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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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禮部奏名進士,可依祖宗故事,更不臨軒策試。

    」 二年五月十八日,合門言:「已降指揮,今次省試舉人,更不臨軒策試。

    」所有正、特奏名進士引見日分,诏用今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引見。

     二十六日,上禦後殿引見禮部奏名進士,正奏名傅行簡已下四百三十九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

    特奏名何峄已下四百九十七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引見武舉進士,正奏名葉已下四十二人,補秉義郎,林貫道、缪震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各減磨勘有差。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減磨勘有差。

     開禧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禦(青)[集]英殿引見禮部奏名進士,得正奏名毛自知已下四百三十三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

    特奏名陳思已下六百一十一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鄭公侃已下四十六人。

    公侃補秉義郎,方震、孫應 龍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進義校尉,各減磨勘有差。

     二十七日,上禦幄殿,引呈武舉人射射。

     六月六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正奏名射射。

     七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三年八月七日,诏:「大行太皇太後上僊,已降指揮,宮中自服三年之喪,來年系殿試年分,合與不合臨軒,令兩省禮官讨論。

    既而吏部尚書陸峻等讨論國朝典故,哲宗皇帝元佑八年九月三日,宣仁聖烈皇後上僊,以嫡孫承重,嘗有诏實行三年之喪于宮中。

    次年紹聖元年三月十四日,禦集英殿策進士。

    」诏從典故施行。

     嘉定元年三月四日,诏毛憲落職放罷,毛自知降第五甲,追還第一名恩例。

    既而以臣僚言:「恭聞紹興更化之初,首革大廷策士之弊,高宗皇帝嘗曰:『秦埙中甲科,對策皆桧、語。

    朕卻之,置在第三,不使與寒士争先。

    』」既而淮東提舉朱冠卿奏對言:「故相當權,前舉曹冠、秦埙等八人濫竊儒科,英斷赫然,并行駁放。

    比者奸臣盜權,破壞祖宗法度。

    貢舉公選,亦複徇私。

    前後臣僚奏陳,止及省闱欺弊,未聞廷對可以計取。

    往歲陛下親策多士,毛自知唱名第一,公論籍籍,皆謂自知本名自得,冒其弟之解,叨預奏名。

    其父憲時為都司,與蘇師旦 素厚,經營傳出策題,前期策成全篇,憲之筆居多,差為編排,文字可認,優批分數,遂膺首選。

    自知無以報師旦 私己之恩,親造其門,拜而謝之。

    都人至為歌詞譏诮,喧傳衆口。

    師旦複與為地,除憲察官,而懷不平者始不敢言矣。

    方乙醜之春,邊陲清晏,兩淮、荊襄、全蜀之民熙熙如也。

    自知獻策,以為天亡此胡,決在此一二年。

    今不乘其機以定中原,竊恐必有豪傑之士仗大義,據關中,以令天下者。

    又慮議不堅決,複于終篇言廟堂之勢未尊,台谏之權未重,意欲鉗天下之口而決用兵之策。

    不知自知何所見而然耶自知趨媚時好,以取世資,謀身則善矣,如社稷生靈何!況臨軒策士,今複其時,若不大正紀綱,痛革前弊,則忠言谠論,何自而前欲望睿斷,先(将)[特]毛憲将賜罷出,以為阿附匪人,欲私其子,忍于欺君之戒。

    所有自知一名,取自聖裁施行。

    」故有是命。

     六日,禮部太常寺言:「讨論禦試臨軒皇帝服着等,檢照宣仁聖烈皇後上僊,哲宗皇帝以嫡孫承重,于紹聖元年三月禦集英殿策試進士。

    今來禦試,即應得紹聖已行故事。

    所有禦服,緣未純吉,欲乞就見服黃袍黑犀帶。

    」诏依讨論施行。

     四月三日,臣僚言:「竊觀貢舉條制,應牒赴國子監就試者,有差而所牒止于同姓,至于被差考校,凡就試之士,法所應避者,同姓則不以服屬為限。

    若母妻姊妹之缌麻已上親,皆牒赴别頭所,以防閑人情,杜絕私意。

    迨省試奏名之後,見任兩省、台谏、侍從親族,必具名來上,俾于後省覆試,以開寒畯之塗,以防權要之 弊。

    奏名之士,陛下親策于廷,訪以治道去取之意,雖盡出于陛下,而有初考、覆考、編排、詳定等官。

    其子弟親屬預試者,元無避親之法,間或名在前列,往往人得而議之,而彼亦安于無法,不自以為私。

    乞自今廷對,當仿後省覆試之制,行下禮部,開具應在朝之官有服親族過省,見今趁赴廷對者,并與免差。

    庶幾杜絕幸門,昭示公道。

    」從之。

     嘉定元年五月六日,上禦集英殿,引見禮部奏名、特奏名進士,得正奏名鄭自誠已下四百二十五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

