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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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命,付畀四海,鋪敦燮伐,巘黜不端,夷澤路之叛,兼淮海之昧,東焚吳輿,右困蜀壘,湘楚閩禺,請吏入朝。
當此之時,天下之人去大殘,蒙更生,蔔 年長世,丕闡洪業。
太宗皇帝敦受皇圖,廣運神武,龔天之讨龔天:原作「襲天天」,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删。
,底定太原。
由是慎九州島之辟,藝四方之貢,信賞類能,重食勸分,官無煩苛,人無恫怨。
又引搢紳諸儒講道興學,炳然右文,與三代同風。
真宗皇帝幹粹日昭,執競維烈,重威撫和,休甯北方,順鬥布度,先天作聖,遂考夏諺,觇虞巡,秘牒岱宗,育谷冀壤,翕受瑞福,普浸黎元,肖翹跂行,罔有不甯。
百度已備,眷受明辟。
洪惟一祖二宗之烈,曆選墳诰,未有高焉者也。
昔成湯為商之祖,太甲、太戊、武丁實号三宗;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庸建二祧;高帝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
皆子孫世世奉承不辍。
我皇伯祖經綸草昧,遂有天下,功宜為帝者之祖;皇祖勤勞制作,皇考财成治定,德宜為帝者之宗。
三廟并萬世不遷,宣布天下,以示後世,臣等請如聖诏。
至于升侑上帝,裒對先谟,本之周道,克厭典禮克:原作「堯」,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
昔太宗親郊,奉宣祖、太祖配焉;真宗肇祀,奉太祖、太宗配焉。
自爾有司不敢輕議。
今二祖同跻不祧之位,則祀無異等。
伏請自今以往,太祖為定配,二宗為疊配,稱情适事,理實無嫌。
其将來皇帝親祠,伏請以三聖并侑并:原作「皆」,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上顯對越之聖,次申遹追之感遹:原作「适」,據《太常因革禮》卷八删。
,聖人之能事,群臣之大願。
此後疊配,還如前議。
昔唐高宗之封也「封」上原有「上」字,據《太常因革禮》卷八删。
,以太武皇帝、文皇帝配昊天;明皇之封也,以高祖配天,睿宗配地;開元之着禮也,高祖配方丘,太宗配神州。
此二宗疊配之前比也前比也:原作「典此」,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補。
。
垂拱、 開元之間,高祖、太宗、高宗同配昊天;真宗登介丘,降社首,并以太祖、太宗崇配天地。
此三聖皆侑之明準。
其歲時常祀,則至日圜丘,仲夏皇地祇,配以太祖;孟春祈谷,夏雩祀,冬祭神州,配以太宗;孟春感帝,配以宣祖;季秋大飨,配以真宗。
伏請(嘗)[當]如禮典。
」中書門下言:「準诏及禮官所議,臣等伏以禮之為大則必以宗鹢居先,德之所尊則不随昭穆而毀,此有國之丕律而飨親之大猷。
是嚴父配天,因心之本;惟聖飨帝,至孝之宗。
非夫浚哲聰明,曷能舉百王之阙佚!恭惟國家膺神明之寶器,馮積厚之鴻基,源深流長,本固枝茂,祖宗之烈昭淖,顧複之施綿延。
是以浚哲啟淵衷,詳求懿範。
降發中之诏,鼓動于溫辭;戒執事之司,谘诹于舊史。
仍俾丞疑之列,重詳今古之文,官抱蕝而協恭,物有章而惟允。
若是則七世之廟,鹹一德而可觀;三後在天,雖百代而不毀。
至于配侑之則,并申寅奉之崇,遠以襲商、周之儀,近以沿漢、唐之制。
廣矣大矣,無得而名,真百王之稱首矣。
此蓋皇帝陛下缵承寶緒,援席瑤圖,推尊于締構之初,制禮于治平之日。
至德要道,時定于祊祧;長世善經,風行于海域。
繇茲而教,疇敢弗祗!其禮官所定,伏望付外施行。
」诏恭依。
景佑五年南郊儀注:『設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座于壇康定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同判太常寺呂公綽言:「伏地:原作「帝」,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南 向西上;設太祖皇帝、太宗皇帝配座于東方,西向北上。
』又注雲:『準大中祥符元年,設太祖、太宗配座位,西北側向,以表祖宗恭事天地之意。
』臣案《春秋傳》曰:『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詩》雲:『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又雲:『對越在天。
』皆謂以祖宗之靈配順天地、侑神作主之義。
考曆代郊祀之制,設祖考配位,無側向之理理:原作「經」,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
昔真宗将有事于泰山于: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八補。
,以《封禅壇圜圖》宣(宗)[示]宰臣曰:『當郊禋日,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座,蓋有皇地祇次之。
今封禅大禮,昊天上帝位當子位,太皇帝配位;北郊禋日,稍斜置之。
』此可明先帝以告成報功成:原作「誠」,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酌宜變禮之意。
外廷罔知淵旨非為定規外廷: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八補。
,每南郊撰儀,必引着祥符一,事乖先志乖:原作「承」,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體越舊章。
雖後來有司相承,仍于東方宜設配座,不從西北側向之文,緣儀矩兩存,未嘗折衷于上,在有司蒇事之際,擇一而從,此又非慎重大事之所宜也。
請诏有司撰郊儀,設太祖皇帝配座,隻具東方西向之儀。
如此,則增封建号,自存希闊之文;就陽配天,不爽古先之法。
」诏從之。
舊禮,配享神座在昊天上帝之東,西向北上。
東封之歲,诏以祖宗配座皆西北斜向置之,用表祖宗恭事天地之意。
至天禧元年南郊,遂因封禅故事側置配座,至是始改焉。
嘉佑七年正月二十七日,谏官楊畋上言:「《洪範五行傳》曰:『簡宗廟,則水不潤下。
』又曰:『聽之不聰,厥罰常水常:原作「賞」,據《長編》卷一九六改。
。
』去年夏秋之交,久雨傷稼,澶州河決,東南數路大水為災。
陛下臨禦以來,容受直谏,非聽之不聰也;以孝事親,非簡于宗廟也。
然而災異數見,臣愚殆以為萬機之聽,必有失于審者;七廟之享,必有失于順者。
惟陛下精思而矯正之精:原作「積」,據《長編》卷一九六改。
。
」于是诏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禮官乃言:「按《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
』《春秋傳》曰:『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然則天地之祭,必有所配者,皆侑神作主之意也。
祖一而已,始受命也;宗無豫數,待有德也。
由宗而下,功德顯著,自可崇廟社之制,百世不遷,垂之無窮。
至于對越天地,則神無二主,所以奉上帝之尊,示不敢渎。
唐垂拱中,始用三祖同配。
至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遂罷之。
皇佑五年诏書:『今南郊且奉三聖并侑,後複疊配如舊禮。
』未幾複降诏,三聖并侑,以為定制。
雖出孝思,然其事頗違經禮。
當時失于講求。
」乃複下兩制議,而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
