材等,前席而待敷陳。
舉爾所知,屢博詢于卿士;無悼後害,當再策于賢良。
莫不登于公朝,縻之好爵。
尚慮耿介之秀遺逸于丘園,高尚之姿隐淪于屠釣,抱文武之術莫于當年,懷經濟之謀頗沈于下位,十室豈無于忠信,大國固多于賢才,傥進善之未周,或俟時而興孍。
今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博通墳典達于教化、才識兼茂明于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韬略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等科武足安邊:《宋史》卷一五六《選舉志》二同。
與其餘科目名稱不侔,似有脫文。
據《宋史》,仁宗天聖七年設此科曰「詳明吏理可使從政」。
,宜令尚書吏部下諸路,許文武群臣、草澤隐逸之士應此科目。
程品之制,方策具存。
考其否藏,必先于公府;刈其翹楚,乃楊于王庭。
蓋所 慎重選掄,遵行典故。
委中書門下先加程試,如器業可觀,具名聞奏,朕将臨軒親試,旰食疇咨。
較藝寔于至公,推寵榮于不次,宣布中外,鹹使聞之。
」帝謂寇準曰:「方今文武多士,豈無才識優異未升達者至于将帥之任,尤難得人。
前代試以制策,觀其能否,用求才寔,亦為國之遠圖也。
」因出唐朝制科之目,采其六用之。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開封府:應制舉人投牒者,并待以客禮。
七月二十九日,以應制舉人所納文卷付中書詳較。
初命翰林學士晁迥等考定,又命侍讀學士呂文仲、呂佑之、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重考。
帝猶慮遺才,故命輔臣裁定。
八月二十二日,诏曰:「朝廷所設制科,蓋期得士。
比申推擇,頗慮遺才。
朕聽政之餘,遂加親覽。
其間綴述,亦有可觀。
特廣示于搜羅,宜并從于較試。
其趙宗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