    特奏名劉黻已下六百四十一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周師銳已下四十四人。

    師銳補秉義郎,楊煜、周轼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減磨勘有差。

     七日,上禦幄殿,引呈武舉人射射。

     六月二十三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正奏名射射。

     二十四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七月十二日,诏保義郎、授全州文學趙汝易特與附五甲末出身。

    汝易殿試中第二甲第七名,緣犯廟諱嫌名,授文學。

    汝易乞依昨來進士林一鳴、宗子希旦犯廟諱例,比附降甲改正出身,特從其請。

     四年五月八日,上禦集英殿引見禮部奏名進士,得正奏名趙建大已下四百六十一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 出身。

    特奏名石繼喻已下六百七十九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林汝浃已下四十人。

    汝浃補秉義郎,黃宋祥、王國定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減磨勘有差。

     九日,上禦幄殿,引呈武舉人射射。

     六月十三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正奏名射射。

     十四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七年五月四日,上禦集英殿,引見禮部奏名、特奏名進士,得正奏名袁甫已下五百四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

    特奏名張徹已下六百六十九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劉必萬已下四十八人。

    必萬補秉義郎,林景衡、林武子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武)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減磨勘有差。

     七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二十七日,左谏議大夫鄭昭先言:「仰惟陛下踐祚以來,宵衣旰食,求士如渴,豈不以草茅之論,足以仰(俾)[裨]阙失。

    故歲當大比,渙發明诏,四方之士,以八月各試于其鄉。

    明年,舉鄉貢之士,以二月試之于春官。

    其中程度者,奏名于朝。

    陛下欲谘以當世之務,于三月内親策于廷,又于四月唱名于集英殿。

    朝有定法,士有定志,率皆如期而至。

    四 川之士去阙廷遠,慮其趨不逮,其試于鄉則以二月,其試于春官則以八月,先期半年畢此二試,庶可趨赴廷對,此定法也。

    今蜀士多遲其行,若賈胡之留滞,未免于四月末旬選日以待之。

    期而不至,又未免于五月上旬選日。

    進退遲速,惟彼之聽。

    雖陛下急于求言,不憚為之遷就,而士子稽滞不進,豈不有辜延待之意乎若以地遠言之,則嶺表落南之地,有踰三四千裡者,窮冬登途,皆能趨赴省試,則蜀士奚獨濡滞如是哉矧當仲夏,暑氣漸袢。

    陛下躬禦盛服,早晚臨軒,豈臣子之心所安而四方待試之士雲集京師,行囊有限,又未免有滞留之孍。

    是可不立為一定之說乎乞下禮部,繼自今定就三月或四月擇日,斷不改易,預行告谕,令四川州軍牓示通衢,庶俾士知有定日,不至遲遲,仰副陛下虛己延待之意。

    」從之。

     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臣僚言:「國家取士,惟進士得人為盛。

    故于三歲大比,每加詳而緻意焉。

    蜀邈在一方,而赴廷對之士則有行役之弊。

    至于類試仲秋之末,揭牓季秋之杪,夔、利二路,越半月而見牓,故廷對之士,萬裡行役,登舟率在窮冬,為舟人所邀,津務所阻。

    乞自制置司行下逐州津發,于歲前盡要起離,約束沿江稅務實時通放。

    如此詳盡,而孟夏之朔,舉人尚未入國門者,更不賜對。

    庶幾臨軒之日,不在盛夏之時,亦革廷對遷延之弊。

    」從之。

     十年四月二十二日,上禦集 英殿,引見禮部奏名、特奏名進士,得正奏名吳潛已下五百二十三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

    特奏名陳珏已下六百六十三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朱嗣宗已下四十五人。

    嗣宗補秉義郎,華嶽、朱同宗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悉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減磨勘有差。