尊尊不可以渎,故郊無二主。
今三後并侑,欲以緻孝也,而适所以渎乎享帝。
推存事亡,則非所以甯神也。
請如禮官所議,自今南郊以太祖定配。
」诏恭依。
既而太常禮院奏議遷僖祖神主藏于西夾室,乃下诏議定廟祧之序。
高(帝)[宗]皇帝紹興元年四月十一日,刑部尚書、兼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謹按百王之禮,沿革不同,然而祀天地于丘郊,天神地祇無不從祀此句原作正文書寫,而《文獻通考》卷七四所載無此句。
今改作小注,以使正文文氣通暢。
。
祀上帝于明堂,夆享祖宗于太廟,此三者萬世不易之禮。
惟仁宗皇帝在位之 二十八年,改元皇佑。
是時元昊納款,王則伏誅,四方無虞,萬物盛多,神祇祖考無不安樂。
明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時則合祭天地,并配祖宗,禮百神:原作「偏」,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
故仁祖有禮緣人情之語,而文彥博以仁祖為能達禮之情,适禮之變。
由是觀之,皇佑宗祀本非為萬世不易之禮也非;原無,據《文獻通考》卷七四補。
。
國朝配祀而無定制,自英宗皇帝始專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争之,以為绌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谄辭。
其後神宗皇帝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王安石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文文:原作「悅」,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惜乎不能将順上意以辨正其禮。
今或者曰:『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祖為漢之祖,孝文、考武特宗兩廟,皆子孫世世奉承不絕。
太祖功宜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德宜為帝者宗。
』皇佑以二祖、二宗并配,議出于此。
竊惟太祖皇帝削平僣僞,混一區宇;真宗皇帝丕承基緒,保綏黎元。
二聖基命定命,有德有功,而謂當同為二祧,并崇兩廟,考之周、漢,懼不相侔。
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肇造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古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美:原作「羨」,據本卷第九五頁複文改。
,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則創業之君,太祖是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也。
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
皇佑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于嚴父,故配帝并及于真宗。
今主上紹膺天統,自真宗至于神宗均為祖宗,獨跻則患在于無名,并配則幾同于夆飨。
又從祀百神在于明堂本非典禮,或升或黜,慢渎為多。
今參酌皇佑诏書,将來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天。
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緻力于神明。
然後申饬攸司,各揚乃職,犧牲必成,粢盛必潔,衣服必備,以稱緻力于神之意,則一朝大典,豈特于艱難之時情文粗稱,雖萬代行之可也。
」從之。
二年閏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居正等言:「九月二日,季秋祀昊天上帝前二日,奏告神宗皇帝配侑。
居正等竊惟去歲明堂大禮,是時禮官仰稽神宗聖訓訓:原作「順」,據本書禮二四之八五改。
,及取司馬光、呂誨、王安石等說,皆以謂向者明堂配以近考,失《孝經》本旨,遂請以太祖、太宗配,而朝廷參用侍從、台谏之議行之矣。
其九月四日祀昊天上帝,實每歲季秋大飨明堂之禮。
今既不因舊配以神宗,而去歲明堂緣奉诏書參酌皇佑故事,有合祭并配之禮,與今來每歲季秋祀上帝禮複不同。
乞令禮官合議,取旨施行。
」從之。
已而權禮部侍郎趙子畫等言:「謹按《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前漢以高祖配天句首原有「以」字,據本書禮二四之八五删。
,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說者謂『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肇造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 則創業之君,太祖是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
』仰惟祖功宗德,萬世不遷,配帝配天,禮無易此。
頃當三歲之親祠,爰奉祖宗而并配,雖為舊典,其實權宜。
自今每歲季秋攝事,臣等伏請專祀昊天上帝,以太宗皇帝配侑。
」诏依。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二十五日,太常禮院言,請與兩制同議大行皇帝當配何祭。
翰林學士王珪等奏:「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
王泾《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本朝祀儀,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今請以仁宗配,循用周公嚴父之道。
」知制诰錢公輔議:「謹按三代之法,郊以祭天而明堂以祭五帝。
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功:原作「德」,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明堂之祭,以創業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配焉。
故《孝經》曰:『昔者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言:『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也;以成王言之,則嚴祖也。
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我将》之詩是也。
後世失禮,不足考據,請一以周事言之。
臣竊謂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也。
則創業之君,遂為太祖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也。
此二配者,至大至重,萬世不遷之法也。
真 宗則周之武王,宗乎廟而不祧者也,雖有配天之功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武王也。
