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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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宋會要輯稿禮二六牲牢 牲牢天頭原批:「郊祀牲牢。

    」 【宋會要】 古者大祭祀之牲牷,先期三月殊養之。

    國朝大、中、小祠,皆前一日有司供于祠所,太仆寺掌供羊牛,司農寺掌供豕。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有司上言:「準《禮》,宗廟之牛角握,天地之牛角繭栗。

    太廟四室各用犢一,昊天上帝用犢一,皇地祇及配帝用犢一,加羊、豕各一,五方帝用随方色犢各一,大明赤犢一,夜明白犢一,神州地祇黝犢一,皆有羊、豕,從祀中外官而下,共享羊、豕各九。

    周顯德元年,郊祀、太廟、四至共享犢一,郊壇用犢、羊、豕之數如故,頗異舊制。

    」诏太廟宜用犢二,郊壇宜用犢五,羊、豕如令。

     開寶元年十一月十四日,冬至親郊,诏有司宗廟共享犢一,郊壇用犢牲如周制。

     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大祀所供犢,自今委牛羊司豢養,無得阙事。

    其常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用犢,自餘大祀悉以羊、豕代之。

    」 七月二十一日,牛羊司上言:「本司無犢牛,望仍舊委開封府收市。

    」诏自今每犢給錢五千,複委開封府祗應。

     太宗淳化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侍禦史王洞上言:「諸祠祭并用少牢,其羊并太仆寺于牛羊司請重二十斤以上者,近日供到多是瘦瘠,臨 時既難換易,供用便為虧禮。

    況關進胙,誠合用心。

    自今望令本司以肥绖者充,如有違慢,望行懲責。

    」從之。

     四年正月月二日親郊,以宣祖、太祖并配上帝,增用犢四。

     真宗鹹平二年十一月丙戌南郊,正位二,配位二,每位用犢一、羊一、豕一;五方帝,每位用羊豕一;日、月、神州,每位羊二、豕二;從祠七百三十七位,皆不用牲,并以上件羊、豕分充。

    用币帛七十八段,天帝、配帝、日、月、五方帝、神州外,餘六十六段。

    五年六月上甲,始庀牲。

    十月上甲,始系牲。

     景德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詳定所言:「準禮例,後土地祇用黃牲一,配帝二座用黃牲二,神州地祇用黝牲一,并繭栗犢及從祀羊、豕各五。

    仍各置副,使預先滌養。

    」 四年十月十二日,诏:「自今應用犧牲,歲初委擇純色别豢養之,太常寺察舉,在滌無得捶撲,一如舊典。

    中、小祠止用肉者,并加羊一。

    」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四日,詳定所上言:「南郊正位二,配位二,每位用犢一、羊一、豕一;五方帝,每位用羊一、豕一;日、月、神州,每位羊二、豕二;從祀七百三十七位,皆不用牲,并以上件羊、豕分充。

    今參詳,準手诏,五方帝、日、月、神州并特用方色犢,其舊用羊、豕二十二,望改充從祀牲。

    」從之。

     八月四日,詳定所上言:「準光祿寺牒,景德二年南郊,天皇大帝、北極二位升在第一等,與日、月、五方帝神位同用十笾、十豆。

    封禅日,未審用何等禮料。

    今參詳,日、月、五方帝、神州地祇,準禮用 犢;天皇大帝、北極元是星座,準禮不用犢。

    封祀日,欲望令光祿寺于從祀牲内薦體,其笾豆禮料依第一等神座例。

    」從之。

     二年三月,诏:「自今十坊監、車營務、奶酪院、諸園苑、開封縣西郭省莊,有孳生純赤黃色牛犢,别置欄圈喂養,準備揀選供應。

    如養飼可充用者,每一犢省莊人戶支錢三千,坊監二千。

    逐處有新生犢,即申省簿記,關太仆寺逐祭取索供應。

    」 四月二十四日,诏:「自今祠祭豬、羊宰殺分為四段,入房封鎖,至時請出,更不用火印。

    仍令監祭常切點檢,稍有怠慢,罪在監祭使。

    」 仁宗天聖元年十二月,诏:「自今每禁屠宰日限内有祠祭,據合用肉依仍宰殺供應,即不得宰過所用數。

    」 二年三月,诏:「供庖務、牛羊司,自今據司農寺合要祠祭豬數,預先收買及式樣、純黑、長尾肥好豬,破糟食子粟飼養供應。

    如後更供瘦病不完具者,主典當行嚴斷。

    仍令開封府每年舉行指揮。

    」 景佑五年四月三日,三司言:「祠祭用犢,預先并母豢于牛羊司,候祭訖,犢支錢五千,母給本主。

    今後乞并母給錢,免妨耕種。

    」從之。

     嘉佑七年八月一日,翰林學士王珪等言:「準诏詳定秘閣校理裴煜奏:『五方及感生帝皆大祠「及」下原有「七」字,據王珪《華陽集》卷四五删。

    ,其從祀牲用羊一、豕一。

    祭正位、從祀一百九十有三,牲用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