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六八

關燈
溫州,将常平、義倉米赈濟被水阙食人戶。

    如本州島米不足,通融取撥。

     權發遣溫州劉孝韪言:「本州島八月十七日風潮,傷害禾谷,漂溺人命。

    所有義倉米五萬餘碩,先蒙奉使司農少卿陳良廄盤量在倉,不得支借。

    若候申稞,深恐後時,逐急一面赈給外,有不候指揮先次開發之罪,乞施行。

    」得旨放罪。

     十一日,诏:「溫州水災,差度支郎中唐珣珣:原作「琢」,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五、五九之四三、《補編》第五九五頁改。

    、同提舉常平宋藻、守臣劉孝韪遍詣被水去處,核實赈濟。

    」 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诏:「諸路州縣約束人戶,應今年生放借貸米谷,隻備本色交還,取利不過五分,不得作米、錢筭息。

    」以臣寮言:「臨安府諸縣及淛西州軍,舊來冬春之間,民戶阙食,多詣富家借貸,每借一鬥,限至秋成交還,功數升或至一倍。

    自近年歲歉艱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約,每米一鬥,計錢五百。

    細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稱之息,及至秋收,一鬥不過百二三十,則率用米四鬥方粜得錢五百,以償去年鬥米之債。

    農民終歲勤動,止望有秋,舊逋宿欠,索者盈門,豈不重困夫民之貧富有均,要是交相養之道,非貧民出力,則無以緻富室之饒,非富民假貸,則無以濟貧民之急,豈可借貸米斛,卻要責令還錢!」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六日,左朝散郎娉蹑國言:「四川州郡亢旱,内綿、劍州尤甚,乞遣金字牌行下制總諸司多方赈濟。

    」上曰:「此去麥熟尚遠,想見饑民狼狽,當依所奏。

    」 四年四月十一日,司農少卿唐珣言:「福建、江東路自今春米價稍高,民間阙食。

    郡縣雖已赈粜,止是行之坊郭,其鄉村遠地不能周遍。

    」诏逐路提舉常平官疾速措置津發見樁米斛,分委州縣清強官廣行赈粜,或勸谕積谷之家接續出粜,不得咤而抑勒搔擾,諸路依此。

     六月四日,诏建甯府、衢州、袁州、建昌軍米價翔踴,人民阙食,并出常平米赈濟之。

     二十六日,诏襄陽府水旱民饑,令本府寄樁大軍米内支降二萬石赈濟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雷州言:八月一日,海潮暴漲,渰浸東南鄉民,阙食者衆。

    诏令禮部給降度牒十 道「十」下原衍一「十」字,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五、五九之四四、《補編》第五九五頁删。

    ,付廣西提刑司變賣,措置赈濟。

     五年三月六日,提舉江東常平公事翟绂言:「竊見饒州諸縣去年被水災傷,合行赈粜。

    乞将常平舊管米一千六百五十二碩九鬥六升五合,并收到幹道四年分義倉米五千二百一十五碩二鬥九升五合,委官赈粜外,其池州建德縣與饒州接連,饑荒尤甚,更乞将常平米内支撥七百一十九碩六鬥二升,并拘到幹道四年義倉米内支撥二百二十二碩一鬥七升二十二:原作「二十」,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五、五九之四四、《補編》第五九五頁補。

    ,将約度被水第四等、第五等以下大小人口,量行赈濟。

    」從之。

     九日,知鎮江府陳天麟言:「本司昨奉指揮,将歸正人顧政等二百一十八戶,大小計一千一百一十口,并續括責到高琮等五十一戶,計二百三十六口,許令于常平、義倉米内取撥赈濟。

    至幹道五年五月終,合行住支,竊慮狼狽失所,兼本府又不住有一般歸正人楊貴等四十三戶陳乞赈濟,欲将逐項歸正人更與展支一年,庶幾小民始終得沾恩惠。

    」從之。

     四月十四日,诏饒、信州連歲旱澇,細民艱食,可出常平、義倉米以赈之。

     同日,權發遣江南東路計度轉運副使趙彥端等言:「臣等近恭奉禦筆處分,以饒、信二郡嘗有水患,令臣等協力應辦儲蓄赈濟。

    臣等措置,将信州合起赴建康府大軍米一萬五千石截留樁管,及将合起赴鎮江府米二萬碩内,将一萬碩就便樁管,将一萬碩往饒州準備支使。

    今據饒州知府黃玠劄子稱據:原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六、五九之四四、《補編》第五九五頁補。

    :『雖蒙提刑司撥到義倉米六千八百餘碩,不了一月赈粜之數「一」下原衍一「一」字,據同書五八之六、五九之四五、《補編》第五九五頁删。

    。

    乞備申朝廷,于樁留米内支撥二萬碩添助赈粜。

    』臣等照得饒州合發上供米斛除樁留外,尚有合起赴行在米一萬一千九百六十碩,臣等除已一面逐急行下饒州,于内先次取撥一萬碩量度市直減價赈粜外,候信州起到米一萬石,卻行拘收,理充合起之數。

    兼慮信州亦有似此阙食去處,臣等已行下信州取撥米五千碩,依此減價赈粜去訖。

    所有饒州前後樁留米四萬碩,欲乞早降指揮,許再撥一萬碩,更令接續赈粜。

    」從之。

     五月十日,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翟绂言:「臣近咤巡曆到饒、信州,面谕逐州知、通,委請諸縣令、佐勸谕上戶,将積蓄米谷減價出粜,接濟細民食用。

    今饒州并諸縣申到,依應勸谕得上戶願粜米谷共計一十九萬六千六百碩六鬥五升,并轉運司支撥到上供米一萬碩,付饒州赈粜。

    緣逐項米數委可接濟細民食用,所有臣先來奏乞更乞支米一萬碩,欲乞住撥,候所粜米谷盡絕,如民間尚阙米谷,即别具奏乞支撥施行。

    」 十月四日「四」上原衍一「十」字,據同書食貨五八之六、五九之四五、《補編》第五九五頁删。

    ,诏台州出常平、義倉米赈濟被水之民。

     六日,權發遣兩淛路轉運副使劉敏士言:「溫、台二州近咤風水飄損屋宇、禾谷,雖将義倉米赈濟,緣被水丁口至多,竊慮來年秋成尚遠,将何以繼臣今措置,欲令各 州勸募上戶,官借其赀,往淛西諸州豐熟去處般販米糧豐:原作「豊」,據同書食貨五八之六、五九之四五、《補編》第五九五頁改。

    ,中價出粜,至來年秋間,卻輸納錢本還官。

    庶幾般販既多,米稍停蓄,其價自平。

    今來溫州已募上戶,借與錢本,見行措置,唯是台州豹賦窘迫,無以為計。

    臣欲支錢五七萬貫給與台州,令勸募上戶般販米斛,以濟饑民。

    」诏令兩浙轉運司差撥人船,于近便州軍戶部樁管米及常平、義倉米内取撥三萬碩,前去台州,委官于被水去處減價出粜,其粜到錢,令本司拘收,撥還元取米去處。

     十七日,新權發遣福建路轉運副使趙彥端言:「竊見饒、信之間,地瀕湖江,連有水患。

    欲望每歲于饒、信兩州上供米内各截留數萬碩,若次年不曾出粜,或有出粜未盡之數,即行起發,卻以當年新米代充,稍仿常平以新易陳之意。

    」诏今後每歲逐州各截留三萬碩,準備出粜。

     二十八日,知揚州、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莫蒙言:「契勘本路楚州、盱眙軍沿淮鄉村間有早傷,訪聞得鄉民漸至艱食。

    揚州總領所樁積米内見有一萬餘碩,乞令楚州、盱眙軍般取前去赈粜。

    所有價錢,赴總領所輸納,卻令徑自籴米卻:原作「徑」,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五、《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依舊樁積。