仁宗則周之成王也,雖有配天之業而亦無配天之祭,亦未聞康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成王也。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志,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
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下至于兩漢,去聖未甚遠,而明堂配祭,東漢為得。
在西漢時,則孝武之世始營明堂,而以高帝配之,其後又以景帝配之,孝武之後無聞焉。
在東漢時,則孝明始建明堂而以光武配之,其後孝章、孝安又以光武配之,孝安之後無聞焉。
當始配之代當: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補。
,适符嚴父之說,及時異事遷,而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此最為近古而合禮者。
有唐始在神龍時,則以高宗配之,在明皇時則以睿宗配之皇:原作「堂」,據《太常因革禮》卷一○改。
,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之。
禮官杜鴻漸、王泾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
當仁宗嗣位之初,傥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當時無或一言者或、者: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補。
,故使宗周之典禮不明于聖代,而有唐之曲學流蔽乎後人。
願陛下深诏有司,博謀賢,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循宗周之典禮,替有唐之曲學。
」于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議:「謹按《孝經》出于聖述,其談聖治之 極則謂人之行莫大于孝,舉孝之大則謂莫大于嚴父而配天。
仲尼美周公,以居攝而能行天子之禮,尊隆于父,故曰『周公其人』,不可謂之『安在乎必嚴其父』也。
又若止以太祖比後稷,太宗比文王,則宣祖、真宗向者皆不當在配天之序。
推而上,則謂明堂之祭真宗不當以太宗配,先帝不當以真宗配,今日不當以仁宗配,必配之以祖也。
臣等按《易豫》之說曰:『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蓋若祖若考,并可配天者也。
茲又符于《孝經》之說,亦不可謂『安在乎必嚴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帝,郊與明堂不可同位,亦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焉,然則《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曆代循守,固亦不為無說。
魏明帝宗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郊祀之制具存,魏所損益可知,則亦不可謂東漢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
自唐至本朝,其間賢哲講求不為少,所不敢以異者,舍周、孔之道無所本統也。
今以為《我将》之詩祀文王于明堂而歌者也,亦安知非仲尼删《詩》,存周之全盛之頌,被于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保成,置天下于大安者四十二年,德之于人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為後嚴父之大孝。
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
」知谏院司馬光、呂誨議誨:原作「晦」,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六複文改。
:「竊以孝 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踰也。
故祖己訓高宗:『曲祀無豐于昵。
』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以禮』。
然則事親者,不以祭為孝,貴于得禮而已。
先儒謂禘郊宗祖,皆祭祀以配食也。
禘謂祀昊天于圓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故《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又《我将》:『祀文王于明堂。
』此其證也,下此皆不見于經矣。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光武:原作「光光」,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六複文改。
。
以是觀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孔子以周公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适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于孝,荅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
景佑二年,仁宗诏禮官稽案典籍,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仍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
然則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于祭法不合。
又以人情言之,是绌祖而進父也。
夏父弗忌跻僖公,先兄而後弟,孔子 猶以為逆祀,書于《春秋》,況绌祖進父乎必若此行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之意也。
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為便。
」诏從抃等議,以仁宗配享明堂。
十月二十五日,翰林學士王珪等言:「殿中侍禦史趙鼎奏:『謹按本朝祀儀,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祭皇地祇,并以太祖配。
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祇,并以太宗配。
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
季秋大享明堂,舊以真宗配,循用周公嚴父之道,最為得禮。
陛下純孝之誠,固已格于上下矣。
臣聞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陛下祗紹大統,纂承洪業,固當繼先帝之志而述先帝之事也。
仁宗臨禦四十二年,配享真宗于上帝者四十一祭,今一旦黜真宗之祀廟而不配,非所以嚴崇祖宗、尊事神明之義也。
臣謹按《易》之《豫》曰:先王以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明此稱祖者,乃近親之祖,非專謂有功之始祖也。
考《易》象之文則一,真宗配天之祭亦不可阙也。
臣竊詳有唐武德初,以元皇帝配享明堂,兼配感生帝。
至貞觀中,緣情革禮,奉祀高祖配明堂,遷世祖配感生帝,此則唐太宗故事,已有遞遷之典,最為治古之道道:原作「近」,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八複文改。
