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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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玷士倫,頗傷俗化。

    自今兩京諸路所解舉人,宜先廉訪行實,或藝文可采而操履有虧,投書匿名,飾詞讪上之類,并嚴加懲斷,勒歸鄉縣課役,永不得就舉。

    如辄敢解送,所由官吏,必當論罪。

    仍令禦史台覺察之」又親試河北貢舉人,賜進士齊革等十三人、諸科三百四十五人及第、同出身。

    有下第求試武藝及量材錄用者五百餘人,悉賜裝錢慰遣之,命禮部叙為一舉。

     容齋洪(武)[氏]《随筆》曰:國朝科舉取士,及太平興國以來,恩典始重,然各出一時制旨,未嘗辄同。

    士子随所得而受之,初不以官之大小有所祈訴也。

    太平之二年,進士一百九人,呂蒙正以下四人得将作丞,餘皆大理評事,充諸州通判。

    三年七十四人,胡旦以下四人将作丞,餘并為評事,充通判及監當。

    五年一百二十一人,蘇易簡以下二十三人皆将作丞、通判。

    八年二百三十九人,自王世則以下十八人,以評事、知縣,餘授判司簿尉。

    未幾世則等移通判,簿、尉改知令、錄,明年并遷守、評事。

    雍熙二年二百五十八人,自梁(灏)[颢]以下二十一人,才得節察推官。

    端拱元年二十八人,自程宿以下,但權知諸縣簿尉。

    二年一百八十六人,陳堯叟、曾會至得光祿丞、直史館,而第三人姚揆但防禦推官。

    淳化三年三百五十三人,孫何以下二人将作丞,二人評事,第五人以下皆吏部注拟。

    鹹平元年,孫僅但得防推。

    二年,孫暨以下但免選注官。

    蓋此兩榜真宗在諒闇,禮部所放,故殺其禮。

    及三年,陳堯咨登第,然後六人将作丞,四十二人評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節使推官、軍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防團、軍事推官。

     五月十八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河北進士,内出《以賢為寶賦》、《膏澤多豐年詩》題,得齊革已下十三人,第為三等,并賜及第、同出身、同三傳出身。

    召直集賢院梅詢于殿内糊名,命兩制、侍讀、樞密直學士等考較,取藝業優長者親覽之。

     翌日試諸科,得通(理)[禮]已下三百四十五人,第為三等,并賜及第、同本科出身。

    是日召殿試下第舉人暨先試武藝及乞量材錄用者五百六十八人,各賜裝錢三千,慰谕遣之。

    仍诏禮部并理為一舉。

    且令歸募勇士扞寇,俟有勞,賞以官秩。

     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内出《有物混成 賦》、《高明柔克詩》、《君子黃中通理論》題,得王曾已下三十八人,并賜及第。

     翌日,試諸科,得九經高丙丙:原作「内」,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二之四改。

    已下一百八十二人,并賜本科及第、出身。

     《文獻通考》:五年,親試舉人,得進士王曾以下三十八人,九經諸科百八十人。

    是歲,貢舉人集阙下萬四千五百餘人,陳恕知貢舉,所取士甚少,進士、諸科共取二百一十八人,約六十六人取一人,諸州舉送官被黜責者甚衆。

     景德二年三月六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内出《天道猶張弓賦》、《德輶如毛詩》、《以八則治都鄙論》題,得李迪已下二百四十七人,第為五等,并賜及第、出身。

    第一、二、三等賜及第,第四、五等同出身。

    又得特奏名五舉以上進士江白已下一百一十一人,第為三等,并賜同進士、三傳學究出身。

    翌日試諸科。

    得九經已下五百七十人。

    第為三等。

    并賜本科及第、出身、同出身。

    又得特奏名諸科三禮已下七十五人,第為三等,賜同學究出身,授試銜官。

    時命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糊名考校,帝取封彌試卷觀之,謂宰臣曰:「考官恃無所私,不以取士為急,一切考入末等,内郭贽尤甚。

    如此則例多擯斥,非所以助朝廷求才之意也。

    」遂命知制诰李宗谔等十人宿于殿東,覆加考較,其中選者甚衆。

     《文獻通考》:景德二年,親試舉人,得進士李迪等二百四十餘人,特奏〔名〕一百餘人,諸科五百餘人,諸科特奏〔名〕七十餘人。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而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于師,以師為衆,與注疏異。