    不唯接濟饑民,又得以陳易新,委是兩便。

    」從之。

     十一月十五日,诏:「今歲淮東州軍間有旱傷去處,竊慮冬春之交米價增長,民間或緻阙食,可将淮東見管常平米三萬六千六百餘碩,令淮東常平司相度委官置場,量行減價赈粜。

    粜到價錢,令項樁管,候将來秋成日,卻行收籴補還。

    」 十二月二十四日,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路安撫制置使潼川府:原作「潼川縣」,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兼知成都軍府晁公武言:「成都府自天聖間,知府韓億于本府南倉創永利敖,每歲出粜,以六萬碩為準,以拯貧民,自二月一日粜賣,至八月終止。

    又有拘收到戶絕官田廣惠倉米,歲給養病貧民。

    崇甯五年準诏旨,成都粜賣貧民米如有阙數,許轉運司樁錢,對籴常平司應副籴:原作「粜」,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仍不得妨常平司支用。

    大蹑二年大:原作「太」,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知府席旦奏請,成都府每歲粜米六萬碩,近來轉運司以無米,應副三分之一,不足以赈惠貧弱,乞下四川,每年如米價稍貴,委逐州長吏體量,将義倉米依常平法減價出粜。

    至宣和五年,又準诏旨,成都府今後如遇米價踴貴,依席旦已得指揮,将義倉米減價出粜,收樁價錢,歲稔卻行收籴。

    自此之後,間遇荒歉,緣義倉所收數少,赈惠不足,臣自到任後來,節次措置,籴買到米四萬二千九百六十餘碩買:原作「賣」,據同書食貨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通本府遞年積到常平、義倉米二萬九百八十餘石,差官抄劄府城内外貧民,給牌曆,置場減價粜賣,以濟饑民。

    本府雖有所收義倉米斛,一年止有八千餘石,見根刷本府公使等庫并制置司激賞庫錢物三十餘萬貫,差官往泸、叙、嘉、眉等州乘時收籴米斛,約可得六萬餘石,津運前來府倉别敖收貯,複韓億永利敖所樁 歲籴之數,仍以廣惠倉為名,每鬥減價作三百五十文,專充赈粜,不許他用。

    拘收本錢,循環添貼。

    日後本府諸庫攢積到錢物,籴買以備麼遠赈濟,仰副朝廷勤恤民隐之意。

    」诏依,其粜到錢,日後專充赈粜本,不得他用,晁公武令學士院降诏獎谕。

     六年閏五月十一日,诏:淛西州軍大水,令呂正己前去措置赈濟。

    既而臣僚言:「已差呂正己措置淛西被水居民,乞就委漕臣,于本路取見州縣被水實數,官為貸其種谷,再種晚稻。

    将來秋成「成」下原衍一「成」字,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删。

    ,絕長補短,猶得中熟。

    諸路如有似此去處,亦乞依此施行。

    」從之。

     六月十二日,權江南東路轉運副使張松言:「甯國府、建康府、太平州、廣德軍圩田均被渰沒圩:原作「均」,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七、五九之四六、《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

    委實災傷,逐州差官赈濟被水人戶,一依太平州例,每月支散錢、米。

    所有第四等人戶,依條不該赈濟,乞将常平米減價出粜。

    」從之。

     十八日,提舉福建常平茶事鄭伯熊言:「福建路八州軍府縣自入夏以來,阙少雨澤。

    其上四州軍府雖時得甘雨,猶未沾足,早禾多有傷損,下四州軍亢旱尤甚,晚種有不得入土者。

    乞将所在米價依條支撥常平米斛赈濟。

    」從之。

     八月二十四日,诏淮南路轉運司于廬州樁積米内取撥三千碩,應副濠州赈粜。

     九月十四日,诏于建康府樁管米内取撥一十萬碩,限一月津發赴廬、和州樁管,準備赈粜。

     十月二十一日,诏淮東總領所于揚州樁管米内,撥一萬碩應副楚州赈粜,五千碩應副盱眙軍赈粜。

     十二月二日,诏江東轉運司将江西路合起赴建康府米三十萬碩内,取撥十萬碩赴太平州,五萬碩赴池州樁管,準備赈粜。

     九日,诏湖州将樁積和籴米五萬碩赈粜水災之民。

     同日,诏淮東總領所于揚州見管米内取撥一萬碩,分淮東州軍赈粜。

     二十六日,诏和州旱澇,禾麥損傷,可借撥米一萬碩赈粜饑民。

     幹道七年正月八日,诏兩浙路轉運判官胡堅常同淛西路提舉常平司措置赈粜,務施實惠。

     十三日,江東轉運副使沈度言:「廣德軍災傷尤重,欲望支降米二萬碩,水運至本軍,委自守、倅拘收赈粜。

    」诏令沈度取撥二萬碩,措置津運赴廣德軍,委本軍守、倅赈粜。

     二十二日,利州蹑察使、知襄陽府韓彥直言:「去歲秋苒不登,乞于本府寄樁大軍米内支降三萬碩赈濟。

    」從之。

     二十九日,诏淛西常平司于平江府常平、義倉米内借撥五萬碩,應副湖州赈粜,接濟饑民。

    從知州向均之請麼。

     二月六日,诏招信縣荒歉,已支米二千石赈濟,更于揚州樁管米内撥三千碩赈粜。

     八日,權知高郵軍劉彥言:「本軍高郵興化縣人戶旱澇,又有黑鼠傷谷,乞于本軍大軍倉内取撥米一萬碩,每鬥作價錢一百五十文省出粜。

    遇豐熟日,卻從收籴。

    」從之。

     同日,廬州言:「本州島旱傷,據合肥等縣人戶陳乞借貸,及有歸正人乞赈 濟,近蒙支撥常平米五萬碩付廬州、和州準備赈 粜準:原作「淮」,據同書食貨五八之八、五九之四七、《補編》第五九六頁改。

    ,于内已撥一萬碩赈粜與和州阙食人戶。

    今欲更撥一萬碩,借貸與前項饑民及歸正人,候将來成熟日撥還。

    」從之。

     四月十五日,光州蹑察使、高郵軍駐劄禦前武鋒軍都統制兼知楚州陳敏言:「本州島去年咤黑鼠傷谷,兼秋間水旱,農民饑馑,蒙下通州撥五千碩,又下總領所支米一萬碩,以通州水路遙遠,止就揚州般到米一萬碩赈粜。

    本州島戶口既繁,食用日廣,赈粜官米今已不多,欲望再撥米一萬碩付本州島赈粜。

    」诏令本路常平司,将通州未撥米五千碩疾速科撥應副。

     七月六日,诏:「江西州軍間有阙雨去處,合行措置收籴米斛,準備赈粜。

    可令龔茂良拘收單夔已刷到發運司奏計錢,并江州有發運司貿易等官會子,共湊二十萬貫,于江、淛豐熟去處收籴米斛一十萬碩,均撥赴最不熟州軍樁管,申三省、樞密院。

    」 同日,诏:「江西路今歲間有旱傷州縣,責在守、令究心赈恤。

    可令本路帥臣将旱傷州縣守、令精功審量,如内有老謬不能究心職事之人,先次選擇清強能吏前去對易,措置赈濟存恤施行,開具已對易官職位、姓名,及見作如何赈恤事件聞奏。

    」 八月一日,诏湖南旱傷州縣亦合依此施行。

     十三日,诏:「昨發運司于潭、衡、全、道邵州、桂陽軍和籴米斛,未曾支撥。

    可令湖南轉運司将籴到米撥赴災傷州軍樁管,赈濟、赈粜。

    」 八月一日,诏江州今歲旱傷,見今已有流民,守臣坐視,不據實申奏。

    專委漕臣一員日下起發前去江州,同守臣将見管常平、義倉米斛四萬四千餘碩措置赈粜。

    如不足,即仰收籴客米。

    或尚阙少,仰于本州島見樁管朝廷米内逐急借兌赈粜。

    仍具已如何措置及赈粜過數目,并委官起發月日以聞。

    」從中書門下請麼。

     同日,诏:「饒州旱傷,除已存留米一萬碩赈粜外,可于本州島米内更存二萬碩,日下措置赈濟。

    」 同日,中書門下省言:「湖南、江西間有旱傷州軍,切慮米價踴貴貴:原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八、《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細民艱食,富室上戶如有赈濟饑民之人,許從州縣審究詣實,保明申朝廷,依今來立定格目給降付身,補受名目。