,有足考驗。
臣伏請遞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太宗專配上辛祈谷、孟冬神州地祇,循用有唐故事。
如此,則列聖參侑,對越于昊天;厚澤流光,垂裕于萬祀。
』臣珪等按祀典,天地大祭有七,皆襲用曆代 故事,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
至于明堂之祭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
故朝廷在真宗則以太宗配,在仁宗則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
方仁宗始以真宗配明堂,罷太宗之配,而太宗先已配祈谷、雩祀、神州地祇,本非遞遷。
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于禮當罷,難議更分雩祀之配。
」天章閣待制兼侍讀李受、天章閣侍講傅卞言:「昨于學士院會議,竊有愚見,與衆不同,不敢不以聞。
竊惟自唐末喪亂及五代陵遲,中夏分裂,皇綱大壞。
我太祖、太宗以神武英睿,一統海内,功業之大,上格皇天。
真宗以盛德大明纂承洪緒,恭儉禦物,仁恕撫民,勤勞萬機,哀矜庶獄,綏懷二鄙,遂偃甲兵。
因宇内之泰甯,興曠代之典禮之:原無,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補。
,登封、汾祀,烜赫聲明,臨禦永年,仁恩普浃,則是二聖定天下而真宗成之也。
故先帝景佑诏書,令禮官議定,以真宗與太祖、太宗并為為萬世不遷之廟。
然則侑配之道,是宜與國無窮矣,豈可甫及陛下而遂阙其禮乎!且禮不由天降且:原作「具」,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改。
,不由地出,合于人情而已矣。
今若以人情揆之,則仁宗臨禦四十二年,配真宗于上帝者四十一祭,又定為萬世不遷之廟者,孝道之大可謂着明矣。
今仁宗神靈在天,乃以配享代真宗之舊而虛真宗之配,則仁宗以子而代父,使父不得與于配侑,豈神靈之孝心可得安乎議者乃謂遵用嚴父配天之義,臣等謂竊以為所謂嚴父雲者, 非專謂考也。
故《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下乃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夫所謂天者,謂郊祀配天也;夫所謂帝者,謂五帝神也。
故上雲『嚴父配天』,下乃雲『郊祀後稷以配天』,則父者專謂後稷也。
且先儒謂祖為王父為:原作「謂」,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改。
,亦曰大父,則知父者不專謂乎考也。
議者又引唐制,代宗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皇帝配昊天上帝,德宗亦以考代宗皇帝配。
又稱王泾《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夫杜鴻漸、王泾一時之言,豈可便為萬世不移之議哉臣等竊謂趙鼎之議亦為得禮,若以太宗配雩祀既久,不欲一旦遷侑,乞以仁宗與真宗并配明堂,亦為合禮。
謹按《孝經》按:原作「孝」而有殘筆,據《長編》卷二○三改。
:『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按《禮記祭法》:『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文、武但言祖宗者但:原作「俱」;祖:原無。
并據《長編》卷二○三改、補。
,則知明堂之侑下及乎武王矣,是文、武并配于明堂也堂:原作「宗」,據《長編》卷二○三改。
。
故鄭氏曰:『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祖宗,通言耳。
國家祭祀既遵用鄭氏之義,固亦當稽鄭氏祖宗之說也。
又《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是亦以祖、考并配上帝也。
上帝之祭,正謂明堂宗祀耳。
昔梁國子博士崔靈恩,該通之士,達于禮者也。
總三《禮》諸儒之說而評之,為《義宗》,論議洪博,後世蓋鮮能及鮮:原作「解」,據《長編》卷二○三改。
。
其申明鄭義,亦謂九月大飨帝之時,以文、武二王泛配,謂之祖宗。
祖者,始也;宗者,尊也。
所 以明祭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義。
稽乎《孝經》、《祭法》、《周易》、《義宗》之言,則父子并侑可謂明着矣。
或者謂父子并座,有乖禮制,臣等竊謂不然。
昔唐朝故事,已有并侑之禮,況向來本朝祀典,太宗親祀昊天奉太祖配,真宗親祀奉太祖、太宗同侑,曆五六十載之間,本朝通儒不以為非,則于此獨何疑哉如是,則太宗既不失雩祀之配,真宗又不遷明堂之舊,得周家祖宗之義,合鄭氏九祭之說,神明安之,祖考享之,而孝道盡矣。
臣等學術淺薄,不足以議祖宗之事,謹據前典,條茲二義。
」诏從珪等議。
神宗治平四年七月四日,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準诏,以太祖皇帝神主祔廟畢,所有時享并南郊配座,下兩制與禮院官同定。
臣等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明:原無,據本書禮二四之四二複文補。
。
』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
』國朝典禮循唐之舊,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
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請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嚴父之議。
」诏恭依此下原本尚有九四頁尾部至九七頁若幹文字,因與本卷八四至八七頁重複,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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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宋會要輯稿禮二六郊祀
當此之時,天下之人去大殘,蒙更生,蔔 年長世,丕闡洪業。
太宗皇帝敦受皇圖,廣運神武,龔天之讨龔天:原作「襲天天」,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删。
,底定太原。
由是慎九州島之辟,藝四方之貢,信賞類能,重食勸分,官無煩苛,人無恫怨。
又引搢紳諸儒講道興學,炳然右文,與三代同風。
真宗皇帝幹粹日昭,執競維烈,重威撫和,休甯北方,順鬥布度,先天作聖,遂考夏諺,觇虞巡,秘牒岱宗,育谷冀壤,翕受瑞福,普浸黎元,肖翹跂行,罔有不甯。
百度已備,眷受明辟。
洪惟一祖二宗之烈,曆選墳诰,未有高焉者也。
昔成湯為商之祖,太甲、太戊、武丁實号三宗;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庸建二祧;高帝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
皆子孫世世奉承不辍。
我皇伯祖經綸草昧,遂有天下,功宜為帝者之祖;皇祖勤勞制作,皇考财成治定,德宜為帝者之宗。
三廟并萬世不遷,宣布天下,以示後世,臣等請如聖诏。
至于升侑上帝,裒對先谟,本之周道,克厭典禮克:原作「堯」,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
昔太宗親郊,奉宣祖、太祖配焉;真宗肇祀,奉太祖、太宗配焉。