    特奏令就禦試,參知政事王旦議落韻者失于不詳審耳,舍注疏而立異,不可辄許,恐士子從今放蕩,無所準的,遂取迪而黜邊。

    當時朝論,大率如此。

     虞部員外郎、知鄭州王矩上書自薦,求進士第。

    上以矩自燕薊歸化,居官清白而自強學業,特賜及第,驿召赴聞喜宴。

    上以去歲河朔用兵,民甚驚擾,其乘城捍寇,多出士人,故廣示甄采。

     诏應賜進士、諸科同出身試将作監主簿者,并令守選。

    故事,登科皆有選限,近制及第即命以官,上初複廷試,賜出身者亦免選。

    至是策名之士尤衆,多設等級,以振淹滞,雖藝不及格,悉 賜同出身,試秩解褐,故令有司循用常調,以示甄别。

     诏:「貢舉之門,因循為弊,躁競斯甚,缪濫益彰。

    宜令權住二年,庶使服勤,更專學問,無失大成之術,式符虛伫之懷。

    仍委禮部貢院,自今科場,務精考試,無容濫進,用革澆風。

    比又有州郡全無解送,是謂曠官。

    其諸路府州将來秋賦賦:原作「風」,據《文獻通考》卷三○改。

    ,當職官如依前顧避,全不解人,緻有上言,必行朝典。

    」 禮部貢院上言,請諸色舉人各歸本貫取解,不得寄應,及權買田産,立戶諸州,取解發寄應舉人,長吏以下請依例科罪,犯者罪亦如之。

    有鄉裡遐遠,久住(京)京師,許于國子監取解,仍須本鄉命官委保,判監引驗,乃得附學發解日奏。

     五月十三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河北舉人,内出《建用皇極賦》、《昭德塞違詩》、《漢文宣二帝政理(熟)[孰]優論》題。

    帝召王欽若等一十一人,于内閣糊名考校,分為六等,别錄本去其姓名,召兩制、尚書丞郎、兩省給谏、館合官凡三十人,分處殿東西合覆考之。

    帝遣中使宣谕,令盡公平,無得壓降等第,令欽若總詳之。

    是夕内合十人于殿後及試諸科舉人,糊名考定如例,得進士範昭已下一百四十六人,第為三等,并賜及第、同出身、同學究出身。

     翌日,試諸科,得九經已下六百九十八人,并賜及第、本科出身、同出身,授試監簿、諸州助教。

     十六日,試特奏名進士,内出《射不主皮詩》、《文武之道何(光)[先]論》題,召樞密直學士邊(蕭)[肅]、李浚于殿東閣考校,得馬至已下二百五人,并賜及第、同出身、同學究出身,試監簿、助教,補三班奉職。

     十七日,試特奏名諸科及瀛州防城舉人,得九百九十七人,并賜及第、同本科出身,授試監簿、州助教、攝州助教,補殿侍,隸三班。

    帝以河朔用兵之際,士民驚擾,或乘城(押)[捍]寇,率多勞苦,故廣示甄采,無所遺棄。

    複躬自覽閱,所問經義中有(爾)[兩]說者,貢士或具引為對,考官将加擯落,帝 特為發明焉。

    有特奏名進士李正辭,所試論以為「文者本乎靜,武者本乎動,動止亂以至乎靜,則先後可知矣」。

    帝賞其近理,将擢以上(帝)第,會言其嘗犯杖刑,遂補三班奉職。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十二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内出《清明象天賦》、《明證定保詩》、《盛德大業論》題。

    初于殿廊設幔,列坐席,标其姓名,又揭牓表其次序,令視訖就座。

    命翰林學士李宗谔等八人為考官,直史館張複等八人為覆考官,侍禦史周師望、秘閣校理慎镛糊名,給事中張秉、知制诰周起詳等第。

    帝至幄次,谕宗谔等各務精詳,勿遺賢俊。

    時南省下第舉人周叔良等百二十人訟知舉官晁迥等抑塞孤寒,列世家子第四十餘人,稱文學淺近,不合奏名。

    帝曰:「貢舉是非,前代不免。

    朕今召子弟令别座就試。

    」既而叔良所陳皆妄,命配隸許州。

    試奏名諸科,前命李宗谔等出義題,複令孫奭詳審以進,仍錄題解刻闆模本,命中使就座給之。

    先是有進士牛穎就試未訖,自言有疾,試諸科日,複召試詩、賦、論三篇,考官言詞理稍次,帝诘之,穎對以前日乍至殿庭,周章失次,是以不副明試。

    诏殿三舉。

    及宗谔等上考定進士文卷十有五名,诏宰臣王旦等同加詳定,具名次以進。

    帝乃臨軒拆封唱第,得姚晔已下三百七十人,第為四等,并賜及第、同出身、同三禮學究出身。

    帝召晔等誡約曰:「須知名第難得,各修官業,無廢筆硯。

    」皆感恩再拜而出。

    是日,诏吏部尚書張齊賢等觀放舉人。

     十六日試諸科,得九經 已下三百二十人,并賜及第、同出身,試監簿、諸州助教。

    初,考官定諸科義卷通、不差舛,帝召宗谔等诘之,宗谔等惶駭頓首以謝,即命王旦等與孫奭考正之。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帝禦崇政殿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内出《大德曰生賦》、《神無方詩》、《升降者禮之末節論》題,得進士梁固等三十一人,并賜及第、同進士、三禮出身,得諸科九經、五經、三禮學究、明法五十四人,并賜本科及第、同出身。