    無官人:一千五百碩,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限将仕郎者聽。

    二千碩,補進武校尉;如系進士,與免文解一次;不系進士,候到部,與免短使一次。

    四千碩,補承信郎;如系進士,與補上州文學。

    五千碩,補承節郎。

    如系進士,補迪功郎。

    文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如系選人,循一資。

    二千碩,減三年磨勘,如系選人,循兩資。

    仍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碩,轉一官,如系選人,循兩資。

    仍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旨優與推恩。

    武臣:一千碩,減二年磨勘二:原作「三」,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八、《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升一年名次;二千石,減三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轉一官,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碩以上,取旨優與推恩。

    其旱傷 州縣勸谕積粟之家出米赈濟,系敦尚義風,即與進納事體不同。

    」诏依,其赈粜之家,依此減半推賞。

    如有不實,官吏重作施行。

    尋诏江南東路、荊湖北路依此制。

     八日,兩淛路轉運判官胡堅常言:「昨蒙朝廷委以赈粜,平江府常熟知縣趙善括,勸誘上戶米數倍于諸邑;昆山知縣聞人大雅,委之吏輩,寅緣為奸。

    欲望朝廷将此二人量賜懲勸。

    」诏趙善括特轉一官,聞人大雅特降一官。

     十六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權:原作「勸」,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八、《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以本路旱荒,禦膳進素,而臣忝一路兵民之寄,合賜罷斥。

    诏:「龔茂良為一路帥臣,當茲旱暵,而乃引咎自歸,欲求閑退,非朕責任帥守之意麼。

    可劄與龔茂良,宜講救荒之政,散利薄征,以至攘除盜賊,勉修乃職,安輯一路之民。

    所請不允。

    」 二十二日二十二:原作「二十三」,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資政殿學士、知建康府洪遵言:「饒州、南康軍今歲旱災非常常:原作「當」,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早種不入土,晚禾枯槁,兩郡饑民聚而為盜盜:原作「益」,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九、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乞檢照江西、湖南已行赈濟體例,憑遵施行。

    」從之。

    尋诏本路提舉常平司更于附近州軍取撥常平、義倉米五萬碩付饒州,五萬碩付南康軍,應副赈粜。

     二十五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本路州軍被災輕重不等:贛州、南安、建昌早禾小損,晚稻無傷;次則吉、撫、袁州,時有雨澤,所損亦有分數,惟是隆興隆:原作「龍」,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江、筠州、興國、臨江軍荒旱尤甚,早禾皆死早:原作「旱」,據同書食貨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晚稻不曾栽插,自來未嘗似此饑歉。

    已分委官前去,同守、令講究利害。

    相度欲将江、淛籴到米就近徑赴建康或鎮江總領交納,卻就截本處上供米赈濟「濟」下原衍一「米」字,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删。

    ,理充所籴之數。

    大姓、巨商,勢必閉粜,本州島已立下價直,每碩止一貫五百四十文足,比之市價,折錢七百六十文足,以一名若認粜二萬碩,共折錢一萬五千二百餘貫足,若不優異推賞,恐無人願就。

    今進納迪功郎系八千貫文省今:原作「令」,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比之以二萬碩米中籴入官折閱之數,不啻過倍。

    欲乞補充迪功郎有官人許轉一官資,及見系理選限将仕郎并許參部注受合入家便差遣入:原作「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改。

    」。

    從之。

     九月七日,诏:「江南西路諸司申到江州旱傷最甚,除已降指揮許截留并令諸司科撥米外,可令劉孝韪日下躬親前去江州,将本路常平米接續赈粜。

    」 十一日,诏:「訪聞湖南今歲亢旱,民頗流離,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左藏南庫支降會子一十萬貫,付湖南提舉胡仰之收籴米斛米:原作「大」,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措置赈粜。

    」 二十二日,敷文閣待制待:原作「侍」,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運言:「居閑躬耕,儲粟二千餘石,适逢今歲旱歉今:原作「合」,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七頁改。

    ,敢助赈濟。

    」诏令學士院降诏獎谕。

     二十五日,白劄子:「江東、西、湖南州軍今歲旱傷,欲乞依紹興九年指揮,将本路檢放展閣之事則責之轉運司,遇軍糧阙乏 處,以省計通融應副融:原作「支」,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改。

    。

    粜給借貸則責之常平司,覺察妄濫則責之提刑司,體量措置則責之安撫司。

    」诏依,仍令逐司各務遵守,三省歲終考察職事修廢 以聞,送敕令所立法。

    本所看詳:「災傷去處,全在赈濟,若不分隸,責之帥臣、監司,竊慮奉行違戾。

    諸司許有違戾,若不互相按舉,亦無以覺察。

    今參詳,許逐司互相按舉,及将已行事件申尚書省,以憑考察,仍立為三省通用及職制令。

    」從之。

    是日,宰執進呈江東、西、湖南旱傷依紹興九年諸司分認赈恤事,上曰:「他路或遇災歉,并當依此并:原作「兼」,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

    然轉運司止言檢放一事,猶恐未盡,他日赈濟之類,必不肯任責。

    」虞允文奏曰:「轉運司管一路豹賦,謂之省計,凡州郡有餘不足,通融相補,正其責麼。

    」上曰:「然今降指揮止以『檢放』為文止:原作「上」,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四九、《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他日以此借口逃責,何所不可」允文奏曰:「乞立法,遇諸郡有災傷處,以省計通融應副。

    」上曰:「如此,則盡善矣。

    」故令立法。

     十月七日,诏:「江州旱傷,節次已降指揮,取撥本州島常平、義倉米四萬四千餘碩,及兌截上供米六千五百餘碩,勸谕上戶認粜米二萬八千六百餘碩,截留贛州米一萬碩,及支籴本錢四萬餘貫收籴米斛籴:原作「粜」,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五九之五○、《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并令漕臣取撥本路常平米一十萬碩,吉、筠等州見起建康米八萬餘碩,未起朝廷樁管米九萬七千餘碩,及江州元管收籴米均撥付本州島赈粜,并立賞格,勸谕上戶出米赈濟、赈粜,倚閣夏稅,檢放秋苒,地主、佃戶資助赈給,并将禁軍、土軍、弓手免起發,存留防賊。

    可令帥、漕、提舉官多出文暝,候歲終比較殿最。

    如官吏奉行滅裂,委禦史台覺察,按劾以聞。

     同日,诏;「饒州旱傷,已降指揮取撥本州島常平、義倉米八萬餘碩,及于附近州縣常平、義倉米内取撥五萬,并截留本州島見起樁管上供米三萬碩,及獻助米二千碩付本州島,并勸谕上戶赈粜、赈濟,又倚閣夏稅,檢放秋稅,及地主、佃戶資助赈給,并将禁軍、土軍、弓手并免起發,存留防賊,可令江東帥、漕、提舉官多出文暝,督責守、令多方措置存恤,歲終比較殿最。

    如官吏奉行滅裂,委禦史台覺察,彈劾以聞。

    」 十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竊詳所立賞格,除出米納官不請價錢即合推賞,所有赈粜系減半推賞,然不可一。

    若依市價以收厚利,商賈之流販賤賣貴,較其石數,則盡合補授,如此,賞典皆可濫及,饑民不蒙其利。

    在法,官為立中價,不得過為虧損。

    今欲将赈粜之家并令官司差人監視給曆,記粜過之數記:原作「紀」,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一、五九之五○、《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究實保明,申朝廷依格補轉。

    其客販米數或兌便上供米前來中粜入官,如願依立定價例赈粜推賞之人,并一體施行。

    兼上戶若在豐熟處,即合指阙食州縣接濟,合随本處時價減三分之一,官司給據,照證般載往災傷地分赈粜,即行理賞。

    」從之。

     十二日,知饒州王秬言:「昨蒙朝廷支撥本州島樁管米三萬碩,緣軍糧不繼,已兌那支遣,乞别借錢、會籴米,來歲稍稔,卻當拘納。

    」诏令左藏南下庫支會子五萬貫,餘依。

     二十三日,直秘閣、權發 遣徽州趙師夔言:「本州島管下旱傷,有婺源縣遊汀、來蘇兩鄉尤甚,臣措置到錢一萬五千貫,欲于本州島及諸縣常平、義倉内依例定價回籴米五千石,就便給散赈濟。