自爾有司不敢輕議。
今二祖同跻不祧之位,則祀無異等。
伏請自今以往,太祖為定配,二宗為疊配,稱情适事,理實無嫌。
其将來皇帝親祠,伏請以三聖并侑并:原作「皆」,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上顯對越之聖,次申遹追之感遹:原作「适」,據《太常因革禮》卷八删。
,聖人之能事,群臣之大願。
此後疊配,還如前議。
昔唐高宗之封也「封」上原有「上」字,據《太常因革禮》卷八删。
,以太武皇帝、文皇帝配昊天;明皇之封也,以高祖配天,睿宗配地;開元之着禮也,高祖配方丘,太宗配神州。
此二宗疊配之前比也前比也:原作「典此」,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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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拱、 開元之間,高祖、太宗、高宗同配昊天;真宗登介丘,降社首,并以太祖、太宗崇配天地。
此三聖皆侑之明準。
其歲時常祀,則至日圜丘,仲夏皇地祇,配以太祖;孟春祈谷,夏雩祀,冬祭神州,配以太宗;孟春感帝,配以宣祖;季秋大飨,配以真宗。
伏請(嘗)[當]如禮典。
」中書門下言:「準诏及禮官所議,臣等伏以禮之為大則必以宗鹢居先,德之所尊則不随昭穆而毀,此有國之丕律而飨親之大猷。
是嚴父配天,因心之本;惟聖飨帝,至孝之宗。
非夫浚哲聰明,曷能舉百王之阙佚!恭惟國家膺神明之寶器,馮積厚之鴻基,源深流長,本固枝茂,祖宗之烈昭淖,顧複之施綿延。
是以浚哲啟淵衷,詳求懿範。
降發中之诏,鼓動于溫辭;戒執事之司,谘诹于舊史。
仍俾丞疑之列,重詳今古之文,官抱蕝而協恭,物有章而惟允。
若是則七世之廟,鹹一德而可觀;三後在天,雖百代而不毀。
至于配侑之則,并申寅奉之崇,遠以襲商、周之儀,近以沿漢、唐之制。
廣矣大矣,無得而名,真百王之稱首矣。
此蓋皇帝陛下缵承寶緒,援席瑤圖,推尊于締構之初,制禮于治平之日。
至德要道,時定于祊祧;長世善經,風行于海域。
繇茲而教,疇敢弗祗!其禮官所定,伏望付外施行。
」诏恭依。
景佑五年南郊儀注:『設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座于壇康定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同判太常寺呂公綽言:「伏地:原作「帝」,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南 向西上;設太祖皇帝、太宗皇帝配座于東方,西向北上。
』又注雲:『準大中祥符元年,設太祖、太宗配座位,西北側向,以表祖宗恭事天地之意。
』臣案《春秋傳》曰:『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詩》雲:『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又雲:『對越在天。
』皆謂以祖宗之靈配順天地、侑神作主之義。
考曆代郊祀之制,設祖考配位,無側向之理理:原作「經」,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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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真宗将有事于泰山于: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八補。
,以《封禅壇圜圖》宣(宗)[示]宰臣曰:『當郊禋日,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座,蓋有皇地祇次之。
今封禅大禮,昊天上帝位當子位,太皇帝配位;北郊禋日,稍斜置之。
』此可明先帝以告成報功成:原作「誠」,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酌宜變禮之意。
外廷罔知淵旨非為定規外廷: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八補。
,每南郊撰儀,必引着祥符一,事乖先志乖:原作「承」,據《太常因革禮》卷八改。
,體越舊章。
雖後來有司相承,仍于東方宜設配座,不從西北側向之文,緣儀矩兩存,未嘗折衷于上,在有司蒇事之際,擇一而從,此又非慎重大事之所宜也。
請诏有司撰郊儀,設太祖皇帝配座,隻具東方西向之儀。
如此,則增封建号,自存希闊之文;就陽配天,不爽古先之法。
」诏從之。
舊禮,配享神座在昊天上帝之東,西向北上。
東封之歲,诏以祖宗配座皆西北斜向置之,用表祖宗恭事天地之意。
至天禧元年南郊,遂因封禅故事側置配座,至是始改焉。
嘉佑七年正月二十七日,谏官楊畋上言:「《洪範五行傳》曰:『簡宗廟,則水不潤下。
』又曰:『聽之不聰,厥罰常水常:原作「賞」,據《長編》卷一九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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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秋之交,久雨傷稼,澶州河決,東南數路大水為災。
陛下臨禦以來,容受直谏,非聽之不聰也;以孝事親,非簡于宗廟也。
然而災異數見,臣愚殆以為萬機之聽,必有失于審者;七廟之享,必有失于順者。
惟陛下精思而矯正之精:原作「積」,據《長編》卷一九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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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诏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禮官乃言:「按《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
』《春秋傳》曰:『自外至者,無主不止。
』然則天地之祭,必有所配者,皆侑神作主之意也。
祖一而已,始受命也;宗無豫數,待有德也。
由宗而下,功德顯著,自可崇廟社之制,百世不遷,垂之無窮。
至于對越天地,則神無二主,所以奉上帝之尊,示不敢渎。
唐垂拱中,始用三祖同配。
至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遂罷之。
皇佑五年诏書:『今南郊且奉三聖并侑,後複疊配如舊禮。
』未幾複降诏,三聖并侑,以為定制。
雖出孝思,然其事頗違經禮。
當時失于講求。
」乃複下兩制議,而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
尊尊不可以渎,故郊無二主。
今三後并侑,欲以緻孝也,而适所以渎乎享帝。
推存事亡,則非所以甯神也。
請如禮官所議,自今南郊以太祖定配。
」诏恭依。
既而太常禮院奏議遷僖祖神主藏于西夾室,乃下诏議定廟祧之序。
高(帝)[宗]皇帝紹興元年四月十一日,刑部尚書、兼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謹按百王之禮,沿革不同,然而祀天地于丘郊,天神地祇無不從祀此句原作正文書寫,而《文獻通考》卷七四所載無此句。
今改作小注,以使正文文氣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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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上帝于明堂,夆享祖宗于太廟,此三者萬世不易之禮。