    前試一日,命職方員外郎判國子監孫林、學士晁迥等十人為考官,設次于崇政殿後庑。

    直史館查道等十一人為覆考官,設(于)[次]于景福殿西庑。

    龍圖閣待制戚綸等二人編排試卷,直史館王希逸等二人封彌卷首,于《玉篇》中取字為号,乃錄本考較。

    始命以進士程試為五等,曰上次,曰中次,曰下上,曰下次,帝取考官、覆考官所定試卷參校,等第有不同者,命再考之,又付右仆射張齊賢等詳審。

    仍以高等十卷付臣複位,王旦請以璯字号者為第一。

    帝然之,因閱晁(迫)〔迥〕等所正,以璯為首卷,即梁固也。

     四年十一月七日,帝禦崇政殿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内出《禮以承天道賦》、《神以知來詩》、《何以為大道之序論》題,得進士張師德已下三十一人,并賜及第、同出身。

    得諸科五經已下五十人,并賜本科及第、同出身。

    是日,進士既得題,叩殿檻請喻所出,帝命錄示之,令賦論中不得用小臣儒有字。

    命翰林學士李宗谔等為考官,直史館張複等為覆考官,遣中使赍新定條制示之。

    帝至考官幕次,以景短複不許繼燭,诘旦朝退,令中書、樞密院奏事于崇政殿,常務悉罷。

    又以考官所定等第多差互者,中旨問狀,李宗谔等奉表待罪,有诏釋之。

     馬端臨曰:按,自雍熙、端拱而後,取士之法,省試之後乃有殿試,已為定例。

    獨此二年,《會要》所載乃停貢舉年分,禮部未嘗放進士。

    然則此六十餘人者,乃是封禅特恩所試,如後來免省到殿之類是也。

     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内出《鑄鼎象物賦》、《天險不可升詩》、《以人占天論》題,得徐奭 已下一百二十六人,并賜及第、出身。

    時以禦題摹印賜之,官給起草紙,自是為定制,命兩制、三司使、龍圖合學士、待制、館合官凡二十六人,分詣殿後幕次考校。

    先是,考卷入第四等者止九十人,又令取五舉已上者再考,始充此數。

    诏入第四等者,以賦、論為先,詩次之。

    又以入高等者凡十卷,命輔臣複位之,始诏放焉。

     翌日,試諸科,得九經賀有孚已下三百七十七人,并賜本科及第、同出身。

     七年九月十五日,帝禦景福殿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舉人,内出《道無常名賦》、《沖氣為和詩》、《天地何以猶橐鑰論》題,得進士張觀已下二十一人,并賜及第,得諸科《毛詩》李規已下二十一人,并賜本科及第、出身。

    時谕旨中書,以短景起居退未奏事,即禦後殿,慮舉得題稍遲也。

    張觀本名上一字音同仁宗廟諱,诏去之。

    林宥今名肖,诏改之。

     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合格奏名、特奏名進士,内出《置天下如置器賦》、《君子以恐懼修省(試)[詩]》、《順時慎微其用何先論》題。

    初,有司請以六舉已上特奏名者各試之,帝曰:「且令同試。

    其中或有及格,便随正奏名人入等,益彰至公也。

    」得蔡齊已下一百九十七人,并賜及第、出身,特賜不合格進士許大同已下六人同五經出身,六舉特奏名進士郭震已下七十八人進士、同進士、三禮三傳出身。

     二十七日,試諸科,得九經李周武已下六十五人,并賜本科及第、出身,特賜不合格九舉三禮、三傳賈德潤等二人同本科及第、學究 出身,十舉特奏名不合格三禮張敦化已下四人同本科及學究出身,張之才已下六十六人試監簿。

    初,帝之試貢士也,前一日悉取三京天下州郡發解題目及科目義題,一一閱視,慮于重出也。

     天(喜)[禧]三年三月九日,帝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内出《君子以厚德載物賦》、《君子居易以俟命詩》、《日宣三德論》題,得王整已下二百四十人,(等)[第]為五等,并賜及第、同出身、同學究出身。

     翌日,試諸科,得九經已下一百五十四人,并賜本科及第、同出身,試監簿。

    命翰林學士承旨晁迥、學士盛度、龍圖合直學士陳堯咨、谏議大夫朱巽、張士遜、王随、知制诰宋(授)[绶]、張師德、直史館張複、直集賢院祖士衡為考官,直史館崔遵度、兵部員外郎李若谷、都官員外郎張谷、屯田員外郎(上言秘)鄭立、直史館麻溫舒、右正言劉烨、太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