    乞令提舉官樁管上件錢,俟開春收籴,補還元數。

    」從之。

     十一月十二日,知建康府洪遵言洪:原作「供」,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一、五九之五○、《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太平州蕪湖知縣呂昭問以和籴米為名平州:原作「州府」,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一、五九之五○、《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禁止米斛不得下河。

    饒州旱傷,前來收籴米七百五十餘碩,本縣抄劄,不令交還。

    」诏呂昭問降一官放罷。

     十九日,湖南轉運副使吳龜年、司馬倬等言:「本路旱傷,唯潭最甚,昨來黃鈞趱剩米四萬碩,乞充赈粜使用。

    」诏粜到價錢,循環作本收籴米斛赈粜。

     二十二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乞差新知興國軍、右朝請郎陳寅往來被旱州縣,同共措置檢察。

    乞量差兵級,破本官驿券,行移作本司措置赈濟官。

    」從之。

     八年二月八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本路去歲荒旱異常,如隆興府、江、筠州、臨江、興國軍五郡,各系災傷及七八分以上,雖已依條将老幼疾病之人先行赈給,緣人口幾及百萬,委是赈給不周。

    乞将已得旨取撥到米一十萬碩,并更勸谕上戶赈濟給散,庶幾稍宣德意。

    」诏将續撥義倉米五萬碩令龔茂良充赈給使用,餘常平米五萬碩依舊循環赈粜。

     三月十五日,敷文閣待制知潭州陳彌作待:原作「侍」;彌:原作「彌」,均據同書食貨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直徽猷閣荊湖南路計度轉運副使司馬倬言:「潭州安化縣上戶進武校尉龔德新新:原作「興」,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平時兼并,遂至巨富,以進納補官。

    比至旱傷阙食,獨擁厚資,略不體認國家赈恤之意。

    」诏龔德新追進武校尉一官勒停,送五百裡外州軍編管管:原作「官」,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改。

    。

     張翚昨緣獻米赈濟,除閣職,又添差本貫兵官,富民歆慕。

    欲乞明降指揮,出米赈給者,除依格補官外,特與添差本路合入差遣一次,仍依離軍人例減半支給。

    蓋富民本非急祿,止欲以此為榮,誇其閱裡,如依所乞,必翕然聽從,速得米斛,濟此目前,非小補麼。

    」從之。

    四月一日,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本路旱荒,細民阙食,若不廣行赈給,無由可救。

    竊 十五日,湖北常平司言:「鄂州有紹興十一年至建炎年間歸正人,委是年深,各已樂業,今來卻欲同三十一年以後歸正人請錢、米,深慮諸州災傷難以支給。

    」诏令紹興三十年終以前人免支,自三十一年以後歸正人,照應赦文赈濟。

     八月七日,诏:「四川自入夏以來,陰雨過多,沿流州縣多被其患,如嘉、眉、邛、蜀等州最甚。

    令四川宣撫司審實被水去處宣:原作「安」,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措置赈恤。

    」從知成都府王震請麼。

     八月,權發遣隆興府龔茂良言:「本司勸谕上戶出米赈濟、赈粜,緣所立賞格比尋常鬻爵計之,其直不啻過倍,又有運載之費載:原阙,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八頁改。

    ,欲更少功優異。

    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十九日指揮:『進納迪功、承信郎,并理為官戶。

    内迪功郎與免試,先次注授差遣, 依奏蔭人例;承信郎、進武、 進義校尉,并與免試弓馬及短使與:原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八頁補。

    ,先次注授差遣。

    』今來勸谕赈濟告,元降指揮系敦尚義風,即與進納不同。

    見得事理尤重重:原作「甚」,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九頁改。

    ,雖各系理選限及先與添差本路合入差遣,緣許理官戶一節,及将來到部免試先次注授依奏蔭人例等事,未嘗立法。

    」吏、戶部看詳:「欲将承信郎比附承節郎,上州文學比附迪功郎功:原作「公」,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九頁改。

    ,依條遇赦注授簿、尉差遣赦:原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一、《補編》第五九九頁補。

    。

    餘并依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十九日已得指揮,仍比拟獻納已降指揮,理為官戶。

    」從之。

     十月十五日,诏陳寅特轉一官,徐大蹑、向士俊、翁蒙之各減三年磨勘,李宗質、王日休、江溥、向澹、戴達先、王浒、胡振、蒲堯仁、汪赓各減二年磨勘,謝谔、劉清之、薛斐、董述、黃霵、趙不比、王杞、鄭着、趙永年、趙公迥各減一年磨勘勘:原脫,據同書食貨五九之五二、《補編》第五九九頁補。

    。

    以赈濟有勞,從江西安撫龔茂良之奏麼。

     十一月六日,诏應材與轉一官,羅全略、王阮、陳符、陳确、呂行已已:疑當作「己」。

    、娉逢辰各與減三年磨勘。

    以赈濟有勞,從湖南安撫使陳彌作、提舉湖南常平胡仰之奏麼。

     同日,诏道州營道縣主簿大和籴到赈濟米四萬碩诏:原脫,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二、《補編》第五九九頁補。

    ,與減二年磨勘。

    從湖南提舉常平胡仰之請麼。

     九年閏正月十七日,诏:「雪寒,細民艱食,令臨安府将貧乏不能自存之家,令左藏南庫支會子六千貫,豐儲倉撥米三千碩豐:原作「豊」,據同書食貨五八之一二、五九之五二改。

    ,付臨安府分委有心力官,日下巡門俵散赈濟,每口支錢二百文、米一鬥,務在實惠,不得減克。

    」 食貨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赈貸二 赈貸二 【宋會要】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台、處州去秋大旱,仰于逐州樁管常平(宋)[米]内,令守貳約合用實數申常平司,速行取撥赈濟。

    衢、婺之間似此去處,比類施行。

    」從淛東安撫錢端禮請麼。

     四月七日,诏:「訪聞關外四州去歲秋旱災傷,米價踴貴,竊慮民間阙食,緻有流移,可令戶部郎官、四川總領趙公亮同本路提舉常平官,日下津運常平、義倉米并附近樁積米前去赈粜。

    」 二年六月十九日,诏:「湖南、江西将實被茶寇殘擾及逃移人戶疾速招撫複葉,仍支常平米赈濟。

    」 九月七日,诏;「淮南今歲間有水旱,民戶艱食,流移失業。

    可令淮南運判趙思日下取撥常平、義倉米赈粜。

    」 閏九月二日,诏:「諸路常平司每歲于秋成日,視所部郡縣豐歉,其合赈粜、赈給處,仰約度所用及見管米斛,或阙少合如何措置移運,仍須于九月初旬條具聞奏。

    」以中書門下省言諸路監司言災傷故麼。

     二十八日,诏:「淮東總領錢良臣體訪淮東旱傷次第分數,于朝廷見樁管米斛内量行取撥,減價出粜:(楊)[揚]州米一萬五千碩就本州島支,真州一萬碩于(楊)[揚]州般運,滁州一萬石就便于建康府樁管米内取撥,高郵軍五千二百石就本軍支,楚州五千石于高郵軍般運,盱眙軍四千八百石就本軍支。

    」從良臣請麼。

     十月九日,诏:「建康府 災傷,可于樁管朝廷米内借米五萬石,令守臣劉珙措置赈濟。

    」 二十五日,淮南漕臣言:「今歲和州旱傷尤甚,乞将屯田莊所管稻谷比市價減粜,及濠州樁積米四千五千餘石取撥赈粜五千:疑當作「五百」。

    。

    」從之。

     十二月三日,诏:「甯國府、廣德軍、太平軍旱傷至重,所放苒稅統縣皆不及七分,若不行赈濟,竊恐實被災傷及七分以上(貪)[貧]民下戶向後阙食,流移失所,委提舉常平官督責守、令,将逐鄉村災傷至重人戶從實括責,依條赈濟。