惟仁宗皇帝在位之 二十八年,改元皇佑。
是時元昊納款,王則伏誅,四方無虞,萬物盛多,神祇祖考無不安樂。
明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時則合祭天地,并配祖宗,禮百神:原作「偏」,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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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仁祖有禮緣人情之語,而文彥博以仁祖為能達禮之情,适禮之變。
由是觀之,皇佑宗祀本非為萬世不易之禮也非;原無,據《文獻通考》卷七四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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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配祀而無定制,自英宗皇帝始專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争之,以為绌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谄辭。
其後神宗皇帝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王安石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文文:原作「悅」,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惜乎不能将順上意以辨正其禮。
今或者曰:『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祖為漢之祖,孝文、考武特宗兩廟,皆子孫世世奉承不絕。
太祖功宜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德宜為帝者宗。
』皇佑以二祖、二宗并配,議出于此。
竊惟太祖皇帝削平僣僞,混一區宇;真宗皇帝丕承基緒,保綏黎元。
二聖基命定命,有德有功,而謂當同為二祧,并崇兩廟,考之周、漢,懼不相侔。
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肇造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古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美:原作「羨」,據本卷第九五頁複文改。
,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則創業之君,太祖是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也。
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
皇佑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于嚴父,故配帝并及于真宗。
今主上紹膺天統,自真宗至于神宗均為祖宗,獨跻則患在于無名,并配則幾同于夆飨。
又從祀百神在于明堂本非典禮,或升或黜,慢渎為多。
今參酌皇佑诏書,将來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天。
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緻力于神明。
然後申饬攸司,各揚乃職,犧牲必成,粢盛必潔,衣服必備,以稱緻力于神之意,則一朝大典,豈特于艱難之時情文粗稱,雖萬代行之可也。
」從之。
二年閏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居正等言:「九月二日,季秋祀昊天上帝前二日,奏告神宗皇帝配侑。
居正等竊惟去歲明堂大禮,是時禮官仰稽神宗聖訓訓:原作「順」,據本書禮二四之八五改。
,及取司馬光、呂誨、王安石等說,皆以謂向者明堂配以近考,失《孝經》本旨,遂請以太祖、太宗配,而朝廷參用侍從、台谏之議行之矣。
其九月四日祀昊天上帝,實每歲季秋大飨明堂之禮。
今既不因舊配以神宗,而去歲明堂緣奉诏書參酌皇佑故事,有合祭并配之禮,與今來每歲季秋祀上帝禮複不同。
乞令禮官合議,取旨施行。
」從之。
已而權禮部侍郎趙子畫等言:「謹按《孝經》:『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前漢以高祖配天句首原有「以」字,據本書禮二四之八五删。
,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說者謂『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肇造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 則創業之君,太祖是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
』仰惟祖功宗德,萬世不遷,配帝配天,禮無易此。
頃當三歲之親祠,爰奉祖宗而并配,雖為舊典,其實權宜。
自今每歲季秋攝事,臣等伏請專祀昊天上帝,以太宗皇帝配侑。
」诏依。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二十五日,太常禮院言,請與兩制同議大行皇帝當配何祭。
翰林學士王珪等奏:「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
王泾《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本朝祀儀,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今請以仁宗配,循用周公嚴父之道。
」知制诰錢公輔議:「謹按三代之法,郊以祭天而明堂以祭五帝。
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功:原作「德」,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明堂之祭,以創業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配焉。
故《孝經》曰:『昔者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言:『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也;以成王言之,則嚴祖也。
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我将》之詩是也。
後世失禮,不足考據,請一以周事言之。
臣竊謂聖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也。
則創業之君,遂為太祖矣。
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于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也。
此二配者,至大至重,萬世不遷之法也。
真 宗則周之武王,宗乎廟而不祧者也,雖有配天之功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武王也。