     二十七日,上禦幄殿,引呈武舉人射射。

     五月二十二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正奏名射射。

     二十三〔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高宗皇帝策士大廷,嘗謂宰臣曰:『朕此舉将以求人材為時之用。

    若其言鲠亮切直,他日必端方不回之士;其言谀佞委靡,他日必無可用之實也。

    故朕因此舉崇獎切直,冀士知所尚,習成風俗。

    』猗欤休哉!此真我朝取士之家法也。

    比年應對之士,率蹈襲紙上之空言,言之直者不矯則讦,言之泛者非誇則誕,往往揣摩事情,追逐時好,競一日之長,以竊取科第而已,他不暇計也。

    國家列十三年五月二日,監察禦史徐龜年言:「國家以策取士,蓋古人敷奏言揚之遺意。

    然知人固難,知人以言尤難。

    昔唐陸贽有雲:『人胡可以一酬一诘而謂盡其能哉。

    』今天下之士而親策之天子之庭,蓋将因其所言以觇其所存,即其胸中之抱負,以觀其異日之施設,豈特應故事而已。

    臣伏 聖相承,愛護相材,蓋将以養其心,厲其行,而為豐芑數世之用。

    況岩穴窮困之士,庠序淹滞之材,固有抱負所學,久不得徹而上聞者,一旦使之咫尺天顔,鋪陳得失,此誠韋布平昔之素願,是必有以崇獎激昂,使之得以展盡底蘊而後可也。

    乞下臣此章,風厲多士,開不諱之門以來直言,示激勸之意以收實才。

    其于治道,誠非小補。

    」從之。

     二十七日,上禦集英殿引見禮部奏名進士,得正奏名劉渭已下四百七十五人,第為五等,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

    特奏名溫若春已下六百四十七人,賜同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登仕郎、将仕郎、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

     同日,試武舉進士,得正奏名陳正大已下四十四人。

    正大補秉義郎,曹翥、戴鷹揚補保義郎,并賜武舉及第。

    餘武舉出身,補承節郎。

    特奏名補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減磨勘有差。

     六月一日,上禦幄殿,引呈武舉人射射。

     七月二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正奏名射射。

     三日,上禦射殿,引呈文士特奏名射射。

     嘉(熙)[定]十五年八月十六日天頭原批:「嘉熙止四年,疑嘉定。

    」本卷前條亦為嘉定。

    ,臣僚言:「竊見國家取士,自太祖開寶六年以三月覆試于講武殿,累聖相承,廷試率以三月。

    南渡以來,笃念蜀士道(理)[裡]阻修,分類省于成都預試,以便其入對。

    自紹興至淳熙,廷試皆不出三月。

    類省得者速裝治行,不敢濡滞,悉于冬至前就道。

    開禧丁卯,偶類省過期,行色稍緩,廷試展用五月,蓋出異恩。

    嗣後即習 為故常,至次年正月方啟行。

    向者士子必四五人共為一舟,舟楫易辦。

    數舉以來,或一二人為一舟,舟人寖成稽緩,水陸萬裡,風波險阻,涉曆州縣,關津滞留,勢必至夏,始達行都。

    數蒙睿旨展期,以俟其集。

    盛夏炎赫,皇上〔臨〕軒,汗透禦服,臣子殊不遑安。

    嘉定七年、十三年,臣僚屢次申明,而玩弛既久,終未能革。

    至勤朝廷,為之進類試(試)之期,以圖其速至。

    今類省将(軍)[至],乞下四川制司,嚴行戒谕,期以冬至前逐路并行起發舟楫,所至州縣随即通放,不得苛留。

    所有廷試日分,遵照祖宗舊制,于三月内選擇,更不展期。

    庶使四方之士雲集,奉對皆适其時,以副朝家作成之意。

    」從之。

     九月十九日,臣僚言:「恭惟國家重士,三歲大比,解試以八月,省試以二月,皆有一定不易之日。

    獨是廷對唱名,臨期取旨,每舉不同。

    臣向叨甲辰末第,省試猶是正月十五日引頭場,三月二十三日殿試,四月十一日唱名。

    淳熙己酉,臣僚奏請省闱引試展就二月一日。

    若以廷試常在省榜已揭一月之後,則四月間擇日殿試,自不相妨。

    累舉以來,殿試最遲亦不過五月初旬末旬,而唱名至六月十五日,特庚辰年為然,前此未之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