    甯國府、廣德軍、池州并諸縣分各有常平、義倉并樁管米,申提舉常平司支撥。

    」 三年正月十三日,诏:「淮東旱傷,已節次支降米斛赈粜。

    其赈貸等事,令常平官依條以時奉行,務要實惠及民。

    」 二十一日,淮東總領錢良臣言:「去歲淮東旱傷州軍,今來中、下之家無種可種。

    本所見有馬料稻子一萬二千七百餘石,欲行借撥,應副作種,至秋拘收樁管。

    」從之。

     七月五日,诏:「去歲江東荒歉,安撫使劉珙赈濟有方,米價不至翔踴,居民并無流移。

    可令學士院降诏獎谕。

    」 九月十六日,诏:「湖北州軍間有旱傷處,于常平司疾速措置赈濟,毋緻人戶失業。

    」 十月一日,诏:「金、洋州、興化府間有旱傷,竊慮民戶艱食。

    可令四川總領李繁分差官屬前去,将樁積米粟減價出粜。

    其粜到價錢,候豐熟日補籴,依舊樁管。

    」 三日,诏:「湖北州軍間有旱傷處,已令常平司疾速依條赈濟,其京西州縣可依湖北已措置事理 施行。

    」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湖廣總領所就于襄陽府見樁管朝廷米内,取撥次等米一萬五千石應副本府,充赈給歸正貧民支用。

    」從知襄陽府張子顔請麼。

     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高郵軍、楚州于高郵軍樁管米内各支一萬石,泰州于本州島支一萬五千石,通州、楚州并于鎮江府赈粜米内各支一萬五千石,并充赈貸。

    」以淮東提舉司言:「通、泰、楚州、高郵軍已熟之米為田鼠所傷,乞于逐處樁管米内支給赈濟。

    」故有是命。

     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衢州遭水,米價踴貴,可于義倉米内撥米五千石出粜赈濟。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和州近緣雨雪,凍餒者多,可于本州島樁積米内支借一萬石赈貸。

    」從守臣請麼。

     七年二月十七日,诏湖南安撫辛棄疾于前守臣王佐所獻樁積米内支五萬石,應副邵州二萬石、永州三萬石赈粜。

    以棄疾言溪流不通,舟運艱澀故麼。

     八月十三日,诏:「近緣河港淺澀,行在米價稍增。

    可令司農寺行下諸倉,于朝廷樁管米内共分撥一十萬石,專委臨安府守臣措置,多差官屬,分頭置場,低價出粜,務要[實]惠細民,不許上戶及米鋪戶計囑籴買。

    」 二十一日,诏:「今歲旱傷,令戶部于諸倉撥米十萬石,低價令臨安府置場一十五處委官出粜。

    訪聞所委官多至巳時出粜,午時閉場,緻所粜不廣。

    令自今須至申時住粜,不得阻節,及不得将糠和雜作弊。

    如違,重寘典憲。

    」八年十二 月十七日同原書地腳注雲:「此句有誤。

    」。

     九月十三日,诏:「今歲江東州軍亢旱,令本路提舉常平司所部州軍應管常平、義倉錢米通融寬數,支撥赈粜。

    廣德軍、南康軍,将去年未起米一萬石添助。

    」以三州旱猶甚故麼。

     同日,诏:「鎮江府以常平米赈濟外,更于樁管米内取撥三萬石貼助赈濟。

    」以守臣曾逮言本州島旱甚故麼曾:原作「會」,據李之亮《宋兩浙路郡守年表》第一六○頁改。

    。

     十七日,诏淮西轉運司差官檢踏本州島軍實有旱傷處,依條赈濟。

    從知舒州李異請麼。

     同日,江西漕司言:「本路旱傷,細民阙食,本司舊有上供米一十四萬石,見在諸州樁管,乞令逐州知、通認數赈粜。

    」從之。

     二十一日,江東安撫使陳俊卿、運判王師愈言:「本路九郡除太平州外,餘皆(阜)[旱]傷,乞行赈粜。

    」 同日,诏:「饒州旱傷處,令本路提舉将常平、義倉錢米通融寬數支撥外,其淳熙六年樁留米盡行赈粜。

    」從守臣徐淯請麼。

     二十三日,秀州守臣言:「本州島旱歉,見措置赈濟,用米甚多。

    本州島并諸縣共有常平、義倉米十五萬餘石,恐未足用,乞于本州島舊樁管和籴米内支撥一十萬石省。

    著作郎兼權吏部郎官袁樞往淮南「著作郎」前疑脫一「诏」字。

    ,将作主簿王謙往兩淛、江東躬親按視點檢,有措置事件,開具以聞。

     二十七日,诏豐儲倉撥米三萬石付臨安府屬縣,二萬石付嚴州及諸縣赈濟。

     二十八日,知臨安府王佐言:「奉诏措置赈濟城外饑民,已于諸處寺院差官監視煮糜粥,給散養濟,更乞撥省倉米三千石。

    」從之。

     十二月,诏左藏南庫支會 子二十萬貫,淛東路常平、義倉錢内支一十萬貫,付淛東提舉朱熹措置循環籴米,充一路赈濟。

     十七日,诏:「行在米價稍增,可于諸倉樁管米内共取撥七萬石,專委臨安府守臣差官置場赈粜。

    」 九年正月十一日,诏鎮江府于見樁管會子内取撥三萬貫,付淮南運判趙彥逾貼助赈濟。

     同日,诏淛西州軍去歲旱傷處,可于鎮江府見樁管陳次米内支撥二萬石,付提舉司通融赈濟、赈粜。

    從提舉張均請麼。

     二十一日,诏嚴州撥米三萬石專充赈粜可改作赈濟,仍更撥米三萬石招集流移,作借貸計辦種子。

    從知州楊布請麼。

     同日,诏徽州将見管義倉錢四萬八千餘貫借充循環籴[本]。

    從守臣呂大麟請麼。

     二十六日,诏江州守臣于本州島見樁管米内借撥一萬石,專充赈粜。

     二十七日,诏京西常平司于見管常平米内借撥五千石,于本路通融赈粜。

     二月十二日,诏荊門軍于見樁管米内支一千八百石,借撥三千石,(按)[接]續赈粜。

     十三日,诏複州将見管湖廣總領所籴到樁管米内支撥一千石,補助本州島赈濟饑民。

    從守臣請麼。

     同日,臣僚言:「朝廷給米于州郡,或赈濟以周急,或赈粜以減價,皆以為民麼。

    頗聞州郡或截以為軍糧,或留以(瞻)[贍]州用,或出納不謹,幹沒于吏輩之手,至于及民者無幾。

    乞令各路提舉司覺察體訪。

    」從之。

     三月一日,诏四川制置司分撥米斛,于恭、涪、忠、萬州赈濟。

    從制置陳岘請麼。

     九 日,诏郢州旱傷,可于屯田谷内借撥八千石赈粜。

     十一日,诏德安府于樁管米内借撥三千石付江陵府,二千石付信陽軍,并充赈濟。

     十三日,知鎮江府錢良臣言:乞于本府轉般倉米内支米一萬石,接續赈濟。

    從之。

     二十一日,诏降空名度牒二十道付合州,專籴米以備赈給。

    從守臣何正仲請麼。

     二十五日,诏平江府于樁管米内支四千石應副常州赈濟。

    從提舉張均請麼。

     七月六日,知隆興府留正言:「本路州軍旱傷之甚,諸郡常平、義倉米約有三十萬餘石,及漕司樁管米十萬餘石,通共四十萬有餘石,乞立價預行赈粜。

    」從之。

     十三日,降空名度牒三百道,及于南庫支會子一十五萬貫,令淛東提舉朱熹量度州郡旱傷輕重,均撥專籴米赈濟,毋得他用。

     九月十七日,诏昌、合、普、資四州旱荒,可于四川總領新樁管錢引内支十萬貫,随宜給散,令守臣多方措置收籴米麥菽粟之屬,二分赈「赈」下當有脫文,下句「應副赈粜」當屬另一條。