仁宗則周之成王也,雖有配天之業而亦無配天之祭,亦未聞康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成王也。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志,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
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下至于兩漢,去聖未甚遠,而明堂配祭,東漢為得。
在西漢時,則孝武之世始營明堂,而以高帝配之,其後又以景帝配之,孝武之後無聞焉。
在東漢時,則孝明始建明堂而以光武配之,其後孝章、孝安又以光武配之,孝安之後無聞焉。
當始配之代當: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補。
,适符嚴父之說,及時異事遷,而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此最為近古而合禮者。
有唐始在神龍時,則以高宗配之,在明皇時則以睿宗配之皇:原作「堂」,據《太常因革禮》卷一○改。
,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之。
禮官杜鴻漸、王泾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
當仁宗嗣位之初,傥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當時無或一言者或、者:原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補。
,故使宗周之典禮不明于聖代,而有唐之曲學流蔽乎後人。
願陛下深诏有司,博謀賢,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循宗周之典禮,替有唐之曲學。
」于是又诏台谏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議:「謹按《孝經》出于聖述,其談聖治之 極則謂人之行莫大于孝,舉孝之大則謂莫大于嚴父而配天。
仲尼美周公,以居攝而能行天子之禮,尊隆于父,故曰『周公其人』,不可謂之『安在乎必嚴其父』也。
又若止以太祖比後稷,太宗比文王,則宣祖、真宗向者皆不當在配天之序。
推而上,則謂明堂之祭真宗不當以太宗配,先帝不當以真宗配,今日不當以仁宗配,必配之以祖也。
臣等按《易豫》之說曰:『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蓋若祖若考,并可配天者也。
茲又符于《孝經》之說,亦不可謂『安在乎必嚴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帝,郊與明堂不可同位,亦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焉,然則《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曆代循守,固亦不為無說。
魏明帝宗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郊祀之制具存,魏所損益可知,則亦不可謂東漢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
自唐至本朝,其間賢哲講求不為少,所不敢以異者,舍周、孔之道無所本統也。
今以為《我将》之詩祀文王于明堂而歌者也,亦安知非仲尼删《詩》,存周之全盛之頌,被于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保成,置天下于大安者四十二年,德之于人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為後嚴父之大孝。
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
」知谏院司馬光、呂誨議誨:原作「晦」,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六複文改。
:「竊以孝 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踰也。
故祖己訓高宗:『曲祀無豐于昵。
』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以禮』。
然則事親者,不以祭為孝,貴于得禮而已。
先儒謂禘郊宗祖,皆祭祀以配食也。
禘謂祀昊天于圓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故《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又《我将》:『祀文王于明堂。
』此其證也,下此皆不見于經矣。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光武:原作「光光」,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六複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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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觀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祭。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孔子以周公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适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于孝,荅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
景佑二年,仁宗诏禮官稽案典籍,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仍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
然則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于祭法不合。
又以人情言之,是绌祖而進父也。
夏父弗忌跻僖公,先兄而後弟,孔子 猶以為逆祀,書于《春秋》,況绌祖進父乎必若此行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之意也。
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為便。
」诏從抃等議,以仁宗配享明堂。
十月二十五日,翰林學士王珪等言:「殿中侍禦史趙鼎奏:『謹按本朝祀儀,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祭皇地祇,并以太祖配。
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祇,并以太宗配。
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
季秋大享明堂,舊以真宗配,循用周公嚴父之道,最為得禮。
陛下純孝之誠,固已格于上下矣。
臣聞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陛下祗紹大統,纂承洪業,固當繼先帝之志而述先帝之事也。