    。

    應副赈粜。

    诏借五萬石。

     二十八日,诏:「台州今歲旱傷,細民阙食,于平江府見管淳熙四年和籴米内借撥二萬石,專作赈粜。

    」以本府請麼。

     十月二日,诏:「和州旱傷,令無為軍于見樁管陳次米内支撥二萬石,付本州島借貸阙食人戶,候來歲得熟,卻行拘納新米樁管。

    」從守臣張诏請麼。

     十九日,诏:「興國軍旱傷差重,已令借撥總領所米五千石,恐未能均濟,可更于江州大軍倉取撥一萬石赈粜。

    」 十一月四日,诏紹興府 将今年合納湖田米五萬石在州赈粜。

    從本府請麼。

     十二月十五日,诏江西轉運司斟酌江州旱傷輕重,将許借發準納和籴樁管米分撥前去應副赈粜。

     八年正月十六日,诏:「淛西州軍去秋旱傷處,五分以上量行赈濟,五分以下量行赈粜。

    」從提舉常平趙伯渙請麼。

     二十二日,诏無為軍将樁管米内有陳腐不堪支遣二萬二千餘石撥付本軍,盡行赈給。

    從守臣朱宋卿請麼。

     四月十三日,知廣德軍耿秉言:「去歲旱傷,賴朝廷赈救,今去秋成之日猶遠,欲于鎮江府樁管陳次米内支二萬石出粜。

    」從之。

     六月十一日,知紹興府張子顔言:「今歲諸縣民田渰沒太半,複須赈濟。

    所有見管義倉米斛數少,乞依去年例,将諸縣湖田米就府送納,應副赈粜。

    」從之。

     八月二日,臣僚言:「在法,災傷及七分,則赈濟、貸給。

    竊見州郡檢放,自來統以一縣災傷紐筭分數。

    然一縣之中,各鄉土孀高下不齊,此熟彼兇,有至相絕,謂如一鄉災傷及十分,若使統計一縣不及七分,則遂不被惠。

    乞自今紐筭災傷分數各以逐鄉為率,凡及七分以上,并令依條施行。

    」從之。

     十五日,江西轉運司言:「本路旱傷,乞将諸州軍樁管準納等米一十四萬餘石,令知、通認數減價赈粜。

    」從之。

     十八日,诏:「兩淮州縣今歲間有不熟處,深慮民間阙食。

    可令漕臣于逐路樁管米内各取撥二萬石,以補救荒,仍多方赈恤,務令安業。

    」 九月十九日,臣僚言: 「赈濟、赈粜,其弊甚多,若州縣無術,舉而付之吏胥,吏胥責之裡正,則侵詐欺,無所不有,幸而及民者鮮矣。

    望诏監司,凡發官廪付之土著、寄居及上戶、士人,逐鄉分團抄劄饑民戶口,各就傍近請米給粜,務令實惠及民。

    」從之。

     二十四日,淮南運判趙彥逾言:「和州、無為軍渡口有江、浙等處流移人頗多,已行下所指州縣,(路)[踏]逐寺蹑及空閑屋宇安存,量給口食赈濟外,緣本路今歲亦系旱傷去處,方赈救不暇,竊慮冬深流民益衆,州縣不能贍給,乞督責逐州守臣務功安集,毋令流徙。

    」诏令臨安府、甯國府、徽、嚴、婺州守臣各行下諸縣,将阙食人戶多方赈濟,不管更有流徙。

    仍令趙彥逾委所部守、令功意存恤,毋緻失所。

     十一月十九日,宰臣王淮等奏:外路流民頗多。

    上曰:「可差餐職已下官一兩人往按視赈濟。

    」遂命秘書遂命秘書:此下當有脫文,下句「濟,八分赈粜」當是另一條。

    。

    濟,八分赈粜。

    從泸南安撫趙雄請麼。

     十年二月八日,诏四川總領所支錢引一萬道、米五千石付潼川運副張竑,專用赈濟。

    以竑言旱傷故麼。

     二十二日,知潭州李椿言:「去年本州島諸縣緣阙雨旱傷,乞下本路提舉常平司措置倉米二萬石下本州島,從已降指揮赈濟。

    」從之。

     三月十二日,右谏議大夫張大經言:「乞令兩淛、江東、西漕司戒饬旱傷州軍縣分措置赈恤,毋令流徙。

    」從之。

     六月四日,诏臨安府富陽縣及嚴、婺州遭水處,可于常平錢米内給借種糧。

     九月十五日,诏江西提舉司于鄰 州支米二萬石付興國軍,充赈濟、赈粜。

    從安撫程叔達請麼。

     十二月十五日,诏:「建康府于見樁管籴還米内支撥一萬九千石,委本路帥、漕、提舉司通融應副本州島赈濟,務要實惠及民。

    」從帥臣漕司請麼。

     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淛西提舉劉穎、權知鎮江府耿秉言:「被旨同共措置鎮江府丹徒、丹陽縣赈粜事。

    臣等今措置,于提舉司取撥義倉米三千七百二十六石六鬥,令本府照先來散給次第,接續更行赈濟兩月,庶可接新,不緻人戶阙食。

    欲那撥官錢收籴新米,依市價出粜,一則可以抑定米價,二則中、下之家皆可收籴。

    詢訪鄉民,皆稱利便。

    提舉司令撥錢一萬貫文付鎮江府,同本府那移錢,委官于比近豐熟處籴米四萬石,從本府分給兩縣,隻依原價出粜。

    若其米出粜通快,拘收價錢循環作本收(粜)[籴],将來委是可以接濟鄉民食用。

    」從之。

     二十一日,知江陵府、荊湖北路宣撫使、沂國公趙雄言:「荊門軍(運)[連]遭災傷,細民阙食,本軍阙米支遣官兵俸糧。

    照得十年五月八日指揮,令荊門軍将籴還淳熙九年分借撥赈粜米二千石認數樁管,非奉朝廷指揮,不得擅行支使。

    」(認)[诏]令荊門軍将前項見樁管米二千石借充赈粜并俸糧支遣,候來年秋成日,依舊撥還。

     二十三日,湖廣總領蔡戡言:「知襄陽府王卿月申,本府今春播種,中、下人戶并無種糧。

    臣已逐急權借谷四萬石應副,其借貸過谷,并乞令知、通 認數置籍,候今年秋成日,拘收新谷入府城樁管。

    」從之。

     二十七日,知襄陽府王卿月言:「本府今歲旱傷,米價騰貴,民間阙食,乞于本府見管樁積米内更賜支撥米六七千石,以充赈粜赈濟。

    」诏令王卿月更于本府見樁管米内借撥五千石,專充赈粜支用,仰将逐項粜到價錢,并行樁管,卻于秋成籴還。

     二月十四日,诏:「金州洵陽、上津兩縣阙食民戶,令利州路提刑勾躍行下所委官,同金州知、通等措置存恤,務要實惠及民,毋緻流移失所。

    」 六月二十二日,诏:「諸路轉運司行下所部州軍,自今年為始,得逐色稻種,并每歲約度措置籴買樁管,準備人戶欠阙支借。

    」 十月十六日,中書門下省言:廣東諸郡,聞有咤夏旱,早米薄收、米價翔踴去處。

    诏本路漕臣、提舉官,各将所部内似此郡縣鄉村措置赈粜,毋緻阙食。

     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福建安撫使趙汝愚言:「福、泉等州旱甚重,詢問得廣東潮、梅、循州、江西贛州、建昌軍去歲亦甚旱,米價甚貴,汀、漳數縣正與三路相連,其地皆深山窮谷,平時固多盜賊,實為可憂。

    乞下三路轉運、提舉司蹔寬逐郡豹賦,仍多方般運米斛,責委守、令措置赈給。

    如措置乖方,緻有盜賊竊發,守、令乞先次取旨責罰。

    其有奉行如法,能使一方之民不至失所,許令逐司公共保奏,特與推賞。

    」诏檢坐已降指揮,劄下趙汝愚照會施行。

    如逐路守、令奉行不虔,仰本路安撫、轉運、提舉 司公共覺察,按劾以聞。

     二月四日,權發遣興元府張忞言:「本路金、洋州、興元府去年阙雨,竊慮今春合行赈濟。

    一、金州已将常平司銀二萬兩、籴米錢五千六百餘道、制置司錢二千二百道收籴斛鬥,通常平、義倉見在并總領所發到樁積斛鬥三萬二千餘石,可足用外,尚餘錢六千七百三十餘道、銀二十二兩有零。

    一、洋州見在常平斛鬥不多,已移文利州路常平司,将金州餘在錢銀補洋州之不足,又于本司那撥錢引一千五百道送洋州收籴,準備赈濟。

    興元府自今物價甚平,亦無流徙之人,見行措置錢米,準備赈濟。

    」诏依,仍行下逐州府,各将赈濟斛鬥務要實惠及民,不緻阙食。

     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右司員外郎京镗同臨安府通判應藏密依已降指揮,于封樁庫豐儲倉支撥錢、米,将城内外貧乏老疾之人措置計口赈濟,候韓彥質歸府,一就同共給散。

    既而知臨安府韓彥質等言:「奉旨:『赈濟細民,令京镗同應藏密(侯)[候]韓彥質歸府,一就同共給散。

    』今措置:欲以二十萬人為率,将所委官當日抄劄到貧乏老疾之家人口,每名先支錢四百文、米二鬥,計錢八萬貫、米四萬石。

    候抄劄盡絕,将散不盡錢、米再行均給。

    」從之。

     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诏:「訪聞金、洋及關外四州緣去秋雨水頻并,今歲艱食,可令四川總領所于逐州樁積米内各借一萬石,共六萬石,撥隸利州路提刑(簾)[兼]提舉 張演躬親前去措置貸、濟。