仁宗臨禦四十二年,配享真宗于上帝者四十一祭,今一旦黜真宗之祀廟而不配,非所以嚴崇祖宗、尊事神明之義也。
臣謹按《易》之《豫》曰:先王以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明此稱祖者,乃近親之祖,非專謂有功之始祖也。
考《易》象之文則一,真宗配天之祭亦不可阙也。
臣竊詳有唐武德初,以元皇帝配享明堂,兼配感生帝。
至貞觀中,緣情革禮,奉祀高祖配明堂,遷世祖配感生帝,此則唐太宗故事,已有遞遷之典,最為治古之道道:原作「近」,據本書禮二四之三八複文改。
,有足考驗。
臣伏請遞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太宗專配上辛祈谷、孟冬神州地祇,循用有唐故事。
如此,則列聖參侑,對越于昊天;厚澤流光,垂裕于萬祀。
』臣珪等按祀典,天地大祭有七,皆襲用曆代 故事,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
至于明堂之祭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
故朝廷在真宗則以太宗配,在仁宗則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
方仁宗始以真宗配明堂,罷太宗之配,而太宗先已配祈谷、雩祀、神州地祇,本非遞遷。
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于禮當罷,難議更分雩祀之配。
」天章閣待制兼侍讀李受、天章閣侍講傅卞言:「昨于學士院會議,竊有愚見,與衆不同,不敢不以聞。
竊惟自唐末喪亂及五代陵遲,中夏分裂,皇綱大壞。
我太祖、太宗以神武英睿,一統海内,功業之大,上格皇天。
真宗以盛德大明纂承洪緒,恭儉禦物,仁恕撫民,勤勞萬機,哀矜庶獄,綏懷二鄙,遂偃甲兵。
因宇内之泰甯,興曠代之典禮之:原無,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補。
,登封、汾祀,烜赫聲明,臨禦永年,仁恩普浃,則是二聖定天下而真宗成之也。
故先帝景佑诏書,令禮官議定,以真宗與太祖、太宗并為為萬世不遷之廟。
然則侑配之道,是宜與國無窮矣,豈可甫及陛下而遂阙其禮乎!且禮不由天降且:原作「具」,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改。
,不由地出,合于人情而已矣。
今若以人情揆之,則仁宗臨禦四十二年,配真宗于上帝者四十一祭,又定為萬世不遷之廟者,孝道之大可謂着明矣。
今仁宗神靈在天,乃以配享代真宗之舊而虛真宗之配,則仁宗以子而代父,使父不得與于配侑,豈神靈之孝心可得安乎議者乃謂遵用嚴父配天之義,臣等謂竊以為所謂嚴父雲者, 非專謂考也。
故《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下乃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夫所謂天者,謂郊祀配天也;夫所謂帝者,謂五帝神也。
故上雲『嚴父配天』,下乃雲『郊祀後稷以配天』,則父者專謂後稷也。
且先儒謂祖為王父為:原作「謂」,據本書禮二四之三九複文改。
,亦曰大父,則知父者不專謂乎考也。
議者又引唐制,代宗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皇帝配昊天上帝,德宗亦以考代宗皇帝配。
又稱王泾《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
夫杜鴻漸、王泾一時之言,豈可便為萬世不移之議哉臣等竊謂趙鼎之議亦為得禮,若以太宗配雩祀既久,不欲一旦遷侑,乞以仁宗與真宗并配明堂,亦為合禮。
謹按《孝經》按:原作「孝」而有殘筆,據《長編》卷二○三改。
:『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按《禮記祭法》:『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文、武但言祖宗者但:原作「俱」;祖:原無。
并據《長編》卷二○三改、補。
,則知明堂之侑下及乎武王矣,是文、武并配于明堂也堂:原作「宗」,據《長編》卷二○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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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鄭氏曰:『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祖宗,通言耳。
國家祭祀既遵用鄭氏之義,固亦當稽鄭氏祖宗之說也。
又《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是亦以祖、考并配上帝也。
上帝之祭,正謂明堂宗祀耳。
昔梁國子博士崔靈恩,該通之士,達于禮者也。
總三《禮》諸儒之說而評之,為《義宗》,論議洪博,後世蓋鮮能及鮮:原作「解」,據《長編》卷二○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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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申明鄭義,亦謂九月大飨帝之時,以文、武二王泛配,謂之祖宗。
祖者,始也;宗者,尊也。
所 以明祭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義。
稽乎《孝經》、《祭法》、《周易》、《義宗》之言,則父子并侑可謂明着矣。
或者謂父子并座,有乖禮制,臣等竊謂不然。
昔唐朝故事,已有并侑之禮,況向來本朝祀典,太宗親祀昊天奉太祖配,真宗親祀奉太祖、太宗同侑,曆五六十載之間,本朝通儒不以為非,則于此獨何疑哉如是,則太宗既不失雩祀之配,真宗又不遷明堂之舊,得周家祖宗之義,合鄭氏九祭之說,神明安之,祖考享之,而孝道盡矣。
臣等學術淺薄,不足以議祖宗之事,謹據前典,條茲二義。
」诏從珪等議。
神宗治平四年七月四日,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準诏,以太祖皇帝神主祔廟畢,所有時享并南郊配座,下兩制與禮院官同定。
臣等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明:原無,據本書禮二四之四二複文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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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
』國朝典禮循唐之舊,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
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請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嚴父之議。
」诏恭依此下原本尚有九四頁尾部至九七頁若幹文字,因與本卷八四至八七頁重複,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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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宋會要輯稿禮二六郊祀