    如将來有支使不盡之數,即逐一具奏,卻發還總領所,依元窠名樁管。

    其已用數目,候豐熟日,仰提舉司以常平錢籴買補填。

    務要實惠及民,毋緻流徙。

    」 二十二日,兵部侍郎兼知臨安府韓彥質言:「恭奉聖旨支降錢一十萬貫、米五萬石,令臣同京镗等措置赈濟實系貧乏老病之人。

    已具奏聞,每口支錢四百文、米二鬥,分委府官及差人吏遍于城内外巡門抄劄,及别委官俵散。

    唯是城外南、北兩廄地分極闊遠,貧乏之家甚多,今欲于本府有管錢、米内支撥,接續俵散赈濟」從之。

     七月十七日,淛西提舉羅點言:「本路惟秀州旱勢最甚,海鹽、崇德漸有流徙,已下本州島措置安集。

    照得已起和籴米數内第十綱正耗米二萬一千石,已差官押發前去,緣河港幹淺,舟船不前,在彼擺泊,至今二十來日尚未起發,綱稍逐日侵耗,必緻折閱。

    除已拘回上件第十綱米前來平江府和籴場樁管,乞賜行下并與截留,準備将來充赈恤支用。

    」诏依,于内取撥二萬石委官同秀州措置赈恤,務實及貧民,毋緻流徙。

     十九日,臣僚言:「今歲兩淛路間有旱傷州縣,深恐貧乏下民或緻阙食,乞令戶部檢坐賞格,許官、民戶赴官輸米,以備赈濟。

    仍專委知、通認數令項樁管,卻申朝廷差官同共盤量,如無欠少,保奏推賞,更不經由諸司及戶部、司農寺之類,免緻迂枉費用。

    其人戶赈粜,委(艱)[難]谷考,乞令 州縣徑自措置,聽從民便,不在推賞之限。

    」诏令戶部條具申尚書省。

    本部條具如後:「一、乞下兩淛路諸州軍,仰從今來奏請施行,并本部行下,仍約束不得于路外循例泛濫。

    一、數内官、民戶輸米在官,乞申朝廷差官同共盤量,如無欠少,保奏推賞,更不經由諸司等處。

    竊詳上件米斛準備應副緩急赈濟支用,務要實數在官,今乞下本處,遇有官、民戶納到米斛,徑申朝廷差官同共盤量,如無少欠,保奏推賞。

    一、本部條具:如遇官、民戶納到米斛數目,委自知、通認數令項樁管,須管别置敖眼,分明排立字号盛貯,以備赈濟支用,不得擅自妄行支借移易,務要實惠及民。

    仍每季具見樁管無侵移數目申尚書省。

    如遇災傷去處,若官司赈濟不敷,仰本軍将已納在官米斛先次取撥,赈濟阙食民戶,具取撥數目報提舉司委官檢察,庶幾不緻阙。

    如遇赈濟有合約束事件,并乞依前項節次已降指揮。

    」從之。

     同日,淛東提舉田渭言:「紹興、婺、台、處四州為旱特甚,明、衢旱損抑又次焉,訴旱之人千百為群,常平、義倉所存無幾,傥不為備,則來年春夏必有流離乞丐、棄死溝壑之患。

    乞檢會近年淛東常平提舉官朱熹所乞赈濟錢、米數目,斟酌給賜。

    」诏令常平司依條粜、濟,将來少阙,(計)[許]申取指揮,于州軍見樁管米内支撥。

     二十五日,诏支豐儲倉樁管米二萬石付淛東提舉司,同紹興府措置,于鄉村赈濟、赈粜, 務要周及貧民,毋緻失所。

    以紹興府旱,從本路提舉田渭請麼。

     八月二十五日,臣僚言:「竊惟荒年饑歲,發倉廪以赈貧民,雖不可緩,然有赈濟、赈粜。

    鳏寡孤獨而不能自存者,予之可麼,非鳏寡孤獨而可以存,豈能人人而予之哉故赈粜者,救荒之中制麼。

    曩者,見知湖州向均論赈粜之法:當先計其一縣幾鄉,一鄉幾村,一村幾裡,于各鄉村酌道理遠近之中,而咤其地之有僧寺、有道蹑、有店鋪而為赈粜之所。

    大率不出數裡而為一所,限其界至,擇各處僧道與富民之忠實可倚仗者,每處三二人而主其事。

    凡數裡之内,所謂貧不能自食之人,使主事者括其數,而州為計數支給米,立價直,就委之赈粜。

    人日食米二升,小兒一升,各給印曆一道,就令支請狀批鑿,每次總計米若幹,度可為旬日之用,逐旋将(以)[已]粜錢還官,複給米若幹,周流不已。

    往來舟(軍)[車]與收支錢米并不入胥吏、保正之手,使各任其責,而多予其舟車顧人工食之費。

    官為各書其本處貧不能自食者姓名若幹人,牓于其所,而使其人于此而取食焉。

    又分委本處鄉官與見在官者往來機察,嚴其賞罰。

    所謂寺蹑與夫富民鋪既任其責,而視其不能自食者,皆其鄰裡與平日之所素習者麼,故抄括之際[不敢]有所隐,而不患乎不盡,授給之際不敢有所利,而不患乎不及。

    傥抄括有不盡,授給有不及,其必與主事終身為仇,故利害相關, 不敢不盡心,而人得以受賜。

    其與付之胥吏、保正之手,乍出乍入,騷擾幹沒者,萬萬不侔。

    深山窮谷之民,自然無有不被實惠者。

    此前人之所已行矣,其法或可為今日之用。

    乞劄下兩淛、江東、西、淮西、湖北帥、漕及常平提舉官,行下各處所部州縣,仿此斟酌施行。

    」诏劄下諸路帥、漕司,各行下所部州縣,專委守、令恪意奉行,如敢違戾,覺察按劾。

     十一月十八日,臨安府言:「監登聞鼓院張澈等申,措置本府赈錢塘等九縣旱傷,比較今年輕重,支撥米斛赈給饑民。

    緣今年諸縣置場,(遂)[逐]旋起粜官米,難以「以」下當有脫文。

    ,令鳏寡孤獨、貧病不能自存之人反未得被朝廷赈救之賜。

    」诏令豐儲西倉先次撥米一萬石付臨安府西:原作「而」,據《夢粱錄》卷九《諸倉》改。

    ,專充旱傷縣分赈濟。

     十二月十七日,兩淛轉運副使趙不流等言:「承省劄,據本路州軍奏請荒政事件,诏令臣等審度聞奏。

    數内一項,嚴州乞撥錢六萬貫文發下本州島,充六縣接續赈濟等事。

    照得嚴州今歲旱傷最重,提舉司近撥米一萬石,湊本州島所管常平、義倉米共一萬五千石,準備粜濟。

    續據本州島申:『從來體例,止是将錢責付上戶自備舟船,于豐熟去處運米出粜,循環作本。

    今來若令泝流般運,水腳費重。

    止乞撥米五千石,其餘卻乞撥錢。

    』提舉司已撥錢二萬貫,及就平江府撥米五千石,通本州島所管共一萬五百石。

    今來所乞,量行支借,發下本州島守臣責令交管,措置運米接濟出粜,候将來荒 政結局日,令本州島盡數拘納,發還元(措)[借]去處。

    」诏令封樁庫借撥樁管會子二萬貫,餘依。

     十五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建康府将所籴樁管米取撥二萬石赈濟貧民。

    以本府諸縣旱傷,從守臣錢良臣請麼。

     六月十九日,知臨安府韓彥質言:「昨承指揮,于豐儲倉借撥米一十一萬石,應副錢塘等九縣赈粜、赈給饑民。

    彥質遂與宗正寺主簿張澈、監文思院上界遊九言面議,斟量旱傷輕重去處,均撥米斛付諸縣官赈粜、赈給。

    今來諸縣申到昨赈給月日保明,自去秋至目下即無流移之人,并已結局。

    」诏韓彥質令學士院降诏獎谕,張澈、遊九言各轉一官。

     十六年三月六日,诏:「昨令濠州支樁管米五千石,赈粜本府去年被水土(着)[着]及歸正主、客戶。

    尚慮逐色人阙錢收籴,可特改作赈濟。

    」 六月十一日,诏:「臨安府城内外細民理宜存恤,可令封樁庫支見錢二十三萬貫,委守臣将貧乏老疾之人措置赈給。

    大人每名一貫,小兒伍(伯)[佰],仍委官巡門俵散。

    」先有旨支二十萬貫,于是張枃等言:「在城九廄,城南、城北兩廄共抄劄到二十六萬八千餘口,及養濟兩院并逐處病坊雖在耆界,亦宜赈給,計用二十三萬貫文,除已降數外,尚欠三萬貫,乞行揍數給散。

    」從之。

     同日,廣東運判管鑒言:「廣南小官流落狼狽、亡殁官員之家,饑寒無依,廣州根刷已百餘口,其它州縣率皆有之。

    淳熙十四年九月二日指揮,拘沒官田 産估賣。

    廣州拘到沒官田,本司依價收買,拘收租課,專一樁管,充前項赈給。

    并于廣州城内創建廣安宅一所,約可住五十餘家,應亡殁官員,許令從便前來居止,在外計口日給,願還鄉亦量給其歸其歸:疑有阙誤。

    。

    尚慮來者不絕,大可憐憫。

    照得廣州尚有淳熙十四年九月二日以前拘到戶絕沒官田産,無人承買,每年紐計租米七百六十三石一鬥四升一合,租錢九百四十四貫七百七十八文,系在承準截日出賣指揮之前,見系人戶租佃,合助常平赈濟之用。

    乞許将二件撥付本司,添揍所買官田租課,永充前件支用,庶幾落南仕族存殁被惠。

    」從之。

     十一月十八日,诏:「四川總領所于階、成、西和、鳳州樁積陳次物斛内各借一萬石,撥隸利州路運司,準備将來貸濟阙食人戶。

    」以利州運判兼提舉宋運請麼。

     十二月八日,宰執進呈知溫州湯碩言:「蟲傷田谷,乞令本州島措置赈給。

    」上曰:「今歲雖所至豐稔,然四方之廣,豈能一一皆同既有損傷去處,便當随宜赈恤。

    」于是诏淛東提舉司,将溫州災傷縣分阙食人戶更功存恤,毋緻失所流移。

     紹熙元年七月七日,權利州路提刑朱緻知言:「階、成、西和、鳳州最系極邊,連年災傷赈濟,其所管常平錢、斛,自今年赈濟之後,已是支遣盡絕。

    乞預行措置收籴斛鬥,專一準備緩急貸濟支用。

    」诏四川總領所更切契勘,如将來委有欠少,即于逐州見樁積陳次物斛内更功斟 量借撥,毋緻阙。

     十月二日,诏四川總領所,将階、成、西和、鳳州借貸過斛鬥均作二年理還。

     十四日,夔路提舉常平楊虞仲言:「本路亢旱,細民阙食,乞于鄰路有備去處共借撥三四萬石。

    」诏四川制置司、總領所公共詳所奏事理,于鄰近有米去處措置借撥,以備赈濟支用,毋緻阙食。

    如見得合行赈濟,仰虞仲将今來所借米斛一面措置赈濟施行。

    二年正月,四川總領所于阆州籴買場内支撥三萬石應副赈濟。

     二年二月六日,诏:「近日雪寒,細民不易,可令豐儲倉支米五萬石,令戶部同臨安府守臣措置,将城内外委系貧乏老疾之人計口赈濟,務要實惠及民,具已赈濟人數聞奏。

    」 三月二十二日,诏:「蕲州于見樁管米數内取撥一萬石,措置接濟、赈粜,務在實惠及民。

    其粜到價錢,拘收令項樁管,不得移易别用。

    (侯令)[候今]歲秋成日,依元數收籴,仍舊認數樁管。

    」以蕲州去歲旱傷,從守臣請麼。

     五月二十一日,四川制置司言:「夔路重慶府等州去(處)[歲]旱傷,目今青黃未接,民戶乏食。

    遂将本司已運過米,并嶽霖籴到米,忠、涪等州、本司赈濟米,通總(令)[領]所米計五萬一千六百餘石,并令(遂)[逐]州充赈濟支用。

    」從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西北歸正、歸朝民庶,不忘祖宗德澤遠來,内有老弱孤貧無依倚不能自存之人,仰州縣核實保明,申常平司取見詣實,特與赈濟一年。

    」 十二月二十四日,知(楊)[揚]州錢之望言:「本路旱傷,民戶已自乏食,赈粜誠不可緩。

    乞就淮東諸州軍見管朝廷樁積米内先次借撥一十萬石。

    」又言:「訪聞見用鐵錢内有破缺,并私錢艱于行使。

    」诏淮東帥、漕司量度阙粜去處,(所)[将]附近州縣樁管米内取撥一十萬石專充赈粜。

    以之望言:「破缺私錢,艱于行使,乞念疲民,将赈粜米每升并作二十文足,不問官錢、私錢,衮同交受。

    伏準十二月十日诏,支撥鎮江府陳次米十五萬石,令淮東轉運提舉司日下般取,每石計破缺錢及私錢一貫四百文足收換。

    」又乞:「已降指揮,分撥鎮江府樁管陳次米一十五萬石付本路轉運、提舉司,收換破缺及私錢,每升十四文足。

    乞自朝廷明降指揮,令轉運、提舉司措置分撥本路八郡。

    應别州縣城邑居民,每日計籴,仍逐戶給憑由,許将私錢及破缺計口籴米,以防多粜不均之弊。

    既可以換私錢,又可以寓赈恤,實為不費之惠。

    」從之。

    又十二月十七日诏:令淮東安撫前去鎮江府,更取撥陳次米一萬石出粜施行。

     二十八日,四川制置司言:「本司訪聞簡、資、普、榮州、富順監今年旱傷,簡州尤甚,今将稅米與第五等人戶盡行放免,上、中等人戶減半催理。

    兼本司再同轉運、常平共撥錢引,于豐熟去處乘時收籴,準備将來赈粜。

    又資、榮、普州及富順監亦合預行措置,今辍那分撥赴逐州收籴。

    」诏依已行事理,仍仰制置司行下逐路轉運、常平司,通一路錢、米,多方措置赈 恤,毋緻民戶流移失所。

     三年正月四日,诏:「淮南運判趙師于真州軍糧等倉陳次米内支撥五萬石,改充赈濟,卻令淮東安撫、轉運司于本路樁管米内支五萬石,專充赈粜。

    」先是,師言:「本路今歲災傷,雖蒙朝廷撥降米一十萬石赈粜,緣尚有半年不敷,乞更支撥一十萬石赈粜、赈濟。

    」故有是命。

     二月十九日,诏淮東提舉張濤于本路州軍樁管馬料稻内斟量取撥二萬石,借貸人戶作種,候秋成日拘還數足,依舊樁管。

     四月十三日,四川制置使京镗言:「去秋成都、潼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